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六章
i.圣城被围困(六1-8)
六章一节有一个新的开端,一至三节先知为耶和华发出警戒,六至八节也是耶和华的言词。其间四节上有仇敌的呼喊,四节下是百姓的哀叹。五节又是仇敌的喊声。看来圣城是在危险之中。呼叫圣城的声音在二节是锡安,在八节是耶路撒冷。
在文体的形式,审判的宣告与第四章十分相似。第一节吹角树旗,与四章五、六节相似。论外患(2、3节),与四章十六至十七节相像。在第四、五节战争的呐喊甚为生动,百姓痛楚的哀叹在四节下,令人心酸。六节是耶和华发命令从事战争,而攻击的对象竟是耶路撒冷。最后仍劝导耶路撒冷切实悔改(参四14)。
圣城被围困,陷落似是必有的事,人们的希望只是在于逃离这城。但是城门都已充满敌军,真是没有出路。先知似乎仍持有希望,希望因百姓的悔改,仍有获救的机会。看来这希望不甚可能达到,因为已经太晚了。
从敌人自北方来侵的事实看来,大概在主前605年,迦基米施的战争以后,尼布甲尼撒已经制服埃及,现在矛枪指向巴勒斯坦。当时约是在暑期盛夏,他情势突然加剧,先知的内心也焦急万分。
第六章一节 “便雅悯人哪,你们要逃出耶路撒冷,在提哥亚吹角,在伯哈基琳立号旗,因为有灾祸,与大毁灭,从北方张望。”
先知耶利米是便雅悯人(一1),他向自己的支派宣告灾难,必带十分沉重的心情。在四章五、六节,先知叫便雅悯人逃到耶路撒冷避难,而四章廿九节与此处,是要他们逃离耶路撒冷,但是那里真有安全呢?
便雅悯在耶京之北,提哥亚在城之南,在那里吹角是一种警告,为引起人们注意,叫他们急速起来准备,因为情势已经十分紧急,刻不容缓,应变在即,不容迟延。
伯哈基琳在此处并未说明地点与其重要性,可能在耶路撒冷与伯利恒之间,在廿二章十三至十七节述约雅敬在此建造行宫,但这只是臆测而已。144
本节下与四章六节下相似。灾祸与毁灭已经从北方张望。张望可译作“窥探”,在张望中已开始计划侵犯的事,即由北方南下,因此警戒的角声尚嫌不足,再应在伯哈基琳立号旗。不只有旗帜飘扬,可能是在该处发火,有烟上升,可在远处使人们看见,而立即戒备。这烟火的警报大概是在南边,使人们知道外患自北至南来侵,知道方向,就知道怎样逃脱。
第六章二、三节“那秀美娇嫩的锡安女子,我必剪除,牧人必引他们的羊到他那里,在他周围支搭帐棚,各在自己所占之地使羊吃草。”
锡安以女子来喻其秀丽,可参考四章卅一节。锡安在此处喻为牧草之地,牧草丰盛,如娇嫩的女子,引了牧人带羊来吃。
牧人是指亚述巴比伦的侵略者(参二8),他们带羊(或军队)来围攻耶路撒冷。他们占据这地,在所占之地使羊吃草。
锡安的秀丽也在于圣殿。圣城是美丽的,为众人向往居住之地,现在却成为侵略的目标。敌人进入这地境践踏宫殿,以色列人是否有能力来抵抗呢?(参弥五4、5)
牧羊原是一片和平安详的景象,但现在却成为侵略战争的表征。侵略者已经来到圣城的外围,周围支搭帐棚,军营林立,决心围攻,耶路撒冷人已经是无法逃脱的了。
牧人引羊“到他那里”,在语句的含意方面似指存心作贱锡安。同样的用字在撒母耳记下十六章廿一节,押沙龙污辱大的妃嫔。
第六章四、五节“你们要准备攻击他,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哀哉,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他的宫殿。”
四节上及五节上是敌军的呼声:两次“起来吧!”都是决意在攻击令下,奋力去侵犯。照古时战事的状态,攻击大都在早晨,不会等到午时。午时太热,人们需要休息,但也许乘防御松懈的时候攻击,更为有利。因此此处的午时,可说是指突击。所以人们在惊讶之中,以为这一天不致被攻击,谁知突击带来危险,灾难却不能免,即使在傍晚至晚上仍受威胁,自然有无限之惊惧。
“哀哉……”不一定指被攻击的圣城百姓,也可作敌人的叹息。“呀,不成了,白天攻击的机会渐渐减少,因为战争延至下午至傍晚,甚至延续到夜晚。但是仍要起来,夜间还得上去,再接再厉,夜间仍可毁坏他的宫殿保障”。145
