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第卅二章
第六次为怪物悲伤所传的圣谕(卅二1-16)
第六次攻击埃及的圣谕,是在主前五八五年的初春传讲的,大约是在那些被掳的人,听到耶路撒冷城倾覆的消息那个月稍后(有一些圣经古本记载的日期稍早一点,是在主前五八六年,因此这次圣谕所传讲的确实日期,无法确定)。这次豫言已被证实为哀歌(2,16节),这种豫言性的哀歌,好像普通的情形一样,有一部分是豫料和警告将临的审判。当事情成就之后,接就作哀歌。这段经文里面,含有一个比喻,将埃及比作海中的一个怪物(2-8节)。随后是一种历史性的解释和应用。
这首诗是以一种显著的对比开始。用一种隐喻的口吻说,埃及王自己认为是一只勇敢的狮子,为兽中之王。事实上,他只是一条大鱼,当他在泥中乱跳的时候,便使水浑浊。这位先知宣告,那条大鱼必被捉住,上帝要将网撒在水中,把它拉到干地上宰杀。然后飞鸟要啄它的肉,野兽要吃它的身体,这个怪物的血涌流如河,遍及全地。这个海中怪物死亡的日子,将是地上非常黑暗的日子。
埃及这怪鱼的死亡,将使其他的国家非常关心。按照历史的解释,巴比伦王的刀必杀埃及的法老(11节),这只是重述先知所传非常熟悉的主题,上帝要利用巴比伦王作为审判的工具。对这个怪物所引起的一切悲伤,都是由于焦急而造成的,并非这只怪物不再威胁和伤害,而发出一种安心的叹息。
在英文译本内,起初这次圣谕并不明显,这位先知为什么要从被掳之地,使用古代神话的主题,来传讲上帝的信息?巴比伦人创造的故事,伊奴马.艾利西(Enuma Elish)描写这个有次序的世界,是由原始的混乱状态,经过一场大战而出现的。在混乱大军中最有权力的,为海中的一个大怪物,就是提亚麦(Tiamat)女神。当提亚麦女神兴盛的时候,世界的和平和秩序便无从发展。故此在崇尚秩序的神明中,有一位年轻的斗士,就是巴比伦的玛达克向这个混乱的怪物挑战,并且把它杀死;根据这个神话所说,从提亚麦的尸体中,这个构造有序的世界,逐渐出现。这位先知在豫言中,改变神话的内容,将埃及描述为那个怪物提亚麦的角色,巴比伦王却适当的担负了玛达克的使命,如此改编创造神话的内容,对于那些住在玛达克土地上的俘虏来说,必有一种显著的效果。然而内容的改编,实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在巴比伦的神话中,提亚麦和玛达克都是独立的神明,在以西结所传讲的神谕中,巴比伦和埃及在掌管宇宙之上帝的手中,都是无名小卒而已。
只有辨认这个神话的背景之后,对于这次审判的圣谕,在神学方面,我们才可以有更深一层的了解。这件事情不只与审判有关,而且从一个原始混乱的世界中,渐渐出现神圣的次序。这个古代创造的故事,不但与原始物质的有关;更与原始的次序,就是征服混乱有关。此处所描述攻击埃及的审判,乃是征服混乱,说明从世界混乱进入世界次序的另一阶段。
根据这种观点,并从更大的角度来观察,这位先知所传一切审判的圣谕,都含有一个更积极的目的。这些审判不只是为了若干特别的罪恶,上帝施加刑罚的作为,也是宇宙历史中的一些插曲,即邪恶和混乱的势力,将要逐渐的被征服。所有的审判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与混沌争战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审判,最后都有一个积极的目的:即创造一个邪恶的力量被制服、按照上帝次序且大有权柄的结构被建立的世界。因此在这位先知所说的豫言中,似乎是最可怕的豫见到的审判,事实上,却一点也不可怕了。所有的审判都是征服混沌与邪恶力量的一部分。在审判的那一边,却有一个更美的世界,其中有上帝良善的次序,作为最高的统治。
最后攻击埃及为阴府之民的圣谕(卅二17-32)
