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拿书第三章
贰 外邦的罪人得救(三1-四11)
(一)顺从(三1-4)
(二)信服(三5-9)
(三)受责(三10-四11)
(一)顺从(三1-4)
“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说。”(三1)
这是一个新的开始,耶和华的话再临到约拿。神把他带回原来的地方,却不是原来的经验。神给他第二次的机会。有的人一次失败就永远失败。列王记上第十三章有一个背叛的先知最后还是给狮子吞吃了,他没有第二次的机会。约拿也几乎没有,他被抛在海里,面对着死亡。这是神额外的恩典,才把他救出来。耶和华在海里找到他,在鱼腹里保守他的性命。神审判他,又救赎了他,再给他有工作的福分,但他必须顺服神。
约拿必学到一个很宝贵的功课,好似彼得一样。彼得否认主之后切实悔改,再得主的叮咛,要他跟随主(约廿一19)。约拿这次再回到主面前,切实地悔改,也完全地顺服。他在苦难中学了顺服。在第二章的祷告中,他说所许的愿,要去偿还。他是不是真的去耶路撒冷神的圣殿,神的面前切实地实行了呢?他有悔改与顺服的心,才会再听见神的声音。耶和华的话再临到约拿。在内容上没有什么改变。但是神重复的话必加重了语气,更加强调神的心意。
“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2节)
这次吩咐与第一次完全一样,只是没有提起尼尼微的罪恶,却要他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话”。信息完全一样,所以在此不必重复。但是重复的,仍是三项命令:起来、去、宣告。这是先知必须顺服的,方向没有改变,地方没有更改。约拿这次不再有其他心思,只有去,不再有自己的主张与见解,也没有什么思考或顾虑了。
“约拿便照耶和华的话起来,往尼尼微去。这尼尼微是极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3节)
“照耶和华的话”是先知应有的态度(参阅王上十七5;耶十三2)。他现在的顺服,好似海、风浪,与大鱼一样,完全由耶和华指挥。
尼尼微是极大的城,正如第一章二节所说的,指面积与文化包括财富。但是这里说是“极大”的城,可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尼尼微是在神看来的大城。神不会夸大,更何况无论什么大的,在神看都是微乎其微。所以另一种解释,以“神”来描写庞大,中译词“极大”,是“最大”(God as superlative degree)。这里特别指面积(God-sized)。
尼尼微是在主前612年被毁,在401年赛诺风(Xenophon)在该地区经过,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它的遗迹。史学家(Diodorus Siculus)根据第四世纪的史料,知道尼尼微城墙的宏伟,简直是任何城墙都无可匹比的。长的两边有一五○长度单位(每一单位为一八五公尺),短的两边约有九○单位,周圆为四八○单位,约计
“三日的路程”有若干可能的解释:(一)这是指直径的长度,可走三日。(二)三日是指周圆。(三)要走到城的遍处为时三日。(四)三天是指三座城,包括尼尼微城及郊区。有人认为古时的计算方法(照Herodotus),一日的路程约为十七哩,三天共五十四哩左右,1也有人约略作为二十哩为一天的路程。因此只是尼尼微城,尚嫌夸大,必包括郊区,那么是大尼尼微地区。
有人以为那描述是指尼尼微的过去,因为作者用的动词有回忆的成分,但也不能一概而论。2根据一个碑文所记,尼尼微城周圆仅三哩,并没有那样大。但是邻区就大得多,北边有高山坝(Khorsabad),南边有宁绿(Nimrud)。尼尼微城本身不大,在西边,却与这两城成为三角地带,是有很大的面积,人口也必众多(参阅四11),3这里提到三日的路程,只描述该城之庞大。
“约拿进城走了一日,宣告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4节)
约拿进城只走了一日,这句记载的话有几种可能的解释:(一)他走了一日,传道就停止了。(二)他走了一日,才开始传道。(三)他只化了一日的时间来传道。(四)三天的路程只走了一天,三分之一的工作。
他一定边走边传,他所宣告的,是本书惟一的豫言,一句话的信息: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在中文译词有十二个字,在原文只有五个字,不能再简赅了,却那么有力!
“倾覆”一词,也是用于所多玛与蛾摩拉的,不过那是天使宣告的(参阅创十九1、13)。在那里居住的罗得,很晚才接到通知,需要立即逃难。尼尼微却有四十天的时间。七十士译本作“三天”,只三日的路程,走一遍就没有了,可能不十分可靠。四十天是试验期,好似摩西在山上四十昼夜的祷告,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的漂泊,四十是一个令人注意的数字。
这信息必定是十分惊人的,需要用十分兴奋的口吻大声疾呼,使人听起来,惊心不已。所以他们就有立即的反应。
1 Leslie Allen,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221.
2 参阅G.
