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卅七章
七、平原枯骨复生(卅七1-14)
卅七章一至十四节,通常可以分成两段。第一至十节叙述一个异象,正如一章一节至三章十五节,八章一节至十一章二十五节,以及四十至四十八章。耶和华的灵或手抓住先知,使他看见异象,并明白其中的意义。此处神藉灵带先知出去,到了平原,看见枯骨遍野。于是神问他,而且命令他说预言,于是枯骨复活。这些都是前十节。第二段较为简短,在十一至十四节,神命令先知传讲并解释,是特别对以色列家的(11节),给予复兴的应许。枯骨的平原,转移至坟墓,使以色列复苏后,安置在故土本地(14节)。
这两段是前后相联的,因为前有表象,后有释义,同时是向以色列民宣告真实的信息。从文体来看,以西结书十七章与廿一章十分相似,从平原转至坟墓,是分明的转变。第十一节引述以色列人的话,然后神即刻回应(12-14节)。而且是以辩论的方式,为他们解惑。以色列人不可放弃希望,应接受神的应许(参阅卅三10起)。十二至十四节在文体评鉴方面,学者有不同意见,因为其中语句有些重复。1但是重点在于神的应许信实,“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可参考十七24,廿二14,廿四14及卅六36)。
在异象部分(1-10节),都是第一人称的叙述,先知在观察神的工作。这是本书四大异象之一,另三个异象是在一章一节至三章十五、八节至十一章,以及四十至四十八章。每次异象,先知都被询问,看有什么回应。宣告与观察都是十分生动的经验。在这异象中,看见由死亡得生命,是最生动的,可达戏剧性的描绘最高。
这个异象,使人联想先知蒙召的异象。在二章八节至三章三节,书卷有两个阶段,先知先看见,然后吞吃。这里也是如此,枯骨先结合成为身体,然后身体有生命,成为活人。人被造似也有两个阶段,被造之后再有神将生气吹在鼻孔里,成为有灵的活人(创二7)。
先知的异象不是凭空的,确有实际的背景。这平原可能在耶路撒冷附近,战争十分激烈,阵亡的兵士无数,以致尸体横陈,日久都成堆枯骨。以西结与耶利米一样,有真实的情事,成为异象的背景与内容。2
在另一方面,先知实在为应付当时的情形,人民都为失望所困(11节),认为复兴再没有可能了,他们不是只要空间的说法,他们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的情况。3现在先知以战场的凭吊说起,是十分实际的。神的应许怎会落空?神是创造的主,生命是祂造的,祂怎么没有能力使死人复活呢?可见先知宣讲的,是有信仰的根据。
由于被掳的情况带给以色列极大的失望,可能是在被掳的后期。日期虽不能确定,大概是在卅三章之后,四十章之前,以色列复兴的黎明前,还有十分幽暗的黑夜。神必须命先知点燃灯火,照亮失望的人们。
“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耶和华藉他的灵带我出去,将我放在平原中。这平原遍满骸骨。”(卅七1)
此处与四十章一节十分相似,不同的只在后者先有日期。在第一章一节与八章一节,也有相同的叙述: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神的灵带我出去,放在……”只在此处与四十章。耶和华的灵是祂的荣耀。祂将先知带走,使他从日常生活中出来,接受特别的引导。
在十一章廿四节,“在异象中藉神的灵”,在四十章二节“在神的异象中”。神的灵与神的异象实在是分不开的。十一章是带先知到迦勒底,四十章带他到以色列。这里先知是被带到平原。有人根据创世记十一章二节,认为这是示拿平原,就是人们建造巴别塔的地方,可谓人罪恶的所在。4但也有根据撒迦利亚书十四章四节,主张这平原的地点,是在橄榄山脚的山谷中。5
在平原,呈现一幅十分可怕的图画。尸体没有收殓,久被鸟兽所食,已成枯骨,因为日晒已久,枯干与支离。照耶利米书八章一至三节,提到犹大首领的骸骨没有收殓与埋葬,也必成为枯骨甚至粪土,可与此处的异象比较。可见平原枯骨不只是异象,可能先知以西结实际见过这战场的惨况。6先知是走在枯骨堆上,使他十分伤怀,这真可称为极大的死亡。
先知并未表露憎厌,因为接触尸体是在礼仪上说称为不洁净的,他似乎不怕玷污。可能他盼望神会作洁净的事。本段所著重的不是洁净与不洁,而是死亡与生命。
“他使我从骸骨的四围经过。谁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极其枯干。”(2节)
“谁知”原文作“看哪”,是一种十分惊奇的感觉。这里骸骨是以两种方式来描述。数量十分多,性质十分枯。前者表明这死亡是极可哀痛的,因为当时的惨状可以想像,战事一定十分激烈,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真是动天地的情况。骨头十分枯干,死得很惨,死得很久,这就说明以色列民族败亡的悲哀,而且悲哀日久,已到无可指望的地步。民族的希望既已断绝了,这是何等痛苦的事。先知一定有这样的感受。
“他对我说,人子阿,这些骸骨能复活么?我说,主耶和华阿,你是知道的。”(3节)
神问先知的话是十分深入而发人深省的。这骸骨能复活么?“能”指以后会不会,可不可以?