看来圣城已经局部攻破,敌人可以从破口潜入,乘夜间幽暗之中,可以偷袭若干要塞,择若干据点攻击,以致防守失去中心,全城的安全无法确保,这里的宫殿与保障都在城内,可见战争已自外围发展至内城,圣城已经在半陷落的状态之下,怎能挽救呢?看第六节,耶和华非但没有给予保护,而且更鼓励侵略者来攻城。
第六章六节“因为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砍伐树木,筑垒攻打耶路撒冷。这就是那该罚的城,其中尽是欺压。”
有了传信者的形式以后,耶和华发布命令,攻击耶路撒冷。树木需要多年长成,所以围困仇敌的城邑,都禁砍树木,这是申命记二十章十九至二十节的话。但此处神竟允许敌人砍伐树木。虽然这里并未说明这些树木是否树,但这样作是毫不留情地作澈底的破坏,可以看出耶和华的忿怒与憎恨。
耶路撒冷成为那该罚的城,这是忿怒的话,也带有哀叹的口吻。在城内尽是欺压的事,可参考廿二章十七节耶利米指责约雅敬的恶行。欺压常指掠取财物。在阿摩司书三章九节有类似的话。146
“该罚的城”中“城”是阴性,而形容词却是阳性。可能为此,七十士译本有所改动,译为“虚妄的城”。其中尽是欺压,似乎每件事都与欺压不法的罪行有关。
这城是必然倾覆的,树木砍伐之后,无所隐藏,易于进攻。树木砍下,可能堆积起来,作燃料焚烧。这使城易于攻破,因为焚烧之后,防守的工事都焚毁了。可见这是十分澈底的破坏。耶路撒冷的陷落是必然的事,因为神的公义必使这城毁灭。
第六章七节 “井怎样涌出水来,这城也照样涌出恶来,在其间常听见有强暴毁灭的事,病患损伤也常在我面前。”
井水必清凉与新鲜。井水在围城的情况下是特别需要的(6节上)。这城的罪恶是否如井水一般涌出来,川流不息呢?但是罪恶确是这城所应丢弃的。参考四章十四节的话:“耶路撒冷阿,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们得救。”但是现在适得其反,城中保持罪恶,好似井水在井内一般。井水可以止渴,难道罪恶可使城市的人满足么?
强暴毁灭的事,常有所闻。强暴与毁灭是不同的用词,却指同一件事。二者甚难有所区别。强暴指对人的,而毁灭是对物。147强暴常指残忍的事、凶暴的言语及凶暴的行为、流人血的暴行等。毁灭指因抢劫与掠夺而引起破坏或毁坏。这二者是相连的,正如以赛亚书六十章十八节。照阿摩司书三章十节,强暴抢夺财物,积蓄在自己家中,不仅指赃物,也指罪行,即把罪行当宝物来收藏,可见他们罪恶的严重。
病患损伤是外在的毁坏,可以看得见的,也可以感受得到的。强暴与毁灭有时并未那么具体,但后果更加可虑,而且一旦暴露,更令人心惊。罪恶真是使城完全呈现病态的现象。
第六章八节 “耶路撒冷阿,你当受教,免得我心与你生疏,免得我使你荒凉,成为无人居住之地。”
耶路撒冷怎能受教呢?是透过病患损伤的事。这使居民受了警告:耶路撒冷的审判是无法避免了,他们应该觉醒。这些是管教,他们受了警戒,好像以法莲为自己悲叹,“责罚我,我便受责罚……”。
如果神的心与他们生疏,不再与他们同在,不再看顾他们,他们受灾难就成为确定的了。这是不可发生的事。当他们离弃神,背向神,神就远离他们(二27),他们的地就变为荒废之地,可参考十章廿二节。
本节对以色列仍抱有希望,神期待以色列受了管教之后完全醒悟,或者可避免灾祸。
正如四章五至八节、十三至十八节、廿九至卅一节,耶和华仍愿改变祂的心,但是当以色列人不肯离弃罪恶,耶和华的爱无法表达,祂公义的忿怒就会对他们太严厉了。圣约之民不守约,不愿回转,耶和华又怎能转向他们呢?审判与刑罚必然临到他们。
下一分段为九至十五节,可自成一个单元:耶和华的审判在这些腐化的百姓。祂的忿怒将降在每一个人,不分男女老幼,无人可以幸免。
144 Y. Aharoni, "Excavations at
Ramath Rahel, 1954, Preliminary Report",
145 J. Bright, Jeremiah,
43.
146 J.M. Berridge,
"Jeremia und die Prophetie des Amos",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35 (1979) 321-341.
