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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导论

D 作好夫妻(1-7

1.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三1-6

1正如所有基督徒应当顺从掌权者(二13-17),以及所有仆人应当听从主人(二18-25)一样,彼得现在要求妻子要顺从丈夫(三1-6)。然而有一点与先前教训不同:本段也对掌权柄的一方,就是丈夫,有所指示(三7)。但彼得写了七节教训妻子的话,对丈夫却只写了一节。我们不该因此以为彼得的读者中,有七成是姊妹而弟兄只占一成(Kelly, p.127)——经文长是因为他需要多些字来解释他的信息,并非因读者较多的缘故!

照样(homoiōs)(此字中文圣经从缺)原文通指“由于类似原因”,但到底原因有多么相近则不一定(参,路十3237,十六25;林前七22;雅二25)。这节开头语可以有三种意义:(1)类似基督的榜样(彼前二21-25);(2)类似仆人顺服主人的方式(二18);(3) homoiōs可能有“也”的意思,其目的是要在原来的主题上引进新题材。原来的主题是对掌权者之态度。新的题材是另一种顺服方式(参看BAGD, p.568,以及彼前三7,五5)。

而其中以第(2)种意义最有可能。照样是指在顺服的方式上类似前面举的例子。读信者自然会联想到彼得才在二18提到“顺服”(hypotassō):“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顺服主人。”……照样,“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三1)。(在原文中,这两节句构完全一样,两句都特别地用了一个分词来代表一个教训。)

然而彼得用加强语气如kathos(正像、同样方式),也不说“凡事(kata panta,来四15)要像仆人对主人一样顺服。”(当然妻子并非凡事都作仆人!)所以两处教训相近之点为:动机(二13提到的“为主的缘故”),适用的范围(二18系针对所有主人,并不分善恶,三1则针对丈夫),态度(避免痛苦后果的正常愿望,加上敬畏神之态度,二18和三2),和对掌权者顺服之观念(二18及三1,并参,二13有关圣经对顺服权柄的一般原则)。

要顺服自己的丈夫,意思是心甘情愿地服膺丈夫的权威和领导。从三56两节可以看出这种顺服乃是出自内心。彼得说,“撒拉听从亚伯拉罕”就是一个“顺从自己丈夫”的典范。撒拉的顺从(hypotassō,此字曾在三1出现过)表现在她听从(hypakouō)亚伯拉罕的领导。

有时hypotassō(顺从)也可解为“(为人)设想和体贴,是带着爱心的行为”130。但这不是它的原意。在新约中,此字总是指对掌权者的顺服。例如耶稣顺从父母(路二25);鬼服了门徒(路十17——不是鬼体贴门徒);百姓顺服政府(罗十三15;多三1;彼前二13);万物服在基督脚下(林前十五27;弗一22);灵界活物服了基督(彼前三22);基督顺服父神(林前十五28);教会肢体顺服教会领袖(林前十六15-16;革利免前书四十二4;彼前五5);妻子顺服丈夫(西三18;多二5;彼前三5;另参,弗五2224);教会顺服基督(弗五24);仆人顺服主人(多二9;彼前二18);以及基督徒顺服神(来十二9;雅四7),所有这些顺服都是单向的。经上从没有说丈夫要顺服(hypotassō)妻子,政府要顺服百姓,主人要顺服仆人,或门徒要顺服鬼。经外文献也用此字形容士兵对长官服从,例如约瑟夫著犹太战役(Josephus War2.566,578; 5.309;还有革利免一书(1 Clement37.2的助动词;另外LSJ, p.1897,定义hypotassō(被动式)为“顺服”。

不过我们须记住,我们虽顺服掌权者,但我们与掌权者却有相等的重要性,同荣同尊。耶稣既顺从他父母,也顺从父神。另外基督徒虽受神极大的尊荣,却仍要服从不信神的政府和主人。妻子顺服丈夫绝不意味着妻子居次等地位或灵性较差或份量不重。彼得相反地还说,妻子与丈夫“一同承受生命之恩”(7节)。更广泛说,本节的顺服是指除了在被迫犯罪情况下(参,二13注释),基督徒应顺服一切掌权者。

当然,在正常婚姻里,妻子要顺服丈夫,但不一定只有服从命令(有时必须如此行)。一个丈夫有时会要求妻子帮助,或寻求妻子的建议,或与妻子商量行事的步骤(如:门8-9)。这时丈夫就需要妻子合作。妻子对丈夫顺服可以表现在每天的话语和行为上。妻子要力求尊敬丈夫的领导。当讨论结束后,妻子当让丈夫作最后决定,因他负着影响全家的重责。

彼得提这种顺服的目的是: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有些注释者认为彼得的读者中,有很多妻子的丈夫是不信神的。但从原文中,我们看到相反的情况。原文的意思是,“这样,就是在你们中间有不信的……”。“就是”的原文为kaiei,表示下面的情况不太可能发生。由此可知彼得知道大部分基督徒妻子的丈夫都信神。

那些不信从(apeithousin)道理的丈夫,他们的生活方式既与福音教训相违背,也不合神设立的标准。“道理”一词不只是“神的话”(NIV译文),更是圣经的标准。“不信从道理”,包括明目张胆地违抗神的标准(参,二8有关apeitheō“不顺服”的注释)。其中有些丈夫(不是所有丈夫)会虐待他们的基督徒妻子。但彼得说,就是这样的丈夫也能被妻子的好行为感化,被神的国“得着”(在哥林多前书九19-22,“得”字出现五次,“得”也出现于马太福音十八15。另外马太福音十六26,二十五2022;和雅各书四13中的“得”和“赚”是指生意上的获利)。

不信的丈夫,即使不听道,也能被感化。“听道”代表聆听讲道或有关福音的讲论。他们是被妻子的品行感化131,并受基督徒的良好生活方式感动(参,一15有关anastrophē“行为、品行”的注释)。这种强调妻子藉品行而不藉讲道感化丈夫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场合,包括基督徒平常在各种情况下(工作、家庭、学校)与非基督徒之接触。彼得虽未明说基督徒不要贸然向不信的配偶或朋友传福音,但他却指出神藉以“得”人的方式不是靠“讲道”而是靠人的好品行。我们即知道这秘诀,就当多祈求神的恩典,帮助我们过义人的生活,并求神感动配偶的心。

2 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原文是“当他们看见”,也可解成“经由看见……”132。这段经文重复强调看得见的好行为是感化不信者的钥匙。“贞洁”在原文有两个形容词。一是en phobō,有畏惧之意。请看二18有关“敬畏”的注解。它也可解成“避免痛苦后果的正常心态”。它也有“敬畏神”的意味。所以对此词我们很难给一确切注解。但因彼得在下面第6节叫妻子不要因恐吓而害怕伤害,所以本节就没有“害怕受伤”的意思。

