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迦利亚书第一章
撒迦利亚书注释
第一部分
Ⅰ 序言∶神的约仍然坚立(一1~6)
这段是第一至八章的序言,呼吁百姓悔改认罪。其中督促的语气、审判的提醒,和耶和华忿怒的宣告,对一群灰心的人而言,似乎并不是最恰当的劝勉而鞭策他们采取行动,但其目的乃是要为以下的应许奠定稳固的基础。倘若没有神的肯定,这番话只不过是敬虔的感叹。这里的钥词为“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在管教之后,必须有这样的重新保证。新一代的人可以重新开始(结十八14及下);不论从前的世代如何破坏了约,只要新一代的人肯转向耶和华,祂就转向他们。
1. 主前五二○年八月始于
耶和华的话临到……这句开场白也用于何西阿书、约珥书、约拿书(亦见三1)、弥迦书、西番雅书的第1节,但只用于标题,先知们本身没有用这一词作他们所传神谕的前言。这一词并未出现于阿摩司书、那鸿书、哈巴谷书;以赛亚则常常直接讲出信息,他若用标题,则用“耶和华如此说”。相对来看,耶利米用这词三十次,以西结用了五十次96。庇提坚(A. Petitjean)发现,撒迦利亚用这一词的方式与以西结很类似,即常接着用两个词∶“说”和“这是耶和华说的”97。例如比较一章1、3节和以西结书六1、3,十一14、16、17。所以,这段神谕本来应当为∶“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正如四章8节、六章9节、七章4节、八章18节;但因为这段话也成为全卷的标题,所以“撒迦利亚”代替了“我”。
先知撒迦利亚。没有一位先知在文中如此自称。哈巴谷书与哈该书的标题等(如∶赛三十七至三十九章;耶利米书二十2,二十五2等),曾用到这头衔,不过总是第三人称。比利家的儿子,易多的孙子。第7节也提到同样的谱系,但在以斯拉记五1和六14中,只提到撒迦利亚是“易多的儿子”(译注∶和合本皆译为“孙子”)。这个差别可能有三种解释。 (1) 有些教父的注释中说,他是比利家肉身的儿子,但却是易多属灵的儿子,亦即,他生活在易多的左右,以致追随了他的典范。换言之,此处是提供两条谱系,一为肉身,一为灵性98。然而,希伯来文却暗示此处为三代。 (2) 另一解释为“比利家的儿子”是边注,根据以赛亚书八2“耶比利家”。因此 JB 用了括号99。与这个观点相类似的看法为∶本书的作者有两个撒迦利亚;这在欧陆的学者当中相当流行。他们认为∶第一至八章是易多的儿子撒迦利亚的作品,而九至十四章为一匿名的先知所写,他托名为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在这标题中,这两个名字混在一起100。 (3) 最简单的解释,也是不需要改变原文的解释,即撒迦利亚书一1、7,是提到父亲与祖父,而在以斯拉记里,只提到较出名的祖父。有一个例子可作参考∶列王纪上十九16和列王纪下九20称耶户为“宁示的儿子”(译注∶和合本皆译为“孙子”),但在列王纪下九2、14,则称他为“约沙法的儿子”。因此以斯拉省略了一个名字,而撒迦利亚书一1则列出完整的谱系。既用他的名字作书名,这也是很合理的。英国的注释者多半采纳这个解释101。
常有人提到,尼希米记十二4、16中有易多和撒迦利亚的名字,但要小心,不可立即假定这就是本卷书所提到的人。因为在尼希米记十二16中,易多是姓102,不过也有可能是同一个家庭;另外,在被掳之后的时期中,撒迦利亚是很常见的名字,尤其在祭司与利未人当中103。虽然以为撒迦利亚是祭司的看法不无理由,但将他与本节的撒迦利亚视为同一人,则证据仍嫌不足。
2. 耶和华大大发怒(希伯来文 qa{s]ap{)。旧约和新约的作者都毫不犹豫地提到神会发怒。这是因祂所造之物背逆,令祂产生厌恶之情,其结果便是审判。在洪水时期,所有人类都遭审判(创六5~7);在此之后,每当列国阻挠神的救恩计划,便会触动祂的怒气(诗一一○5;亚一15)。然而最常成为神忿怒对象的,却是曾多蒙恩待的以色列。这个被拣选的国家偏离了神的旨意,社会不公平、敬拜偶像、自利自义,感染全国,以致无药可救(代下三十六15、16)。毁灭与被掳乃是神忿怒的表彰,或者说它本身就是耶和华的怒气,因为这段痛斥以色列的神忿怒之辞,乃是用祂立约之名说的。神的怒气与历史上的拣选之约有关联,这约如今仍然坚立。神的用意仍是要拯救,因此撒迦利亚呼吁百姓悔改。“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帖前五9)。
只有一次,撒迦利亚看见神的怒气向列国发作(一15),而大半的对象都是他们的列祖(参七12,八14),正如这里一样。撒迦利亚从来没有说,神的忿怒会向祂的听众发作,因他们仍有时间悔改。在旧约中,神的忿怒是向百姓发作,而不是向抽象的罪──如果有这回事──发作。赖特(G. A. F.
