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二章
“你们要称你们的弟兄为阿米,称你们的姐妹为路哈玛。”(二1)综合上论,新的名字带来新的信息,神要恢复与以色列人立约的关系,神重新向他们施怜悯。根据前一节(一11),以色列人与犹太人再要相合,他们的关系是兄弟姊妹手足的关系,同胞的爱必须发挥。所以在新的圣约之下,有新的亲爱与密切的关系。
所以,本段(一10至二1)所重的,是将来的救恩。救恩包括人口的增多、民族的统一、联合在同一的领导之下,在地上安享平安与自由。以色列民族的愿望必须实现。但是从现实的环境来看,这些事似乎还太遥远。神的选民在世界强权的威胁之下,仍旧十分无助。内里的与外在的忧患频仍。他们深深地在神审判之中。但是救恩的应许,不仅对他们赐以盼望,也促进他们和谐的合一。
主耶稣降世,宣告释放的大日来到(太四15起),那是比耶斯列的日子更为具体。许多原来“罗阿米”(非我民)的外邦人,都成为“阿米”(我民),成为永生神的儿子。所以罗马书九章论外邦人蒙爱,就引证何西阿书的话(24-26节)。路哈玛的象征也实现了,因为现在都在基督里蒙怜悯(彼前二10)。但是以色列人蒙恩(罗十1,十一26),以及外邦人蒙恩(启七9),还有更深切的意义。神还要再撒种,再有收成。主以自己喻为麦子,落在地里死了,结出许多的子粒来(约十二24),整个世界是田地,是禾场。
先知的信息再将神的命令藉基督耶稣来认可。你们要称你们的弟兄为“我民”,称你们的姐妹为“蒙爱”。在神圣约之中,要将所有的人都带入兄弟姊妹的关系。这和好的职事就是基于救赎的恩典,也给与人们新生的应许。这是宣教的异象与使命。
1 O. Procksch, Die Kleinen
prophetischen Schriften vor dem Exile, 1910, K. Budde, "Der Abschnitt
Hosea 1-3 und seine grundlegende religions-geschichtliche Bedeutung, "Th
St Kr, 96/97, 1925, 1-89; Th. Robinson & F. Horst,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64.
2 Oppenheim, ANET,
285.
3 W.L. Holladay,
"'ERES-Underworld : Two More Suggestions, "VT, 19, 123-124, W.
Kuhnigk, Nordwestsemitische Studien zum Hoseabuch, 1974, 8-10, N.J.
Tromp, Primitive Conceptions of Death and Nether World in the Old Testament,
1969, 23-46.
4 Wellhausen 译为“被掳之地”参阅 Wolff,
Hosea, p.28
5 B. Duhm, Die Zwo/lf Propheten in den Versmassen der Urshrift Ubersetzt, 1910.
7 Th. C. Vriezen, Hosea, profeet en
cultvur, 1941, 13, 22.
8 James Muilenburg, "The Linguistic
and Rhetorical Usages of the Particle K
(四)悔改与救恩(二2-23)
(1)宣判不忠之罪(二2-13)
二章二至十三节自成一个分段。耶和华是“前夫”(7节下,参阅2、13、15节),不忠的妻(2、5、7、12、14节)竟想从情夫那里收取礼物(5、7、10、12节)。丈夫无法再在儿女面前来承认夫妇的关系(2节)。“因此”(6、9节),审判的信息必须宣告。耶和华不再是丈夫,而是审判官,整个法律的程序,说明神审判的用意。
这里描述的有以色列经济的情形、巴勒斯坦宗教的节期,反映耶罗波安二世后期的实况,大约在主前七五○年左右。二章二节是离婚的条款,因为在一章九节毁约的方式已经实现了。所以这段信息是连贯的。上述的文体与背景似可确定。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2节上) “争辩”原意为“控告”。1为什么儿女可以控告母亲呢?如果母亲代表以色列,儿女又代表什么呢?他们其实也代表以色列。因为代表以色列,他们是自行控告吗?其实儿女无意控告母亲,也不是自行控告。他们只是受父亲的埋怨。这是父亲失望的话。他的苦衷又有谁了解呢?他只向儿女吐露他内心的苦情。神的情怀向谁吐露呢?所以祂向儿女们说出祂的心意,盼望他们能够体会。
现在这是法律的程序,要处理离婚的案件。婚约一经废除,夫妇的关系就不复存在。这可应用在圣约上,圣约失败,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也这样除去了。
“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2节中) 丈夫因妻子的不忠,可以休她,与她解除婚约。但是他若肯宽恕妻子呢?那就不需诉诸法律了。何西阿似乎始终不忍离弃妻子,虽然伤心与恼恨是有的。这正说明神的心情。
不是我的妻子,不是她的丈夫,正如儿女的名:不是我的子民,不蒙我的怜悯。圣约被毁,一切都是否定的了,但是解约并不解决问题,真正解决的途径,是除去症结,把结打开,才是彻底的办法。丈夫究竟不可主动地来解约,要由妻子来处理。
如果不办离婚的手续,不诉诸法律呢?这件事能不能在家庭中解决呢?由儿女自行同母亲来“争辩”,那不是指责与谩,而是与母亲开诚布公地谈,能否谈出一个具体的结果?让儿女作和好的事,不是执行父亲的命令来对付母亲,而是使母亲与父亲和好。耶和华不因以色列淫乱而弃绝,而要改造他们,使他们重新归正。
“叫她除掉脸上的淫像,和胸间的淫态。”(2节下) 淫像与淫态,都是指身体的形态,实际是指她实际的行为。这里可能也指有些脸上或胸间的装饰,是表露了她不正当的身份。有些是戴在头上的,或在脸上的装扮,搽上化装品,美艳却不端庄。有些是佩戴在头上的装饰,垂挂在胸间,予人色情的诱惑。这些装饰可能是与迦南异教的淫秽的礼仪动作有关。或者这样装扮,引人来嫖狎。这些若不除掉,怎能保持贞洁呢?所以要将她导入正轨,重新归正。不必把她赶走不认她。这就是耶和华对以色列的心意。
“免得我剥她的衣服,使她赤体与才生的时候一样。”(3节上) 如果儿女对母亲的恳求没有效果,父亲的行动必须采取了,虽然他仍很不情愿。他的行动是剥去她的衣服。结婚的时候,丈夫要为妻子披上新衣。但是解除婚约的时候,要剥除她的衣服,使她公然受辱,尤其是她有奸情,对丈夫不忠贞,必在公众的场合中蒙羞。如果妻子提出离婚,丈夫也可这样对待她,因为她不愿再自持贞洁了。现在以色列公然离弃神,神只有放弃。她犯了淫乱的罪,神必任凭她蒙羞。但是这实在使神十分伤心。
她赤身好似在才生的时候一样,在以西结书十六章有类似的描述。初生的婴孩赤身,长大的时候仍旧赤露,所以神为她穿衣装扮。可惜她以后背约纵淫,终被剥去衣服,再受赤身的羞辱。剥衣赤身的样子,在以西结书二十三章再经重述,一幅以色列人失败的惨状。
“使他如旷野,如干旱之地,因渴而死。”(3节下) 何西阿似乎用当时迷信的思想,来说明信奉假神的后果。地代表妻子,居民代表儿女。现在这地因敬拜偶像而荒废,成为旷野,如同干旱之地。雨水止住,地必荒芜,无法生长蔬果,干渴至死。这是与迷信完全相反,因为他们以为信奉巴力,就使地土有蕃生的能力。现在他们生命的力量都消失了。
提到在旷野的干渴,这里是历史的回忆。他们出埃及后在旷野飘荡,因无水喝而埋怨。神还是以神迹的方法赐给他们(参阅十七1-7;民廿2-13)。但是他们现在叛逆耶和华,神是否还会再供给呢?