先知无法答覆这问题,因为从人的观点看,这是无望的。所以这只是一个修辞的问题(Rhetorical Question),答案应是反面的、否定的。死的已经死了,这是最后的结局,无可挽回。先知是否相信有复活的事?此处没有说明。但是他一定坚信神是生命的主,在神万事都能。
他最好的答案:“是知道的。”(参考启七14)。这答案有两方面:一方面他承认自己的无知、人的无能,无法面对死亡的现实,不敢确知死后是否有生命的可能。在另一方面,人的无能,正说明神的大能,在神凡事都能。以西结几乎像约伯一样(十四14),末日复活的事还一无所知,却不能否认神的能力,使死者苏醒,甚至复活,因为神是创造的主,在列王纪上十七章十七至廿四节以及列王纪下四章卅一至卅七节,都是先知见证神的大能。在民数记十六章廿二节:万人之灵的神(又在廿七16),神有绝对的权能。
根据以色列人的传统观念,骸骨若不散开,灵魂就没脱离。现在骸骨一定都散开了,那里还会有复活的可能。7所以先知的答覆,从人的无能,转向神,只有神作有力的决定。
在此处,当先知听见神这样发问,他必意识有一丝希望,所以他以信心的态度,等候神的作为。
“他又对我说,你向这些骸骨发预言说,枯干的骸骨阿,要听耶和华的话。”(4节)
先知受命向骸骨发预言。向非生物说预言,在本书中屡次提说,如在六章二至三节,二十章四十六至四十七节,卅六章一、四节。死者既无生命,无疑与非生物相同。
骸骨没有生命,当然没有感觉。没有耳朵,更谈不到听觉,又怎么能听见藉先知所传出耶和华的话呢?但是先知必须凭信心来传递耶和华的话。这可说是奉命说权威的话,其影响力一定十分伟大。8
“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5节)
神要先知向骸骨说,现在神直接说,这样就更显出能力来。“气息”在七十士译本作“生命的气息”,在六、九、十节可作气息,但在九节译作风,十四节译作灵。气息进入,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这应许是将不可能的成为可能的,骸骨都可以复活。
“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14节)。现在神已经说,必可成为事实。先知有这信心,果然信心变为眼见,成为千真万确的事,令人感奋。
“我必给你们加上筋,使你们长肉,又将皮遮蔽你们,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你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6节)
以西结照耶和华这样说明,一定明白身体构造。这是祭司献祭而有的知识,因为他们对祭牲有研究。埃及人因将尸体封烘,也有这样的知识。9骨是由筋联络起来的,创世记卅二章卅三节,雅各的大腿窝的筋一被触摸就会扭了。此外在耶利米书四十八章四节以及约伯记十章十一节,四十章十七节都有记载,用到这字。在埃及金字塔的碑文中有这样的说法:“现在,某某人,你的头连于骨,骨连于头。天上的门闩为你打开。”“某某人,你的头颅要保护,不可松开。骨也联络好,不可松开。10”
在筋上长肉,肉有皮加以遮蔽。身体必须重新建造而成为完整,生命的气息才可进入。这些都能看出创造者在创造的过程中伟大的工作,使世人因此认识耶和华是生命的主。
“于是我遵命说预言,正说预言的时候,不料有响声,有地震,骨与骨互相联络。”(7节)
先知受命也遵命,神的仆人只有听从与遵行,有了顺服就够了,其他是神负责的行为。
他正说的时候,表明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奇妙的神迹就发生了。不料有响声,在一章廿四节起,三章十二节起,十章五节,四十三章二节。在三章十二节起,有响声,也有相碰的声音,正如这里所描写的。
地震促成了骨头的相碰与联络。骨与骨彼此联络之后,改变的过程就在进行了。
“我观看,见骸骨上有筋,也长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还没有气息。”(8节)
在上一节,先知又听又看,现在他只观看,看着生命在改变之中。枯骨的复原也照耶和华的话(6节),按次序进行,在骨上有筋、肉与皮。如果骨是力量,肉就是生命,力量集中之后,神再赐肉,由筋加以联络,必可成为完整的人体。皮不仅保护,也使之美化。身体已完备,只是还没有气息,不是神的话没有能力,而是要分成两种阶段,前后有序,建造起来,有条不紊:正如创造的过程一样,是十分慎密的事。
