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十七章
以利亚出场(十七1-24)
(一)
我们在这里会见圣经中最伟大人物之一。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不多,只出现于下面几章。但这里所描写的‘英雄人物’满有权威,甚至是永垂不朽的,却又时时刻刻表现出他的人性,甚至是一个脆弱的人。旧约最后一卷最后一章(玛四5-6)指出可畏之日来到之前他必回来,在作详细比较之后,他十足十是拿撒勒耶稣的一位先驱。
以利亚是城外的人。基列远在约但的东面,我们又知道他只在提斯比寄居。当他在那堂皇富丽的环境中,即现在的撒玛利亚,面对亚哈王的时候,他的身分不是决定于他的背景而是上帝的代表。‘我指所事奉的’(1节)是他所指的权威,也是王室的首要人物──他的心腹和最高行政官惯用的术语。他所起的誓与永生耶和华联系在一起。如果耶和华是永生的,所指的旱灾一定是非常可怕。挑战已经颁发下来,上帝的生命暴露于危险中。但是竞赛还未开始,上帝的勇士(或作‘副手’)仍然可作明智的退却。
(二)
以利亚第一次奉令越过约但河往东走(2节及以下)躲到基立溪旁,我们对基立与提斯比一样,都一无所知。他可以喝那溪水,且有crbym供给他食物。这个辞有两种读法,一个读法的含义是‘乌鸦’,另一个读法是指‘阿拉伯人’(原意是指游牧民族,他们懂得怎样在沙漠中生活)。但是一旦河水干了,谁也帮不了。
他第二次奉令往东北走(8节及以下)到我们现在称为利巴嫩海岸,推罗与西顿之间的一个港口,在那里住一段较长的时间,那里有一个寡妇供养他。读者之中有许多是从小就熟悉她的一坛面和一瓶油的故事,也读过变法般及引人入胜的民间传说,就会看到上帝奇迹般的干与了这件事。我们的想法可能是对的。但我们可从另一角度去读这个故事,这也是十分公道的。许多读者不能肯定为什么以利亚的未来包租婆会在他第一次会面时便道出全部事实(12节),或是为了保护她的家人而对自己的存粮支吾其辞,不把真象透露。重要的一点是她终于对他的要求和保证作出反应。她在没有任何证据之前接纳了对方。这一点在本章末清楚表达了,令她终于能够说,‘现在我知道……’。
读者在这两个供养以利亚的故事中可作选择──乌鸦叼饼和肉来或由沙漠居民供养;寡妇贮藏的食物每次都有新供应或总是够用的。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的是环绕以利亚的一般人际关系被倒转了。乌鸦与沙漠民族都有偷娖与求乞的恶名,他们不是供应者。还有寡妇和她的孤儿只能成为施济的受惠对象,而不是供养者。阿拉伯沙漠民族与利巴嫩寡妇都以极有限的存粮去供养上帝的以色列先知,这个主题与耶稣所说的几个比喻太接近了,令我们无法不想起他不断发出的命令──‘你去照样行罢!’
(三)
灾难再一次接近以利亚时,这灾难不是水源消失,而是他女房东的家人遭遇不幸(17节开始)。英国人谈及人‘复苏’并不暗示身体死亡,希伯来人尤其有这种说法。写故事的人确实没有真正去证实是心跳停顿或脑神经停止工作。但是女房东认为孩子死了且归咎以利亚,而他也以为孩子真的死了且怪责上帝。
这妇人假定,也可能明白灾难乃因她的罪而起,她甚至可能在十八节她能否供养以利亚一事上使他误会了?许多圣经传统和大众道德观都同意她的分析,因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即是你取得你所应得的,做错了要付代价。但是以利亚转另一方向与上帝谈话(20节)。像拿俄米(得一21),又像约伯一样(伯二10),以利亚只是抗议耶和华的恶意,降灾祸也带来祝福──其中甚至看不出有道德方面的理由。他为孩子求情,也使尽方法令孩子的生命力仍然回到他没有气息的身体上。他对于孩子母亲声明孩子已死及承认她是祸首的事,完全不表示意见,他现在所能够做的是让孩子活过来。
这位母亲的反应显得混乱,却是极自然的。当她将孩子的死归咎以利亚时,她已知道以利亚是‘神人’,现在她‘知道’他是‘神人’,因他把他的儿子救活了,现在她更加肯定耶和华藉他口所说的话是真的。这是指前面所说上帝的应许──食物必不短缺直到雨水降落地上(14节)。
(四)
最后一点,历代志绝口不谈以利亚和以利沙的故事,正如列王纪也不谈以色列的北面王国一样。这种极明显的保持缄默,更令人觉得这些故事出自不同来源,即是列王纪与历代志共有的皇室纪录。这些纪录正适合列王纪的这一部分,不仅因坏王亚哈是他们的假英雄,而是因第十六章最后一节提及耶和华的早期仆人。约书亚以准确地传递上帝话的身分所作的公开辩白,要等待几百年才得证实。──《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