“我必不怜悯他的儿女,因为他们是从淫乱而生的。”(4节) 全地已经因淫乱而污秽;地上的居民──她的儿女也得不神的怜悯。这里又重复一章六节的主题。在二章,儿女的名字更改了,都重新成为神所爱的子民(1节)。他们也站在父亲一边来劝说母亲(2节)。为什么神又否认对他们的爱呢?但是这里是将母亲与儿女一同提说,问题是在母亲,因母亲的淫乱,使他们成为淫乱的儿女。儿女承受母亲淫乱的后果。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怀他们的母作了可耻的事。”(5节) 歌篾究竟什么时候才行淫乱的事呢?在第一章的述,虽然她被称为淫妇,但是她的淫乱并无提及。现在就清楚地说明了。她作了可耻的事,必指她信奉巴力的丑事。她的淫行可能只指敬拜偶像,而不是提说她身体的淫乱。照古时的习惯,奶孩子的母亲是不去圣所的(参阅撒上一22-28)。所以孩子一断奶,又接怀孕,所怀的孩子必是丈夫的,不致在圣所与人苟合而有的私生子。2但是她所说的话,看出她可耻的淫行来。
“我要随从所爱的。”(5节上) 她所爱的是巴力,她随从他,表明敬奉的心。但这里似呈现一幅丑恶的画面,她成为一个庙妓,不等人来狎玩,反而自行去追逐别人。她的轻贱与淫荡,可见一斑。这是描述何西阿妻子的情形吗?她已不愿再安分地在家中,她要出去,有她自由的行动。她要去膜拜巴力。“所爱的”还是多数字,似乎是人尽可夫,多么可怕的淫心!多数字也可解释为重的语气,特别表明对巴力那番敬意。以色列信奉假神的态度正是这样。
“我的饼、水、羊毛、床、油、酒,都是他们给的。”(5节下) 以色列敬奉巴力,以为农产品来自这自然的神明。他们不以耶和华为厚赐百物的神,所以对神不忠贞,在属灵上淫乱。农产品大多以“五谷、新酒和油”来代表(参阅本书二8、22;申卅二13-14;哈三17)。这里所提的饼与水可谓基本的食料,为身体营养所需的。巴力不仅是太阳神,也是风雨的神明,给予雨水。他的父亲是大衮(圣经中常称之为非利士的神,参阅撒上第五章),为榖物的神明。但是耶和华若降罚与人,可使人因干渴至死,旱灾没有雨水,以致田地无法滋生谷物。惟有耶和华是掌管自然的神。
羊毛与麻是主要的衣料。羊毛为制冬衣,麻为夏天的衣料(伯卅一20;以及结四十四17起)。羊毛是畜牧的产物,麻则为农业的产品,在沿海平原与约但河的流域地带,羊毛纺线及织麻是家庭妇女勤劳的工作(箴卅一13)。但是根据律法的规定,毛与麻两种不同的质料不可混合织在一起(申廿二11)。耶和华控制自然的产品,怎可误认为巴力的权能呢?