147 H.W. Wolff, Job and
Amos, 1977, 194.
j.腐化者受罚(六9-15)
这里有耶和华的言词,之后有先知的求问与耶和华的答覆。先知的任务,是好像敌人掳尽以色列的剩下之民,摘取百姓如葡萄,放在神审判的手。先知受命传扬神的信息,但是百姓都无意来听取。神的忿怒就不再容忍,都倾倒在众人身上,他们既被罪腐化,必受刑罚。
耶和华的言词发表两次,第一次在第九节,中间有先知的怨言(10节),于是第十一至十五节是第二次的言词,也是神对先知的答覆。
以葡萄喻为以色列,正如五章十至十七节。以收获喻耶和华的审判:先有敌人的掳掠,好像收割葡萄一次,所剩下的再一次由先知来摘取。这是描述神的审判十分澈底,不再有余剩的,全部都毁灭了。
第六章九节 “万军之耶和华曾如此说,敌人必掳尽以色列剩下的民,如同摘净葡萄一样,你要像摘葡萄的人摘了又摘,回手放在筐子里。”
摘尽葡萄原为律法所禁止。利未记十九章十节与申命记廿四章廿一节都提到,葡萄不要摘尽,为留给穷人。这里以摘尽葡萄的表象来形容侵略者的残忍。他们手下绝不留情,非将以色列全部掳尽不可。但是神的刑罚更澈底,不容他们存留。
“你要摘了又摘”是命令词。将“摘”字重复说出,不仅表明重的语气,而且也表明要澈底地摘取,不必再留下什么。好像连余数都否认了。通常在审判之下,神必以恩慈的方法留有余民,使他们成为以色列民族复兴的核心。这里显然联想二章三节,因为在那里是指初熟的果子,而此处的余民却是最后余剩的果子。
这里神是叫先知摘取剩下的葡萄,将这些余民放在审判之下,还是将他们保留下来?看来前者的说法最可能,神要将所有的人都放在审判之下,正如以赛亚书十七章四至六节。第四节指以色列人受审判,好像收割一般(赛十七6)。摘取的过程是指余数,只代表少数的人。
摘下的葡萄放在筐子,筐子是放水的篮子。这是指耶和华的保护。也指他们在审判之下,无可逃避,因为他们都在筐子里面,服在耶和华的权能之下。
第六章十节“现在我可以向谁说话作见证,使他们听呢?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看哪,耶和华的话,他们以为羞辱,不以为喜悦。”
这是先知对神命令的反应,他必须发问,不明白神的旨意要他向谁说话作见证。在四章廿一节似是相同的问话。
他所说的话是责备与警告,恐怕不受欢迎,是不被接受的话。所以这里说出理由,指出为什么他们不能听,为什么他们不愿听。他对神说这话,因为神命令他摘取他们,好似摘葡萄一样。这是一种行动,但这行动真有果效吗?如果没有果效,又何必多此一举呢?所以先知的问话是属修辞性的,并非真要耶和华答覆。
他们不听,主要是因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四章四节说他们的心未受割礼。心是意志的所在,耳朵是顺服的表征。148割礼原是为进入圣约的团体,他们没有受割礼,表明他们没有真正与耶和华建立圣约的关系。这也是五章廿一节的话:他们有耳不听。
耶和华的话,他们以为羞辱。这也是二十章八节的话,是先知耶利米的感受,“耶和华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讥刺”。他是说为传耶和华的话而受凌辱,因为人们厌弃神。他们不以为喜悦,因为他们所要的,只是表面的逸乐。但是耶利米的感受不同:“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十五16)这里所提的喜悦,是婚姻的快乐,可见是关系方面的。以色列人不再尊敬耶和华,与神的关系并不好,以致觉得神毫无吸引,不再仰慕神。他们的失败就是在这种信心低落的冷淡状况之中。
第六章十一节 “因此,我被耶和华的忿怒充满,难以含忍,我要倾在街中的孩童和聚会的少年人身上,连夫带妻,并年老的与日子满足的,都必被擒拿。”
耶和华的忿怒,在四章四节已经提说,在祂的话已经表达出来。这种忿怒充满先知的心,正如十五章十七节所说的“满心愤恨”。由于百姓充耳不闻,这种愤恨的情怀更无法表达。如果二十章八节可解释六章十节,那么二十章九节应解释本节。
在九章四节,人们不想悔改,十五章六节,耶和华不想改变祂的心意。“含忍”正如二章十三节“存水”的“存”相似,字根相同。这是表明存不住,必须表露的忿怒。先知不能再保持缄默,必须倾出来,好似存水的池子已经破漏了,水就倾流出来。先知必须说话(参弥三8)。
神的忿怒在每一个人,包括在街中玩耍的孩童、在成长的过程中的少年人、夫妇、城市的长老与年迈的人。这是不限年龄、性别,而是包括每一个人,也不分他们罪恶的多少(参五4-5),因为刑罚是普遍的。
神的忿怒倾倒出来,正如何西阿书五章十节:“我必将忿怒倒在他们身上,如水一般。”这里提到孩童少年,与九章二十节相似。少年也可作壮士或军人。149
