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二章
二1~13. 提醒以色列回忆当初对神的爱
这一章强有力的信息,乃是针对以色列的背道有感而发。从其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活力可以显见,作者是以布道家的热切来传讲。虽然无法得知这篇讲辞的确切年代,但它很可能发表于耶利米事奉的早期(参二16、18、36提到埃及之处)。作者所使用的比喻与何西阿十分近似;而要国人悔改的呼求,则完全根据西乃之约的背景及义务。这篇讲辞是清楚的例证,让我们明白神如何藉先知对古时的以色列说话。神并未高高在上,像学者或文献管理员般,有条不紊地陈述历史事实。相反地,神以热切内敛的诉求,呼吁这国家弃绝偶像,顺服她先祖的神。本章用字遣辞的特性大概可由韵律的变化(二4~13)和说话的人称看出来(参二2、3、14~19,四13,尤其是马索拉经文)。本章无疑被收录在巴录最初编纂的书卷中(参三十六32),目的在于显示,即使在约西亚改革后较为太平的日子,耶利米亦早已预告耶路撒冷的毁灭。
1. 耶利米并未交代神的话如何临到他,但他却让我们明白,先知的信息来自他和神亲密的属灵交通。神的话语因此成为先知的神谕,而先知的个性亦未使这出于神的信息稍有所减。神救赎计划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藉人传递祂的信息,不论是透过道成肉身的基督(约一14),或是藉着宣扬真理的信徒。
2. 相对于目前的背道而行,以色列过去作神的新妇时(译注:和合本此处作“婚姻的爱情”,故无“新妇”一词),曾对祂深信不疑。此比喻和何西阿所用的雷同,且包括了别具特色的字 h]esed[。此字很难以单单一个字词表达出来(参 AV、RV:爱情;RSV:恩爱;NEB:不灭的爱)。此字通常形容神对人的恩惠与慈爱,或是人与人在社会中类似的行为。在此以婚姻描述西乃之约的关系,新妇因为信任丈夫而跟随他到异地(参:何二2~20)。
3. 古时初熟之果的律法规定(参:利二十三10、17;申二十六1~11),将最先熟的收成献给神。这感谢的奉献乃在承认地的出产均由神而来,也象征全面收成时的丰盛。在万邦中,以色列是神初熟的果子,但她却不履行与神所立的约,以致未能在当代社会见证神,使神不能享受更全面的收成。由于以色列是蒙神拣选的民族,就像初熟的果子一样(出二十三19;民十八12、13,等等),故而受到神的保守,任何伤害她的均会遭到惩处。“初熟的果子”一词在雅各书一18用以指教会。教会是神的新以色列(腓三3),承继了原先给予旧以色列的尊荣。
4~5. 以色列举国的不知感恩和愚昧,在此显而易见。虽然以色列因身为神的新妇而变得尊贵,但她却随即忘却她的初恋情人(参二32,三21)。耶和华的问题“你们的列祖见我有什么不义”(RSV),其实在强调否定的答案。随从虚无的神(RSV)一词中的名词 haheb[el 和其相关的动词,可能是针对迦南主要的偶像“巴力”的文字游戏。在申命记和近东一般的国际条约中,“随从”一词意指“成为属国”。
6. 神在此要求以色列说出自旷野时期开始,祂到底如何违背承诺。神不仅从未不信守自己的话语,祂还引导以色列人平安经过旷野无人居住之境,保守带领他们到应许之地。耶利米因此强调神的应许是可靠、恒久不变的(参:林后一20),且暗指以色列全国之所以不知感恩,全因他们过于健忘。
7. 巴勒斯坦的天然美景,旋即被以色列人耽溺于异教崇拜而玷污。肥美之地(RSV)直译就是“迦密之地”,提醒聆听信息者该地区的繁荣富庶(参:摩一2,九3;弥七14;鸿一4)。