3 R.C. Thompson & R.W. Hutchinson, A
Century of Exploration at Nineveh, 120-25; A. Parrot, Nineveh and the
OT,
(二)信服(三5-9)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从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5节)
约拿传道的果效是惊人的,他的信息好似野火一般遍及全城。他们深信约拿所说的是出于神,他们就完全接受。他们信服神,照亚兰文译词:神的话。他们接受神的话,信服神的话,才有真实的悔改。
但是尼尼微是个大城,怎么可能有那么迅速而且一律的回应呢?除了神亲自向他们施恩,似乎无法令人置信。他们信服神的话,也实际是信服神。他们不知道耶和华是真神,所以他们只知道神是审判的主,现在求祂的怜悯。耶和华的圣名在第三章全未提及。
他们悔改的动作有两项:宣告禁食以及披上麻衣。禁食是以色列人举哀或悔改的举动,尼尼微是外邦人,也知道要有这样的举动(参阅耶卅六9)。禁食是在神面前自卑,在以色列是于耶路撒冷京城宣告的(参阅珥一14及二15)。麻衣也是悔罪的表示(参阅撒下三31及珥一17)。
这里反应有点像第一章内水手的感受。他们先是惧怕(10节),以后敬畏的心油然而生。约拿原对外邦人有偏见,但他们所表现的,却是那么真实的悔改,不比以色列人差。他们所作的,也是多么有秩序,有条不紊,依次来作。实在令人佩服。
“这信息传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宝座,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6节)
悔改不是由上而下,而是由下至上的。先有众居民的悔改,再影响君王。尼尼微城众民的举动是十分彻底的,似乎连一个也没有失落,“从最大的到至小的”这是指年龄呢?还是指阶级呢?如果是后者,最大的该是君王,但上一节没有提,似乎现在信息才传到。那么最大的是指谁呢?有可能是指财富,最富有的一直到最贫穷的,无论尊卑都一律在神面前自卑。
尼尼微的君王,好似第一章的船主,虽然二者的处境不同,却有类似的情形。水手先发动祷告,合力抛弃货物,然后船主才出现。这里全城的人先悔改举哀,以
君王的名字没有提到,所以无从稽考历史的背境。甚至有人查究古代的亚述文献,也找不到这样的记载。但是这些似乎不是作者要向读者交代的。这里真正的重点,是指尼尼微举国上下都切实悔改,使神不忍降所说的灾。
这里君王没有先宣告禁食,他自行举哀,下了宝座表明自卑,脱了朝服。利亚译本作“摘下冠冕”,这当然也是自卑的行动,可见他也十分诚恳地悔改。
穿上麻布,坐在灰中,又是举哀的动作(斯四1、3及赛四十七5)。他自己树立了榜样,现在才进一步公布全城悔改的事。
“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说,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尝什么。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7节)
他命令属下遍告尼尼微通城的人,可能急急召集内阁商讨,立即采取紧急的行动。禁食的事终于宣告,不过比居民原来禁食更加彻底,他甚至包括家畜。根据波斯的习俗,家畜也要着丧服,来追悼家中亡故的人,他们的丧礼中,不但人,甚至家畜也都着孝。人应禁食,牲畜也应禁食。可见这次悔改的举动是十分彻底的。从最大的至最小的,
这里也提醒读者约珥书第一章二十节的描述:走兽都发喘,好似与人一样哀求耶和华。外邦人不见得比以色列人差,而牲畜也不比人差。尼尼微若果真倾覆了,不仅人,连牲畜也一同毁灭。他们现在应该一同来承受未来的命运。
“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8节)
在悔改的举哀动作上,应做得十足。但是只有礼仪,还嫌不足。应当在道德方面有悔改的果实。一位外邦君王竟然有这样属灵的见解,几乎像先知约珥一样:“你们要撕裂心肠,不撕裂衣服,归向耶和华你们的神。”(二13)
切切求告神,是必要的,祷告要恒切,求神的怜悯。恶道似乎指一般性的罪恶,手中的强暴似乎是专指社会不公正的事,如欺压别人,漠视人权等的罪恶。这里没有苛责尼尼微对列国的不义,单就他们自身的社会问题,已经够严重了。
“或者神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9节)
“或者”这一口吻,又好似第一章船主所说的。他们都在仰望神的怜悯。他与尼尼微居民根本不明白神的恩慈,但却像约珥书第二章十三、十四节的话:“他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或者他转意……。”神的后悔,决不是意志的,因为祂不能出尔反尔。但是祂后悔,是情绪的,祂的爱不忍那些人灭亡,祂愿意他们悔改。
本章概要
本章着重三种转变,都是扭转整个的局面。首先是约拿的转变。他原是躲避耶和华的面,背道而驰。现在他面向着神,听从耶和华第二次的话,于是就起来往尼尼微去。神给祂的仆人第二次机会,约拿就顺服了。
