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谷书第一章
Ⅰ 标题(一1)
默示(见17页)是哈巴谷“在异象中”(吕译、NEB、JB)中所得的,在此称他为先知。这个称谓很少出现在一卷书的起头(见该一1;亚一1),因此有人就提议说哈巴谷是个职业先知,就是在圣殿或宫廷靠先知服事维生的人,与阿摩司不同(参∶摩七14)。这一点不能肯定,但至少我们可以确定他是在这背道时期中传神信息的人。
Ⅱ 恶人未受惩罚的问题(一2~4)
这一般是以哀求的诗篇或控诉诗篇的形式写成的,这类诗歌描写一个需要,并且寻求从神而来的帮助(参∶诗三、十三、二十二等)。神的公义受到质疑,因为祂的审判长久迟延。
2. 要到几时呢?这是哀歌诗篇的引言(参∶诗十三1~2),显出先知不怕质问耶和华他的神(参∶赛六11;见45页)。当呼求神的声音显然不蒙垂听或应允时,这种痛苦中的发问特别适切(参∶诗二十二1)。这里是以呼求帮助的方式来表达这个问题,因为强暴与欺压(参∶创六11;士九24;在哈巴谷书中出现六次)导致作者怀疑神干预或拯救的能力与意愿(参∶申二十4;诗十八41,三十三16~19;赛五十九1~2;耶四十二11)。在先知的神学知识中,神是公平、公义的,但这却与他对神的经历不相符;约伯也曾提出类似的问题(见伯六28~30)。
3. 压迫的严酷以不公义(NIV、JB,中译“罪孽”;参∶箴十九28;赛二十九20,五十九4、6~7)、“灾难”(RSV;NIV 作“邪恶”;中译“奸恶”;参∶民二十三21;箴二十四2;赛十1)、毁灭(参∶赛二十二4;哈二17)、强暴(2节,二17)、争端(参∶箴十七1;耶十五10),和相斗的事(参∶箴十五18,十六28)等一连串同义词的堆积来描述。哈巴谷问∶为何──一种典型之哀歌的诗篇问句(见2节;参一13;诗二十二1;耶二十18)──这一切事会出现在先知的生活中?
4. 这些持续的不公导致律法(抑制他们的主要力量)放松55。律法本当成为神之社会秩序的基础(参∶出十八16、20;赛二3;耶三十二23),但它却不再能发挥此一功用。结果就是缺乏公理(参∶赛一17;弥六8),甚至是公理颠倒(RSV、NEB、NIV 皆同)。然后就是以色列中的义人被恶人虐待,这些恶人将他们围困。恶人的身分是本书中争论的题目之一(见导论,48页)。这里他们显然是以色列本身中不敬虔、无法无天的百姓(相对于一13)。这强调了哈巴谷问题的另一面。不义不仅未受制止(2节),义人的力量反倒受挫。
55 见 Johnson, 'Paralysis of Torah', pp. 257~266.
