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十一章
第四段 新约信徒应有的新生活(11:1-13:25)
本书从第1章至第10章所讲的,都是注重救恩真理方面的辩证,著者用许多历史的人物和事物来比较,以证明基督是比旧约的一切先知,一切首领,一切祭司和众天使更美、更完全的救赎主;并证明祂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约之功效,远胜旧约律法之约的功效。著者既然高举了基督和祂完全的救恩,就从第11章开始讲论那些在新约恩典下蒙救赎的信徒应有的新生活。这新生活是以信心、盼望、爱心为主要基础的。
一.信心的见证(11:1-40)
上章的末尾既讲明“我们却不是退后入沉沦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本章就开始说明信心的意义和功效,并列举旧约许多信心英雄的事略,以劝勉信徒应当效法这些信心英雄的榜样。在各种境遇和患难中,仍信赖神的应许坚定不移。
1.信心的解释(11:1-3)
1 在开始讲论信心的时候,使徒先将信心之意义加以解释;其实,这可说不是一种解释,而是一种心得,不是一种见解,而是一种结论。这结论是根据下文无数信心英雄之经验所得着的,这些经验确定了我们所信的神和祂的应许全然真实可靠,他们的经验就等于告诉我们,只要我们这方面有确实的信心,则这信心就是我们“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了。
“所望之事”就是将来的事,是神所应许而尚未得着的事(见11:39;罗8:24:“……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实底”原文upostasis有放置在下面的事物、基础、契据、笃信主义等意思。这个字在本书共用过三次,除本节外,在1:3译作“本体”,在3:14译作“确实的信心”,中文文理圣经译作“基”即基础。“确据”elegxos本书只此一处用这字,就是凭据的意思。此外,新约圣经还有一次用在提后3:16;译作“督责”。
这节圣经,一方面是论信心的意义,一方面也是论信心的功效,同时又告诉我们信心与盼望的关系。
什么是信心?信心就是对于盼望中将来之事一种确实坚定的信念,这种确实坚定的信念,如同契据一样,成为我们所盼望之事的一种保证,使我们对于尚未实际得着的神的应许,像已经得着的一样。盼望神的应许是信实的,这不算信心,承认神所应许是信实的,这才是信心。
这里告诉我们,我们的信心和盼望,有一个共同的性质,就是都是属将来和“未见”的。信所未见的盼望才是真信心,才是有根基的盼望。盼望使信心成为有价值的信心,信心使盼望成为有基础,有“实底”的盼望,而不是虚幻无凭的盼望。信心和盼望是同时存在,互为因果的。
信心是不要凭眼见的,反之,它乃是使我们对于那些眼所未见,或不能见的事物,觉得如同眼见一样确实;所以信心不但不须要凭据,并且它本身就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著者这样阐明信心的意义和功效,为要使那些向来在犹太教之下,凭眼见,看神迹,守礼仪的希伯来信徒,明了信心的涵义和价值。因为他们现在既然是已经在新约恩典之下“因信得生”的人,就不可再像在律法下的人那样,凡事凭感觉,眼见(林前1:22;林后5:7),乃应以“凭着信心”(林后5:7)为行事生活的原则。
2 “这信”表明这里所讲的信,不是普通的信,乃指上文10:38“因信得生”的信,是信神的应许之信。有许多事情本身是不可靠的,我们若坚信不可靠的事,其结果是不堪设想的;但神的应许既是确实可靠的,则坚信神应许的信心,就成为我们灵性最可靠基础最大的稳定力了。
由此可见,旧约历史中的古人,也是因信称义的,虽然他们所信的是在应许中,盼望中的救赎主,是尚未降世的救赎主,但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因信得生的,正如下文列举的例证,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等都是因信称义的。虽然他们用可见的牲畜献祭,但真正使他们称义的,并非这些牲畜,乃是牲畜预表的那位救主。
“证据”原文的字根martureo{,就是“作证”或有“好名誉”之意,与下文5节的“见证”同字,在徒6:3译作“有好名声”,所以这证据的含意与上文的“确据”不同。在此“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就是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神为他们所作的美好见证,留下“美好的名声”的意思。
本节说明信心另一方面的功效。“信”不但使人在自己方面有确实的盼望,使人在神面前也得着美好的见证,正如古人的信,使他们在神面前得着神为他们所作的见证一样。亚伯因信献祭,以诺因信与神同行,挪亚因信蒙神指示他未见之事……。他们的信都没有落空,都被证明他们是神所悦纳的。他们这样地信神的应许,乃是对神一种尊敬的表现(不信神的应许乃是对神一种无礼的表现),所以神在他们的信上为他们作见证,也是神给他们的一种尊荣。信心,使人在神面前有地位;不信,使人在神面前不能站立。
3 上节是引证古人在信心上的成就,证明信心的功效。本节引述诸世界由神而造的事,说明信心的功效。信心不但使我们对将来未见之事,成为已经得着一样确实,也使我们对于远古的历史中已成而不能见的事,能有所知道、领悟。信心是我们属灵的眼睛,使我们能在经历中吸收、领悟许多属神的事,使我们对神的应许越来越觉得确实可靠,又使我们属灵的心窍越来越通达,对属灵深奥之事,更易于明了贯通。
神所应许的救主,对古人而言是尚未降生的基督,是将来的;对于我们而言,则是已往的,但从主的再来这方面而言,则也是属将来的。所以我们的信心,一方面是信已往神所已经打发来的救主,另一方面则因信盼望那要来的基督。从本节可见:
A.神是创造诸世界的神。
B.神创造诸世界,是藉祂权能的话。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