年老的与日子满足的相同,有的将“年老的”译作“长老”,是有社会贤达身分的人,而那“日子满足的”是指年龄老迈的人。150但真正的用意在于每个人,无论老少,都在刑罚之下。可参阅以赛亚书(二13-16,三2-3、24,十9,十一6-7、14-15)。
第六章十二节 “他们的房屋、田地和妻子,都必转归别人,我要伸手攻击这地的居民,这是耶和华说的。”
十二至十五节与八章十至十二节相似。这几节在第八章的,并未在七十士译本,所以为经文评鉴家所注意。151本节上与八章十节几乎相同:“我必将他们的妻子给别人,将他们的田地给别人为业。”在此处为“房屋、田地和妻子”,而八章十节上为“妻子、田地”。通常将房屋田地与葡萄园放在一起,“妻子”是不包括在内的。但在立约的咒诅中,如申命记廿八章三十节,确将“妻子”也相连的:“你聘定了妻,别人必与她同房,你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内,你栽种葡萄园,也不得用其中的果子。”152主耶稣也曾将房屋、家人与田地连在一起(可十29-30)。
转归别人,可能是指被人抢夺而导致的,是在被动或被胁迫的情况之下的。何况耶和华要伸手攻击。这样的灾祸是神的刑罚,无法逃脱。
第六章十三节“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的贪婪,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
从最小的到至大的,是指全体,在社会中从下至上都包括在内,无论老少。在本书中其他经文也提及,如十六章六节与卅一章卅四节,以及四十二章一、八节,四十四章十二节。153他们一味的贪婪,重点不是在贪不义之财,而其原意为取巧的行为,是一种贪恋财利的心,是利欲熏心(参箴一19,十五27)。
从先知到祭司,是指宗教界领袖。他们受社会一般唯利是图的心态影响,行事虚谎、不诚实,行为多有诡诈,也许与十五节“行可憎的事”有关。可憎的事是虚假的宗教,敬拜偶像,奉巴力的名谬讲。何西阿书四章四至五节论祭司与先知必在日间与夜间跌倒,因为他们干犯了神的命令。
行事虚谎,主要在于他们说假预言,完全是谎言:“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
第六章十四节“他们轻轻忽忽的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
这与四章十节相同,是假先知欺哄的话,“说你们必得平安,其实刀剑害及性命了。”他们轻轻忽忽医治,轻忽是表明不重视百性的损伤,他们既不认真,也不关切,只作表面功夫,非常肤浅。
“损伤”原意为折骨,好似房屋的顶上栋梁都断了,堕落下来,打破装物的瓦缸。可见都是极大的破坏与损害。事实上以色列社会的结构已经解体,可说是病入膏肓,挽救已经困难,再不慎重处理,必更加陷在无望之中。
第六章十五节 “他们行可憎的事,知道惭愧么?不然,他们毫不惭愧,也不知羞耻,因此他们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们讨罪的时候,他们必致跌倒,这是耶和华说的。”
可憎的事,在利未记十八章廿七节及二十章十三节指淫乱的事。在本书与以赛亚书(五十七7-8)指献孩童为火祭及拜偶像的事。
然而他们毫不脸红,不会感到难堪或羞耻。仆倒与跌倒是一回事(参赛卅一3),这是指战争中被杀的(如书八25;士八10,二十46及结卅二22、24)。
从最小的到至大的(13节),其中也必包括至大的如祭司与先知这些领袖,他们完全失败了。耶和华的忿怒都在他们身上。但是卅一章卅四节,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耶和华,因为神的恩典必再听到他们。这是黑暗中的亮光。
148 W. Rudolph, Jeremia, 1968, 45.
149 Z. Weisman, "The
Nature and Background of bah]
150 J. MacDonald, "The
Status and Role of the Na'ar in Israelite Society",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85 (1976) 168.
151 J.G. Janzen, Studies in
the Text of Jeremiah, 1973, 95-96.
152 D.R. Hillers, Treaty-Curses
and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ts, 1964, 29,63.
