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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第一章

Ⅰ 第一首哀歌(一122

A 耶路撒冷被毁(一17

  这一开始的几节经文已表明了整卷书的主题,亦即浩劫如何临到南国及其首都耶路撒冷。作者首先简短地反省灭亡的原因,而后便急切呼求怜悯。何竟!1节)是希伯来文独特的哀叹用语(~e^k[a{h),通常用作挽歌之首(参:赛一21),它并不被包含在音韵的结构之中。在太平时期,犹大的首都耶路撒冷是熙来攘往的商业中心,也是全国敬拜的重镇。现在她却是被人弃置的废墟,往日繁华不再,居民亦走散一空。作者为了强调此一灭亡的悲剧,以死了丈夫和孩子的妇人为喻。她正为往日的光采痛苦地哀哭,并在悲痛和忧愁中思虑当前凄凉的景况。孀居的概念经常被用来描绘深沉的孤寂和绝望。作者在此不仅用自己的口吻叙述荒凉的景象,他同时也代表这遭灾的京城为它过去的罪而哀哭。王后进贡二词,具体表现了这一度骄傲的城市如今堕落到何等地步。她从前曾统治摩押和以东等国,现今却自己遭掳、受蹂躏,且被掠夺一空。马索拉经文的本节可依 AVRV 和多数现代译本重新断句,结果便成了一个三行的诗节,且其音韵与这首哀歌其余的部分一致。

  当别人在睡眠中得到身心的休养时,耶路撒冷却彻夜未眠(2节)。她不停地哀哭啜泣,为夜间的惊恐而忧心,却无人前来安慰。她所亲爱的一词曾被耶利米用以指埃及、约但河流域各族、推罗以及西顿(参:耶二十二20),犹大曾试图和这些国家结盟对抗巴比伦。这些朋友在耶路撒冷迫切需要之时,却弃她不顾,其中有的事实上还以诡诈待她,存心协助巴比伦来洗劫耶路撒冷,加速了她的败亡。

  当灾民在耶路撒冷附近的狭窄隘道被捕获时,抵抗的势力便告瓦解。因此,平时指绝望和困境的 me{s]ar 一字,在此有更深刻的含义(参 RSV在困苦中NEB在困境中)。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径,曾一度挤满了前往圣殿参加节日庆典的人,如今尽都荒凉(4节)。城门指的是京城大门之内的区域,也是多数巴勒斯坦城市的城墙内,寥寥可数的空地之一。商人们齐集此处销售货物,而长老或君王亦在此处施行审判(申二十一19;得四111;撒下十八24,等等)。侥幸存活的年轻女子,为她们失去了未来的丈夫和子女而哀伤。马索拉经文的\cs16 nu^g{o^t[(愁苦),多数的译本显然从 na{hag{ 解作 n#hu^g{o^t[,亦即“被赶逐”。据此,RSV 译为她的处女被拉走。然而,马索拉经文此处相当合理,所以不需像某些解经家一样,把 nu^g{o^t[ 当作 nehugot 的缩写。对一向自认是首而非尾(参申二十八44)的南国百姓而言,仇敌的优势是可恨的事实。但是,灾祸是对全民犯罪的惩罚。作者于此强有力地指出浩劫临到犹大的真正原因。神因犹大犯罪而使其遭到被掳之灾,此一主题在之后的几首哀歌中将接续开展。这里提到的首领6节),可能指西底家和他的大臣,他们逃离耶路撒冷不久后就被抓回(参耶三十九45;王下二十五4)。

  无草场之鹿的比喻(NEB),和诗篇二十三篇所描绘的耶和华带领并引导祂的羊,成一鲜明的对比。神给我们的预备当中,最宝贵的是基督,也就是为羊舍命的好牧人(约十11及下)。作者刻意以过去和目前景况的对比,来强调被掳的哀戚和悲伤。马索拉经文的 ma{ru^d[(飘流、不安)被认为是抄写之误,本应是由动词 ma{rar(痛苦)所衍生出来的名词。这种悲痛的感受在 RSV 的此处和三19都翻译得很清楚。这里嗤笑的敌人是指亚扪、摩押和以东等国,这些国家都是以色列人的世仇(参俄12)。

B 灭亡随犯罪而来(一811

  5节的主题耶路撒冷的罪,在此被更严密地审察。这主题至终成为本卷书主要的神学重点之一。作者接续前面女子的比喻,指出她从前的追求者均弃绝了她,因她耽溺在罪中,已成为不洁。许多英文译本以赤露代替“坏名声”。曾经自傲的女子如今已堕落不堪,因为她参与了道德败坏的敬拜巴力仪式。她叹息退后,因为往昔的仰慕者现在均躲避她。9节马索拉经文的 t]um~a{h(污秽),既指仪式亦指道德。犹大在这两方面都有罪。根据西乃之约的标准,对于应该明白神的圣洁的人而言,这种罪是非常严重的。同样,基督徒被劝勉要避免一切可污秽人的(太十五18;林前三17,等等),免得削减了见证的权柄及果效。耶路撒冷完全漠视她的属灵责任,以至于从未想过她屡屡违反西乃之约,必然招致毁灭的后果。即使先知不断地警告,她依然故我。因此,她的灭亡是令人生畏的事件,其中富含预言和预兆,值得让人反覆思索。

