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八章
三、圣殿的玷污(八1-十一25)
自第八至十一章,先知以西结经历一个重大的异象。在被掳之地,耶和华的手临到他,他被带到耶路撒冷。有四个阶段使他直接到了耶路撒冷的圣殿面前,八章四节他看见耶和华的荣耀。九章三节神的荣耀从上升,逐渐离去。神的审判已经有六项,现再加上第七项,在圣殿中击杀。神的荣耀已离开,到了东门。在那里有二十五人还在谋恶。在先知预言的时候,有一个被击杀身亡,成为神刑罚的记号。神的话语对待耶路撒冷的人,与被掳之地的人不同(9节起)。在十一章廿二节起,耶和华的荣耀最后离开了。
第十章记述耶和华荣耀的离去,应作仔细的研究。在第一节描写耶和华的宝座,以下的经文似与第一节不甚连贯。第五节即描写翅膀的响声。第八节翅膀下人手。在廿一节又再重述。在九至十三节轮子及他们的动作。十四节论活物的四个脸面。廿一节又再重述。十五节上升,十九节再重述。十六节起叙述轮子与的动作,廿二节下又再提脸面直往的动作,可见在整章的描述中,并不十分整齐。
本章与第一章有关荣耀的描述,显然有直接的关联。十章一节与一章廿六节;十章五节与一章廿四节;十章八节与一章八节;十章九至十二节与一章十五至十八节;十章十四节与一章六、十节;十章十六节起与一章十九至廿一节;十章廿一节与一章六、八;十章廿二节下与一章九节下。
十章十五、廿一节耶和华在迦巴鲁河边显现,是三章廿三节的叙述,八章四节与四十三章三节也有相似的经文。十章内与一章二十节下的活物是同一的。二、六节的旋转的轮应与第一章的轮子相同。
论耶和华的荣耀,十章十八节起的经文,应由十一章的开端承接。但是十一章廿二节才接续,中间多少有些中断。耶和华的荣耀有时似乎是自身移动的(十18上、19节中,十一23),但有时似乎是乘坐在上(如十18下)。
神的荣耀两次被称为“以色列神的荣耀”(八4及九3上),祂在宝座上命令那穿细麻布衣服的人(十2、7)。但是是服役的灵。有时是单数(4节),大多应为多数。
再论以西结奇特的属灵经验。耶和华的灵(或手)降在他身上,在三章十二、十四、廿二节,又在卅七章一节。在八章一节起及四十章一节起,先知是被送到远处,似乎不是徒步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先知有时被举起,在天地之间,被接到另一方(参阅三12、14,三23,卅七1等)。在第八章有客观的事实,耶路撒冷城的居民都可以看见。第九章却有奇特的异象。可见这里有异象与实际的情况同时出现。
关于异象,在被掳前的先知,可以看见隐秘的事(如在摩七1-8,八1-2,九1;耶一11-16,四23-26的记载)。在以赛亚书(六6起,八11)以及耶利米书(一9)有超自然的手接触人的身体。人被灵提升也有这样的事情,如亚哈王的仆人俄巴底怕以利亚在耶利哥被提到别处(王下二16)。先知以利沙的心可以去到山冈,那里仆基人哈西追赶亚兰人乃幔去索要礼物(王下五26)。所以以西结的异象及他的经验也不算是独特的。
自八至十一章,先知的经历是整体的,无法分开,是他在被掳之地被接至耶路撒冷,看见当地的罪孽。他提出四大罪状,向他们宣布耶和华的审判。八章记述四宗罪孽,在十一章一节起是第五宗。在宣布审判的信息中,更描述耶和华荣耀逐渐地离去,耶路撒冷及圣殿的被毁是必然的事。
一、被提到圣殿(八1-4)
“第六年六月初五日,我坐在家中。犹大的众长老坐在我面前,在那里主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八1)
这是先知以西结蒙召后第十四个月,犹大的长老找他出来。为什么他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又为什么不去找耶利米?他们是否曾一同被掳而彼此相熟?他们是否从犹大远道而来,为求教于先知?有人以为先知那时在耶路撒冷,所以长老们前来。1也有人认为先知在吉甲,而长老们因参加节期而来。先知有表象的行动,引起他们注意。这些长老是犹大的,不是十四章一节与廿一章一节所提的以色列长老,可从八章十一节作为解释的理由。犹大的长老是出现在以西结的家中,以色列的长老却在耶路撒冷圣殿出现的。2