另外一词是hagnos,代表“纯洁、未曾被玷污”。再一次彼得提醒读者,顺服绝不包括顺从行恶事的命令。

妻子若能顺服不信的丈夫是令人钦佩的。这表示在婚姻中神早在双方心里放下不同的感觉,而顺服的妻子就彰显了这种婚姻关系优美的一面:丈夫在家庭里居领导地位,是家长;妻子则居于顺从的地位,并响应丈夫的决定。也许有人以为不信的丈夫喜欢妻子顺服他,只是因为他有私心,想在家中掌权,或因他认为这样才符合夫妻关系的传统教条。但两样原因都不合神为理想婚姻定下的计划,和角色的分配。彼得更不会叫妻子去顺服丈夫,好让丈夫专权或力求符合文化的模式。这种顺服,反而隐藏着罪。彼得不会叫人用带着罪的生活去引人归主。不信者的回转是因为“贞洁”的行为,不是因为带罪的生活。“贞洁”的行为尤其能在妻子顺服丈夫一事上表现出来。不信的丈夫看到妻子的好行为,便感到婚姻美好的一面。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理所当然的,是合神旨意的夫妻关系。于是他才认定妻子所信的一定是真实的。

3 到本节主题变成妻子的美容。妻子的美容不在乎外表的、可见的,却会朽坏的妆饰,而在乎看不见的,却属乎永恒的美好灵性。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这话十分明显,也为第4节提到的“内在妆饰”作一引言。妆饰为要吸引其他人的注意,所以是用以使自己变得美丽的手段。基督徒妻子应当表现自己特有的美好本质,但不是靠辫头发,戴金饰,或穿美衣打扮自己。基督徒妻子所有的是内在的生命特质,特别是那“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三4)。

RSVNIV都把最后一项外表打扮译为穿美衣(fine clothing),但原文中并没有“美”,只有“衣”(himation)。所以照原文意思是“你们的妆饰不该在辫头发,戴金饰或穿衣服上”。所以若用这节经文去禁止妇女辫头发,戴金饰是不正确的。若叫妇女不可“穿衣服”更是荒唐。彼得不禁止这类事,却叫妇女不要看重外表妆饰。

4 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指妻子的内在本质,也是她真实的特性。这类特性不如外表妆饰明显,却从话语和行为中表现出来。长久是不会朽坏之意,在新约中总是指属天的事物。这些事物不会因这世代过去而衰败(参一4注释)。本节照原文意思是“只要以人心中隐藏的温柔与安静的心做不会朽坏的(……),这在神眼中是极宝贵的”。彼得在“不会朽坏”后面未加名词,所以各英文译本自创名词。例如:RSV译成“不会朽坏的‘珠宝’”(imperishable jewel):NIV译成“不会衰败的‘美容’”(unfading beauty):NASB译成“不会朽坏的‘特质’”(imperishable quality):NEB译成“不会朽坏的‘妆饰’”(imperishable ornament)。然而这几种译文意义都相近。一颗温柔与安静的心可以持续到永生,但钻石珠宝或美衣华服的装饰只是短暂的美容。

温柔(praüs)在新约其他地方只出现三次(太五5,十一29,二十一5)。其中有两次指基督。它的相关名词则出现较多次(加五23,l;雅三13等)。它表示“不求自己的权益”,“不急促”,“不自作主张”,“不求照己意行”。这样温柔与安静的心在别人看起来是美的,甚至不信的丈夫(三1-2)也会以为美。但更重要的是,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为什么?因为这样的心必然是安静而持续不断地仰望神供应的果效,而神也喜悦人如此信祂(参,一578-921,二6-723;三12,五7)。

5 为了强调内心信靠神的宝贵,彼得引用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作例子。他指的是旧约圣经里许多敬虔的妇人,但他只在第6节举出撒拉作例子。这些妇女“仰赖神”(动词为现在分词,表示长时间不断仰赖),她们正是以此为妆饰。“正是以此”原文为houtōs,“因此”之意,指用温柔安静的心。此处妆饰原文为动词,与三3的名词相关。它的不完全时态代表过去持续的动作。所以更明确的说法是“她们过去不断如此妆饰自己”。

顺服自己的丈夫,这话重复三1-2的主题。顺服与里面的温柔安静(三3-4)是有关系的。一个妇女若能安静信靠神,就会生发温柔宁静的灵性,这是不会朽坏的美容。她因此也能勇敢的顺服她丈夫的权威,并不害怕受任何心理或实质的伤害。

6 撒拉是一个敬虔妇女顺服丈夫的好榜样。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所以妻子们也应当如此顺服丈夫(三5)。彼得的意思似乎是不分时地场合,妻子都要顺服,因为主动词和三5的两个分词都指出顺服是人一生要不断遵循的生活原则133。撒拉顺服的例子对很多读信的妻子是一种鼓励,因为撒拉是旧约时代神子民的祖母(赛五十一2;并参,加四22-26)。撒拉跟从亚伯拉罕,在许多不安定、不愉快,甚至充满危险的状况下(创十二1510-15,十三1,二十2-612及二十二3),也表现出顺服。彼得接着说,你们……是撒拉的女儿了。“女儿”或作“子女”,代表撒拉属灵的后裔。彼得指的是教会(就像在一1和二4-10也指教会)不是亚伯拉罕和撒拉肉身的后裔。教会才是亚伯拉罕真正后裔,也是神的真子民。作撒拉的女儿,就能承受神赐给她和亚伯拉罕的应许及尊荣。作撒拉女儿的条件是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行善”与“害怕”的原文又是现在分词,代表持续一段时间的生活方式。所以原文更明确的意思是:“你们若一直行善,并一直保持勇敢的心,不因恐吓而害怕,你们便是(或更正确的说,你们就成了)撒拉的女儿。”彼得加上“行善”的条件,为要提醒读者不要效法撒拉偶然不顺服的例子(参,创十六26,十八15,二十5)。彼得推崇撒拉既顺服丈夫,又信靠神。“你们若不因恐吓而害怕”是另一种信心的表现。一个妇女若有“温柔安静的心”,又一直“仰赖神”,是不会被外在的不利情况吓倒,也不会因不信或不顺服的丈夫威吓而惊慌失措(创二十6)。

2.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三7

7 彼得接着以同样强有力的态度教训丈夫。你们作丈夫的,“也”……,表示丈夫同样要对妻子有适当的尊重。“也”代表“同一方式”,或“继续讲论同一主题”(BAGD,p.568 ,并参,彼前五5)。“也”并不代表丈夫也要顺服妻子(与二18或三1不同)。彼得乃是命令丈夫要适当运用权威。同住并非今天通称的“同居”(男女未经法定程序而同住)在七十士译本中,原文曾有数次被用来代表“丈夫与妻子一起居住”134

