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一节 “耶和华对我说,虽有摩西和撒母耳站在我面前代求,我的心也不顾惜这百姓。你将他们从我眼前赶出,叫他们去吧!”
这是耶和华最后的答案,在十五章一至四节。在以色列的历史中,有两个伟大的代求者:摩西与撒母耳。摩西为叛逆的以色列代求(出卅二11-13、20-34;民十四13-19;申九13-29;撒母耳为以色列人代求(撒上七8-9,十二19-25)。诗篇九十九篇六节提到代求者有摩西和亚伦以及撒母耳。在先知著作中,摩西又再被提四次(赛六十三11、12;弥六4及玛三22)。他们不仅是代求者,也是圣约的中保(撒上十二章)。
他们站在耶和华面前,敬拜与事奉(七10及王上十七1,十八15;王下三14,五16)。“我的心不顾惜他们。”在旧约中只此处提说。
你将他们从我眼前赶出,“赶出”原是“出去”,不一定是赶逐。这是出埃及的口号:“容我百姓去!”(出五1,七16、26,八16,九1、13,十3)。摩西是领以色列人出去,离开埃及为奴之家。但此处耶利米受命,将百姓赶出去,离开耶和华恩惠之处,被掳到外邦。
第十五章二节 “他们问你说,我们往那里去呢?你便告诉他们,耶和华如此说,定为死亡的必至死亡;定为刀杀的,必交刀杀;定为饥荒的,必遭饥荒;定为掳掠的,必被掳掠。”
以色列往那里去呢?有四个可能:死亡、刀杀、饥荒及掳掠。“死亡”实际是指瘟疫。十四章十二节有刀剑、饥荒、瘟疫三种死亡的情形。死亡指瘟疫,这种旧约的说法,(耶十八21及四十三11)也出现在新约的启示录中(二23,六8及十八8)。在中世纪的黑死病有同样的涵义。
这是战争的实况,掳掠似乎不会比前三样轻,因为继续的受苦,不如一死。
第十五章三节“耶和华,我命定四样害他们,就是刀剑杀戮,狗类撕裂,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吞吃毁灭。”
这四样似乎是有次序的,先是被刀杀戮,尸体横陈,被野狗撕裂后,被飞鸟走兽吞吃毁灭。这是圣约之咒诅,是尸首不得葬埋,才会有这样的惨状。365在国际外交的盟约,尤其是对附庸国的条款,也有这样的咒诅,以示警告,勒令守约。366
第十五章四节“又必使他们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都因犹大王希西家的儿子玛拿西在耶路撒冷所行的事。”
在申命记所宣布的咒诅中,有一项是:“你必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申廿八25)在此处特别重复。“抛”字原意为颤抖,也有“惊恐”的意思(赛廿八19)。
在十四章二十节,认罪中提及“我们列祖的罪孽”。此处就特别指出希西家的儿子玛拿西。有其父,却没有其子。希西家是好王,从事宗教改革,但他儿子作王最长,在信仰上最差,几乎拜各样的神,使以色列陷在极端的迷信罪恶之中(王下廿一2-17,廿三26及廿四3)。
364 W.L.
365 D.R. Hillers, Treaty-Curs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1964, 68-69.
366 D.J. Wiseman, The Vassal Treaties of
Esarhaddon, II, 425-427.
c.圣城的厄运(十五5-9)
这首诗是描述侵略的凶猛与强暴,战争的残酷与惊恐,反映巴比伦在主前597年的侵略,史事的记在列王纪下廿四章十至十七节。
在用字方面,似乎暗示阴间的惊恐,“问”(sheol)与“阴间”字源相同。“境内”原为“地”,也可指阴间(十四2、18)。
若比较耶利米哀歌一章一、十二、廿一节及二章十三、二十节,指主前587年耶城的陷落,也不为过。
第十五章五节 “耶路撒冷阿,谁可怜你呢?谁为你悲伤呢?谁转身问你的安呢?”