153 W.L.
k.安息的善道(六16-21)
六章十六至廿六节可成一个段落,但如果在这分段中再分为两小段,十六至廿一节专论听命胜于献祭,然后从廿二至廿六节再重述北方的威胁。这样的分法更为细腻。154
十六、
十八、
从内容来看,那该是王将书卷丢入火中焚烧之后,即在主前601年之冬。守望者已被拒绝(17节)。此处守望者似专指先知。百姓拒绝先知,是受指责的原因,如果参阅七章廿五节,也有相似之处。日期有人以为在622年后。155
体裁方面这段经文是诗还是散文,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全是诗。156有人以为除廿一节以外,都是散文。157
第六章十六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站在路上察看,访问古道,那是善道,便行在其间。这样你们心里必得安息,他们却说,我们不行在其间。”
站在路上察看,这是军事的命令。但在此处,察看的是古道。这是起先有的道。158访问古道,是以一种求问的方式,寻求那条路可以通往良善与佳美之处,那善道是在那里呢?善道原意为通往良善的道。159
古道是指摩西的道,就是从申命记的律法中明白神的心意。160这是圣约的律法,能确保圣约社会的安全。如果能够切实遵行,必有安全。安息是指平安与安全,心里有安息,因为外面有平安。国家不受外患威胁而有安全,正如以赛亚书廿八章十二节所说的安息。
可惜以色列人不听劝,不接受这样的忠告,不愿遵守耶和华的命令。
第六章十七节 “我设立守望的人照管你们说,要听角声。他们却说,我们不听。”
神不愿意祂的子民灭亡,所以为他们设立先知,作为守望者,警戒他们有危险来到,不可忽略。他们听见角声就应负责(参结三16-21)。吹角是吹羊角,为发出战争的警报。现在的警戒,是劝导人们不可破坏神的圣约。何西阿(九8)、以西结(卅三1-7)与耶利米等众先知,都受命为守望者,向百姓发出警戒,可惜人们不肯听,不愿注意。所以他们的罪必无法逃避。
第六章十八节 “列国阿,因此你们当听,会众阿,要知道他们必遭遇的事。”
以天地为见证,是在下节。此处是要列国来作证。神要让全世界的人来听祂的宣判。会众是听众,在此处稍为牵强,因此有人将此字('-d-h)改为另一字,与“知道”有关(d-'-h)。这样,在文法上用两个相同的字,是为加强语气,可译为“你们要切实知道……”。161弥迦书一章二节与此处相似,证人与此处会众相似('-d)。
他们所遭遇的事,就是神的审判。神不仅宣判,也切实执行,他们就不能逃罪。
第六章十九节“地阿,当听。我必使灾祸临到这百姓,就是他们意念所结的果子,因为他们不听从我的言语。至于我的训诲,他们也厌弃了。”
现在是在呼喊地作见证人。地也应听耶和华的宣判,因为神必使灾祸临到这百姓,在二章三节,四章六节及五章十二、十五节都已提及。“这百姓”多少表露了神对选民的失望与生气不满。
他们意念所结的果子,正如十七章十节“作事的结果”,以赛亚书三章十节“行为所结的果子”。关于意念,可参阅四章十四节,是指心中的恶念。
他们不听从耶和华的言语,又厌弃祂的训诲,“不听”是在十七节已经提说了。
第六章二十节“从示巴出的乳香,从远方出的菖蒲,奉来给我有何益呢?你们的燔祭不蒙悦纳,你们的平安祭我也不喜悦。”
示巴在阿拉伯的西南,以香料与燃香驰名(结廿七22)。此处的乳香是某种树的汁浆制成(Boawellia),可作献祭之用(出三十34-38)。据说在阿拉伯边缘的对面,非洲大陆有一处(Somaliland)更有乳香林,162由海路或陆路运送,所以非常昂贵。
远方出的菖蒲可作抹膏(出三十23)。远方可能指印度,可参阅五章十五节,耶和华以远方的强国来攻击以色列,以色列却用远方的货财来作献祭。虽然如此,却不能消除耶和华的忿怒。
“远方”可与古道的“古”对比。远方与古老,空间与时间的对比。“菖蒲”原为“甜竹”,甜与善道的善对比,可见此处与十六节有互相比拟的用意。
香料十分昂贵,奉献些许,已所费甚多。献祭更是每日的,并且必须以燔祭为主。燔祭与平安祭都是动物祭,乃是最首要的(参何六6及诗五十8)。燔祭是将祭物全部奉上,平安祭献上祭物的部分,其余大家一同分享。可是他们所献的,却不蒙悦纳,神不喜悦,表明神不接受,要不然就是祭品有瑕疵、不完整,也可能是因为献祭者没有诚意。礼仪的宗教类型曾被先知所拒绝,在阿摩司书(五21-24)、何西阿书(六6,八13,九4)、以赛亚书(一10-17)及弥迦书(六6-8)都提及。在撒上十五22-23以及诗四十6,五十8-15,五十一16、17;箴十五8,廿一3及廿一27可能也有这涵义。礼仪究竟只是外表的、形式的,唯有内心的顺服与遵守神旨的行为,才是真正信心与忠心的表现。
第六章廿一节 “所以耶和华如此说,我要将绊脚石放在这百姓前面,父亲和儿子要一同跌在其上,邻舍与朋友也都灭亡。”
现在有耶和华宣判的话,绊脚石放在这百姓前面。律法原禁止绊脚石或任何障碍物放在瞎子前面(利十九14)。在耶利米书五章廿一节论这百姓与盲目者无异,必绊跌仆倒,神无意除去困难与障碍。家人如父子会跌倒,邻居亲友也都会灭亡。此处跌倒与灭亡二者是同义的。这里没有说明绊脚石是指什么,但都足以使这百姓遭受灾害。
154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259-265. Rudolph & Bright也是作这样的分法,参阅W.L. Holladay, Jeremiah, 1, 219。
155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260.
