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十九篇
第十九篇 穹苍与圣径
本诗两大段落的宣告,陈明了它所关注的两件事:第1~6节热情洋溢的短句,表现出神在宇宙中无言的启示是何等宽阔无际;而祂写出的话又是何等明确,第7~10节安静地描述其精密准确,第11~14节则为崇拜者对神话语深刻自省的回应。
至于这里是否为两首诗的合并,或者原来这就是一篇诗有两个相辅相成的主题,这问题并不重要(不过,第6节若作结尾相当突兀,因而不利于第一种看法)。我们所承受的,乃是一篇前后两部先后辉映的诗。同样,无论大卫在描写太阳时,是否引用当时的一篇诗,他所颂赞的对象乃是其创造主;倘若他特意要将这番话用在正确的地方,就更一针见血了。
本篇诗为罗马书十18所用,而其思想亦可能为罗马书一18以下之论点的背景,即神的永能与神性“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本篇的神学与它的诗句同样有力。
大自然的雄辩(十九1~6)
这里的提醒……这原是其目的(罗一19)──每个时代都需要,只是角度或许不同。古代的人容易受诱惑,向太阳、月亮、众星“以口亲手”(参,伯三十一26、27;王下二十三5);现代人则或是将它们解释为偶然的存在,或是回转到占星术。惟有基督徒会因思想到他们的创造主,而以儿女之情惊叹、欢欣。
2. 发出一词,是指泉水不可抑制的涌出,因此也许意指每一日都反映出创造主心思无边的变化。约伯记将这个主题予以扩大,尤其是第三十七与三十八章描述天空景象的篇章。“知识”与“夜”十分相配,因为若非藉着夜晚的星空,人恐怕惟有到现代,才会发现宇宙并非一片空白。
3、4. 近代译本翻译出了原文“无言之语”的矛盾表达,与 AV 的译法不同,这是正确的;但 RSV 所重复译的(声音 voice,和合:量带)是一种猜测,不仅显得累赘,而且七十士译本(为罗十18所引用)也不支持此译法,它在第4节是用一个“声音”的同义词(“呼喊、声响”)。因此可以译为:“他们的喊声传出去……”。这种同义词来翻译此处的希伯来文,是可以说得通的,原来这字常见的意思为“线”(AV、RV、RSV 小字)168。第4节中段平行的名词,言语,支持“呼喊、声响”的译法,而不支持“线”的译法;虽然后者是指这些见证不受任何界限所限制,则也颇有道理(参林后十13)。韦瑟建议:这字是指“他们的锤线”,也就是意味“他们的律法”,但这种解释未免将这些自然现象赋与太特殊的角色。
艾迪逊(Addison)的诗歌将这几节作了很适切的摘要说明:
“虽然辉煌众星中
毫无声响可听闻
它们却向理性耳
发出荣耀欢呼声
一边闪烁一边唱
‘我们是祂圣手造’”169
5、6. 有些注释家(如:韦瑟)认为,这里是借用太阳神的神话,说他每天晚上回到大海和他的新妇那里,第二天再出发。但这里更可能是借用人的婚礼为喻,新郎穿着华丽的服饰,来到新娘家中,将她迎娶过门。这趟行程中欢欣鼓舞与庆祝的气氛,正如此处的描述。即使这篇诗略为瞥视神话,目的也在驳斥它,这是所有人都会同意的。太阳尽管“像”新郎或赛跑健将,但事实上,它不过是神“手段”(1节)中一个灿烂夺目的部分;而它以这身分,宣扬神治理的广度(
圣经的明确(十九7~14)
康德(Kant)曾说:“有两件事让人心不断发出新而又新的赞赏和惊叹……就是头顶众星闪烁的天空,与内心道德的定律。”170本篇诗超越了其中第二个主题,而探讨神所启示的律法;它激起的不仅是“赞赏和惊叹”,更是第11至14节亲身与神面对面的回应。本段中,神自我启示的名字“耶和华”,共出现七次;前面一段则只用了最不特殊的名词来称呼神(1节,El),也只使用一次,这与其主题──一般启示──很相配。
7~10. 此处共提到启示的六方面,诗篇第一一九篇中的同义词则更多,其间虽然都不能作斩钉截铁的区分,但每个字仍有独特的性质。在此我们将按照名词、形容词和动词的顺序来探讨。
a. 名词 律法(to^ra^)是神所启示旨意的总称。法度(`e{d[u^t[)是指其为真理,是神所证实的(参,约壹五9);这名词也指祂约的宣告(参,出二十五16,及如:申九9)。训词和命令指出神教训我们时的准确与权柄,而敬畏(和合:“道理”)则强调人对祂的话语当有的反应。典章,或判断(mis%pa{t]i^m),是祂所记录有关人对各样状况下的法律裁决(参十八22的注释)。
这些名词综合起来,显示出启示的实用目的,就是要让神的旨意深印在听者心中,因而激起合乎理性的敬畏,有凭有据的信心,以及大小事上的服从。
b. 形容词 全备,见十八30的注释,亦参罗马书十二2对神旨意的描述。确定是被动式,由此观之,其含义不仅指本身坚定,也是指它被肯定;参创世记四十二20,“有证据”。正直是指道德上的正确,或诚实。至于清洁与洁净,大卫自己的解释从十二6可见一斑,这与十二1~4正成对比。真实原文为“真理”,意指可靠。总而言之,这些片语所描述的是另一个世界,与人类经验中的妥协、不真诚、半真半假,迥然不同。
c. 动词 前四个,苏醒、使有智慧等(7、8节)是刻划圣经能为人做的事;剩下的两个〔因为公义(9节)所译的是个动词〕则是论它的本质。苏醒,见二十三3的注释。全然公义一词,其副词的意思是指“所有的”,即,全都一样:参 NEB、JB 所译“每一则都公义”。亨利马太(Matthew Henry)注道:“它们皆同出一处”。
11~14. 第
12、13. 摩西的律法将罪作了这些内在的区分,可是(正如这两节所示)却不姑息任何一样罪。第
14. 本篇诗的结尾不是停在避免犯罪,而是向神献上心灵的祭,这是人心对神自己的话最恰当的回应(参何十四2)。蒙悦纳这个词常出现在献祭的情况中,所以很可能是这里的意思。而此处对神的称呼,不是罪人的控诉者,或审判者,而是他的避难所(我的磐石;见十八2的注释)和斗士(我的救赎主,如:利二十五25;伯十九25)。这位罪人可以自称为“的仆人”(11、13节):因为凭着圣约,他是属于神的,而律法先肯定圣约的存在。
168 第
169 J. Addison,“高高在上的浩瀚穹苍”。
170 Dialectic of Pure and Practical
Reason,结论。──《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