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番雅书第一章
注释
壹 书名(一1)
贰 审判临到耶路撒冷(一2-18)
审判临到列邦万国(二1-15)
肆 公义的警戒与应许(三1-20)
壹 书名(一1)
“当犹大王亚们的儿子约西亚在位的时候,耶和华的话临到希西家的元孙亚玛利雅的曾孙,基大利的孙子古示的儿子西番雅。”(一1)
在先知书的引言中,大多有先知的家庭背景,并述明当代历史的日期。旧约中有八部书并无这样的引言,即但以理书、俄巴底亚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哈该书及玛拉基书。但以理书在希伯来正典中并不列入先知书,只在“著作”之内,可见与先知书有别,是启示文学。这七卷都不提家庭背景,却有历史时期。但是俄巴底亚、那鸿及哈巴谷也不在引言中提及历史的资料,只在内容中可窥一二。俄巴底亚论以东,那鸿论尼尼微,却有历史性的地理环境资料。
先知书的引言提及先知的父亲,在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何西阿书、约拿书及约珥书。撒迦利亚书不仅提说先知的父亲,也提祖父。但是西番雅书的引言最详细,有五代,追溯至希西家。这是为表明西番雅是出于王族,出身非凡,但也有人认为这个希西家并非
有人计算年代方面,提出疑问,因为希西家与西番雅中间有三代,而希西家与约西亚中间只隔两代。但是希西家的儿子玛拿西作王五十五年,再加上他的儿子亚们两年,共五十七年,玛拿西在四十五岁时才生亚们(王下廿一1、19)。如果亚玛利雅(希西家另一个儿子)比玛拿西年长,那么他的曾孙(西番雅)与玛拿西的孙子(约西亚)年龄相仿,并非不可能。所以西番雅任先知职事,正是约西亚在位的时候。这是一般接受的解释。兹可另援例证说明之。约西亚王在四十八岁已有曾孙约雅斤(参阅王下廿三30及以下),可见一斑。
另一个疑问,是关于西番雅的父亲“古示”的名字,“古示”如果是“古实”,似与埃及有关,因为“古实”是埃提阿伯,即现在的地名衣索匹亚(Ethiopia),那么究竟他父亲与外邦人有什么关连,是否他母亲不是以色列人呢?但是这完全没有历史的稽考,所以无从研究。1
“西番雅”其名的原意为“保护者”,在耶利米书内为祭司的名字(廿一1,廿九25、29,五十二24)。同一名字(Zephaniahs即Zephaniah的繁体)也出现在其他书卷,列王记下第廿五章十八节“西番雅”,历代志上第六章三十六节与撒迦利亚书第六章十、十四节“西番雅”,是被掳归回的人。在旧约中出现另一个名字,实则是出于同一字根。出埃及记第六章二十二节“以利撒反”的“撒反”(利十4也有同名),为“西番雅”的简体,“以利”是冠以神的名,以示命名的意愿。
同一字根的名字有人名“洗非芸”(创四十六16),地名“撒分”(书十二27)。但“西番雅”原意也可作“北方”解。“西番”为北方,“雅”为耶和华的简称,表明他是属耶和华的,相对的有“巴力洗分”,北方是属“巴力”的。可见这个名字确有信心的内涵。
“耶和华的话临到……”这也是先知书引言常有的,试比较耶利米书引言,曾两次提及。可见时代的紧急,神有启示的话语,焦急地向祂的选民说明。祂选召不同背景的人,成为祂的发言人,成为当代的见证。神的话是合时的,切合当代的需要,也是无时的,向历代启示,甚至现代的人们,仍可从先知书,听见神的声音。神的话有永远的价值。
本节为本书日期作一确定的注解,似不容置疑。这既是在被掳之前,当然尚未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豫言,因他曾对希西家说:“从你本身所生的众子,其中必有被掳去……”(赛二十18)。西番雅不是约西亚的直系,他的后裔与王室的遭遇必尽不相同。
贰 审判临到耶路撒冷(一2-18)
(一)审判的威胁(一2-6)
(二)主豫备祭物(一7)
(三)首领先受罚(一8、9)
(四)那日的哀情(一10-11)
(五)冷漠者有罪(一12)
(六)神必降灾祸(一13)
(七)大日已临近(一14-16)
(八)普世的祸患(一17、18)
