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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师记第十至十二章

士师一览表(十1-5;十二7-14

士师记记载的下一个主要人物是耶弗他(十一1至十二1)。然而耶弗他的名字明显地也属于简短的士师一览表,现在他在两部分经文中都可找到(十1-5及十二7-14),与耶弗他的传统隔开。在此之前有一段详细的记载(十6-18),叙述以色列人离弃了耶和华并被亚扪人所奴役。研究耶弗他之先,我们将思想在此一段之中与他有关的士师。

(一)

五位‘较次要的’士师的名单对于近代神学家极具吸引力。最主要的显然是在这张名单本身,其中有关每一位士师的资料介绍方式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只是资料有时较多有时较少。但是每一位士师的名称,所属地区或家族连系,任期,死讯及埋葬之处,都谈及了(比较十二11-12这段最简略及最系统化的记载)。所争论的是怎样去评价这份名单。有一点最引起注释者注意的是,每一位士师的任期都有实际数字记载:陀拉作士师二十三年,睚珥二十二年,以比赞七年,以伦十年,押顿八年。这些数目,像亚比米勒统治了三年一样(九22),与士师记用来强调和组织故事的整数二十、四十与八十年截然不同(例如三1130;四3;五31;八28;十三1;十五20)。争论点是:如果这些整数是出自资料编辑的手,那么非整数便是真正的数字来源了。

下一步骤是拿这份名单与士师记的其他部分作比较,留意‘士师’一词出现在那一段最合适。事实上,值得争辩的是整本士师记每一次出现这个字,都是出于以后编辑的工作,二章十六至十九节申命记式的导论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我们已留意到俄陀聂的故事(见三10),就是这种混合物的标准代表名称。十五章二十节及十六章卅一节重复地提及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而这点给我们留下这两段经文可能在刊印中作了某些手脚的印象。我们已看到士师记四章五节对底波拉的介绍,说她是:‘住在以法莲山地……在底波拉的棕树下,以色列人都上他那里去听判断。’耶弗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王,结尾的话这样说:‘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十一27)。从仲裁人、作判断的观点上看,底波拉与上帝显然都是‘审判者(士师)’。

如果十章一至五节与十二章七至十四节所列的士师都属同一类别,他们的职责就可以用类似撒上七章十五至十七节有关撒母耳身分的文字来作阐释。

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师。他每年巡行到伯利特、吉甲、米斯巴,在这几处审判以色列人。随后回到拉玛,因为他的家在那里,也在那里审判以色列人。

撒母耳的角色也可以拿他年纪老迈立两个儿子作士师的错误来说明,特别是因他们‘不行他的道,贪图财利,收受贿赂,屈枉正直’(撒上八1-3)。

由于其他方面的资料不足,我们可以假定这样的‘士师’基本上是和平的角色,他们在判断上的智慧,使他们成为以色列众志所归自然的焦点。当外犯侵扰以色列时,他们当中的某些人成为真正的领袖;至少底波拉、耶弗他和撒母耳就是这样。再多说将会有越出我们的证据的危险。

(二)

如果五位‘较次要的’士师的任期有了确实数字,有关他们的其他详细报告则是大概的。我们知道睚珥、以比赞和押顿有很多儿子、女儿和驴驹。他们跟基甸是一样的人,不需要一个超人的统治者,需要有威信的族长,他是社会上举足轻重,有风度的人物。

这份名单在两个较有意义的方面缺乏一致性。第一方面是对陀拉的介绍(十1)。他的前任是亚比米勒,他当然不是以以色列士师的身分出现。至于陀拉,圣经上不说他为以色列人的士师,而是说他拯救以色列人。到底这只是编辑手法有意将士师名单,与范围较广的拯救者的故事连上呢?或是因编者可能同时有意‘挖苦’亚比米勒为了争取王位而遭遇歹运(九22),使以色列经此事之后,需要重建?二者之间很不容易做决定。再者,书中很多地方用暗示与影射方式表达,若要太过肯定是危险的。

另一个不一致性,是对耶弗他的介绍(十二7)。有些人认为这一节经文是耶弗他故事的作者所创作的,以求与名单的格式前后一致。笔者有另一建议,即由于有关耶弗他的记录曾受曲解,以致有些部分成为不必要,从较长的传统的有效的记载中,我们现在必须将所得的资料再研究。如果耶弗他与这名单基本上无关,为了把他包括在名单内,为什么不可以把名单分为两部分?

