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六章
6 夏甲为亚伯兰生以实玛利 十六1~16
十六1~3
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 这句出于祭典的话,是要表明上主虽曾应许亚伯兰后裔众多,而其妻撒莱却始终无所出;也在表明撒莱会为此而心焦气急。
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这使女名字的原义是“飘淌”或“寄居者”的意思。因她曾经逃走,所以后来亦有“逃跑”之义。她可能原属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自幼被亚伯兰收养为撒莱使女,故起名夏甲。这句话和下一节,均属耶典。
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 这是撒莱向亚伯兰的请求。同房的原文,并不和四1的为同一字。四1的原文可直译为知道、深交、经验等等两相对等的夫妇之道。这里只指男人去女人房子的房事。因此,女方并没有和男方对等的身分。
这里的记述,与两河流域的两份文件有关联:(一)罕摩拉比法典第一四六段规定:某一阶级的女祭司可嫁人但不准生育。她可予使女给丈夫作妾而生育儿女。若妾侍娇横争宠,女祭司有权使其回复奴婢身分,但不得卖她。(二)主前十五世纪的努斯文件有关收养和婚姻条款第十七行以下载明:姬琳妮露(Gilimninu)若生儿女,琛呢玛(Shennima)不得另娶。姬琳妮露若不生儿女,她就须从女奴中给一女人予琛呢玛为妾。妾侍所生儿女,则在姬琳妮露的权下。
从上述两文献看来,撒莱的做法是有其美索不达米亚的风俗为背景的。
或者我可以因他被建立 原文被建立是一种舞文弄墨的词语。原意和“得一个儿子”为相关语。因此和合本把它译为“得孩子”。这是耶典最常用的笔法──双关语的舞文弄墨的写作。
第三节首句与前段重复,因是出于祭典,下句亦同为祭典之作,因其重在时间和地点的记述。
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他出哈兰时年七十五岁(十二4),现在应为八十五岁。故此在夏甲生以实玛利时为八十六岁(十六16)。
十六4~6
夏甲……见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 这是人之常情,特别是俗语所说“水鬼升城隍”时,更为多见。因此这故事的背景,甚具历史性。
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撒莱为使亚伯兰有后,所以将使女给他作妾,现在却受冤气,所以是我因你受屈。后一句话是撒莱要向亚伯兰讨个公道,并以上主之名出之,使亚伯兰无法反驳。
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他 这是亚伯兰同意将夏甲回复奴婢身分的含意。
撒莱苦待他,他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法律和风俗只规定不能卖那回复奴婢身分的女人,但没有说明不能虐待她。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这做主母的人性的一面。夏甲在受不了虐待时,她只有出之一走了。
十六7~12
耶和华的使者 这是古代将神显现与人说话的一种间接记述的方法。这是圣经常用的话(参看廿二11;出三2;士二1,六11等),有时则用上帝的使者(参看廿一17,卅一11;出十四19等)。其实就是上主自己。13节夏甲就是这样,“称那对他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上帝”。
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他 原来书珥在埃及文是有“高起”,即“墙”或“堡垒”的意思。但在希伯来文却有“旅行”的含义。这是在埃及东部,西乃半岛北部偏西邻近地中海的地带。大概夏甲在逃离撒莱之后,正想回埃及去。上主的使者,就在她于水井旁边的时候,与她说话,使她悔改回头,正如日后主耶稣在撒玛利亚的井旁和撒玛利亚的妇人说话,使她悔改一样。
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他手下 上主的旨意,乃要人面对现实,而不是逃避现实;要人在其本分上尽其本职,所以要求夏甲回去,听从撒莱,仍为其使女。
以实玛利 原义是“我的上帝听见”或“上帝已经听见”的意思。廿五13~15告诉我们,他生了十二个儿子(十二支派),并且成为亚拉伯人和回教人士公认的祖先。
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 这是形容以实玛利的性格,其实也形容旷野沙漠地带游牧生活人士的不羁性格。
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这不但是说以实玛利人将住在众以色列人的东边,也包含罗得的两子,摩押和亚扪,并以撒的长子以扫等人所住的东边。这东边,就是指亚拉伯。所以旧约有时用“东方人”,来代替“亚拉伯人”的称呼(参看士六3;王下四30等)。
十六13~14
夏甲就称那对他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上帝 这话不单表明夏甲获得安慰,将会依照上主的使者之话而行,也证明那与她说话的,原来就是上主自己。
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么 原文在此处明显曾受删节,以致意义不大明白。现有的和合本是根据前后文而译的。威尔浩生的修订却可译为:真的?我看见了上帝,还能活来讲说这事吗?
庇耳拉海莱 原义是“那看顾我之永生者的井”的意思。因此,这故事亦可能与这井的来源有关。
加低斯 请参看十四7的注释。
巴列 原义是“雹”或“种子地”的意思。因为只在这里提到,故除知其离加低斯不远,在书珥旷野中之外,其他的便无法知道了。
十六15~16
这两节属于祭典,故事和第廿一章能相联接。
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 这年岁的叙述,确能和十二4及本章3节相符合。但创世记的数字和年岁,均有神学的意义(参看五3~5的注释),这里也不例外。八十六离一百尚差两个七,乃表明这孩子的出生为不是神圣的完满──不在神的救恩史范畴内的人物。因此,后期的历史,便没有再叙述夏甲和以实玛利了。
十六1~16
到迦南十年后,上主虽曾应许使亚伯兰后裔众多,而其妻撒莱却仍无所生。撒莱气急了。没有孩子,常常是女人比男人更为关切,所以撒莱决定要照她在美索不达米亚之家乡人士的法律和风俗办理,就是把自己的使女给丈夫作妾,而从妾侍得子在自己名下,让自己能抬得起头来见人。亚伯兰并没有说什么,这是人性,也表明他们在长久的等待中,已有信心软弱的征象。夏甲也有她人性的一面,当她怀孕后,就小看主母,以致撒莱不但向亚伯兰诉怨,也要求要按风俗律例将夏甲回复奴婢身分。亚伯兰无法反对,撒莱就苦待夏甲,以致后者要逃离家庭。当她正在回埃及去的路上,于书珥旷野的一个水泉旁边,上主向夏甲显现,嘱咐她面对现实,回去服事主母;也应许她所生的儿子要后裔繁多,但都将为游牧的人士,且可将那要生的儿子称为上帝听见──以实玛利。夏甲因此得了安慰,称上主为看顾人的上帝,且遵嘱回去。当她为亚伯兰生下以实玛利时,亚伯兰已八十六岁了。
这故事乃在表明人性的软弱和败坏,甚至上帝所拣选的人,信心的伟人,都没有例外。但在另一方面,也给读者深深体会到上帝是看顾人的主,不管什么人,就是最卑微的使女,身在旷野和沙漠的人士,上帝都会恩待。这是独一的真神,其恩普宠世人的又一个说明。──《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