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廿二篇
诗篇第廿二篇
大卫的诗,交与伶长,调用朝鹿。
1.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为什么远离不救我,不听我唉哼的言语。
2.我的神阿,我白日呼求,你不应允,夜间呼求,并不住声。
3.但你是圣洁的,是用以色列的赞美为宝座的。
4.我们的祖宗倚靠你,他们倚靠你,你便解救他们。
5.他们哀求你,便蒙解救,他们倚靠你,就不羞愧。
6.但我是虫,不是人,被众人羞辱,被百姓藐视。
7.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他们很嘴摇头说:
8.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那和华可以救他罢,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罢。
9.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怀里,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
10.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
11.求你不要远离我,因为急难临近了,没有人帮助我。
12.有许多公牛围绕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
13.他们向我张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
14.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腊熔化。
15.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头贴在我牙床上,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
16.犬类园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
17.我的骨头,我都能数过,他们瞪着眼看我。
18.他们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
19.耶和华阿,求你不要远离我,我的救主阿,求你快来说明我。
20.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刀剑,救我的生命脱离犬类。
21.救我脱离狮子的口,你已经应允我,使我脱离野牛的角。
22.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赞美你。
23.你们敬畏耶和华的人,要赞美他,雅各的后裔,都要荣耀他,以色列的后裔都要惧怕他。
24.因为他没有藐视憎恶受苦的人,也没有向他掩面,那受苦之人呼吁的时候,他就垂听。
25.我在大会中赞美你的话,是从你而来的,我要在敬畏耶和华的人面前还我的愿。
26.谦卑的人必吃得饱足,寻求耶和华的人必赞美他。愿你们的心永远活着。
27.地的四极,都要想念耶和华,并且归顺他,列国的万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
28.因为国权是耶和华的,他是管理为国的。
29.地上一切丰肥的人,必吃喝而敬拜,凡下到尘土中不能存活自己性命的人,都要在他面前下拜。
30.一他必有后裔事奉他,主所行的事,必传与后代。
31.他们必来把他的公义传给将要生的民,言明这事是他所行的。
诗篇第廿二篇:十字架的诗篇
诗篇里有四篇论及基督的死,而每篇都从不同的观点加以论述。
第四十篇是燔祭——神的旨意。
第廿二篇是赎罪祭——基督的感受。
第六十九篇是赎愆祭——基督受的刑罚。
第一百一十八篇是平安祭——先知的预言。
就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受死的描写来说,诗篇第廿二篇尤见重要。诗里描述基督受死,并其对普世的影响,较其他诗篇的阐述更为深广、详尽。
本诗是大卫在西元前一零五零年写成的,他从三十三方面描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当我们想到罗马军人果然在数百年后发明了这种既残酷又痛苦的刑具,这岂不活活 的证明圣经是神的灵所默示的么?
本诗共分两部分,分水岭在第廿一节,受苦的救主在那里呼喊:“你已经应允我。”此节的前部分全是描述基督的受苦,后部分却是一首完整的诗歌。每部分共分三段:
(1)三方面的受苦——
从神而来——神圣的(1—6节上)——神的圣洁。
从人而来——肉身的(6下——18节)——人的憎恨。
从撒但而来——鬼魔的(19一刀节上)——撒但的敌对。