“可怜”可参阅十三章十四节,“悲伤”先出现在四章一节,原意为“流浪”或“飘荡”。实意为摇头或摆动身体,是举哀的动作。悲伤的动作为表示安慰(伯二11)。在耶利米书廿二章十节,以哭号与悲伤来表达。
“转身”是调转方向,可参照五章廿三节,先知从地面转向高空观察。问安是诗篇一二二篇六至八节,求平安愿望平安。问安是向他们致安,当然是善意的,但是“问”既与“阴间”为同字,七节“境内的城门”也可译为“阴间的门”。此处虽不提阴间,但整段经文有死亡的气息。有关阴间的经文在诗篇中甚多,如十六篇十节,卅一篇十七节,四十九篇十四、十五节及八十八篇三节。在以赛亚书七章十一节:“求”与“深处”联在一起,“深处”原意为阴间。
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无人!无人可怜,为你悲伤,也无人会关心,来向你问安。
第十五章六节 “耶和华说,你弃绝了我,转身退后,因此我伸手攻击你,毁坏你,我后悔甚不耐烦。”
以色列人弃绝神,是十四章廿一节的话,申命记卅二章十五节:耶书仑(以色列)离弃造他的耶和华,轻看救他的磐石。十四章廿一节百姓求神不轻看(或辱没)神荣耀的宝座,但是耶和华已经弃绝了祂的百姓(十二7)。
转身退后,原指仇敌的败退(诗九3,五十六9)。耶路撒冷向神退后(哀一8)。本书七章廿四节“向后不向前”,表明退后离弃神。二章廿七节:背向神。
伸手攻击,可参考六章十二节,神公义罚恶的能力显明出来了,因为神不能再宽容。
“不耐烦”可参阅六章十二节。四章廿八节:神必不后悔。在七十士译本作:放弃他们,不能再顾念。十四章九节求神不离开他们。但神不会再听他们的呼求。
第十五章七节“我在境内各城门口,用簸箕簸了我的百姓,使他们丧掉儿女。我毁灭他们,他们仍不转离所行的道。”
这是人们所熟悉的情景,就是在收获时,将谷类在扬场上去壳除糠。簸箕是木制的,制成叉形,就可除壳(赛三十24),367此处作为审判的隐喻(赛四十一15-16)。
在境内各城门口,七十士译本作“我民的城门”。在这地上的各城,城门口为公众集合之处,神要施行审判。“境内”若照原意“地上”可作阴间,阴间有门(赛卅八20;伯卅八17)。368耶柔米注释中的意译为:“我以簸箕的叉,将他们弄散,这样就把谷场清除。我要将他们分散在地门,让他们踏入地下世界的门槛。”369
他们丧掉儿女,动词只在耶利米书,可联想申命记卅二章廿五节,刀剑使儿女灭绝,使他们毁灭,正如十二章十七节所说的。
“他们仍不转离所行的道。”所行的道是恶道,就是他们迷信偶像的罪,他们的罪行真正是历历可数的。这里又暗示了阴间,因为阴间是使人无法转离的(伯七10,十21)。
第十五章八节 “他们的寡妇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我使灭命的午间来,攻击少年人的母亲,使痛苦惊吓忽然临到他身上。”
战争夺去了许多壮士的性命,以致寡妇比海沙更多。这是神对族长应许的反面。祂曾应许亚伯拉罕与雅各,他们的后裔比海沙更多。但是现在是相反的,寡妇多,就没有生育,断了下代。
少年人是兵源,而少年人的母亲受攻击,她们与寡妇无异,因为失去了她们的少壮儿子。战争的惊恐是由于灭命者进逼而来。为什么是在午间呢?因为午间是最平安稳妥的时间(参考六4)。
“惊吓”有不同的意义,可译为“惊起”,似有一种特别的力量使人突然跳去。这字根与“城”字同,也许影袭耶路撒冷城。以致当惊吓临到他身上,好似城墙塌陷下来,压在他全身。如果这是“城”,更可引用约伯记廿四章十二节“多民的城”,原意为死亡之城,是阴间,诗篇七十三篇十九节作惊恐灭尽。370
第十五章九节 “生过七子的妇人,力衰气绝,尚在白昼,日头忽落,他抱愧蒙羞。其余的人我必在他们敌人跟前,交与刀剑,这是耶和华说的。”
七子的妇人可谓有福,因为她蒙神施恩。在哈拿之歌中有这样的诗句:“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子,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他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贵。”(撒上二5、7)。在第六节:“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此处又提到阴间。七子的妇人又可在路得记四章十五节提到。人们称赞拿俄米说:“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
五至九节似参照撒母耳,因为本章一节已提到他。这里不仅可以引用哈拿之歌,而且也可联想撒母耳记上十五章卅三节:“他在杀亚甲之前曾说:‘你既用刀使妇人丧子,这样你母亲在妇人中也必丧子。’”
妇人不再有生产的力量,她已力衰气绝。尚在白昼,离午间并非太久(参照上一节)。日头忽落,在希伯来文,“她的日头”,生命已经落下了,因为在阴间只有黑暗,不再光明。这是埃及的宗教思想。371
这首哀歌用作礼仪,提到饥荒与瘟疫,是犹大当时的实情。刀剑之灾在主前604年实现于亚施基伦,598年在耶路撒冷,但是人民仍未警觉(五12,六14),当时王还提倡禁食,又有礼拜的事。但当王焚先知的书卷,耶利米已经知道局势无法挽回了。所以他自行写一礼仪诗,表明拯救无望,民族败亡在即,必无可挽救了。十四年后,刀剑与饥荒的大灾祸,都确实临到(参哀四9)。