日期方面也有研究的必要。如果根据八章十六节长老们向东方拜日头的举动,就会是异教拜天象的节期,是在秋天。3希伯来文作六月,七十士译本作五月,计算起来为阳历的九月。照犹连历法(Julian Calendar),
长老来坐在先知面前,为等候耶和华对先知的启示,在此书共有四次提及(八1,十四1,二十,以及卅三31)。在列王纪下四章卅八节及六章一节以利沙的门徒坐在他面前。列王纪下六章卅二节,以利沙坐在家里,撒玛利亚的长老前来,坐在他旁边。长老们是王的代表,来向先知求问。先知书中不乏例证可援(赛卅七2起;耶廿一1起,卅七3起)。在以西结的时代,长老是政界重要的人物(十四1,二十1)。在被掳期的社会结构中尤其重要,耶利米特别寄信给他们,将他们与祭司先知并列(耶廿九1)。
这次长老来,是否来寻求先知的异象?也许他们向先知报告以色列背道的实况,可能他们仍忠信于耶和华,所以为背道的情形甚为担忧,知道民族的前途十分危险,盼望先知有更具体与激烈的行动,力挽颓势,使人民可以回转。
“我观看,见有形像仿佛火的形状,从他腰以下的形状有火,从他腰以上有光辉的形状,仿佛光耀的精金。”(2节)
耶和华的灵降在先知身上,就要揭开异象(在一3,三22,卅七1及四十1)。他所看见的宝座的形状与一章廿七节相似。十章的异象似乎更加详尽。但此处耶和华显现,是以“荣耀”的样式,是祭司的经验。这里有天使的形象出现,将他举起在天地中间,先知的头发被抓起来提升他,必使他十分痛楚。他被送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内院门口。十四节才提到圣殿朝北的门口。神要先知看见四宗的罪孽,要他逐一细心观察。另一处地方特别提出(3、7、14、16节),这些都是拜偶像之处,谁参与?拜什么?都详细列出(5、10、14、16节)。逐步看见的似乎每况愈下(6、13、15节)。其严重性也随之增加,从城的外门至圣所的内里。这里的圣殿是被掳前的殿,是贴近所罗门的王宫(结四十三7起),圣殿建地较高(四十26),有围墙(王上七12)。从城的北部保障通常为便雅悯门(耶卅七13)至北门,即王宫之进路中间有一大区域,有三座城门才可通往圣殿:(一)城门;(二)王宫墙垣的门(王上七12);(三)圣殿的院门,从外院通往内院。这里以西结的视线,似是这样的地图。
在本节“形像”只说仿佛火的形状,七十士译本作“人”的形状。这必是指天使,因为接提到在他腰以下的形状有火,从他腰以上有光辉的形状。“光辉”在但以理书十二章三节天上的光,是指智慧人。
“他伸出仿佛一只手的样式,抓住我的一绺头发,灵就将我举到天地中间。”(3节上)
“他”必指那“人” - 天上的使者,他伸出一只手的样式,样式一词除本节外,再在十节“各样”及十章八节“样式”,是与形像相似(一5、16、22等)。“手”在别处是有“人手”的字样,如十章八节、廿一节人手的样式。这里提到手,上节提到腰,是人的样式。但自四节,是神的荣耀。
灵将他提起,是抓住一绺头发。在用字上,与民数记十五章卅八节“繸子”。在字源上,与以西结书七章十节的“发芽”是同一的,利未记十一章九节鱼的“翅”及耶利米书四十八章九节的“翅膀”也相同。此处好似是指头发另外一札生出的,犹如发海一般。可能真正的重点在于接触,灵力接触人体,人体就可随风势飘动,到达圣城耶路撒冷。
风势必极大,先被提升至高处,在天地中间,就是在空中,在高空中。是否使先知可以在高处有较广宽的视野呢?总之这是一个很奇特的属灵的经验。
“在神的异象中,带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内院门口,在那里有触动主怒偶像的坐位,就是惹动忌邪的。”(3节下)
神的异象在一章一节已经提说了。在异象中先知被带到耶路撒冷,也同样的在异象中将他带进迦勒底地,在那些被掳的人之中(十一24)。