本章概要
(一)审判的威胁(一2-6)
“耶和华说,我必从地上除灭万类。”(2节)
这是本书的第一段,为主题的信息,宣告神公义的审判,共有八行诗。神的审判必临到全世界,地上的万族;也临到犹大的耶路撒冷。
“耶和华说”,这是先知常用的语句,表明神的权威,信息的严重性。通常先申明“耶和华如此说”,十分严正。在信息之后,再加有“这是耶和华说的”,有时为表明郑重,也可能是安慰,因为“说”字可译为“低语”,神有无限的心意。这里原可置于信息之后,也为郑重的申明。
本节的开端应以耶和华的行动为重点,连续的几节仍着重这样审判的作为:“我必除灭”,“我必剪除”,“我必攻击”,“也必剪除”。
“我必除灭”,“除灭”原意为阻止与消除,将罪恶带至一个最终的结局,是神的行动促成的(原文的文法是Hiphil即有causative idea)。“除灭”这一动词且重复一次,可译为“我必除灭”。重复是为着重语气,也是肯定的涵义,所以可加译“必”字。神的审判是最终的行动,不能逃避,也无可否认,是历史必有的结局。
“万类”不只是人类,而是包括一切的生物,其实是指万有。这些都是神所造的,神要将所有被造的,全部除去,祂有自由,祂也有权利,要将一切除去,好似将桌上的东西一扫而空,将所有的都从地面上扫除,不复存在。这是先知弥迦的信息(弥一2及以下),是神对整个世界的行动。
“我必除灭人和牲畜,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以及绊脚石和恶人。我必将人从地上剪除。这是耶和华说的。”(3节)
上节所说的“万类”,现在再作详细的解释,似指所有的动物,当然以人为主。人犯罪,使万物都服在虚空之下(罗八20)。在洪水泛滥之时,各类动物都曾保留,不曾灭种,但是这里的审判就将成为最后的结局。
这里特别指出恶人,罪恶之辈当然是在审判之下,但是“绊脚石”是指什么人或什么事物呢?经学家有不同的见解。有的认为这是指审判本身,使恶人绊跌。有的解为毁坏的事,与作这样事的恶人一同败亡。也有的认为这是表示地震的后果,使地面毁坏,山石四散,成为绊跌人的石头。有的因涵义不明,就将这句删去,比较清楚。2但有人仍坚持保留这句,却将“恶人”改为“不法的人”,这是随七十士希腊文译本的译词。3“不法的人”与“恶人”几乎是同义字,似无争议之处。
这里再重复用“剪除”,但是用分词(Participle)的形式,似指正在进行的动作。所以“必”字附加的涵义仍旧存在,但重点在动作的过程:我“正”将人从地上剪除。审判不是只豫言将来的事,也可以是指目前已有的现实。
“这是耶和华说的”与上节“耶和华说”相同,再重复,且在本来语句的次序,显然是着重的语气。
“我必伸手攻击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4节上)
耶和华伸手,是审判的动作。这在以赛亚书中屡次出现(九12、17、21,十5,十四26、27)。
耶和华要审判世界,审判台在犹大,在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在审判列国的过程中,先审判犹大,因为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这是在犹大的以色列人很难接受的启示,因为在他们的信仰中,耶路撒冷是圣殿的所在地,是耶和华居住的地方,所以神圣不可侵犯。耶路撒冷必永远屹立(参阅赛卅七35)。神曾应许:“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的缘故,必保护拯救这城”,但是早在弥迦的时候,他的豫言已经指向耶路撒冷将变为田野的乱堆,与撒玛利亚一样同遭毁灭(弥一1-6),日后也为耶利米所引用(廿六章)。
弥迦严责犹大耶路撒冷的罪恶,是在社会道德方面。但是在西番雅的指责中,特别指宗教方面,在下半节就有具体的说明。
“也必从这地方剪除所剩下的巴力,并基玛林的名和祭司。”(4节下)
在耶路撒冷敬拜耶和华的地方,竟然有巴力的偶像,许多人敬奉巴力。但是在西番雅的时代,约西亚的宗教改革已有相当的成效,巴力异教的力量已经削弱了,但还有剩下的,不是剩下的巴力,而是剩下那些敬奉巴力的人。神必将那些“巴力的余民”也全都除去,不容存在。