按情理和妻子同住,照原文意思为“按照知识同住”(其中用分词作命令式,请参,一14)。彼得并未说明他指的是何种“知识”,所以用笼统的译法比较通顺合理:“按通达的方式”(in an understanding way, NASB)。若把原文译为“体贴地”(considerately,照RSVNIV译法),便过分强调情感上的体贴而忽略了彼得注重“知识”的要点。彼得所说的“知识”可以包括任何足以促进夫妻关系增进的知识。例如神设立婚姻制度的目的与原则,妻子的愿望、目标以及日常生活中受的委屈;妻子在肉体、感情和灵性上的优点与弱点;等等。丈夫若能照这些知识去与妻子相处,他就能享受丰盛的婚姻生活——然而这种知识只能藉不断的读经得到,并且夫妻需要常有隐密相交的时间135

因她比你软弱……,所以要敬重他。这是新约中一再出现的教训。神常愿意抬举那些被世界轻视的软弱人(参,太五3-12;林前一26-30,十二22-25;雅二5,四6;彼前五5)。同样,丈夫要敬重妻子,不论在公开或私下的场合,都要说宽容与鼓励的话,并尽量拨出时间陪她,花钱在她身上。(NIV译成“尊敬他们”,treat them with respect这译法不达意,因为丈夫可以用冰冷又生硬的态度对待妻子,这也算“尊敬”,其实是“敬而远之”,并没有给妻子特别的尊荣)。然而丈夫也不可放纵无度。丈夫若命令妻子违背神,她可以不理睬丈夫(参,二13和三1之注释)。同样,丈夫也不可用爱妻子作藉口而犯罪。所罗门王在这事上失败了,因他宠爱嫔妃,为她们向偶像献祭(王上十一3-8);亚哈王也失败了,他受耶洗别耸动而去拜偶像(王上二十一25)。甚至人类的始祖亚当也因听了夏娃的话而犯罪(创三6)。

敬重他,原文是“敬重妇人”。“妇人”原文为一冷门字,照字义是“女性”。彼得的重点在于女人本性原属柔弱,所以她应该从丈夫得尊荣。

彼得并不说明妇女软弱之处。但从上下文可以看出彼得是说丈夫不可利用妇女任何弱点欺侮她们。妇女的弱点必然包括肉身的软弱(只要男人一动手,他们通常都能制服女人)。但经文的意思尚包括妇女在婚姻关系中,为较弱的一方(三1及三5-6)。彼得因此指示丈夫们不要自私地滥用领导权,反而要“敬重”妻子。妇女另一项弱点是她们比男人容易受感情上伤害(这也是丈夫要谨慎之处)。妇女的敏感有时也是她们的长处,但她们常因婚姻不和谐或丈夫鲁莽的行为而深受伤害。所以基督徒的丈夫不可“苦待”(西三9)妻子,也不可常常苛责或谩骂,反而要包容与鼓励妻子,“用通达合理的态度相处”,并“敬重她们,因她们比较软弱”。

他比你软弱原文作“他是软弱的器皿”。“器皿”原文是skeuos,常用来指“容器、缸”。在新约中,这字也被用来指人是神所造的“器皿”,要被神所用(徒九15;罗九21;林后四7;提后二21)。这儿说,妇女是“器皿”,毫无轻视的意思。“他(是)比你软弱(的器皿)”表示男士也是“器皿”。所以讲到器皿,就使人想起神从一本造万人,不分男女皆神所造,并且人都是软弱的,都欠造物神的债。

另外,“敬重妇人”和“软弱器皿”也可与“同住”有关联。换句话说,丈夫要“按知识与妻子同住,敬重她为妇人,因她是比较软弱的器皿”(参,NASBTEV译文)。这样,重点就在“同住”,而不在“敬重”。从原文文法上看,这样说也符合原文的精意。从上下文看,它也尚称连贯。其实“按知识同住”和“敬重妇人”两者都属一个大原则,但实行起来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丈夫能够认识妻子为“妇人”,是“比较软弱的器皿”,就容易行出这大原则。

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这话提醒丈夫们,虽然丈夫在婚姻关系中是较有权威的一方,但妻子在领受属灵恩典与在永恒中的地位绝不逊于丈夫,所以她们“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新约作者每当提到夫妻角色区分时,常直接或间接地肯定夫妻在地位上与功能上的平等(参,林前十一2-37-12;弗五22-23;西三18-19)。有人说保罗已废除了婚姻角色与权责的区分,因他说男人与女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又都“照着应许承受产业”(加三28-29)。但彼得一方面肯定妻子为“同受生命之恩的”,一方面仍强调妻子要顺服丈夫的“权柄”。

原文在“与你一同”之前有一连接词。RSV把它译为因为,表示“同受生命之恩”与本节其他经文的关联。但它可以解成“敬重妇人……‘如同’敬重那些同受生命之恩的人”。这样便稍偏重于敬重的方式,而不讲敬重的原因,不过其间差别不大。

最后,彼得又加上一段警告: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有人说,你们的祷告只限于夫妻一起的祷告。这种看法没有根据。彼得在本节只对丈夫说话,并未对夫妻一起说话。“你们的”应该指彼得在本节的对象,就是丈夫。所以“你们的祷告”便是丈夫的祷告。祷告有“阻碍”是一种神的管教。希伯来书十二3-11提醒我们,神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所以神管教祂“所爱”的。(NIV很不幸的忽略了神管教的含义,因为原文动词为被动式,“受阻碍”。NIV用另一种意思,“没有任何事能阻碍你们的祷告”。读者因此容易误解,以为彼得指人的干扰,包括人事纠纷或感情困扰,等等。)

神极重视基督徒丈夫的态度,祂期望这些丈夫用一种通情达理,充满爱心的方式对待妻子。如果丈夫们没有这么做,祂会阻止丈夫与她亲近。基督徒丈夫绝不可武断以为没有有效祷告也能得属灵的祝福。除非他们“按情理”与妻子同住,敬重妻子,他们也不要想过有效的祷告生活。花时间保持良好婚姻关系就是合神旨意,就是服事神,也是祂所喜悦的属灵心志。