Knight)指出,这个圣经的教训“与现代许多人讲的道不符,因为他们说∶神恨恶罪,却爱罪人”104。先知强调过去世代的失败,也极富意义,因为现在与未来都仍有希望。
3. 所以你要对以色列的人说表明以下的信息是对当代人说的,也显示一个新的时期已经临到。这信息不再像耶利米所曾传的∶审判无可避免。虽然耶利米亦极力吁请以色列人“回转”(耶三12、14、22,四1等),但却没有人听从。这里的邀请很亲切,要转向我,不是转向我的律法,或我的生活方式,而是我──与你们立约的神。这个过程中必定包括悔改,因为人接近神时,总必须如此才恰当;但此处的重点为建立个别的关系,好像浪子与他的父亲一样(路十五20),不同的是,在这里是神采取主动。祂提出邀请,并且保证祂会履行祂的责任∶我就转向你们。这是旧约的悔改信息。过去可以一笔勾消(赛四十四22),关系可以恢复。玛拉基传道时,也引用了这一节(玛三7)。
4. 现在撒迦利亚借用了一段耶利米的话,或许是三十五章15节,不过十八章11节和二十五章5节也颇类似。同一个动词转向(希伯来文 s%u^b[)多了一个前置词从(和合本∶回头离开)是呼吁众人离开恶道回头。在被掳之前,这个先知性的吁求完全遭忽视,耶利米经常埋怨他们却不听从(如∶耶十七23,二十九19,三十六31)或不能听见(六10希伯来文;六17、19,十八18,二十三18)。请注意,从前众先知的真实性,不但经由预言之事的发生得到证实,也由神透过当代先知的口为他们作了见证。被掳之前的先知之言,已被视为“正典”105。
5. 所遭的灾究竟为何,这里并未提及。但被掳事件大家记忆犹新,实在不需要再提。而这里的两句问话,令人感到人生的短暂。就连众先知也都过世了。
6. 相对而言,先知的言语却没有消逝,因为是神的话。我的言语和律例是先知不断提到立约的用语;他们的神对以色列人的要求,可用这一词作摘要(赛一17;耶七5~7;何六6;摩五14、15;弥六8)。耶利米书十一7、8和三十四18提到约中的“十诫”(出三十四28;申四13),而他的先知之言也同样是神的话(三12,二十五13,三十六4~32)。“律例”是律法中特定的条例,我所吩咐之动词在此并用,令人想起申命记的词汇(四5,六1,七11等)。先知讲到你们列祖,显示他想到了所有被掳前的以色列人;这里视全国为一整体。在他们列祖“里”,他们都进入了这约(参∶保罗用“在亚当里”、“在基督里”,林前十五22,概念也相仿)。然而,自出埃及以来,每一个世代都违背了神的约。以西结对此特别在意(二十、二十三)。神的话若遭反对,就会有灾祸临到,福分消失无踪,申命记二十八章即如此记载,其中的咒诅在这些听众的父辈身上实现了。岂不临到你们列祖吗?申命记二十八15、45也用了同样的比喻,“临到”(his*s*i^g)(或译为“赶上”)是打猎用语,表示神的咒诅追逐犯罪者,抓住他,将他置死;而以色列人被掳时,领袖遭处决,国家机构都被摧毁,等于是国家的灭亡(结三十七11)。
他们就回头。此处动词与第3节的“转向”相同,因此这句话表面似乎与第4节冲突,难怪 JB 的译者改译为“这使他们大感恐慌,以致……”。但从上下文看来,意思应当是“他们清醒过来”。一旦被掳,他们就不能再自欺,以为自己很对。沦落到这地步,他们只得承认先知的话是正确的,自己犯错失败了。先知乃是在证明,神的话过去曾经得胜,藉此暗示未来亦将如此。所以现在听到这话的人要留意,必须认真听从。然而还有一种解释,以“他们就回头”的“他们”指先知的当代人。但若有新的主词,就必须有一个前述词在其前面,计德尔(R. Kittel)在他们所著《希伯来文圣经》(Biblia
Hebraica)一书中修改经文,将“临到你们列祖”改为“临到你们”,但这种改动过于武断106。另一个建议,认为说字所引介的话,是“共同认罪文”的一部分,他们的“列祖”在被掳之前就已熟知并使用,而在被掳之后,这段仪文仍然为人所用。以斯拉记九章、尼希米记九章与但以理书九章,是较长的认罪文,其中显示后代子孙感到与列祖认同,自从出埃及以来所犯的罪,他们都有份。他们就回头,说,这句话有仪文的意味,可以支持这种看法。下文则陈明,神如此对待他们是祂的权柄,祂并非不公或专断,而是全然公义107。
总结这段序言的信息∶撒迦利亚呼吁百姓回应神的邀请,全心全意转向祂。主前五八七年所发生的一切事,完全合乎先知的预言。神并没有改变,审判也没有背弃祂的怜悯。此刻无分老少,都受到神的邀请,回转归向祂,而他们列祖从前所受到的邀请亦与此相同。如果他们这样做,与神立约的关系便可恢复,而物质的圣殿一旦建成,灵性的更新也必随之而来。
96 Petitjean, p. 7, 注 3。
98 耶柔米的翻译按照这个解释,S. Bullough 提到这点,A Catholic Commentary on Holy Scripture (Nelson, 1953), p. 689.