C.神创造世界既是只藉着祂的话,可见这属物质的世界,虽然是眼所能见的,但却不是凭着可见之物而创造,乃是从不可见之神,凭祂那使无变有的大能而创造的。这样看来,单凭眼见实不能寻见这物质世界之源头──神,惟有凭信心才能寻见这诸世界的创造者──不可见的神,这些“显然之物”不过帮助我们知道有一位不可见的神而已(参罗\cs31:20)。
D.使我们能知道诸世界是神所造的,乃是我们的信心。可见信心是使我们能知道一切有关于神的作为的先决条件,必须有信心才能有属灵的真知识(参弗3:17-19)。写书的神仆在说明了信心的意义和功效之后,就开始列举下列许多信心伟人的事迹,以为证明。
2.亚伯的信(11:4)
14 在这里列出的第一个信心伟人,就是亚伯。我们不清楚为什么著者不把亚当列在这信心英雄录中,而以亚伯为头一个信心伟人。虽然照创世记的记载,暗示亚当也是有信心的人,因为当神应许他的后裔要伤蛇的头之后,他就给妻子起名叫夏娃,意即“众生之母”(创3:15,20),显见他相信神的应许;并且圣经明言亚当是神的儿子(路3:38),则亚当算为有信心的人可无问题。但亚当吃了神的禁果之失败,乃是对神的话最大的不信服,使全人类都在罪恶之下,这样,圣经不把亚当的名字列在这里,似乎暗示亚当虽然本身是有信心的人,却不适宜于把他列为历代信心英雄的第一位。但亚伯被列为第一位信心英雄乃是十分适当的。不过,在这里虽然首先提到亚伯,却未必表示他是下列信心英雄中最有信心的人;但亚伯既是第一个为义殉道的信心英雄(太23:35),则他被列为第一位信心伟人,当可受之无愧了!
“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这句话显示:
A.人类自从亚当犯罪以后,就必须藉着献祭与神交通,或向神敬拜。这样的\cs14“献祭”,乃是说明人与神之间,已经有了罪的阻隔,使人不能直接敬拜神,与神交通,所以必须藉着一个“祭”,赎去人所犯的罪,沟通神和人之间的阻隔;这就是罪人敬拜神唯一的通路。
B.虽然“献祭”是唯一敬拜神的道路,但并非随意献祭都可以使人蒙神悦纳。照英文圣经本节是译作:“亚伯因着信,献了一个比该隐更美的祭”,这样译法其注重点在所献的“祭”;如果“祭”的本身不能蒙神悦纳,则靠着这个“祭”来到神面前的人,当然也不能蒙悦纳了。
C.亚伯所献的祭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亚伯所献的是因着信而献的,就是信神藉着那流血之羊羔所预表的救主而献;该隐所献的祭,是神所不喜悦的,因他不是出于信神的应许,不过出于天然的良心而已。
创世记4章未说明神为何悦纳亚伯的祭,这节圣经却明白地指出,神悦纳亚伯的主要理由是因着信,所以我们读圣经不可忽略这个原则。许多时候圣经在这一处只记载那个事实发生的经过,在别一处的记载,却把那个事实解释了;所以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必须注意全部圣经的真理,不要固执片断的经文而自觉矛盾。
“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着他礼物作的见证”。这里亚伯得着神为他作的两样见证,就是:
A.对他自己
他得了称义的见证,注意:本句开首有“因此”二字,表明他得了神称他为义的见证,是由于上文的原因,就是“因信献祭与神”的缘故。所以亚伯的经历,证明神的应许是确实可靠的;信靠神应许的信心,是不会落空的信心,是必能得着所信的信心,所以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B.对他所献的礼物
证明他因信所献的礼物,是能使他在神面前蒙悦纳的礼物。按创4:1-8的记载中,曾说:“耶和华看中了亚伯的供物”,又在责备该隐时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这些话见证了亚伯所献的祭,是神所悦纳且看为“好”的。
注意“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这句话是解释上句“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换言之,神见证亚伯的礼物是蒙悦纳的这件事,就是亚伯被神称义的凭据了。他所倚靠以来到神面前的“礼物”是否蒙悦纳,和他本人是否能被神称义,是联在一起的一件事。
“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这意思就是,亚伯虽然死了,但他的信心──使他称义又为所信的道流血的信心──仍旧向我们说话。亚伯的信心最少向我们说了这几个信息:
A.信靠“神的羔羊”为我们流血所献的赎罪祭(参约1:29;来10:12,14),是我们可得称义唯一的途径。
B.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太10:28)。
C.逼害信徒的恶人必受报应,因神必按公义审判天下(参徒17:31;罗2:6)。
D.凡在基督里敬虔度日的,必为世人所恼恨,却为神所爱顾(提后3:12;约17:14,15)。
E.“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14:13),“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5:10-12)。
3.以诺的信(11:5-6)
第二位在这里被提起的信心英雄就是以诺,以诺是亚当第七代的子孙(犹14)。在亚伯以后,还有好几位亚当的正统子孙被越过去而未提及,显见本章所记的信心伟人,乃是挑选着记载的,他们不只是有信心的人,而且是在信心上有特别可作别人榜样之处的人。
按圣经的记载,以诺生平两个最大特点就是:因信与神同行三百年,及因与神同行而被神接去不至于见死。
5 “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这里只记以诺因信被接去──信心的结果;创世记5章则只记以诺与神同行──信心的表现。两处圣经合起来,就是:以诺因着信与神同行而被神接去。