  然而,如今耶路撒冷终于了解到她是如何的罪恶深重,作者在这里以耶路撒冷自己绝望的呼求来描述,11节亦与此处类似。就像一位被凌辱的美丽女子,耶路撒冷已被异教征服者掠夺的行动玷污,这些仇敌进入圣所并夺走战利品。她的美物(马索拉:mah]@muddi^m)是仅以复数形出现的罕见字,意即“贵重物品”。此字在711节均作此解。在公元前五八七年的攻击行动中,巴比伦人夺取了圣殿内一切值钱的装饰物,并将最贵重的敬拜用具带往巴比伦(参耶五十二1723)。让异教人士进入神的圣所,可说是圣殿最严重的噩运,因为甚至连以色列本国人,只要不是祭司,都不得进入圣所。但如今那些不得进入以色列人会中的外邦人,却正以最放肆的态度玷污圣殿。11节的美物,是指耶路撒冷的居民卖掉值钱的东西以购买食物,反映出公元前五八七年抵抗势力瓦解之前的情景。人若想苟延残喘,当时也别无选择。耶和华啊,求观看,是这城市再一次插话发言,从这里开始,发言者即转换成耶路撒冷,一直到这首哀歌的末了。

C 呼求怜悯(一1222

  如果照传统的翻译,12节成了典型的举哀。然而,马索拉经文究竟应如何解释,仍颇有疑问。头两个字 lo^~ ~@le^k[em 意指“并非对你们”,若照各英译本一样译作质问的语气,便有“这一点都不影响你们吗?”的意思。如果作此译,便指的是耶路撒冷最近之经历所造成的痛苦,以及旁观者得以从中汲取的教训而言。但是,若将其译为一个愿望,则本节一开始应作“愿这事永不发生在你们身上”,而这似乎比传统的翻译更切合当时的情况。作者在此和基督同样为充耳不闻的耶路撒冷哀哭(参太二十三3738;路十三3435),这两个情景的类同相当明显。13节的第一行若第一个子句在“火”结束,同时将马索拉经文的 wayyirdenna{h(克制)读作 yo^ridenna{h(从 ya{rad[ 而来,即“降下”),意思较为合理。所以整行便读作:“祂从高天降火;祂使火直入我的骨头。”作者藉着火、网罗和发昏的比喻,生动地描绘出耶路撒冷被围时可怕的景象。火烧进耶路撒冷的深处,网罗使得所有的人无所遁逃,而“发昏”一词则完成了这幅人心惶惶的图画。

  马索拉经文14节的起首有点难解,nis*qad[ 有些问题。既然此字在旧约中仅见于此,其意义无法确定(可解作“绑”?)。七十士译本和很多手抄本将子音略作修改,读作动词 s%a{qad[ 的词类变化“留意”,并将整句译为“留意我的过犯”,即将马索拉经文的 `o^l(轭)读作 `al(高于……,在……之上),此一解释和本段要旨相吻合。nis*qad[ 一字亦可能会读作字根 qa{s%a{h 的变化 hiqs%a{h“使沉重”,所以全句便译成“祂使我罪过的轭沉重”。这段经文最简单的修正是将马索拉经文的 nis*qad[ 读成 niqs%a{h,并译为“我罪过的轭沉重”。这段经文意指耶路撒冷的罪恶不断加增,而且像动物颈项上沉重的轭一样,重重地压迫着她。这样一个难以承受的重担,使她无法逃脱她当得的惩罚。因此,这里的轭是另一个比喻,用以表达耶路撒冷陷落时灾祸之无远弗届。大会15节)通常是为了快乐的目的,但此处却是由神招聚的敌军,为要庆祝犹大勇士的一败涂地。酒醡,生动地刻划了耶路撒冷的反抗势力如何被压碎;而反抗者所洒的血,就像从大桶中涌出的葡萄汁一样。