创世记内记述动物的被造,没有分成两个阶段(二9)。惟独人的被造,在创世记二章七节特别提说神吹气在人的鼻孔里,使他成为有灵的活人,因为人是神照祂的形象造的(一26起)。在传道书三章二十节起及十二章七节,人的灵魂要离开躯体,将人的生命似分为两部分。但在传道书三章,不是“生气”(创二7),而是“灵”字。
“主对我说,人子阿,你要发预言,向风发预言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气息阿,要从四方而来,吹在这些被杀的人身上,使他们活了。”(9节)
现在先知受命向风发预言,风是从四方而来,因为地极四方都是东西南北四面而来的,可参考四十二章二十节,又在耶利米书四十九章卅六节及五十二章廿三节。在被掳以后这用词出现在撒迦利亚书二章十六节,六章五节,但以理书八章八节,十一章四节(可参考历代志上九24)。
风也是灵,先知受命是向神的灵预言,或向圣灵祈求,于是就有生命的气息进入,他们就都活了。
在传道书十二章七节,灵归于赐灵的神。但是此处不是神的灵再回到人的身体,而是生命的力量进入他们身内,使他们活了。这生命的能力好似风一般,南风与北风(传一6),在一个时间,随一个方向,正如传道书十一章五节与约翰福音三章八节所说的。这风吹在被杀的身上。
这些人是在与巴比伦作战时死亡的,但是这里的复活不是指死亡的个人,而是以此为民族的表象。所以被杀的是表征整个的民族。
“于是我遵命说预言,气息就进入骸骨,骸骨便活了,并且站起来,成为极大的军队。”(10节)
当先知遵命说预言,气息就进入骸骨,进入之后就活了,而且站起来,成为极大的军队。以色列人需要整备,重整军备,要再从事争战,他们就成为强大的军队,为神而且靠耶和华争战。
这是以西结书中最重要的救恩信息。在上章提说以色列内在的更新,在以下的论述,专指以色列民族的外在复兴。这异象是在这二者中间。这里复活虽指民族整体的,却也包括个人的生命。因此在这段与其他少数的经节提到复活,是旧约的属灵见解,可谓准备新约中复活的道理,尤其在本段,有神的话与神的灵,更有属灵的意味,值得深切思想。
“主对我说,人子阿,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们说,我们的骨头枯干了,我们的指望失去了,我们灭绝净尽了。”(11节)
在十一至十四节,先知要对这异象有所解释,先就针对了目前以色列的现状,尤其是第九节被杀的人岂不正说中了以色列人么?十二至十四节才是真正直接对以色列人传讲的信息。
这骸骨是以色列全家,以色列全家仍在悲哀他们的苦情。在文体上好似诗篇的哀歌,在卅三章十节已经表达过。诗篇卅五篇十节:“我的骨头都要说,耶和华阿,谁能像你救护困苦人……”卅一章十节:“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败,我的骨头也枯干。”箴言十七章廿二节好似这里的话:喜乐的心乃是良药,忧伤的灵使骨枯干。“良善”可译作“身体活泼”。11诗篇一○二篇四节:“我的心被伤,如草枯干。”枯干是指生命的衰败。12
指望失去,也在本书十九章五节提到,还有在诗篇九篇十八节;箴言十章廿八节;约伯记八章十三节,十四章十九节。
“失去”原意为剪除,好似剪花草一般。在列王纪下六章四节,是指砍伐树木。在耶利米哀歌三章五十四节:我命断绝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八节,耶和华的仆人在活人之地被剪除。诗篇八十八篇五节:隔绝。以色列北国在主前七二二年,南国在五八七年失败与灾难,使他们失去希望,好似枯骨一样。
“所以你要发预言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的民哪,我必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12节)
先知面对失望的以色列人,向他们宣告耶和华的话。这是神的应许,要开坟墓,领他们从坟墓中出来,再带回到以色列地,在那里,他们从救恩的经验里得以认识神。
现在不是尸体散布在平原田野,而是收殓埋葬在坟墓里,在坟穴中安置,与活人之地隔绝。但是神要将他们的坟墓打开,好似打开牢狱的门,让他们出来。他们出来,也是廿一节的意义,领他们归回本地(卅六24)。
“我的民”,以色列是耶和华的子民,是圣约的民,是有立约的关系,神的信实使他们获得救恩。七十士译本中无“我的民”。
以色列民重获政治的独立与自由。他们从被掳之地归回,出来好像从埃及出来一样。所以这次的复兴,实在是一次新的出埃及,是耶和华向他们行的新事,有崭新的经验。
