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卅一章
第卅一章一节 “耶和华说,那时我必得以色列家的神,他们必作我的子民。”
“那时”,有关以色列的复兴与更新就要实现了,以色列家是指犹大人民都恢复与耶和华立约的关系。三十章三节与阿摩司书三章一至二节都说明这事。
这节经文既是三十章一至廿四节的结语,也是卅一章诗文的标题。
卅一章也与三十章相同,以诗为主。卅一章的散文部分只在廿三、廿四节及卅八至四十节,其实廿三、廿四节仍有部分的诗文。 本章二至六节及十五至廿二节似为对北国的信息,是耶利米早期的信息,因犹大那时尚未被掳。内容提到以色列,指北国或指全民。廿三至廿六节以及卅八至四十节指犹大与耶路撒冷。
若干经文是指北国以色列与犹大两者(2-6、10-14、27-30、31-34、35-37节)。神的子民必定复兴,这是主题。
有些学者认为本章一至廿二节,主要是对北国传的,是耶利米早期的工作,在犹大首先被掳(597 B.C.)之前。专指犹大的经文在三十章三、四节,指锡安的在三十章十七节及以色列家的在卅一章一节。对北国的信息以后也都适应于犹大及众民。145当犹大败亡之后,复兴的信息才对以色列北方与以色列全民,包括犹大。146
散文部分在廿三至廿六节,廿七至三十节,卅一至卅四,卅八至四十节。这些其中原来可能为诗。有三处都以同样的语句开始:“日子将到”。在廿七至三十节有一普遍共知的箴言,有关父亲吃酸葡萄,可参考以西结书十八章二节。又卅八至四十节有关耶路撒冷城墙的重建。卅一至卅四节有关新约,可谓先知著作中最有深度的属灵见解,对早期信徒十分重要(参八8-九28;林后三5-18)。这既是耶利米神学思想中的最高境界,原是出于这位先知,是无可置疑的。147
146 John Bright, Jeremiah, 285; E.W. Nicholson, Jeremiah 26-52, 59,
60, 63, 66, 70.
147 Bright, op. cit., 287, W.L. Holladay, Jeremiah; Spokesman Out of Time, 118-121.
6.神的应许(卅一2-6)
第卅一章二节 “耶和华如此说,脱离刀剑的,就是以色列人。我使他享安息的时候,他会在旷野蒙恩。”
这里又回溯以色列往昔的历史,他们离开埃及,脱离法老军队的刀剑,经过红海(出十四5-23),在旷野得神恩惠的照顾。“蒙恩”一词在出埃及记卅三章十二至十七节,出现五次之多。
“我使他享安息”,安息是神的应许,他们在寻求安息,就是进到应许的美地(出卅三14;申廿八65)。这与六章十六节是同样的涵义:心里必得安息。
如果这是指北方,参考的经文在何西阿书二章十四、十五节。假若是指南国,他们应等候新出埃及,就是在以赛亚书四十章三、四节,四十二章十四至十六节,四十三章十八至廿一节,四十四章廿七节,四十八章廿一节等。
第卅一章三节 “古时,耶和华向以色列显现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
“古时”在中文译词是指时间,但用词原为“遥远”可指时间,也可指地点,有些英译本就作这样的译词,在修订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英文新译本(New
English Bible,附注),耶路撒冷圣经(Jerusalem Bible),美国新译本(New American Bible):“在那遥远的地方”指西乃山神的显现。
耶和华在旷野找到他(以色列),在申命记卅二章十节及何西阿书九章十节:“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他曾在旷野蒙恩。“蒙恩”(hen)与安营(honah)字源相同,如果将这二节下连起来,以色列在旷野安营。神使他们享安息,为神所寻找与顾念,这样将三节相连,意义更为丰富。
神应许他们,以永远的爱爱他们。这爱在下半节指信实,是圣约的用词。信实的爱在旧约中出现过二四五次。148在此处,中译词作“慈爱”,爱与慈爱(信实)是同义字,在上半节的爱可有情绪的成分,但加上“永远”,意义就更深长了。
永远的爱爱他们,动词与名词“爱”并用,有加重语气的功用。“我以慈爱吸引你”。“吸引”原意为“延长”:“所以我有长久的,始终不衰的信实。”这样译法比较忠实。如果将“延长”这一分词当作动词,可译为“我的信实必持久下去。”诗篇卅六篇十节:“常施慈爱”,涵意相同。
第卅一章四至五节 “以色列民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再以击鼓为美,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而出。又必在撒玛利亚的山上栽种葡萄园。栽种的人要享用所结的果子。”
“建立”是耶利米十分喜用的词汇,也是他信息的中心。可参考十八节以及十一章十八节,十七章十四节,二十章七节及三十章十六节,这也是再建立的涵义,参考三十章十八节。“再”在这两节共有三次(中译词作“再……再……又”)。
“以色列民”仍以女子的称谓,强调神的子民。六章廿六节作“我民”。
“击鼓”是回忆出埃及记十五章二十节,在红海彼岸赞美神的举动。“跳舞”原意为旋转。是欢乐的表现,可参考士师记十一章卅四节;撒母耳记上十八章六节。在上述的经文,妇女正在庆祝胜利的将士,现在庆祝的是新出埃及,从被掳之地归回,可参考以赛亚书五十一章九至十一节。”
栽种葡萄园,好似建造房屋一般,表明生活安定,长久享受神的福分(申二十5、6;赛六十五21、22;申廿八30;摩五11)。
撒玛利亚山当指北方,只有在阿摩司书三章九节,四章一节及六章一节出现,与本书本章(卅一章)六节以法莲山为同义的,撒玛利亚是在山上(王上十六24),为四座较高的山所围绕,149适于栽种葡萄树(赛五1;摩九13)。
“栽种的人要享用”,在不同的译本中译词也各异。七十士译词作:“栽种与赞美”。拉丁文译本作“栽种之后就等候,到无可收获的日子”。大多学者随七十士译本,重“赞美”。由于下文,尤其在第七节,经文是欢乐歌唱。
第卅一章六节 “日子必到,以法莲山上守望的人,必呼叫说,起来吧,我们可以上锡安,到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去。”
这里提起守望者,这词首先出现在四章十六节,这里守望的人也是呼叫的人。等望的人是看守葡萄园的(赛廿七3),他们的呼叫,事实上是在呼召敬拜的人。
“日子必到”与三节“古时”相对照。神在以往已经应许,现在日子临近,神必实现祂所应许的。
以法莲山,已在四章十五节提及,与五节撒玛利亚山同义。此处又提起锡安,都是向朝圣者呼召,要他们到圣地朝拜神。到锡安,这被敌人围绕的城,是他们敬拜神的地方。
148 N. Glueck, Hesed in the Bible,
1967.