但是研究被掳前的情况,以色列人并未专一敬奉耶和华。巴力的异教一直有相当的势力。以利亚、何西阿及其他先知都一直反对攻击不遗余力,但是实际的果效不大。人们以敬奉耶和华为名,拜巴力为实。这是使西番雅十分痛心的事。
当然在约西亚王之前,有玛拿西与亚们,他们的恶行仍有后遗的症状,一直到约西亚宗教改革,才被有力地遏止。但是这种鬼魔的影响为时太久,根深蒂固,无法完全消除。约西亚在位的早年,已经掀起改革的事(代下卅四3-7)。是否在西番雅任先知的时期仍未在这事上成功呢?可能这是西番雅感到痛心的原因。
“基玛林的名”必是偶象的名,是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或摩洛,摩押人称之为基抹(王上十一5-7)。这些敬奉异教的祭司存在,异教的罪恶必无法消除,所以神必须完全剪除。
“与那些在房顶上敬拜天上万象的,并那些敬拜耶和华指着他起誓,又指玛勒堪起誓的。”(5节)
这里仍是继续上节的指责。敬拜天象在玛拿西与亚们在位的时候十分普遍(王下廿一3、5、21),甚至在约西亚王的时期仍有这样的现象(王下廿三5、12)。这是先知们屡次严责的(耶七18,八2,十九13,四十四17-25;结八16;参阅申四19,十七3)。拜天象的情况也可在若干书卷中找到(如耶四十四17-19;结八16;伯卅一26),大概是在房顶上敬拜,耶利米也有描述(如卅二29)。北国在未败亡之前这情形很普遍(王下十七16;摩五26)。在犹大尤其与亚述交往的时候,就是在亚哈斯作王的期间,也有这种现象(王下十六10及以下),所以对犹大来说,也是司空见惯的事。
他们既敬拜耶和华,指耶和华起誓。另一方面又指着玛勒堪起誓。他们似乎不认识耶和华是独一的主,除祂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他们却同时事奉几个神,玛勒堪即米勒公,只是在中译词不同,在上节已经解释。他们不专一诚心实意的事奉真神,混合宗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不能容让假神存在。本来假神是虚无的,并不存在,是人自己敬奉与信从,更证明人们的罪恶。
在上节指出“从这地方”,地方可能是祭坛的所在。因为巴力诸神是有地方及区域性的。耶和华真神却是普世全地的,怎可将假神与祂并列,这是极大的亵渎。
“与那些转去不跟从耶和华的,和不寻求耶和华,也不访问他的。”(6节)
现在先知更进一步指责另一些人,比上述的更变本加厉。他们完全离弃神,去事奉假神,他们的背道是公然的,毫无忌惮。不寻求也不访问,对耶和华不再敬拜与信奉。这确是可怕的现象。但是这已经成为事实!
2 将“绊脚石和恶人”删改,主要的学者为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J. Wellhausen (Die Kleinen Propheton Obersetzt und erkla^rt, 1982), W. Stzerk (Das Assyrische Weltreich
im Urteil der Propheten, (1908), C. von Orelli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ausgelegt, 1888) 主张为地震的景象。J.M.P.
Smith, W.H. Ward, J.A. Bew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Micah,
Zephaniah, Nahum, Habakkuk, Obadiah and Joel, p. 185-ff. 将这句全部删除。
3 参阅F. Schwally, "Das Buch Ssefenya^, Eine historisch, Kritische, Untor, Suchung" ZAWX, (1890),
165-240.
