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五章
称义(十五1-6)
创世记中,提及上帝对亚伯拉罕重申祂的应许之处,大都几句重复的话便够了。在这章却有好些明显的教义上的兴趣。我们所得的,不只是一个直述的故事,我们怀疑神学家和说故事的人,在这传说上都曾插上一手。再下一章(第十七章)我们也有同样的感觉。在创世记我们惯于间接寻得我们的神学,如同耶稣在祂的比喻中所给我们的神学一般。在这些经文中,它有时比保罗书信引申得更多。
(一)
本章与前章以‘这事以后’,几字轻松地联结起来,但是似乎心中并没有特别记起这些事的关联。开头六节显示,亚伯拉罕并非在成功的兴奋之中,而是完全处在对人生前途未明,对未来毫无领悟。上帝在异象(或梦)中对他说话,告诉他不要惧怕,因为祂要作他的盾牌保护他,而且要给他大赏赐。清醒的时候已过去;胜利的洋洋得意也已经为沮丧和焦虑所取代。无论如何,亚伯拉罕的回答,纵或不是过于坦率和讽刺,也有发牢骚的性质。他问上帝,他既然没有儿子继承他,这样的赏赐实际上有什么用处?大抵仍然在异象中,上帝把亚伯拉罕带到外边来,指天上的象星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这对亚伯拉罕已经够了,他已经再得到保证了。故事讲述者于是加上说明,上帝因为他相信祂,就以此为他的义。
(二)
亚伯拉罕说他的后嗣名叫以利以谢,常使学者窘扰。在希伯来人或他们的邻邦中,并没有规定说人没有儿女时,奴仆便可以承受家业。从米所波大米底格里斯河东,赫里安的奴滋城(圣经称之为赫里德)来的证据补救了这缺欠。在那里发掘出了一个行政的或法律的档案,其中许多是关及婚姻和继嗣的。一项相当流行的习俗是一对未有儿女的夫妇,立一个朋友或者一个奴仆为继承人。这朋友奴仆照顾他们晚年而且负责丧葬,便立他为继承人作为回报。可见亚伯拉罕必然已经与以利以谢立了这类的协定。
奴滋文件的年代是主前十五世纪,给这特殊的圣经传统的可靠性以可喜的确证。但是比那更为重要的,则是这经文的意思是,亚伯拉罕藉这样安排给他划上信心的问号。他在埃及因伪称撒拉为他的妹子,而显出他缺乏信心(参十二10往下)。如今,又表露出他对上帝没有信心,乃至与他自己一个仆人作了一项交易,如果他死时没有儿子的话,便把继承权给他。
(三)
我们要了解这著名的句子:‘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与亚伯拉罕当时的背景──沮丧与怀疑是矛盾的。我们不要过急于下结论,不要按我们人的观念去理解这些文句。圣保罗在罗马书四章三节,和加拉太书三章六节两次引用它来支持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的伟大教义。雅各也用它(雅二23),但是同意信心重要,却要加上‘信心若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26),这二者中之一曾否受到这经文的基本影啊,则是一个可以讨论之点。
保罗与雅各所引起的争论使早期教会感到焦虑,在改教时期又突出出来。在早期教会,它引起了的问题是:人是否要作犹太人,而且守摩西的律法,才能作基督徒?毫无疑问保罗主张信基督便足够了,但是他过份强调他的立场,好像守律法并不重要;而雅各的答辩说:在基督徒的行为上,不结果子的信心并不是实在的信心,故需要使他的主张均衡。同样,马丁路德攻击中世纪以赎罪票去买上帝的信任,并且疾呼‘惟独信心’才是对的。但是他也趋于过份,特别是当他称雅各书为‘禾楷书信’并把它扔到地上。