无论士师记十至十二章的实际历史精确的细节怎样,这几章以一定形式将实际产生效用的工作反映出来。只有在我们开始将同类的细节组合成概略形式以后,才能引起我们心目中对大人物的英勇事迹有更广泛回忆。

修正记录(十6-十一28

(一)

在十章六至十六节首先是处理以色列人与他们的上帝之间的第一个问题。本段一开始包含了几代的名称。六至七节列出不同宗族与神明的名单,这两节经文中也有士师记惯用的句法:‘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非利士人和亚扪人的手中。’八至九节更为特别,且清楚的指出亚扪人的侵袭。八节是指约但河那边的基列地,九节报导亚扪人乘胜向西追击,进入犹大、便雅悯及以法莲的高原地带。

苦难使以色列人产生忧伤与悔过的心情;而在开始时,耶和华回应以色列人较为忿怒(11-14节)。他们是不该饶恕的:他对他们表示关心,拯救他们逃出埃及,以后一次又一次的拯救他们。他们不仅令他失望,且故意选拣事奉别的神──让诸神去拯救他们吧!情形就像耶利米所分析的:

‘岂有一国换了他的神么?
其实这不是神!
但我的百姓将我们的荣耀,
换了那无益的神。’(耶二11

‘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
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却说,
“起来拯救我们!”
你为自己作的神在那里呢?
你遭遇患难的时候,
叫他们起来拯救你罢!
犹大阿,你神的数目
与你城的数目相等。’(耶二27-28

面对这种反应时,以色列人只好悄悄地回来事奉耶和华,求他施怜悯。于是,‘耶和华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难就心中担忧’(16节下)。

基列需要一位领袖来对抗亚扪。无疑的,以色列人是有他们的传统及合法的领袖;但这些领袖毫无是处。在亚扪人的危机中,争取军事胜利是惟一中肯的选择(十17-18)。在这里,故事用倒述的方式去追溯新英雄的背景(十一1-3)。他与亚比米勒一样,都不是嫡系所出,且与嫡生兄弟不和,与匪徒为伍,日后的大王势力也是从类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事实上,惟有在大对抗亚扪人的那段经文中(撒上十6-8),我们再一次见到陀伯,那是耶弗他逃亡之地的名字。

耶弗他应邀回去协助基列的时候所说的话,正是耶和华要说的。他说:‘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出离父家么?现在你们遭遇急难为何到我这里来呢?’(十一7)基列的长老坦诚地讨好,承认他们是有急难才来求助。耶弗他答应依照他们的安排去做,要他们答应事成后立他做领袖。他很小心地在神圣的地方──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十一11)。

在开始的两个场面,耶和华与耶弗他不仅是立场相同。在希伯来经文中还有一个讨人喜欢的双关字。以色列人对上帝说(十15):‘任凭你随意(tob)待我们罢!’(英文直译是:‘就按你眼中看为好(tob)的待我们’──编者注)。正是从这个\cs16tob字,以色列人的拯救来到了。拿但业不也曾轻视耶稣地问道:‘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么?’(约一46)任何贬低耶弗他的基列人,听了他所说的话都会感到哑口无言的。

(三)

第三段经文(十一12-28)讲述另一种较不同的措施。耶弗他试图从历史上反驳亚扪的宣称,似乎难于打动亚扪王的心。(亚扪此名字继续在约但哈深的(Hashemite)王国的首都出现。)常常有人说耶弗他的使者给人的印象总是不够外交风度,但是合法的辩论是以纯历史为根据,而且讲述时要更有外交风度。笔者觉得同样的判断,可以应用到今日以色列与邻国之间,包括阿曼的户申国王在内,对犹豫不决的历史性交易的各种要求和反要求上。

离开埃及渡过约但河的故事,在民数记廿一章及申命记二至三章重新可以见到。耶弗他的行动灵巧,但是有特别的辩护的成分。(甲)亚摩利人是以色列早期的敌人,他们当时理当被撵走。对于亚扪人提出的土地要求(13节),耶弗他的反应至少是含蓄的,他说亚扪人当时并不在场。我们现在得不到其他独立的记录。(乙)他的第二个明智的提议,是双方现在满足于自己的神所赐之地(24节)。这里暗含一个蔑视的威胁,从与巴勒比较(25节)便可以清楚。他更知道不应该破坏自己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丙)总之,为什么他们在这三百年内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26节)?这一点没有降低先前的说法──亚扪人不是原来就占有以色列人管治的外约但。耶弗他的结论(27节)是‘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不再提前面基抹与耶和华之间的说法。

如果他是想靠争论去取胜,我对于‘亚扪人的王不肯听耶弗他打发人说的话’(28节),倒有几分同情。可能他的兄弟迫他出去过逃亡生活,并不仅是为了他是私生子──在他之前圣经上的其他英雄,例如雅各和约瑟都因为舌头,在他们良好的家庭关系中造成了被逐。

致命的誓言与口令(十一29-十二6

(一)

