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大结局:有人快乐有人愁
(启十九-廿章)
(一)祂会审判罪魁祸首(启十九1-6,11-21)
这段经文主要告诉我们:祂会对不信者作出审判。首先对付的就是那些罪魁祸首,包括了敌基督、假先知以及大淫妇(大巴比伦),但绝不会令无辜者受害。
1.祂要审判大巴比伦(2-3)
这是总括大巴比伦结局的描写,按启十七16所载,她乃被敌基督所毁灭,又被神审判,继而被烧,直到永永远远,似乎是指她要受火湖的永火之审判来说的。
当大巴比伦遭到刑罚,天上的雷、众水与及整个大自然都与天使、长老同和应哈利路亚,阿们!因为这审判是公平、公义的。
2.祂要审判敌基督及假先知(11-21)
当敌基督毁大巴比伦及北军,又攻陷圣城(出卖以色列)以后,即摧毁圣殿,又坐在宝座上自称为神,要全世界的人都向它俯伏下拜。这雄霸天下的敌基督将要接受基督的审判,就是启示录十九11-12所描述这位从天而降,骑白马被称为诚信、真实的主;祂眼如火焰,表示出祂是无所不知,是圣洁的一位审判官。祂头戴许多的冠冕(diademata),因其身份、地位自动配得这些冠冕。因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祂穿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的道(启十九13;约一1-2,14;约壹一1),表示祂为世人的罪已经捐躯于十架之上,至于随从祂的天上众军,乃是指第一批被主提至空中的信徒,他们被主审判过后,有主赐给他们光明洁白的细麻衣,他们随从主再临地上,基督用祂口中的道攻击列国(启十九14-15)。
主杀败敌基督及其军队后,即将它以及假先知活活的扔在火湖里受到永刑的审判,其余的人则死无葬身之地,他们的尸体被飞鸟所吃(廿17-21)。
(二)撒但的大结局(启廿1-3,7-10)
撒但面对主在末日的大审判,它的结局注定是愁苦,哀痛欲绝的。在哈米吉多顿大战结束后,撒但要第三级跌了,
第一级是从天上堕落到半空之中,作空中掌权者的首领;
第二级是大灾难期中,从半空堕落到地上,但却仍迷惑列国,操纵世界;
第三级是地上被扔落无底坑,先受捆绑一千年,让主得以在千禧年中掌权,祂坐在大里宝座上,使以色列完全应验了亚伯拉罕之约的应许;另外,又成功地让经已复活、与主再临地上的圣徒操练与主同作王的职责。
在一千年过后,撒但暂时被释放,又再迷惑列国,背叛主基督,结果走向大结局──永远在火湖中受苦,如敌基督及假先知一样。
今日,我们所要清楚认定的就是撒但的诡计,它因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必然会竭力的掳掠人,叫人不肯信主,好叫它的死期得以宽限,故此,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努力救人,把人从撒但的权势中夺回。
(三)信徒的大结局(启十九7-10;廿4-6;廿一1-5)
弟兄姊妹,有一类人的结局肯定是快乐的,就好像一个婚筵之上,新郎和新妇那般的喜气洋溢,按照犹太人的习俗,夫妻的名份自定婚之日开始,但要等一段日子之后才迎娶。同样,信徒自加入教会之后已有新妇之名份,但直至基督再来地上作王之日,才举行这迎娶的仪式;故此,启示录十九7,9所讲的婚娶及婚筵,乃相隔一些时间的。神就用了新郎和新妇彼此结合的甜蜜关系来形容基督与教会那融合为一的密切关系。在婚筵之中,除了一对新人最为欢喜快乐之外,被邀坐席之人也是无比欣悦的。这一类的人可包括旧约的信众,犹太人与及大灾难期间信主的以色列人。启示录廿4-6提及到的信徒,言明是“没有拜过兽和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很明显,这是指那在大灾难期中殉道的人。这些人都要复活,为什么?因为启七9所载的应是教会的圣徒,但他们都已经在天上,应该已经被提,已经复活了。
在有关信徒复活的经文中,有人主张千禧年之后才是基督再来,或主张现在就是千禧年,基督随时会再来,所以在解释启示录廿:5“头一次复活”时,认为那是指“灵性的复活”(即“信主得救”的意思),但这是绝不可能的,因为:
(1)信徒并非同时得救。
(2)“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启廿5)又是什么意思?这里明显是指肉体方面的复活而言的。若这“复活”是指肉体之复活,则第一个“复活”在同一节经文中,不可能是不同意思的。
(3)头一次复活者已经为耶稣作见证甚至殉道了,难道这可能是信主之前的事吗?
(4)一连串之大灾难又如何解释?难道已经发生了吗?但明显教会已存在很久了!我相信主在千禧年之前已再来,信徒复活也是千禧年之前的事,所以复活后便可与主同作王了!
开题的重点在启示录七9之前教会已被提,那为何又说那是头一次的复活?原来在希腊原文中,“次”字是不存在的,将Prote(First)解释为“头一类”(First in kind, not in
time)似乎更合整体经文的意思。林前十五23-24说出有三类的复活,头一种是主的复活,成为初熟的果子;第二种是信徒(属基督的人)之复活;第三种是非信徒的复活(启廿11-15)。其实,论到信徒复活的经文也有多处:教会信徒之复活(帖前四13-16);主被钉后一些信徒也复活(太廿七52-53);在大灾难期间,二位穿白衣的先知殉道之后亦有复活(启十一11-12)。究竟信徒复活之后变成怎样?按保罗所言,那时的身体是不朽坏的,即不再老化、衰残,不再会病,是强壮的、美好的,不会犯罪和死亡的(林前十五42-44)。
(四)非信徒的大结局(启廿11-15)
第三类人的复活乃是非信徒的复活,他们亦将于千禧年以后复活,届时并要站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审判的根据不是他们的原罪或罪性。亚当犯罪不会直接导致我们受罚,乃是根据他们所行的(启廿12)。若各位有时间翻串珠圣经的时候,你准会发现:圣经每逢题及我们的罪得赦免之时,那“罪”字都是复数(Sins),与我们的罪行和罪的表现有关,绝不会与我们的罪性(Sin)有关(罗二6,诗六十二12)。
圣经暗示:站在宝座前的人不一定都要落地狱,到火湖里去的,只有那些“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的,才会被扔在火湖里。这暗示到可能有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从未做过明智选择,也不晓得作何选择仍会有一次的机会去选择的(彼前三18-19,罗二12)。
很多人问:孔子是否可以得救?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可以得救?若他们不很清楚什么是福音,也未曾听闻过福音的话,他们会否被神接纳?我没法回答这问题。答案只有神知,但假若他们清楚什么是福音,又公然拒绝主的时候,我相信他也不可能在神的国里与神在一起了。
那么,我们为何要那么紧地传福音呢?因为他们早晚要通过主才可进入神的国,他们迟早要站在主面前接受审判。他们越早进入神的国,便越早得盼望,有能力和把握脱离今生缠累,享受丰盛的人生。
在座之中,有多少位愿意肯定成为真正有快乐之人?只有一个方法:A. Accept.承认靠己无力自救要接纳主,B.Believe相信基督在十架上舍身流血已经把我们的罪彻底洗净;C.Confess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基督为我们个人的救主,并且终生随主,永不偏离。若有愿意信靠跟从主的,我愿意领你们祷告。──
苏颖智《从黑暗到光明──启示录四至廿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