(二)主豫备祭物(一7)
“你要在主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快到。耶和华已经豫备祭物,将他的客,分别为圣。”(7节)
论耶和华的日子,以两行诗的形式分为十一段。第一段(7节)论日子的临近。第二段(8、9节下),论审判临到首领。第三段(8节下、9节上),论审判临到迷信者。第四段(10、11节上),论灾祸临到城的四角。第五段(12节),论罪人无法逃脱。第六段(13节),论人们发现自己误解耶和华真神。第七段(14节),再述日子临近的迅速。第八、九段(15、16节),论那日的可怕情景。第十段(17节),论那日人们的惨状。第十一段(18节),论全地的毁灭。
在耶和华的日子临近的时候,应作什么准备呢?“要在主耶和华面前静默无声”。在耶和华面前,是敬拜的举动,必须敬虔,静默是虔恭的态度(可参阅哈二20;亚二13;摩六10)。阿摩司论耶和华的日子是审判的日子,特别强调人们道德的失败,必须服在审判之下。西番雅的重点是在审判的普世性,先从耶路撒冷起始,再普及全地。两者都认为那大而可畏的日子不只有外邦的侵略,因为除战争之外,还有饥荒、旱灾及自然界的变故。这些都会带来超自然的现象。耶和华的日子是必然的,然后才可引入更新的时代。这样的信念是先知所共同具有的(参阅摩六3;赛十三6;珥一15,二1)。
“耶和华已经豫备祭物。”以献祭的事比喻审判。西番雅书论述的是首次才有的。祭物是指犹大,他们成为祭牲,被宰杀,成为牺牲品。那么“客人”是指外邦的侵略者,如迦勒底人,西古提人等。4
神要将客人分别为圣,为使他们分享供物,他们若未洁净,就无法享受圣物。有人提出问题,如果客人是指外邦人,他们是只享受供献的圣物(犹大)呢?还是他们自己动手来得祭品呢?祭牲是谁宰杀?耶和华还是外邦人?5可能重点不是在此,只说明犹大为祭物,承受神的刑罚。也有解释,认为祭物与客人都指犹大,但解释就十分困难。6
关于审判,以祭物供客人享用的例证,也可在其他书卷中找到(例如结卅九17及以下;参阅赛廿五6,卅四6;耶四十六10,并新约启十九17及以下。再可参阅撒上九13、22;撒下六19,十五11;王上一9及尼八10)。
4 主张这指迦勒底人的,有Rabbi Izaak ben Juda Abarbanel Jerome,
C.F.K. Rosenmu/ller, (Scholia in prophetas minores, 1836),
Maurer, Commentarius grammaticus historicus criticus in prophetas minores, 1840),
6 Gressmann根据K. Marti, Dodeka-propheton (1903),
C.P. Fagnani, "The Structure of the Text of the Book of Zephaniah," Old
Testament and Semitic Studies in memory of W.R. Harper, 260-77; C.F. Kent, The
Sermons Epistles, and Apocalyses of
(三)首领先受罚(一8、9)
“到了我耶和华献祭的日子,必惩罚首领和王子,并一切穿外邦衣服的。”(8节)
第二段的首句是散文的形式,“我耶和华”在涵义上比较明确,也可作第三人称,不必用“祂”字,只论“耶和华的日子”。可将“我”放在行动上:“我必惩罚……”,与第二节起相同。
耶和华的日子是献祭的日子,献祭就是审判,这点曾在上节解释。“惩罚”原意是“访问”,人们既不访问耶和华,耶和华就来访问他们。只是第六节的“访问”原意为敬奉与寻求,而此处的“访问”是惩罚。这一用字是在耶利米书中常见的(五9,九25,十一22,廿五12,卅六31等)。
耶和华惩罚的是首领与王子,他们是从政者,应该对社会罪恶负责。这里并不针对君王,可能他还太年青,无法掌握完全的治权(王下廿二1)。恐怕也不是指他的众子,却是对王室的。西番雅既是出身王室的贵族,必洞悉内情,对他们失望。
