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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铜祭坛──基督是我们的拯救

出埃及记27:1-8

除了香坛以外,帐幕内的物件已经启示完毕。人若在基督荣美的吸引下进入了圣所,就更深地认识自己是多么愚昧,更深地认识基督的荣耀是何等丰富,也更深地认识神为我们付上的代价是多么重;从而发出如大卫和可拉后裔那样的感叹和向往:“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诗23:6);“在你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宁可在我神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84:10)──神的帐幕诚然内满了荣耀、华美、丰富,并神向人显出的怜悯与体恤,叫一切进到里面享用神的人都不愿意离开。

但是问题在于:人知道了神的宝贵,也向往到神面前去;但到神那里去的路何在?罪人能不能见神的面呢?在神公义的审判下,罪人如何能站立得住而不至灭亡呢?这些都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若不能找出完满的解决,神一切荣耀的丰盛都不能和人发生关系──不管那人是否知道神的丰盛。然而,神既然定意向人施恩,就负责解决人的难处──他为我们预备了铜祭坛,它表明了基督是我们的拯救。

祭坛──神公义与怜悯的汇合点

在约柜和施恩座那里我们看到,人与神的交通发生于神恩典和公义的汇合点;在祭坛这里我们更具体地看到,神的怜悯和公义怎样汇合,使人到神面前去的阻碍被彻底清除。感谢神!他实在太爱我们,为我们做了大事,把那些由我们造成的麻烦完满地解决掉,羞辱了仇敌,使荣耀、称颂单单地归给他。

祭坛是公义和怜悯的汇合点,因它满足了似乎不可调和的矛盾要求;按着神的性情,在公义里不能有怜悯,要施行怜悯就只能降低公义的要求;但是,神以智慧的设计使这两样要求都得了满足──祭坛调和了看似矛盾的事,显露了神的智慧和能力。

人到神面前去的第一关

人要进到神的居所,首先遇见的就是那座正面摆放在帐幕院子入口处的祭坛──要进入帐幕,就必须先经过祭坛。祭坛是与帐幕相关的物件中最大的一件,长五肘,宽五肘,高三肘,它以皂荚木包铜而造成,这样的设计明明宣告了人要落在神的审判里;罪人在审判里所接受的只有灭亡,所以摆在坛上的东西都要烧成灰烬,如同火湖里的刑罚一样。

神公义的要求透过祭坛表明出来,这要求不能废去,正如神的应许不能废去一样,必须完全满足;从某个角度来看,祭坛就是神的审判,人一切的罪和不义都要在审判中被清算,无一侥幸或漏网。当审判的日子,人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要自己供出来(参太12:36),人所做过的每一件事神都作了记录(参启20:12);因此,罪人没有办法逃避神的定罪,也没有办法靠自己通过这一关。人是多么可怜,连头一关也过不了;许多人还不知道自己可怜,求主叫我们心中的眼睛明亮,看见自己的可怜,好寻求神的怜悯。

铜包着的皂荚木──绝望的人

落在神审判里的人都是绝望的。在祭坛上,那代表人的皂荚木被铜完全地包裹起来,坛的周边还有铜网围绕,并且坛上的一切用具都是用铜做的;这些都说明了人绝不可能逃避罪的追讨。人能到哪里逃避神呢?大卫在经历神的对付时说:“我往哪里去,躲避神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诗139:7-12)。所以,罪人要到神面前来,首先就要面对神的审判。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基督耶稣降世成为人子,他也站在人的地位上接受了神的审判;他切实地承认神的审判全然公义,所以他承担了人的罪,默然地接受了十字架的刑罚。进一步来看,祭坛上的火是不灭的,献祭的时候烧得更旺;经年累月地灼烧,使得包裹着铜的皂荚木渐渐地被烧成了焦炭,再烧成灰烬,最终消失了,只剩下外面包裹着的铜。这一方面说明神的审判是必须面对的,另一方面也说明落在神审判里的人是何等绝望,再无前途可言了。

祭牲使祭坛成为流出恩典的地方

祭坛是彰显神公义的地方,人在神的公义面前是绝望的;但神做了一件事,使得祭坛不再是定人罪的地方,而是叫人接受神赦免和悦纳之恩的地方。这个转变实在太大了,也太令人惊奇了──祭坛是为献祭用的,没有祭牲的祭坛显明了神的定罪,但有了祭牲的祭坛却向人显明了神的赦免之恩──祭牲把祭坛对人的作用转变了。

神设立了祭坛,制订了献祭的条例,让人到神面前来献祭;藉着献祭,人的罪和当受的刑罚被祭牲代替了,以至于他的不虔不义在神的眼中不再存留。神向祭牲追讨了人的罪,便不再向人追讨,因为神不能不义,他不会向双方重复追讨;神在祭牲身上满足了公义,就向献祭的人流出恩典。所以,神的公义既已得到满足,他就有向人施恩的依据了;感谢赞美神!祭坛成了恩典的出口。

祭牲是一个预表,它是指着父怀里的独生子;祭牲的被杀正是豫言了神的儿子担当了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的神吗?”(来9:13-14)预表基督的祭物让我们看见祭坛作用的转变──不是祭物本身有这样的能力,而是那被称为“更美的祭物”的基督,藉着祭坛调和了神的公义和神的怜悯,使祭坛成了神恩典的出口;神的公义在这里得了满足,人的罪在这里被除掉,基督的救恩也在这里显出。