以诺既是因信与神同行,可见他不是离开这世界到神那里与神同行,他乃是照样活在这个世界上,却凭着信心过与神同行的生活,拒绝罪恶,与神同心,以神为乐为友──而与神同行。但他这样与神同行的结果,便被接到神那里去,离开这日渐走向毁灭的世界。现今那些因着信而跟从主走十架道路的信徒也是这样,他们不是抛弃做人应尽的一切本分,跑到另外一个地方与主同行;他们乃是仍旧活在这世上,却与主同心,不效法世界,度圣洁敬虔的生活而与主同行。他们这样与主同行的结果,“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而被接到荣耀里(彼前1:5;约14:2-3)。
“人也找不着他,因为神已经把他接去了”。对于有信心的以诺,神所给的恩典是空前例外的,不见死而被接到神那里的人,在圣经中只有以诺和以利亚两个(王下2:1-11)。他们所得的这样例外的恩典,今日有信心的人,也有这种盼望,因主随时有可能现今就来,这样我们这些活着还存留的人,就可以“不至于见死”而改变身体,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了(帖前4:17)。
“只有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神喜悦他的明证”按照创世记5章的记载,似乎看不出以诺在未被接去以先,得了什么神喜悦他的明证。但显然以诺被神接去,而不至于见死,这件事就是他得神喜悦最清楚的明证了。除了这件事以外,还有两件事,也是以诺蒙神喜悦的明证:
A.创5:22,以诺与神同行三百年直到被神接去,这长时间与神同行就是明证。
B.按犹14-15,以诺与神同行期间曾预言主二次的降临及恶人受报之事,可见他已是神所用的先知,有神的启示。
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这句话是本文所引例证的一个小结论。既然亚伯因信献祭而被神称义,以诺也因信与神同行而得神喜悦,可见不论“献祭”──寻求与神和好,或是“与神同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都是因信而蒙悦纳的。所以,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但同时这句话的意义,也继续于下文所要列举之许多例证中证明出来。
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注意这里所说的“信”是怎样的信,就是上文所说“因信得生”的信,因信献祭──因信仰望所应许的救主──的信,因信与神同行的信。人非有这样的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
“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因为”连接上句,表明这里所解释的,就是“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的理由,并且也告诉了我们,一个到神面前来的人应有的条件,就是:
A.必须信有神
一个要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这是最起码的条件;不信有神的人,怎能到神面前来呢?照我们想,一个到神面前来的人,若只信有神,实在是太不够恭敬了,但神向那些要到祂面前来的人的要求,只不过是这最起码的而已。
人类远离神,忘记神,以致不信有神,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但信有神,来到神面前,又时时记得有神,乃是胜过罪恶的最大力量。
B.必须“信祂赏赐那寻求祂的人”
这意思就是不但信有神,而且相信这位神乃是一位慈爱、良善、喜欢人向祂求、乐意施恩的神。但英文圣经这句是译作“并且祂是那些殷勤寻求祂的人的一个奖品”,更合原文,这意思就是神要将祂自己当作奖品,赏赐给那殷勤寻求祂的人,他们必比别人更多的认识神,得着神(参腓3:12-14)。
4.挪亚的信(11:7)
7 本节简单地说出挪亚的信心,对神,对家庭,对当时的世代和他自己,所发生的功效如何:
A.对神
“挪亚因着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按创世记6章,在神未吩咐挪亚建造方舟之前,曾描写挪亚为“在耶和华眼前蒙恩的人”、“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为什么挪亚会在神眼前“蒙恩”,被算为“义人”、“完全人”呢?这里给我们完满地解答了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挪亚在神面前有信心。上节既反面说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本节就正面指出“人既有信,就必蒙神的喜悦”的真理来。现今那些因着信在基督里蒙恩被称为义的人,也是神所看为完全的人。
挪亚既因信蒙神的喜悦,也就因信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注意:得神的喜悦和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是两件不同的经历。信心使我们得神的喜悦,但这还不是最后的目的;信心更高的目的,乃是使我们与神有亲密的交通,而更多认识神的心意,使我们能照祂的旨意生活。另一方面,神虽然很乐意将祂的旨意启示给人,却无法启示给没有信心的人,因为只有用信心的眼睛,才能看见“未见的事”。
B.对家人
“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造一只船,虽然似乎是一件最普通的事,和圣事没有什么关联。但这却是顺从神的启示,因动了“敬畏的心”而作的事,就成为最属灵,最值得记念的圣事了。
虽然挪亚不是只他自己一家人而造这巨大的方舟,乃是为遵从神的吩咐而造的,但这方舟却成为特为拯救挪亚一家人而预备的。可见凡诚心遵从神旨意的人,他们为敬爱神所舍弃的,都会暗中为他们自己积存在天上,成为他们在永世中无穷的享用和荣耀。
