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五十一篇
我有罪了(五十一1)
在这篇惊人的诗中,差不多每一个字都会使我们留心。它所说的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是普世性的;它是一首体的诗歌,然而是由一个人所写成的。诗的标题提供我们明白它的必要钥匙。
靠旧约时期献祭制度的帮助,除了两项罪外,所有罪都可以补赎。这两项罪是:(一)谋杀,和(二)强奸和乱伦。此两项罪的凶残性是同等的,谋杀引至身体的死亡,强奸引至灵魂的死亡。有这样的估计,现今我们大部分的青年吸毒者在他们孩童时曾受过性袭击,这心理失常的现象,可能来自母亲与儿子,父亲与儿子,虽然如一位专家所宣称,父亲与女儿性的暴行可能性最大。在摩西律法中,乱伦也可以包括姊妹间、兄弟间、兄妹间,和人兽间的性关系。我们刚引述过的专家补充说:‘乱伦撕掉了一个青年人自我尊严的素质。’正如强暴引至谋杀,犯罪者在青年时也常常只是被喝醉或性发狂的父母所侵犯。
现在,拿单用小羊羔的比喻来引发大良心发现的就是这两项罪(参撒下十一2-十二15)。这位伟大但又邪恶的人,这位上帝的‘儿子’,‘以色列中的好歌手’,将自己放在上帝曾选择赐予赦免和更新的范围以外。当我们明白伟大的先知,如何将上帝与祂子民以色列的特别关系,描述为立约的婚姻时,我们便明白上帝行动的意思。上帝是神圣的丈夫,以色列只是属人类的新娘。但是假若新娘实在‘与其他的神灵(或丈夫)行淫’,正如她常常作的一样,以至造成她与她可爱的丈夫离婚,这样很简单,上帝便不能作什么使她回转。因为她已破坏了与祂所有的关系,再没有任何接触点可以留下了。
大已使自己与上帝‘离婚’,拒绝接受上帝立约的爱,他相信能比上帝更佳的管理自己的生命。但是现在拿单的比喻使他重新发现自己,他看见没有什么是自己能作的,只有将自己投进上帝的慈爱里。这首感人的诗告诉我们,当大如此行时,他的心情是怎样的。这是可等宝贵的事,他的忏悔后来成为以色列祷告文的一部分,也成为今日宣讲福音的一部分,就是上帝伟大的爱的好信息。
诗人开始时,与今日的心理治疗员或社会工作者,何等的不同。他们通常从我们内心经历作开始,引导我们尝试面对我们的道德问题,承认我们错误的行为事实上会影响社会,使它变坏,我们甚至会触犯社会的法律。但是诗人超越所有这些人类和道德的考虑,他使我们的心思直接转向上帝。有一些地区的权威禁止他们的社会工作者,在危急情况下给人指导时,介绍‘上帝’这名词。但是拿单没有这样保留。他帮助大直接向上帝申诉,他破坏了祂的约。因此大将自己投进上帝的慈爱里。祂在律法中没有制定规项,处理那些摩西的律法称为‘用高压手段的罪行’。那是一幅引人注目的图画,这些字给予一种意图刻意的去陷害他人!
因此,大(甲)向上帝的hesed申诉,祂那不动摇立约的爱,申诉基于人虽然破坏了立约的一方,上帝永不会破坏祂的一方这事实上。(注意希伯来文‘过犯’的意思是破坏立约的关系。)然后,(乙)他向上帝的‘母爱’申诉──因为一位真正的母亲永不会失却她对孩子的爱,那孩子曾是她身体的一部分?慈爱一词是来自‘胎’这个字。因这缘故,我们用这方法来翻译它。(看绪论中讨论hesed和母爱这些字──立约的上帝)
洗净我(五十一2-5)
虽然他知道他是有罪,虽然他因自己的思想吃惊,他将自己置于界限之外,在上帝的约之外,然而大仍记得上帝,或者,最低限度,他宫廷的牧者拿单提醒他有关上帝的事。这是教会的使命与社会工作者的不同之处。我们注意到大所用的言语,是人在界限之外时普世的经验。他感到污秽,道德上而言是痳疯人。看来利未记描述所有皮肤病的洁净方法只是为他而设的(利十三章;耶二22)。伟大的布道家葛培理告诉我们,他相信他那超过百分之九十的悔改者,他们在青年时已接受过洗礼。这即是说,他们已开始他们的生命,享受在约中所有的好处。因此,当他们‘在界限之外’,在失丧之时,一位‘拿单’跟他们谈话,他们基本上知道现在应向那方转回。