方而大的坛──神丰富的恩典

祭坛是会幕中最大的物件,它是正方体的,这样的设计很有意义;正方体每边的长度都是一样,这说明了神不偏待人,他的拯救之恩向地上所有的人都是敞开的,与人的出身、文化背景、社会地位……无关,只要是愿意寻找神的,神都让他享用这赦罪的恩典。尽管神藉着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先是在以色列人中间显出,但它最终是为万民预备的;只要人相信接受,神绝对不拒绝他,并且定要叫这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在启示录第5章里,约翰在天上看见了因羔羊之救赎而引发的宇宙大敬拜:“他们唱新歌说:‘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主权’”(启5:9-10)。感谢主!他的救赎是为万民预备的;每一个藉着救恩来到神面前的人,主都给他们同样的资格,因为他是赐恩的主,绝不偏待人。

祭坛是帐幕中体积最大的物件,它摆放在会幕院子门口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不单如此,它也是神所重视的,因为祭坛表明了神为人预备救恩的事。人享用了祭坛,就可以进入会幕,更深地享用基督,从而能彰显基督,使神得着荣耀。神既然定意要藉着献祭的事把人带进荣耀里,他就预备了足够大的救恩,叫一切以信心寻求神的人都能够得见神的面,都能够进到救恩里,无一例外;这也是祭坛比其他物件大的原因之一。有一个人十分硬心地拒绝接受救恩,他认为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人信耶稣,他不相信有足够大的地方可以容纳这许多人;这实在是撒但的欺骗!全宇宙都是神的,神的恩典也够大、够丰富;凡到他面前来的,主说:“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拯救的角

祭坛是神给人的救法,使神的公义得以满足,他无限量的恩典因而向人流出;所以祭坛的主要内容就是神的拯救。祭坛的四个拐角上各有一个角,与坛接连成一体;这四个角表明了祭坛的特质,乃是拯救的角;神藉此让人看见:凡到祭坛这里来的人,都能得着拯救。

亚多尼雅因惧怕所罗门王杀他,就走到祭坛那里,抓住祭坛的角(参王上1:49-51);约押逃避王的捕杀,也是跑到祭坛那里,抓住坛角(参王上2:28)。祭坛虽有定人罪的功用,但神的心意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叫人因祭坛而得拯救;他不要在祭坛流人的血,而宁愿让祭牲代替人流血,叫人得着拯救,因为他是乐意拯救人的神。

血的记号──神中止公义要求的依据

祭坛上所献的祭被焚烧掉,不再可寻了,但献祭的果效依然留存;不仅在信心里留存,也在眼见里留存。在献祭的时候,祭牲的血要被洒在祭坛上,也要被倒在坛脚下(参利1:5;4:7);留在坛上的血不会被抹掉,一经洒在那里,就长久地留在那里。可见的赎罪之事虽然已经过去,但赎罪的果效却长久留存,因为血的痕迹依然留在祭坛上;神看到那血,就记念人的罪已经解决,神公义的要求也就在有血之记号的人身上停止了。

血的记号始终是人得救的保证,从以色列人出埃及头一次吃逾越节羔羊的时候开始,血的记号就是人在神面前得蒙保护的根据;在血保护下的人,死亡对他们的权柄尽失。至于我们信主的人,圣经说我们是“蒙他血所洒的人”(彼前1:2),就是有血之记号的人;有羔羊之血的人尚且在神面前得以存留,我们这些有神儿子之血的人岂不更在神面前蒙记念吗?“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10:11-12)。留在祭坛上的血显出了救赎长远的果效:“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的神吗?”(来9:14)藉着永远的灵流血,这血的果效就存到永远;它不单是一次洗去我们的罪,更是不住地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参约一1:7,9),因为他为我们流出了“更美的血”。

审判人也赦免人的基督

祭坛一方面表明了神公义的审判,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神赦免的恩典;这两个不同的事实都藉着主耶稣显明出来。我们若真实地认识祭坛的属灵意义,就可以从祭坛看见主耶稣基督──他诚然是这祭坛的实体。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5:22-27)。主到地上来,活出了神的圣洁与公义:他和人一样受试探,却没有犯罪;他经过了许多的艰困,却没有背离神;他虽是神的儿子,却顺服父的权柄而成为人子──他满有圣洁尊贵的品格,正是神公义审判的执行者。

另一方面,神儿子所做成的救赎也叫神的赦免之恩丰丰富富地流出:“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基督是神恩典的唯一出路,因为只有基督才能满足神的公义,引出神的恩典,“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神的儿子基督实在是神赦免人,流出恩典的根据;有了神的儿子,就享用了神赦免的恩典。

基督调和了神公义和怜悯之间的矛盾,也作了神审判的执行者,更作了显出神赦免之恩的执行者。这两个执行者的职份怎样实现在人的身上,取决于人用什么态度对待基督;正如当日以色列人对待祭坛的态度──他们若拒绝照着神的定规在祭坛上献祭,就定然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同样,人若拒绝主耶稣作救主,他就定然落在主的审判下。然而,人若接受主耶稣作救主,感谢神!赦免的恩典就必临到他,他还要藉着主耶稣被带进荣耀里。── 王国显《神的帐幕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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