“我的民哪,我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将你们安置在本地,你们就知道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这是耶和华说的。”(13、14节)
这里再重复上节的话,神有释放的恩典,神更引领他们出来,又安置他们在本地。他们有了神的灵,就可以活了。“我的灵”是神的灵。再重提卅六章廿七节(卅九29)内心的改变。这地的灾害不会再重复。
十三节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十四节再重复“你们就知道我耶和华”。然后再加上:“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又是重复卅六章卅六节。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祂必信守祂应许的话。以色列的复兴,是神向世界极大的启示。
归纳言之,卅七章一至十四节是非常特殊的异象与宣告的信息,在描述方面更显示极高度的艺术。在杜勒(Dura)的壁画就将死人的复活描绘出来,在背景有两边分裂的山崩,是地震的情况,也是卅七章七节的响声,是一种末日的景象。犹太著作中还描述那些站立的人还唱歌:歌词是根据撒母耳记上二章六节:“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这是哈拿之歌。13另有将这段经文当作一种比喻,专指以法莲人。14
卅七章一至十四节,以两种景象描述以色列的复兴,平原枯骨的复活,从坟墓出来归本地的复兴。复活实在是身子解体后的再复合,从囚禁中再得自由,将生命重生的道理发挥得十分清楚。
复习本段的经意,是为安慰失望的一,他们以为一切希望已经断绝,是一幅死亡的图画,枯干的骨,凋萎的花卉(11节)。神向他们就近,要再给予盼望。他们好似浪子一样,耗尽父亲给他的一切赀财,他们的悲惨情形是因罪自作自受的,没有什么可以怨尤(15、16、20、23节)。
现在先知给予生命的新信息,也是新生命的信息。他们必须回转,就能存活(十六16,十八23,廿32)。这完全出于神的恩慈,他们没有什么功德可言,所以他们不能要求,只能说,主阿你是知道的。在神,祂清楚地表明: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必如此行了。救恩是完全本乎恩典。“我的民”是耶和华对他们的称呼,因为神仍爱自己的选民。祂的爱为他们成就救恩,祂这样作,是为祂名的缘故。祂的慈爱要救他们,祂的信实也不能离弃他们,所以祂实现祂的应许,使以色列人成为新造的子民,神有完全的荣耀。
1 J. Herrmann, Ezechielstudien,
1908. 36.
2 V. Herntrich, Ezechielprobleme,
1933, 117.
3 W. Baumgartner,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Umwelt; ausgewa/lte Aufsa/tze 1959, 361.
5 J. Morganstern, "The
King-God among the
6 J.W. Miller, Das Verha/ltnis Jeremias und Hezeoh Keils Sprach
Lich und theologische untersucht, 1955, 92.
7 W. Zimmerli, Ezekiel,
II, 260 引用 Henninger 的说法。
8 R. Rendtorff, "Botenformel und
Botenspruch,"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4 (1962), 165-177.
9 H. Grapow "Medizinische
Lituratur," in 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k, 1948, 181-187, u/ber die anatomischen Kenntnisse der ala/gyptischen A:rzte, 1935.
10 H. Kees, "Pyramidentext," 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k, 1/2, 1952, 32, Pyramid Texts, 572, 730.
