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一九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 满了三个月";即五至六月。参看第十二章2节的脚注。学者一般认为"西乃"山就是耶伯慕撒(J e b e lMusa),是一个高七千五百英尺(2,285米)的山峰,位於苏彝士和亚卡巴湾中间那倒三角形地带的南端这山峰的山脚是长两英里半、宽半英里(4 x 0.8公里)的平原,百姓逗留在当地十一个多月期间,很可能是在这里安营。

一九3 本书余下的部分、利未记和民数记首十章,组成一段称为摩西律法的教训。摩西律法以当时封建君主的条约--一个强势君王与其封臣所订立的条约--的形式颁布。一分典型的条约包含序言(3节)、历史简介(强调君王的恩

慈,4节)、封臣或臣仆明确的责任、条约的见证,并详列遵守和破坏条约的后果(即祝福和咒诅)。

一九5,6 约中所说明的关系是:以色列是属神的子民(或神特别珍视的财宝);是一个"祭司的国度",当中的公民都是"祭司",能来到神那里;而且是"圣洁的国民",他们从其它列国分别出来,单单献身於神。

一九8 以色列民同意遵行约,表示对这约的认可(另参看二四3)。然而,他不久(出三二)便破坏誓言,而且经常这样做。

一九1015 在神显现之前,人必须做好三方面的准备:洁净身体和洗衣服(10节),在山的四围放置障碍物,把百姓限制於营内(12,13节;比较21节),并戒绝性行为(15节)。

一九22 "祭司"。由於亚伦家系的祭司职任仍未设立(二八1),所以这些祭司可能是长老(三16)或某些少年人(二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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