油为燃料,也是为膏抹身体所用的化妆品。这油大概是橄榄油,在抹身的用途上可能是膜拜偶像的一种礼仪。3
“酒”是饮料,这个用词不常出现在圣经中,常指奢侈的饮品,是超过日常的需用了。4在本书四章十一节,特别提及用酒之不当。新英译本(New
English Bible)译为“香料”可能重化妆方面,似与原意有出入。
以上所提及的谷物、油料及衣料,都是异教的条例。一个男子若因妻子不生育,去敬拜神明,与庙妓淫合得子,就该供给那庙妓以这些代价。5
综合第五节的大意,以色列有完全错谬的观念,为生活所需的,求告虚无的神明。将他们视作“所爱的”,盲目随从,这样神明多多益善,与他们行了淫乱,作了可羞耻的事,在膜拜的举动中卑贱。前一节可作为结论,他们的儿女从淫乱而生,他们也不蒙耶和华的怜悯。
“因此我必用荆棘堵塞他的道,”(6节上) “因此”在先知书中常为宣告耶和华的动作,使人承受他行为的后果。阿摩司书用了七次,弥迦书六次,以赛亚书前半部十四次,耶利米与以西结书约各有五十次之多。何西阿书中用得比较少,只出现在二章六节、九节、十四节,以及十三章三节(以赛亚书下半部也只有三次)。在那些先知书中,大多是在语气转变的地方,罪愆既经证实,刑罚因此就无法避免。但是这里神不只消极地阻碍,而是积极地纠正。
“因此”之后原文中还有“看哪!”的字样,为说出神的应许或警语,再加上分词(Participle),在旧约中出现一二五次(一一八次指神的动作,七次指人的动作),都会唤起注意。现在神要在她这不忠贞的妻子道上堵塞。在巴勒斯坦,荆棘特别多,所以这种描述,是读者很易明白的。以赛亚书三十四章十三节,荆棘是荒废的意思。那鸿书一章十节及传道书七章六节,荆棘是容易燃烧之物。但此处所说的,似指土地成为整个的旷野,挡住出路,使人无法到巴力的庙宇。
“筑墙挡住他,使他找不路。”(6节下) 这墙大多是用石头堆起的低墙,成为葡萄园的界限,可能在墙上爬满荆棘剌藤,挡住前面可走的路。这正如耶利米哀歌三章七及九节的描写:“他用篱笆围住我,使我不能出去……他用凿过的石头,挡住我的道,他使我的路弯曲。”
“她找不路。”她所找的是什么路呢?路或道在旧约中有道德的涵义,那么她找不到的是行为道德的准则,她在行为上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怎样行。也有人认为这路原是她常行的熟路,现在有障碍物一挡,使她无法辨认,糊涂起来,进退维谷。也有人认为这道路是指她所爱的,因为下一节所说的,这路必不是正路,是旁门左道,引往巴力宗教的邪路。耶和华必须阻挡她,使她不要再误入歧途,才可及时回转。这里可见神的用心。
“他必追随所爱的,却追不上。他必寻找他们,却寻不见。”(7节上) 如果这里是指巴力宗教以淫乱为礼仪,女子应取被动的地位来卖淫。可是这里所描述的,这女子竟然去追随,或可译为“追逐”或“追求”,足证她的下贱,主动去追,堕落至此,令人惋惜。“寻找”一词,照五章六节、十五节是宗教礼仪的用词。这也是爱情的感受(参阅歌三1-4),心有所钟,就在行为上表现出来。人在迷信上这样沉醉,几乎无法自拔。如果不是神因怜悯加以干预,人是无能为力的。以色列人在迷信中遭受挫折与失败,才会重新醒悟过来。
“便说,我要归回前夫,因我那时的光景比如今还好。”(7节下) 归回前夫,表明她已经离婚,现在想再恢复婚姻的关系,根据申命记二十四章一节起,离婚之后是不能复合的。但是这里所说的,她有前夫,却没有现在的丈夫。她的情人不是丈夫,她只是愿意离弃淫乱的行为,悔改归正(“归回”的涵义),求丈夫的宽恕与接纳。这里的“前夫”,可能只指原来的丈夫,或者说,婚姻的关系没有断绝,只是妻子离开他,他们没有正式离婚。她离去后又再回来,求丈夫的饶恕。以色列人与耶和华的关系也是这样,他们愿意切实悔改,仍可和好。他们回忆过去的情形,一向蒙神恩宠,比较起来,自知迷途还不算远,不可再沉沦下去,回头是岸。复兴与更新还是可能的。
“他不知道是我给他五谷、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银。”(8节上) 这些是在五节提过的,却不尽相同。在涵义方面可说是同一的,是神供给他们的,决不是巴力。但是她不知道,怎么会不知道呢?十三节下说,“却忘记我”。“不知道”并非无知,而是健忘。以色列人太不注意,太不经意,根本没有重视神的恩惠。“五谷、新酒和油”在申命记常常提及(参阅七13,十一14,十二17,十四23,十八4及廿八51)。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后,受迦南宗教的挑战,对耶和华的信仰,局限于历史的领域中,他们以为耶和华只是历史的神,而在自然界就属巴力的了。所以何西阿必须纠正他们的错谬,重新强调创造的真理,耶和华是创造的主宰,田地的出产仍是祂所赐予的恩典,“是我给她”(参阅申廿六1、2、3、9、11,十一14及七13)。6这里又提到金银,在何西阿时代以色列的经济状况十分繁荣,金银似乎不缺。但是那仍是神所赐给的,不是巴力。
“他却以此供奉巴力。”(8节下) “供奉”原意正如中译的小注“制造”。她以金银来制造巴力的偶像。八章四节:“他们用金银为自己制造偶像。”十三章二节说他们罪上加罪,照自己的聪明制造。至于五榖、新酒与油原是为敬拜时供奉的,应供奉神,在守节时吃用。现在竟用于供奉巴力,这是可等错谬与亵渎的行为。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出酒的时候,我必将我的五谷、新酒收回。”(9节上) 耶和华是赐予者,祂既不受感恩,祂就收回这些地里的出产。这是在收割的季节,却没有丰收的现象。神供给他们粮食,原有一定的时候,祂是“按时”赐下雨水(申十一13-17,廿八12),在收割前三个月需有雨水(摩四7-8)。如果干旱,必致歉收,就会造成饥荒的现象。但是这里所描述的,似乎问题出于收割的日子,快可收割,突然遭受天灾,是神收回的,更使人失望。这是神的咒诅,显出祂掌管自然的能力。食料断绝了,他们还有什么希望。
“也必将他应当遮体的羊毛和麻夺回来。”(9节下) 羊毛与麻对妇女十分重要,因为她们需要衣着。但是神将这些夺回来,好似取回被偷的物件。夺回毛麻,好似剥去衣服,会露出丑态,正如下一节所说的。