Ⅲ 耶和华的头一个答覆(一5~11)
耶和华用一个默示回答哈巴谷。从标题或结论无法确认宣讲的人,但耶和华却是以第一人称说的。哀歌的诗篇(参一2~4)期望的回应是救恩的默示,但这里的回应却是个审判的默示。这并不是耶和华忽略哀歌的诗篇吁请的帮助,反倒是因为先知的呼吁,实际上就是吁请神差遣审判,以彰显祂的公平和公义。
5~6. 神呼召先知和百姓,一起惊奇地向列国56观看,因为神的手将要在那里作一件史无前例的事。主词我是七十士译本和一些英文译本从第6节加进来的。这节经文开头的两个动词看与察看(吕译;和合本只作“观看”),将耶和华的回应直接与哈巴谷的哀歌的诗篇连在一起,那里也用了同样两个动词(一3)。这件令人惊奇的事是∶神从四围列国中兴起那残忍暴躁之民,这国家素来以残暴任性闻名(参∶士十八25)。这显然是指迦勒底人(AV、RSV、NEB、JB;NIV 作巴比伦人,见46页\cs16)的势力迅速窜升。这段经文的其余部分都用来描写这个民族。
他们通行“广大的地区”(吕译、RSV)──那就是肥沃月湾──占据列邦之地,目的是要夺取那不属自己的住处。这里用了两个希伯来文谐音字(即发音相近的字)lo{~和lo^,属于一种字技。
7. 巴比伦人对那些与他们接触之人的影响,是可畏且可惧怕的(吕译、AV、NIV),这个字通常用来描写那经历神临在之人对神自己的敬畏回应(参∶出三十四10;申七21;番二11;玛一14)。巴比伦人自高自大,自以为是神,甚至以自己为法律(现中;和合本作“判断……发出”),并尊崇自己(和合本作“势力”;参∶创四十九3;何十三1;见11b 节)。势力与骄傲通常是连在一起。
8~9. 她的马兵被比拟成豹和“晚上的豺狼”(AV、RSV;参∶番三3)57,以描述他们的飞快58和凶猛。他们从远方(见6节;参∶赛三十九3)疾驰而来(现中、JB、NIV;和合本作“踊跃争先”)59,比作鹰(RSV;NIV 作“秃鹰”;参∶伯九26;耶四13;哀四19)的突袭飞扑,以描述其贪婪与故意强暴。
第9节中间的子句含糊不明,因为它的三个单字中有两个的意义较具争议性。在军队前进的上下文中,它似乎是指游牧族群(NIV;NEB 作“脸海”;何乐德(W. L. Holladay)60作“全然,所有”),他们的“脸面”定住向前。有人将最后一个字解释作“东风”,是来自炎热的沙漠地区、烤焦大地的风(NIV 即如此译,那么就是使用同一个字的两个可能意义;参 JB、思高)。干热之风的题旨在此有其适切性,因为它在别处也用来象征从东方而来的蹂躏(参∶耶十八17;何十二1,十三15),并且显然是来自巴比伦的(结十七10)。这解释也配合紧随其后的明喻,而且在第11节再次使用它,然而那文法格式却难以确定。
贪婪的巴比伦人将掳掠的人聚集,以作为他们军队往前时的战利品。这些俘虏的数目多如尘沙般不可胜数。这明喻本来很有力,因为它最常用在祝福和强盛的军事力量等正面意义上(参∶创三十二12,四十一49;赛四十八19与书十一4;士七12;撒上十三5)。在此的隐喻却用反面的意义来取代它常用的正面力量,用在犹大败亡的处境中。令人惊奇的是神怎样回应哈巴谷祷告中论强暴的部分(2~3节)──更加强暴。这是以牙还牙报复法(lex talionis),是与罪孽相称的刑罚(参∶创九6;利二十四19~20;诗七16)。
10~11. 傲慢自大的国家之权能,从他们讥诮君王和“王子”(JB)的能力显示出来,其他国家的首领是他们嘲笑的对象。受侮辱的不只是别国的领袖,也包括他们的保障;敌人堆筑土垒攻击他们“坚城”(中译∶保障)的城墙,将它们毁坏(参∶撒下二十15;结四2)61。攻取之后,马兵(8~9节)就能继续行进,像风(和合、现中、RSV、NEB、NIV、BHS 边注)62一样猛然扫过。
最后一句有些文法上的困难,但它可连接前面巴比伦人的自大骄傲(7节),他们以自己的势力为神,所以显为有罪63;这种罪过普遍存在主要的军事势力中。这些势力将他们在世界舞台的地位归功于自己的作为。(参∶赛四十七8、10;番二15)
56 七十士译本和使徒行传十三41读作“你们这轻慢的人”;参∶哈一13,二5;马索拉经文使用这个提议的字。这两个希伯来字间的区别非常细微,但在这里没有不得已的理由来修正经文。见一章6节,那里用了本节经文的同一个希伯来字的单数形式;由此可见,在此若作经文修正,必然牺牲掉这默示的文意发展。