第七次也就是最后攻击埃及的圣谕,时间约为主前五八六或五八五年:希伯来原文,对于这次圣谕传讲的月份,没有提及;上述译为‘在第一个月’(编按:‘第一个月’是英文标准修订本的译法,中文和合本与英文和原文都不同,很明确地指出日期,参见17节),是采用最早的希腊文译本,但是它的真实性,仍然不敢确定。不管确实的日期为何,这次豫言是放在向埃及所传一系列的圣谕之末,实在是非常适宜!因为这件事情,与埃及在阴府中的最后安息有关。
这位先知得到上帝的指示,去为埃及的众‘哀号’,并宣告他们要往阴府去。阴间的情景是用诗句的形式描绘,与希伯来人的生存观念深相契合,但决不能把它当作阴府实际的说明。
阴间是一个阴暗的地方,是一个鬼魂的世界,也就是全人类的坟墓。然而,甚至在阴间中也有分别:凡是诚实的人,死亡以后仍保留若干荣誉;那些可耻的人死亡以后,便无荣誉可言。有许多古时的荣耀首领,站在阴间的入口,表示欢迎,那些埃及人却被送往黑暗世界,更远的一个角落,躺卧在那些没有荣耀的人中间,就是‘未受割礼被杀的人’(21节)。
如此一来,最后躺卧在那些死人中的,就是那些遭受审判的埃及人,必能找到适当的死亡后的地位。他们好像获得一次地狱的旅行,去看望他们坟墓中的朋友,看见有许多征服者和制造恐怖的人都在那里一样。伟大和渺少,并没有什么分别。现在的伟大国家,都被列入其中:就是亚述,以栏,米设,土巴。那些土地面积较小的国家,也在那里:就是以东和西顿。这位垂死的伙伴,就是法老和他的众民都要在上帝的审判行动中被处决。
以西结最后所传攻击埃及的圣谕,不但含有希伯来人基本的神学观念,同时对于他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也有一种新的见解,这种新见解直等到以后的几个世纪,其中丰富的含意才充分扩大起来。
(一)这种基本的神学思想,就是人类和国家死亡之后,会去阴间。对于希伯来人来说,这种神学并不希奇,在古时的近东地区,各种不同的宗教,都相信这种说法。它并不是宗教思想发展出来的一种形式,它也没有特别的喜乐,但在特性方面来说,具有顽固的(hard-nosed)现实主义。它与现代世界大多数人所相信的大众‘神学’,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在这个世界之外,一般人虽不存任何盼望,但是最低限度,他们承认坟墓是终站。以西结却更向前迈进一步,为他这次所传讲的圣谕,作合理的结论。假如死亡就是终结,那么有些人和国家在阴间的极力挣扎,使成为一种笑谈。坟墓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那些在人生中力求杰出的人,可是在死的时候,都要平等的躺卧在那里。认识这个基本真理,应可塑造人的生活行为;如果一个人不能在坟墓之外生存,人类生存的本身,必须探讨真正而持久的意义。
(二)可是以西结再向前迈进一步,豫期犹太神学以后的发展,甚至寻求以后在基督教神学中的实现。在古时的希伯来神学中,一般人认为阴间的生活并非所有的人都是一家人一样。这位先知虽然晓得,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但并没有什么分别阴间的尺度。那里只有被尊敬和不被尊敬的区别。不被尊敬的地方,是为那些‘在活人之地使人鹜恐’(24节)的人作居住的;这是阴间的一种羞辱的地位。这位先知指出,埃及最后必和那些蒙羞而死的人,躺卧在一起。
因此,这位先知攻击埃及的圣谕,结束时带忧郁的声调。向活人所宣告的审判,总是尽可能的使人了解罪恶,并且转离罪恶。向死人所宣告的审判,就没有这种可能,使人听起来,似乎非常可怕,乃是为结局所作的墓志铭。──《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