8. 耶利米指出,国中拜偶像和背弃神的歪风,应归咎于四类领袖。如果祭司没有怠忽职守,国家便不会面临眼前的属灵危机。祭司的职责是要藉着献祭的仪式,使人与神和好。然而由于迦南异教对希伯来人先祖一贯传下来的信仰,产生败坏的影响,祭司们因此松懈散漫、冷淡、不负责任。传讲律法的其实就是祭司和利未人,他们应当将神的审判教导众人,但在此却因对神没有直接的认识而遭斥责。耶利米于三十一34应许,在新约之下,人对神的认识将来自亲身经历。这种对拯救、保守我们的神的清楚认识,正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参:提后一12;弗三19,等等)。当时的官长(马索拉:牧人)与祭司一样悖逆和亵渎神,他们无疑是看到祭司的行径便起而效尤。至于那时的先知们,则藉着巴力而非藉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预言。虽然间中曾推动宗教革新,但全国的敬拜已深受迦南邪恶的仪节所影响。40 耶利米终其一生事奉,都在与这些假先知正面交锋。假先知与偶像挂钩的结局是无利可图,因为事实证明他们的预言和神的旨意根本背道而驰。马索拉经文中的lo^~
yo^`ilu^(无益的东西),可能是讥讽巴力名字的文字游戏。
9. 这种令人不悦的情形,促使神对祂的子民提出正式的控诉。此处的法律用语 ryb[(RSV 作争辩)意指原告在法庭提出案子(参:伯三十三13)。判决无疑将对以色列不利,因为她一再违约。古时近东属国条约若有这种情况,违约者将受严厉惩处,故而犹大百姓对眼前情势的意义,必然心知肚明。耶利米之后的以色列子孙当明白,未来的情形如何乃取决于现在。所以,如果他们坚持行走先祖离弃神之路,他们亦必受惩罚。
10~11. 耶利米要众人记得,过去没有任何国家换了先祖的神祇,更遑论代之以较无用的敬拜对象。无论西方或东方,都未曾有这样的事。西方海岛的名字基提(AV:Chittim),从腓尼基在塞普路斯的殖民地基提安(Kition)而来。而东方民族在此则以基达为代表,基达是居住在巴勒斯坦东面沙漠的阿拉伯部落(参四十九28、29)。异教信徒无论在任何情形之下,尚且忠于他们国家的神祇,但以色列却不然。以色列弃绝了永活的真神和原属于她的荣耀,宁取百无一用的崇拜对象。B#lo^~
yo^`i^l(RSV:换了那无益的)是另一个对巴力之名的文字游戏。
12~13. 以色列竟然有如此亵渎神的行径,连被召唤作为证人的“诸天”,都因此而惊吓恐慌,因为诸天绝对遵从造物主的律法。有关召唤诸天作神的证人,参申命记三十二1和以赛亚书一2。异教徒只因拜偶像而有罪,但与神立约的以色列却有两大罪状──离弃永活的真神以及选择事奉偶像。此处将神描述为活水的泉源,就是可以流入贮水池的水泉或小河。基督将这同样的“活水”赐给所有愿接受的人,这水要在其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参:约四10~14;启二十一6)。然而,以色列人却不愿接受神白白的救恩,宁可藉人的努力而得到拯救。他们于是为自己造了无益的偶像(参一16),但这些偶像终究无法满足他们心灵深处的需要,正如破裂的池子只能让水渗漏出去,却不能维持生命。
40 有关巴力崇拜见 W. 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pp. 76ff.;
idem, From the Stone Age to Christianity (1957), pp. 231ff.; HIOT,
pp. 363ff., et al.