那些人穿着外邦的衣服,可能与他们敬拜外邦的神有关。神不容许以色列人拿外邦的衣服。约书亚处死亚干,因为亚干取了示拿的衣服,是当灭之物(书七24及以下)。
“到那日我必惩罚一切跳过门槛,将强暴和诡诈得来之物充满主人房屋的。”(9节)
“到那日”仍指耶和华的日子,神的惩罚是针对那些信奉异教的以及在道德上失败的人。
“跳过门槛”的行动,使人联想起撒母耳记上第五章五节,那些拜大衮神的,避免碰圣所的门槛。因为这是不敬的举动。大衮曾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仆倒,头与手在门槛上折断。所以就有这样的禁忌。耶柔米(Jerome)认为这是指敬拜耶和华的不可任意践踏圣所,以表虔恭。这样的说法都是指宗教方面。7
有人着重道德方面,认为这门槛是指富豪的华厦,仆人们急速地跳跃而出,专去掠夺穷人。8也有人以为这是指穷人的门槛,土豪劣绅随意进出于小市民家中从事掠夺。9
另有解释为当时宫廷的规矩,是外邦人的习俗,进王宫不可碰门槛,必须以右脚先行跨入,可能是宫廷中外邦的士那种习惯(参阅撒下十五18;王下一38)。10
这举动可能仍是外邦迷信的观念所导致的。门槛是恶魔的居所,不可侵犯。11所以与上节同指宗教方面。异教及习俗(包括衣着)原为律法禁止,所以先知再提出警戒(参阅申十三章、廿二章以及利十九章)。
从宗教的迷信至道德的败落,也是极自然的趋势。他们掠夺穷人,将财物充满主人的房屋。这是指王宫的房屋,可见暴政的可怕,所以仍指王室的恶行。在先知的信息中都曾加以指责(摩三10;赛三14及以下;弥二2、8、9,三1-3、9、10;结廿二27-29)。
7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191.
8 Hitzig-Steiner's
Commentary (1881).
10 E.
11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199-200.
(四)那日的哀情(一10-11)
“耶和华说,当那日从鱼门必发出悲哀的声音,从二城发出哀号的声音,从山间发出大破裂的响声。”(10节)
照原文的字句次序:“当那日,这是耶和华说的。”在形式上仍与第二节与第三节相似。真正的重点仍在那日──耶和华的日子。
“听阿,有呼喊从鱼门发出!”鱼门是耶路撒冷城的入口,在城北,可能与大马色门相似,通往外出的山谷。根据尼希米记第三章三节及十二章三十九节,在古门与羊门之间,历代志下第三十三章十四节记载,鱼门是玛拿西王筑的新墙。这可能是耶利米书第三十九章一至三节的中门。鱼门必通往渔市场,是推罗渔夫送鱼来耶路撒冷城的便道(尼十三16)。
从二城发出哀号的声音,二城实则为新建的城,称为耶路撒冷的第二区(王下廿二14;代下卅四22)。这一区地势较低,在外患侵略时首当其冲,容易陷落在敌人手中。
“从山间发出大破裂的响声”,山间不是在城外,而是城内的小阜,在南方及西南方,是圣殿及富户的住宅区,现在因城墙破裂倒塌,响声在山阜间震动有回声。耶路撒冷大遭毁坏。
“玛革提施的居民哪,你们要哀号,因为迦南的商民都灭亡了。凡搬运银子的都被剪除。”(11节)
玛革提施这一地名,无非确定其地点,有人认为是西罗亚谷,亚兰文译本作汲沦谷。也有的学者依据耶利米书第二十一章十三节,认为是指耶路撒冷的城内外,可能是这地区的工商业中心。12
迦南的“商民”,已将“迦南”地的居民作一注解。迦南常被指为腓尼基的贸易商人,他们的居民大多从商(可参阅何十二8;赛廿三8;结十六29,十七4;箴卅一24;伯四十一6;也包括亚十四21)。
搬运银子的,未必只是兑换金银的,而是指一切的商人。以色列人在被掳之前没有货币,全用金银,需要称秤。钱币还是亚述首创的,在钱币上铸出女神像,又成为异教的产物。因此,先知不仅对商人没有好感,认为他们不诚实,以诡诈的手段来骗取。他们对商业交易的用币也不满意,认为是异教文化所导致的复杂与奢侈。