57 母音的改变结果就成了“平原(旷野)的狼”(参∶耶五6)或“亚拉伯”(七十士译本)。
58 死海古卷读作“声音”,原因是文士将两个字母的位置对调了。
59 一个罕用的希伯来字,其意义不能确定。
60 W. L. Holladay, A Concise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Wm. B. Eerdmans, 1971), p. 182.
61 见 Y. Yadin, The Ac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McGraw-Hill, 1963)与 J. B. Pritchard(ed.), The Ancient Near East, 1(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8),
illustration 101中的图画。
62 在希伯来文中,这字是表态度的直接受格(accusative),参 G-K 118,
r. 耶路撒冷圣经(JB)以“风”为主词,有可能是巴比伦横扫之力的象征(参9节),尽管“风”这个字在希伯来文中通常(虽然不是不变的)是阴性的,而这里的动词却是阳性的。
63 死海古卷遗漏了重复的字母,读作“他向他的神设立祭坛”。
Ⅳ 刑罚太过的问题(一12~17)
哈巴谷听见了耶和华的回应,又发出了另一首哀歌诗篇(见2~4节)。他以神圣洁且公义的属性开始(12~
12. 这段是以一个修辞疑问句开始(见“增注∶修辞疑问句”,29页),这问句所期盼的是一个肯定的答案。以色列人确信耶和华是从亘古而有的(参∶申三十三27;诗五十五19)。神不仅是从亘古而有的,此处且用祂立约的名字耶和华(参∶出六2~8)表明祂介入以色列人的历史。当这伟大的一位被称为我的神(参∶诗三7,七1),祂便与人有亲密的关系;祂是一位拥有实在能力的真神,不是巴比伦人所“拜”的,将自己的力量神化后想像出来的神(11节)。这位神被称为我的圣者,以显出祂的属性。祂的圣洁成为人能就近祂求帮助的基础(见诗二十二3)。因着祂和祂的属性,先知和他所代表的以色列人必不致死64,不然这约就会破坏。
耶和华被称为磐石(参∶申三十二18;诗十九14),描述祂坚定不移,永不改变。祂建立(RSV)巴比伦人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要刑罚人、惩治人(RSV)。这样,先知宣告说∶神以创造的能力兴起、使用那些不承认祂是神的国家。头一个目的是刻意选来回应哈巴谷在一章4节的哀歌,这哀歌是为着公理显然不彰而发出的。事实上,公理和救赎性的管教(参∶伯五17;箴三12)是神自己选定的,不管神选用哪个工具来达到这些目的。
13. 作者继续细述神的纯洁──与罪和邪恶全然分别──来列举祂的属性。以色列人洁净的律法是要在礼仪上洁净自己,脱离因外在与不洁之物接触而有的玷污(见利十一~十二、十五;民十九),不过其最终目标乃在内心得洁净,脱离罪恶(见诗五十一7;结三十六25;来一3,九14)。这是必须的,因为神全然恨恶邪恶,在此特别用隐喻手法提及祂的\cs9眼目,这眼目不喜爱邪僻与奸恶(诗五4~5)。在此所用的动词(看和宽容,和合本皆作“看”)和第二个受词(奸恶),是从第3节的第一首哀歌诗篇引用的。先知对圣洁之神的信仰,因为耶和华拣选巴比伦人作为刑罚的器皿而受到挑战。这使哈巴谷再次问“为何”(参一3)。