14 W.
八、犹大与以色列(卅七15-28)
犹大与以色列是两根木杖,他们必连接为一,将这两者洁净,同享救恩,是本段的主旨。关于救恩的宣告,已用不同的意象:牧人、新约、洁净等,现在本段两次提到传信者形式(19、20节),两先知都受命:要对他们说。十六至十八节是神对先知启示的信息,然后嘱咐他传讲出来。通常自二十节起是另一分段,在廿三节及廿七节有圣约的条款:“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这条款在在别处是作信息的结语(十一20,十四11,卅四30)。
在廿四节以后有一用词重复多次:“直到永远”在廿五、廿六、廿八节,有时是“永远”(25节),有一处是“永约”或“永远的约”。
所以在本段,可分为三小段:十五至十九节表征的动作:“取……”,如在四章一至二、九至一节,以及五章一节起。你要预备(十二3)。由于动作怪异,就引起人们好奇发问,于是有神的回复,在十二章九节,廿一章十二节。在本段先知的宣告从十九节起,耶和华表明祂的作为。
第二分段在二十至廿三节,是一些解释的话,再解明救恩的道理,并以圣约的条款作结。
第三分段在廿四至廿八节,将救恩的信息再予解释与证明,也有圣约的条款在廿七节为结语。本段却不提说表征的动作。
以色列与犹大统一的事,在约西亚王的时期曾经提说,可参考耶利米书三章六节起及三十章以后的经义。但是以西结提出,主要是阐明救恩的真义,可参考第二章及廿四章。
耶路撒冷被毁之后,可说整个民族都败亡了。于是当先知展望将来的复兴,这复兴不会只在犹大,应该是犹大与以色列,指整体民族。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阿,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15、16节)
先知受命取木杖,木杖是树木(六13,十七24),以后树木就结果(卅四27),这木料可取来作工具(十五3),又可作柴烧(廿四10,卅九10)。民数记十七章十六至廿六节,木杖可代表以色列的支派,也有亚伦的杖。在木杖上写亚伦与利未的名称。这木杖大概不是牧人用的,但在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四至十七节是牧人的杖,一根写联索,另一根写荣美。所以撒迦利亚书十一章与以西结书卅七章也许有关联。15
在以西结书十九章十一节,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这权杖是否与此处的木杖相同呢?这样的解释尚嫌牵强。木杖只是象征的代表南北两国,综合起来为一个民族,并不是如以赛亚书八章一节起所提的大牌。16
两根木杖,一根称为约瑟,约瑟是北国主要的支派,所以约瑟代表北国(如摩五6、15,六\cs166)。以西结不称北国为以色列,可能以色列是圣约之民的整体,不能只作北国解。17以色列应有十二个支派(可参考四十七13-四十八29分地)。一根为犹大,犹大包括西缅与大部分便雅悯,不包括基尼洗人与耶拉蔑人,因为他们不被算在十二支派之内。
“又为他的同伴”,在本书唯一的用法,此处出现。以赛亚书一章廿三节“作伴”虽为同一个字,却在含义上不同。这里只是政治用词,指联盟的人民。
为以法莲,以法莲山地是北国的中心地带。在以赛亚书(七2、5、8等)与何西阿书(四17等),以法莲是指北国。18这些用词都有代表性,但这些应都合一,神的子民不可分开。
“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17节)
在本章七节,死人的骸骨应怎样接在一起,在此两根木杖也应接连为一。这当然没有像骸骨联络在一起那么生动,但是在意义上是同一的,都是生的结合,神的子民必是一体的。
十九节的涵义相同,用语也一样,接连为一。这“一”字应为单数,但在此节为多数,似乎没有理由。以色列民族成为一体是必然的,虽然他们怎样连接,并没有特别说明。可见这里着重必有的结果,不是在于结合的过程。
“你本国的子民问你说,这是什么意思?你不指示我们么?你就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约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莲手中的与犹大的杖一同接连为一,在我手中成为一根。”(18、19节)
这个怪异的行动,必为本国子民感到惊奇而困惑。他们的问题,可以参考十二章九节,廿一章五、十二节以及廿四章十九节。十九节的信息,可谓向外传讲的话。
耶和华的话一开始是引人注意的口气:看哪,我要将……首先是处理约瑟家,他的同伴是属以色列的支派。提到以法莲手中的杖,可能指权杖,所以与犹大家的杖接连,是指政权的统一。