12 Merrill, Ancient Jerusalem, 291-307.
(五)冷漠者有罪(一12)
“那时,我必用灯巡查耶路撒冷。我必惩罚那些如酒在渣滓上澄清的。他们心里说,耶和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12节)
那时,仍是耶和华日子的危机中,神要彻底搜查,无人可以逃脱。祂好似守夜者提着灯,照明每一个角落,藏污纳垢之地都会暴露出来,不能隐瞒。没有人与物可以逃过神鉴察的眼睛。祂比征城的侵略者搜查得更加透彻(参阅赛四十五3及路十五8)。神所要惩罚的,是那些贪图安逸,漠视神公义的人。
这些安乐的人,是自满的人,没有顾忌,毫不焦虑,自以为安全。这类人在别卷书也有提及(如摩六1;赛卅二9、11;亚一15及诗一二三4)。这些安逸的人好似酒在渣滓上,久而久之就成为沉淀物,渐成固体,酒力失去,全无功用。他们只求安逸,对生活的旨趣,崇高的理想也不复存在,得过且过,因循苟且,自暴自弃,没有振作的意志,甘心堕落,无可救药。
“他们心里说:耶和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他们完全漠视神满有恩典的旨意与作为,认为神不能起什么作用。神似乎也完全不关怀人的祸福,无可作为。他们这样想,就不再有任何的信心,认为神是否存在,也不在乎。这是实际的无神论,正如诗人与先知所指责的(参阅耶五12及以下;玛二17;诗十4,十四1),这样的人必受耶和华惩罚。
(六)神必降灾祸(一13)
“他们的财宝,必成为掠物,他们的房屋,必变为荒。他们必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栽种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13节)
这些话似乎重复先知阿摩司的豫言(五11)。人漠视神,只凭一己的力,建设等于拆毁,栽种实则破坏,一切的劳力必归徒然。在其他先知书中也有类似的豫言(弥六15;赛六十五21及以下;结廿八26;参阅申廿八30、39)。
在先知的心目中,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建造房屋及栽种葡萄园不会有太大的功效,因为一切全都毁坏,人的努力必没有美好的后果。
(七)大日已临近(一14-16)
“耶和华的大日临近,临近而且甚快,乃是耶和华日子的风声。勇士必痛痛的哭号。”(14节)
本段又是新的诗句,论耶和华的日子临到普天下。在语气上无疑是加强了。这个日子是大日,大而可畏的日子(可参考珥二11、31以及玛四5)。直译出来,这大日比赛跑的还快,比得奖者更加敏捷。这日子真的临近了,临近而且迅快得几乎刻不容缓。
耶和华的日子有风声,这风声也可译为呼喊,使勇士痛痛的哭号,因为实在太可怕了。“痛痛”也可形容那日子的呼喊,那呼喊好似十分悲惨的呼啸,连勇士都会心惊肉跳,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
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来到,实在太迅速了,好似迅雷不及掩耳,甚至勇士虽能奔跑,却无法逃脱,无论有怎样敏捷的行动,也不能躲避。这是神审判的日子,临到遍地,临到万民,人们必须儆醒,随时准备,要豫备迎见公义的神。
“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15节)
耶和华的日子是审判的日子,表明神公义的忿怒,在本章十八节还再提及外,其他书卷也有说明(赛十三9;结七19;箴十一4;伯廿一30)。神的忿怒表现在自然的现象中。
这是急难困苦的日子,因为审判带来大灾难,所以连勇士都痛痛哭号。但是人们不信神,只贪图安乐,在罪中享乐的时候终于过去。在人想不到的时候,灾难来到,那只是审判的开端。