149 Hams Wolff, Joel and
Amos, 190.
7.归回故土(卅一7-14)
第卅一章七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为雅各欢乐歌唱,因万国中为首的欢呼,当传扬颂赞说,耶和华阿,求拯救的百姓以色列所剩下的人。”
“欢呼歌唱”二者常连在一起,可参考以赛亚书五十四章一节。“欢呼”一词在五章八节及十三章廿七节是同一个字,意义不好:“发嘶声”不是高尚的声音。此处欢呼是有欢乐的情怀,但有时是指哀号的声音,见耶利米哀歌二章十九节。可见用字将视上下文来决定其意义,但基本的涵义是同一的,那是指情绪方面的。
“雅各”不仅指以色列人,也指雅各为列国之首。救恩必临到审判后的余数,他们是复兴以色列民族的核心。
第卅一章八节 “我也将他们从北方领来,从地极招聚,同他们来的,有瞎子、瘸子、孕妇、产妇,他们必成为大帮回到这里来。”
这里的北方不是指以色列,而是遥远的北方,就是巴比伦。所以“北方”与“地极”二者是同义字。可参考六章廿一节。北方既是仇敌的所在,现在神领他们以色列人出来,是指被掳的人归回,要将他们分散的人,招聚在一起。
瞎子、瘸子、孕妇,此处为本书惟一将三者连在一起的经文,“瞎子”与“瘸子”只在此处出现,在旧约中二者是常提并论的(利十九14;伯廿九15),在以赛亚书卅五章五至六节有四项:瞎子、聋子、瘸子及哑巴。“怀孕”与“生产”连在一起(赛七14),不与那些残障的相连,但此处必指无助者,他们虽没有能力,但仍蒙神的恩惠,得与大帮的被掳者归回。这些人既无能力,不会成为战士,带给世界极大的威胁。归回的人必为本地促成和平。神更不忽略这些无助的人,祂使被掳的人归回,实在是极大的恩惠。
第卅一章九节 “他们要哭泣而来,我要照他们恳求的引导他们,使他们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在其上不致绊跌,因为我是以色列的父,以法莲是我的长子。”
哭泣与恳求,在三章廿一节曾经提及。这是否为欢乐的哭泣呢?有的解经家是根据创世记廿九章十一节。150七十士译本作“安慰”,可参考本书十六章七节。
他们在河水旁,如申命记八章七节所描述的理想的迦南。151耶利米在此处描述他们归回的故土是美地。“正直”原是耶和华引导他们走的,从埃及出来,走到可居住的城邑,可参考诗篇一○七篇七节“直路”。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父,神是父亲,在申命记卅二章六节。以色列,此处称之为以法莲,是耶和华的长子,可在出埃及记四章廿二节找到重要的涵义。何西阿书十一章一至三节也曾提说。
申命记卅二章六至九节,重以色列在列国中重要的地位,在耶利米书卅一章七节,以色列在万国中是为首的。照撒母耳记下十九章四十三节,北方似比南方更为重要,所以北方以色列才是长子(代上五1-2;结十六46,廿三4)。
耶和华与以色列就是神与民,父与子的关系,都是圣约条款的形式,甚为重要。
第卅一章十节 “列国阿,要听耶和华的话,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说,赶散以色列的必招聚他,又看守他,好像牧人看守羊。”
在远处的海岛,可参考二章十节,以赛亚书四十一章一节,四十九章一节等。耶利米受命向列邦传话。
信息是神将以色列招聚,并看守他们。他们曾被赶散,“赶散”是以西结书常用的字,也在利未记廿六章卅三节,似都指被掳的事。“招聚”是在廿三章三节。
耶和华看守以色列,好像牧人看守羊,也在耶利米书廿三章一至二节。
第卅一章十一节 “因耶和华救赎了雅各,救赎他脱离比他更强之人的手。”
“救赎”不仅指身体的自由,此处特别是指脱离埃及所得的自由。可参考出埃及记六章五节,十五章十三节;申命记七章八节,九章廿六节。 “救赎他脱离比他更强之人的手。”可参阅诗篇卅五篇十节:“脱离比他强壮的。”
第卅一章十二节 “他们要来到锡安的高处歌唱,又流归耶和华施恩之地,就是有五谷、新酒,和油,并羊羔、牛犊之地。他们的心必像浇灌的园子,他们也不再有一点愁烦。”
“锡安的高处”,应为锡安山上,但高度在十七章十二节及廿五章三十节,是指高天,可见这里是有表象的涵义。
“歌唱”常与“光荣”连在一起,如在以赛亚书六十章五节,诗篇卅四篇五节,“光荣”是指容光焕发,十分兴奋与欢悦的情怀。他们高兴的,是因为耶和华有十分丰富的供给。此处“耶和华施恩”,“施恩”可译为“丰富”。诗篇一二八篇五节:“耶路撒冷的好处”,“好处”原意也为“丰富”。
“丰富”必有三重的供给,就是五谷、新酒和油,可参考何西阿书二章十节。羊羔与牛犊,也是常一起提及的,在五章十七节。
“浇灌的园子”在以赛亚书五十八章十一节。在以赛亚书,家乡的旷野必成为耶和华的园子(赛五十一3)。浇灌的园子表明不会枯干,以个人情形来说,必不因饥饿而困乏。他们不再有一点愁烦,就是不会再有匮乏的危险,只有在神的丰富之中。
第卅一章十三节 “那时处女必欢乐跳舞,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欢乐,因为我要使他们的悲哀变为欢喜,并要安慰他们,使他们的愁烦转为快乐。”
“处女”也在五十一章廿二节,其他在二章卅二节,有时将以色列民称为处女(卅一4、21)。此处与年少的、与年老的一并提说,五十一章廿二节也是如此。在申命记卅二章廿五节更为具体。年少的专指男子,与年老的一起提及,可参考耶利米哀歌五章十四节;约珥书三章一节。跳舞是与欢乐一同提及,在二十章十五节。“快乐”在本书中只有此处出现,在出埃及记十八章九节“欢喜”是同一个字。