99 亦见 H.
G. Mitchell, ICC, 82页;P.
R. Ackroyd, PCB2, p. 646;R. E. Higginson, NBC, 1970, p. 786 等。
100 E. Sellin, KAT, pp. 478, 479; F. Horst, HAT,
p. 217; A. Petitjean, p. 21.
101 如 D.
R. Jones, TBC, p. 54; G. A. Smith, EB, pp. 264, 265; C. H. H.
Wright, p. xiv.
103 H. G. Mitchell, ICC, pp. 107, 108∶“这似乎是旧约中最爱用的名字之一,至少有二十九人使用。”
105 参 K.
Elliger, ATD, p. 101.
106 采用这读法的,尚有 K. Elliger, ATD, 95页,和 P. R. Ackroyd, PCB2, 646页。
107 和第6b节是被掳归回时期常用的认罪仪文之主张,A. Petitjean 作了详尽的说明,pp. 50, 51. 他承认借助于 W. Beuken, Haggai, Sacharja I~VIII (Assen, 1967), pp. 86~88,
103~110.
Ⅱ 八个异象与神谕(一7~六15)
这卷“异象之书”揭示了神向耶路撒冷与犹大未来的旨意。八个异象的记载都按着标准模式。先有一段前言,接着描写先知所见到的事,然后他请教神的使者这些事的含义,使者便向先知说明。其中四个异象有神谕(一14~17,二6~13,四6b~
上文曾提及(见导论,82页),异象的安排为交错模式。第一与最后的异象很接近,第二与第三,第六与第七则为两对,而第四与第五谈到神所赐领袖的权柄有保障,则构成异象的高潮。这八个异象必须从整体来解释,每一则都对以色列在未来时代的角色提供不同的亮光,组合成一完整的画面。
A 异象一∶巡视全地的报告(一7~17)
在桃金娘(和合本∶番石榴)树林间有一匹红马,马上有一位主要人物。他身后有骑兵队,以颜色分为三队,或许其中的骑士前来报告(11节),不过这里没有详载。有人对两位天使的身分觉得困惑,在红马上的那一位即是“耶和华的使者”,而“与我说话的天使”则是翻译者,他在整个异象之夜都陪着先知(一18,二3,四1、5,五5,六4),与“耶和华的使者”并不是同一位108;而这翻译的天使直到第四个异象才再提及(三1及下)。
马的形像不但出现在异象中,也出现于本卷下半的象征笔法中(九10,十3、5,十二4,十四15、20、21)。它们代表军事胜利(十3)和尊荣权势(王上十26)。因此耶和华的使者指挥马(与战车,六1~3),来巡视祂所管辖的全地。
7. 这节为第二个前言,除了日期之外,与第1节完全相同,由此观之,原来异象之书可能为独立的一本。这里的日期,主前五一九年二月十五日,一般认为含括所有的异象。此时距撒迦利亚的第一个神谕已有三个月,而距哈该最后一次有记录的信息也已两个月(见导论,27页)。细罢特月,是巴比伦对十一月的称呼,犹太人在被掳之后沿用;旧约只在这里提到(参七1基斯流月)。既然哈该书与撒迦利亚书的另外两个日期都没有提到月分之名(一1,八18),有可能这些月分名称是后来插入的109;还有另一种可能,因以斯拉记与尼希米记较常用这些名称,撒迦利亚书的写作日期或许由此可见一些亮光,即在以西结书与历代志之间。
撒迦利亚说。此句 RSV 修改了经文,原文直译应为“耶和华的话临到撒迦利亚,说”(如和合本),意思仿佛为耶和华在叙述祂看见的事;而作者认为发言的是先知,NEB 为了避开这难题,把“说”字略去,如此,本节的下半就成了前言标题的一部分,这样也说得通。以下的异象和其解释,就成了耶和华的“话”。
8. 我看见(希伯来文 ra{~i^t[i^,和合本∶“我……观看,见”),这种绝对式用法意指“我得到一个启示”(参∶赛三十10)。虽然异象是夜间出现,先知却很谨慎,避免让人觉得他在作梦。从他提出问题,又打断话题(如三5)看来,他的头脑十分清醒。究竟这个异象及其他的启示方式是“如何”发生的,仍旧是奥秘,然而可确定的是∶先知不是主观地制造异象,乃是从神领受的。米其尔认为,这些异象只不过是“先知所采用的文学形式,藉以传达他的概念”110,但这个观点对先知的直述之言并不公平。