156 E.W. Nicholson, Jeremiah 1-25,
1973, 70ff. John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50,以及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157 New English Bible and Good
News Bible.
159 W.L.
160 J.P. Hyatt, "Introduction and
Exegesis, Jeremiah", Interpreter's Bible, 5, 775-1142. J.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50.
161 W.L. Holladay, Jeremiah 1, 222引用Giesebrecht,
Rudolph.
l.北来的灾祸(六22-26)
再论北来的灾祸。廿二至廿三节与五十章四十二节相同。这里几节经文也与四章廿九至卅一节相似。北方是指遥远的地方,此处可能是指巴比伦。
第六章廿二节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而来,并有一大国被激动,从地极来到。”
看哪!这是四章十三节的描述。二十节曾述乳香来自示巴,示巴是在远方的南边。现在仇敌是来自远方的北边。南北对照,可能有讽刺的语气。有一种民,有一大国都是指同一种仇敌,“民”是指外邦,在本书也有十七次之多。在以色列人的观念中,只有以色列人才是“民”,外邦人是不得算为民的,但现在神称外邦人为民,因为万国万民都在耶和华的管理之下。
这里民已被兴起,好似在睡梦中惊醒一般。他们要成为神审判的工具,来管教以色列人,使神的选民受惩治,显明神公义的作为。
第六章廿三节“他们拿弓和枪,性情残忍,不施怜悯。他们的声音像海浪匉訇。锡安城阿,他们骑马,都摆队伍,如上战场的人要攻击你。”
这些仇敌是全副武装的,因为拿弓和枪。枪曾在旧约中出现九次:书八18(两次),八26;撒上十七6、45;耶六23,五十42;伯卅九23,四十一21。以上除约伯记只有诗意的描写外,其他都是论述实际的武器。在死海古卷中(War Scroll of Qumran, 1QM v.7, 11, 12, 14, vi)提及短枪有一肘半长,即
仇敌骑马而来,而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大多是步兵,所以外敌的马兵对他们是威胁。马兵在作战时必更凶猛,必更可怕。
“上战场的人”中“人”字(~|^sh)在七十士译本改为“火”(~esh)“如战火”似有更生动的描绘。战争的厮杀声如海浪,马兵成来侵,如一片火光,可见这是多么激烈的战斗,使人惊惧万分。
第六章廿四节“我们听见他们的风声,手就发,痛苦将我们抓住,疼痛仿佛产难的妇人。”
风声是有关战事的谣传,在各处发放散布,使人大有谈虎色变的惊恐。手发,表现全身衰弱无力。“抓住”在廿三节是拿武器,在此处他们被抓住,是一种病痛的无奈。这痛苦实际是指妇人生产的疼痛(四31及四十九24)。
由惧怕而产生的痛苦,是身体与心灵的,以妇人生产的疼痛来描写,可能是双关的。一方面指大家在痛苦中完全无助,另一方面孕妇在战事中更有极大的惊慌,逃难奔走无力,受敌人的兵士污辱尤其痛苦,或在紧急生产时又在完全可怜的状况之中。
第六章廿五节 “你们不要往田野去,也不要行在路上,因四围有仇敌的刀剑和惊吓。”
不要往田野去,因为那里没有农事,已成为战场,农作物已被蹂躏而破坏了。四章五节说逃到坚固城去?但是五章十七节说仇敌必用刀毁坏你所倚靠的坚固城。他们必须逃出耶路撒冷,因为城内太危险了。但是又不可行在路上,因为四围有仇敌,他们好像从密林中上来的狮子(四7)。
“仇敌”一词在本书首次出现,通常只说是“一国的民”或“灾祸”从北方来(四6及五15),但此处直截了当提说仇敌。他们是来攻击的,所以有刀剑的威胁,这就成为一种惊吓,正如二十章一至六节的话。由于耶利米预言惊吓的事,就是有关巴比伦侵略的事,就遭祭司巴施户珥的击打。耶利米称他为玛歌珥米撒毕,意思是四面惊吓,神使他自觉惊吓。
第六章廿六节“我民哪,应当腰束麻布,辊在灰中。你要悲伤,如丧独生子痛痛哭号,因为灭命的要忽然临到我们。”
这是先知的哀歌,正如四章八节,要百姓腰束麻布,有举哀的动作。他们也辊在灰中,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作“将灰洒在头上”,亚兰文译本作“蒙起头来”。“辊在灰中”,也在利亚译本。灰或作祭牲烧尽的灰(民十九9、10),或指地上的灰土(利十四41、42)。
如丧独生子,是阿摩司书八章十节的话,这不仅为丧子而哀痛,也因绝了后代而哀痛。痛痛哭号,如耶利米书卅一章十五节说:号啕痛哭,是拉结哭她儿女,因为他们都不在了。
归纳起来,此段经文甚像四章十三节及二十节。哀歌的形式也似四章八节起的经文。
在本段描述北方来的仇敌,是在上文反对礼仪的宗教形态之后,耶利米在圣殿讲道,时在主前609年,记载在廿六章一、二节,而讲章记在七章一至十二节。他讲道之后即受逼迫,几乎丧命(廿六7-24)。在605年,他被限制不得进圣殿(卅六5)。耶路撒冷的祭司看他为不受欢迎的人。在601年冬,祭司巴施户珥将耶利米枷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二十1-3)。这些都是在约西亚王逝世之后。宗教改革可说是完全失败了。当耶利米说献祭的事无效的话,必带给人们无限的失望。如果献祭的事是没有效用的,为什么在摩西律法中列出呢?那么耶和华究竟是怎么一位神呢?