369 W.L. Holladay, Jeremiah
1, 442引用。
371 H.
四、自白与信息(十五10-廿五38)
自十五章十节起,几乎近十章都是陈述先知个人的感受。他自白个人内心的挣扎,又面对政治上宗教的压力。他传出一连串的信息,预言并苛责末朝王室的罪恶,以及耶路撒冷最后的命运。他对当时的假先知的抨击不遗余力。政治领袖与宗教领袖都导引人民陷于罪中,无法自拔。
耶和华公义的审判,以两个异象作结(廿四章)。审判不仅临到犹大,也在列国。神忿怒的杯已经倾倒,因为审判是普世的(廿五章)。
1.个人的试炼(十五10-二十18)
耶利米个人在心灵挣扎,他必须接受更大的苦楚。神不许他结婚,连他的家庭生活也否认了。他不可参加婚丧的事,只面对民族的沦落发出呼声。他在严重的试炼中,所传出的信息大多是反面的,消极的。他完全慑服在神的权能的旨意下,时而求助,时而埋怨,常陷在忧郁与痛苦之中。
a.内里的挣扎(一)(十五10-14)
有关耶利米心灵的挣扎,此处可分为两段:十至十四节以及十五至廿一节。先有先知的自白,随有神的答语。在性质方面与十一章十八节至十二章六节相似。
自十一节至十四节,耶和华的答语中,十三至十四节分明是十七章三至四节的内容,两者十分相似。十一至十二节与十三、十四节不甚衔接。十一、十二节似是积极的语气,但是如果参照十一章廿二、廿三节,都是正面的话。参考十二章五节,先知该知道更坏的情势还在前面。可见本段耶和华的答语(十一至十四节),还是正反面俱有的。
第十五章十节“我的母亲哪,我有祸了,因你生我作为地相争相竞的人。我素来没有借贷与人,人也没有借贷与我,人人却都咒我。”
十二章六节:“你父家”直译应为“你的父亲”。此处是“我的母亲”。耶利米虽在呼喊母亲,未必真是向母亲呼喊。可能那时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世了。可见这只是一种痛苦中的呼喊而已。二十章十四节提到母亲:“愿我母亲产我的那日不蒙福。”他是在咒诅生日。也许他是在温习蒙召的经验,因为神向他提说选召是在他还未出生,还在母腹的时候。如果他是在温习蒙召的经验,他呼喊母亲,实在是向神发出的。
“我有祸了!”可参考四章卅一节及四十五章三节(“哀哉”是同样的涵义)。
他成为相争相竞的人,这是法律的用词,说他在别人看来是争吵惹是非的人。如箴言书中“争吵的妇人”(箴廿一9,廿五24,廿七15)。争吵可成为诉讼的对象,吵到法庭,由法官来审断。耶利米已经在众人眼光中看为问题人物。耶利米原来不是被控的,他先是控方。他向众民提出他们毁约的罪名。他们破坏了圣约,应受法律公正的制裁。但是现在情形完全颠倒,他却被人控告。其实他未借贷与人,也没有向人借贷,完全没有法律的责任。
“我素来没有借贷与人,人也没有借贷与我。”这是一句俗语,表明清白。约伯记六章廿二节也有类似的用意。照说耶利米在社会关系上没有什么纠葛,没有惹起什么麻烦,是不应有纠纷的。