“如今我必在他所爱的眼前,显露他的丑态。”(10节上) 这里描述丈夫怎样刑罚不贞的妻子,在众人面前剥去她的衣服,使她赤裸,可算是最大的羞辱。甚至情人在旁边也无法帮助。这种公开的蒙羞,是女子奇耻的事。这是以色列人的光景。他们离弃神,因而赤露,遭受藐视(哀一8;参阅结十六37,廿三39)。神这样警告,正如第三节一般,是最后通牒。神不能再宽容下去。
所以前一节“遮体”,是遮去她的赤裸。现在是除去遮体的衣衫。这是一种咒诅的行动。
“必无人能救他脱离我的手。”(10节下) 神的手十分强大,可撕裂与损伤(五14)。神的手在人身上,必感沉重(诗卅二4)。
这里可能也指地土的荒废。大地原在神的祝福之中,有出产的农作物在其上,充满丰饶的现象,好似女子披上华丽的衣袍。但是现在没有出产,地面光秃荒废,十分丑陋。以色列的地土不再丰收,是神暴露他们的丑态,因为神的手在他们身上施行刑罚。
“我也必使他的宴乐、节期、月朔、安息日,并他一切大会都止息了。”(11节) 这里所提说的宗教节日,大致可分为三种。每周的有安息日,每月的是月朔,每年的包括不同之节期及大会。这些宗教节日在农业社会中,也有特别的意义,原为农作的程序。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与工作里,应多纪念神,倚赖赐百物的神,也向全能的神感恩。节日该是欢乐的时候,在耶和华面前守节,有吃喝的宴乐,也有欢乐的聚会。但是现在当他们在这些节日敬奉巴力,就使整个的宗教生活都变了质。
安息日原为敬拜耶和华的日子,大家都在身心方面得休息。现在敬奉巴力,安息日就成为“禁忌日”,迷信一切的禁忌。7他们不在那天作事,怕触怒神明。月朔在敬奉巴力的礼仪中,充满淫秽的动作,嫖狎庙妓。所谓“节期”,是在收获时有一周狂欢的节目,都与敬奉巴力有关。所以耶和华必须禁止。怎样禁止呢?就是不让他们有什么农作物的收成,他们无法再向巴力供奉什么,一切欢乐的活动也无从发起了。
这些活动都是“她的”,再以女性来喻以色列的地土,或指以色列全民。她的淫乱必须加以禁止。她想多有蕃生,结果什么都不生产,断绝她对巴力的迷信敬奉的事。
“我也必毁坏他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12节上) 葡萄树与无花果树常连在一起,因为无花果树往往栽种在葡萄园里(参阅路十三6),葡萄也可接枝在无花果树上。这两种果树都在同一个季节成熟(弥七1),约在八、九月间。所以秋季的节期(11节),就是葡萄与无花果成熟的时候。所以耶和华若毁坏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一切欢乐的节期就必都止息了。
“毁坏”是使其荒废。在耶利米书及以西结书中常用,但何西阿书只在此处出现,名词在五章九节:荒场。耶和华不是只使葡萄树和无花果树歉收。如果歉收,还可施肥与改进,期望以后的丰收。现在若完全使它们荒废,就完全不会结果了。葡萄园好似旷野一般,长满荆棘和蒺藜,那是完全变成一片荒原(赛七23-25)。
“就是他说:这是我所爱的给我为赏赐的。”(12节中) 她不知道一切产品都是耶和华所赐的,反以为是来自巴力,这是在第五节已经说明了。这“赏赐”是卖淫所得的污秽的代价。她的牺牲完全没有价值,究竟那不是巴力所给的。如果巴力是赏赐者,那么那敬奉者得了什么?葡萄与无花果吗?耶和华要将这些果树毁坏,她还可得什么呢?这些果树变为荒林,为田野的走兽所吃。
“我必使这些树变为荒林,为田野的走兽所吃。”(12节下) 耶和华将葡萄园破坏,使它成为旷野,荒芜的地方,一切的树木就成为荒林了。所有的果实,即使未臻成熟,也为田野的走兽吃尽。这里的意象会不会是指女子与儿女?因为自四节至十一节,将女子喻为田地,那么果实就可指她的儿女了。如果这是因淫乱而生的儿女,就成为“所爱的给我为赏赐的”。现在果树毁坏,果子被田野的走兽所吃。儿女完全被损害,多么可怕的咒诅!那“赏赐”是淫乱的代价,是信奉巴力的女子向神明所献的。据说在四日的节期中,少女要献上她们的童贞,在士师记十一章四十节暗示这种异教的习俗。8神是否毁坏她们因淫乱而生的儿女,甚至使她们荒废,失去生殖的能力。
“我必追讨他素日给诸巴力烧香的罪。”(13节上) 向巴力烧香,是献祭的动作。这可能与以色列向神献的燔祭类似,将祭品在坛上烧尽,有火上升。但是敬奉巴力的“燔祭”,可能不是以动物作为祭牲,而是谷类的素祭。任何有关敬奉巴力的礼仪都是罪,必被耶和华追讨与刑罚。
“素日给巴力烧香”中文译词与原意有出入之处,原意是“巴力的日子”即“巴力的节期”。在那节期,有许多膜拜的礼仪形式,大多在户外,在各山顶、各高岗的树下(四13)。在这季节内,到处盛行各种敬拜的礼仪,淫乱的情事更层出无穷。9
“诸巴力”,巴力以多数的名字出现,可能在一般的观念中,有许多地区性的巴力。巴力是多数,“所爱的”也是多数(5、7、10、12节)。但是根据北利亚的乌加里文献(Ugaritic document),时间应在主前两千年左右,巴力是诸神明之首,他是大衮神之子,大衮是榖物的神,为至高的神明。巴力是雷公,是使万物滋生的神明。当他落在死神(Mot)手中,一切都凋残零落。但是地的姊妹(也是妻子)阿挪得(Anath)击杀死神之后,巴力得以复生。经他们俩相拥相合之后,阿挪得怀孕,生了一只牛犊,这就是神话的内容,也是敬奉者淫合的依据,巴力的祭司在敬拜时,头戴公牛的面具,前额有角。有人的身体,右手持棍,左手握雷。巴力又是蔬菜之神,使一切生命蕃生,因为他降下雨水,百物就可滋生。10
巴力宗教在巴勒斯坦逐渐普遍,各地有不同的发展,以致巴力有地区性的涵义了。在示剑有巴力比利土(士八33,九4),有撒玛利亚的巴力(王上十六32),迦密山的巴力(王上十八19)。以革伦的巴力西卜(王下一2译为苍蝇的神),黑门山的巴力:巴力黑们山(士三3),还有巴力毗珥(诗一○六28;事件的记述在民廿五章)。何西阿用多数,或指巴力的圣所,或指巴力的种类,几乎包括迦南地一切的神明:“别神”(三1,十三4)。所以圣经中多以“巴力”多数的名词,来说明异教的神明。有时专指男神,再以女神亚斯他录来相提并论。在旧约历史书中多次出现(如士三7;代下卅三3,卅四4等)。
“那时他佩带耳环和别样妆饰,”(13节中) 根据出埃及记三十二章二节起的记载(参阅创卅五4),耳环是埃及女子所佩戴的。考据起来这是与敬拜公牛的礼仪有关。11别样妆饰是在鼻间或额头佩戴,此处并无说明。别处经文有的是指鼻饰(创廿四47及赛三21),有的是耳饰(如上述的经节)。这些妆饰大都是黄金,女子在结婚时佩戴的。但是金饰也可能过分渲染女子的媚态,甚至成为诱惑的色情。在敬奉偶像的礼仪中,庙妓在裸体上佩戴金饰,尽诱惑的能事。这在考古发现中资料极多,不胜枚举。12所以这些妆饰与拜偶像的邪淫有关。