以第二部分显示复活带来三方面的福气(21下—31节)——
我的弟兄(22节)。
雅各的后裔,以色列的后裔(23节)。
地的四极(27节)。
两个筵席的摆设:谦卑的人必吃得饱足(26节);地上一切丰肥的人,必吃喝而敬拜(29节)。
题目——大卫的诗,交与冷长,调用朝鹿。
希伯来文意指:“黎明的母鹿”。昔日的会堂把这题目当作神的名字,象征黎明的救赎,喻指早晨的献祭。德里慈(Delitzsch)说:“按照传统的定义,晨光披露之时,第一线曙光犹如母鹿的角。”但因为诗篇常提及牡鹿和母鹿,用以象征我们的主。第廿二篇岂不也是一样吗?(参看歌二:17;八:14)诗篇第廿二篇提到一些动物,它们都是“朝鹿”的仇敌,为要把它们置诸死地。既是如此,开启本诗的钥匙正挂在门前。
诗篇第廿二篇四方面的引用——
(l)象征方面:朝鹿和它的敌人。
(2)弥赛亚方面:四个名字——虫、我的独一者、赞美者的领袖、列国的统治者。
(3)历史方面:弥赛亚的降生、受死、复活及高升。
(4)预言方面:三类的福气,结局是国度。
(1)象征方面:朝鹿和它的敌人
在摩西律法时代,公牛、山羊、小羊羔、小山羊和雏鸽都预表我们的主无罪的牺牲,它们都被宰杀,献在祭坛上。但在诗篇里,主犹如黎明的母鹿,常于晨更出现,在森林的树荫下奔走,舌舐甘露,嘴吃肥厚的叶子。它是神所造其中一种美物,但它是最不懂自卫的,唯一生存的本能是敏锐的嗅觉和矫健的身手。大自然中“齿红爪红”的动物都是它的仇敌。这是诗篇第廿二篇论到我们的主时所用美丽的比喻。朝鹿的四个仇敌记录如下:
巴珊的公牛(12节)——先知阿摩司把以色列国的领袖比作巴珊的母牛(四:1),严惩他们欺负贫寒的、压迫穷乏的人。他们相当于祭司长和文土、并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他们把基督捉拿,无理的审问他,更把他交给彼拉多并罗马政府处决。他们呼喊:“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这咒语延至今日,若要除去,只等将来救主显现时,他们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真心侮改、认罪,那日必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和污秽(亚十二:10一十三:1)。
独角兽或作野牛(希伯来文reem)——肯尼·艾朗赛( H.A.lronside)曾说:“独角兽是虚构的动物,有些译者因为不明白原意,使用了这词,但现今希伯来文的学者都知道,它是一种野牛,头生大角,末端如针般锋利。有些执法者把可怜死囚的脚和肩膊捆绑在这些利角上,然后把野牛放到沙漠去乱跑,直至那人命毙为止。钉十字架就如把人缚在野牛的角上。”
野牛也可作野水牛,在非洲森林里,是最大力、最凶狠和最恶毒的野兽,尤其当它被惹动或受伤的时候,会用它的头和角把受害者虐待至死。这就像彼拉多庭外的群众一样,他们齐声吼叫:“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我们不要这人作我们的王。”相信没有什么比这失去理智的群众更可怕更邪恶了。
犬类——这诗两次提到犬类。第一次是众数(16节):“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这是指那些执行刑法的罗马兵丁。跟着是第二十节:“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刀剑,救我的生命脱离犬类。”这里指彼拉多。他虽然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但他仍使他死在十字架上。他是罗马势力和权柄的代表。圣经以狗(流浪的狗)代表外邦人。“在十字架前,人的本相原形毕露!他们都是冷漠、无耻、污秽、吃杂、猎食的犬类,无恶不作的群党。”( F. W.Grant)
狮子——撒但被称为爪撕吼叫的狮子(彼前五:8)。在那黑暗时辰,神离弃他的爱子,天使也不前来帮助,只有撒但和他的党羽在那里。经过旷野的试探,撒但暂时离开主,但后来他再度进击,亲自进入犹大心里行他不法的事(约十三:27),但十字架是他最后的攻势。
请参看歌罗西书第二章十四至十五节。除了撒但之外,还有地狱的众军一同攻击十字架上的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野牛的角、犬类的爪和狮子的口都是危险的武器,然而没有一样能把朝鹿置诸死地。他是超乎他们之上的。
刀剑(2O节)——神圣公义的力插入好牧人的心怀。“万军之耶和华说:刀剑哪,应当兴起,攻击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击打牧人,羊就分散,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的身上。”(亚十三:7)
耶和华使刀剑兴起,
刺在基督身上,
锋刀使他流出宝血,
把你的心刺透,
全然为我,成就和平,
为我刀剑平息!