“悲哀”也在六章廿六节,“愁烦”也在八章十八节。在耶和华大能的作为下,一切都必改变,悲哀与愁烦就不会再有了。
此处的愁烦是与悲哀同义,但十二节“愁烦”,只是中文的译词,并非同一个字,在该处可译为“干旱”,浇灌的园子不再有一点干旱了。
第卅一章十四节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心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恩惠知足,这是耶和华说的。”
耶和华使他们必充分享受祂的丰富,因为祂是赐百物的神。此节有非常完整的对比:祭司与百姓,肥油与恩惠,满足与知足。
肥油是祭司特别享受的,因为在百姓献祭时,通常留下祭牲的若干部分给祭司。大多是将祭牲的腿部留下,有时甚至留下脂油。此处也可能以肥油来说明丰富,与以下的恩惠作对比,作为同义字(可参诗卅六8,六十三5;赛五十五2)。
祭司虽自身没有产业与出产(民十八20-23;申十9,十八1-5),但神有丰富的供给。神的丰富也应许百姓们,使他们的物产丰富(参十二节)。满足与知足,都是因为免于贫穷与饥饿。
150
151 Moshe Weinfeld, Deuteronomy and the
Deuteronomic School, 1972, 172.
8.拉结哀哭(卅一15-22)
第卅一章十五节 “耶和华如此说,在拉玛听见号啕痛哭的声音,是拉结哭她儿女不肯受安慰,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本段几乎为一段学者所公认,认为是对北方以色列的信息。北国曾在主前721年被掳。先知耶利米可以想像拉结的心情。拉结是雅各的妻子,约瑟与便雅悯的母亲。因此她是约瑟支派(即以法莲与玛拿西支派)的祖母。她为儿女哀哭,因为北国被掳了。
拉玛在便雅悯,原意为高处,在以色列与犹大交界的边境(书十八25;士四5)。现今考古学家多认为是距耶路撒冷北部八公哩之处,名为er-Ram的地方。照撒母耳记上十章二至三节,拉结的坟墓距此不远,在创世记卅五章十九节,四十八章七节;撒母耳记上十章二、三节。那么在伯利恒附近。拉结成为以色列北国的代表,为她儿女哀哭,因为他们都不在了。在新约,记载希律王杀害伯利恒的婴孩,是为杀灭新生王,为杀主耶稣,这事记述在马太福音二章十八节。
拉结说号啕大哭,不肯受安慰,因为她的儿女都不在了。被掳之后不复存在。这是先知耶利米的哀恸,因为同为兄弟支派,都受被掳的分离与痛苦,北方的约瑟,南方的便雅悯,以色列在北方与南方均被掳掠。
“痛哭”一词,可参考九章九节。“号啕”,可参考六章廿六节。可以听见的哭声,在三章廿一节,那里也有可听闻哭泣恳求之声。
再研究“拉玛”,是地名,也为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的解释。在拉丁文译本与亚兰文译本只作表象的意思:高处。如是地方,即指拉结埋葬之地,但说法不一。除在伯利恒附近及南北边境之处,也有认为在基列耶琳。152照诗篇一三二篇六节,基列耶琳与以法他相提并论,而以法他是拉结埋葬之地(创卅五章)。在高处哭号,也是很生动的描述,因为在高处也有公然宣告的意思。
第卅一章十六至十七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禁止声音不要哀哭,禁止眼目不要流泪,因你所作之工,必有赏赐,他们必从敌国归回,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你末后必有指望,你的儿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
哀哭与流泪是不必要的,因为神必因以色列所作的工赏赐他们。他们必从仇敌之地,就是被掳之地归回。拉结是以色列的代表,她除了生育之外,没有做其他的事,此处为什么指她所作的工呢?但重点不在她的工,而在于神的赏赐。以赛亚书四十章十节:祂的赏赐在祂那里。这赏赐就是生养更多的儿女。诗篇一二七篇三节:“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祂所给的赏赐。”
“末后”指将来,有时是指将来的后裔,可参考诗篇一○九篇十三节“后人”,卅七篇卅七节“结局”。“末后”与“指望”连在一起,可参考廿九章十一节。
儿女们必回到自己的境界,是保证他们民族的前途。这可能指北方的复兴,如指南方、也可算预言南方的复兴,或两者的复兴。在约西亚王时期的宗教改革,北方的境界已经延伸至南方。南方日后又必从巴比伦之地归回,扩展与复兴。
第卅一章十八节 “我听见以法莲为自己悲叹说,责罚我,我便受责罚,像不惯负轭的牛犊一样。求使我回转,我便回转,因为是耶和华我的神。”
这是以法莲悔改的话,这里的语句以牛犊为例,可联想何西阿书四章十六节及十章十一节。“悲叹”是在悲痛中摇撼。中译词似随从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拉丁文译词作“悲哀中飘忽”,亚兰文译词作“悲哀又痛哭”。该字在四章一节作“迁移”,即飘忽无定,在四十八章廿七节“摇头”表示不满、嗤笑。在以赛亚书廿四章二十节,有地震使地东倒西歪。这是以法莲在被掳中的情形,身体震动,心里忧伤。但是神会使他们回转。
“责罚”一词的意义,在二章十九节已十分明显,这是含有管教与纠正的意思。对以色列的管教是必要的,因为以色列像不惯负轭的牛犊一样。在何西阿书有两处论以色列为牛犊,十章十一节:以法莲是驯良的母牛犊。在四章十六节:以色列倔强,犹如倔强的母牛。母牛(parah)与以法莲(~ephereyim)的字根一样(p-r-y),是以谐音形容。可能耶利米采取何西阿的论调。牛犊是经过训练,会负轭的,但那不惯负轭的,是不肯受驯的,是故意违背叛道的。