  由于耶路撒冷在西乃之约中的特殊地位,耶路撒冷这处女(和合:居民)本自恃无人可来犯(参四12)。如今她付出惨痛的代价,才知道自己从前多么目中无人。基督徒的所需必须单单仰望基督(参:林后十二9;加二20,等等),因为当他自认靠自己可以站立得稳时,正是置身于将要跌倒的危险之中。基督徒最大的安慰是他的救主;和此有天壤之别的是耶路撒冷,她在危难时无人安慰,使她悲惨的命运更加沉痛。17节似乎是一附加说明的插句,作者为受打击的城市哀哭,而这城市正伸出它的双手表达悲痛和哀求。神在这里被形容是公义的审判者,祂终于要刑罚祂冥顽的子民,因为他们长久以来一直悖逆祂。耶路撒冷因耽溺在迦南异教纵情声色和败坏的仪式中而成为不洁,而先知所预言的惩罚此刻已然来临(参:启二十二1011)。基督徒常常被劝勉要除去一切的污秽(参:林后七1;弗五4等等)。

  耶路撒冷在18节再度发言,并为导致她遭到如此惨痛惩罚的罪而哀哭。在这章其余的部分,并无悖逆神旨意的思想,且对神的公义亦无任何的抱怨,这点和约伯记有所不同。神公义的审判,被耶路撒冷以服从的态度毫无疑问地接受。她体认到自己是如何地罪孽深重;亦了解到自己不断地拒绝西乃之约的责任,导致国家如先知所预言般灭亡。犹大受的审判完全出于公义的神的管教(参:创十八25)。相较之下,约伯所遭遇的苦难乃是另有目的,因为该书清楚指出约伯并非罪人,而是在神的眼中完全正直。耶路撒冷陷落,无人得以幸免,少年人和少女亦遭到重击。犹大延续未来的希望全系于他们身上,但他们都被连根拔起,强掳至巴比伦。犹大人无论在国家或是个人层面,都不能忍受被人灭绝,而这点是可以了解的。亲爱的(参2节),指的是当南国被巴比伦军队蹂躏时,未能前来救援的盟国。特别是埃及,它认为应小心行事避免与迦勒底军队正面交锋。祭司长老正是漠视耶利米警告,却听信假先知安慰人谎言的那些领袖,他们在被围时当然首当其冲,最后在觅食时当场断气。作者以 me{`eh(内脏、心肠、肚腹)和 le{b[(心)来形容情绪的剧烈搅扰;前者通常被认为是情感的所在,而后者则被闪族人视为掌管智慧、意志和决心之处。耶路撒冷在承受了围困和毁灭的惩罚之后,显然领悟到必须洗心革面,因为过往的悖逆为她带来了咒诅而非祝福。这浪荡的女儿终于觉醒了。

  马索拉经文的20节末,可以解作:家中的死亡是刀剑的后果。然而,希伯来文 ma{wet[ 亦可能像耶利米书十五2,十八21一样,指“瘟疫”、“流行病”(和合本两处均作“死亡”)。因此,家中的瘟疫和外面的刀剑,都达到一样的结果。以色列的仇敌必然大感欣慰(21节),因为神从前曾使浩劫临到选民的仇敌,但如今反倒将刑罚的怒气发在祂的子民身上。21节末,报告的日子,在马索拉经文意思并不明确。如果那日子指的是犹大遭灾的时日,那么动词使就应译作完成式。若它指的是以色列幸灾乐祸的仇敌,将来会同样经历被罚的羞辱,则动词应译为未来式,“你必使”。RSV 依照古叙利亚文新旧约合订译本,采用了命令语句;而有些中世纪的犹太译者则认为这是对未来的愿望,所以译成“愿使那日来到”。耶路撒冷祈祷,愿她仇敌的恶行亦将在神面前受审判,就像以色列和犹大的不法受到神的审判一样。她现在完全领悟到,她所受的惩罚源于先前自己任意且不断地陷溺在罪中。这里对因果关系的体认,铺设了接连几章的主题。在这段中,对未来的盼望亦曙光乍现,因为以色列的仇敌必因其恶行而受到当得的惩罚。这节经文亦为整卷哀歌奠定了神学的基础──神的公义要求依罪施罚,但这也必须看作是这个国家未来希望的根据。若要后者实现,则必须要“回转”或“改变”,以及要完全顺服神已向人启示的旨意。

  本章的最后一节经文,提到祈求神报复所涉的道德问题。在旧约中,这些呼求通常是在以色列因行恶被罚后发出,她(耶城)希望全地的审判者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其他恶人。这种态度乃基于神是管辖全人类道德的主。此态度亦带有一种迫切感,因为如果神要人看见祂执行公义,那么神的报应必须在今生实现。这种思想认为神公义的彰显最为重要,其次才是罪人的回转。恶国的所作所为,其实就是否定了神的律法,这种态度显然使他们对他国多行不义、不加节制。犹太人既认为得罪人就是得罪神,所以他们自然会毫不含糊地祈求神施行公义、惩治恶人。在新约中,对恶人施行报复完全是神的特权(参:罗十二19)。──《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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