E 基督徒的生活原则(8-22

1.存慈怜谦卑的心,并要同心(三8

8 本段以一般性原则作结束,教导我们如何与人相处,特别是那些怀有敌意的人。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同心的意思是“有同样的心思意念,互补互助”。很少教会能达到这样的目标。相爱如弟兄,是NIV的译法,但原文的主要意思是“亲爱教中的弟兄”。慈怜(a tender heart)原义为“关心、同情”,不只在行动上要表现对人的关心,更要在感情上显出怜恤(弗四32也用了这字)。谦卑的心,指在想法、态度,及整个心理状况上都要谦卑,与箴言二十九23的“骄傲”相反。

2.不以恶报恶,倒要祝福(三9-12

9 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彼得的读者中,有许多已受到迫害。所以他鼓励他们不但要继续相信神必顾念人的需要,更要在行为上表现这种信心,效法基督在世时留下的榜样(参,二23有关“辱骂”的注释,“辱骂”就是毁谤和羞辱的粗话,也是侮蔑他人的言语)。基督徒不可用同样的粗话去回报别人的欺负。相反的,却要效法基督的样式,遵循他的教训(太五44;路六27-2935,二十三34;另参,罗十二1417-21;林前四12)。这样做的理由是他们应该效法神的良善,因为神也同样爱不配的罪人(太五4548;路六35-36)。神是良善,为要引导罪人悔改(罗二4;参,徒十四17)。这是为什么我们要向每个人行善的充足理由。我们甚至要向那些害我们的人行善。(但在二14却提到政府的责任是惩罚恶人。所以有时基督徒身为公职人员,必须代表政府处罚恶人,非因私人恩怨,乃是秉公行善。我们若比较罗十二1417-21和十三1-5,也可发现前者禁止私人报仇,但后者却支持政府尽力刑罚恶人。)

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这是另一项彼得教训的原因。行善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从神得福气的途径。从文法上看来,“为此”可以指上文教训(不要辱骂,倒要祝福,以及其他在三8-9出现的教训)。“为此”也可指下文的子句(“好叫你们承受福气”)。(NEVNASB,和NEB都否定指前面教训的可能性,但其他译本如RSVNIV则正确地照原文译,并不指明“此”为何者。)

然而本段精意似乎指第8-9节所说行善为蒙召的目的。原因如下(1)21也讲到蒙召(“你们蒙召原是为此”)。若把它与本节比较,则两者无论在用字、内容与目的上都十分相近。在二21,“为此”明显指上文的行善(本节句构既然类似二21,则其意义也当相似)。(2)后面第10-12节系出自诗篇三十四12-16。它明显指出神应许义人的福气(12节讲到神的眼看顾义人,祂的耳听义人的祈祷)。义人既不讲恶言,也不行恶,反而凭正直行事为人。所以第10-12节就成为第9节很好的根据,因为人行善为要得到神的祝福。如果基督徒蒙召只为享福(不需离恶行善,寻求和睦),则第10-12节的经文就无意义了136

我们因此可以把第8-12节的大意综合如下:“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合意,彼此相爱,体恤人,存心谦卑(8节),不以恶报恶,不以辱骂还辱骂,相反的,还要祝福对方,因为你们蒙召是要过义人的生活。惟有过义人的生活,才能在今生得祝福(9节)。因为在诗篇里,神曾应许义人要享福(10-12节)”。

最后一点,福气是指永恒救恩或是指今生神所赐的祝福?福气可以指永恒救恩,因为“承受”原文为klēronomeō,有“继承、获取、得着”的意思。这动词常与“产业”连用,代表“继承产业”或“得着基业”(一4)。(这继承是在未来要发生的,因为产业现在暂时为我们存留在天上。)但klēronomeō也能用在今生的“获取”(参,来十二17;相关名词出现于太二十一38;路十二13;来十一8)。彼得用这字可能系受旧约的影响。在诗篇三十七篇(9112229节)讲到义人在恶人前面“倚靠耶和华而行善(另参,诗三十七3),就必承受地土(这主题正好配合本节的精义)。”

此外,第12节所讲的祝福明显与今生有关。“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这话出自诗篇三十四篇。但彼得把这话用在本段比在诗篇更能彰显“义人”的蒙福。诗篇三十四篇就是在讲那些能信靠祂,敬畏祂的人,必在今生得祂眷顾(467101719节)。

彼得虽曾提过未来属天的赏赐(一4-713,四13,五4),但他也强调善行会导致今生的祝福。彼得前书中有不少神应许行善就能在今生得福的例子:

 

 

经文    义行                      今生的祝福

8     爱基督                    说不出来的大喜乐

9     持续的信心                得更多救恩果效

17    敬畏神,过圣洁生活        免去父神的管教

2     爱慕灵奶                  渐长以致得救

19-20 信靠神,因行善受苦        神的喜爱

1-2   妻子顺服丈夫              丈夫受感化信基督

7     丈夫按情理和妻子同住      祷告没有阻碍

14    为基督的名受辱            神荣耀的灵常住在身上

7     将一切忧虑卸给神          神顾念你们的需要

9-10  抵挡魔鬼                   神要成全、坚固,赐力量给你们

8-12节乃是教导我们,行善的正确动机是因我们预知义行能带来神在今生的祝福。神的祝福可以有多种不同方式,但从诗篇三十四篇我们看出其中包括爱生命,喜好存活,神的眼目常在我们身上,看顾我们需要,神的耳朵常听我们的祈祷(另参,雅五16;约壹三21-22)。然而在彼得前书的大前题之下,这类祝福并不包括免去受苦与迫害的自由。新约时代的福气一般说来比较偏重于属灵上、精神上和人事上的祝福。物质上和肉体上的福气反而较不受重视。(参,附录:有关新约提到的赏赐,彼前一4)。

10-12有关第1012节的作用已经在第9节的注释中讨论过了。第10-12节为第8-9节提供了一项理由。这段出自诗篇三十四篇12-16节。在此我们只讨论某些词语的意义。

爱生命不表示爱那没有苦难的生命。在第9节讲到生命中有“邪恶的事”,也有“辱骂”。在诗篇三十四篇(19节)讲到“义人多有苦难,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爱生命是指享受生命,满足于神赐的生命,不受境遇的影响(参,弗五20;腓四4711;帖前五16-18)。“诡诈”的意义已在二1讨论过。

寻求和睦,一心追赶使人想起耶稣的话:“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太五9)。在人际关系上不以恶报恶,反而寻求彼此和谐相处是神喜悦的。

主的眼看顾义人间接指出神不但注意义人所做的事(这并不希奇,因为神注意每个人的事),神更一直照顾保守他们,并接受他们的祈求,供应他们的需要(诗篇里提到许多神及时照顾的例子,参,诗三十四7810171819-2022)。相反的,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这话在诗篇三十四篇明显是审判的判决,因为下文接着说:“要从世上除灭他们的名号”(诗三十四16)。