耶和华的话二次临到约拿,内容与第一次的完全一样。这命令是重复的。重复是为着重(Repetition for emphasis),看出神恒久忍耐的心,祂对背逆的仆人忍耐,祂在忍耐中仍旧存心饶恕。祂给约拿的命令,叫他作事,好似本来没有发生什么事一样。
约拿到了尼尼微,既没有严责那城的居民,不留余地的抨击他们的罪恶;他也没有滔滔不绝地劝导他们悔改。他并没有描绘世界的毁灭,也不曾提说耶和华的名。他只直接而简赅地说,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也许他有解释,但经文中没有记载。这是我们的想象与推论:如果有人问他,他就会告诉他们,这是神托付他的信息,他必须传出来。
也许约拿从鱼腹中的经历,是尼尼微的居民知道的。在亚述的观念中,大鱼是海中的活物,有神话的联想,似乎是一种神明。他们迷信的观念,更引起他们对约拿的恭敬与畏惧。他的信息必须听受。
于是第二种转变是尼尼微居民。他们的悔改几乎是立即的。第五至八节,钥字是麻衣。先是居民披上麻衣,宣告禁食,信服神。再是君王个人的悔改,自卑举哀,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之后他宣布通城的禁食,不但居民,甚至包括家畜牛羊。他们的转变是立即而彻底,在这三个步骤中,先是由下至上,然后再由上至下。由
第三种转变是神。神的转变是尼尼微人所期望的。“或者神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至灭亡,也未可知”(9节)。但是尼尼微人必须转变,他们不转变,不悔改,神就不能不发烈怒,祂的怒气不会转消。所以神实际上并不转变,在祂没有转动的影儿,在祂并没有改变(雅一17)。转动的是人。我们转向神,祂必出现确如晨光(何六3)。太阳是恒星,是不动的,地球的运转才决定光暗,背向太阳就是黑夜,转向太阳白天就来了。
在这三章经文中,都以耶和华为开始,以祂为结语。第一章一节与第三章一节,“耶和华的话……”。第一章结束时耶和华安排一条大鱼吞下约拿。这是结语,又是开始。在希伯来文正典,一章十七节列为二章一节。所以这节经文成为非常完美的转接点。在第二章的结尾,耶和华吩咐鱼就把约拿吐在旱地上(10节)。第三章十节,神不把所说的灾降与他们。这是作者十分优美的安排。
第二章与第三章有类似的结构。先是沉到波浪之下(二3)。接着约拿个人的反应(4节)。他又再沉下去(5、6节)。耶和华却将他从坑中救出来(6节)。
约拿的信息是值得深思的。这世界的日子也是可以数算的,好似沙漏一般快要滴尽了。今日世界的希望在于现代的约拿,看他是否积极而紧急地传递救恩与审判的信息。现今实在是最紧急的重要关头!
(三)受责(三10-四11)
(1)主神的恩典(三10)
“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他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三10)
他们的愿望终于实现了。神看见他们切实悔改,就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下。尼尼微当时真的没有像所多玛那样毁灭。神也曾这样恩待以色列。摩西曾为他的百姓祈求,因为他们拜金牛犊,存心悖逆。他求神:“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出卅二12)。于是耶和华后悔(14节)。这是神对他的选民的态度,对外邦人也是一样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神的救恩是为普世万民。耶利米传神的信息说:“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十八7、8)
“恶”与“灾祸”原文是同一个字。恶会带来祸患,因为罪的本身就是毁灭性的,更何况神必要除去罪恶。这灾祸是罪招致的,也是神要除灭的,这是指审判与刑罚。这是无可避免的灾祸,除非有真实的悔改。
这样有关灾祸的豫言并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悔改可改变应有的结局,不再是审判与灾祸,而是救赎与安全。“主耶和华说,恶人死去,岂是我喜悦的么?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么?”(结十八23)新约彼得后书也有这样的话: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三9)。
第一章,水手怎样在风浪中哀求神而得保护蒙拯救,这里尼尼微也因信服神而得救恩。约拿本身就是最好的例证。他因背弃神,原在神的震怒之下,在危险的风浪之中。他自知有罪,应受神的刑罚受死(一12、15)。但是全能的神拯救他(一17)。一个蒙恩的罪人,看见别的罪人得救,应该欢喜,但是他也可能因自私而有异议,这是多么怪异的反应呢?──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约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