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亚书第四章
C1 异象五∶神为大祭
金灯台(出二十五31)立在会幕的圣所内。所罗门为圣殿造了十个金灯台(王上七49),后来杳无踪迹;在被掳之后造的圣殿中,显然只有一个灯台(《马喀比书上卷》一21)。先知甚至可能有分于这新灯台之制造,对其结构一清二楚。它所代表的事并未说明,而第4节的问题也到本章的末了才得着答覆。天使不直接回答,反而向所罗巴伯传了一道信息;许多注释家认为,这段话原来是单独的神谕,不属于这一章。JB 与 NEB 按照这看法重组经文。第10节中或11节的开始,于第6节中中断的叙述又恢复了;而透过锲而不舍的质询,先知终于明白了两棵橄榄树的意义。它们代表两位领袖,而这两个人与耶和华的关系,使他们有能力完成使命(14节)。如果在细读本段经文之前,要暂时先陈明这异象的宗旨,可以说它是要鼓励两位领袖──约书亚和所罗巴伯,提醒他们神的资源,并在众人眼前高举他们。
1. 叫醒先知的细节,只在第五个异象中提到。这一次或许有特殊意义,但不应当猜测过分,因为也有可能这只是一种笔法。
2. 先知立刻辨认出他看见的是一个灯台,因此这个灯台可能与他熟知的很相像。圣经时代的灯台,有相当数量已在巴勒斯坦出土,使我们对先知的形容能有些许了解147。考古学在研究灯台时,第一个重大发现便是罗马提多拱门上画的七支烛台的那种灯台,也就是现在犹太人仍用的 m#no^ra^,在主前第一世纪之前尚未出现。以这种模式为依据的翻译,令人产生混淆。莱特根据这种模式重塑灯台,但在注脚中承认有困难148。
从巴勒斯坦各城中挖掘出来的灯台,结构简单得多,形状多为圆柱状,中空,有些像树干,常用陶土作成,里面有一个洞,可以安装一个喷嘴149。用灯台的灯不仅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吉色(Gezer)发现,在艾斯瑞隆(Esdraelon)平原南方边缘的塔安那克(Ta`annak)也出现,一九六九年在极北边、靠近但的高地上亦有同样的发现。显然这是一般灯的样式150。撒迦利亚的灯台(m#no^ra^)可能只是圆柱状,上端略呈锥形,有一个碗(和合本∶灯盏)在上面。很多有碗的陶灯都是将边缘捏成一个装灯蕊的盛器,照明度愈强,所需要装蕊的地方愈多,七个是最通用的。在但所发现的灯,日期约为主前九百年,上面有七个圆凹槽;在塔安那克找到的也相同。不论撒迦利亚的大碗上是否有七个圆凹槽,它总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唇管,也就是有七个小碗,每个上面都有容七个灯蕊的地方,而七个小碗是绕着大碗的边安装的151。杜单(Moshe Dothan)于一九五四至五八年间,在雅克(Akko)以北掘出了一个类似的器具,不过可能是用来烧的,并不是灯。他认为这件器具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五○年。虽然葛路克(N. Glueck)指出,七嘴灯台大约出现于第十世纪,不可能再往前推152,但圣殿的灯台却似乎是按照这模式造的。而这个灯台的特殊之处,为它是纯金的153。这有七乘七个灯头的灯台,一定非常耀眼夺目。
3. 旁边有两棵橄榄树,更准确地说,是在它上面(`al),也就是遮蔽着它,各在灯盏的一旁。灯台的高度可能与橄榄树的树干差不多,大约
4. 令先知大惑不解的是橄榄树,所以他提出问题(参11、12节)。
5. 解释的天使两度迟延未答(参13节),其效果为将注意力引至本章的最后一节。
6. 这时,撒迦利亚得到耶和华指示所罗巴伯的话。下面几节没有提到异象,但是在思路上有关系,因两棵橄榄树代表两个领袖。约书亚在前一个异象中已得到特殊的话语,所以这里专向所罗巴伯说。这两个异象成为一体,互不可分。
圣殿的建造在进行中,也必将完成,但不是倚靠势力(希伯来文 h]ayil),即指军事力量,人的本领,如所罗门曾征召如“军队”的工人,来建造圣殿(王上五13~18);不是倚靠才能(希伯来文 koah]),这个字曾用于尼希米记四10,指扛抬之人的“力气”。从人的观点看,可用的人力不足以完成这使命。乃是倚靠我的灵(希伯来文 ru^ah]),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创造天地(创一2),分开红海又将其复合(出十五8、10;撒下二十二16),都是耶和华的气息(ru^ah])在工作。以西结的异象中(结三十七1~14),风(ru^ah])使死人复生。建成圣殿是否需要神的这类干预,才能完工?是的。因为这工作,与做这工程的方法,材料供应的来源,以及建完了的殿,都是在为神──万军之耶和华──作见证。惟有祂的灵管理每个细节,这些事奉才能荣耀祂的名。