内院是指圣殿之内,在十六节再提。在十章三、五节的院宇可能是外院。在将来的圣殿似有两个院(四十17起、23节起)。在内院朝北的,是有祭坛的地方,可谓祭坛门(5节)。
这里有偶像的坐位,所谓坐位,是指座像,将这样的座像放置在圣殿之中(参阅王下廿一7,正如玛拿西王在殿中立雕刻的亚舍拉像)。历代志下卅三章七、十五节立有神像,为耶和华所憎恶。这里触动主怒的偶像大概也是那些迦南的神像。这是触动主怒的,正如申命记四章十六至十八节再提的,都是可憎的。这是惹动忌邪的,“忌邪”是涵有“怒气”的用意,神不能容许假神存在,必须除灭。耶和华是独一的真神。
“偶像的坐位”是在那里?用什么方式?有人以为是在墙上挖有空隙,成为壁龛 ,将偶像置于其间。这是根据考古学的发现。6
“谁知在那里有以色列神的荣耀,形状与我在平原所见的一样。”(4节)
神的荣耀出现,就是为显示祂的公义,祂是忌邪的神。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在七十士译本并加以“主”,祂有绝对的权能。祂在外邦之地显现,在迦勒底地、在平原、也在圣地、在圣殿。忌邪的神是有怒气的,因为偶像触动祂的忿怒,在以色列人敬拜的礼仪中十分强调(出二十5,卅四14;申四24,五9,六15;书廿四19;鸿一2)。以西结书也常提及忌邪是“热心”(五13)、忿怒忌恨(十六38、42,廿三25,卅六5“愤恨”,卅八19)、仇恨与嫉妒(三15),这些都是同一个字。
所以,当神的荣耀显现的时候,祂的公义彰显,祂的怒气发作,祂激烈与迫切的情怀也显明了。祂不愿也不忍
以色列人陷在迷信与愚妄之中。祂要激发以色列人敬畏的心。
1 O.R. Fischer "Unity in the
Book" Unpublished dissertation,
2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127.
3 Theodore Gastor,
"Ezekiel and the Mysterie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60
(1941) 289-297.
4 T.H. Gastor, Thespis:
Ritual, Myth and Drama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50, 30.
5 Moshe Greenberg,
Ezekiel 1-20, 166.
二、拜偶像的罪(八5-18)
“神对我说:人子阿,你举目向北观看,我就举目向北观看,见祭坛门的北边,在门口,有这惹忌邪的偶像。”(5节)
往北观看,就有祭坛门,就是通往祭坛的门。那边有惹忌邪的偶像。列王纪下廿一章七节特别提到亚舍拉像,是天后女神(耶44章),男神为搭模斯(结八14)。每年第四月(夏天),搭模斯死去,下到阴间,将雨水的云取走。到秋天他要复活,雨季就开始了,那时就有甚为热闹的敬拜。7那偶像未必放置在圣殿里面,可能在圣殿北面的城门外。8也有人想像这偶像是在城门与殿门中间,因为混合的宗教为当时所倡导。9
“又对我说,人子阿,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这大可憎的事,使我远离我的圣所,你看见了么?你还要看见另有大可憎的事。”(6节)
这是以色列家所行的,在七十士译本中没有这句话,可能是指耶路撒冷的人。他们这么靠近圣所,心却远离,是何等可憎的事。他们是无法赶逐耶和华的,但是神自动的离去(十一23)。
“女神”是在旧约中从未提说的,而以色列人竟去膜拜敬奉。这种自然神教带来的不仅迷信虚妄,而且淫乱罪恶。他们在敬拜时那种淫荡的取乐以及纵情的行为,实在是神十分憎恨厌恶的事。但是还有更可憎的事,不仅无法忍受,甚至连提都是污秽不堪的。这是第十宗的大罪,先知提出,予以极严重的责备。