撒迦利亚看见一人,这人的身分未经说明,不过读者可以领会,他必为超越人类的活物。在异象逐渐明朗时,果见如此。他骑在红马上,更准确地说,是匹红棕色的马。在异象当中,这位骑在马上的领导人物和他身后的几批马队,似乎已经完成任务,准备在当晚解散。这里的颜色具何意义?究竟是三队人马或是四队?这些问题请见“增注∶撒迦利亚的马”(147页)。
当时的背景为桃金娘树丛,是在巴勒斯坦生长良好的常青灌木,溪流边尤多。在住棚节需要搭棚子时,常用这种树和其他树作材料(尼八15),不过并没有资料显示这种树在宗教上有何特殊功能。洼地或峡谷(RSV)也许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汲沦溪最低之处,在被掳之前,那里有一园子(王下二十五4)。如果这个说法正确,从象征意义而言,耶和华已回到了圣城的外缘,但并未进城,因为圣殿尚未完工111。
9、10. 翻译的天使说,他会解释异象的意思,但发言的却是在桃金娘树中的那一位。有人想要删除第八节“骑着红马”几个字,视为边注,也有人注意到这里没有提到马。称那“人”为“耶和华的使者”之编辑(11节;参99页注脚108)却也提出有马112。从经文看来,删除这些字并无理由。
这些马队是耶和华差派到全地的使者。波斯王朝让使臣骑良驹飞奔报信,使朝廷能掌握帝国各地的消息;同样,耶和华也对全地的各国了如指掌──包括大波斯国在内。
11. 先知现在以耶和华的使者称呼那“人”。虽然“使者”(希伯来文 mal~a{k[)一字可用于人(参∶该一13;玛一1;见注释),但这位使者却有揭示常人不能得知之资料的本领,所以他必超越人类。
全地都安息平静。这个报告带出两个问题∶ (1) 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2) 所讲的是什么时期? (1) 从第15节看来,全地的安息显然是由于不公平与不人道。“全地都固定不动”(yas%ebet[),同一动词曾用于埃及,是贬抑的说法(赛三十7),因她未能履行国际合约;“安息”(s%oqa{tet[)、“安定”,这字常用于正面意义,但也曾指摩押因自私而不采行动(耶四十八11),撒玛利亚亦如此(结十六49,“大享安逸”)。这种状况与耶和华对公义的热心恰好相反(14节)。这种平静必定会遭震撼(一21;参∶该二7、21)。 (2) 主前五一九年,大利乌王是否真已镇压了因甘比斯之死而造成的动乱(见总论,13页)?有人不认为如此113;米其尔进而辩道,这个异象,以及第二、第三个异象,乃是指巴比伦时期,当时巴比伦的军力维持了和平114。然而并无迹象显示,先知倒回叙述从前的光景。何况这个报告与主前五一九年的情形十分吻合。与哈该同辈的人士公开表明,重建圣殿的时机尚不成熟(该一2),他们需要得到政府曾应允的补助(拉六4),但波斯的财富却用到别处去了。世界的政权正如古老的埃及,成了“坐而不动的拉哈伯”(赛三十7),只注重自己的利益,不会在意曾经在两河流域对一小撮犹太人的应许。重点不在是否全地的战火都已平息;五二一年的叛变并不是引进弥赛亚时代的末日争战,这件事已一清二楚。大利乌王现在正大权在握。
12. 耶和华使者的代祷显示,从巴比伦归回的事件本身,尚未完全应验耶利米书二十九10的预言。耶路撒冷和犹大的城邑都需要重建。虽然这里没有提到圣殿,但其重修必包括在内。
耶利米的七十年如何解释,引起不少问题。主前六○五年他首次宣布,犹大将服事巴比伦王七十年(耶二十五11、12)。那一年为卡实米施之战,尼布甲尼撒二世在幼发拉底河击败埃及人,将他们赶回埃及,并将其间的领域──包括犹大在内──都纳入自己的版图。从那一年算起,至五三九年大约为七十年,巴比伦于当年亡于波斯。另一方面,耶利米给人的印象则为,他认为七十年是从土地的荒凉算起(二十五11),若是如此,七十年就可能是主前五八七年至五一七年,但这段时间内犹大并没有全部服事巴比伦人。也可能这日期具两层含义∶ (1) 指巴比伦掌权的年代; (2) 指土地荒凉的时段。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七十年大致为人一生的年日,而当日聆听先知话语的人,就明白他们无法活着见到重建的光景。