“求使我回转。”这个呼求是指以色列得的与耶和华恢复关系,或指重新向神效忠,也可能指他们可以从被掳之地归回。
“因为是耶和华我的神。”可参考三章廿二节:以色列愿意来到神这里。
第卅一章十九节 “我回转以后,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后,就拍腿叹息,我因担当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
“回转”也可译作“转离”,这样在意义上就相反了。七十士译本是这样的译词,是指被掳,因为被掳是转离本地,也远离了神。“我转离之后,才真正的回转。”或可译作:“我被掳之后,才真正的懊悔。”在希伯来文圣经的修订本(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BHS)加插了“我转离”,那么译出来:“我转离后才转回,就真正懊悔。”153
“转离”是与责罚有关,正是十六、十七节的重点,因为受了责罚之后,必从敌国归回。
“懊悔”与八章六节“悔改”词同。“悔改”在涵义上比较正确。“拍腿”也是表明懊悔或悔改,在以西结书廿一章十七节“拍掌”也是表示失望受伤的感觉。
“凌辱”与“蒙羞”二者的涵义也相似,可参考二章卅六节与六章十五节。
“幼年的凌辱”,可参考十五章十五节。在以赛亚书五十四章四节“幼年的羞愧”,意义也相似。
第卅一章二十节 “耶和华说,以法莲是我的爱子么?是可喜悦的孩子么?我每逢责备他,仍深顾念他。所以我的心肠恋慕他,我必要怜悯他。”
这里是耶和华的答语。或是正面,或是反面的问题,都是有正面的回答。祂与以色列是有父子的关系。
“处子”在旧约中只有此处提及,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十五章十九节及二十章五节:“宝贵”或“珍宝”。在以赛亚书五章七节:“喜爱的树”,“喜爱”一词与此处用词相同。箴言书八章三十节“喜爱”也相同。
“每逢责备他”,“责备”原意为“提说”,“顾念”原意是“记得”与“想念”。每逢提说他,必深深地怀念,无可忘怀。
“恋慕与怜悯”,都是在情绪方面的激动,是十分震动心弦的事,参考的经文在六章廿三节及三十章十八节;申命记十三章十八节,三十章三节。这常指男女的情爱,可见神对以色列有特殊的感情。
第卅一章廿一节 “以色列民哪,你当为自己设立指路碑,竖起引路柱,你要留心向大路,就是你所去的原路。你当回转,回转到你这些城邑。”
“以色列民”,是以色列的女子,此处是阴性,不若在三十章五至七节的阳性。但是这里的命令是指男性的工作,建碑的事不是女性可以承担的。
这里“民”作“女子”,不是指妇人,而是指处女,与本章四节相同。
“指路碑”与“引路柱”这两个用词在旧约中较少用,前者在列王纪下廿三章十七节及以西结书卅九章十五节,后者在旧约中只有此处。“指路碑”在列王纪下廿三章十七节,是约西亚王将伯特利的祭坛拆毁,将坟墓中的骸骨烧毁。他曾问:“我所看见的是什么碑?”这是神人的坟墓,可能是指列王纪上十三章的那神人。那碑是墓石。
“引路柱”中译词甚为正确,因原意可能有“柱”的意思,这也是七十士译本的用词。
留心向大路,“留心”原意为“注意”与“观察”,箴言书廿七章廿三节:“留心”。约伯记七章十七节:“放在心上”。诗篇四十八篇十三节:“细看”、“察看”。
以色列必须归回,回转到她这些城邑。这似指十九章十五节属锡安城的一切城邑。
第卅一章廿二节 “背道的民哪,你反来复去要到几时呢?耶和华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护男子。”
以色列人是背道的女子,“背道”指不忠贞,转离正道,可参考三章十四、廿二节。她反来复去,善变不定,这样的情形是不可长此以往的。
耶和华在地上要造一件新事。“造”与“新”,在以赛亚书四十章以后曾屡次提说,如四十三章十九节,四十八章八节等。“新”字在耶利米书只有廿六章十节,卅六章十节:“新门口”,卅一章卅一节:“新约”。
此处女子与男子作一尖锐的对比。“护”一词的涵义并不清楚。该词以重的语气(Polel)表达。除此处以外,在旧约中尚有十一次。诗篇廿六篇六节:“环绕”。诗篇五十五篇十一节:“绕行”,也在五十九篇六节及雅歌三章二节出现,指守望者的巡逻。诗篇卅二篇七、十节都是“环绕”,是指耶和华对敬拜者的保护。申命记卅二章十节,耶和华环绕以色列,给予保护,好似母鹰护幼儿。约拿书二章三、五节:众水的环绕。
天主教解经家,将此比喻为圣母马利亚护圣婴耶稣。加尔文引用三十章六节,描写战士因惊惧而如难产的妇女那么衰弱,但是最后仍可获胜。有的认为“护”可译作“改变”,在撒母耳记下十四章二十节作“挽回”。154
耶利米在此处论述情氻的恶劣,但是耶和华会将这情形改变,软弱如女子者,可孔武有力,甚至胜过男性。另一方面,传统的思想都认为女性是弱者,但在耶和华的能力之下,软弱变为刚强,此处女子是指以色列。
以色列是女子,耶和华以男子为喻。此处并非指以色列有力量来护耶和华,而是指她来拥抱神。她曾为淫乱不贞之妻子,为耶和华所休,但现在她悔改归正,再投向耶和华。根据的经文为耶利米书二章二十、廿一节及何西结书一至三章。
152 Matitiahu Tsevat, "Rachel's
Tomb",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Supplement,
724-725.