人人却都咒我。咒可有另一用词(十一3)。此处这个字可用作不同的涵义,可译作“虐待”,(创八21仍译为“咒诅”),“否认”(箴三十10也仍译为“咒诅”)或“诋谤”(传七21、22的“咒诅”)。其中含义有“轻视”、“讥笑”、“污辱”。372耶利米受尽了人们那样的辱咒诅,他心情的忧苦可想而知。
第十五章十一节“耶和华说,我必要坚固你,使你得好处。灾祸苦难临到的时候,我必要使仇敌央求你。”
“耶和华说,”在七十士译本:“耶和华呀,诚然……”如果照这样的译法,“坚固”一字应改为“事奉”(两字的字源相同)。“耶和华阿,我诚然事奉……”这样就将这节作为耶利米继续的自白。373
如果仍照希伯来文的读法,“我必坚固你”是指耶和华给予他的装备,如铜墙铁壁的坚垒,敌人无法制胜他(参阅12节)。
这些仇敌是迫害他的,现在相反地需央求他。假若照希腊文译词,“耶和华阿,我诚然好好事奉。灾害苦难临到的时候,我必要使仇敌央求。”这样似乎在涵义上更为明确。
“使你得好处”可作不同的解释。这是为耶利米得好处,也是为众人得好处。又可表示他曾好好地事奉耶和华。又求耶和华的是仇敌呢?还是先知为他们代求呢?神已不愿耶利米代求,但耶利米仍可怜仇敌的受灾。主要是因为他看见灾难而生怜恤的心。
第十五章十二节 “人岂能将铜与铁,就是北方的铁折断呢?”
北方的铁必指北方侵略者的武力,铁也将铁折断。诗篇二篇九节:必用铁杖打破他们。但铜与铁连在一起,是本书的用语,在一章十八节铁柱铜墙,又在六章廿八节:他们是铜与铁,都行坏事。可见这与本节相连。耶和华虽给予先知保障,但他面对的,还是那些仇敌或行恶的。现在神允许外邦的侵略者来犯,这是无法抵御的,必致折断损坏,在以后两节有更清楚的说明。
第十五章十三至十四节“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内所犯的一切罪,把你的货物财宝当掠物,白白的交给仇敌。我也必使仇敌带这掠物到你所不认识的地去,因我怒中起的火要将你们焚烧。”
这两节经文与十七章三、四节很相似。掳掠的事成为必然的,仇敌来将财宝掳去,犹大的国力就消失殆尽,元气不复存在。你的罪与你的货物财宝是连在一起的,罪永远导致损失与剥夺。
被掳至外邦,是到你所不认识的地去,不仅在十七章四节,也在廿二章廿八节,这些都在主前597年实现了,记载在列王纪下十四章十三、十四节。
耶利米已经从个人的忧苦,转向民族的忧患。看到神对犹大的审判,不是更令他痛苦吗?
372 I.L. Seeligmann, "Zur
Terminologie fu/r das Gerichsverfahren im
Wortschatz des biblischen Hebra/isch", Hebra/ische Wortforschung, Festschrift zum
80. Geburtstag von Walter Baumgartner, 1967, 256-257; H.C. Brichto, The
Problem of "Curse" in the Hebrew Bible, 1963, 120-177.
