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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十二章

A. 弥赛亚国建立前的事迹

(十二1━十四15

1. 以色列被围与被救(十二1-14

(第一次描述)

a、 神论以色列的默示(十二1

耶和华论以色列的默示。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

第二默示是有关以色列国的前途(对比第一个默示是论外邦受罚的经过)“论”字原文ne'um,意“叹息”,似乎说出神对第二段默示有无限的心意(注28)。先知用三个行动分词(Participle, 作用为指出该词之赓续性)(注29)描写这默示出自铺张诸天、建立地基及造人心灵的神。首二点指出:万有皆因神的权能托住而得存立(如来一:3), 最后一点指出神不断地管理人心,故此,这默示是宇宙性的、普世性的,而全地的动态都不能脱离与以色列的关系,因以色列是世界历史的中心。

b、 神救以色列的保证(十二2-9

我必使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向四围列国的民,成为令人昏醉的杯,这默示也论到犹大。那日,我必使耶路撒冷向聚集攻击他的万民,当作一块重石头,凡举起的,必受重伤。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使一切马匹惊惶,使骑马的颠狂,我必看顾犹大家,使列国的一切马匹瞎眼。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耶路撒冷的居民,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就作我们的能力。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材中,又如火把在禾捆里,他们必左右烧灭四围列国的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蓬,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中间软弱的,必如大卫,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们前面之耶和华的使者。那日,我必定意灭绝来攻击耶路撒冷各国的民。

十二2当中的一句“这默示也论到犹大”在原文方面可有二种译法:(1)如中译(这是正确的译法);(2)如中译的小字,暗示犹大也被逼加入攻击耶路撒冷的国际兵团(如传统犹太学者之解释),这亦是多数极端经评家的解说。━━先知开门见山道出默示的内容,这时期不能指在历史中应验了(非指在巴比伦时应验,如Ewald,或指玛喀比时期,如Wright),原因有三:(1)本段中多次用“那日”一词;这是旧约大小先知所预言的一个特殊情形,是弥赛亚掌权前后的情形。(2)从“四周列国”、“列国”、“万民”等词句多次出现,可以否定这是指玛喀比时代的情形。(3)从下文(十二10-14,十三1-9,十四1-21)可见本段所论的是有关相同时期的事,还待将来的应验。本段论及这是“那日”的时候(bayyom kahn, 十二3-468-911等),及“那日”要发生的事。

“那日”是大小先知书中一个极重要的主题,是关乎二方面的预言;(1)外邦国受审判的时候,亦是以色列受熬炼之时;后者称为“雅各的灾难”(耶卅7),亦俗称“灾难时期”,(2)外邦国蒙恩时,亦是以色列国度建立时,此段时期俗称“禧年时期”。在本处前只有一处记载这日子的情形(八23),即是指以色列及外邦人蒙恩的时候。总言之,“那日”可分二部份,一指灾难时期“如珥三1-17);一指国度时期(如珥三18-21),每部份亦可称为“这日”或“那日”,只有上下文才可助澄清该指那部份。

从内容看,本段是指在灾难时期外邦人围攻以色列的时候,按圣经预言,此时以色列备受极猛烈的攻击,但神却向他的选民发出保护的保证,共七方面:

(1) 叫敌昏醉(十二2)━━在圣城被围时(接近战争的末期,也是灾难时期的末期),神使合攻它的列国成为“皆醉的杯”。此词是旧约的俗语(如耶廿五15-28,四十九12,五十一7;结廿三31-33;诗六十六5;参启十四10,十六19),意指神将盛在杯中的审判倾倒下来,叫喝者昏醉无力抵挡。在此时,作者附上这默示亦是有关犹大的(暗示以色列南北国的人已蒙抬聚在巴力斯坦,联合抵抗列国强敌,亦有不多学者如Cashdan, Kimchi, Jerome解作在此时犹大加入外邦战围,向“自己人”耶路撒冷的居民围攻,但此说凭据不强)。

(2) 叫敌受伤(十二3)━━那时耶路撒冷如同极大的磐石,凡触之皆受重伤,此保证尤胜第一点。上文只指出仇敌毫无招架之力,此处却说他们必受重伤。

(3) 叫马眼瞎(十二4)━━马军在古时是最有力的“武器”,如今神叫他们(马及兵)惊惶、颠狂、眼瞎(参申廿八25),意谓最强力的军火也变为无能。

(4) 叫神得荣(十二5)━━这时以色列的领袖(族长)必承认他们的得胜是因神以超人的能力赋予他们之故,本节是指选民的胜利是神迹性的。

(5) 叫民如火(十二6)━━选民蒙神赐予特殊恩典,使他们如烈火对干柴般,轻而易举烧灭仇敌。现今作者写他们不仅只在防御与守卫,再进而化守为攻,使列强都在烽火之中受灭亡。

(6)叫弱变强(十二7-9)━━神拯救的对象是先弱后强的。他先拯救在远处、无自卫能力的(帐棚之地,他们的心情较易战竞,再者,城外各地也是敌人先争夺之地,也会先失守),免得耶京(大卫家)的居民自命不凡,满以为是神居所的百姓(“圣城之民”,大卫家和耶路撒冷居民是同义字,“和”字该译作“就是”),便以为必先蒙拯救,而会轻视其余地方的百姓(“犹大”字指其余之民)。

