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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燔祭──寻求悦纳的完全奉献

利未记1:3-17

燔祭表明了神对人的悦纳(参利1:3),并且悦纳到一个地步,象悦纳自己怀里的独生子一样;燔祭实在是非常大的恩典,不仅说明了神悦纳人,也说明了神对人的悦纳是毫无保留的。但在另一方面,人要得着神的悦纳还有难处,因为他不具备蒙悦纳的条件,他的罪把自己与神隔开了;就算神愿意悦纳人,人也没有可能接受神的悦纳。感谢神!燔祭同时指出了,人本身虽然不具备蒙悦纳的条件,却可以凭着祭物接受神的悦纳。燔祭表明了神悦纳人的事实,也是神悦纳人的方法;人必须得着神的悦纳,不在神的悦纳里就一定在神的定罪里。

三种祭物──“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燔祭之所以能使人在神面前蒙悦纳,因为神以燔祭的祭牲来代表献祭之人──祭牲在神面前蒙悦纳,献祭的人也就因着祭牲蒙他悦纳;祭牲在神面前是对的,献祭之人在神面前也就对了。我们不可忘记,献祭之人的心意必须正确,然后把正确的祭牲带到神面前;这样,不管献祭人的背景和实况如何,他献给神的祭牲正确了,他就因着正确的祭牲在神面前正确了。比方说,有一个人灵里很黑暗,很受捆绑,甚至不敢抬头仰望神,但他心里却爱慕神的悦纳;于是他就献一个燔祭,若他所献的祭牲是正确的,神就决不会因他里面的昏暗而不悦纳他,相反,神要使他从昏暗中苏醒过来,完全地悦纳他。

所以,祭牲的正确与否是燔祭的关键;燔祭如此,其他四种祭也是如此──献祭首先要注意的是祭物。什么叫作正确的祭物呢?简单来说,就是神所指定的祭物,也即合神心意的祭物。神指定了一些祭物,这些祭物都带着预表的性质,是从不同的属灵意义上指着主耶稣基督;所以使用正确的祭物,就是以主耶稣基督为凭藉──献祭之人因着主耶稣基督蒙了悦纳。

没有残疾的公牛──顺服父而忍受劳苦的主

没有残疾是对作祭牲的公牛唯一的要求,大一点或小一点都没有关系,要紧的是不能有残疾,连一点点也不准许有;只要有一点点残疾,就没有资格作祭牲。这样严格的规定乃是因为祭牲表明了圣洁无瑕疵的主耶稣,这个表明绝不能错;因为只有完全圣洁没有瑕疵的主耶稣才能成为“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也只有主耶稣是完全圣洁没有瑕疵的,他在神的眼中全然可爱,可蒙悦纳,叫那些藉着他到神面前去的人也得着同样的悦纳。

牛的性情是耐劳苦,一生为人服劳役,更以它的身体来供应人作食物,作用具;它是完全忍受了生活的难处,顺服了它的主人,竭尽了所能和所有。牛的性情恰恰表明了主的顺服和劳苦──他照着父的定意降卑自己,在人间作了服事人的。马可福音表明了主是一个仆人,服事别人到一个地步,连饭也没有时间吃;劳苦到一个地步,众人都安歇了,他仍然清心地与神交通,支取服事的力量,来承担第二天的服事。他全然地摆上自己,忘我地服事人;受人同情的时候他固然服事人,受人反对辱骂的时候他依然忍受着继续服事人。他为着讨父神的喜悦而忍受各样辛劳,要成就神为人预备的各样好处;这样的主耶稣在神眼中实在宝贵,实在可爱。

在以色列人的牲畜中,价值最高的就是公牛;燔祭中的公牛正表明神付出了最重的代价来悦纳人,连交出怀中的独生子也在所不惜,为要使人得蒙悦纳。因此,凡爱慕接受神悦纳的人,也该甘心付出重大代价,为要寻求神的悦纳。

