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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百十六篇

第一一六篇 我拿什么报答祂?

  本诗是因神奇妙地回应祷告,而献上的颂赞,全文散发着欢愉,感恩之情动人心弦。他来到圣殿,告诉所有会众事情的经过,并尽心竭力向神还他所许的愿。

  这一类诗篇一旦写成文字,就能帮助许多人,在公开感恩时能找到合适的话来表达527。至于诗篇中的这类赞美,究竟是否出于专业人士之手,以应这种可能发生状况之用,或者,是否至少其中有一些是个人经验的直接产品,这问题在导论13页以下曾讨论,尤其见2426页。也许每一项个案的答案都不单纯,但若有一篇诗具备自动自发的特色,则非此篇莫属。即使作者引用了其他诗篇,也“因着他自己最近深刻的经历,他为这段文字加添了新的活力”(克巴确克)。

  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本视本诗为两篇,第二篇始自第10节(但有些希伯来抄本在11节之后亦有类似的分法)。

回顾往日痛苦(一一六14

  JB 的第一行译为:“我爱!因为耶和华听见……”──完全忠于原文。有可能在抄写过程中,耶和华与“因为祂听见”被对调了位置(这极有可能,因为“爱”需要对象),无论如何,用现在式是正确的528。诗人不单在回忆往事,也从其中引出一项永久的把握(“祂听见我的声音”),并作出终生的决定529(“我一生要求告……”,2节)。这是全心信靠神(参,罗十1213),公开敬拜祂的决定(参,创四26,十二8)。

  3. 这幅图画引自十八45,它所描写的人,不是在各样危险中择路而行(RSV 有此意),而是已经被抓住、捆住(“死亡的绳索将我紧紧捆住”,JB)。译为痛苦的,是一个少见的字,也带有限制之意,在别处指海峡(“阴间将我握紧”,NEB)。旧约的诗中,死亡阴间皆采积极主动530,魔掌伸向活人,以疾病折磨他们,或以沮丧令他们崩溃;因此这位诗人的艰难,可能是无药可治的病,或是(如:11节所示)伤心绝望的经验;也可能两下夹攻,就如约伯。

  4. 面对这样无情的攻击,惟一的避难所就是耶和华的名。这几个字是强调语,而动词则显示出祷告的迫切:“我不断求告”(参,安德生)。这就是转捩点;从其中所学到的功课则永志不忘:在第2b13b17b节,这一词似乎成为叠句。

回顾着所蒙怜悯(一一六511

  这段突发的赞美,事先没有任何提示,藉此方式亦表达出作者的心情;此段再度回到发觉祷告蒙允、情势大转的欢欣。罗马书七25也与此类似,突然欢乐起来!

  6. 单纯的人(和合:愚人)相当富启发性,因为在旧约中,这种人毫无美德可言。用“愚人”来形容他们,亦不为过,因这些人容易受骗、缺乏思想,箴言各章常出现他们遇到麻烦的踪迹。诗人将自己与这些人认同,是出于谦卑;而神居然会花时间在他们身上(若“他们”可作我们的代名词),则是神的谦卑。

  7. NEB 将第一行译得非常简炼:“再度安息吧,我的心。”神究竟赐下怎样的厚恩,下节将予披露。

  8. 这几节将救恩展示在我们面前;或许此处的用词是描写地上的福乐,但却具有其最深刻的含义(参,如:罗八1011;林后六10;犹24)。本节的前后两行借自五十六13a,但中间那行,我的眼免了流泪,则是新的,因此增添了个人的色彩,亦成为悲伤往事的对应,如第11节。

  9. 作者又受到大卫榜样的鼓励(五十六13b),让感情来激发意志,使欢欣化为实际行动,透过这个新的决定,得以长远奉行531在耶和华面前行,就像新约的“行在光中”,既要求付出,又给予把握;TEV 译为“在耶和华面前”,这样的人完全曝光,但也与神全然为友。

  1011. 除了 NEB 之外532,大部分现代译本都赞同 RSV 对第10a节的解法:“我曾守住信心,即使当我说……”。保罗采用七十士译本的翻译:“我因信,所以如此说话”(林后四13,和合本同),这口气比我们的希伯来经文要强。后者形容发言人以信心为基本态度,即使这信心受到极大的压力,也不动摇。底下几节很快显露出想要为神说话的心。正如邓尼(James Denney)的注解:“本篇从这里开始到结束,以公开承认神作中心,视之为信心的责任。”533