C.对当时的世代
“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挪亚并非故意造一只方舟以定当时代之人的罪;他乃是因信神和敬畏神,要遵从神的旨意,建造方舟,而自然显出当时代的人的不信、不敬虔、不顺从的罪来。主耶稣降世,也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但那些不信祂的人罪却“已经定了”,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就自取灭亡(约3:17-19)。
神要求我们作一个能使我们周围的不信者被定罪的基督徒,却不是存着“定罪”的心来生活在他们之间,乃是因为我们发光的见证,而自然显出他们的黑暗来;反之,如果我们不是一个能使这世代被定罪的信徒,甚至反而被这个世代定罪,就必定是失败的基督徒了。
D.对自己
“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这句话证明古时有信心的挪亚所得的“义”,和使徒所承受、所传讲、而也要别人承受的“义”,都一样是“从信而来的义”(罗4:13;腓3:9)。
5.亚伯拉罕的信(11:8-10)
亚伯拉罕是以色列的祖宗,又是信心的父,是希伯来信徒所最敬重的。所以本章中论及亚伯拉罕的信心,用了许多节,除了这几节论亚伯拉罕蒙召的信心之外,下文直到19节,都是讲论亚伯拉罕的信心。在此论亚伯拉罕蒙召的信分两点:
8 A.遵命的信
“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有稳固基础的。信心若没有可靠的根据,他的行动就必定是盲从、冲动、冒险而迷信的;但亚伯拉罕那种撇弃家乡,“遵命出去”的信心,乃是有可靠的根据,这根据就是神的呼召和神信实的应许。
按徒7:2记载告,这里所说亚伯拉罕蒙召的经验,乃是神向他重申以前的呼召,使他完全答应神的呼召而已。按创世记11章末段的记载,亚伯拉罕对神的呼召,最初虽是立刻遵命出去,但到了半路,曾有过一段时间的犹豫、抌延而住在哈兰;但神所要的遵命,乃是完全的遵命,不是一半的遵命,因此第二次的呼召又临到他。但这里只说他“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未提他半路停在哈兰的软弱;因他再次得着神的呼召时,就立刻离开哈兰,进入神的应许地──迦南,使他停滞在哈兰的失败,被神丢在背后,不再记念。基督徒们应当注意,如果我们在遵行神旨意的半途,停滞在自己的软弱中,可能使我们连最初的“遵从”也归于落空;但如果我们从软弱中立即起来,重新完全遵从神的旨意,就不必一直为已往的软弱良心不安,因为神已经不再记念了!
在旅途中走了一半而停下来的人,和那些还未开始行走的人一样,是没有达到目的地的人;照样,那些在旅途中受了意外枕延而迟到的人,和那些未受枕延而较早到达的人,同样是到达了目的地的人。
“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这句话补充说明了上句“遵命”的意思是什么,就是必须实际上举起脚步向前行。“遵命”不是一种“愿望”,承诺、相信、或决定而已,遵命乃是一种实行的行动。神所要求亚伯拉罕的遵命,不是只相信神的应许,并且要实际离开罪恶和罪恶同伴,进入神的应许地去。所以亚伯拉罕的信,乃是遵命的信。
“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那里去”。显然亚伯拉罕当时,虽然还不清楚他所要到的迦南地是怎样的地方,或怎样去法,但他已确实知道,背向他的“本地、本族、父家”,而面向神的应许地,朝着这种方向前进,总是对的。若已朝着神的应许地这个方向走,则虽然“还不知往那里去”,也可以放心地前进,把自己信托在信实的神手中。
9-10 B.等候的信
“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当亚伯拉罕到了神的应许地迦南的时候,并未得着迦南地为业,所以他就因着信,在这已经是他自己的地上“作客”,好像“在异地居住”一样。他这样在应许地作客,表明他相信神的应许是实在的。虽然他现在只不过在这地上作客而已,但他还是宁愿在这“异地”作客,而不愿住在故乡──加勒底的吾珥;因他信这块地神已给他,他要住在这块地上“作客”,等候神的应许实现。
“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
按创26:2-4;28:13-15,神曾将祂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再赐给以撒和雅各。事实上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气,既关系他的后裔和地业,则以撒雅各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当神给亚伯拉罕的福气,也就是给他们的福气了;但神却另外再将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气,赐给以撒雅各,使以撒和雅各对神的应许,不但有更亲切的个人经历,且成为与他们父亲同列为“同蒙一个应许”的人。
“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这座城既然是神所建迼所经营的,当然不是普通的城;按下文可知在此所说的“有根基的城”,就是指天上的家乡(11:15,16)。
这节圣经说明亚伯拉罕等候的信心,含有双重的盼望,不只是等候神将迦南地赐给他后裔的应许实际上应验,更是等候要居住在那天上更美的家乡,而在异地“作客”。所以照本章的记载,迦南在这里预表天家,是很清楚的(参3章-4章注解)。
6.撒拉的信(11:11-12)
11-12 在讲论亚伯拉罕的信心的时候,上文特别插入以撒、雅各,在这里又插入撒拉的信,似乎要显明这位信心之父的亚伯拉罕,不特本身专诚信靠神,他的家庭也都是虔敬信靠神的。