但是耶利米与众先知以及智慧者,都教导人不可只注重宗教的外表形式,真正的信心表现在圣洁的行为上。于是这不仅是先知面对的困难,也是耶稣在世时给予的警告(可十一15-18),且日后有希伯来书作者加以解释(九11-十18)。
自廿七至三十节,可能是以后的附记,有一番对话,是耶和华与耶利米之间的。耶利米成为耶和华民中的高台,为保障。百姓成为钢铁,似乎没有感应,神一再炼他们,仍只成为渣滓,神只好弃掉他们。
163 W. Baumgortner et. al. Hebra/isches und arama/isches Lexikon Zum Alten Testament,
m.炼银者叹息(六27-30)
本段的结构甚为简单,廿七节是耶和华对耶利米说的,其余都为耶利米的话,廿七节是先知蒙神选召的印证,与一章五节甚为相似。这是先知的功能,他成为一个保障。在耶利米的答语中,他以使者的身分说明神交托他的使命,作为报告,好似窥探圣地者的报告(民十三27-29)。耶和华是宇宙法庭中的审判官,或像一位教师(四22),听取报告。但耶利米自身也在审判的过程中,可参阅五章十四节及六章十一节。犹大人民好似在渣滓之中,耶利米在寻找,还有没有贵重的金属。日期大概在主前609年之后。
第六章廿七节 “我使你在我民中为高台,为保障,使你知道试验他们的行动。”
耶和华使耶利米成为高台,高台或作试验人的,在本书中,尤其在先知自白的语句中,曾出现四次,在十一20,十二3,十七10,二十12。九章七节也用一次,是熬炼的动作,涵义也相同,试验或察看,尤其是指试验金属,本书是专指试验人心。关于熬炼金属,在撒迦利亚书十三章九节及约伯记廿三章十节都提及。在以赛亚书一章廿五节也提起炼银的事。
熬炼之后,才可看出他们还有什么好的成分值得保留,还是只有渣滓,已经没有留存的价值。“行动”原意为道路,就是指他们所行的道,在行为上表现出来,参阅二章卅三节。
第六章廿八节“他们都是极悖逆的,往来谗谤人。他们是铜是铁,都行坏事。”
“他们”当指犹大的众百姓,在第八世纪的先知们,只说官长悖逆(赛一23;何九15)。但是现在所有的百姓都极悖逆,罪恶更加普遍,不只是少数的人。他们都是悖逆的人,在本书五章廿三节,用词是背叛忤逆的心,叛我而去,涵义都相同。
他们往来谗谤人,正如利未记十九章十六节:往来搬弄是非。也是箴言十一章十三节及二十章十九节所说的,往来传舌。
他们是铜是铁,专指顽固不化,极其顽梗。申命记廿八章廿三节天变铜、地变铁,指天地都成灾祸。但是除去铜与铁,不知还可炼出什么较好的品质呢?