8-12节绝没有靠善行得永生救恩之意。这段是向着已成为基督徒的人说的。他们已经有不朽坏的“产业”为他们存留在天上(一4)。这段也大胆肯定义人要得到神在今生所赐的祝福。所以它一针见血的警惕任何时代那些随便敷衍的基督徒,也是鼓励所有“蒙召”的基督徒过圣洁生活。

3.为义受苦时,当如何行?(三13-19

a.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三13-14a

13 彼得另起一段,特别讨论不信者迫害基督徒的问题。前面已经约略提过这个题目(一6,二121519,三19)。但本节是彼得第一次明确地以受迫害为主题,深入讨论。

第一句话讲到害你们,也可译为“有谁害你们呢?”(NIV和中文版如此译)。这是有力的修饰问句:“你们若是热心行善,真会有人想害你们吗?”它间接指出人行善不应该受害,因为通常行善的人都得报偿,不会受罚。(这是神“普遍恩典”的见证。神约束人不去行恶,祂在人的良心上产生影响,又设立政府管制人民。)

14a 其实,事情并非一成不变。虽然迫害义人的事非比寻常,它还是会发生。彼得承认基督徒有可能为义受苦。但“受苦”的动词是祈愿式。这表示作者讲述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就是为义受苦”愈发强调它是不可能的。(人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苦难,但为义受苦照常理而言仍是不可能的。)然而彼得必然知道他的读者正受着“不可能”的迫害,他必须告诉他们如何应付。

也是有福的(或作“你们要受祝福”。原文没有动词,却有复数式形容词。这话是说,那些读者“若受苦……(就是)受祝福的人”,它也指出受祝福与受苦是同时临到的,而非先受苦后受祝福,这是顺理成章的。)这项祝福包括神一般性的恩惠,但更确切的说,读者会想到它是指第12节应许给“义人”的福气。“有福的”(makarios)其意义为“受祝福、喜乐的”,它特指受神祝福(参,太五11-12)。

b.心里尊主基督为圣(三14b-15a

14b 彼得特别提到迫害者。他说:不要怕人的威吓。这一段取自以赛亚书八12-13LXX),但不是逐字逐句的。希伯来文的原意是警诫我们,不要像小信的人一样怕这怕那(参NIV)。但这段经文却不是叫我们避开那些不信者所怕的,而是叫我们在面对敌意与迫害时不要害怕。所以它有“不要怕他们所怕的”或“不要怕他们”的意思。这样翻译比较合原文意思137

虽然我们遇到新约引证旧约经文时,应当尽量忠于旧约原文意思,但新约经文意思若明显与旧约原文稍有不同,我们就必须照新约经文意思解释。(特别是在本节,新约经文并非明显引自旧约,只是在意思上相近而已。)彼得显然是借人所熟知的一段旧约经文,把它用在不同的场合。

也不要惊慌,原文中有tarassō,意思是“受到猛烈摇动,受搅扰,受惊吓”,常指情绪上的骚动(请注意它在太二3,十四26;约十三21,十四1等节的用法)。

15a 取代害怕的方法是转移注意力。所以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尊的原文是hagiazō,常指“圣化,或分别为圣”。在这儿却有“尊主为大、恭敬”的意思(在太六9也有类似意义,“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或“愿你的名受尊敬”)。本节同时也是从以赛亚书八13摘录出来的。“但要尊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以他为你们所当怕,所当畏惧的。”所以以赛亚书强调的,是不要怕人,却要敬畏主。但彼得并没把以赛亚书八13“敬畏主”的教训变成“敬畏基督”。其实尊主基督为圣的意思是相信基督掌管万事,而非敌人在控制事态的进行。心里代表这种尊主基督为主为王的信心要一直不断地深植在人心里,因为基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手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三22)。

c.把握机会,行善作见证(三15b-17

15b 然而基督徒对不信者的态度绝不能只是消极忍耐或保持中立。彼得也不只教训人不要害怕。他紧接着便鼓励基督徒准备好要积极作见证,这样才能为基督得人。彼得看到基督徒面对敌人的指控时必须有所行动。所以他说,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回答(apologia)总是指“为一项指控答辩”(参,徒二十二1,二十五16;林前九3;腓一716)。虽然有人坚持说,这儿所讲的指控是一种法律上的控告(Bearep.164),祁理却认为“常作准备”和“回答各人”暗示一般性场合(Kellyp.143)。后者是一般人接受的原则。所以本节意思是,基督徒不论在法庭或私下的场合受到控告,都要随时随地准备好答辩。〔祁理举出哥林多前书九3;哥林多后书七11;和柏拉图著政治论(PlatoPoliticus),285e,作例子,说明apologia也被用在其他法律以外的场合。〕

但因盘问的主题是心中盼望的缘由,这就显示基督徒内心的盼望使外在的表现与一般人大不相同,以致于不信者产生好奇,进而问为什么这么独特(参,四4)。基督徒因此要作好准备回答。保罗自己就作了很好的榜样。他在法庭上受审时便抓住机会为基督作见证(徒二十二1-21,二十四10-24,二十六1-2325b-29)。在不利的情况下,作见证的机会常是突然临到的。没有准备的基督徒便会失去机会作见证。

然而这一类见证必须出于温柔敬畏的心。作见证不是靠个性刚强或侵略性态度去制服不信者,而是信靠圣灵自己会在不信者身上动工,暗中感动他们。(有关温柔的名词与形容词的意义,在三4的注释中有讨论。)

16 存着无亏的良心(或作“良善讲求道义的心”,agathos)这话所要求的远超过表面的道德行为。这不表示人能达到无罪的境界,但它却间接指出基督徒当力求在神面前保持“清洁的良心”。这可以有两方面意义:(1)在日常生活中避免故意或有心去违背神,(2)一旦意识到自己犯罪,马上悔改认罪,藉祷告求赦免(才能洗净良心)。

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也提到清洁的良心使祷告有功效(约壹三21-22),敬拜有充足信心(来十22)。但在本节,维持清洁良心的动机是作见证。有了清洁的良心,才能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在二1215和三1-2也有叫人行善的类似动机。)毁谤原文是katalaleō是指言辞上的侮蔑(讲坏话),而非肉体上的欺负。(同样的字也出现于二12,雅各书四11用了三次。)诬赖是指侮辱性或威胁性的言辞,而品行(anastrophē)是彼得常用来代表生活行为的字(参,一15注释)。叫对方自觉羞愧并不是一件好事,但这样可以使毁谤止住,然后他们也有机会思考福音,相信福音(参,二1215;太五16;罗十二20-21)。