二14~30. 以色列的不忠
14. 眼看着北国突然面临的下场,耶利米指出生而自由的以色列人快要变为奴仆。他感到不解,如果以色列真的属神,为何任亚述这只贪婪的狮子摆布如此之久?家中生的奴仆,意指在主人家中诞生的仆人,是主人自己的产业,因此有别于购买而得的仆人。41
15~16. 耶利米想到亚述带给国家安全的威胁(参:赛五29)。此威胁终于导致北国在公元前七二二年灭亡。北国的地荒凉此一事实,便足以警告背道的南国犹大将有何下场。巧合的是,撒玛利亚陷落后,当地的狮子数目大幅增加,以致对生命构成危险(王下十七25)。耶利米在此双重的引喻中显示,神同样可以藉其他国家或大自然,来惩罚悖逆顽梗的民族。犹大亦不能奢望从埃及得到稳定的帮助,因为一旦危机发生,心怀二志的埃及必然不会为犹大效力,反而会下手掠夺犹大而不以为耻(参王下二十三35)。挪弗(AV)在 RSV 译作孟斐斯(Memphis)。该城与开罗极为接近,是古时下埃及的首都。答比匿(AV:答哈比匿,Tahapanes)是位于埃及东北方的希腊属地达夫尼(Daphne,即德夫内山丘,Tell
Defneh)(参四十三7,四十四1,四十六14)。根据马索拉经文,埃及人会在犹大人身上“放牧”或“吃草”(yir`u^k)。同一字不同的重音则可读成 y#ro{`u^k(他们打破),意指头盖骨;或可念作
y#`a{ru^k(他们暴露),即指因刮掉头发而露出头顶。第一和第三种解释含有因秃头而羞耻(王下二23;耶四十八45)或哀悼(赛十五2,二十二12)的意思。无论和埃及联盟的前景有多么吸引人,犹大若卷入其中必受害无穷。
17. 这节经文直率地指出一切灾难的原因。犹大的遭祸不能怪神,因为灾祸乃由其存心悖逆所致。他们虽有永活的神引导行走人生之路,却宁可离弃神而寻求无益的偶像。耶利米在此给我们上了宝贵的属灵功课──我们在生命中所受的大多数苦楚,肇因是无知、愚昧,或两者兼有。新约也同样强调这点,勉励信徒要追求公义(提前六11;提后二22)。
18. 耶利米重申以赛亚的主题(赛三十15),指出犹大若仰赖埃及的援助,将会徒劳无功。犹大必须完全倚靠神,但先知很清楚当时举国上下都对这种劝告不屑一顾。神曾经引领祂的子民离开埃及,若要重返该地,无论如何都是一步错棋。离弃真道是耶利米书一再重复的主题(参二19,三6~8、11、12、14~22,五6,三十一22,等等),何西阿书亦然(何四16,十一7,十四4)。基督徒被劝勉灵命要长大成熟(太五48;林后十三9;弗四13;来六1,等等)、要除去往昔罪行,因此背道对他们是一大危险(参:来六4~6)。西曷(AV)意即“黑”,是在讽刺尼罗河,亦即埃及众神中最受尊崇者之一。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在此分别代表埃及和亚述帝国,“喝它们的水”乃在暗喻犹大人宁可屈从异教的行径(参:赛八6、7)。在此提及亚述为强国,说明了此预言的年代早于公元前六一二年。耶利米显然心里想到记载在列王纪下十五19,十六7,十七3等的事件,以及何西阿的谴责(何五13,七11,八9,等等)。耶利米引述前人话语之次数,超过其他所有的先知。
19. 无论埃及或亚述对即将来临的灾祸,都不具真正的决定权。虽然他们在许多方面是神使用的媒介,但灾祸乃来自于神,为要惩罚犹大的罪孽。先知在此表明,属灵的态度导致某些必然的结果,而后来发生的事件亦证实这点(参何八7)。犹大表现在“与外国结盟”的恶,不但无法带来预期的长治久安,反而等于是引狼入室,因为埃及和亚述两者一贯的行径便是蹂躏他国的人民。耶利米指出,背道无可避免地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而之后发生的事亦再次强调此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九10),但犹大在很久以前便已弃绝了这拯救的恩典。犹大宁可倚赖诡诈的人,而不愿信靠永不改变的神,实在是愚昧之至。