373 W.L.
b.内里的挣扎(二)(十五15-21)
耶利米又发出自白与哀告(15-18节),接有耶和华的答覆(19节)。以下再有两节(20、21节)可说是耶和华回答的补充语,似乎只是重复一章十八、十九节。这是先知蒙召时听见神对他保证的话。
第十五章十五节 “耶和华阿,是知道的。求记念我,眷顾我,向逼迫我的人为我报仇。不要向他们忍怒取我的命,要知道我为的缘故,受了凌辱。”
在这自白中,一开始是向耶和华呼求,正如在十一章二十节与十二章三节。记念、眷顾,是诗篇一○六篇四节的用词。
“是知道的。”在七十士译本是省略的,表明他的呼求,求主关切,因为在本节下,再提到“要知道”,求主真正的关心,使他不致白白受苦。
记念与眷顾,反面就成为记念与追讨,用词相同,意义就差别很大。十四章十节下:“现今要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眷顾”一词的反面是“对付”或“追讨”,十一章廿二节的“刑罚”,也是同一用词,在此处与卅二章五节的涵义是正面的:“眷顾”。
他求耶和华向逼迫他的人行使权柄,为他伸,为他报仇。“不要向他们忍怒取我的命。”耶利米知道耶和华是不轻易发怒的(出卅四6)。如果神的怒气太慢,恶人就会将耶利米杀死。假若神的怨气一迟延,他的性命就不能确保了。
这是诗人的吁求:耶和华阿,求不要在怒中责备我!同样的话在卅八篇重复(以上是诗篇六篇一节)。神的怒气足以使仇敌灭没,但至少不致使仇敌有力量来摧残先知的性命。可见耶利米实在感到威胁,心中有紧迫的感觉。
“要知道”是一种要求,求注意关切,我为的缘故受了凌辱。诗篇四十四篇廿二节:“我们为的缘故终日被杀。”这是有类似的哀告。
“凌辱”是与六章十节同一个字,是受敌人的羞辱(五十一51)。这种凌辱使人抱愧蒙羞的(卅一19),是很难承担的。
第十五章十六节 “耶和华万军之神阿,我得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因我是称为名下的人。”
耶利米得神的话,当作食物吃。正如以西结的经验,因为以西结曾受命吃神的书卷,这可能是表征的言语,却是神给予先知的启示。在耶利米蒙召的时候,神确将祂的话给他,因为神曾伸手按他的口(一9)。神的话是食物,且比食物更重要,因为人活,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的一切话(申八3)。神的话也决不徒然返回(赛五十五11)。
神的话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欢喜快乐常是婚礼中的用词,而且是连在一起的。但是耶利米婚姻的快乐是被否认了。在二十章七节: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这不是与此处矛盾吗?因为这里所说的,神的话是他的快乐。其实他的重点正是在不同的关系上。他与神的关系甚至有婚姻的快乐,但他与反对他的人的关系,则只有凌辱与恶毒。
“我是称为名下的人。”凡带有神名的,就是属于祂的,这里人再强调好似婚姻一般密切的关系。接提到耶和华的圣名:万军之神。本节下可译为:我是称为名下的人,归属的名:耶和华万军之神。这在中译词中却是省略的。
第十五章十七节 “我没有坐在宴乐人的会中,也没有欢乐,我因的感动,独自静坐,因使我满心愤恨。”
耶利米被摒弃在一般社会的集会中,因为他不能与那些宴乐的人一同欢乐。这是从经文的表面来看。但是此处所指的可能还有其他的涵义。耶利米以神的话为心中的欢喜快乐,除此以外,他看到社会一般的情形,只有忧心,因为他们得罪神,必遭受公义的神施行审判。所以他没有欢乐。
这些宴乐的人可能是假先知,他们传好消息粉饰太平,说动听的话取悦别人,受人欢迎,可以享受宴乐,将耶利米所传的信息当作笑谈(二十7)。这就引起耶利米满心愤恨。374
耶利米向耶和华自白:“我因的感动。”原意为“我因的手”。耶和华的手是指耶和华感动先知的灵。神曾感动以利亚(王上十八46)、以利沙(王下三15)、以赛亚(赛八11)。在以西结书至少有七次提及(西一3,三14、22,八1,卅三22,卅七1,四十1),使先知有特殊的感受。375
耶和华在感动耶利米的情形下,使他只有单独静坐,与一般人隔绝。在耶利米哀歌一章一节与三章廿八节,这是举哀的状况。在利未记十三章四十六节,译为“独居”,因为不洁净,只能与人隔绝,独居营外。耶利米在别人看来,也好像痲疯病人一般。他遭人弃绝,但他实在是为神。神使他愤恨,传出公义的信息。“愤恨”一词,原意为“烈怒”(参诗六十九24)。此处先知的信息为表露耶和华的烈怒。
第十五章十八节 “我的痛苦为何长久不止呢,我的伤痕为何无法医治、不能痊愈呢?难道待我有诡诈,像流干的河道么?”