他在道德上的问题,在第13b ~17节有详细叙述。一般都接受背逆者(JB、NIV,参∶思高作“背信的人”;NEB 作“恶人”;和合本作“行诡诈的”)就是那位破坏与神或与人之间关系的。他在此与恶人(见一4)平行,他们如贪婪的动物般吞灭(参∶出七12,拿一17)犹大国;犹大国虽然得罪神,却仍然比神所用来刑罚他们的那些人更公义(参一4)。“恶人”这词所指涉的,已经从以色列不忠的人转到巴比伦人身上(见48页)。叫哈巴谷惊讶的是∶在这新的、不公义的事件转变上,神竟然静默不语(参∶创三十四5;斯七4;诗五十21;赛四十二14)──按着哈巴谷所理解之神的属性,祂应该会做一些事来矫正它们。
14~
鱼的类比是用在巴比伦人如何对待犹大上,他们强暴地用钩(参∶伯四十一1;赛十九8;摩四2)和网(参∶传七26;结三十二3;弥七2)把他们“拉出来”(吕译、RSV;参∶箴二十一7),用拉网(参∶诗一四一10;赛十九8,五十一20)聚集他们(一9);这些都象征审判和征服;这种类比不仅出现在旧约圣经中,在古代近东文献也很常见,曾有些记载描写打败的俘虏如何被放在网内65。将战败的俘虏从他们的环境、土生土长的地方带走,迁移或移居到一个陌生的地区,这种习俗在亚述人和巴比伦人中很常见(见王下十七5~6、24,二十四12~16,二十五11~12、18~21)。将他们带离自己的家乡,可以熄灭残余的背叛之火,因为一个人总是比较不愿意为着解放一个不属自己的家园而战斗!
15d~16. 巴比伦因为能够剥削犹大人像鱼一样,就欢喜快乐。这种反应通常都是因为神和祂的作为(参三18;诗九14,三十二11),但也不是绝无例外的。在此,巴比伦的骄傲(一7、11)使他沾沾自喜。他将自己的网(15节)神化,向它献祭、烧香,这也是它沾沾自喜和自傲自大的部分表现。这里所用的这两个特殊形式的动词,通常都是用来描写对虚假之偶像的敬拜(如∶王上十一8,十二32;诗一○六38;何十一2──献祭;耶四十四23;摩四5),但也不是绝对如此(如∶王上八5;代下三十22──献祭;撒上二16──脂油)。这两个动词连在一起用时,几乎每次都出现在被定罪的格式语中,必定牵涉到异教崇拜(参∶王下十二3,十四4;代下二十八4;何四13,十一2)。所以,哈巴谷只藉选用的字汇,就把巴比伦人的行为定了罪。巴比伦把肥美的分(原文字义“肥沃、丰富”;RSV、NIV、JB 作“奢华”;参∶创四十九20;赛三十23)和富裕的食物(参 RSV、NEB;字义也是“肥沃”,参吕译“肥甘”;创四十一2;士三17;“食物”是接续一8)归因于这些网,而不是耶和华。
17. 一章13节的质问在此扼要重述66∶他(巴比伦这个国家或她的国王)仍要继续倒空网罗67(见15~16节),仍要因他压迫人而繁荣。他继续要作的究竟是什么,不是很清楚,从文法上来说,它应该是指紧跟着的动词杀戮(参 AV、JB 通注),但是从一细微的经文修正,可以看作是重复或误抄,导致它变成用来修饰倒空网罗的副词(1QpHab、BHS、RSV、JB、NIV)。这样,紧跟着提起无怜悯的、毫不顾惜的屠杀(AV、JB),就是摘要叙述巴比伦的作风;这种文学技巧,先前已出现在捕鱼的意象中。
64 拉比传统视此动词为文士修改的范例,文士将之改为不可思议的“你必要死”(见 IDBS, pp. 263~264)。没有抄本证据显示有这种改变,而其论据也没有说服力。
65 见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 1,
illustration 121;及 O. Kell, The Symbolism of the Biblical World(Seabury,
1978), p. 90.
66 1QpHab 在此读作一个宣称,而不是一个质问,其他的版本亦同;故两种读法在经文上都有可能。但马索拉经文逻辑地引入二章1节,等候一个回应。
67 1QpHab 读作“拔刀出鞘”(NEB、吕译),是因为文士一个很细微的误读。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