153 John Bright, Jeremiah,
225;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574. Note 8.
154 William L.
9.犹大复兴(卅一23-26)
第卅一章廿三节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使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他们在犹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这样说,公义的居所阿,圣山哪,愿耶和华赐福给你。”
这节的特点,是有极长的引言的形式,它有极短的祝福话。在祝福话的形式,可参考民数记六章廿四至廿六节以及诗篇一二八篇五节。耶和华是公义的,也是圣洁的,所以祂的居所公义,祂的山圣洁,圣山是圣者的山。耶和华是以色列安息之处,也是安全的避难所。祂住在祂的子民中间,赐福给他们。
看这引言的方式,神是万军之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要将以色列人从被掳之地带回,正如廿九章十四节所说的。
“圣山”在先知著作中出现廿三次,在以赛亚书四十至六十六章以及诗篇中,就有六次。这是指在迦南地,圣所坐落之处。圣山也是圣所之山(诗一三四2)。
第卅一章廿四至廿五节 “犹大和属犹大城邑的人,农夫和放羊的人要一同住在其中。疲乏的人,我使他饱饫。愁烦的人,我使他知足。”
犹大全地的人,再可恢复常态。“农夫”就是作农事的帮手,在十四章四节称作“耕地的”。放羊的也是帮工,是带别人的牛羊。所以这些都是极卑微的工人,可以得安稳的生活。他们不再疲乏困倦,都得以满足,不至缺乏,可参考十四节。
就如本章十二节,他们的心必像浇灌的园子不再有愁烦,可见这都是指他们得复兴的现象。
第卅一章廿六节 “先知说:我醒了,觉得睡得香甜。”
这是引述别人的话,还是先知自身的感受?因为“先知说”,是中文译词附加的,为原文所没有的。在涵义上也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感觉。醒了之后,经过美梦,感到特别舒畅。也可能在醒了之后,不再在美梦中,面对严峻的现实,感到困难重重。醒觉过来,承认自己是在困境中,睡得香甜不过是暂时的解脱。155
从文体来看,似为记述异象,正如在撒迦利亚书一至八节,尤其在四章一、二节:“天使又来叫醒我,好像人睡觉被唤醒一样,他问我说:你看见了什么?”
“香甜”原意为“喜悦”(六20),在不同的上下文,意义也不尽相同。
此处仍以积极方面设想,因为上文都是正面的,指犹大的复兴。
155 William L.
10.建立栽植(卅一27-30)
第卅一章廿七节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
这是预言以色列民族的复兴,以色列家和犹大家都得以合一,同蒙福祉。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对北国的信息,现在应用在南国,使南北一同提说,等候那大好的日子来到。
以播种是为例,指他们的增长。外邦的侵略已将地全部破坏和荒废,现在必须重新播种,使牲畜与人都得以增多。何西阿书二章廿二节,神应允地,必应允耶斯列民,耶斯列是栽种的意思。
第卅一章廿八节 “我先前怎样留意将他们拔出、拆毁、毁坏、倾覆、苦害,也必照样留意将他们建立,栽种,这是耶和华说的。”
“留意”是在先前所说的,就是在一章十二节。又在此处四个动词:拔出、拆毁以及建立、栽植,也曾在一章十节提说。这些都是神在选召耶利米时曾经宣布的。由审判的言词至复兴的信息,所以这里再提及,必更为具体而有力。神的心意不会改变,祂的行动也是一致的,前后贯通,必不矛盾。
神的眼目看顾先知,使他完成第一项使命,现在是第二项使命,对新的人民,有新的职事。
第卅一章廿九至三十节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这里强调个人的责任,见以西结书十八章二节。这句俗语的引用,因为以色列中有一种普遍的现象,人们认为先祖的罪使他们受害,神似乎很不公平。同时他们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因为责任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可以推诿(参出二十5;申五9;民十四18)。但是耶利米与以西结都予以否认,强调每个人应各自负道德与宗教的责任。
儿子的牙酸倒,照七十士译词,是因牙肉出血而感痛楚。拉丁文译词,指因牙肉发麻。但以西结书十八章二节用词是发钝,好似铁器发钝一般(传十10)。在亚兰文译词:“父母犯罪,儿女必受罚。”在意义上更加明确。156此处无意否认父母的影响,家庭的分子不端的行为必影响其他的家人。但是个人责任的原则,比集体责任更为基本。申命记廿四章十六节: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这里也必使人承认耶和华的权能。神与亚伯拉罕与摩西立约,以他们为宗族与民族的代表,使整体蒙福。但是在这圣约的范围之内,个人对耶和华的信心,仍是他个别的责任。有时个人的抉择会遭受国人或众人的反对:亚伯拉罕(创十五6),摩西,约书亚(书廿四15),以利亚(王上十九10),以及先知们(王上十九18)。可见论个人的责任,并非从耶利米与以西结起始。在以色列中,也应有人已经认识与了解。157但这两位先知特别清楚论述,因为以色列人实在必须认清个人责任及集体责任。在新约,耶和华的律法写在个人的心版上。
156 William McKane, Proverbs. A New
Approach, 1970, 29-30; Carole R. Fontaine, Traditional Sayongs in the
Old Testament, 1982, 246-248.