这里所重的不只是表象,更是应许。耶和华要亲手促成这接连的事,不容他们再分开。这是神所应许的,祂必会作成。
“你所写的那两根杖,要在他们眼前拿在手中。”(20节)
先知站在众人面前,以耶和华的使者,照他所受的命令要将两根杖,并在一起,拿在手中。这是在那些观望者的面前,公开有这行动。他必要再进一步来宣布以下的话,就是神所吩咐他说的。
“在他们眼前”是指先知表象的行动,一种宣告信息的方式,使众人可以明白。
“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各国收取,又从四围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本地。”(21节)
本节是解释第十九节的行动,在内容说,几乎重复卅六章廿四节。这里有三样动作,神从各国将他们寻找,收取他们。于是再从分散各处的以色列人聚集在一起。再进一步引导他们归回本地。他们就不必再分犹大人或北国以色列人。他们都是神的子民。都在神拯救的范围,在祂的恩典之中。
“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国,有一王作他们众民的王。他们不再为二国,决不再分为二国。”(22节)
以往以色列国南北分裂,成为二国。这当然不是神的旨意。将来的复兴却不会这样,只能有一个国家,一位君王。
这样看来,复兴不是只为犹大,应该包括以色列。但在以西结书中,并未特别提及北国。其实若读四章四至八节,犹大与以色列二者都不可忽略。在耶利米书三章六节起,又在卅一节?提到救恩一定包括北国在内。神的救恩若不是为整个以色列民族,就不算是成就了。这是神的拣选原有的目的。
有一王,这王是谁呢?必是第二个大,虽没指明他的名。由于以前联合王国中,大是最伟大的王,所以大这个君王的形象,仍在他们的心目之中(参考卅四23、24)。
“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并一切的罪过,玷污自己。我却要救他们出离一切的住处,就是他们犯罪的地方,我要洁净他们,如此,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23节)
以色列的复兴,先从内里的更新作起,这是卅六章廿五节起的主题。偶像一定要除掉,可憎之物。在五章十一节,七章二十节,十一章十八、廿一节,二十章七节起,三十节都提及。一切的罪过,是一些叛逆的行为(十四11),都不可保留。
神要救他们,就是使他们得复兴(卅四22,卅六29)。神要洁净他们(卅六25),他们再恢复身分,作圣约之民,这里就有圣约的条款。19
如果比较十五至十九节与廿一至廿三节。前者似与耶利米一样提倡南北的复合。但是后者因两国都已败亡不再复合,而是他们蒙神拯救,成为一国的新民,根本没有两国之分,只有一国一王。可见在他们信仰的经验中,有显著的进展。
“我的仆人大必作他们的王,众民必归一个牧人。他们必顺从我的典章,谨守遵行我的律例。”(24节)
我的仆人大,正如卅四章廿三节所说的,大一直是君王最好的形象。他也是牧人,由他来领导羊,就是将分裂的事完全除去了。
第二位大必建立新的秩序,因为他顺从神的典章,谨守遵行神的律例。律例与典章在此是同义字,都指神的律法。
“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必作他们的王,直到永远。”(25节)
雅各的地,是耶和华应许给族长的,这应许现在仍旧有效。“永远”与“直到永远”是表明神旳信实是没有后悔的,永久地坚持下去,不会废去。这里有四项应许可以归纳:(一)人民要有永远居住的地方,不但子孙,而且子孙的子孙,不再有被掳的危险。(二)大作王,他的治权是永远的。他是君王,也是首领(照本节及24节都作首领)。还有两项应许在下节。
“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作为永约。我也要将他们安置在本地,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26节)
还有两项应许:(三)救恩的约是永约,在十六章六十节已经提及,在以赛亚书五十五章三节及六十一章八节也提到。照撒母耳记下廿三章五节,这约凡事坚稳,因为一切所想望的都能成就。这是法律的用词。耶和华与挪亚的约(创九16)及与亚伯拉罕的约(创十七7、13、19),又在诗篇一○五篇九节;历代志上十六章十七节的永约。这永约是平安的约。“平安”有救恩的涵义。人数增多,是耶和华对列祖的应许,也必实现(卅六10起、37)。