近东的发现为这个问题带来新的亮光。巴比伦王伊撒哈顿(主前681~669年)曾留下一个石碑,上面说,马杜克(Marduk)神祇对他的土地发怒,要施行惩罚七十年,但由于他的怜悯,将这数目减为十一年115。推罗将荒凉七十年(赛二十三15、17),而历代志将七十年解释为土地的安息(代下三十六21),但以理书九2也可能反映这种看法。李平斯基(Lipinski)结论道,七十年是神明对一个城巿或圣所发怒的期限,是一段赎罪时期,以缓和神怒。那段时期结束后,就不再需要有赎罪的举动;因此七章3节才会有代表来提出问题。
从证据看来,这个数目具象征性,而且是大约的数目;不过这并不排除耶路撒冷的圣殿在历史上的确荒凉七十年。这个数字或许与宗教上一般人的信念有关,但预言的实现则准确惊人116。
13. 上一节中代求的虽是耶和华的使者,但神的回答却直接临到为撒迦利亚翻译的天使,透过他传给先知,最后再向百姓宣布。在被掳之后的时期,常有中介者出现,这里则是一例。究竟翻译的天使有否将他听见的全部传达出来,或者他是否主动挑选要传达的话,我们无从得知。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话为美善的安慰话(参∶赛四十1、2)。
14. 这个异象揭开了肉眼不能见的灵界真相,显明神在全地掌权,并积极工作。然而若没有解释天使所传的信息(14b~17节),它就不能成为安慰。这段神谕对解明异象的含义非常重要117。
先知既获恩宠得见异象,也领受了命令,要去宣讲信息。他要大声宣告,不可以将鼓励之言只留给自己。这句话十分惊人∶我为耶路撒冷、为锡安,心里极其嫉妒(和合本∶火热)。神的嫉妒与忿怒(2节)常关系密切。不受报答之爱,使神充满了激动的情绪,圣灵不忌讳用人的情绪来描绘,如忿怒、嫉妒和爱。旧约从来不将神描述成不动感情、漠不关心、与世事无涉118。祂的爱既全然圣洁,当这爱遭拒绝,痛苦必定加倍强烈;祂想要救人脱离他们所冲向的死亡,那种迫切的心,我们只能体会一二(结十八23、31、32;参“增注∶神的嫉妒”,107页)。
先知心头的问题或许是∶“为什么神要现在插手,来拯救耶路撒冷?”神为什么竟会干预人类的情境,带来益处?我们真难明白。若期待祂理当如此行,便是自我中心、狂妄骄傲;然而因着立约的应许表明了神永不改变的爱,祂总不毁约(何二19、20;耶三十一31~34;林后五14、15)。祂已拣选耶路撒冷作立名之处(王上八29),因此绝不会忘记它。人的失败使得这城难逃毁灭,但祂的拣选总不转移。虽然八章3节与九章9节中,耶路撒冷与锡安是同义词,但此处先知似乎有意区别二者。锡安是大卫在征服该山丘之前,在以色列人之前就用的名字(撒下五7),而这名的使用常具宗教与庆典意味(王上八1;代下五2;诗八十四5、7),有时它亦代表有宗教特权与责任的耶路撒冷人(诗九十七8;赛一27,三十三5)。这里或许就指这一方面(参17节)。
15. 耶和华的忿怒不再向犹大发作,而向她的仇敌发作。这是第二个异象的主题(18~21节)。这种方向的改变亦属交错法,而希伯来文亦有交错式的并列形式(qinne{~ti^......qin~a^ g# d[o^la^ weqes]ep{ ga{d[o^l......qo{s]e{p{)。
安逸的列国必须要从希伯来文的用法来解释。形容词“安逸的”(s%a~@na{n)曾有两次用来形容神赐给未来耶路撒冷的安全(赛三十二18,三十三20),但另外八次的用法都有贬损之意。阿摩司书六1说,安逸的人觉得很安全,但其实不然。同一个字用作名词,出现于列王纪下十九28(等于赛三十七29),“因你向我发烈怒,又因你狂傲(安逸)的话达到我耳中”。亚述已经战胜利比亚和埃及,在自信的狂傲中,以为必可拿下耶路撒冷。耶和华的热心(王下十九31)因这种“安逸”而被激起。诗篇一二三4也相仿∶“安逸的人”的含义与“骄傲人”平行。撒迦利亚所想到的列国,是曾侵扰以色列与犹大的国家,尤其是亚述、巴比伦和以东。起初他们符合神给他们的角色,惩罚了选民,而不知不觉地成就了预言,但他们做得太过分,以致加害过分,“越过所有的界限”(JB,参∶赛四十七6)。神的意思是要暂时惩罚一下,然后大施怜悯(赛五十四7、8),但他们无法了解;其实祂向列国施恩,又严厉相待,也是为要赢得他们(罗十一22、32)。