公羊──绝对柔顺的主耶稣

在神眼中,舍己劳苦是主耶稣诸多美德中的一件,羊则表明了他在父眼中的美丽;羊喜爱清洁的性情和洁白的羊毛都表明了神儿子全然圣洁的生命和不受沾染的生活。主在地上度过了三十多年,在这段作人子的年日里,他所流露的正是那叫人满得供应的生活和领人离地向天的恩言;这些都是圣洁生命的流露。羊毛在圣经中是全然洁净的记号(参赛1:18);羊作为神儿子的预表,正说出了他圣洁的性情满足了父的心──父能藉着他爱子的圣洁来遮盖寻求他之人的不洁,并使他爱子的圣洁成为他们的圣洁。

羊的柔顺是令人喜爱的;主耶稣默然顺服父神,使父神喜爱他如同人喜柔顺的羊一样。以赛亚书53:7所描述主的柔顺把父的心吸引住了,是父所喜悦的;他从不顶撞,从不拒绝父的旨意,即使父要他接受致命的摧残,他也默默接受:“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象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柔顺的主使父的心喜悦,也使爱神的人心里羡慕。

鸟──属天族类的源头

鸟类真正的生活范围是离地的,是属天的。主为我们来到地上作人子,切实地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余年,却从不受地的限制,活出了“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的实际;他不象世人在被人忘记时自怜,反倒在被弃绝时喜乐,高声地赞美神(参太11:25-26)。他眼中所看的越过了地的限制,联结在父的美意里;地不能捆绑他,也不能影响他,因他完全活在属天的境界里,而非活在属地的平面上。他是属天族类的源头,凡进到他里面的都成了“天上的国民”(腓3:20)。

作祭物的鸟是斑鸠或雏鸽,它们的眼睛是常向上望的,这是仰望神的动作;尤其是雏鸽,不单仰望等候,而且时常依靠。主耶稣虽为人子,其言行却完全根据父神,他仰望、等候、依靠父,一点不凭藉自己(参约5:19-30);他把属天族类的品格都活出来了,把父的喜悦吸引在他的身上。

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

燔祭主要是为着人寻求神的悦纳,而神悦纳的是整个人,不是人的某一部份;若是人只有一部份能叫神悦纳,神就不会悦纳这个人,也不能悦纳这个人。要寻求神的悦纳,就必须整个人地寻求,人若不承认自己整个人都需要蒙悦纳,就是自以为还有可悦纳的部份,这乃是不认识自己;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人不会感觉需要神的悦纳,也不会寻求神的悦纳。

所以燔祭是一个完全献上的祭,献祭的人不为自己留下一点;这样的献上就得着神的悦纳。罗马书12:1所说的“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的那个祭就是指着燔祭说的;人完全地奉献自己,承认自己完全属于神,要绝对地顺服神的权柄,这就是燔祭。把自己作为燔祭献给神的人,神一定悦纳他。

燔祭也带着赎罪的功效,但这不是主要功效(真正解决罪的乃是赎罪祭),而是叫献祭的人更纯净地摆在神面前,好得着完全的悦纳(参利1:3-4)。我们在神的眼前常带着一些不完全,或是心思里有一些东西脱不开,或是生活上有一些事物甩不掉,这些都造成我们在神面前的亏欠;当我们寻求神悦纳的时候,神就藉着燔祭除去我们的亏欠,使我们可以完全得蒙悦纳。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头上(利1:4

献祭的人要把祭牲带到会幕门口,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要了解这个动作,就要留心按手的意义;明白了按手的意义,我们就懂得为什么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

圣经上有关按手的记载有三类,按手的动作一样,所表明的属灵意义却不尽相同:

1.按手是为着祝福或祷告(创48:14;徒8:14-17;9:17)。

2.按手是承认神所显明的职份(徒6:6;提后1:6)。

3.按手是表明联合或交通(徒13:3)。安提阿教会为巴拿巴和扫罗按手不是为着差遣(差遣是圣灵所做的工),而是表明同心、联合;巴拿巴和扫罗出外传福音时,全教会在灵里和信心里与他们一同出去。

