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廿五章
第 25 章
明枪易躲,诱惑难防。我易受至命伤的要害在哪?如何提防?
25:1这一节经文说明以色列人必须面对的极大挑战。摩西与约书亚所面临的最大危机,不是耶利哥的强大敌军,乃是眼前外邦人的宗教及文化带来的引诱。
行为受观念支配,观念被灵支配,怎样让神掌管才不致被罪控制?
25:1-2圣经没有说以色列人是怎样与摩押女子行淫乱的。在迦南人的宗教生活中通常有庙妓。以色列人起初只为情欲,并未想过拜偶像,但不久就受不住引诱而敬拜巴力。他们很快就习惯了异教的习俗。这种寻乐之心,使他们的属灵光景一败涂地。你是否放松自己,不去持守圣经的标准,随心所欲任意妄为呢?
罪是撒但的圈套,它引人犯罪的伎俩是……
25:1-3将性欲的罪恶和拜偶像二者混而为一,正是巴兰的诡计(31:16,参启2:14),这位巴兰刚祝福完以色列民,好像与他们是同路人,使百姓误信他所做的都是正当的事,至少好一段时间大家都这样以为(22-24);直到巴兰带来重大损害,众人才晓得他是贪婪的术士,是与外邦异教勾结的人。今天我们也要谨慎观人,注意前来在灵性上帮助我们的人是否言行一致。
向假神妥协,耶和华必大怒!
25:3巴力是迦南地最出名又受欢迎的神,以公牛来代表之,是象征力量、丰收、雨水与庄稼之神。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时候,敌不过拜巴力与庙妓的引诱,惹耶和华大发怒气。
神发怒,人痛悔,首领心利仍行淫,如何处置?
25:6“到他兄弟那里去”这句话若译为“带到他的内室去”更佳,这是指心利带她到帐棚中行淫。心利轻视诫命,终遭神怒。
义怒,理当发之如非尼哈;可是我们的怒气多数是……
25:10-11从非尼哈的这件事中我们清楚看到,有时人的怒气也是恰当且合理的;非尼哈为耶和华发义怒。不过我们怎样才知道自己的怒气是理所当然的,又在什么情况之下才要抑制呢?在你发怒之前,先想想下面的问题:(1)我为什么发怒?(2)是我,还是别人的权利受到损害?(3)真理(神的原则)是否被破坏?如果只是为了个人的得失,就要控制你的怒气,以智慧行事。如果是为真理力争,发怒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以暴力与报复来发泄怒气的话,通常都是错误的(非尼哈这件事是特例)。我们应当为罪而发义怒,使我们愈加像神。
非尼哈的行动,带来了美好的结果──
25:12-13非尼哈的行动,赎了以色列人全族的罪,使神不再惩罚他们。神更立他的子孙作以色列人的大祭司。──《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