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四章
两种罪(四1-12)
第四种祭是赎罪祭,在四章一节至五章十三节论及。利未记的律法把故意犯的罪与无意犯的罪区分开来。
(一)希伯来语把故意犯的罪描绘为‘残暴的罪’,最是刻划尽致。我们可以看到那可怜的坏蛋拿短刀高举在受害人之上,立意要杀他。但是‘残暴的罪’包括人性一切故意的邪恶在内,而不只是凶杀。这就是为什么连存心犯奸淫也归在这类之内。但是我们要记得,只是因为上帝给人类完全的自由意志,人便实实在在地决定公然反抗他慈爱的上帝。
(二)另一方面,关于无意的罪,藉我们在此遇见的规则,上帝能够,而且曾经饶恕我们。所以,为这目的,上帝‘曾经告诉’摩西,祂的百姓用什么办法求取饶恕。无意犯的罪,在希伯来语,意思只是从团契中‘迷失’(有如一头糊涂的羊),这是在圣约的规范以内,上帝百姓中任何人对上帝都会犯的错。这样的罪便是保罗说‘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七15)时所指的一种。这些罪出自我们人性的`弱与愚昧,事实上是来自‘住在我里头的罪’(罗七17)。‘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9节)。
我们在旧约中常常见到这问题是用图画般的方法摆在我们面前,有如耶稣用比喻时的办法。残暴的罪和罪人正正放在上帝的饶恕运行的区域之外。这是因为没有献祭的制度去遮盖这样故意犯的罪。这事实在利未记七章卅七至卅八节提及。不过,当我们读到第十六章时,我们便有上帝对这可怕情境的慈悲答案。
我们从祭司开始。因为在人类生活范围之中,有权威便必有责任随之。疏忽的祭司,为人粗心,像我们今天说的,‘满不在乎’,不只对他自己有损,他‘使百姓陷在罪里’。他的缺少关怀便表示出,他并非实在想按他所蒙的召恰当地执行任务,因为他对那些求他指点的凡人并没有真正的爱心。然而谁去指控他这作法呢!他自己的良心,一个特别指定的委员会,还是别的呢?
利未记这章给我们介绍一个新的罪字。这字是hattath,是旧约中许多罪字中的一个。它的意思是没有击中。你把弓拿起,拉紧,放出箭──却没打中!你没打中,不是因为你邪恶,而是因为你愚蠢、糊涂、疏忽、不注意,或有懒惰,或者更可能因为你未有正确的人生目标。有一次,门徒引起耶稣注意一个法利赛人当众大声祷告。耶稣宣告说,‘可怜的人,他打错了目标了。祷告的“目标”是与上帝密谈。但是他所打中的尽是听到人说及他,“啊,看那圣人!他多么敬虔!”’但是就是这样无意的罪,在上帝眼中,却是严重到需要一只贵重的公牛作祭牲!
祭司不经意地损害一项崇拜的举动,需要献上一只无残疾的公牛犊,它的价值可能高达一个农民一年的收入。祭牲的血又一次受到强调。受膏的祭司(这里的‘受膏’强调他的错误重大)要将一部分血带入与上帝相见之处。然后他在那隐藏圣所的幔子前面弹血七次──七是上帝用以创造天地的奥秘数字(关于这幔子和会幕其他设备,参看出廿六31-37)。然后他要把一些血抹在装饰香坛(上帝喜爱闻的)的四个角上(对此请再参看出三十1-10)。其余的血他要从盛器中倒到燔祭坛的脚那里。因为如果把它倒在坛上,血不会焚烧掉。然而,倒在坛的脚那里,它便象征式的与坛上焚烧的肉相联合,也就会在烟火中上升了。
祭司要先把手按在公牛犊的头上,好像说:‘临到公牛的,实际也临到我。公牛如今担当我的罪。’然而我们要常常记得,就罪的本身说,并没有那样的东西,只有罪人。在鲁滨逊(译注:英国小说Daniel
Defoe所著鲁滨逊漂流记一书中主人翁)未抵达那著名的海岛之前,那里并没有罪。罪乃是活的人所作所为。因此,既然‘血是(人的)生命’(申十二23),当你倒出血时,你便倒出一个人的生命。公牛在这里是那有罪的祭司的替身。因此公牛的血等于祭司的生命,而倒出的行动,意思便是要导致上帝的饶恕和恩惠。
祭司当然该死。然而倘若所倒出的生命触及:
(一)上帝临在之地方;
(二)那隐藏上帝至圣的幔子;
(三)那使祭品升上献给上帝的坛;和
(四)混合直达上帝鼻里的香,
上帝便饶恕那祭司。
罪,纵然是无意的罪,也是一种可怕的事实。因为它意味罪人使自己与圣洁的活神的团契破裂,因此不再知道上帝要他如何度其一生。它甚至意味那人的罪伤害永生的上帝。那就是赎罪必须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影响及于永生的上帝的极其圣洁和临在。我们在此对献祭的意义和上帝慈爱的饶恕与恩典,得到一个深刻的新见解!