“随从他所爱的,却忘记我。”(13节下) 此节所提说三项信奉偶像的罪:(一)烧香献祭;(二)妆饰行淫;(三)礼仪行列。可能在敬拜时,有膜拜的行列,随从她所爱的。也许手捧公牛的像(在马利Mari有这样的举动)或其他宗教的表象。13
“却忘记我”,这是形成尖锐的对比。随从巴力,不相信神,不纪念神,这是何等可怕的罪,忘恩负义。“忘记”就是“不知道”(8节),不经意的忽略,是轻忽的罪。以色列人忘记神的律法(四6),忘记造她的主(八14)。在申命记,纪念主是一项重要的训勉。忘记神,必会随从别神(六14,八19)。忘记神是以色列的救主(六12-14,八11、14、18等),必忘记神的诫命(廿五19,廿六13),忘记神的圣约(四23、31),所以这是严重的事。忘记有时并不只是轻忽,而且是故意的违背与叛逆,这样的罪更是无可宽恕的了。
“这是耶和华说的。”(13节下) 这是先知书中常用的文体方式,是一段信息的结语,在文体分析上称之为“肯定式”('Affirmation formula',“这是我耶和华说的”或“这是耶和华说的”,后者也称为“信息的结语”'Oracle Conclusion')。“说”字原意为低喟叹息或低语,似乎表露神有无限的心意。这个用语在此及与十一章十一节,都指信息的段落。在二章十六及二十节是在语句中间,并不是结语。但也不是如中译词放在前端:“耶和华说:”但这一用语都为强调神以第一人称所说的话。14
1 E. Wu/rthw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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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 Galling (ed.) Biblisches
Reallexicon, 1937,
5 ANET 160 The Lipit-Ishtar Law
code.
7 参阅C.R. North, "The Deviation of
Sabbath," Biblica, 1955, 182-201.
9 H.W. Wolff. Hosea, 1974, tr. G.
Stansell, 40.
10 参阅 A.S. Kapelrud, Baal in the Ras Shamra
Texts, 1952; M.H. Pope, EL in the Ugaritic Texts, VTS, 2, 1955; G.
Ostborn, Yahweh and Baal; Studies in the Book of Hosea and Related
Documents, LUA>, 51, 1956, 等。
11 参阅 Wolff, Hosea, 1974, p.40.
12 参阅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260-261.
13 O. Eissfeldt, "Lade und
Stierbild," ZAW, 58, 1940-1, 209.
14 参阅 F.S. North , "The Expression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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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R. Rendtorff, "Zum Gebrauch der Formel ne~um Jahwe in
Jeremiabuch," ZAW, 66(1954), 27-37, 何西阿书甚少有这用词,引起学者的研究。
(2)新约建立之后(二14-23)
“后来我必劝导他。”(14节上) 这是第三次,在神的言词的开端,说:“因此”(中文没有译出)。前两次在六节与九节。这几处都承前节,说明神为什么使以色列人遭受困苦与羞辱。在此处也同样要以色列人承受罪恶的后果,却有积极的涵义。至少在中文的译词似含鼓励的语气。其实领她到旷野,是到荒废的境地。神必须先叫她遭受困苦,然后才可使她复兴。“劝导”的原意是“诱引”,好似男子引女子一样。在七章十一节,何西阿描述以色列人愚蠢无知好像鸽子,原意是指她幼稚不懂事,容易受诱惑,轻易上当。神对以色列人的正面教导的方法,似乎并不奏效。所以用引诱的手段,带她回到旷野困苦之地。这不可说神用不正当的手法,只能说以色列人只有这样才肯听劝。
“领他到旷野,对他说安慰的话。”(14节下) 参照上文,旷野是荒废困苦之地,只有荒林与毁坏的葡萄园。如果参考以西结书二十章三十三至四十四节所述“外邦人的旷野”似乎预言被掳的困苦。但是在何西阿的论述中,旷野是指出埃及的经验:“从埃及地上来”(15节)。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后,仍须经过旷野的艰困,但是不失为良好的教育的经验。所以以色列人复兴,须经过一番磨炼,才可成为神圣约的人民。这里神要叫他们离开巴力的偶像,到荒废孤寂的地方,从头做起,痛悔前非,一切更新。
“对她说安慰的话”安慰的话是追求的话,原意是对心说话,说心上话。路得十分惊奇地发现波阿斯对她说心上的话,安慰她的心(得二13)。安慰的话会有情话的成分,利未人用“好话”劝不贞的妾回来,表明他爱的心迹(士十九3)。神对以色列人也是有这样的心意(在赛四十2也有同样的用语)。
“他从那里出来,我必赐他葡萄园,”(15节上) 以色列人还未表明悔改归正的态度,但是神却先以行动来说出祂的爱。在旷野,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一起对谈,使他们能够体贴神的心。旷野只是神管教以色列的场所,他们没有必要长久地在那里逗留。他们必须出来,重新有一个开始,体会神绝对的权能及奇妙的大能。他们必领受神赐予新颖的恩典,是复兴的福分,得葡萄园。葡萄园表征丰饶的地土,是神赐给以色列整体的地业。