在祭牲头上的按手显然表明了联合──藉着按手,献祭之人与祭牲联合了;祭牲成为献祭之人的代表,祭牲所有的就是献祭之人所有的,祭牲所做的就是献祭之人所做的(这也是上文提及祭牲必须正确的原因)。人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当人与祭牲联合的时候,祭牲的死就是献祭之人的死。祭牲在神眼中是美的,是可悦纳的;一旦祭牲与人联合,祭牲的美就成了人的美,祭牲的可悦纳就成了人的可悦纳。这祭牲当然是指着神的儿子;我们因信与主联合,他受审判就是我们受审判,他的死就是我们的死,他的复活就是我们的复活(这正是浸礼所表明的恩典)。因着联合,我们就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不仅如此,我们还与他一同坐在天上。

赞美感谢主!与主的联合使我们有份于主的所是和主的所做,这就是献祭之人要按手在祭牲头上的原因;让祭牲担当献祭之人的缺欠,让献祭之人承受祭牲的完美。啊!我们能给主的都是罪的重压和痛苦,而主给我们的却都是荣耀和华美;感谢主!即便如此,他仍然十分乐意地与我们联合。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利1:5

按手以后,他要亲手宰杀祭牲(只有鸟是祭司代杀,牛和羊都是献祭之人亲手宰杀)。神要求献祭的人亲手宰杀祭牲,一方面是让人自定己罪,承认自己在神面前本是该受咒诅的,现在却因着与祭牲联合,由祭牲来承受咒诅;承认自己该受定罪,就是承认神的公义和权柄。另一方面是使献祭之人认识祭牲完全是因他而受苦;祭牲若不死,他自己就必定死,祭牲乃是替人受死。这祭牲是指着主耶稣──他的受苦、被杀,全是因着我而发生;是我叫主受苦,也是我使主被杀。

人要“在耶和华面前”杀祭牲,表示这不是做给人看的,而是做给神看的;神要看人里面的光景,他鉴察人的肺腑心肠,没有一件事在他面前不是赤露敞开的。所以,人寻求神的悦纳不是凑热闹,也不能模仿别人;他必须是实实在在地做,摆上自己整个的身心,因为他是做在耶和华面前──这是轻慢不得的;这样在神面前寻求悦纳的人,一定能得着神的悦纳。

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无论以牛或羊或鸟作祭牲,祭司都要把祭牲的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参利1:5,11),或让血流在坛的旁边(参利1:15);祭牲的血必须与坛发生关系,而且必须是会幕门口的那座坛。这个定规的意义很明显──要藉着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从而打通到神宝座前的路;这血的痕迹长久留在坛上,使人到神面前的路得以敞开,与神的交通也不会停止。我们主所流的血就是这样永远替我们打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引我们进入至圣所,直引到施恩宝座前,去接受神的悦纳。

“那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利1:6

“那人”二字再次强调了主因我们而受苦的事实;“那人”就是献祭之人,他要把祭牲的皮剥掉。祭牲的皮就是祭牲的荣耀;祭牲本是没有残疾的,一旦皮被破坏就有了残疾,所以皮标志着祭牲的荣耀和完美。

主原是与神同等的,他的荣耀和华美也是至高的;但是他为着我们成了无佳形美容的卑微之人,受尽了欺凌和辱骂,连被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人的讥诮还不放过他。荣耀的主竟成了被人污辱的对象!谁使主落到这样可怜的地步?当我们恭读主被钉十字架的历史时,往往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没有责任,全是那些不信之人所做的事;但剥祭牲皮的定规明明指出了主的荣耀是被我们撕下的,主的完美是被我们破坏的。啊!主,赦免我,怜悯我,是我令神受尽了惨酷的对待,神却因着爱我而甘心接受那无理的摧残;主,叫我不要忘记神的大恩与大爱。

“献燔祭的祭司无论为谁奉献,他要亲自得着他所献的燔祭牲的皮”(利7:8);这表明主舍弃了荣耀就得着更大的荣耀。祭牲是主,祭司也是主,他作为一个罪犯被处死,一切荣耀都被剥夺得干干净净;但是有一件稀奇的事在天上发生,启示录第5章所描述那天上的大敬拜正是因着主的受死而发生的:“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启5:9);“‘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我又听见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启5:12-13)。主的死在人看来是羞辱,却成就了神的计划;他虽然被人剥尽了荣耀,神却“将他升为至高,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为主”(腓2:9-11)。

