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七章
七1~2. 第二天的宴会与第一次一样(五6),酒席完了,饮宴歇息之时,国王再一次邀问以斯帖,这次用她的御衔“王后以斯帖”,像五章3节一样。在这险要关头,国王的礼貌使局面大为乐观。
3. 王后以斯帖也回之以礼,以尊称回答国王,正是哈曼在六章7节向王建议时所忽略的。我的性命……我的本族,这逼切的语句蕴藏着强烈的感情,不但没回答国王的问题,反而引起更多问题,王的好奇心被挑得高而又高。
4. 我和我的本族“被卖了”,是指哈曼以财富为饵,使王答允他所求的(三9)。这动词有时并非照字面的用法(参∶申三十二30;士二14,四9;诗四十四12),不过,这里有钱财的交易,也就双重地贴切了。剪除、杀戮、灭绝,这些动词正是王的御旨所用的字眼(参三13)。为强调这阴谋之深远,延伸至王后及本族人被卖为奴婢,也无人理会。第 4 节末句的意思大有困难,原因有几∶译作“苦难”(affliction,希伯来文 sa{r),也可译作“敌人”(和合本,RV 作 adversary),而这里没提到是谁的苦难。至于“损失”一字的希伯来文,旧约只在这里出现一次。因此,其意义很不清楚;晚期的希伯来文则解作“毁坏”、“损伤”。翻译经文的人,必须同时当注释者,译本就各有千秋了,例如新国际本作“国王不该遭受这样的损伤”;新英文圣经作“我们的苦难就不至于损害国王的利益”;现代中文译本(很自由的译本)作“我本可沉默不作声不打搅你”。新国际本的旁注中,引用了较古老的诠释∶“敌人所补偿的,也无法与国王所蒙受的损伤相比”。耶路撒冷圣经说得好∶“事既如此,迫害者无论如何也不能补偿王所受的损失。”这里用王的好处着眼,是善用心理学;而且,把人的价值置于金钱之上,也与以斯帖的用心相符。因此,在未有更明确的亮光之前,末后两种译法最为上乘,标准修订版居次。
5. 在希伯来文中,动词说出现了两次,可能源于抄写之误(重复误写),译者把其中一个删去,是不错的。不过,也许两者都可以表达出来∶“国王打岔惊叫起来”(和合本作“问……说……”)。以斯帖一直很小心地避免说出哈曼的名字,王却很想知道是谁下此阴谋要害他的王后,迫切地问∶擅敢起意(字面意思∶充满他的心),如此行的人在哪里。
6. 仇人敌人。以斯帖指出哈曼是国王的叛徒,也是犹太人的敌人。她指哈曼为恶人,因她已占优势,也眼见哈曼的惊恐。他的确该大吃一惊,以斯帖对王说的话揭开了一大秘密,因为他本不晓得以斯帖的本籍。原来他无意间威胁到王后的性命,加上刚发生的羞辱事件,这打击实在太大了。至于以斯帖方面,揭穿了自己是犹太人的事实,她不敢肯定国王的反应如何。
7. 国王离席,使哈曼这投机者有机会作最后一注,要逃脱这可怖的难关。他估计无法向国王求情了,决定向他本要加害的人,恳求网开一面,这人正是他所鄙视的犹太族人。王后岂不是特意请他来赴宴么?也许她会心软吧?国王离席,紧张局面稍微缓和之际,哈曼想用魅力软化王后;其讽刺性是显而易见。
8. 女宫的礼仪十分严谨,哈曼要与王后谈话是不能轻举妄动的,否则必会触犯了王后。若不是在这生死关头上,他必定会随国王而离席,避免与王后独处时遭人忖测与闲言。她还斜倚在榻上(这是波斯宴会的习俗),哈曼向她走来,竟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就此注定了他的死刑。即或以斯帖想救他,也无能为力了。国王勃然大怒,人就蒙了哈曼的脸,表示当场有侍从遵国王之命而行事148。虽然古代波斯国并没有其他文献证明死囚要蒙头,希腊和罗马却都有这样的惯例。
9. 又一次,对宫廷上下均知的事,国王竟一无所知,要人家告诉他。哈波拿坦白地披露了太监圈子对哈曼的见解,指出哈曼立了一个木架要把救了王命的末底改挂上去。
10. 国王立刻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采取行动。善恶的报应在此有十分微妙的讽刺,哈曼“被挂在自己所造的木架上”。
147 AB, p. 69. 参 Paton(ICC, p. 257),这里的“快”,不过是“立即带来”罢了。
148 Robert Gordis 认为根据文法及字的次序,该译作“哈曼的脸被蒙上了”,他认为这古老的格式把 tertiae yodh 动词的被动分词混淆了〔JBL 95.1 (1976), p. 56〕。不过,主动式的“他们蒙了哈曼的脸”,亦是合理的译法。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