“又赐他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15节中) 亚割谷的地理环境还不是最重要的,其确实的地点仍为学者所辩论。15它真正的重要性是在于历史的回忆。那是有关亚干的事,记载在约书亚记七章。亚干没有听从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命令,违反圣战的原则,偷取金银,没有奉献出来,偷取示拿衣服,据为己有,更不焚毁这与异教习俗有关的可憎之物。他终被处死,并在那执刑的山谷堆成石堆,以为后世的鉴戒。现在这种不偷快的联想必须除去,将这地方称之为指望之门。
以色列人当时攻打艾城失败,是因亚干事件所致。亚割谷成为挡住进路的阻碍,使他们无法向前进攻。现在不再是障碍,而是道路,或可经过的门,通往大道。亚割不再成为咒诅之地,因为日后“亚割谷必成为牛躺卧之处”,成为很丰沃的草原(赛六十五10)。亚割谷或许是耶斯列谷的联想(一5),因为二者都表征耶和华的审判,含有死亡的意味。但是在神的怜悯下就有新的生命。
“指望”一词的涵义并不十分清楚。大多出现在箴言与约伯记。在约书亚记是给喇合家悬挂的红绳(二18、21)。在路得记是指生育的能力(一12)。在以西结书是表征生命的力量(十九5)。这里的“指望”可能指新的关系开始,是耶和华与以色列圣约的关系重新开始,好似夫妇的婚姻一般。
“他必在那里应声。”(15节中) 这是一种正面的回应,表明她完全愿意,不再违背或拒绝。这种回应是有声音的,十分具体,不是一种默认的方式,所以没有一点含糊。“在那里应声”,表明她不但回应,而且也切实地跟随,甘心乐意地信从神了。16
“在那里”是指亚割谷还是埃及?这裹并没有清楚的交代。也许作者也特意不指明,因为这是预言,这个希望还未成就。
中译注有小字,应声“或作歌唱”,不知是根据什么版本。照希伯来文的字义,只是“回答”,没有“歌唱”的意思。
“与幼年的日子一样,与从埃及地上来的时候相同。”(15节下) 在以色列民族早期的历史,他们是蒙爱的,好似驯良的母牛犊,愿意顺从神(十11)。以后在旷野困苦中,他们就开始埋怨甚至违背神。他们究竟经不起磨炼,而在信心上失败了。现在以色列堕落很久了,他们必须回转,重新悔改,归向神,再随从神,恢复原有的选民的信心,承受神的引导的大恩。
综合本段的要义(二2-15),耶和华怎样对待不忠的以色列人,看见神悲怆的情怀。祂好像忠厚的丈夫,为不贞的妻子痛心。这丈夫不肯以离婚分诀,他无法想像爱妻一旦没有他的供给而有的困境。究竟那些假神情夫无法供应她的。但是令他伤心的,妻子始终不肯回头,却轻忽他,甚至忘记他,以色列人对耶和华就是这样。先知以婚姻喻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因为异教的敬拜方式就以婚姻的行为来表达。这是何西阿当代的人所熟悉的,成为先知道的用喻,也是他自己婚姻的悲剧,现身说法。
耶和华在痛苦中仍不放弃祂对以色列的爱,祂千方百计要将他们带回。祂苦口婆心地劝说,在劝说方面失败了,就以实际的行为来表明。祂更以求爱的方式,又致赠礼品(赐葡萄园),无非使她肯回心转意。神要以色列人悔改:(一)自动甘心离弃偶像;(二)废除一切敬拜的礼仪;(三)恢复原有的历史性信仰。神对待他们,恩威并施。他们一经回转,就给予安慰的话语,以及恩慈的行为。祂只有一个目的,要她悔改归正。她必须“归回”前夫,不可再沉沦下去。她若不回转,神只有带她到旷野,使她经过困苦。所以这就成为神的子民末事历史的新开端。
在新约中,施洗约翰在旷野出现(可一2起)以悔改的洗礼,表征神的恩惠。在纪念神在历史中的心意,特别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二节起的经文,也内涵何西阿书此段的经义。主耶稣所选择的路,也从旷野起始。主在旷野与父神有亲密的相交。可见救恩的时代从主道成肉身起,而弥赛亚运动,在旷野发起。新约的教会必须在旷野找到避难的处所。
神所爱的,必在旷野听到神安慰的话,恩惠的声音。我们经过旷野的经验,再出来,必可得神所赐的葡萄园。但是我们必须应声,表明衷心的感恩,全心的顺服,祂必带我们回来,使我们专一的跟随祂。
二章十六至二十三节是复兴的应许,有末事论的用词“那日”,可分为三个段落:十六、十七节,十八至二十节,以及二十一至二十三节。每段都是不同的人称(代名词),十六及十九节“你”,十七节与十九节有“她”字(中译词在十七节“我民”实际是用代名词“她”),二十节有她们,都以女性喻以色列民为不贞的妻子。在主题方面,转向“约”的涵义,十八节是平安的约,十九节起是婚姻的约,二十三节是神立的约。
这里所宣告的那日(16、18、21节),是救恩的日子,以第三人称宣告(17、18、21节起及23节),又改为第二人称(16、19节起),给予救恩的确据。
以色列人有新的态度,十五节他们已经应声,十七节他们不再提起巴力的名号。十九节起耶和华与以色列重新建立圣约的关系,只有怜恤不再降怒。这段经文与十一章八节起,十四章二节起,在意义上十分相连。
关于圣约的用语,除本段经文之外,也应参照六章七节,八章一节,这两处指背约。十二章二节指违约而有的惩罚,都是说明神的公义与信实,要求人对他忠诚。
在日期方面,大约在主前七三三年,北国已被亚述所侵犯,只有在撒玛利亚的高原,仍在比加王的管治之下。其他地区都已受制于亚述的权势。北国的处境相当恶劣。耶斯列谷物产丰富的地区,也已被隔绝了。神复兴的应许在那种困境中,就有十分深长的意义。
“耶和华说,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16节上) “那日”常随有应许,在先知书中三分之二的结构是这样的。17在本书有一次是警告(一5),但三次是应许(二16、18、21)。那是救恩的日子,使以色列的信仰得以实现。“伊施”──我夫,是亲热的称呼。
“不再称呼我巴力。”(16节下) 巴力原意为主人,在法律的立场上,妻子是属丈夫的,她的权益为丈夫所拥有。所以“巴力”是对丈夫合法的称呼,不若伊施那么亲密了。但是“巴力”不仅是普通名字,作“主人”解。这也是专门名词,指迦南的神明。巴力怎可用于耶和华?是否有人将巴力与耶和华并列,视为同一的神?还是一种混合的宗教,既拜耶和华,也拜巴力?可能在以色列中间,人受迦南宗教的影响,真将耶和华当作巴力。这是一种异途同归的宗教论调,使真实的信仰腐化了。称呼巴力我主的,可能是巴力宗教的礼仪,表征婚姻的说法。可见以色列人堕落的一斑了。18