17 彼得再一次强调为义受苦的价值。本段的主题是他先前教训仆人(二19-20)时提过的。中文版和RSV译成“因行善受苦,总强如因行恶受苦”(it is better to suffer for doing right...... than for doing wrong)。但原文并未指明受苦乃是因为行善。这观念乃是根据本书的一般宗旨(见14节,彼得说到“为义受苦”。)神的旨意若是……,原文再一次用到不常见的祈愿式动词(14节曾用过),代表彼得把“因行善受苦”当作不太可能发生的事。

然而为什么因行善受苦胜过因行恶受苦?从上文可以看出耐心忍受冤枉的苦是极不寻常的,所以是强有力的生活见证,可以带领不信者得救(参,二12,三1-2)。这种说法可由下面的经节获得证实。基督自己也为罪受苦,“为要引我们到神的面前”。(第18节以hoti起首,作“因为”解,代表下面的经文是第17节的理由。)彼得的想法是,正如基督已为我们的得救忍受了不公平的苦难,我们若像他一样能为别人的得救而忍受苦难,便会蒙神祝福。

当然,我们的受苦远逊于基督的受苦。他的受苦不但是见证,实际上也为我们赢得救恩,因为他代替我们而死(见一19和二24的注释)。相反的,我们却不能代替别人忍受犯罪招致的刑罚。不过基督自愿为我们的罪受苦的榜样对我们却是莫大的鼓励。我们因此愿意在作见证时受苦,好叫别人得救(参,西一24)。这种受苦比因作恶受苦为“强”,因为一人作恶不能算是见证。

(i)基督一次为罪受苦,为要引你们到神面前(三18

18本节的主旨已在第17节讨论过。有的抄本讲基督“受死”(apothnēskō),而另外许多抄本则讲基督“受苦”(paschō)。后者与第17节的“受苦”相衔接。不过基督的为罪受苦一直到死,所以“受苦”与“受死”意义相差不远(从经文意义看,“受死”比较恰当,一次“受死”与希伯来书七27:“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意义相符。但也有人以为这样说太突然。)古抄本还有另一项不一致的地方。有的讲“引我们到神面前”(RSVNASB),有的讲“引你们到神面前”(NIV),但两者之间意义差别不大,不影响整段的语气。

彼得说基督一次受死(原文是hapax,代表“一次”、“一度”)。由次数与受死的动词时态,我们可知基督的为罪受苦以致于死是已经完成的事。RSV的译文加上“成全”(for all)。一次成全意思是指时间上,“至此为止,事已成就”,而不是指“一次为所有人成全了”。在原文里,for all不是多加的字,乃是包括在“一次”(hapax)的含义中。

基督的死是为罪。这是一种简洁的说法。祂为我们的罪付上了身体受刑罚的代价。彼得接着说,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这话原文的意思是“那一位义的代替了所有不义的人”。正因基督自己没有罪(祂是“义的”),祂才能代替我们受死,背负了我们当受的刑罚。

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代表耶稣的“肉体”已被处死(NIV译成“他的肉身内被治死”(He was put to death in the body)。虽然“肉体”(sarx)在新约有广泛的含义,但在这儿,“肉体”与“灵性”(pneuma)相提并论。只要有这种情形,通常经文意思是指今世可见,属物质的与将来天上不可见的却是属灵的对比(见四6;参,太二十六41;可十四38;约三6;罗八4-6;以及提前三16等)。

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参照上文的对比,这话必然指“他在灵界活过来了,就是在圣灵活动的领域他活了”。这儿特指基督的复活。“复活”与上文的“治死”是两个极端。“基督从死里复活乃是发生在灵界,在圣灵的领域”。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在新约里指的“灵界”通常代表“长存”、“持久”、“永恒”的事物。

NIV译成“但靠圣灵活着”(AV类似)。这种译法也可能对,因在原文“灵性”与“圣灵”没有区别。但是这一句比对在希腊原文文法上结构完全一样,若说彼得认为读者可以看出同一句话中文法结构完全相同的比对其实有不同的含意(在肉身上被治死,圣灵却使他活了),那就相当不寻常。

在肉身中他被治死,但在灵中他却活了(NIV译文;译注:中文和合本在此作:按着肉体说他被治死,但按着灵性说他复活了),这话与全书的信息相符,因为它也间接指出今世短暂的苦难比起来世要承受的永恒基业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参,一6-78111323,二11,三3-414,四1-2613141619,五1410)。我们的主自愿受肉身的苦,以致于死,为的是在永恒的属灵界里有得着——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得的读者若发现自己正“跟随祂的脚踪行”,就该高兴,不必惊讶。

(ii)另外一例:挪亚受迫害时仍作见证(三19-20

19他藉这灵指上文所说“按着灵性”138,就是“在那属灵领域”之意。它不一定指“在复活的身体中”139。(彼得若有意指耶稣复活的灵体,他可以直说。)它也指“在圣灵的领域里”(就是基督从死里复活的领域,参,18节)。

彼得常常用相对代名词作为转折点(“藉着它”或“藉着人”)。由此我们知道下面的经文虽与整段论点有关,却是不同的主题。彼得这样改变主题,也曾出现在一6810,二422和三21。这些经文中,前后主题虽相关联,却有明显区别。另外较不明显的转换也出现于一12,三36b,四4和五9 140

原文另有一字kai,是“又”,“也”的意思。它跟在“藉着这灵”后面,其意义为:“他藉着这灵,又去了……”。所以这字更加显出主题已经转换了。新的主题是:基督按着灵性已经复活了(18节),他并在灵界行了一些事(19-20节)。

他在灵界做了什么呢?他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许多人为这段经文争论。下面是一些争论的要点。

1.监狱里的灵是谁?

—是先前死的不信者吗?

—是旧约时代已死的信徒吗?

—是堕落的天使吗?

2.基督传什么道呢?

—第二次悔改的机会?

—救赎工作已完成了?

—最后的审判?

3.他何时传道?

—挪亚时代?

—在他死与复活中间?

—他复活以后?