这里只称赞撒拉的信心,却未提到她的不信。按创18:10-12撒拉听到神对亚伯拉罕说,她将要生一个儿子的时候,曾心里暗笑说:“我既已衰败……岂能有这喜事呢?”但她以后的信,使她的不信被神忘记了,不再提起了,而只记下她信心的功效。在此论撒拉信心之功效有二方面:
A.她以神和神的应许为可信的。
B.她因信虽然过了生育岁数,还能怀孕,生出无数的子孙来。
注意:撒拉先以神和祂的应许为可信,然后在自己的经历上看见神的奇妙作为。神的作为总是跟在我们信心的后面,信神有多少,才能看见神的作为有多少。
7.信心的盼望(11:13-16)
“这些人”指上文有信心的人,特别是亚伯拉罕一家人,他们因信在世上所过的生活,虽然不同,但他们信心的性质,却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13 A.他们都是存着信心死的
他们不但活的时候是因信活着,死的时候也是存着信心而死。换言之,他们的信心,从起初一直到死都没有摇动。他们不但开始走得好,直到走完一生的路程时,仍走得好。
B.他们都没有得着所应许的
“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并没有实际看见神的应许成就。不论是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他们死的时候,都没有看见他们的子孙像天上的星那样众多,也没有看见他们的子孙得迦南的地业,更没有看见那能使万族得福的“后裔”──主耶稣的降生;虽然他们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都存着信心而死。所以这句话解释了上句“都是存着信心死的”意义,就是他们直到死的时候,仍未见神的应许实现,却至死相信,并不怀疑神的信实。
信心是不凭眼见的,但对他们而论,这句话有更深的意义和价值。因为他们不只是当时,或在短时期中没有得着所应许的,一直到死时,仍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在人看来,很容易以为他们所信的落空了,但他们却一直到死,仍然坚信神的应许可靠。
C.他们都从远处望见了
“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这里“望见”是过去式,就是“望见了”的意思。
这里说出他们所以能这样存着信心死的缘故,因为他们虽然肉眼没有看见神所应许的,但他们信心的眼睛,却从远处望见了。信心,使人对那些似乎很遥远、很渺茫的属灵事物,变成很接近、很实在的,就如已经得着了一样。
“并且欢喜迎接”,指欢喜迎接他们信心的眼睛所望见的。这句话增强他们因信“从远处望见”的真实性,因为他们不但因信已经望见,且已为所望见的欢喜了。可见他们“望见”得很真实,就如肉眼所望见的那么真实。
D.他们都承认自己是在世作客的
“又承认自己在世上的客旅,是寄居的”。这意思就是他并不依恋这世上的福乐,乃是专心盼望天上的福气。虽然他们盼望他们的子孙像天上的星,海边的沙那样无数,但也是为着盼望天上的福气而盼望的──盼望那能使万族得着天上福乐的救主而盼望的。按主耶稣在世时,曾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参约8:56)。这样看来,亚伯拉罕之寄居迦南,在异地作客,其信心所望见,确系极遥远,绝不是只见那属物质界的地业或子孙的增加而已,更是望见那应许中之弥赛亚,将在他的后裔中降生。
作“客旅”和“寄居”的,表示他们是存着一种不愿意被今世事物累住他们的态度,来生活在世上。他们好像一个客旅,尽量放下各种担子,惟求简单轻便,快快行完今世的路程,盼望早日回到天家。
14-16 E.他们都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
“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在此告诉我们,他们的信心如何使他们轻看和不满这属地的家乡,继而:
1. 另要找一个家乡。
2. 离开原来的家乡。
3. 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
这种信心的脚步,给我们美好的榜样,使我们看见今天要跟从主的人,必须:
1. 不以今世罪中之乐为满足,知道今世的空虚而寻求灵界的满足。
2. 不但觉悟今世的短暂,还要实际“离开”各种属世的诱惑和罪恶,不去思念情欲的事。
3. 要常思念天上的事,盼望天上的家乡。
“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祂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神虽是一切人的神,更是“他们的神”,这表示他们与神之间有更实际、更亲密的关系,不只是口头上称神为神,也实际上顺服神的旨意,尊神为大。对于没有信心的人,神被称为他们的神,不能“不以为耻”,因为他们都亏缺了神的荣耀,羞辱了神的圣名;但神被称为这些有信心之人的神,是“不以为耻”的,因他们的信心,与神子民应有的信心相称。
这两句话也告诉我们,这些有信心的人所得的赏赐。这赏赐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关乎荣耀──“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反面说出神以他们为荣耀,至高至圣的神,乐意以他们为儿女,这就是他们的荣耀。另一方面关乎福乐──“因为祂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这是一种实际享受的赏赐。他们离开了属地的寻求,神却为他们预备了天上更美的家乡。所有信靠神的人,每逢我们为神的缘故而丢弃更多属地的追求时,也必得着神所预备给我们的更多属灵祝福。
8.信心的试验(11:17-19)
