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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悟的罪人当知当行的事

  

      对於一个醒悟的罪人,首先你要让他们懂得多少真理,然後你要让他作多少事,来接受救恩。今天我们就来看这两面。

 

{\Section:TopicID=284}醒悟的罪人当知的真理――{\Section:TopicID=285}神的恩赐】一个罪人醒悟了,你首先要作的,就是让他知道神的恩赐。约翰福音四章十节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你必早求和,他也必早给了你……。」神的恩赐是甚麽呢?十四节就答覆说,乃是满足人的活水。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若看见有人醒悟了,只要再稍微推他一下,他就立刻得救了。但如果我们再继续讲道,反而不能把他推到主面前,这乃是得罪主的事。譬如有人是恐怕将来的审判,你就应当立即告诉他,怎样逃避将来的审判。如果你反把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节摆出来,告诉他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主那里得安息。你把这节说给他听,乃是愚昧的。又譬如人感觉世界虚空,你反倒把将来的审判说给他听,也同样是愚昧的。再譬如罪人感觉有罪的捆绑,觉得罪的能力,你反倒把虚空说给他听,这也是很愚昧的。

      传福音的人应当知道罪人到底需要甚麽;他想要甚麽,你就应当立即把他的需要供给他,不应该让他兜圈子。我们传福音时,不是我们定规人有甚麽难处;乃是要看他有甚麽实际的难处,然後我们可以解决他的难处。若是我们传福音的人有主观,去定规人的需要和难处,那是最得罪主的事。人一主观,一个人都救不来。所以我们传福音,一定要学习不主观,要学习摸 人里面的感觉。罪人的情形虽然可以分种类,但实在也是每个都不一样的。所以我们所要作的,乃是把神的恩赐给人,因为神的恩赐就是人的需要。你千万不可将人所不需要的,硬塞在人身上;乃是人醒悟甚麽,觉得需要甚麽,你就得给他甚麽。

      另外一点,我们必须注意,就是人天然的思想总是律法的,总以为神不会白给,人总得要作甚麽,总得行甚麽好,才能讨神喜悦,神才肯赐以恩赐。人总以为要得 喜乐,就得用钱买。但神的救恩乃是白给的,是恩 的。并且主是能专一的应付人的需要,他所赐的恩赐,总是恰好能满足人的需要的。

 

{\Section:TopicID=286}神的话】当人认识神的恩赐後,接 我们就应当给他一句神的话。我们不能因为人相信我的一些话,而让他继续相信。无论在台上或台下,我们总应当把神的话指明给他看。我们总要给人够清楚的圣经节。并且不要说太多圣经节,只要把他所需要的圣经节翻给他,盯 让他看。你要一点一点的清楚说明,告诉他,这就是神的恩赐,一直让他重复看,让他觉得这些话正是他的需要。

      罪人光知道神的恩赐还不够,你还必须让他到神面前来,你要让他知道神是人的父。你可以把马太福音七章十一节拿出来告诉他说,「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和的人麽?」当然,没有人相信神是普通人的父,但我们对罪人还是可以说,神是罪人的父。在我们这一边看,父还没生我,我就不是他的儿女;但从神的爱那一边来看,神看世人就像他的儿女一样,不管人得救了没有。因为神乃是用父的爱,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所有的罪人。神作人的父没有难处,乃是我们罪人有难处(这难处後面再说)。但我们若肯求,神必定把他的恩赐赐下来。所以当我们对罪人传福音时,可以对他们说,神爱世人,乃是像父亲爱儿女一样,不过还没有与他发生生命上的关系而已。无论怎样,这个比方是可以用的,因为连主耶稣也用这比方(路十五11~24)

      我们把一句神的话给人,乃是要叫人肯来到神面前, 神一下。我们要叫罪人祷告神,是一件难事。但是传福音的人总应带领罪人来到神面前,让他们肯求天上的父。我们可以把马太福音七章十一节读给他们听。当罪人听明白了道以後,我们传福音的人到末了,总应当把他们带到神面前,让他们和神碰一下。你要把马太福音七章十一节指明给罪人,告诉他们,没有父亲不给儿子好东西的。神就像地上人的父亲一样,乐意把他的好东西,白白的给我们。然後我们再请他祷告五分钟。这样作,比叫他听道五个钟头,还更有用处。我们传福音,总要照 神的话给罪人知道,神是赐恩赐的神,并且神也极其愿意赐恩给人。

 

{\Section:TopicID=287}罪的拦阻】前面我们说到,神作人的父没有难处,乃是我们罪人有难处。神是乐意赐恩给我们世人,但神所以不给,是因人有罪。罪能拦阻神赐恩给人。我们可以读以赛亚书五十九章一至二节:「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孕,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再读约翰福音九章叁十一节:「我们知连神不听罪人。」你要把这几处经节读给他们听。这是第叁步。