都行坏事,指他们的行为只有破坏性,对人有害,是敌对的行为,如五章廿六节指为富不仁,加害于穷人,竟成为敌人的毁坏。以赛亚书一章四节:败坏的儿女。
第六章廿九节 “风箱吹火,铅被烧毁,他们炼而又炼,终是徒然,因为恶劣的还未除掉。”
这里是炼银的过程,是从铅矿中提炼出来。其实铅矿中含有银的成分不多,而中东盛产铅,所以炼银极为普遍。164炼银有两个阶段,第一步将矿物溶解,再一步将银的成分从铅中提出来。所以发了火,用风箱吹火,铅被烧毁,可说是第一阶段。铅质普通的成分(galena, lead sulfide, phs)含银的成分只有百分之一或百分之○点五。
熔解铅,必须有摄氏九百至一千度的热,可见热度的高,火力之大,使溶液完全分解,才可将渣滓分开。以此炼银的过程来比喻人们信心熬炼的情况。耶和华希冀祂的子民有银的成分,信守圣约,但是他们大多只是铜铁而已,真正银的成分少之又少,不禁令耶和华十分失望。这种失望的情怀也是先知所体会的。
这炼银的工作落在耶利米身上,他屡试不已,结果恶劣的杂质无法除掉,好的成分又提不出来。在整个过程中,只能说是完全失败,徒劳无功。
在本书另一段经文,是描述匠制作陶器,造坏了再造,说明神不肯放弃,一直等到造成为止(十八1-12)。那段经文带有希望,说明救恩的原委。但此处只有失望,带出审判的信息。
第六章三十节“人必称他们为被弃的银渣,因为耶和华已经弃掉他们。”
最后这些渣滓只有丢弃,毫无价值,也无用处,弃之不必可惜。耶和华也这样对待在犹大的以色列人。
在六章十九节,他们厌弃训诲、律法,现在耶和华厌恶他们,弃绝他们。
在耶利米的内心中,似乎一直在问,以色列人是否还有得救的希望?至少是良善的呢?在五章一节,问语中的涵义似乎是否定的,因为连一个义人都找不到。在七章廿九节,耶和华也已将他们完全丢掉了。这也是何西阿书九章十七节的话。
但是本书十八章四节,似乎说明神还不放弃他们。以赛亚书四十一章九节更重神拣选的恩典:“你是我的仆人,我拣选你,并不弃绝你。”“你”是指以色列众人,至少指审判后的余民,他们没有被灭绝,却蒙保守。因为神使他们留存,成为日后以色列民族复兴的核心。
综观耶利米书一至六章,日期前后可能有二、三十年(自627年至609年)。但是信息的内容却极为连贯,好似一首交响乐,主题都在第一章,而主题在二至六章反覆不已,都是屡述神的审判无可逃避,不能掩饰。
在第一章,耶和华呼召耶利米作列国的先知,在列邦列国之中,为要施行:
拔出,拆毁;-----
毁坏,倾覆;-----耶利米的信息是审判与复兴。
建立,栽植。-----
耶和华留意保守祂的话,使得成就。审判是从北方来的灾祸。神审判的理由,是犹大的罪恶,他们离弃神,向别神奉献与跪拜。审判的对象是君王、官长、祭司与全地的百姓。
这些主题都在二至六章反覆突出,编织成一幅整个的画面。
“列国”曾提出十三次,他们是从北方来的仇敌(三17,四7,五15,六22)。
犹大的罪恶也是他们的灾祸(同一用词),包括他们的恶行、淫乱。“背逆离弃”曾多次提及(一16,二13、17、19,五6)。他们不归向神,却转向别神(三6、8、11、12、14、22及五6)。他们的悖逆在二章八节,三章十三节及五章六节提说。
二章八至廿五节几乎是中心要义。首领、祭司与先知行为不当(二8),神不得不以法律的程序处理(二9)。犹大背逆神,较之列国的背逆,有过之无不及(二10-13)。这就引起外患的侵略,有亚述与埃及(二14-17)。以色列人竟然投靠他们而离弃耶和华(二18-25)。
接又一段要义的经文,在二章廿六至卅七节。再从那些领导人物开始:君王、官长、祭司与先知(二26-28),又提法律的程序(二29),犹大的叛逆与耶和华的审判(二30-32)。恶行与审判(二35-37)是历史的因果。
三章一节至四章四节成为一个明显的单元,总意是劝导人们悔改,都用“转”字作主题,转离神是背道的行为,转向神是悔改的决志。耶和华保护祂的恩慈与赦免。
四章五节至六章三十节,再集中在北方来的灾祸,耶和华的审判是北方的仇敌来侵,在四章五至十八节,六章一至八节、廿二至廿六节。其中有耶利米的哀叹(四19-22),他再度呼吁(六16-21),最后他无望地宣布耶和华的审判,因为以色列人已经破坏神的圣约,灾害的审判必无法避免!
164 J. Percy, The Metallurgy of Lead,
Including Desilverization and Cupellation, 1870, 95-97: Metallurgy: The
Art of Extracting Metals from Their Ores, Silver and Gold, Part I, 1880.
R.J. Forbes, Metallurgy in Antiquity, 1950, 173, 179-180, Studies in
Ancient Technology VIII, 1964, 197-198, 203-204.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