“他领我到院门口,我观看,见墙上有个窟窿。他对我说:人子阿,你要挖墙,我一挖墙,见有一门。”(7、8节)
先知在顺服神的命令之后,不再看那亚舍拉的祭坛,现在转向殿门。从入口处看见圣所的全貌,两侧均有房屋。院门口必是圣殿外院的入口。
为什么在墙上已有窟窿,七十士译本在此处就省略了。这窟窿可能异教敬拜礼仪之“洞房”通道,为行淫乱之用。10根据以西结的描写,可能是上香之处(10、11节)。这后者的解释可能比较可靠。但是前者也并非完全想像,因为同一用字,在撒母耳记上十章十一节译成“洞穴”(参阅伯三十6)。那是秘密之处,不易为人注意,所以先知受命挖墙,才可看见事实的真相,挖了之后可以看出一门,通往他们敬拜之处。
“他说,你进去,看他们在这里所行可憎的恶事。我进去一看,谁知,在四面墙上画各样爬物,和可憎的走兽,并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9、10节)
这里所有的,可能是巴比伦的神像。根据神话所说的。巴比伦神明马都克(Marduk)被拘禁在圣山上,有门关闭起来。可能这里巴比伦的异教影响已达耶路撒冷,而使以色列人奉为神明的敬拜仪式,必须进入门内寻求神明的喜悦。11
在四面的墙上画昆虫与走兽,这似乎是埃及的宗教,因为埃及的神明,都是以动物的样式。巴比伦的神明常以动物的头或身子,却另有人体来混合。这正如罗马书一章廿三节的偶像,有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画在墙上,成为膜拜的对象(参阅廿三14)。
还有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那时以色列人采取外邦的偶像,早已作敬奉的对象。
“在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个长老站立,沙番的儿子雅撒尼亚也站在其中。各人手拿香炉,烟云的香气上腾。”(11节)
拜偶像的有以色列家的七十个长老。七十个长老是代表全部的百姓(出24章以及民十一16-25)。他们站在那里,是一种敬拜的动作。长老中特别提出沙番家。沙番曾向约西亚王读出律法书(王下廿二8-10)。沙番的儿子也站在那里,与他们一同敬拜。
为什么提出雅撒尼亚的名字?因为这名字在耶利米书并不提及。那里曾提出沙番的三个儿子,却没有这名字。
他们拿香炉,是拜偶像的举动。耶利米书十九章十三节在屋顶向天上的万象烧香。以赛亚书六十五章三节在坛砖上烧香。在以色列的敬拜真神的礼仪,烧香也是十分郑重,将献祭的事作一总结(申卅三10)。
云的香气上腾,应该是大祭司在赎罪日立在至圣所前的感受。施恩座都被遮盖(利十六13)。这里无疑带有讽刺的语气,成为敬奉偶像的情景。“云”在七十士译本是省略的。
“他对我说:人子阿,以色列家的长老暗中在各人画像屋里所行的,你看见了么?他们常说,耶和华看不见我们,耶和华已经离弃这地。他又说,你还要看见他们另外行大可憎的事。”(12、13节)
这是第二宗罪状的结语。长老应负完全的责任,因为他们完全离弃耶和华。他们以为在暗中作这样迷信的事是不会被觉察的,甚至以为耶和华不会注意。祂已经离弃这地,所以他们去投靠外邦的神,这是多么轻忽神的恩典!恶人本来就不尊敬耶和华,而且毫无畏惧的心,任意忘记神的作为。不但这样,他们甚至责备神,认为神不顾念他们。诗篇十篇十一节:恶人心里说,神竟忘记了,祂掩面永不观看(参阅诗九十四7及伯廿二13)。这也是先知西番雅所描述的恶人,他们心中说:耶利华必不降福,也不降祸(番一12)。所以他们就毫不忌惮。
“他领我到耶和华殿外院朝北的门口。谁知在那里有妇女坐,为搭模斯哭泣。”(14节)
耶和华殿外院的门口,仍在圣所之外,可能是在内院四围的墙外。当然这算是圣殿的范围。或可照四十二章十五节所说的内殿。妇女们为搭模斯哭泣,表明搭模斯已经死亡,所以有这礼仪,等候复活再有纵情的狂欢。表面看来,这宗罪不一定比长老的严重。但是若注重她们哭泣的地点,已在内院之外,更接近圣所,罪孽就更大了。她们亵渎神的圣所。