      我们总不要传一种福音,是让人不祷告就遇见神的。(恐怕也从来没有这一种的福音。)我们总得让人从神那里转一个弯。神是肯给恩赐的,神也必定给恩赐;但因为人有罪,神没法听人的祷告、恳求。这就是从需要的感觉,来到罪的感觉。所以传福音最少必须让罪人看见神的恩赐,再来要让他看见神是怎样的,然後再让他知道罪。你只要能叫一个人肯到神面前,神存在的问题就解决了。这比你讲神的存在还要方便。然後,你就要让他感觉罪。当你让他感觉到罪以後,就来到了第四步。

 

{\Section:TopicID=288}主耶稣的十字架】第四步就是要让罪人认识主耶稣的十字架。惟有十字架能解决人罪的问题。你可以请人读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彼得前书二章二十四节、叁章十八节等。你和他们读这几处就够了。对於十字架的道,你不必说太多,只要让罪人能知道,主耶稣如何担当我们的罪,就够了。你只要这样简单的传就可以了。传福音的人千万不可自己打自己的岔,千万不可作一个无所不知的人,甚麽都想要解说得清清楚楚。你只要说这麽多就够了,不可使听的人弯。你要用简单的话,也可以用自己的见证。

      关於主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你可以用几个圣经的比方来说。第一,主耶稣乃是像方舟一样,让神的审判落在他自己身上,叫我们这些在他里面的人免去神的审判。第二,主耶稣又像羔羊一样,为我们的罪恶、过犯被杀,流出他的宝血,替我们赎罪。第叁,主耶稣又像铜蛇一样,为我们罪人被挂在竿子上,我们罪人只要一望他,就得救了。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就像旧约的献祭一样;他是神的羔羊替我们赎罪了。我们传福音,只要让罪人简单的知道主耶稣的十字架就是这麽一回事;他只要相信,就能接受十字架的救赎而得救。

 

{\Section:TopicID=289}传福音的要领】以上四步,是对醒悟的罪人传福音的路,是很直的路,很容易就把人带到神面前来。这些是基本的真理,也是简单的真理。我们要盼望只让人知道最少的真理,他们就得 救恩。我们为甚麽要让人知道前面这四件事?因为罪人的思想是完全黑暗的,他们的悟性不是为 神的,他们的情感里不羡慕神,他们的判断里丝毫没有要神的心。所以要用以上这四步,好把人引到羡慕和决定的地步。这就是所谓的 子。我们传福音的目的,总得让罪人有要的心。

      维勒斯说,我们要替罪人祷告,替罪人相信,替罪人接受。这话是真的。这也就是说,我们要感觉罪人的罪,好像他的罪就是我的罪,好像我和他是一同得罪主,一同不认识主;然後好像我替他认罪;再来好像我和地一同信——他相信,我也相信;我为罪悔改,他也为罪悔改。两个人好像一个人。我拒绝世界,就是替他拒绝世界;我接受,也就替他接受;也好像我在这里是和他一同祷告、一同相信、一同接受。这样,就容易把罪人带到神的面前来。

      我们传福音的人,首先心里头一定要火热。冷冷的传福音的人,不能让人得救。所以我们必须先用火把自己点起来,然後才能把别人点起来。只有自己站在和别人似乎是同时得救的情形里,才能让人得救。

其次,我们应当传今天的福音,不要传二千年以前的福音。神的幅音乃是像吗哪一样,必须是天天新鲜的、活泼的才成。

      第叁,我们也要把自己碾得够细,能够柔细的摸 别人的感觉;我们要与罪人有同感,我们要背 罪人来得救。我们的话语固然应当有 子不错,但我们传福音的人本身也得是 子。我们传福音的人,要能有一个奇妙的能力,就是我们是作传电的。我们要能接电,要把我们自己接在罪人身上,把电通到罪人身上。我们必须就是接电的,自己能关也能开。我们必须把命摆进去,才能作救人的工作。保罗是把一切都为福音摆上去的人,他甘愿为人的灵魂费财费力(林後十二15),也花费自己,他不是光会讲道理。保罗乃是我们的好榜样。

 

{\Section:TopicID=290}醒悟的罪人当作的事】我们传福音到这地步,罪人就要问说,他们当作甚麽,才能得救?这也有四件事。

 

{\Section:TopicID=291}认罪】第一件事,我们要劝醒悟的人认罪。我们可以读约翰一书一章九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节圣经虽然是对基督徒说的,但原则上,一个人向神认罪,总会得 神的赦免。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甚麽叫作认罪。认罪的意思乃是站在神的一边,承认罪是罪。有许多人是只求赦免而不认罪的。譬如有许多人只对神说,「我骄傲,我嫉妒,我奸淫,我恨人,」而只求神赦免;但他并不认这些罪为罪。岂知罪人只要一承认罪是罪,神就赦免他。向神认罪是向神承认说,这是罪。我们要带罪人,不只是求赦免,乃是承认罪为罪。