16. 神的子民过去所受的冤屈,现在要得报偿(参∶赛四十2)。以下的言辞不必视为与哈该书的情境互相矛盾。虽然开工已有几个月,但若不需要进一步的激励才是怪事,因为这项工程除了圣殿之外,还包括圣城在内,所以力量的持续、坚忍的毅力,都需要鼓励;而还没有用准绳测量,计划好城巿的重建。事实上,城墙的再建又经过八十年才完成(尼七4,十一1)。我回到耶路撒冷令人想起以西结的异象∶耶和华离开圣殿(十18、19,十一23),后来又回来(四十三5)。祂的同在保证圣殿必会完工。耶利米曾将神的怜悯与圣城的重建相联(耶三十18),而这种怜悯现在与他们同在,要使这件事实现。
17. 这一节中,再字出现四次,成为重点。不仅耶路撒冷有希望,这首都周围的“城邑”也充满希望。此处有三重应许∶繁荣、安慰、拣选;至此第一个异象在高潮中结束。
丰盛发达是所有英译本与大多数注释家的看法,然而动词 pu^s] 在别处几乎一律意为“失败分散”(如∶结三十四5;亚十三7)119。这个动词的基本概念为∶一股不可抵御的力量以产生离心力的方式运作,好像气旋或反气旋,可以指好事或坏事。在人类历史中,这股力量多半是坏的(创十一4;民十35;撒上十一11;结三十四5,四十六18),但箴言五16是指一道泉水不断涌流,水四散而出,与本节的思想相近。耶路撒冷将如同涌泉,涨溢在外,使临近的地区都得着丰盛发达(希伯来文 t]o^b[),都是因神的恩宠120。
耶和华必再安慰锡安。耶路撒冷被毁之后,那莫大的痛苦无人能安慰(哀一2、9、16、17、21)。基于以往经验的保证(诗二十三4,七十一21;赛十二1)都不再奏效。在这种背景下,以赛亚书四十1成为新时代的记号,然而在荒凉之地得着重建之前,安慰尚不完全(赛五十一3,五十二9,五十四11、12)。再拣选耶路撒冷一语意指重建的完成。在圣殿献殿时,耶路撒冷蒙拣选曾是当时历史书中的重大事件,但庇提坚指出,撒迦利亚是惟一提到圣城被拣选的先知(参二12,三2)121。所罗门曾提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城,与我为你名所建造的殿”(王上八44、48;代下六6、34、38),由此可见耶路撒冷的拣选与圣殿在那里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未来耶路撒冷被拣选,也与圣殿的重建有关。因此,第17节实际上是重复第16节的三重信息,又回答了第12节的问题,成为第一个异象最合适的结语。
108 不少人认为“耶和华的使者”是编辑所改,意在增加经文的神圣性,原文只是“人”(10 节)。见
Chary, p. 60,及 H.
G. Mitchell, ICC, p. 87. D. Winton Thomas(IB,
VI, p. 1062)认为经文应读为“与我说话的使者”。不过,这些改动都属猜测。
109 见 H.
G. Mitchell, ICC, p. 116.
110 ICC, p. 117.
111 Th. Chary 则有另一种看法,57页。他认为“洼地”有神话背景,他将此与“深处”相连(出十五5等)。在吉尔加密施的神话(ANET,
p. 90)和乌加利经文的一段中〔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4
(Johns Hopkins Press, 1956), p. 72〕,它是神祇的宝座所在。根据这种解释,撒迦利亚是被带到神的住处。
112 H. G. Mitchell, ICC, pp. 128, 129.
113 如 H.