11.新约福音(卅一31-34)
这是救恩的宣告(Heilsanku/ndigung),文体是由散文至诗歌。在本书中,这段经文是最重要的。在旧约中,也代表最有深度的属灵见解之一。昆兰社团(死海古卷的团体)认为他们就是这新约之民。新约是摩西的约,强调律法以新涵义。历代的基督徒,认为耶利米的话是主特别引证的,完全实现在教会,因为教会的信徒,都认耶稣为主(路廿二20;林前十一15;来八8-九28)。
本段经文在用字及语句方面必出于耶利米。文体十分像申命记,尤其是申命记法典念诵的场合。宣布这新约的时间,是在主前587年秋的住棚节,那时耶路撒冷已经被毁。在这段经文中,体裁之特出确令人注意:卅一节至卅三节上是散文,从卅三节下至卅四节,就转为诗歌,由旧约导入新约。
第卅一章卅一节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在耶利米宣告的当时,必会引发极大的震荡。耶和华并不废除旧约,补充其不足。神已经觉察以色列人失败的原因:“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列祖见我有什么不义,竟远离我……”(二5)但是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赛四十8)。何西阿已经提及新约的需要:“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立约。”(何二18)。现在耶路撒冷已经陷落,被掳的情形十分严重,以西结书十八章卅一节:“作一个新心和新灵”(参结十一19,卅六26)以赛亚书四十二章九节的话更加具体:“看哪,先前的事已经成就了,现在我将新事说明。”
“以色列家和犹大家”以往曾破坏了神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十一10下)。现在另立新约,也是对这两家。这两家原是一家,以色列与犹大必须合为一家,因为他们都是神的子民,是不可分的。他们分裂是叛逆的行为,现在必须合一,合成一个完整的民族。
第卅一章卅二节 “不像我拉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
神拉他们祖宗的手,在旧约中只有这里作这么生动的描述。这是出埃及的经验,在七章廿二节叙述出来。
这里所提到的约,是西乃的约,记述在出埃及记十九章一节至廿四章十一节。耶和华是立约之神,要求以色列人遵守,有顺服的心,照圣约的条款来行事。现在神继续有同样的要求(耶十一1-8)。顺从神才蒙受圣约之福分。
在以色列的历史中,自摩西的日子起,人们一再违背神的吩咐,不遵守圣约的条件。他们不仅没有遵行律法,而且拒绝耶和华的权能。他们的恶性不能改变,好似古实人不能改变皮肤,豹不能改变斑点一般(十三23)。这样背约的情形是严重的。
在十四章廿一节,先知在祈求耶和华“不要背了与我们所立的约。”耶和华是永远信实的,祂决不背约,背约的是以色列人。
丈夫是主,字义也是“主”,但也可译为“巴力”。以色列人果然以巴力为主,不以耶和华为主,这是背约的实情。
第卅一章卅三节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在西乃的约,律法是写在石版上,现在新约的律法,写在心上。这是在内里的意愿,使顺服的心更加自然。里面原意为内部,在城内。耶利米曾指便雅悯人从耶路撒冷城中逃离(六1、6)。此处“里面”是指心的深处。“心”在十七章一节是与“祭坛”同义,犹大的罪铭刻在心版上和坛角上,所以这是与敬拜有关。“里面”与“心”二者如指圣城,城在地方的内部,圣殿在城的里面(诗四十六4、5,五十五9、10)。这里还有祭司型的圣约条款:“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可否指他们在圣殿中敬拜的更新?
“里面”与“心”在此处都是单数,可否指以色列人万众一心,既同蒙圣约的恩惠,也必共同有合一顺服的心?