20. 作者在此毫不容情地清楚陈述犹大的傲慢及顽梗。古时该国便离弃了西乃之约所设的道德与属灵标准,反而耽溺于在各地邱坛进行的淫乱交合仪式,这些邱坛均位于高冈上,以更接近宇宙的神祇巴力及天上众神。犹大人为迦南宗教所诱,拒绝履行西乃之约的义务,宁可顺从肉体而不顾属灵的生命。人最终必须在这两者间择一而取,而耶利米在此和新约一样,将两个相反的选择说得十分明白(参:太七14;雅四4,等等)。
21. 神所拣选的优秀民族竟堕落至此!和以赛亚书五1~7一样,耶利米在此表明,这蒙神应许的国家虽经多方遏止,却已严重败坏。上等的葡萄树已变为外邦的野葡萄树,因此天上的农夫除了将其连根拔起之外,别无选择。所谓高尚的(AV)或上等的(RSV)葡萄树,其实就是指“梭烈葡萄”,是一种种植于沙拉河(Wadi al-Sarar)边的高级红葡萄,该河位于耶路撒冷和地中海之间。
22. 行为会在人的身上留下痕迹,这是无法在一夕之间清除的。犹大的罪行已至根深蒂固、无法自拔的地步,用再多的清洁剂洗濯也不能去除。基督在各各他所成就的事,最宝贵之处在于它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23~25. 犹大百姓可能为了替自己申辩,曾指着所罗门时所建的雄伟圣殿和于其中进行的仪节,来证明他们的敬虔。然而,他们却小心地避而不提自己在欣嫩子谷耽溺于巴力或摩洛崇拜的男女苟合(见七32)。耶利米藉雌骆驼(此字只有在此是这个意思,AV:快行的独峰驼)起性,在旷野里狂奔乱走,追寻雄性以求满足的类比,来说明犹大男女在异教邱坛的淫乱行为。神的选民不应像牲畜一样埋首于肉体的欲望,而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参:罗一24~26)。野驴的意象代表未驯服的本性(参:创十六12;伯十一12)。野驴吸风的目的则在于探测雄性的气味。42 同样地,犹大亦主动寻找拜偶像和淫乱的理由,并非只是被动地等待。但是,百姓被郑重警告不要追随假神以致到脚上无鞋的地步,因为这种拜偶像的行径最终的惩处是无鞋、干渴的被掳之旅。虽然耶利米对国人谆谆告诫,但他十分明白犹大全国对迦南异教崇拜的热中,已如火如荼、无可救药。
26~27. 前面被指控应为犹大的属灵危机负责的四种领袖,在此处再次受责。贼行窃被捉拿时怎样的羞愧,以色列人大祸临头时将了解到:他们信靠木头和石头是多么枉然!届时他们也会照样感到羞愧。耶利米无法理解选民怎能如此无愧地拜偶像,于是他以“羞愧”一词来形容他对巴力敬拜的看法(参:耶三24;何九10,等等)。犹大当时的处境显示她亟需真正的信仰改变的经历。耶利米反映出许多世代的共同情况,即背道者在灾祸临头时,便要求神施予立即、有效的帮助。于是,他们便在不经意间见证神的存在和祂帮助的大能,虽然他们根本不配得到帮助。但即便如此,慈爱的神仍然供应这种人的需要(参:路六35)。
28~29. 先知在此时刻语带讽刺。他说:“你为自己所作的神,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当然可以叫他们救你这敬拜者脱离困境。”耶利米在此明白指出,当时犹太社会中有许多的神和许多的主(参:林前八5)。虽然百姓抱怨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但他们其实是罪有应得,因为他们对神的悖逆便是罪的本质。犹大既已被判决与以色列同罪,那么她亦必须分担以色列所受的处罚。神对西乃之约的忠实和永不改变,在耶利米书中不断与选民背信、顽梗的行径相互对比。
30. 天父曾管教这些祂所爱的孩子(参:来十二6),但并未奏效。神的见证人被残忍地杀害,很可能是指玛拿西时发生的事(王下二十一16;参:尼九26)。基督后来亦将耶路撒冷视为人抗拒神真道的代表(参:太二十三37;路十三34;徒七52),而祂自己也遭遇到与其他先知同样的命运,不同之处乃在经历的方式有别而已。
41 关于奴隶制度,见 NBD, pp. 1195ff,中译《圣经新辞典》(下),610页以下。
42 有关骆驼发情时的行为表现,见 K. E. Bailey and W. T. Holladay, Vetus
Testamentum, XVIII, 1968, pp. 256~260.
