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十八1-27 叶忒罗到访
有两个因素,显示本章事件可能是在后来才发生的。第一,在第5节提及的「神的山」,表示以色列人已经到达西乃山(参十九1-2)。第二,叶忒罗鼓励摩西选立法官一事,可能假定神已经赐下律法和典章给衪的百姓(参申一9-18)。但这并不是结论,因为十八章的事件也可能在以色列人到达西乃山之前发生。
无论如何,这记叙的主题,与环绕它的篇章有关。第一,叶忒罗的到访,与上文亚玛力人的入侵一事,成了强列的对比。叶忒罗可作米甸人的代表,他对以色列人采取正面态度,承认神的权能(十八10-11)。第二,这事件借着强调一些要点,预备了下文,这些要点是:1.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行了大能,2.神的典章和律法的重要。后者预设在二十一至二十三章颁发法律资料,前者强调在十九至二十四章中建立圣约关系的基础(参十九4-6,二十2)。借着叶忒罗的话,直接地强调神拯救以色列人一事。摩西第二个儿子的名字以利以谢,亦间接由摩西的谈话证明它的意思:「因为他说:『我父亲的神帮助了我,救我脱离法老的刀』」(十八4)。
本章的下半部分描述摩西处理在以色列人中间的纠纷。叶忒罗劝告摩西,需要分派权力,建立一个架构来解决纷争的事情(十八25-26)。摩西分派权力给别人,给我们很好的提醒,就是在社会的生活中,我们需要分担不同的工作,免得让一个人过于承担。那些在领导地位上的人,应该装备别人担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