神亦必保护圣战中软弱者,使他们如大卫(之英勇),如神(的大能),如在历史中带领他们的弥赛亚(非如一些学者根据自七十士译本将“神”解作天使)。

(7)叫敌灭绝(十二9)━━本节再次坚定以上的保证,但亦透露神定意灭绝以色列的仇敌,与保护及拯救他的选民。

这七方面的保证足以坚固选民的信心,叫他们努力建殿,迎待弥赛亚降临,重建国度。固然有学者(注30)将这一连串的保证用在教会方面,如“重石头”(十二3)即教会;“族长”(十二5a)即教会的领袖;“火盆在木柴”(十二5b)指福音摧毁异教;十二7指教会没有贵重的分别(城市的信徒不能胜过乡村的);十二8说婴孩的祷告足以保护教会等。这些灵解法完全超脱圣经作者的原意,不能接纳。

c、 神救以色列的途径(十二10-14

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救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或作他,本节同),就是他们所扎的,必为我悲哀,如丧独生子,又为我愁苦,如丧长子。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大大的悲哀,如米吉多平原之哈达临门的悲哀。境内,一家一家的,都必悲哀;大卫家,男的独在一处,女的独在一处;拿单家,男的独在一处,女的独在一处;利未家,男的独在一处,女的独在一处;示每家,男的独在一处,女的独在一处;其余的各家,男的独在一处,女的独在一处。

此处先知从上文所论有关军事政治性的拯救转而论属灵的拯救;也可说若要有军事性的拯救,选民中必先需有属灵上的悔改、蒙恩、赦罪、救赎。本段经文与罗十一25-27发生颇富连接性的关系。

先知记录神在此时(即以色列被围攻,军事上危机四伏时)必拯救他们,这拯救是经历三方面的过程:

(1)圣灵的浇灌(十二10a)━━在这危急的关头,神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参来十29)浇灌给以色列民(大卫家)。人的悔改全在于圣灵的工作,这是圣经一贯的原则,故此时神将圣灵大大地浇灌给他们,使他们向神恳求赦罪之恩,这时正是珥二28-29;赛四十四3;结三十六26-27;卅九29等预言之应验。本处论及悔罪的能力方面。

(2)被扎者的显露(十二10b)━━以色列蒙神赐悔改的灵后,他们立时为“国家性”的罪悔悟,那是有关他们国家以前弃绝并钉死神的弥赛亚那件事;故本处经文论及悔罪的原因方面。

此时以色列必昂首仰望他们所扎的弥赛亚(参太廿四30;约十九37;启一7)。“仰望”(nabhat)指肉眼的看见(如民廿一19)或属灵的内见。若此处是指肉眼的看见,那就暗示此时主在天上,准备率领天军回来抢救他们,挽回他们的国命。

有些学者将被扎者解作一群为神殉道的敬虔者(非弥赛亚),大概在波斯时期(即撒书下半部着成日期)为信仰捐躯的人。但“扎”字(daqaru)虽曾译成“侮辱”(如七十士译本)或“耻笑”或“亵渎”(如H.C.Leupold),可是它在旧约十一处出现的地方,没有一次译作“侮辱”或“耻笑”,而这字直意“刺死”(如十三3译作“刺透”),其意与以赛亚五十三5的“鞭伤”(meholal)具有同等的涵义。其他经文如民廿五8;士九54;撒上卅一4;代上十4;赛十三15;耶卅七10,五十一4;哀四9等皆译作“刺透”。(注31)拉丁通俗本正确地将之译作“扎伤”或“扎死”(Confixerunt)(注32),故从这字的用途可见被扎者必是以色列国当年所扎死的弥赛亚。现今他们在国危时仰首祈望弥赛亚的赦免与拯救。

(3)全国性的悔改(十二10c-14)━━本段重点在悔罪的证明方面,先知在三方面指出以色列此时真诚为罪的哀痛:

(i)他用哀悼独生子及长子之悲痛,表达他们为罪之痛悔,以显其真诚的悔罪(参耶六26;摩八10)。

(ii)此外,他又藉着以前一次全国性的大悲哀,用以形绘当时选民为罪之哀痛,那是约西亚王在米吉多平原与埃及王尼哥交战而丧命之历史,是时以色列全国为痛失一贤君而在哈达临门举行极大的国哀(参代下卅五22-27),可是旧约却未记录这次在哈达临门之大哀悼场面,学者们逐有四种揣测:

(a)撒迦利亚根据一错误的传说记载这事,故以讹传讹,造成本句的错误(如一些批评派的主张)。(注33

(b)“哈达”与“临门”是迦南地两暴风之神的名字(参王下五18),也是亚兰人及希腊人常向之认罪哭泣的神(参结八14)(如旧约释义全书)。

(c)哈达与临门为两英勇君王之名,他们为国捐躯,致全国举行盛大举哀(如他尔根译本)。

(d)据耶柔米考究,哈达临门为一小村落,处迦南地米吉多城之东南约四哩。相传约西亚受创后负伤到此毙命,后来全国为他举哀,这一传说亦传至撒迦利亚的时代,只是旧约历史书的作者不觉得有此需要记录下来(但后来如历代志编著时,因为这盛大的哀悼乃一件每年纪念的事迹,是故记载于内,参代下卅五25(注34)(这是一般保守派学者的解释,如Leupold; LaetschUnger等)。

(iii)作者以人人悔改,没有例外(男女单独地各在一处),显出此次的悔改是全国性的,先知以五家代表全国(a)大卫家(代表王族),(b)拿单家(代表先知,如C.L. Feinberg),(c)利未家(代表祭司),(d)示每(代表“杂务祭司”,参民三21),(e)其余的人。

另有学者(如Keil, Leupold, Unger)称拿单亦代表王族,故王族二家、祭司二家及其余的百姓皆独自为罪哭悔。犹太传统记真诚的悔罪需男女分隔、各自哭泣的(Sukkoth 51b, 52a)。(注35

── 马有藻《撒迦利亚书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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