主把他自己放上祭坛,神却把无限的荣耀给他;我们剥去了主的荣耀,神就把更大更高的荣耀赐给主。感谢主!他为我们舍了荣耀,而他得着荣耀的时候却叫我们与他同享荣耀,与他一同显在荣耀里。看到这里,我们向他更深地俯伏敬拜,更多地爱他我们的主;他的所是叫我们倾倒,他的所做叫我们爱慕。

“把燔祭牲切成块子”(利1:6

把燔祭牲切成块子也是“那人”动手作的,我们不再从这一方面来看,而要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问题。

按神的定规,燔祭是整个地完全献上,自己毫无保留;但我们的经历却不尽如此,我们不介意大体上奉献自己,却在碰到具体事情的时候为自己多有保留,而非真实地、完全地献给神──我们的奉献是有条件的。主的献上是真实、完全的献上,是整个人的献上,全身的每一部份都献上,每个细胞都献上;他没有留下什么,连死和阴间的污秽他也不惜接受──把燔祭牲切成块子就是指着主在神面前的彻底奉献。

献祭之人亲手把祭牲切成块子,就是表明他自己也乐意这样奉献──身体固然献上当作活祭,身上的肢体也要一件一件地作为义的器具献给神(参罗6:13,19);全身献上,各个肢体也献上,这样的献上才是彻底地完全献上,才是神所悦纳的燔祭。

脏腑与腿要用水洗(利1:9

祭牲的脏腑是以属地之物为生命供应的肢体,腿是奔走属地路程的肢体。我们的主虽曾在地上生活,却不以属地的供应为喜乐,为满足;他虽在地上奔跑,却不走在属地的道路上,而是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那是把人引到天上的道路。主在父眼中看为宝贵,因为他的里面没有属地的追求,他的外面没有属地的事物;他里里外外一点属地的气味也没有──这就是洗净祭牲的脏腑和腿的意义;主是这样不沾染地,寻求神悦纳的人也该存着这样的心志在地上生活。

一切全烧在坛上

燔祭是完全献上的,虽然被切成了一块一块,仍然是全数献上;一次献上就永远献上,不再收回,因为全都烧在坛上了。我们的经历常常达不到燔祭的要求,多少次向神表示要完全献上,又多少次从神那里收回了奉献;这就不是奉献,不是燔祭。主的献上是完全的献上,他全然交出自己,毫无保留,连一点也不为自己留下;正象以赛亚书53:12所说“他将生命倾倒”,意为把魂也倒了出来,就是把自己全部倾倒出来。

燔祭牲要在坛上烧成灰(利6:10),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荣耀没有了,原来的形状没有了,连存在也没有了,整个自己都没有了;这就是燔祭,一丁点都不留下。其他的祭都有留下不烧的,唯有燔祭是悉数烧尽,彻底失去自己,再没有自己,只留下神的喜悦;这就是燔祭的实意。主献上自己作为燔祭,叫我们有了蒙神悦纳的条件;历代以来,神的许多儿女献上自己作为燔祭,叫我们到今天还享用着神从他们身上流出来丰富的属天供应──自己没有了,神就能大大彰显。

十字架的果效(利1:15-17

在燔祭中,牛和羊的处理方法大体相同,只有鸟的处理方法有一点差别;这一点差别表明了一件重要的事实,也是一个重要的属灵功课。

以鸟为燔祭牲,不必献祭之人动手宰杀,而是由祭司完全执行;这也许是因为鸟代表了属天的生命──属天生命的献上该由预表主自己的祭司来执行,主是“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地献给神”(来9:14),他甘心地献上,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出来。

要注意的还是杀鸟的方法:“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揪下头来,……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这不就是主在十字架上被杀的形像吗?一点不错。原来燔祭就是十字架的果效──十字架上所流出的爱吸引我们把自己献上,当作活祭,十字架的对付叫我们献上的心愿成为实际;没有十字架的对付就不可能有燔祭,十字架的对付把人的自己破碎,燔祭的实意才能成为事实。主在十字架上把自己作为燔祭献上,我们也求主留我们在十字架上,好使我们成为真实的燔祭献给神。

