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七十篇
第七十篇 神啊,赶快!
本篇其实与四十13~17完全相同。单独吟咏这段祈求,或加上对过去帮助的赞美,就是较长之诗中主要的内容,都有助益。所以会有重复的情形,可能是因为诗篇各卷为分别收集的成果(见导论Ⅱ,有更进一步的讨论与例子)。亦见七十一篇,其头三节与第三十一篇的前面大致雷同。
因此,本诗的注释请看四十13~17。此处只需指出两者不同之处。标题,请看三十八篇的注释。
第 1、2节与四十13以下的差异,在于这个祷告更简短,因此显得更为急迫;第3节以下动词略有不同。
1. 开头求开恩(和合本无),希伯来文没有,是翻译者从四十13借用。其实原文直译为:“神阿,救我,耶和华阿,帮助我,赶快!”从前的译文开头较显突兀,却是正确的:“快快……。”
2. 这里的语气也比较紧凑,四十14的希伯来文,在抱愧蒙羞之后加上“一同”,在我命之后加上“要灭”。
3. 惊骇是 RSV 将经文“修改”,以符合四十15309。标准经文读为“退后”(NEB “缩回去”),就如六10;五十六9。
4、5. 神……神……耶和华,与四十16、17的“耶和华……主……我的神”相对应,表明这些词一般而言可互换使用。这里用速速(h]u^s%a^),而四十17用“顾念”(yah]@s%ob[)。本诗用这个祈求的形式,再度强调事件的紧迫性。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一分一秒都不容失去。这类情况的另一面,请看但以理书十2、3;约翰福音十一5、6;以赛亚书六十22b。
309 有几个抄本支持此看法,但它们可能是受到诗篇第四十篇的影响。──《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