不过,在这段经文中互相比对的,并不是信心与行为,而是有信心与无信心。这经文称许亚伯拉罕对上帝应许的信心,或者用最简单的说法,他相信事情将变成如上帝所指出的那样。亚伯拉罕曾经受过严重的试探,以为他将不会有儿子继承他,要放弃他的信心而且处理他的事务。他自己和他的妻子的年龄,使他以为这是明智的作法。但是在他的异象经验之后,他恢复了信心;而且我们可以想像,他必然取消了他给以利以谢的优越决定。他悬崖勒马,及时从不信边缘退却下来,而且能以新的刚毅之勇去面对末来。
那末,不太可能是亚伯拉罕在一场悠长而又拚命的挣扎之后,自己爬回信心的行为中去,以致获得说故事者的赞美。大抵他是在摩西律法建立之后才写出他的主张:这奋斗和它成功配得与当时毕生忠于上帝诫命的“称义”完全一样的赞(比较申六25)。就其种族周知而又根深蒂固地联系于律法,以律法为到达上帝面前的途径而言,这对任何一个希伯来人都是一种大胆的想法;而且,追寻它的逻辑结论,它与保罗的称义教义十分接近。然而我却不相信作者原意如此。他主要关怀的不在于信心的性质而在于信心的奋斗。
上帝在这事上没有责罚亚伯拉罕的怀疑或他与以利以谢的密约。亚伯拉罕在埃及的信心过失中使他学到一个短暂的教训。他在这里受到同情的待遇,因为上帝知道他这次没有用轻率的话,也没有轻率的行动试图为祂工作,却是显出他灵性上的沮丧。当我们在灵性上怀疑而又烦恼时,能以把我们的一切忧虑完全交托上帝,我们便会经历一些像亚伯拉罕所经历的,明白写于第六节的神学家所谓有信心和称为义的涵义。
立约(十五7-21)
本章第二部分说到亚伯拉罕所经历的另一个异象。因为它直接联于开头六节,这情形使我们以为它必然是同一情境下发生的。然而情况也许并不是这样。第一,因为它所关及的应许并不是立即生一个儿子,而是在比较遥远的将来,亚伯拉罕的后裔将拥有的那土地。其次,异象的时间不同。在第一至六节,异象很可能发生在半夜里,因为天上的星宿占一个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第七节以下,当亚伯拉罕沉沉睡时,日头正落。
(一)
在第一至六节,亚伯拉罕心中似乎是在怀疑,因为当他得知他将拥有这地之后,他要求给他一些征兆,指示他这不过是一个敬虔的盼望而已。接下去是一个奇特的宗教仪式,叫亚伯拉罕摆上三种牲口几个半只,一半对一半的摆,旁边还摆上一只班鸠和一只雏鸽是没有劈开的。夜幕低垂──这现实的一笔──亚伯拉罕把那要吃死畜的肉的鸷鸟吓飞。
‘沉睡’或‘昏睡’临到他(同一个字在二21用在亚当身上),而他听到上帝庄严地列举一些关于若干年后将要发生在他和他后裔身上的细节,以及他们将如何终于得到那土地。然后,在沉睡中他见到冒烟的炉和烧的火把(这大抵是代表神灵)从那些肉块中经过,他也听到上帝再应许给他后裔那地,而且加上具体资料,就是那地将从埃及河(不是尼罗河,而只是王上八65,所提的‘河床’或‘小河’至伯拉河)。
亚伯拉罕有这些经文所叙述的生动经历,而且把它转告家人,是不容置疑的。我们要记得,亚伯拉罕是东方人,而在许多东方宗教中,这样的心神恍惚,意识麻木(Withdrawal)是很普通的现象。但是这点关于吓飞这些寻食的鸟,尤其表明是真实的证据。但是这里的要点是什么意思呢?