当大如此呼喊时,上帝突然变得对他非常真实。现在他面对上帝和他的罪,他的痳疯感觉,因而他感到能告诉上帝关于这一切事。他承认(甲)实在破坏了约──噢,多么可怕!因为(乙)他迷糊的留意到他曾失去与上帝真实的相交(正如第三节名词的意思)。因此,他认识到,(丙)因为他现在是在立约的界限以外,他基本的罪是轻蔑上帝的慈爱,和简单的说,转背不顺从上帝给他生命引导。
我们注意到,大毋须承认他侵犯邻舍的罪,他曾侵犯乌利亚这位诚实的军人,一位从异教悔改,敬拜慈爱的上帝的人,而大并没有向他表示这爱。他也毋须承认侵犯拔示巴的罪,她是上帝子民中一位无助的妇女。他只是侵犯了上帝,因为上帝曾计划给这两人丰盛的生命,事实上,上帝在创世以前已如此为他们计划。这是第四节的意思。
只有上帝知道罪恶直正的邪恶特性,也知道罪恶的行动所带来的后果。一个人因一时忿怒杀了另一个人,他没有想到他行动的后果,影响日后那寡妇的心理和她孩子不平衡的情绪。或者,醉酒的父亲,他‘使他幼小的女儿露体’(如利十八章所写的),事实上他要负起下一代以后儿女的玷污的责任,甚至祸及‘第三及第四代’,正如第二诫所宣告的;按照历史的事实,像我们在撒母耳记下读到的,大感染了他所有儿女,使他们染有暴力和贪欲的罪。但是,在这篇诗中,他学习到两件事;(甲)上帝在祂无限的慈爱里,能够并且会赦免那些甚至会使罪人脱离与祂团契和毁坏他人生命的罪恶;然而,(乙)那些罪恶的影响力仍会在以后的世代中感觉得到。这是罪的可怕,但在祂的智慧中,上帝预定祂的约,不单包括我们,也包括我们的儿女。
在第四节,大承认他曾破坏了上帝的约,这约意指包括他的儿子,他也宣告上帝的审判是清正的。跟,他认识到原罪的真实性。性行动并不是罪恶,绝不是。性是上帝的好意。因为藉此,并且上帝参与在其中,男人与女人在一起,能够作上帝所作的事,就是创造(参看创四1)。现在,在第一节描述上帝的慈爱的字,是由‘母胎’这名词而来,因此,在生产孩子时,夏娃能经历我们所声称的‘母爱’。这是一种特别的爱,只有女人才能知道,并向她体内的孩子显示出来。夏娃,一个女性,她知道母爱,上帝也知道母爱。所以性和人类的出生,怎么能认为是罪恶呢?反之,大所说的是,他是从有罪恶的父亲和母亲而生,他们也是从罪恶的父母而生。因为所有的男和女都是罪人。因此,上帝在大和他父母身上的审判是完全公义和清正的。
洁净我(五十一6-12)
事实上,上帝喜爱内里‘诚实’,即是说,真实和完全。大知道以前那种童真的个人化的认罪是表面的。他继续说,因此你在我隐密处,必使我得智慧。换句话说,他实在如此求:‘给予我一个新的人格,一个能醒觉在立约中我与你和他人关系的人格。’
在自我厌恶中,他再一次用律法的言语,请看利未记十四章,有关清洁皮肤病的规矩;出埃及记十二章廿二节,在逾越节作为保护用的洒与血;和以赛亚书一章十六节,另一种需要清洁的道德意义。他在说:‘我感觉污秽,求你洁净我,因为我不能为自己如此作。求你使我再次得听百姓的敬拜欢喜快乐的声音’。即是说:‘再次带我回到被救赎立约的百姓的团契中,让我肉体得以更新’(并不单是‘灵魂’)‘涂抹我一切的罪孽’(或者,更清楚的,我的叛逆)。
因此他在祷告祈求三件事情。(甲)他祈求,为我造一个新的人格。他敢如此求,因为上帝常使万物更新。动词‘造’只用在上帝身上,永远不会用在人的工作上;这是我们在创世记一章一节所找到的动词。神迹就是这样:赦免事实上是再创造!(乙)他继续说,使我里面重新有坚定的灵(第10节,标准修订本的注脚)。即是说,他祈求上帝给回他曾经拥有过,但是后来摒弃了的灵,这灵是他在接受割礼,成为上帝新娘的身体一个肢体时,从上帝所得到的。
在这里,灵这个字出现了三次。(甲)我们在第十节找到,那里用作与‘人格’同义。(乙)在第十一节,我们读到这句子:‘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一位如大般愿意悔改的罪人,他十分清楚知道他的上帝,且醒觉到上帝不会真正的离开他,虽然毫无怀疑他曾离开了上帝。所以他仍然可以有权,像所有以色列民所拥有的。他宣告:‘主的灵在我身上……。’(赛六十一1)大得到上帝恩典的经验,与今日一些人距离何等远,他们认为人必须重新接受洗礼,才能接受圣灵,但是大知道hesed是什么意思。所以他能宣告:‘不要从我拿去你给我的礼物,就是你的圣灵。’(丙)这样,让我的灵可自由的回应你恩典的带领。