这是荒废凄凉的日子,正如约伯记所描述的,但在那书所描绘的不是最后的审判,却是世界的现状(三十3,卅八27)。那在创世时的空虚混沌似乎又回复了。神的创造与救赎,原是使混乱变为秩序,现在由秩序又变为混乱,因为审判世界,使自然都变色。
这是黑暗、幽冥、密云、乌黑的日子,在约珥书已有说明。耶和华的日子,有可怕的黑暗,日月因蚕蚀而无光,暴风雨即将来临,必有无限的幽冥,密云满布,一片乌黑(类似的描写见摩五18、20;赛十三10;结廿四12)。
密云乌黑的景况,在以西结书第三十四章十二节也有描写,是指耶路撒冷的陷落,人民被掳至外邦。以云来形容公义的神显现等类似的描述,有五十八次以上。13
“是吹角呐喊的日子,要攻击坚固城,和高大的城楼。”(16节)
先知现在转向战争的恐惧,吹角与呐喊的声音,在其他书卷中描绘得甚为详尽(参摩一15,二2;耶四19;书六5;又可参阅士七18、22)。
犹大为防御外患的侵略,必须建筑坚固的城墙及高大的城楼。根据亚述的西拿基立记载,他曾攻击希西家王,夺取了四十六座坚固城,其他保障堡垒无数。14
神的审判还不只利用外患的侵略,有战争的恐惧,而且人们不再有居住的地方,安全的处境。一切都不可靠,所以都必毁坏,没有一样是不更动与破损的。耶和华的日子从自然的现象至社会的情况,都起了极大的变迁,人完全无法来阻止与挽救,事前既不能豫防,事后也无能补救。人们完全陷在一种无助与无望之中,无可奈何,这是多么悲惨的景象!神救赎的恩典不再实现,祂公义的作为只有毁坏,除灭一切的罪恶,消除一切的罪人。
13 Brown, Driver & Briggs, A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14 Smit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Zephaniah, 205.
(八)普世的祸患(一17、18)
“我必使灾祸临到人身上,使他们行走如同瞎眼的,因为得罪了我。他们的血,必倒出如灰尘。他们的肉,必抛弃如粪土。”(17节)
审判的灾祸临到众人,不仅是罪人,也是整个的人类,因为全世界都在审判之下。人们慌乱地逃难走避,但是漫无目标,东闯西走,在惊惧与无助中,好像瞎眼的人走路(类似的描述见申廿八29;鸿三11;赛五十九10;伯十二25)。
审判确将临到全世界人类,但神并非不公平,使义人与罪人一同灭亡,事实上神还是要除灭罪人“因为得罪了我”。得罪神的,还有什么可以获得宽宥的呢?
他们的血必倒出如灰尘(参阅诗八十三13及十八42)。人的生命毫无价值,好似街上的灰尘。他们的肉也必抛弃如同粪土(参考耶九21,十六4;诗八十三10;伯二十9)。“肉”必指人的精力,在战场上遭杀戮,而失去生命。沙场作战中,人的生命就如粪土一样,也没有什么价值可言。所以在大而可畏的日子中,审判也必除灭人的生命,一同归于灭亡。
“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金银不能救他们。他的忿怒如火,必烧灭全地,毁灭这地的一切居民,而且大大毁灭。”(18节)
在整段的结语中,先知的信息将审判的必然性与全然性,作一番清楚的交代。耶和华的日子是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不再有救赎的作为,恩典的安排。人完全服在审判之下。
人们看为最珍贵的是金银,但是那时金银的价值不再存在,完全失去效用。以赛亚书第十三章十七节说,外邦人(如玛代人)只来攻击他们,既不着重银子,也不喜爱金子。外邦的侵略无非抢夺财物,但是有时财物也无济于事,更何况是神的审判,祂的目的是惩罚,“发怒的日子,赀财无益,惟有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箴十一4)。在公义的审判中,没有拯救。