这些问题各有不同答案。在本注释末了的附篇列了五个最普遍的看法。下面的论述代表第一种意见:基督藉着挪亚,在造方舟时向人传道(请参考附补)141

如果单看本节,则监狱里的灵可以是地狱里人的灵魂,也可能是地狱里堕落的天使灵魂。彼得后书二4和犹大书6节都讲到被监禁受刑罚的犯罪天使。路加福音十六23-24和彼得后书二9则讲到不义的人要留在刑罚之下。灵可以指天使的灵,包括好天使与恶天使(太八16;来一14)。灵也可指已死之人的灵魂(太二十七50;路二十三46;约十九30;徒七59;林前五5;来十二23;传十二7)。“灵”在经外文献也是这两种解释。〔例如,以诺一书中,“灵”(pneuma)用作天使的灵有二十次,用作人的灵有十七次,它们出现的所有场合都是指被监禁等候最后审判的灵。塞温(Selwyn)和道尔顿(Dalton)用以诺一书作附篇中第五种看法的主要根据。有人争辩说,“灵”若没有适当地定义(如:人的“灵”),通常指天使或邪灵,而非人的灵。这论点不正确,因为pneuma本身含义模糊,总要看上下文来决定它是指“天使的灵”或“人的灵”。

20 监狱的灵是那些从前……不信从的人(较佳的译法是“违抗”,因为原文有主动背叛的意味)。他们的时代是在挪亚豫备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时候。以上的经文指出这些灵是人的灵。圣经以及犹太人的经外文献从未提说天使曾在“豫备方舟”的时候违背神。创世记六5-13也明白指出神降洪水于地上,审判世人,是因世人的罪惹动祂的怒气。此外犹太人的经外文献更常描写挪亚在造方舟时必须忍受周围人的讥笑。例如:“他们讽刺他说:‘老头子,你这方舟有啥用啊?’”(b. Sanh. 108b)。彼得读者可能也熟悉这类文献。神容忍等待的时候是指神容忍人的悖逆,而不是天使的反叛。神一直忍耐着,等候人的悔改,直到祂不能再忍了,才降下洪水,施行审判(经外文献也有许多这类故事)。只有罪人才有机会悔改,天使就没有这种悔改的特权(参,彼后二4;犹6)。

彼得必然知道挪亚时代不信的人是有“灵”也有“体”的,却为何仍说这些人是“灵”呢?其实经文意思是说“现在在监狱的灵”(“现在”指彼得写书的时候)。这些“灵”是先前在挪亚时代住在地上的人,他们都听过基督藉挪亚传的道理(NASB译成“如今被关在监狱里的灵”,the spirit now in prison)。在四6也有类似语句:“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传给他们。”意思是,“福音曾传给已死的人。”(福音传给他们时,他们还活着。)用个比方,我们就可更加了解。“伊莉莎白女王生于一九二六年。”这话似乎并无不妥。但我们若仔细思考,就会发现她出生时并不是女王。所以这话的意思是“现在作女王的伊莉莎白生于一九二六年”。

从前……不信从的人是那些古代违抗神的人142。那时,基督“在灵里”向这些人传道。神也在挪亚豫备方舟的日子带着耐心等这些先前违背祂的人悔改。彼得曾在一11说过,基督的灵藉着旧约时代众先知说话(参,林前十4)。这与基督“在灵里”藉挪亚传道是一样的意思。

虽然彼得在彼得后书二5并未称挪亚为先知,却称他为“传义道的”。他所用的名词为kēryx,与彼得前书三19的动词kēryssō同源,都是传道的意思。

彼得不只说基督传道,而是说基督曾去传道。这表示基督并非留在天上,而是亲自到那些违背神的人中间,藉挪亚的口传道。祂所传的不是最后审判的信息(附篇第三和第五种看法),也与成就赎罪之工无关(附篇第二和第四种看法)。祂所传的是悔改信神得救恩的信息。挪亚那时向周围人传的可能就是这信息(我们并无经外文献支持这说法,但从彼得后书二4,我们知道神未曾宽容犯罪天使,却暂时宽容罪人)。当神宽容等待,而罪人背叛神之时,传道人应当传的就是叫人悔改的信息(参,彼后三9)。

这样的解释也与三13-22的大前题相吻合。彼得的读者所处环境与挪亚时代有几点类似:

(1)挪亚与他家人只是一小撮人,被含有敌意的不信者包围。读彼得信者也是这样(三13-14,四412-13)。

(2)挪亚是邪恶世代中间的义人。彼得也要求他的读者要在邪恶不信的人中间做义人(三13-1416-17,四3-4)。

(3)挪亚大胆向周围人作见证。彼得也鼓励他的读者向周围的人作美好见证(三1416-17),要情愿受苦,领人归主。(正如基督情愿受苦以致于死,“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三18)。

(4)挪亚意识到审判很快要临到那个时代。彼得则提醒他的读者,神的审判必然临到,万物的结局已近(四57;彼后三10)。

(5)基督在看不见的“灵界”,藉挪亚传道给周围的人。彼得也用这例子提醒读者,基督在“灵界”仍然作工,且住在他们身上,加添他们作见证的能力,使他们结出属灵的果子(参,一811, 1225,二4)。所以他们不要怕(14节),却要心中“尊基督为主”,并“常作准备”,向人述说心中的盼望(15节)。

(6)神在挪亚的时代宽容等待不信者悔改,到最后忍无可忍了,才降下审判。同样,神也在彼得的时代宽容等待不信者的悔改(参,彼后三9),到了末日才要降下审判(参,彼后三10)。

(7)挪亚最后只与“少数人”一同得救。彼得藉此鼓励读者们,不要因人少而觉孤单,他们却是最后得救的一群,因为基督已经得胜,万物也已服了祂(三22,四1319,五10;彼后二9)。

这一段虽有许多误解,但它们一旦被澄清,则我们也可把其中教训用在今天,来鼓励我们要大胆作见证(如同挪亚一般)。我们要有信心,也许我们人数不多,神也必然救我们(如同祂救挪亚)。这段并提醒我们,在挪亚时代,洪水最后还是降下了。今天,最后审判也必然会来临,基督至终必将战胜宇宙间一切恶势力。

在第20节的末了,彼得提到当时进入方舟,藉着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个人。虽然这是一般人接受的译法,其实这段话若译成“进入(方舟)的不多,只有八个人经水而逃”143更为恰当。原文动词为diasōzō〔不定被动式或相异动词;参,创十九19;约十20;士三26;王下十九37LXX),A抄本;赛三十七38;以上诸节经文都用了diasōzōeis,作为“逃亡”解释。另外徒二十七44,二十八14也用这字〕。若说挪亚与家人“经水而逃”,则符合创世记七13的记载:“正当那日(神降大雨在地上),挪亚和他三个儿子闪、含、雅弗,并挪亚的妻子和三个儿妇,都进入方舟。”从文法上看,前置词dia的意义通常作“经过”(through),而eis则表示“进入”(最普遍之意义),并非“在里面”。(若解成“在里面”,一般会用en)。

这儿提到得救的有“八人”。新约有很多这类把旧约细节当作史实的例子。彼得引用了挪亚与他妻子并三儿、三媳进入方舟的细节(创六10,七7),而再次加以肯定其真实性。神向义人的家属显出祂的怜悯(甚至向儿女的配偶施恩),叫他们在那不信又极邪恶的环境里,都能听到并接受挪亚的信息,以致得救144