他在异象中所见到的,并不是一次献祭的仪式,而是一种庄严的协议。在耶利米书卅四章十八至二十节中,有另一次提及这样的仪节。尼布甲尼撒手下的巴比伦人正围困耶路撒冷,人民在极度痛苦艰难之中。国王或许希望团结全市人民保那城,宣告所有奴隶主都要释放奴仆,将牛犊劈开,分成两半,以强调他们决心的郑重。实际上他们是向上帝表明:如果他们不遵守所立的协议的话,请上帝把他们也分为两半,像那牛犊一样。但是结果一股埃及人的势力使巴比伦人暂时地解除包围,百姓便把奴仆都抓回去了。先知耶利米受感动,奉上帝的名,宣布埃及人不久便会撤去,而他们在仪式中所承诺的运数,于是会迅速地临到他们!
当然,上帝背离自己的誓约是难以置信的。但是亚伯拉罕在异象中见到上帝──或者那两个神秘的炉和火,是代表祂的物体──经过他所摆设的分离的性畜肉块,对他的意义是清楚的;对他以后的每一希伯来人也是一样,都是一种很有意义的象征。这是他所热望的信号,其意思是上帝订立条约;或者像圣经通常所说的,是与他立约。因祂愿意在祂仆人面前经过一项与人性的协定相类似的程序。上帝要叫他知道,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止祂应许的应验;因为在这事上,祂自己的神圣荣誉已作了保证。
(二)
然而,并不能太肯定圣经报告祂所曾说的,乃是上帝在异象所实在说过的。祂要以这么戏剧化的方式对他显现,藉以复兴祂仆人衰落的信心。然后祂接简述以后两三个世纪的历史,好像亚伯拉罕有没有信心,那都是一回事。如果亚伯拉罕事先不只知道他的后裔要在埃及寄居,并被当作奴隶,后来从埃及退出;甚至连遥远的所罗门统治的以色列最广大的疆界也知道,那么,怎么能再归功于他的信心呢?(参看王上四21)
显然在这里是后来的人把古旧的传统作相当的延伸。那延伸的经文实在并不是对亚伯拉罕说的,而是对很迟的希伯来听众,试图为他们解释他们所知的、在亚伯拉罕时代与约书亚对迦南的征服之间所经过的长期间。亚摩利人(迦南人的另一个名称)在世界舞台上必得有一个短时间,一个机会,使人毫无疑问的确知他们是何等的邪恶。惟有那时上帝才容许祂自己的百姓撵走他们。在这解释的后面,关于上帝对历史事件的管治有奥妙的神学,但是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神学。上帝对迦南人一直等到他们应受祂所预定的惩罚临到。
关于圣地的广度的预告也并不很好。它所提出的是以色列国在所罗门短暂统治时期的疆界,乃是上帝早在对其民族的鼻祖应许时所确立的。很容易见到同一种胜利主义者的曲调,而这曲调乃是我们在本书中已多次引以为憾的。
(三)
本章中所记两次重申应许对亚伯拉罕极关重要。它们使他能以经过不信而至于信;经过怀疑而至于依靠;经过犹豫而至于确信上帝藉约与他联在一起,不可分离。它们对今天凡要对那似乎不可克胜的困难作信心的大搏斗的人,都有安慰和盼望。它们的信息并未因以色列的学者出于好意,而加入的解释有任何改变。就第一次情形说,关于称义的见解通常未为基督教神学所误解。就第二次情形说,那出自上帝口的话已经扇起了一种‘优越’情绪,而这情绪乃是凡了解上帝对人的作法的信徒所不赞成的。
本章中所记两次重申应许对亚伯拉罕极关重要。它们使他能以经过不信而至于信;经过怀疑而至于依靠;经过犹豫而至于确信上帝藉约与他联在一起,不可分离。它们对今天凡要对那似乎不可克胜的困难作信心的大搏斗的人,都有安慰和盼望。它们的信息并未因以色列的学者出于好意,而加入的解释有任何改变。就第一次情形说,关于称义的见解通常未为基督教神学所误解。就第二次情形说,那出自上帝口话已经扇起了一种‘优越’情绪,而这情绪乃是凡了解上帝对人的作法的信徒所不赞成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