G. Mitchell, ICC, p. 121∶“在主前五一九年二月,大利乌的仇敌不可能已经都臣服,波斯帝国也并未到完全平静的地步。”见 J. Bright, History of
114 同上,122页。
115 E. Lipinski(VT,
XX, 1970, 38, 39页)引用实际话语的翻译,并提供资料来源的细节。
117 欧陆的学者大半认为,原初的信息只有14b节与15节,其他则来自别处。参如∶K. Elliger, ATD, 116页及下。他以15节作段落结尾,指出16、17节的引介语可意味,这两节是后来加入的神谕。F. Horst(HAT,
pp. 218~222)采类似看法。P. R. Ackroyd, PCB2, p.
118 三十九信条中的第一条,形容神为“不动感情”,这句话并不是否定了这里的说法。这一拉丁词汇旨在维护神的能力与完美,故宣称祂“完全与人不同”。祂不会一时兴起或感情用事。
119 有些学者争辩道,这正是此处的意思。文意为∶“我的诸城美物仍遭剥夺,然而……”。持此看法的学者,如 H. G. Rignell, Die Nachtgesichte des Sachar`a (
120 pu^s] 的用法,详见 A.
Petitjean, pp. 67~69.
121 Petitjean, pp. 71, 72.
增注∶神的嫉妒(或译∶热心)
希伯来文 qin~a^,RSV 译为“嫉妒”、“热心”、“火热”。其字根可能与一阿拉伯字有关,含义为由于染色而变为很深的红色(或黑色),引申之意则指脸色因情绪激动而改变122。希腊文 ze{loo{,“嫉妒”则从 zeo{“水滚”而来,也表达出强烈的感情,英文的 zeal 与 jealousy 均由此字演变而来,表示这种感情可以向善或向恶。倘若是顾自己,则成为强烈的憎恨;但若是顾别人,则可转化为一股成就大事的力量。
第一次提到神的“嫉妒”(和合本∶忌邪),是在赐下约的律例之时(出二十5,三十四14;申五9),也就是耶和华与祂的子民──以色列──建立特别关系的时刻。因为他们既属于祂,就不可再属于别人,所以第三条诫命严禁拜偶像;但在这段话之后却是极大的保证∶“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二十6)神的嫉妒成为祂爱那些与祂立约之人的量度。因为祂爱他们极深,倘若他们不顺服祂,对祂漫不经心,显出藐视的态度,祂绝不会坐视。
申命记回顾立约的关系时,曾警告百姓切勿忘怀∶“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参六15,二十九18、19,三十二16、21)。神的嫉妒之火将让他们经历各种灾殃,最后则会被敌人亡国,全面毁灭(申二十九20~28)。比忘记更严重的是傲慢(申二十九19),在神的怜悯广为人知之地,这种罪最容易诱陷人;而这种可怕的傲慢会导致麻木,乃希伯来书的作者所关注的(来六4~6)。
当不忠的后果临到犹大时,作先知的以西结将灾祸解释为耶和华嫉妒的表现(五13)。祂曾聘订耶路撒冷归自己(十六8~14),她却不忠实。婚姻关系代表了耶和华与祂选民之约,而祂的嫉妒就像丈夫发现妻子行淫时一般(十六38、42,二十三35)。可是一旦列国执行完审判,耶和华为祂子民的嫉妒就转成他们的保护(三十六3~7,三十八19~23)。它会烧向列国,以致他们将看出祂是圣洁的神,并承认祂是主。
以赛亚书四十至六十六章所用的比喻,将耶和华视为战士(四十二13)、复仇者(五十九17)、救赎的至亲(go{~e{l,六十三15、16),也是在同样的立约情境中说明祂的嫉妒,先知将耶和华的热心和能力与祂的怜悯放在一起,祈求祂为父的心肠转向属祂的可怜子民(参∶珥二18)。
在撒迦利亚书一14~17中,耶和华的嫉妒是为耶路撒冷──祂所拣选之城──而发(17节)。祂带着怜悯返回,并应许赐下安慰,又重新拣选这城,在在都显示这是新的约,是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使然。以下还有一段较长的经文论及同样的主题(八1~8),更清楚显明耶和华的热心与祂的约之间的关系123。神的爱从来不是被动的,总是主动鼓励对的事;若遭到藐视,便会秉公审判,其目的乃在让受苦的人清醒过来,回转归向神。祂的爱极其深厚,绝不会撒手不管。