7. 大山哪,你算什么呢?(希伯来文“你是谁(mi^”?”)这个障碍也许是由所罗巴伯为代表,但也有可能有一些人阻挠,要按他们的办法行事,以致产生很大的困难(拉四2、4)。“大山”显然不止是指妨碍建筑的瓦砾堆,正如以赛亚提到山时,并没有意思要按字面解(赛四十4,四十一15)。反对神之工作的大山,无论是实际的困难或人为的因素,都必成为平地,不能阻挠工作的进展(参∶可十一23)。
他必搬出顶石(希伯来文“头石”,这种表达只出现在这里,表示“最重要的石头”)。有人辩称,这是指根基石,因为在古代近东的文献里,从未提过顶石,而根基石则常在庆典中放置154。认为是完工的最后一块石头的观点,最强的理由乃是经文本身给人的感受。根基已经立好(9节),而神的应许为建筑必将完成。无论是否合乎一般习俗155,这一次当最后一块石头放下时,必定会有庆典,因为这并不是一般的建筑。完工代表神的灵得胜了(6节),所以会有欢呼说∶恩惠,恩惠,归与这殿,希伯来文 h]e{n,“恩惠”、“美丽”,既说到建筑物的华美,也宣告神的恩惠已经显明,将来仍要彰显。
8、9. 给所罗巴伯的第二段话,将这信息再浅白说明。所罗巴伯一定会完成这工,而这个预言的成就,将更进一步证实先知的权柄(参二9、11,六15)。对立了根基的说明,请参增注∶“立耶和华殿根基的日子”(53页)。
10. 撒迦利亚和哈该一样,均暗示有些“实用主义者”对建殿持悲观的态度(该二3),因此藐视这日的事为小。他们盼望见到大功告成,到那时候他们也会欢乐,但他们的信心太小了。他们到时会又惊又喜。本节的末了在 RSV 为突降笔法∶见所罗巴伯拿测铅只是说他正在监督工程。这个翻译是根据早期希腊文、拉丁文和亚兰文译本,而不是按希伯来经文;那里没有用测铅的专有名词,而是将两个名词并列在一起,十分奇怪∶“石头锡”(b#d[i^l)。民数记三十一22的 b#d[i^l 被译为“铅”,但其实“锡”才正确;而锡不适合作需有重量的“测铅”,所以这翻译很可能不对。NEB 译为“称为分隔的石头”,与“称为拥有的石头”(7节)平行。这是根据德莱弗(G. R.
Driver)的想法156,所依凭的是叙利亚译本。名词 b#d[i^l 是源于动词 ba{d[al,意为“分隔”,显然叙利亚译者认为,这个字是该动词的形容词形式。如此,则这块石头代表犹太群体分别出来,“圣别”的特性。JB 译为“被拣选的石头”,有异曲同工之意。这里的石头与第9节为同一块,是特别预备的,在圣殿的顶部将放于特定的位置。所罗巴伯的石头与三章9节约书亚的石头不可混为一谈。因此,欢乐的原因乃是这最后一块石头,即所有工程的冠冕,将在庆典中由所罗巴伯放在圣殿墙垣的高处。
对所罗巴伯的话讲完之后,天使再转来回答撒迦利亚的问题∶这异象的意义为何?这七乃是耶和华的眼睛,但究竟是指哪个“七”?大部分注释家认为,是指七盏灯(3节),这看法似乎一目了然。七本是具象征意义的数字,代表完全和完美,使得这些灯足以代表耶和华在圣殿中。它可让人明白∶神的眼目眷顾归回之以色列人,而同时也遍察全地。这种解释的难处为∶油显然是由树流入灯中(12节),亦即,神的仆人成了供应祂油的管道,这样解释就站立不住了。另外一个可能,这“七”是指三章9节,因此可译为∶“这些七乃是耶和华的泉源,流向全地”157。这两个异象互相关联,且都展望神子民未来的复兴,使生命活水首先流至神的子民中(三9),然后流至全世界(四10)。
11、12. 第11节的问题重复又问,说得更明确,而且第二次又提到一个新的细节。两根橄榄树与两个金管,前面没有提到。译为“管”的字,旧约中再没有出现过,因此其含义难以确定,不过在吉色所发现的灯旁,有一些陶管,可“插入”某种洞口或壶嘴。这些可能是用来将油加入灯中的器具,或许也可以解释第12节的“管”。如果它们将油从橄榄树流到灯的金碗中,或者将油收集在器皿中,以备灯加油用158,这样,就不能视灯为神的代表,因为祂是一切的本源,不会成为接受者。油从它流出来,是将希伯来文作了解释,原文读为“它使自己里面的金成空”。“金”可以解释为约书亚与所罗巴伯所代表之群体的自我付出,但这种观点较接近二十世纪的思想,而不像圣经的教导。RSV(和合本同)以它指金油,或许是正确的。
13、14. 这是两个受膏者(希伯来文,“油之子”),与“……之子”的类似成语相较,其意义可为“充满油”;所指的是君王与祭司的受膏,借用此异象为喻。这两位“受膏者”是约书亚与所罗巴伯。所罗巴伯是否曾经被膏,还有疑问,不过因为他的祖先是大卫,所以他是王室的人。这两位站在……旁边,或译为“在服事”(`al)普天下主;这个头衔在《犹滴书》(Judith)二5用在尼布甲尼撒身上,为他正式的尊称;但尼布甲尼撒和他的国度已成为过去,而以色列的神永远配用这个头衔。
