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廿二章
生活的一些准则(二十二1~12)
思想 你认为圣经的内容不易实践吗?这些经文的背后有什么适切我们今日生活的呢?
这里所记载的条例,有一“若”字作为开始,表明乃是一些可能情况下的施行法则。
.责任的承担(1~4)。对于那些迷失的牲口,百姓有责任加以看守与带回给物主。这不是一种任由人取舍抉择的义务,乃是一种责任,是神对百姓的一种吩咐。从这里,使我们可以思想今日我们对弟兄姊妹的责任。那一种纯以自我利益作为中心的思想,不应在教会中有立锥之地,我们既然在主里成为一体,岂非也承担了彼此帮助、照应的责任吗?
.衣饰(5)。大多数学者以为这节经文提及男女衣饰的区分与迦南宗教的混乱衣饰有关,甚至于惧怕有同性恋的罪恶存在(可参利十八22)。
.放走母鸟(6~7)。关注大自然的资源与平衡。
.建围栏(8)。防范人命的损失。
.两物的搀杂(9~11)。暗示尊重神创造的独特性,并且这些措施在当时可能被认为有神奇力量。
.作繸子(12)。是代表时常纪念神的律法,终身不渝。
以上所述的是一些人生常会遭遇的事,包括不与一切异教的形式连合、看顾自然、慎防人命的失丧及重视神的秩序与安排。这些均可应用在我们的信仰生活当中,神所关怀的,也包括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也当在生活层面的任何活动上,看准神的心意,并以之作为我们处事的原则。相信在很多事上,神的原则是有的,如何实行则有待我们去深思其应用的方式了。
祈祷 主啊,当我在某事上不知如何抉择时,求将所启示的原则提醒我,使我晓得顺从而生活。
基督徒的贞洁(二十二13~30)
圣经对婚姻的忠贞要求,并没有因时代的变更而有所改变,耶稣于新约也再次重申婚姻贞洁的重要性(参太十九3~12)。这段经文亦有“若”字作为条件的用词,故此是一些切合时代需要的条例。若与近东的法典比较,则可发现与当时的法例有相似的地方。
.夫妻的关系(13~22)。婚前性行为受禁止(20~21),而妇女的权利亦受保护,既不能任意受不合理对待,也防止丈夫贪新弃旧,亦免使无辜者的血倾流。对当时的“盲婚哑嫁”,这些条例的确起了约束的作用,因为夫妇关系备受重视。今日崇尚自由恋爱的社会,婚姻的关系是出于自愿的,然而却更经不起考验。基督徒怎样看婚姻呢?神设立婚姻,也不喜悦人轻视婚姻,昔日如此,今日也如此。婚姻的成功需要付上代价,为自己的选择作出代价,乃是神所欣赏的。淫乱的代价是死亡,让我们不要轻看它。
.行淫者的刑罚(22)。参与淫乱的双方均要为自己的罪恶付上生命的代价,今日世人可能已经接纳这种罪的存在,但神永远不会认可这行为的。
.城里与郊野的分别(23~27)。主要的分别在于自愿或被强暴,二者一律的待遇当然绝不合理。今日我们也当以同情的态度接纳那些受害者,不当以歧视的眼光看她们。
.未许配人的女子(28~29)。这段经文较难了解,但这是一种对女性的保障,包括娶她为妻及不可休她;此外,若比较出二十二16~17,我们可以发现女方有拒绝之权利,而男方不单没有不娶之权,尚要付出当时的标准聘礼五十舍客勒银子。
思想 你在男女关系上所持的是什么标准呢?你是否愿意为贞洁的婚姻付出代价?──《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