关于亚伯拉罕的信心,上文已经引证过,现在又再次引证,但这里所引证的和上文所引证的,乃是不同的信心经历。上文8-10节所引证是亚伯拉罕因信等候神所应许给他的以撒,在此则系引证亚伯拉罕因信而顺服神的要求,将以撒献上为祭。这献上以撒的经历,可算为亚伯拉罕信心的最高表现。本章虽然记载了许多古时的信心伟人,但都是只提出各人最特出的地方,以为其信心之代表。惟有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本章却两次引证了他生平中两件重要的信心事迹,以作为本章第2节所说:“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之例解。这也给我们看见,圣经认为亚伯拉罕在信心方面,是有更多特别的地方,可作为我们信心的榜样。他的信心事迹,最能帮助我们明了信心的意义,又最能证明神的信实可靠。在此记亚伯拉罕献以撒之信心有几个特点:
17 A.是经过最高试验的信心
“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神要求亚伯拉罕将以撒献上,这件事圣经特别记明是要“试验”亚伯拉罕的(参创22:1;来11:17)。这不是说在这件事以前,神未曾试验亚伯拉罕,事实上在这件事以前,亚伯拉罕已经过好些信心的试验。例如撇下父家本族到迦南(创12:1-3),到了迦南之后,又遇饥荒(创12:10),罗得争取平原(创13:11),战胜四王(创14:13-16),长久等候以撒出生(创21:1-2)等。但这次试验,却是一切试验中最高的信心试验;神不会一开头就给亚伯拉罕这样利害的试验,乃是按照他信心的程度,逐步试验他,使他的信心既能忍受得住,就越来越刚强起来。按神的无所不知而论,并不须要先试验了人之后,才知道人的信心如何;所以神的试验,显然完全是为了人本身的益处,使人的信心既经过试炼之后,就更加长进,又能在受试炼之后,更加认识神的信实,并得着更多的赏赐。
亚伯拉罕既顺从神的要求,献上他的以撒,显见他的信心乃是经过最高试验的信心,是比那经过火的试炼仍能朽坏的金子更宝贵的信心。
B.他因信心所献上的儿子,乃是因信神之应许而得着的以撒
“亚伯拉罕因着信,……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欢喜领受应许的……”。
在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上,最使他感到困惑不解的,就是这以撒既是神所应许的儿子,又是经过他自己在信心中长久等候才得着的,现在何以神又要收回去?经过这么辛苦等候才得着的儿子,要他再交出来给神,这实在比在他未得着的时候,叫他放弃要得着的意念,更困难得多。但亚伯拉罕却毫不犹豫地照神的指示,把儿子带到山上献给神。创22:3说:“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创22:9,10又说:“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这些记载说明了亚伯拉罕遵命献上以撒,绝不是装模作样的,乃是实实在在地,很迅速而认真地,要实行将他的儿子献上给神。这证明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乃是在任何最容易使他对神的美意发生疑惑的事,或任何会使他对神的要求感到犹豫作难的事上,都不致犹豫或疑惑的。
17下-18 C.他因信所献的以撒乃是他所“独生”唯一的“后裔”
“……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亚伯拉罕虽然曾生了以实玛利,但以实玛利是从他的婢女夏甲生的,是“从情欲生的”(约1:13),是神所认为不合法的。神明明告诉他,惟有那从应许生的以撒,才得称为他的后裔,现在神所要他献上的,就是他这个“独生”而唯一的后裔。显然神是要摸着他最痛的地方,使他学习最高的顺服和奉献。但另一方面,神这样指定要亚伯拉罕献上他的独生爱子,更是能使亚伯拉罕深深领会到,神将祂的独生爱子藉着他的后裔赐给世人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亚伯拉罕既因信而“从远处望见”神的儿子将被赐下(约8:56),神就在这里要求他把他最爱的独生子给神,证明他爱神的心是毫无保留。亲爱的信徒们,如果神现今要求我们把最爱的交给祂,我们不应当埋怨神太苛刻了,因为在神未要求我们之前,已经先把祂自己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了。
19 D.他的信心乃是信神能叫人从死里复活的信心
“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这句话指出,亚伯拉罕所以能这样毫不犹疑地将以撒献上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对神所有的信心,乃是一种信神能叫死人复活的信心。在创世记中并未说出他所以这么勇敢遵照神的吩咐,将自己独生子献上的理由,但在罗马书4:17和本章,就清楚地使我们看见,亚伯拉罕这种奉献,乃是有一种很宝贵的信心支持着他。否则即使亚伯拉罕不只有一个儿子,但要他将任何一个儿子献上为祭的时候,他也不能不作难的。为什么亚伯拉罕能够这么毫不作难地把以撒带去献祭?因为他心里很确实的相信,纵使他把以撒杀了献上,神仍能叫他从死里复活,因为神是“叫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
也许我们会猜想,当亚伯拉罕带着他的以撒往摩利亚山,要献给神的时候,他的心情是何等沉重,他的心可能像刀刺一般伤痛……。其实,这完全是我们自己的猜想而已,圣经始终未表示亚伯拉罕带着以撒去献给神的时候,是心里很难过的样子而去;反之,圣经记载倒使我们看见,亚伯拉罕带以撒去献祭的时候,完全没有什么难过,就像照着神的吩咐,去办理一件普通事情一样,绝不像有什么大不幸的事临到他的样子。因为在他的心中有绝对的把握,“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