二31~37. 指出犹大将受惩罚
31. 先知呼吁国人趁还来得及时,听从神的警告。这里的劝诫与施洗约翰(太三7;路三7)和耶稣(太十二34,二十三33)所用的形容“毒蛇的种类”如出一辙。神曾带领祂的子民经过旷野,显示祂并不像大漠一般荒凉不可亲近,却是以色列胜利、希望和信心的泉源。以色列人因悖逆神和背道而行,将丰富的应许变成了完全的悲惨不幸。他们冀望免除西乃之约所赋予他们的责任,结果却为恣意追求偶像所奴役,他们尚未学到的功课是,只有在神里面才能得到真自由(参:罗八2;加五1,等等)。
32. 不可能的事已经发生。耶利米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新妇\cs8竟然会忘记她的美衣。但神的新妇,也就是藉西乃之约而在世界上拥有独特地位的以色列,正是这样已忘却神许久。新妇的美衣是指一种腰部的饰带或束腰,用以宣告她已婚的身分(参:赛三20)。新约亦提及新以色列──亦即教会──是基督的新妇(参:林后十一2;弗五25~27、31~32;启十九7)。在此耶稣是新郎,祂以赎罪的爱来寻找祂的新妇,并且和她进入约的关系。
33~34. 巴力敬拜的荒淫行径,足以诱惑人们更加恣意妄为。他们小心翼翼地筹画,以求能更有效达到邪恶的目标,结果他们对不法之事甚为精通熟练。他们深谙此道,甚至还可以教导经验老到的职业妓女那邪恶行业的技巧。正如基督承担了人类的罪一样,邪恶的行为或多或少总会牵扯到无辜者(参:彼前二20~24)。圣经的七十士译本和古叙利亚文译本,在34节都作“你的手掌上”,亦即手。马索拉经文则将子音略为变化,成了“你的裙子上”。虽然如此,“弄脏了的裙子”的意思,却和前一节经文的含义相互吻合。他们藉不法的途径流人的血,因为受害者并非在挖窟窿时被逮个正着,否则,杀人者便不算有罪(参:出二十二2~3)。因此以色列人根本毫无藉口,而神的怒气也是理所当然的。
35. 犹大人自认无辜而抗辩,可见他们无视于和玛拿西时代同样的恶行。约西亚的宗教改革如昙花一现般短暂,而犹大人其实心里还是拜偶像。这节经文的谴责正反映出这些犹大人的执拗顽梗和任性胡为。他们因此受审问,并非因为只在表面上遵行宗教改革而被审。所以,基督徒必须谨记我们的神是怎样的神,时时注意自己的心思意念(参:诗九十四11;林前三20;来四12~13,等等)。
36~37. 神的子民十分反覆无常,他们违背了跟神所立的盟约,还错以为可以随己意更换道路而完全无罪。他们在向外邦献媚时,并不了解只有永活的真神才是永远不变的;相反地,像亚述和埃及这些国家则充满诡诈,不能加以信赖。只要犹大人有些许记忆,就当知道这两个外邦带给他们的只有羞辱和失望,从未是繁华和祝福。因此,耶利米在此放胆直言,犹大若寻求埃及的协助,必两手抱头从埃及出来。两手抱头的原因是要照顾自己的伤处并遮掩羞愧。这一切均将发生,因为神依自己的心意扭转世界大事,为要惩罚祂悖逆的子民。──《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