先知的自由:我的痛苦我的伤痕,实际是指百姓的损伤与疾病(六7,八21、22,二12、15)。以疾病指灾难也可见于四章十九节及八章廿一节。
痛苦长久不止,重复三章五节的经义。伤痕无法医治,在弥迦书一章九节。“为何?为何?”是哀叹的语气,可参考十二章一节与二十章十八节。
“难道……”可说是十分大胆的问语,耶和华曾发问:“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呢!”(二31)神当然不是旷野无水之地,祂是活水的泉源,有丰富的供应(二13)。但是先知现在怀疑起来,耶和华在欺骗他吗?怎么会像流干的河道呢?这河道应该有水,但在夏天的干旱中,河道的水都已干涸,使旅行的人在干渴中十分失望。这在巴勒斯坦原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约伯记曾有两次提及,也是同样的隐喻来描述友情与恶人,没有像耶利米那样以此来喻神,使人惊讶。在耶利米书二十章十一节,将耶和华喻为可怕的勇士,也是过分夸张,有失敬虔的态度。
第十五章十九节“耶和华如此说,你若归回,我就将你再带来,使你站在我面前。你若将宝贵的和下贱的分别出来,你就可以当作我的口。他们必归向你,你却不可归向他们。”
这是耶和华的答语,其中包括责备与鼓励,“你若归回,”重复四章一节的话,是耶和华对以色列所说的话:“你若回来归向我。”主要的涵义是悔改。悔改是离开恶道,离开偶像,转向神。此处神要将先知带来归祂。归回是悔改,也是复兴。人转向神,神也必转向他。其实神不转向,因为祂没有转动的影儿。这正如太阳是恒星,并不转动。转动是地球,转离太阳就黑暗,转向太阳必有光明。此处的涵义也是一样。神要先知转向祂,才蒙光照,他才知道怎样劝导以色列人归向神。先知若悔改,不再怀疑与困惑,神就使他站在神的面前。
站在神面前,就是面向祂,是一个仆人的姿态,谦恭的等候主的命令与吩咐。十五章一节站在神面前,向神为百姓代求,这是祭司的职事。在神面前事奉与服事。在廿三章廿二节,站在耶和华的会中,会明白神的旨意,好教训百姓听从。假先知没有真正等候神,所以他们擅自说话。真先知如耶利米,却不是这样,而是真正秉承耶和华的命令。
“你若将宝贵的和下贱的分别出来。”宝贵的是指神命令先知所传的,神的信息与神的话语是宝贵的,有价值的。下贱的是没有价值的,不是出于神的,是人的思想与论理,甚至引起人怀疑与困惑而发怨言的。先知应有属灵的辨别力,知道有适当的取舍。这样他就可以当作神的口,是先知的职事,因为先知是神的发言人。
“他们”或指以色列百姓,或指假先知那些宴乐人。他们应该听先知的话,他们必归向耶利米,而耶利米不会归向他们,也不可随从他们。属灵的人决不随波逐流,而应成为中流砥柱。
第十五章二十至廿一节“我必使你向这百姓成为坚固的铜墙,他们必攻击你,却不能胜你,因我与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这是耶和华说的。我必搭救你脱离恶人的手,救赎你脱离强暴人的手。”
耶和华的答语中,是要耶利米有顺服的心,他蒙神眷佑与使用是有条件的。但是此处似乎是没有条件的。这里是一章十八、十九节的话。“这百姓”是一种失望的口气,也含有憎恨的语调。
提到恶人,可比较六章廿九节。神的搭救是祂的救赎。“救赎”一词,除此处外,本书中只在卅一章十一节出现过。“强暴人”是与恶人同义,指他们凶暴,在二十章十一节,先知提到神是可怕的勇士,“可怕”也是强暴,可见他在用语上过分,甚不恭敬。他实在需要悔改,有真正信靠与信服。
概括言之,十五章十至廿一节内容与十一章十八节至十二章六节相似。耶利米生活中确有不少痛苦(十五11、12),他不仅提出为何(18节,参阅十二1),甚至说神欺骗他(18节)。因此,耶和华要耶利米真心悔改(19节),这种与神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在新约的保罗书信中有最好的答案:“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
374 W.L.
375 W. Zimmerli, "The
Special Form and Tradition Historical Character of Ezekiel's Prophecy", Vetus
Testamentum 15 (1965), 516.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