搭模斯为蔬菜的神明,在夏日干旱中,菜蔬凋枯,表明他己死亡,要用哭泣唤醒他,使他可以复苏。哭泣大概不是大声号啕,这是一种求雨的礼仪。搭模斯也可称为巴力,又是巴比伦的马都克,以及埃及或其他的神明。列王纪上十八章廿一至四十五节巴力先知的乱嚷跳跃,都无法求巴力降火烧尽祭物。三年的枯旱无法解决。唯有耶和华可以降下甘霖。
妇女们求神明,以搭模斯取代耶和华,可说最严重的罪,因为迷信求雨的敬拜是徒然的。12
“他对我说,人子阿,你看见了么?你还要看见比这更可憎的事。”(15节)
罪孽的严重性,可从拜偶像的地点逐渐进入圣殿的范围而变本加厉。先在殿外,再在殿门的墙垣,更在外院。第四宗罪是将在内院发生,就比这更可憎的事。
“他又领我到耶和华殿的内院,谁知在耶和华的殿门口,廊子和祭坛中间,约有二十五个人,背向耶和华的殿,面向东方,拜日头。”(16节)
现在发生的罪在内院,是在廊子与祭坛中间,这廊子是圣殿的本身(四十48起)。祭坛是最主要的,为献燔祭所用。照列王纪下十六章十节起及约珥书二章十七节是悔罪的地点。马太福音廿三章卅五节叙述撒迦利亚被杀的地点,就在殿和坛中间。
二十五人是可能指二十四班次的祭司,他们原为轮值经理献祭的事。另外一个是大祭司。他们面向东方,表明他们背向圣所,俯伏拜日出。他们信奉敬拜天象,又可说是一种混合的宗教,但以埃及为主,因为埃及的太阳神为主要的神明。亚述拜星辰(王下廿一5)。埃及的宗教可能透过腓尼基的媒介,影响以色列人。但拜日头是极大的罪,亵渎耶和华的圣名。
“他对我说:人子阿,你看见了么?犹大家在此行这可憎的事还算为小么?他们在这地行强暴,再三惹我发怒。他们手拿枝条举向鼻前。”(17节)
从七、十三、十五节,这里可说是最后严责的话。这可憎的事已经到了极点。虽然还有第五宗罪更加严重(在九章的开端),但这已经使先知无法再恒忍下去。
他们宗教的罪已经造成社会的罪恶,他们行强暴,道德完全破产,再三惹神发怒,正如亚哈王因随从王后耶洗别拜巴力而行的强暴,现在可能更变本加厉。
他们手拿枝条,可能又是异教的礼仪,或是葡萄树枝向日头举起,在鼻前为嗅香气。如为香柏木的树枝,可能是向搭模斯求永生的礼仪。13在埃及,举花为拜神的举动。14古时的手与鼻的表象,
“因此,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顾惜,也不可怜他们,他们虽向我耳中大声呼求,我还是不听。”(18节)
以色列人轻忽神,亵渎耶和华的圣名。神必以忿怒施行审判。下半节在七十士译本省略。在本章未尽之意,在九章再说明。
7 S.N. Kramer, Mythologies of the
Ancient World, 1961, 10.
8 Morton, Smith, "The
Veracity of Ezekiel, the sins of Nanasseh, and Jeremiah 44:18,"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iche
Wissenschaft, 1975, 11-16, W. Zimmerli, Ezekiel 1, 240.
9 W. Eichrodt, Ezekiel,
122.
10 Theodore Gastor,
"Ezekiel and the Mysterie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60
(1941) 289-97.
11 Henri
12 S. Kramer, The Sacred
Marriage Rite, 1969, ch. 4. T. Jacobsen, Toward the Image of Tammuz and
Other Essays, 1970, 100.
13 William Brownlee, Ezekiel
1-19, 137.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