上帝的赦免(四13-五13)
但普通人也会像祭司一样犯罪,因此,如果百姓无意中犯了罪,也要求一个同样的仪节,只是要在圣所以外实行。我们由第二十节得知,罪是人的行动,因此祭司要举行这动作,使百姓得救赎,并且使他们得赦免。
使得救赎这话的意思是(甲)为一项罪过所引致的罪感付出代价以擦去它(这是对这奇特的动词的一个学术性的解释)。另外它可以解作(乙)完全遮盖。那就是说,上帝不再视那人为罪人。这样,献祭便实实在在地有效,因为它使上帝视这罪人为已得赦免的人。在某一意义上,献祭付了罪行的代价。而且,这赦免包括整个家庭,夫妇和子女,因为父亲在坛上代表了全家。
但是更重要得多的是我们看到:上帝如今屈身取胜了。祂特把祂赦免人罪的方法交在人手中,只要人真正想用这方法。所以最后,在第卅一节,实实在在地宣告,一旦献了赎罪祭那人便得赦免了。请注意,并没有条件,完全是保证。因为正如我们将在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所看到的,血如今实在地倒出,我们便可以看见献祭已经有效了。
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二十节宣称基督是上帝永生之道,在亚伯拉罕以前已存在的,如今祂仍活。今天的神学家可能用如下的说法来表达这意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有效工作,事实上永远有效,不只适用于我们的时代,也可追溯到当初。这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末世论的行动,那就是说,它是在属于永恒的时间中的一部分成就的工作;而在永恒之中是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这事实的一个结果便是:教会不只是二千岁,而是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参看创世记四章廿六节。
随时间前进,以色列人回忆在她的历史和生命经验中上帝的恩慈。上帝在新约和旧约中一条大命令乃是‘记得’!上帝把他们从法老的辖制之中拯救过来带他们过红海,然后经过干旱的旷野。在那里时,祂在西乃山赐给他们的妥拉,祂的教训,或者如所见的,启示祂的心意。然后赐给他们一块属他们自己的地土,作为祂最大的恩慈。祂在西乃山又给他们一个爱的约,并完全向他们委身。这约惟独建基在恩典之上,那就是说,它完全是一位慈爱的上帝,成就在一个绝对不配的民族身上的。
上帝所要求回报的是他们要‘听从我(上帝)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5)。因为上帝的‘声音’在那启示祂的道的任何一条或全部诫命中表达出来,这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违犯上帝任何律法,那未以色列人便是犯了不敬的罪,背叛她的救主与上帝。他们的罪在祂眼中因而并非无伤大雅,而根本上是不忠的表示,甚且是对立约的对方的叛逆。第十五节形容这些疏忽的罪为‘背信’。这些罪,有些是:
(一)对一个邻舍的不忠,这邻人自己有了困难,而他不肯在法院中为他作证。
(二)无意中滥用了圣物。
(三)不肯承认自陷不洁。(第十一至十五章将对不洁问题全盘论及。)
(四)不肯承认曾说出轻率的誓言。
我们注意到,在触犯礼仪律法与对上帝之道不忠及个人对邻人不忠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这是因为在旧约时的思想一般不像抁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的思想,在物质与精神,天与地,身体与灵魂,律法与恩典以及任何其他的事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基于上帝是一位,一切创造就是一件。
因为犯罪是一个人对上帝给以色列的恩惠与慈爱的旨意之背叛,上帝自然认真对待以色列的罪。在人,一件疏忽的罪可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上帝的鼻孔实际‘闻’到它的气味;那就是说,它直达祂的经验而且影响祂。人类的罪到达上帝那里,它接触祂,伤害祂,深深地激动祂施怜悯,因此虽然人蛮横地攻击祂所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慈爱的目标上帝立意赦免人。
然而人首先要想望得到赦免;其次必须愿意为他的愚行付出某种代价;最后也必须认罪。如果一个贫民连像一只雏鸽那么小的东西,作为供物也非力所能及,那么区区一杯不加橄榄油的细面,一件远比从海外输入的乳香为便宜的日用品,便已足以作为他所要献的供物。我们在此所遇上的这位上帝是多么有恩典、同情而又慈悲呢。为你灵魂的罪,只要区区一杯细面!他必蒙赦免(13节)。多难得的一位上帝啊!──《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