(iii)神也会拯救你们(如同祂拯救挪亚,并叫基督复活一般)(三21-22

21“经水而逃”(20节)使彼得转到洗礼的主题。“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藉着耶稣基督的复活,也拯救你们。”原文的文法令人困惑,但RSV的译文则充分表达强有力的语气。若把第20节后半解成“经水而逃的不多,只有八人”,则本节开头的连接代名词(ho)必定指“经水而逃”这事。也就是说,洗礼所表明的是经过水而得救,而洗礼用的水在某些方面象征挪亚经历的洪水。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彼得时代的洗礼是采浸水方式(就是全身泡在水里),而全身入水的洗礼更生动地代表人的灵魂一度进入死亡的坟墓中,如同身体被洪水淹没而死。(如果彼得时代的洗礼是在头上点水,则本节后半的“除掉肉体的污秽”就与洗礼的表征不合。一点点水洒在头上怎能除去肉体污秽呢?另外罗马书六4也指出:“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表示洗礼有被埋葬之意。)

洗礼用的水又好比神施行审判用的水——洪水,显明我们犯罪所当受的刑罚。我们受洗时从水中出来,就象征经历过洪水而得救。这洪水本是神因人犯罪而施行的审判。我们出了洪水得救,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见罗六4)。洗礼因此表明,一方面我们“死了”却又“复活”,另一方面,我们从水里出来,心知我们仍活着,好像我们从神的审判之下安全逃脱。挪亚逃入方舟,我们则逃入基督的怀抱。在祂保护下,我们得以免受审判的刑罚。

然而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是什么意思呢?洗礼的意义,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145(就是说,洗礼不同于一般人日常生活中的沐浴净身。沐浴并不能说洁除灵魂的污秽)。洗礼的意义,乃是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这是人与神之间隐密且属灵的交易,这交易的外表象征就是洗礼。)所以综合起来说,洗礼现在能救人,不是因它外表的仪式,而是因洗礼代表的属灵意义。彼得之目的在于破除“洗礼的仪式本身有一种救人魔力”这种错误想法。

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等于说,“求神赦罪并赐下新心”。神若叫罪人觉得无亏欠,那人便得了确据,知道他每样罪都得了赦免,且与神恢复了和好的关系(希伯来书九14和十22也同样讲到人能藉基督洗去天良的亏欠)。所以受洗等于向神祈求,说:“神啊!我现在受此洗礼,一方面我的身体得到外表洁净,另一方面,我也恳求您洁净我的内心,赦免我的罪,叫我在您面前重新显得正直”。这样,洗礼就象征一个基督徒新生命的开始。我们若明白洗礼的含义,我们也能体会初代教会传福音者的心意。使徒行传二38讲到:“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这与本节的主旨相符。

有人以为,求字更好的译法是“誓言”。(NIV译为the pledge of a good conscience towards God,向神保持一颗无亏良心的誓言。)“求”字原文为eperōtēma,通常作“问题”(名词)解释,并没有用来作“恳求”的例子。晚期的希腊纸草文把它当作“誓言”(但在第二世纪以前从未如此解释,参LSJ, p. 618)。这是为什么NIV 用“誓言”(Selwyn,pp.205-206)。不过我们需记得,“誓言”一义是在新约写成以后才通行的。

此外,我们虽找不出把eperōtēma当作“恳求”的例子,但其相关动词则被用作“请求、申请”。(马太福音十六1讲到:“他们‘请’他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所以对彼得的读者而言,这字的意义偏向“请求”。

另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誓言”的解法带出神学上的困难。洗礼若只是在神面前“誓言”保持一颗无亏良心(或说从无亏的良心发出誓言——要过顺服生活),则它强调的不再是靠神赐下救恩,而是靠自己的努力或意志力去行善。但本节无疑地与基督徒新生命的开端有密切关联,因它提到洗礼“现在救你们”,此处若译为“誓言”,似乎与新约中因信得救的教导冲突;而且,它也会成为新约中唯一的经文,说应许成为义人会使人得救。虽然eperōtēma的字义不能确定(两种解法都有可能),但译作“恳求、祈求”与新约的教训比较相符。

有人说,接受洗礼的人必须年龄够大,才能宣告自己的信仰。这些人或许可从本节得一些支持。他们可以说,只有心志成熟的人才会“恳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

然而我们救恩的根基并非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基督已为我们赚得了救恩。洗礼代表的救恩不是靠我们自己的功德而获取,乃是藉着耶稣基督的复活而得着。祂的复活表明祂一次藉着死,败坏了掌死权的,释放了受罪辖制的人(来二14-15)。所以我们若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神就会赐下新生命(罗六4-5,并参,彼前一3之注释)。在洗礼中,受洗的人从水中出来,就象征那人与基督一同从死里复活。我们得以从“审判的水”中安全出来,乃是靠基督的复活,神也藉此赐下无亏的良心(无亏的良心即是神赐的,就不是我们凭起誓守得住的)。

22 以耶稣升天结束这段讨论。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神的右边。虽然不少近代神学家不接受这类观念,但古代的新约作者毫不含糊地指出天堂也是有空间的。

耶稣升上天堂,得了权柄与荣耀,这是祂道成肉身时所没有的(先前祂是神的儿子,祂也享有永恒的无限权能,但祂尚未降世为人。如今祂已在人世完成工作,回到天上。祂既是神又作过人。祂本着这种身分施行祂的权能。)彼得因此特别强调耶稣现在在神的右边。古代臣宰若坐在君王的右手边,就代表他有君王的权柄(参,诗一一○1,和弗一20-21,两者都强调在神右边的享有极大权柄。)新约中屡次提到耶稣“高居”神的右手边(太二十二44,二十六64;徒二33-34,五31,七56;罗八34;西三1;来一313,十12,十二2;以及诗一一○1)。新约作者常用这事指出基督已掌管了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祂救赎之功已经完成,祂完完全全地配得我们颂赞(见腓二9;提前三16;启五12)。更有甚者,基督升天也预表我们将来也要升入天堂与祂同治理世界(帖前四17;启二26-27,三21)。

彼得在此注重基督在不可见的灵界中的权能: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他。这三类天使或人包括善的与恶的。经上既无特别指明,则其意义就是宇宙间一切的属灵活物,有善也有恶。保罗在以弗所书二6也说:“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就是现在,基督徒已经有分于基督的属灵权柄了。这权柄在属灵的争战中已大大发挥了它的功效(林后十3-4;弗六10-18)。基督徒靠这权柄脱离邪灵势力(弗六13;雅四7;彼前五9;约壹四4),又靠这权柄在必要时斥责仇敌魔鬼(路十17-20;徒十六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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