“因马我必从我民的口中除掉诸巴力的名号,这名号不再提起。”(17节) 巴力的名号必须除掉,因为那是拜巴力时要念诵的,是迷信的,向神是背道的。从她口中除去这种迷信的口头语,是神的工作,不是她自己的觉醒与决意。巴力的名号甚多,有各地不同的称谓:基抹、米勒公、亚斯他录、亚舍拉等(王上十一33,十八19)。这些都是诸巴力的名号。除掉这些,不仅从口中,也从意念里,不可再纪念,也不再求告。这名号不再提起。在以色列的敬拜中,完全除去巴力的名号,才是纯正的信仰与诚实的敬拜。
“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18节上) 在那拯救的日子,神的应许要进一步实现。以色列真实的敬拜恢复与更新之后,万物振兴的时候也来到了。这里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人与动物界的关系。立约是两造的,在立约的仪式中,取禽鸟中间劈开分为两半,双方都应遵守,不可背约(可参阅创十五9起、17节起)。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祂要人与动物立约,建立友好的关系。
在神的创造中,一切动物原在人的管理之下,互助互惠。在人堕落之后,这种秩序与关系就破坏了。从互助转变为敌对。野兽飞鸟与昆虫对人与农作物都有损坏的害处。神的审判(二12)必须除去,末事的更新才可实现。所以这是新的约,在“那日”成为事实。
“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18节中) 第二方面的应许,是使以色列与列邦建立和平。“国中”原为“地上”,在本书除此处尚有十九次之多。这“地上”不是指全地,而是指以色列的地土,是他们居住的地域。这里不是指神建立普世的国度,如以赛亚书二章四节与撒迦利亚书九章十节所说的,只指以色列居住的环境。
这里提说战争,有刀、弓及武器三项,在一章七节提到五项,再加马匹与马兵。战争的利器必须除去,和平才能建立。如果比较一章五节,有特殊的关联。在一章五节,以色列的弓折断,表明他们最后战败,以后要承受失败的后果。但是这里折断弓刀,为止息争战。以后可享受和平的嘉果。那就是安全与安逸。
“使他们安然躺卧。”(18节下) 这是第三方面的应许。安然躺卧,就是高枕无忧。神曾应许以色列人:“我要赐平安在你们的地上,你们躺卧,无人惊吓”(利廿六6),那时既无恶兽,也无刀剑,恐惧的心理完全除去了。恶兽与刀剑常相提并论,成为自然界与历史领域中的威胁(除利廿六6外;参阅出卅四25-28;耶十五2起)。在约伯记五章十九至二十三节,有六项苦难;恶兽与战争也在其内。当时以色列北国正在战乱之中,田间也受战争的影响,生产减少,再遭兽害,粮食更加缺乏,没有安定的经济生活。这样平安的应许,实在是以色列人深切需要的。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19节上) 这里再以婚姻的关系来说明耶和华对以色列的心意。在语气方面更加直接:“你”,已从第三人称改至第二人称。聘定是文定的意思,就是订婚,婚约建立起来了,从订婚至结婚还有一段时间(申二十7,廿八30),但是聘礼已经交付清楚,对方的家庭不可再提异议。这句话似乎与前面的经文不相关联,不是将破裂的婚姻重新挽回,或加以补救。这完全是一件开始的婚姻,现在才订婚,进行婚事。这样一经聘定,婚姻的关系就是永远的,持久的,决不改变。“永远”是指终身毕生的事,最坚定的决意。这个用词在本书内除此处以外不再出现。在阿摩司书从未用过,弥迦书只用一次(二9)。以赛亚书共出现三次(九6,三十8,以及卅二14),所以主前第八世纪的先知不常用这字。19
“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19节下) 聘礼是维持社会安宁的美德。这里四项可组合为两大要项。仁义与公平应连在一起。仁义或公义指帮助社会中无助的贫乏者,本书十章十二节也提起,却未加解释。旧约先知书中以阿摩司最为着重(五7、24,六12),其他也多有提及(如士五11;诗九十八2等)。公平常指社会合理与公平的生活,尤其在法律方面务求公正与平等,也是本书屡次提及的(五11,六5,十4),参阅以西结书二十章十一节,着重遵守律法而生活,是旧约对公平的观念。20慈爱与怜悯也可成为一组。慈爱原意为信实或热心,有时译为恩慈,是一种自发的爱,为关怀而尽责,是一种恒久的忠实。怜悯是同情与关怀,对别人的需要特别敏感,急切地给予安慰与帮助,也是社会生活必需具备的美德(慈爱一词与怜悯十分类似,参阅本书四1,六4、6,十12,十二9)。
“也以诚实聘你归我。”(20节上) 诚实是第五项,是指真诚笃实稳健可靠,是社会交往方面应有的德行,使社会建筑在互信互助上。这五项社会道德好似五十舍客勒银子的聘礼(古时通常聘金的数额,参阅申廿二29)。主已付了十足的代价,祂赐予以色列人这些道德的能力,使他们重视圣约的社会生活。但是在基本上必须先有健全的宗教生活,除去异教的习俗,建立真实的信仰与敬拜。归根结底,最需要的是他们心灵的体验,切实地认识耶和华。
“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20节下) 在十三节以色列忘记耶和华,现在情形完全相反,因为他们能认识神。认识神是十分亲密而直接的(阅读四1及六3)。现在关系重新调整。圣约的内容必然实现。以后耶利米特别发展这个道理,提到新约是使人认识耶和华,神可直接教导他们,将律法放在他们心里(耶卅一33起)。
“耶和华说,那日我必应允。”(21节上) “那日”正如在十六节,是指救恩的日子。“我必应允”,也是很特出的神的话语,在旧约的先知书及诗篇多次出现(赛六十五24;亚十三9;诗卅四5,一一八5、21等)。“耶和华说”更常常出现在救恩的信息之中(如赛四十一14;耶三十10等)。21