耶和华的律法写在石版上(出卅一18,卅四28、29;申四13、22,或在书卷上(出廿四7)。现在律法必须直接触及内心的意念及志向,完全内在与属灵。以色列人顺服神必须出于甘愿乐意,没有丝毫勉强的情形。只愿悖逆是过去的事,不可再重复了。
以色列是在一个新的情况之中,神的权能重新强调,人的自由也必重新获得重视。这是在新约圣经中所记述的。马可福音十四章卅六节,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是将自由与权能相提并论,以父神的旨意为重。在罗马书七章廿一至廿五节,保罗的经验也是极清楚的见证。
圣约的条款是祭司用的形式,在本书七章廿三节,十一章四节,廿四章七节,三十章廿二节以及卅一章一节,卅二章卅八节。再可参考的有以西结书十一章二十节,卅六章廿八节等。
第卅一章卅四节 “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
在以前的日子,有摩西、祭司、先知及教师来教导众人。申命记十一章十九节,律法也要求父母将神的话来教导他们的儿女。但是实情是人们欺骗自己的邻舍与弟兄,教唆他们说谎,拒绝认识耶和华(九4、5)。如果律法只是外表的,需要教导,现在律法已经内在化,教导的事,就与以往不同了。
认识神(参二8)可说是概括了圣约的要求,因为箴言三章六节说:“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认定”是认识耶和华,明白祂的旨意,确定对祂的信仰,信心坚定,坚信倚赖祂,顺服祂。
从最小的到至大的,指年幼至年老,也可指社会地位低下的,至上等的尊贵人,不分老幼尊卑,都能认识神。认识神,指与神有密切的关系,十分亲密,心智与意志都完全符合神的旨意。
这里有耶和华的应许,就是祂有赦免的爱。“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赦免”也在五章四至五节的内容,这一用词在五章一、七节。
“记念”是神对以色列的关怀,他曾记念他们早期的忠信(二2),祂也记念他们的罪孽(十四10)。记念是有行动,祂记念他们的恶,就必定追讨。祂记念以色列忠实的跟随,就赐他们地业与土产(二3,十四10)。现在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也不再审判他们,施恩祝福他们。赦免也必忘记(Forgive and forget)。
这里所说的,最可参阅的是申命记三十章六节:“耶和华你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这是与此处的信息相同。
12.爱的缔结(卅一35-37)
第卅一章卅五节 “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又搅动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祂如此说:”
卅五至卅七节的重点,是从宇宙的规律,喻圣约的恒常。本节尤其有赞美诗的体裁。
太阳、月亮与星辰三者,是指白日与黑夜,正如诗篇一三六篇八、九节,日头管白昼,月亮星宿管黑夜。在创世记一章十六节,太阳与月亮两个大光,大的管昼,小的管夜,再造众星,一切都井然有条。
祂又搅动大海,任海中波浪匉訇,这似重复以赛亚书五十一章十五节的话。在诗篇一四八篇三节也提日月与星辰,而在四节提天上的水。此处耶利米提到大海,不会指天上的水,而指大海的波浪,可参考的经文是在以赛亚书十七章十二节,五十一章十五节;诗篇四十六篇三节。
第卅一章卅六节 “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永远不再成国,这是耶和华说的。”
“定例”在诗篇一四八篇六节说明,祂定了命不能废去。定例是不可更改或废除的,这一用词在律法上也是专指绝对性的条例(h]uqqim)。神在自然界的定例决不废去,在历史中,祂的旨意也决不改变,以色列人是决不会灭绝的,祂的圣约不致废去,必存到永远。
第卅一章卅七节 “耶和华如此说,若能量度上天,寻察下地的根基,我就因以色列后裔一切所行的弃绝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
卅五节是以天地的万象为例,本节虽然不同,但重点仍是一样。论宇宙的庞大,是人无法衡量的。上天有多高多大,地基有多深多广,是人没有能力度量的,确实的面积也不能寻得。
以这事实来看耶和华在历史中的计划,无法明白神对以色列的旨意,神会因以色列后裔一切所行的弃绝他们吗?答案是否定的,以色列人失败了,但是神没有失败,祂的信实是永远的。以色列人背约,并未使耶和华与以色列断绝,“断绝”在卅六节原意为“停止”、“止息”、“不再存在”。在此处卅七节“弃绝”原意为拒绝与放弃。
本节以“耶和华如此说”开始,以“这是耶和华说的”结束。这是十分典型的先知信息。前者是传信者的形式,带先知从耶和华得的权能。后者是传信者表达耶和华言词中特有的柔和语气,因为耶和华的低语,含安慰与鼓励的深情。
13.耶路撒冷(卅一38-40)
第卅一章卅八节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这城必为耶和华建造,从哈楠业楼,直到角门。”
“日子将到”,曾在廿七节、卅一节出现,此处再提及。这是十分兴奋的语句,表明荣耀的盼望,在希伯来文更以很明显的惊叹语句表达:“看哪,日子将到……”
这城是耶路撒冷,是被巴比伦所毁灭的,现在不仅要重建,而且是由耶和华来建造。这里的介系词可作不同的用法,可作“由”耶和华,也可作“属”耶和华。后者的译词可作:“这属耶和华的城必被再建。”还有一个可能的译词:“这城的建造是为耶和华”,因为这城要归耶和华为圣(四十节)。
这城的范围是从哈楠业楼直到角门,与尼希米建耶路撒冷城墙时不同。158有三位学者将这范围,构成三个不同的地图。159有的是将这个地理环境与希尼米时代的对比。160
哈楠业楼在尼希米记三章一节及十二章卅九节。又在撒迦利亚书十四章十节,大概是在耶京的北墙。161
角门(王下十四13;代下廿五23,廿六9),应在城之西或西北。162
第卅一章卅九节 “准绳要往外量出,直到迦立山,又转到歌亚。”
准绳是为重建耶路撒冷所用的,可参考以西结书四十至四十八章以及撒迦利亚书二章。圣城的重建是指圣民的复兴。
迦立山与歌亚二地是不知名的,如果上节是指城北,而四十节指城之东与南,那么此处应为城之西。假若这二地是相对的,两边只在西南。有人认为西南与东南。163
圣城的重建,必将范围扩展,使面积更大。
第卅一章四十节 “抛尸的全谷,和倒灰之处,并一切田地,直到汲沦溪,又直到东方马门的拐角,都要归耶和华为圣,不再拔出,不再倾覆,直到永远。”
这谷在汲沦溪不远,大概是指欣嫩子谷。耶利米书曾屡次提及(二23,七31,十九2起;参王下廿三10)。那是异教拜假神的地方,献人祭,抛弃尸体,其他也有尸体抛在那里,使那里成为乱葬冈。“全谷”的涵意不甚清楚,因为七十士译本没有这一用词。“灰”是有油腻的,可能是因祭牲的脂油。异教的祭坛余剩的,还有长期献祭的火,一定污秽不堪。但耶和华的圣城重建时,一切都应整顿。
“一切田地”可能也与宗教有关。但这一用词在申命记卅二章卅二节;列王纪下廿三章四节;以赛亚书十六章八节;哈巴谷书三章十七节。这些经文只是指普通的田地。若说这些与异教有关,是参考乌格列文献,田地为死神之地,迦南的神明是人们膜拜的对象,可参考耶利米书九章二十节。164
“田地”一词,在子音方面也有问题(sh-是正当的拼法这里为s-),是否来自外来语?照乌格列文献,田地出产葡萄之处,旧约中至少有三处与葡萄相连,在申命记卅二章卅二节;以赛亚书十六章八节;哈巴各书三章十七节。在哈巴谷书,不仅有葡萄,也有无花果树与橄榄树。列王纪下廿三章四节与汲沦溪相连。但是只有列王纪下廿三章与申命记廿二章所提的,有关异教的礼仪。汲沦溪谷周围有许多梯田,大概指那里的田地。165
马门在东边,即汲沦溪之北端。这是否在圣殿东南角之东。就不得而知了,旧约中除此处外只有尼希米记三章廿八节提及。
圣城归划出来这些地,为归耶和华为圣。在二章三节与以西结书四十五章一节宣告出来。这城永不拔出,不再倾覆,直到永远,可参考十八章十四节下。
158 Ruth Amiran & Yael
Israeli, "Jerusalem",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Supplement, 475b.