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利1:9,13,17

把祭牲的肉烧成灰烬,那气味在人的感觉里不算馨香,但在神却是馨香的火祭;这固然表达了“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同时我们也必须记得:神是察看人内心的──肉香的气味吸引人,肉焦的气味却令人难受,但神全不看这些,也不受这些影响;肉的香与焦是人的感觉,神却以他的圣洁、公义、荣耀和权柄作为衡量事物的依据。在燔祭中,神所看重的是祭牲的完美和全然献上的可贵,也看重人寻求他悦纳的宝贵心意;这些在神眼中都是使他喜乐的。所以,当燔祭焚烧的时候,神以那气味为馨香,也以那过程为享用;燔祭使神得着满足,那实在是献在神面前的馨香之祭。

燔祭的火不熄灭(利6:8-13

祭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从晚上到天亮不可熄灭;这是在燔祭条例中特别定规的。其实别的祭也是在坛上用火烧的,但神在燔祭的条例中特别吩咐:坛上的火不可熄灭;这有神的深意在其中:固然,燔祭是当献的,不管有没有人来献燔祭,每天黄昏都要献上一只公羊羔为燔祭,早上献上一只公羊羔为燔祭(参民28:3);那就是说:燔祭的果效在神面前永不过去,即使燔祭已经烧尽,燔祭的火还是继续燃烧。

燔祭的火不熄灭就表明燔祭的果效永远存留;神一次因着燔祭悦纳人,那人就永远蒙悦纳,因为神永远记念作燔祭牲的基督在他面前所做的,所以凡藉着基督来到神面前寻求悦纳的人,神永远记念他们,悦纳他们。

坛上的火不熄灭,这表明基督所成就使人蒙悦纳的果效是永存的;但在人的经历中,他的奉献总是不够彻底,总会陈旧、褪色。燔祭的火不熄灭也表明了神不关上悦纳人的门;常献的燔祭一方面表明神不会忘记人的献上,一方面也提醒人要在奉献上更新、扩充。在人的一生中,不是只献一次燔祭就完结,而是常常献上燔祭;人什么时候感觉需要神更深地悦纳,就在神面前扩大自己的献上,更彻底地献上,那就是再献燔祭。燔祭的果效不会过去,燔祭的经历却需要时常更新,因为坛上的火是常常烧着的。

献上让神多得享用的燔祭

三种燔祭牲在人眼中的价值差异非常大,但在神面前使献祭之人蒙悦纳的果效却是一样的;献公牛的人绝不会多蒙一些悦纳,献鸟的人也绝不会少蒙一些悦纳。神所以定规三种价值差距那么大的祭物,照利未记5:5,11所说赎愆祭的原则来看,那是表明了神对人的体恤,使任何有心寻求神悦纳的人都可以献燔祭;即使人所有的不足以献上公牛或公羊,只要他有心寻求神的悦纳,仍可以到树林里捕捉斑鸠来献为燔祭,从而得着神的悦纳,如同献公牛为燔祭的人一样。

人败坏的天性常常阻碍属灵的荣美,总是算计着要以最小的价值来换取最大的利益;既然斑鸠和雏鸽所带来的果效与公牛一样,那又何必献上公牛那样“浪费”呢?有力量献上公牛的人也可以去献斑鸠或雏鸽,反正果效都是一样。但那些真正认识神,知道蒙神悦纳之价值的人,他们所想的刚好相反;也许他的力量只能献斑鸠,但他认识神的宝贵,认识自己所蒙的恩何等深厚,所以他巴不得在神面前有更多的献上,哪怕超过自己的力量也要献上,正象马其顿教会的弟兄姊妹一样,尽量撙节自己的所需,好献上一头公羊,甚至一头公牛──这个人所献上的燔祭实在够得上称为“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三种不同的祭牲使每一个人都有条件寻求神的悦纳,同时也成为每一个人的试验;但愿神怜悯我们,使我们里面爱神的心够强,外面爱神的表现够大、够真,甘心乐意地竭尽所能,去寻求神的悦纳,献上叫神满足、叫神享用的燔祭。── 王国显《神的帐幕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