希伯来文尘土一词(15节)值得我们注意:“你将我安置在死地的尘土中。”(aphar)常译作“尘土”但民数记第十九章十七节,译作“灰”。这是烧红母牛的灰,为洁净罪用的。
(2)弥赛亚的四个名字
我是虫(6节——希伯来文,tolaath)——这字在旧约圣经出现三十一次,常译作“朱红色”或“深红色”。“把这种虫压死后,制成会幕用的朱红色染料。但在以赛亚书第一章十八节,这词喻罪恶的颜色,指充满凶暴。”(F.W.Grant)
“东方的tola是一种小虫,犹如在墨西哥专吃仙人掌的胭脂虫,人们敲打植物,直至虫跌落盆子里,然后将小虫压死,血红的染料便制成墨西哥人穿的鲜红衣服。在巴勒斯坦、叙利亚地,人们都用这种虫制成具东方色彩的朱红色衣料,十分贵重,只有财主和贵族才能穿着。圣经也屡次提到这种衣料。所罗门使以色列的婢女身穿朱红色袍子,伯沙撤曾给但以理身穿紫炮。“朱红”的原意是“虫的光彩”。现在主耶稣基督说:“我是虫(tola)。”他要被压而死,好叫你、我能身披荣耀。因着主的受苦受死,我们能穿上救恩荣耀的衣裳。”(肯尼·艾朗赛H.A. Ironside)
“虫”使我们想起他在人手中谦卑受苦。他还说:“不是人(loish)。”“不是人”喻无有、微不足道的人。有一位著名的传道人选了一首诗歌:“他那神圣的头为着我这虫而舍。”领诗的人立刻反对说:“我不喜欢把自己当作虫。”传道人回答道:“亲爱的弟兄,有一位比
你我更大的曾自称是虫呢。”
我的独一者(22节)——七十士译本把这词译作monogenes(独生子),使徒约翰曾五次选用这词。创世记第廿二章二节,以撒被称为独生爱子,主耶稣是神独生的爱子,也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倘若“虫”说到他的谦卑和人性,“我的独一者”则强调他的尊贵和神性。
赞美者的领袖(22节)——“我要将你的名传与我的弟兄,在会中我要赞美你。”这明显是主复活后说的话。在复活那天,他向抹大拉的马利亚说:“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诉他们说,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他传扬父的名后,“在会中我要赞美你。”希伯来书引用这经文,“会中”是指“教会中”。他今日不只是他百姓的领袖,也是属他的人赞美的物件。但将来有一日,当羔羊在宝座上,如启示录第五章所载,要接受极大的赞美和敬拜。
列国的统治者(28节)——本篇的末段描述千禧年的光景。那时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要作王,从这海到那海,从这河到地极。只有在那时候,公义作王治理全地,叹息的世界才首次体验一个完美的政府,没有败坏,没有压逼。
(3)历史方面的解说
希伯来基督徒兼解经家Max Isaac Reich曾指出,本篇共有三十三个预言,全都在十字架上得到应验。可怜的是,以色列人还对此信息瞎眼硬心。在会堂里,每逢安息日读经时,他们都不读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也避开诵读本篇。 Claude Montefiore教授之诗篇注释,也只讲论诗篇第廿一和廿三篇,第廿二篇却避而不谈。这诗对不信的犹太人来说,是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
本篇开始和完结,记载基督在十字架上两次的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这事是他所行的(成了)。”(31节)
第九及十节显示他的降生:“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怀里,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里,从我母亲生我,你就是我的神。”
第六至八节显示他被以色列拒绝,他“被众人羞辱,破百姓藐视。凡看见我的都嗤笑我,他们撒嘴摇头说,他把自己交托耶和华,耶和华可以救他罢,耶和华既喜悦他,可以搭救他罢。”
第一节“以马内利孤单的呼喊”和第卅一节“他得胜的呼喊”之间,有五件说出各各地羞辱的事。
昼夜更迭(2节;太廿七:45—46)
嘲笑(8节),太廿七:43也记载了类似的字句。
钉十架前分他的外衣(18节),甚至为他的里衣拈阐约十九:24),这都逐字应验出来。
手和脚被扎穿(16节)。NEB译本误译为:“他们砍了我的手、我的脚。”这明显违反弥赛亚诗篇的解说。诗篇作者大卫和历史上任何人都未曾有此经历。但我们可称颂之主的手的脚,并他的肋旁都被扎穿(约十九:31)。
他渴了(14,15节)也载在诗篇第六十九篇廿一节,并应验在约翰福音第十九章廿八至卅节。
第廿一节下显示他的复活,他得胜的呼喊:“你已经应允我。”看希伯来书第五章七节。神不是救他免于死亡,乃是叫他得胜死亡。
(4)预言方面的引用
由第廿二节至末尾,范围广泛,地极的人都想念、归顺主(27节)。首先希伯来书第二章十二节引述第廿二节,提到今日世代的信徒——“教会”。我们是他的弟兄,分享他藉十架牺牲的死所带来的喜乐和福气。
其次是雅各并以色列的后裔(23节)。今日的犹太人活在不信、罗阿米(非我民的意思)中,但有一日他们必会复兴,重申与耶和华所立的约。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再次加橄榄树,为神结果子。
最后,“地的四极都要想念耶和华,并且归顺地。” 27节)“因为国权是耶和华的。”(28节)
各各他的福气不只临到教会或犹太人,其渗透的能力必伸展,使国度坚立。在各各他被拒的人子将要成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
在那日,宇宙充满赞美和敬拜,全地都丰硕盈满。“地上一切丰肥的人,必吃喝而散拜。”(29节)十字架是物质福气的来源,也是属灵需要的供应。
本篇完结时提及属灵的后裔,每一个世代都要听见十字架荣耀的信息。“这事是他所行的”即是“成了”。
── 卫恩礼《弥赛亚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