159 Millar Burrows, "
160 Jacob M. Myers, Ezra, Nehemiah,
1965, 112-119.
161 Georges A. Barrois, "Hananel, Tower
of",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2, 520.
162 John Gray, I & II Kings,
1970, 609.
163 Burrows, "
164 Joseph Aistleiner, Wo/rterbuch der ugaritischen Sprache, 1974,
258b; Mangred R. Lehmam,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Term
sh-d-m-w-th", Vetus Testamentum 3 (1953) 361-371, Jose* S. Croatto and J. Alberto Soggin, "Die Bedeutung von sh-d-m-w-th im
Alten Testament",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4 (1962),
44-50.
165
三十、卅一章概要
这两章有关民族复兴的信息,似包括对北方与南方的呼吁,甚至将北方的预言,应用于南方。尤其当南国正濒危急之情况下,更以希望与安慰之言,予以勉励,可能自三十章起,构成一道新卷。
这一新卷颇有第二书卷之特质,有警戒语(卅六章为第二书卷之例)。这里既有警戒审判,就不以盼望为主。但是有关新约之信息,可以成为第二书卷之附录。如另成一卷,似更为合理。
从先知信仰的观点,审判必不成最后的信息,因为神仍赐以恩慈,必给予希望与安慰,因为祂最终使以色列民族复兴。审判与复兴,是先知信息之中心。何西阿书就是最具体的例证(参何二18-25,三1-5,十四2-9;结卅三至卅九章;赛四十至六十六章;摩九11-15)。建造与栽种不仅在耶利米书三十章起提及,也在以西结书廿八章廿六节,卅六章卅六节;以赛亚书六十五章廿一节。
在耶利米书卅一章,耶和华是父亲(九节下):“以法莲是我的长子”。祂也是母亲,好像拉结一般,哭她的儿女(十五节)。神的爱是父母的爱(二十节;何十一章)。在以赛亚书四十九章十五节:“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不忘记你。”以母爱来描写神的爱。以父爱来说明,就如耶稣讲浪子的比喻(路十五11-32)。
“新约”的经文(卅一31-34),对教会是极重要的信息(来八8-12、16、17)。在何西阿书二章十八至廿五节,已经预示了。以西结书卅六章廿六节,在耶利米之后,复有说明。这是“新事”,耶和华必为他们成就的(赛四十二9,四十三19)。
这是新约,并非将旧约废除,而是予以加强与更新。圣约的实质没有改变,而是将行动更加积极化。这是耶和华神所发动成就的。在这段经文中,多次提说:“我要……”神的宣告多么有意义。新约有新应许:
(一)“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这是恩典的约,心灵的约。心灵是理性、情绪与意志的,为接受领会神的恩惠。神的律法不再是外表的,而是内在的,顺服不只是外在的行为,而是内里的动机。
(二)“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这是知识的约,相交的约。圣约是为民族整体的,也为个人的,在圣约的团体中,个人都可积极并且直接认识神。这也是何西阿书所强调的(何二20,六章)。他们得与神相交,而且与人交往。
(三)“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赦罪的约,将他们的罪孽除去,不再有愆尤,重新感到生命的价值,不仅顺服的心更加坚强,而且享受救恩之乐,而有更新的经验。
旧约并未废除,屡被破坏,有另立新约的必要。神要与以色列建立新的关系,新的国度,引他们进入新的时代,新时代应有新气象。新的国度不再是分裂的,而且合一的,以色列家与犹大家原为一,不可划分。
新约是完成旧约的,在新约圣经中,时刻在哥林多后书,保罗强调他是新约的执事,不仅他,也是众使徒(林后6),表明教会导入新的时代。在第二世纪末,教会的教父就以旧约与新约作为圣经两大部分的名称。
希伯来书以引用本段经文,来解释主耶稣基督大祭司的职事。祂所得的职分是更美的,因为祂作更美的中保,这约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作者甚至说:“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来八7)后约(新约)是更美的约。
这段经文也是主设立晚餐的背景。保罗从主领受的,就传给教会(林前十一23-26)。这就应追溯主自己的话。当祂与门徒们吃逾越节的晚餐,祂特别向他们举起杯来宣告:“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廿六28)路加的记载更加清楚:“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廿二20)
耶利米书卅一章卅一至卅四节,是新约前的新约,也可说是福音前的福音,是福音的木质。
福音不仅为以色列,也为列邦。卅一章十至十四节论以色列蒙福,使列邦因此也得神的恩惠。耶和华对以色列的爱护,是确保世界的平安(35-37节)。因此,耶路撒冷的重建,以色列民族的复兴,就更加重要了(38-40节)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