拿耶弗他的女儿献做祭,在其他社会也有类似的故事和戏剧性报导。有人会立刻想到阿伽门农(Agamemnon)的女儿伊芙琴尼亚(Iphigenia),她被带上祭坛是因她父亲的舰队长期被滞留在海面不能动弹,以致带来种种的不幸。类似的故事很多,但是这个简短而令人畏惧的故事,并不因此而逊色失去力量。这是生动的希伯来故事的另一成就。笔者料想有人会说,由于这种故事已是耳熟能详,因此叙述简单。即使是如此,这生动、简洁又赤裸的叙述,令笔者体会到写故事的人叙说时的麻木与震惊。

圣经上还有另外两个故事强调了献上亲生骨肉的可怖。王下三章提及以色列、犹大及以东三王联合攻打摩押的事。一场卑鄙、破坏性强的攻城行动展开了,以下是战争进入高潮的记载──

拆毁摩押的城邑,各人抛石填满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种佳树,只剩下吉珥哈列设的石墙,甩石的兵在四围攻打那城。摩押王见阵势甚大,难以对敌,就率领七百拿刀的兵,要冲过阵去到以东王那里,却是不能,便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华的大怒。于是三王离开摩押王,各回本国去了。(25-27节)

摩押王不仅将他的儿子献为燔祭,且公然地使王朝的前途陷于窘境。以色列人大吃一惊,可能是因为担心自己对摩押人追迫过甚而受惩罚,或由于摩押王的领导力加强了,于是改变主意、鸣鼓收兵。

圣经中另一个与耶弗他献祭媲美的伟大故事,是记载于创世记廿二章亚伯拉罕几乎献上儿子的事,这件事在犹太经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两个故事的叙述都很简洁,但每个故事都盘回于一件重要的事实上──‘你带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儿子……’(创廿二2)及‘他女儿……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士十一34)。

故事的作者面对耶弗他的这种行动虽能有所克制,却未能使自己置身度外。‘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29节);而他隆重其事的许愿是为了得到上帝的保证,就像在六章卅四至四十节记载的两次以羊毛干湿为证一样。祭品竟是他独生的女儿,其中的意义就特别深刻了,但是我们不应该有任何认为他不顾后果的誓愿,是一时脱口而出,因而免除了他的全部责任。这是对上帝许的愿,当然含有献人为祭的意思:‘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当然不是指他心爱的狗!这次攻击亚扪人所招致的个人损失,令他在反驳以法莲人的批评时所说的;‘我就拚命前去’(十二3,编者注:英文直译这一句话为:‘我把我的命拿在手里’)这句话更有深度。大部分旧约圣经中都没有提及寄望于来世的事。美好的生活是充实的生活,其意义一方面是指死后与列祖一同埋葬,另一方面的意义是继续与家人同在,并受到他们纪念。就后面这个意义,耶弗他确实冒生命的危险(把命拿在手里)去出战。

最后一点,他的女儿明白高尚受尊敬的准则,就像西巴和撒慕拿站在基甸面前一样(八21)。她不仅接受自己应尽的责任,而且事实上是肯定:‘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令人伤感的故事结尾,提及另一个古老的风俗习惯,大抵是一种妇女的生殖的礼仪(fertility rite)。

(二)

许多人都用过‘示播列’这个口令而不知其来历。以法莲人(在十9略为提及)又一次出现较迟,就像他们在基甸故事里的情形一样(七24-3)。对付出言恐吓的人,耶弗他远不及基甸的手段老练,以致表面的冲突终于导致内战。约但河渡口再次成为前线,情形与三章廿八节,七章廿四节与十章九节所说的相同,但这一次是以色列人对抗以色列人。

故事的核心在文字上有两种不同的表达。第一种表达在标准修订本的译文中并不太显著。西部的以法莲人说住在东部的基列人不过是以法莲的逃兵。第四节下半较为合适的译法应该是:‘你们以法莲是逃兵;基列是在以法莲与玛拿西之间。’写故事的人找以法莲人的幽默,说他们的口快而剑不快。以法莲向同胞提出控告之后,现在以法莲的生还者,向西逃走要通过基列人的渡口。但是情势改变了。现在,谁是以法莲逃兵呢?

这是渗进我们的语言中的另一次关于命运的文字游戏。‘示播列’意指‘河水’或者水的‘流’。任何陌生人要渡河必定被带到河的某一部位,指河流问他:那是什么?如果他是以法莲人,他的回答是‘西播列’,就要杀死他。这个字在英文里是口令,或用来区别不同运动员或政党党员的方法,更准确的说,是使人暴露自己的身分。

各民族都因自己的语言文字中有外人读不出的发音而感到高兴。这种情形在和平期间可以当做游戏或取笑的资料,若在战时或在敌方盘问时,这是生死存亡的决定。

(十二7-14参考十1-5的解释──士师一览表)──《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