看完本章的经文之后,我们再回头来看其解释。灯台不代表耶和华,而代表圣殿与犹太群体为祂作的见证。如此,这个异象的解释便简单而合一。约书亚与所罗巴伯在事奉那位看不见的耶和华,祂是他们权柄与能力的源头。他们献身建造圣殿与神子民的团体;这个群体当藉每日的生活与崇拜,成为别人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太五14)。如果我们问道,这群人刚从失败被掳的状况中转回,怎能做到这种地步?答案乃在于油的供应∶透过“受膏者”能使灯保持燃烧。“万军之耶和华说……乃是倚靠我的灵”(6节)。在约翰的启示录中,七个金灯台代表教会(启一20),正如撒迦利亚的灯台代表被掳归回时期那敬拜真神的团体。终极而言,主本身才是惟一的真光(约八12),但无论在旧约时代或新约时代,祂都乐意透过教会(译注∶指选民)将亮光带入世界──特别是透过其领袖。他们当尽力而为,但重要的是,他们对从橄榄树流进他们枝子的油能接受多少;因为这油将透过他们,使别人得到亮光。无论领袖有多能干,仍无法取代神的灵之工作。这段经文的钥节乃是第6节。向所罗巴伯所说的神谕,不但未与异象脱节,反而在对异象的了解上不可或缺。神的国度必然实现,正如圣殿必然完工。神的灵透过事奉祂的仆人,将微不足道的日子变成全世界欢乐之日,就是以耶稣基督为房角石(弗二20)的建筑,将最后一块活石放置完成的时刻。
第三、四章显然含弥赛亚意味。虽然这里所谈的,原本是指主前五一九年在耶路撒冷的重建工程,但磐石(三9)、石头(四7)、苗裔(三8)和圣殿,都远超出它们字面的意义。虽然未经刻意说明,“油之子”是指约书亚和所罗巴伯,即祭司与大卫王嗣,二人都是把希望带给救赎群体的媒介。透过大祭司,罪得着赦免,亲近神成为可能;透过王嗣,圣殿得以完工,灯台能照亮全世界。两位“弥赛亚”或受膏者,角色必须互补,缺一不可。他们的尊荣与重要性都相同。所罗巴伯去世后,大祭司在俗事上的权力增长,因为耶路撒冷的官长地位日渐低落;然而神对大卫家的应许仍未被遗忘。昆兰群体期待两位弥赛亚,一位祭司、一位大卫后裔159;但在基督里,藉着祂的位格与工作,这两项功能融合为一。
147 R. North 在
'Zechariah's Seven-Spout Lampstand', Biblica 51, 2, 1970,用三页列举灯的图形,还有照片。
148 Wright, pp. 84, 85,亦见84页的图。
149 R. North 所列的图(前书,195页,图26、28)取自吉色,日期为主前1800~1400或1400~1000。其遗物约六十公分高(但原物可能更高),十六公分宽。
150 R. North,前书,192页对面的照片,右边一帧为在但找到的灯。
151 Kurt Galling 的一幅图,重刊于 IDB,
III, 66页,展示出他揣摩的架构。不过,R. North 认为,七盏灯的每一盏只有一个灯。
152
153 D. J. Wiseman, Illustrations from Biblical
Archaeology (Tyndale Press, 1958), p. 102,有一帧金属七嘴碟状灯的照片,但日期为主后第二世纪。
155 Th. Chary(p. 96)引用巴比伦大事记中的两段,王骄傲地宣称,他已经将庙的“头”(reshu)高举起来(Chronique de Nabopolassar, No. I, col. Ⅲ, 24, 25; St. Langdon, Neubobylonische Ko/nigsinschriften, 65页;Chronique
de Nabonide, No. 3, col. Ⅲ,
8, 9; St. Langdon,同上,241页)。亦见诗一一八22,“房角的头块石头”。
156 'Babylonian and Hebrew Notes',见 Die Welt des Orients, II, 1954, p. 22.
157 译为“延展经过”的动词(希伯来文 s%u^t])意为“四处走动”,“跑来跑去”(如∶民十一8;摩八12;但十二4),由此观之,以“泉水”为主词,比“眼”合适。
158 D. R. Jones, TBC, p. 76.
159 I QSb, II, 12~14, G. Vermes 译,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Penguin Books, 1962), 'The Messianic Rule', p. 121.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