“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21节下) 耶和华怎样应允天呢?就是使天降下雨水。天怎样应允地呢?就是使地得甘霖,使地土丰饶,可有出产。天地必连在一起,成为宇宙的力量,见证耶和华创造的权能与祂维持的信实(参阅诗五十6,九十七6)。自然界必表达神智慧的心意,屡在先知书中论述(参阅摩三3-6;耶十五2起,五十一20-23;赛六十五13起)。
“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油”(22节上) 地必须从厚赐恩惠的主领受营养与看顾,而有丰富的出产。这些只是代表神的丰富,但在末时会更加丰富(参阅耶卅一12;摩九13、14;何十四8)。在九节说神要收回五谷新酒。但是现在神应允天地的照顾,而有这些物产。
“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民。”(22节下) 这些是指物产,在耶斯列山谷都遍满。这地区不再是战场,只遭兵士们蹂躏。现在这地方是农田谷场,丰饶异常。但是不只是指耶斯列地,更指耶期列民。耶期列是何西阿的长子(一4)。他有责任照顾妹妹与弟弟,所以耶斯列得物产,应该应允弟妹,与他们分享。耶和华必应允,从天地至以色列人,在食物方面不缺乏。他们不缺少神的照顾。
“我必将他种在这地,”(23节上) “耶斯列”的原意为栽种,神将以色列人栽在这地,好像种树一般,使他们生根成长,永久在神赐的应许之地,在乐土上。这是从自然界生物的现象,而看到历史的实现。神曾种他们在这地,而且将来也必带他们从被掳之地回来,在原地生根。这是否也可象征母性有生殖的能力,将儿女生于斯,长于斯呢?唯有神能使以色列人增长滋生不已。
“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23节上) 这又回到第一章之主题,何西阿的女儿起名叫罗路哈玛──不蒙怜悯。但是二章一节:称你们的姐妹为路哈玛──蒙怜悯。神的怜悯已经恢复。
“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23节下) 何西阿第三个孩子原名是罗阿米──非我民,现在要更名为阿米──我的民(二1)。以色列选民的身分又再恢复了。从耶斯列至阿米,神的恩惠已遍及全家。
“他必说:你是我的神。”(23节下) 这是一种完全信靠神,与神建立圣约的关系。22“我的民……我的神”是圣约的条款。我的神是“伊施”──我夫(16节),祂是耶和华,我们必得以认识祂(20节)。所以新约罗马书九章二十五节及彼得前书二章十节引证本书,说明前后贯通的真理。
综合上论,“那日”是神要实现祂救恩的计划。凡离弃祂的必遭刑罚(2-15节)。但是神所要作的,是建立新的圣约。这新约有什么内容与实质呢?
神与以色列人缔结的新约,目的在与他们有新的相交。神要与以色列订婚,新的婚约必须建立(19节起)。圣约得以恢复(23节)。在饥荒之日,耶和华要应允耶斯列(21节起)。但是巴力的名号必先除掉(17节),战争与野兽的残暴必须消弭(18节)。以色列人为拜巴力而废去旧约,所以真正平安的约,是与以色列有益的,要彻底除掉巴力的偶像,不再信奉虚无的神。
耶和华建立新的圣约,必须有以色列的回应。他们没有什么条件须要符合,只要存心顺服与感恩,恒常地对神忠信。以色列以妻子身分要认清新的婚约有什么聘礼(20节)。她要认识并且承认耶和华是“我夫”(16节)“我的神”(25节)。她求告,一定得应允(21节起)。这样神的救恩必然成就。
这圣约实在有新的性质。新约使人们有新的进入(23节上),进入新的地土。新的婚姻以爱为开端(19节起,参阅赛六十二5)。
新约与旧约不同,因为在新约中,神预备的一切,有赦免的恩典,有充分的怜悯(23节,参阅19节),也有医治的爱,除掉巴力,消弭症结。所以新的关系就能建立了。新约决不是恢复旧有的约,因为新酒不能装在旧皮袋里。一切都从新的作起。耶利米的新约,是根据何西阿的思想。何西阿的圣约观,在新约圣经中才完全实现。基督是新郎,教会是新妇。
新约也带给生活中新的状况。神与人有最亲密的关系(16节起,19节起)。政治与经济生活也转变了(18、21节)。由于以色列与耶和华有新的关系,就建立一种新的秩序。耶和华原是天地的主,百物由祂所赐,动物界是祂主宰。历史也是祂所掌管的,包括列国的兴衰存亡,战争的武器也在祂掌握之中(18节)。离弃耶和华的背道,必使国家遭致灾祸(2-15节)。
新约使一切更新(林后五17;启廿一5)。新约的选民必先求神的国与祂的义,这一切都会加给他们(太六33)。主必带跟随祂的人到旷野去,听信祂的话(可六22-44)。因此何西阿书二章十六至二十三节,使新的圣约子民以信心把握生命的恩典,站在神的面前,在世上见证。
15 H.W. Wolff, 'Die Ebene Achor," ZDPV,
70 (1954), 76-81; M. Noth ZDPV, 71(1955), 42-55。前者认为亚割谷在约但山谷的对面山地, 后者坚持在犹大的旷野。
16 从文法结构上可称为 Constructio praegnans 意义是内涵的, 为Wolff,
Hosea, 43 所讨论, 引述 Oskar Grether, Hebra/ische
Grammatik fu/r den akademischen Unterricht, 1955, Section 87h.
17 H. Gressmann, Der Messias, 1929,
83.
18 Ginsberg, ANET, 1955, 491, M.
Noth, The History of
19 E. Jenni, "Das Wort ~o_lam im AT," ZAW, 64 (1952) 235-39, 65 (19-53), 13.
20 参阅 L. Koehler, Hebrew Man, tr. P.R.
Ackroyd, 1956, 149ff.
21 R. Rendtorff, "Zum Gebrauch der
formel
ne~um Jahwe im Jeremiabuch," ZAW, 66, (1954) 27-37.
22 参阅 O. Eissfeldt, "'Mein
Gott~" im AT, "ZAW, 61 (1945-8) 3-16.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