一位被赦免的罪人不敢倚仗他的荣誉,他必须让自己成为上帝的仆人,服侍世人。基于此,(丁)大祈求上帝给他一个灵,因而可以像上帝的灵一样,能给他力量、能力,去过一种爱和服侍的生活,虽然他没有忘记见证上帝曾为他所作的,赦免他和更新他的生命。这篇诗,本身是上帝的话,帮助我们明白另一个非常重要有关圣灵降临的事件,就是我们在使徒行传二章一至卅六节所遇到的。我们必须常常查询参考旧约,帮助我们解释新约。
让我表达我的感谢(五十一13-19)
这就是大如此宣告的原因:‘我会将带领人归回的道(新英文圣经)指教那些像我一样破坏了立约的人,因此罪人必归顺你。’悔改的行动有两个步骤:(甲)第一步是懊悔,悔改和接受饶恕。(乙)第二步是向人表达爱,顺服上帝,并且带领他们归回。
在第十四节有三个词,我们不应略过,以为已知道它们的意思。
(一)第一个是流人血的罪。虽然它可以指谋杀,如大所作的,但是它不单只作这样的解释。第十四节的注脚(死亡)表示有更多的意思,好像以赛亚书一章十五节一样,那里指我们的社会良心的死亡。流人血的罪是那些我们理应感受到的罪疚感,即如当我们正在吃一顿丰富的晚餐,但是我们知道所处身的社会,它容让数以百万计面对饥荒而死亡的儿童的悲哀继续存在,而我们没有想及他们时;或者更接近的意思,是当幼小的儿童被醉酒的父亲虐待时,视若无睹。
(二)第二个词是在你是拯救我的上帝一句中。它是我们以前曾遇过的一个阴性名词(看绪论──立约的上帝)。所以它的意思是‘上帝给我力量去为饥饿的众和那些受虐待的婴儿作些事情’。它不是指我个人的救恩。
(三)第三个词是公义,它的意思是,我的舌头会高唱现在所拥有的能力,现在我已从服侍自我中被拯救出来,去爱和服侍上帝的孤儿和在各处祂贫穷的百姓(赛一17)。
很有可能,我们现已到达大诗篇的结尾。在那种情况下,最后的五节是后来加上的,使他个人向上帝的申诉,成为信徒的体的敬拜。这些字提醒我们,我们需要上帝的恩典,才能赞美上帝!
上帝阿,我献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看第17节注脚)。我们两次遇到‘忧伤’这个词。一个‘完全’的心,蕴含自我的因素,一种自信的感觉,和亲近上帝时自义的态度。但是一位悔改的罪人必须首先献出他的自我,必须受‘责罚、击打、苦待’(这三个词都在赛五十三4找到),好像受苦的仆人一样;因为这样,主阿你必不轻看。赛五十三章的仆人实在被人所藐视和厌弃,但上帝不会如此待他。在耶稣的时代,‘税吏’是将自己放在‘立约范围以外’的人,然而甚至这种丢弃的人也被接纳,因为他捶他的胸,又说:‘上帝,可怜我这个罪人’(路十八13)。
最后(18-19节),通过忏悔、宽恕和接受上帝的能力,去做上帝所做的事。即使一个个体的再造,却包含在整个创造的目的里,比如大王的再造,就与历史中以色列的再造有密切关系。我认为最后两节是在主前五三八和五二○年间,从巴比伦归回后至开始重建圣殿期间写的。圣殿的重建是在主前五一六年完成。在当时,有一庞大的逾越节庆祝举行,欢欢喜喜的行奉献上帝殿的礼(拉六16)。在那时刻,约再次被更新,上帝再次在圣所之中住在祂百姓中间。这正是在七十年之后,就是耶利米预言被掳将持续的期间,虽然在肉体上他们已在较早的时期回到耶路撒冷,即被掳后五十年,只有此刻圣殿奉献的时候,他们与上帝在属灵意义上的分开,才告终结。因此,整个为救赎以色列民罪恶的献祭制度,现在才被再次建立,以色列民才能再次过作为神圣子民的生活,不断地与神圣的上帝有更新的团契。因此,从这点至与上帝设立圣餐所建立和完成新的约,我们有一个延续,这新的约是祂藉一个祂所喜爱公义的祭,赐给我们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