  如此,本诗作者就澄清了一件事──其他诗人也常这样描写:感到困苦(10节)534或失望时(11节),说出感受,甚至用极痛苦的语气讲(NEB 用“惊恐”代替急促11节;见三十一22的注释),并不表示信心已消失;而在苦难侵袭时,这甚至是信心必定复兴的保证。其实,疼痛会促使人求医,困难也会令人向神求告。此处的两个惊叹句(10b11b节),暗示了这种恳求;莱特的诗与它们照映,让我们可以更容易看得出来:

  “所有帮手都失败535,安慰逃离536

   无助者的帮助阿,请与我同住。”537

热切的感恩(一一六1219

  本诗迈向感恩的高潮:这祭先向神献上,再赐回给人,“在耶和华面前”享用(利七11以下;申十二1718)。

  1214. 这一段以最简洁、最直接的话,让人一窥神的恩典与人的回应;这样美好的述,连新约也难出其右。NEB 将第一个问题与其出人意料的答案表达得很好:“我怎样才能报答耶和华……?我要将救恩的杯拿在手中……。”(这个可能指以饮料为祭,TEV 如此猜测,参民十五10。但救恩的杯意指神赐人的恩典,像诗二十三5,而不像人给神的礼物。)本来我们只配得代表审判的“起沫之杯”(参七十五8),但这杯则正好相反,且是甘心献上的,因此它正可将福音的模式展示出来。人在能有所献之前,必然曾先求告(参13b,及l2节),又已经领受。他惟一能献上的礼物,便是感恩的债(14节)。

  我要举起13节)可能不是正确的翻译,这个字虽用来描写举目、举手、举头等,但在论到身外之物时,却指携带或拿起。因此 NEB 意译为:“我要拿在手中”(另外有动词可表达将东西举起)。

  15. 宝贵或可指“极具价值”,但亦可指一较不愉快的意思:“代价极重”。NEB 以前者解(“忠心至死之死……十分宝贵”);但诗人既蒙拯救,脱离死亡(38节),因此第二种含义的可能性较大。JB 表达得很好:“忠贞之士的死,对耶和华是极重的代价”(参,太十293l;而约十2829为其最绝对的话)。

  16. 这才是活祭;礼仪之祭不过为其指标(参,四十68,五十一17)。这种自愿的捆绑(的仆人,即“的奴仆”),比能断开的死亡绳索更坚固。

  1718. 虽重复第1314节的话,但似乎有一重要的不同:以“我要献”代替了“我要拿”(13节,见其注释)。

  19. 最后可注意,本诗虽以个人热切的信心、爱心为特色,但与地方上公开、正式表达崇拜的方式,并不互相冲突。这股热火不是内向的,只单独在燃;将它放在群众当中,必会点燃他人,而使火燃烧得更久、更旺。

527 我们这一代这样用的例子,为1662年祷告,其中为孩子诞生的感恩,几乎完全采用诗篇一一六篇。

528 不然就是另一种连续的时态,或是未来,或是过去。

529 “因此……只要我活着”,直译为“在我的日子中”。有些现代译本喜欢作“凡我求告之时”(参 JBNEBTEV),但这样必须无缘无故删除希伯来文的“和”,又将“日子”的子音重换母音,将 b#ya{may 改成 bi^me^

530 进一步说明,见诗篇六5的注释

531 译为现在式(RSVTEV)虽然也有可能,但上下文较支持未来式,“我将行走……”,大部分译本也如此译。这与五十六13明显要强调的事一致,(直译)“……拯救……以行在神面前”。

532 NEB(“我以为的必定会被扫除”)将 ~@d[abbe{r(“我在说”)改为 ~eddabbe{r,假定是第二个字根 dbr“转背”、“毁灭”的 hithpa`el 字形(译注:希伯来文动词七种变化之一)。参 L. H. Brockington, The Hebrew Text of the Old TestamentCUP, 1973),该处。

533 The Expositor's Bible: 2 CorinthiansHodder & Stoughton, 1903), pp.165, n.3.

534 这是译为受苦之字的基本意思;但 JBTEV 的副词“完全地”将它太过夸大,应该译为“大大地”(RSV)或“剧烈地”(葛利纽)。

535 参,11b节。

536 参,10b节。

537 H. F. Lyte, 'Abide with me'.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