但是什么事会使亚伯拉罕这样地相信神?或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怎么会进深到这个地步?无疑的,他的妻子撒拉,在年老已经过了生育的时期,仍为他生了以撒,这件事对于他在献以撒时,相信神能叫他的儿子从死里复活的信心,是有很重大影响的(11,12)。神既能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为他生出子孙来,这样,神岂不能使死人复活么?可见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不断长进的,他从已往的信心经历中,认识了神的可信,就使他对神所要求他现在去行的事,完全信赖神的全能和信实了。他从他那位“仿佛已死的人”身上得着神所应许的儿子的经历中,使他领悟到:神既能使“仿佛已死”的人生出儿子来,当然也能叫他的儿子,即使确实死了,仍可以复活!他这样从他的信心经历中,不断去体会、思想、认识神的作为和信实,就使他将自己独生的以撒献给神的时候,能够毫不踌躇、甘心乐意。
E.他的信心是得着了赏赐的信
“……他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虽然他的儿子并没有死,却是仿佛已经死了;虽然他到底没有杀他的儿子,却算已经杀了一样。他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这就是他的赏赐之一。就他所有的这个儿子而论,他并没有因为献以撒,而另外多得着一个儿子,神并未加增他所已有的,他却像是增加了一个儿子一样。在这以前,以撒只是神应许中所赐给他的,但这次试验以后,以撒却成为神所赏赐给他的儿子了。他所得的赏赐,并不在乎神使他已有的再增加多少,乃在乎他对神的心意被证明是忠诚纯一的。当他自己知道在神试验他的时候,他并未对神不忠,或信心动摇,并已得着神的喜悦时,他内心的快慰是无法形容的,这就是他最有价值的赏赐了。对于一位真诚爱神的人,他所要求的赏赐并不在乎加增财富或其他,乃在乎获得机会,在神面前表明他的心意而已。
9.信心的祝福(11:20-21)
A.以撒(11:20)
20
按创世记27章的记载,以撒为儿子祝福时,曾因贪食以扫的野味,偏爱以扫,而准备为以扫祝福,忘记神在以扫雅各出生时所告诉利百加的话:“……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结果却又被雅各欺骗,而先为雅各祝福了。这件事在我们看来,似乎不算是以撒生平中最值得记念的事,因为这是他的失败,不是他的得胜。按以撒生平的记载中,曾有好几次,因非利士人等争井而退让忍耐,至终得着神为他预备的水井(创26:12-22),依我们看,这样的事是更值得在这里记录的。但圣经在这里,却不记他这些事,而特别记载他为雅各以扫祝福的事;因为他虽然在这件事上,有他的软弱,但他的信心却也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十分清楚。当他为雅各祝福以后,以扫回来,也到他面前求祝福,他就“大大的战兢”;以扫知道自己的弟弟骗了福气以后,就痛哭哀求他父亲,再为他祝福,那时,以撒虽然是偏爱以扫的,他却回答以扫说:“我已立他为你的主……现在我还能作什么呢?”结果他只能为以扫祝福一些比较次等的属地之福。这显明以撒深信他所祝福的话,实在都是神藉着他祝福人而已,神要照祂的旨意成就,不是人可以随自己的喜好而改变的。他这样凭着信心为儿子祝福,等于相信神应许他的后裔必得福的话是实在的;所以这件事在神眼中看来是更有价值的。现今神也是看我们因信在基督里的地位而称我们为义,不是看我们本身的行为。
B.雅各(11:21)
21 雅各临死为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也类似以撒为他祝福的信心。按创世记48章,雅各立两个孙子玛拿西、以法莲为他自己的儿子,与约瑟的兄弟们同分产业,又照圣灵的感动立以法莲在玛拿西之上,他这样按立,等于把双倍的产业赐给约瑟支派。这样做都是证明他相信神把迦南地业赐给他后裔,所以他才这样凭信预先把产业赐给子孙。雅各一生虽有好些诡诈待人的地方,但神并非等他自己的行为完全了,才悦纳他,乃是因他的信心悦纳他。
“扶着杖头敬拜神”,按创47:31,雅各临死时要求约瑟不要把他葬在埃及,要把他的尸体带回迦南,与亚伯拉罕同葬,约瑟答应了他的要求,雅各便“扶着杖头敬拜神”。雅各既然在病重难起之中,仍勉强扶杖敬拜神,要在临终的时候,尽他所能地给神比较恭敬的敬拜;这表明他深信神的应许必然成就,他的子孙必得迦南为业,现在他虽然要死了,也不愿葬在外邦,要葬在神所赐的迦南地,以表示他信神应许之忠诚。他这种因信而有的心,愿因约瑟答应把他葬在迦南而知道必能实现,他便从他内心的深处,发出无限的感恩,愿尽他最后一点气力,向神献上他至诚的敬拜──“扶着杖头敬拜神”。
10.信心的遗命(11:22)
22 约瑟也和他的列祖有一样的信心,相信以色列族必重返迦南;所以在临终时留下遗命,要求在以色列人将来出埃及时,把他的骸骨带了出来(出13:19)。所以他这样留下遗命,不但表现他和以撒雅各等有同样的信心,并且证明他的信心是十分正确的,因为神的应许是十分真确,能照着祂所信的兑现的。
注意,论到以撒、雅各、约瑟这几个人的信心时,圣经都是特别记载他们“临终”的信心,而不是他们“开始”的信心。盖棺论定,临终的信心如何,才是这个人在信心道路上最后的定论。有许多信徒,在信主的初期十分爱主,但慢慢地爱心完全失落,爱世界的心反而加增!所以,如果我们现在比别人更爱主,无可夸口,还要看我们是否一直到底都能爱主,才算成功。
雅各书1:4说:“但忍耐也当成功,使你们成全完备,毫无缺欠。”
11.信心的勇敢(11:23)
23 摩西生下来时,正是以色列人受法老严重逼害的时候,那时埃及王已经下令将一切以色列人生下来的男孩丢在河里(出1:22);但他父母却因着信把他收藏了三个月,使摩西逃脱这灭命的灾祸。其情形与基督降生时受希律王逼害颇相似。这告诉我们,“世界的王”对于神所打发来的使者或神自己的爱子,始终都是同样要设法加害的。虽然这样,神却有方法保护祂的仆人,在各种患难逼害的环境中,作完全神所要他们作的工作。在此我们先注意摩西父母的信心,有几个特点:
A.是同心负轭的信心