(四)最后的应许,永远设立圣所,这圣所是永远的。将来圣殿不会再被火烧毁。新的圣殿就详述在四十至四十八章。其实在二十章四十节起已经论述了。“圣所”在本书中也屡次提说(五11,八6及九6)。
“我的居所必在他们中间,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27节)
“居所”也在本书廿五章四节,但这是“我的居所”,是耶和华的居所,表明祂的同在。在撒母耳记下七章六节,神常在会幕和帐幕中行走。从会幕发展至圣殿,记载在历代志上六章卅三节;历代志下二十章六节;诗篇廿六篇八节以及七十四章六节。20约柜是表明神的同在。所以神的居所在他们中间,是说明神与他们同住(四十三7、9)。
这里再提到圣约的条款,因为以色列人是圣约的民。在廿三章已经提说,这里再重复,表明这是重点,也可联想利未记廿六章十一节起的论述。
“我的圣所在以色列人中间直到永远,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为圣的耶和华。”(28节)
这是耶和华向普世启示祂,为使外邦认识祂。祂的启示,是拣选的作为,使以色列成为圣,他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廿二26)。在二十章十二节,先知以西结已经提到安息日是为神分别以色列为圣的记号。这里说明神的圣所将永远在以色列中间。“直到永远”在廿五至廿七节一直强调。
“我的圣所在他们中间”在这两节(27、28节)一直强调。在四十至四十八节,就会有详细的描述。这是神主要的作为,为使列国都知道,并且认识耶和华。
15 W.W. Cannon, "Some Notes on
Zeehariah, c. 11," Archive fur Orientforschung, 4(1927) 146.
16 K. Galling, "Eln stu/ck juda/ischen Bodenreehts in Jesaia 8,"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56(1933) 213, note 3.
17 W. Zimmerli, "
19 R. Smend, "Die
Bundesformel," Theologische Studien, 68, 1963.
本章概要
本章描述以色列复兴,好似死人复活一样,从枯骨至完整的身体,有了气息,不仅站立起来,而且成为战士,强壮奋勇。以色列全国成为极大的军队,可以出战。这就使失望的人,重新振作。这是神救恩的能力,是对以色列整个民族,从平原的枯骨至坟墓的遗体,都复活起来,并在本地安居。这是第一至十四节的要义。
从十五节起,有象征的动作,将两根木杖,写犹大与约瑟的,都接连起来,成为一根,因为以色列的民族是整体的,不再为二国。
当犹大经历约西亚王提倡的改革,他要将许多圣所与多种形式,要合并为一个(申六4)说:耶和华是独一的神,只可有一个圣所,是神自己选择为立祂名的地方。以色列虽有十二个支派,但只有一个民族。他们曾经分裂过,成为二国,有三根权杖,但是他们必须合一。他们分裂的创伤必须补合,得医治。
这是神的应许,也是祂的作为。祂所应许的,必如此成就。所以祂带他们出来,聚集在一起,领回本地安居。祂的救恩,要洁净他们,使他们离弃偶像及一切的污秽。洁净之后,才可得新的心灵(14、25节)。有了新灵,才有顺服的心,合一的事就能做成了。
在合一的民族中,君王领袖必是神的仆人大。以色列人仍以大君王的形象,建立弥赛亚的盼望。但是弥赛亚只是耶和华的仆人,因为只有耶和华才是以色列的王。这样的信仰不可偏差。
早期先知,如阿摩司与何西阿,他们根据出埃及的传统,认为耶和华的王权必须尊重,所以本书(以西结书)在他们影响之下,还是强调这事。耶和华说:我总要作王(二十33)。耶和华也是唯一的牧人,牧养以色列羊。这就有关以色列高处的山,这是圣山,上面有圣所,以色列全家都要事奉耶和华(廿四40)。这是耶和华的居所(参阅赛二2-4;弥四1-4)。所以卅七章廿四至廿八节可谓结论。耶和华住在他们中间,耶和华的仆人必作他们的王。这是神为以色列民族建立永约,就是平安的约,是救恩的应许,也必实现在以色列中。
以色列人要永远安居在本地,不再飘流在外邦。希伯来书四章九节:另有一种安息,是为神的子民存留的。神差祂的儿子降世,是另一位大,祂必治理神的子民。可见以西结所论述的救恩,等日后在新约时代就完全实现了。
所以这里论神最后的作为,分别祂的百姓为圣,洁净他们。祂住在他们中间,向普世启示,使万民都能认识祂这独一的神。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