      人犯罪,都是专门的犯几个罪,不是普通的犯许多罪。所以认罪也是认那几个专门犯的罪。认罪不是笼统的,乃要专一的承认罪。我们不是向神说,「我骄傲,我嫉妒,求你赦免。」乃是要向神承认说,「我骄傲,这是罪;我嫉妒,这是罪。」如果我们这样认罪,神是信实的,神也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

      我们传福音的人,最怕的一件事,就是请罪人来吃了酒席,而没让他见到主人的面。我们不是让人对我们的道点头称好,乃是要让人来到神面前碰一下。这个如果作不到,一切总是道理。传福音总归要把人带到主面前,让他与神碰一下。在他明白前面所该知道的四点後,总要让他跪在神面前祷告一下。人一认罪,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一同定罪为罪。他若不认罪,就仍是站在罪的一边。我们总要 人刚硬的膝头 下来,让尥跪下来祷告。我们要让他认罪求赦免,而不是单单求赦免。这样的认罪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他一辈子总忘不掉。他这样一求,就跑不掉,神也算数了。

 

{\Section:TopicID=292}读神的话】人认罪之後,还得给他一句神的话,使他能在救恩上稳固。一个人若是心里不信,他的祷告没有用,他的认罪也是没有用。罪人的身体对於得救重生是无关的,他的灵又是死的,悟性是黑暗的,感情的羡慕也没有,意志的决定是反对的。那麽他怎麽相信呢?乃是要从外面把一个东西先通到他里面去。你是把一个东西给他送进去,送进去就不能出来的;这东西就是神的话。只有神的话才行,道理不够,笼统的话也不够,普通的话也不够,非得是神的话不行;只有神的话才能进到人的里面作工。所以第二步就是,让醒悟的罪人读圣经的话。你要让他读了又读,叫神的话进到他里面去。所以罗马书说,求是从信来的,信是从听见来的,听道又是从基督的话来的(14~17)。雅各书一章二十一节说,神所栽种的话,是能救罪人的灵魂的。彼得後书一章四节说,人是靠 神在他的话语里的应许,才能与神的性情有分。使徒行传二章四十一节说到,在五旬节时,人得救乃是因 接受彼得所传神的话。

      神所有的工作,乃是用他的话来包括的。因此人一接受神的话,也就是接受神的工作。神话语的内容,就是神的工作。人不是直接摸 神的工作,乃是直接摸 神的话,然後藉此摸 神的工作。因此我们传福音的人,必须多背几节圣经上关於神救恩的话。我们在传福音时,总要把神的话一句一句的念给他们听,一直到他们清楚为止,这样他们就永远忘不掉。

      我们要叫人信靠神的话,安息在神的话上,到一个地步,他们得救以後,好像把神的话当作枕头一样枕在头下。

 

{\Section:TopicID=293}心里相信】一个人有罪,也读了神的话,然後就要心里相信。认罪和相信有甚麽分别呢?认罪是行为,认罪接 又有神的话;而信是相信神照 他的话已经那麽作了。譬如我们用约翰一书一章九节。罪人先认罪,这是行为;而信就是说,罪人相信:神照 他所说的,已经用他儿子的血赦免了我的罪,洗净了我一切的不义。这就行了。所以相信不是等候,乃是对神的话语有一个活的信。活的信心乃是当时就解决的,而得救证实的知识是留在以後解决的。神的话说,信的人有永生;我信了,就马上有永生。这里我们所说的信,不是只信主所作的工作,乃是马上相信神的话是已经成就的事实。我一信,就马上得 这事实了。在这一步上,我们总要追 人立时解决,要让他知道他现在已经得 了。

 

{\Section:TopicID=294}口里承认】末了一步就是要口里承认。试验一个人是否相信,最好的路就是要他公开的承认主。我们可以请他读罗马书十章九至十节、十叁节:「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许多人所以得救不牢靠,就是因为口里不承认;人一承认,得救就牢了。这就像洋灰一样,只要一用水 上,就结得牢固了。所以人相信以後,就要给他一个机会,让他马上口里承认。许多人本来是不清楚救恩的,常常因为开口承认主,就清楚了。

      以上所说的是醒悟的人所该作的,也是四件事。罪人只要信神的话而口里承认,他的灵就活过来,神就把他的灵放在相信他的人的灵里。罪人有信的行为,神就给他一个新的心;而他相信的结果,乃是神给他一个新的生命。这样他就得救了,重生了。

      我们要多花工夫学习这些事。马虎的人,传福音救人,定规不能救得好。我们要仔细的学这些事,不要马虎的说话,不要马虎的用经节。我们在每一个步骤上都要留心。我们传福音不只是要能救人,更是要得福音品格高的人。盼望我们都有好的、深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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