“祂的忿怒如火……”可比较以西结书第七章十九节:“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他们的金银不能救他们……”现在连全地都必烧灭,金银财物与人当然全被除去。在第三章八节也有类似的话:审判是神在全地上施行灭绝的事(赛廿八22)。
神要烧灭全地,又毁灭这地的一切居民(类似的信息见赛十23;耶五18,四十六28;结十一13及二十17)。神烧灭的全地,也包括“这地”。这地是否指犹大与耶路撒冷呢?全地与这地二者都是一起的,如果这地只指犹大,也应包括在全地之内,因为神的审判是普世的。
本章概要
第一章开始,就论神的审判(2、3节)。审判在范围方面来说是普世的,不仅外邦人,也包括以色列人。世界是在神公义道德的治权下。审判的目的不是毁灭,而是改变。甚至在神的公义中,仍有神无限的慈爱。审判是为使人悔改,是出于神爱的动机。事实上,审判不是只为人,也为牲畜。地上的一切都因人而受罪恶的辖制(尼尼微城悔改的时候,约拿书记述,连牲畜也披麻禁食。神顾惜的,不仅人,也连牲畜)。所以审判使悔改的人改变归正,遭毁灭的只有恶人。审判是神的圣言,以低语的方式给予安慰与警戒。这是先知所传的信息。
在审判中,神所毁灭的是这些(5、6节):(一)剩下的巴力和基玛林的偶像;(二)偶像的名号与祭司;(三)敬拜偶像与秘密信奉者;(四)不跟从耶和华的;(五)冷漠不信者。
“那时,我必用灯巡查耶路撒冷……”(12节)。神正在行动中,祂施行奖赏与刑罚。人必须向神负责,决定自己的前途。但是叛逆神的,却自以为安全。冷漠是不信的态度。他们不信耶和华会有什么降福或降祸。结果他们是自趋灭亡,没有前途,财富被抢,房屋变成荒凉,一切建造与栽种都完全落空(13节)。
神怎样来巡查呢?当祂决意采取行动,必十分彻底,任何地方都要搜查,所有东西都要检查。这会是普遍的巡查,没有一个人可以避免,没有一条路可以逃脱,没有一个方法可以抗拒,除非真正的悔改。巡查的目的是为发现罪恶,并消除一切的污秽。所以神巡查,是求世界的安宁,人们的福祉。
人说耶和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因为他们心中不怕神,他们也不愿有神来干豫。但是公义的神决不放过。
耶和华的日子终于来到(14节及以下),作者将这日子人物化,好像一个人在匆忙中赶路。他是忿怒的人,他一出现,就有困苦与急难,荒凉与凄凉,是十分恐惧的。这也是争战的日子,有吹角呐喊的声音。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幽冥、乌云的日子,暴风雨即将来到,毁坏的事必然发生,没有盼望,没有光亮。
耶和华的日子是忿怒的日子,其实神不轻易发怒,祂的忿怒是积蓄起来,祂一直忍耐,甚至忍无可忍,以致如火爆发,如水涌流,盛不住而满溢出来。
耶和华的日子是毁灭的日子,物质的损坏,土地的荒凉,一切全都破坏。这是人们遭难的日子,在无助中,失望里(参阅诗一○四篇)。在昏黑中盲目(参阅伯十二25),在惊惧中杀戮(诗七十九篇)。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良心作这见证,圣经提供这事,世事也不住说明这将来的事实。无法否认。
这给予的教训是什么呢?
(一)人们需要先知的话语,这紧急的信息促使人们警觉与准备,儆醒与谨慎。
(二)历史的趋向,越来越接近这日子,这是普世的情况。世局更催促这日子,审判是关乎万民的。
(三)神的手满有恩惠,也满有公义,这两者是在一起,分不开的。这是审判的作为,也是拯救的行动。
(四)审判来到,向重要的人先下手,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地位高的人首当其冲。然后遍及全地一切的人。
(五)神的公义带来救恩,只对忠信敬虔的人,悔改归正的人。天国即将实现,公义就要伸张。──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西番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