122 BDB, p.888.
123 这里的主要论点借助于 A. Petitjean,他辩道,以神的“嫉妒”作为祂为以色列的缘故,插手干预的动因,经过查证,是从被掳以后才开始的用法(80页)。他对这一题目的研究,详见79~81页。
B 异象二∶列国遭报应(一18~21;希伯来经文二1~4)
这个异象的意义一目了然。以色列和犹大的敌国将她们毁灭,现在这些国家依然强盛。虽然被掳归回之人很脆弱,又没有城墙可以御敌,但凡是威胁犹大的国家都将被推翻。
18. 我举目观看,见……,这句开头语也用在其他三个异象中(二1,五1,六1)。这个说法可能意指先知原来沉浸在思考中,思索他刚听见的话,直到另一个异象引起他的注意。
四角。角是青壮公牛的力量,因此象征不可抵御的力量。米拉特(J.
Mellaart)发现,在石器时代,居住于小亚细亚的人收集牛角,用来作椅子的装饰,也有用作靠枕的124。这些角是狩猎的成绩,代表得胜的力量。在“摩西的祝福”中,同样以比斗的公牛来形容约瑟家,“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申三十三17)。在胜利时,角便高举;在失败时,角却被砍断(诗七十五10)。用作这类比方时,这个字常为复数形态,而不是通常配成对的双数形态。祭坛上人工所作的角便是如此,而这一节中也这样用。所以先知是看到四个单角,或许是在活的动物头上,因为它们会受惊吓(21节)。第一个异象中没有提到马的骑士,同样,这里动物的头与身体就留给读者自己去想像。
19. 虽然先知或许可以自己解明这异象的含义,无需他人帮助,但他很谨慎,要求解释。打散犹大、以色列和耶路撒冷的角是否正是指四个特定的国家?这种解法很吸引人,而教父的注释便如此说125,但这里的“四”代表反对的全面性,正如第八个异象中,它是指四面八方(参导论,75页)。“犹大、以色列、耶路撒冷”的顺序让人感到意外,因为在历史上头一个被掳的是以色列。七十士译本中省略了以色列一词,因此 NEB 也将它删除。但是希伯来文有昆兰的希腊译本支持,应当站得住脚。撒迦利亚是想到被掳之后分散在各地的全民族,正如他认为是全地的异教世界造成他们的分散。
20. 四个匠人显然是对应四个角。译为“匠人”的字,是一常见的名词,意为“工人”,而可由上下文来判断其职业。至于他们如何执行任务,这里并未清楚说明;不过匠人所用的重锤子,是这个异象中很合适的工具。
21. 这一回先知不再问他们是谁,而是问他们的作用为何。将他们掳去的仇敌已经被制伏,纳入波斯版图。神的匠人就是波斯的军队,他们砍断了角。天使的回答最好读为“那些是角”,以与“这些”匠人相对。打散犹大,希腊译本加上“以色列”,有些抄本加上“耶路撒冷和以色列”。NEB 武断地译为“犹大和耶路撒冷”,使第21节与它自己对第19节的译法平行。但异象已由过去转至现在。前一个帝国──巴比伦──是由四角代表,而四个匠人──波斯大帝国──已经将她推翻。这些画面传达一个真理∶无论仇敌多么可怕,只要是神的子民受到威胁,就必会有另一个敌对势力兴起,并且得胜。
这些匠人来威吓他们,或“击溃他们”(希伯来文 h]a{re{d[)。由上下文看来,列国不但被恐吓,也被击败126。无论是眼前或是未来,所有可能的仇敌皆不例外;列国势力的兴衰,以及权力平衡时期发生的战役,都执行了神的旨意,将举起角、蔑视神的权势推翻,使神的子民得益处。虽然不断有厉害的胁迫与羞辱临到,但他们必会看见,他们所恐惧的仇敌将一败涂地。如此,第二个异象又加强了第一个异象的保证。
124 J Mellaart, Catal Hu/yu/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 p. 78.
125 当时流行的看法,四角为亚述、巴比伦、玛代、波斯,不过 Mopsuestia 的 Theodore 认为,这看法过分理想(Commentarius in XII prophetas minores, PG66, col. 513); Th. Chary 引用到他的话,64页。耶柔米主张为巴比伦、玛代并波斯、希腊、罗马。见 E. B. Pusey, The Minor Prophets, VIII, p.65.
126 七十士译本对这个动词存疑,它译为 tou oxynai,“弄尖”,来自希伯来字 h]a{d[ad[,而非 h]arad[。Gunkel 重新标点经文,得到“磨利斧头”之意,但这种重组不太有价值。NEB 译为重新联合他们,显然以 ya{h]ad[ 取代,但没有提出解释。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