虽然出2:2,3中,未提到摩西的父亲;但这里却给我们看见,把摩西收藏这件事,乃是他们夫妻两人同心决定的事情。在出埃及记未提及摩西的父亲,可能因为把摩西放在河边时,他父亲没有一同出去的缘故。他们这样同心地把摩西收藏起来,表示他们都有同样的信心,愿意同负一轭,同为这次收藏的事负责。在一个家庭中,夫妇能够在患难时同心信赖神,是十分可贵的。可惜现今许多基督徒夫妇在患难中不同心,以致中了魔鬼的诡计,失败跌倒。但摩西父母的见证告诉我们,夫妇同心信赖神,必能得着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帮助。
B.是有盼望的信心
“他的父母见他是个俊美的孩子”,在此“俊美”非仅指摩西生下来时,在外貌上之俊美,更是形容他的父母在他们慈爱的目光中,看见他们自己俊美的孩子,而在他身上存着美好的盼望。他们从信心中看见这孩子将来可成为神美好的器皿,而把他收藏起来。
C.是顺从神引导的信心
“就因着信把他收藏了三个月”,注意,“收藏了三个月”这句话,在出埃及记和使徒行传中都同样有记载。何以摩西的父母,刚刚好把他收藏了三个月,不多不少,而正在三个月的时候,他们把摩西放到河边,便恰好会遇着法老的女儿在河边洗澡,而将摩西救起?我们有理由相信,摩西的父母不但有信心相信神会保护他们的孩子,将来可以给神使用;并且他们的信心是顺从神引导的信心。他们不是凭自己的意思收藏,乃是照着神的意思,收藏到了神的时候,便不再收藏,而放在河边。出2:4记载说:“孩子的姐姐远远站着,要知道他究竟怎么样”。看来,似乎他们未把摩西放在河边之前,已经有神的启示,所以米利暗才会等在那里,看究竟怎样。
注意,他们信心的顺从和忍耐,对神的旨意和整个以色列人的命运,都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他们没有那样恰到好处地顺从神的话,可能摩西也会像别的男孩子一样被牺牲了,则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将不会是摩西,神必须兴起另外的人!但他们藉着信心顺从神的引导与神合作的结果,不但没有延误了神的计划,反而成就了神奇妙的旨意,这实在是今日信徒所当效法的。
D.是勇敢的信心
“并不怕王命”,他们是完全没有势力卑微的人,却敢反抗法老王的命令,这是信心的勇敢。并且他们的信心之中,含有很大的爱心,甘愿为他们的孩子冒生命的危险。爱里没有惧怕,这种爱使他们的信心成为不怕死的信心,藉着这种信心,他们救护了一位神所重用的仆人──摩西──之性命。
12.信心的拣选(11:24-31)
A.摩西(11:24-28)
这几节再引摩西的例子,说明“信心”在摩西身上所发生的功效如何。
24 1. 使他拒绝世界的尊荣
据考古学家研究──他们认为收养摩西的法老女儿,是埃及王 Thotmes I的女儿,她是 Thotmes
II的同父异母姊妹,后来代替Thotmes III摄政廿年,是埃及最有力的统治者,并且是历史上第一个伟大的女王。所以摩西作法老女儿之子的地位是很崇高的,拒绝这样大尊荣的试探是不容易的,这情形与主耶稣拒绝魔鬼之试探的情形有点相似。他不是“不能”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乃是“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这“不肯”的力量,是他的信心所发生的功效,是他信心最光荣的胜利。约一5:4说:“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基督徒没有力量拒绝这世界试探的原因,多是因为未确实相信神所应许之福气的美好。
注意,神没有让摩西承继法老女儿的王位,而使以色列人的痛苦得以解除。神没有用这种方法,神乃是让摩西自己先拒绝埃及的权势,离开在埃及所有的尊荣,彻底地变成卑微的人,然后带领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
25 2. 使他甘愿为神受苦
摩西的信,不但使他拒绝了从世界而来的荣耀,而且使他甘愿为主受苦。这两件事常常也是相连的,如果你拒绝了这世界的福乐,就不只享不到福乐,还会因此受苦;虽然这样,有信心的摩西仍然要拣选神,不拣选埃及。(“宁可”英文圣经作“宁选”。)
注意,摩西不是在神的百姓正受埃及人的欢迎时,约瑟还作宰相时,拣选作神的百姓。乃是在同胞正受苦最深时,拣选作神的百姓。
这节圣经中,我们可以看见,这世界虽然也给人快乐,却是罪中之乐,是必要受神审判的,是十分暂短而至终招来更大痛苦的。反之,虽然作“神的百姓”而受苦害,但至终却引我们进入神所赐永远的平安与福乐中。
26 3. 使他看为基督受苦的宝贵
摩西的信心,也使他对这世界的福乐有特别的看法,甚至他看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这是世人所无法了解的。这里我们看见摩西的属灵眼光与使徒的属灵眼光相同。当使徒们为主的名被人捉拿鞭打之后,圣经说:“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徒5:41)。使徒保罗在写信给腓立比的信徒时也说:“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3:8)。基督徒可以用这一点来衡量自己,如果将今世的尊荣富贵,与为基督受苦受辱摆在一起,由我们拣选的话,我们是否会拣选为主受苦而轻看今世虚荣?这将能很有效地测验我们的信心,对属天的事是否信得很确实。
“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这句话指出他所以能看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的原因,是因为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虽然我们有时会以为,存一种要得赏赐的心来爱主,不是最好的爱心;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对主所应许的赏赐不可存一种“想望”的态度;因为圣经在这里,明明是用一种称许的语气来记述摩西这种“想望”。事实上,不重视神的赏赐,乃是对神一种很大的不恭敬。我们一方面不应存着只为了要得赏赐的心来爱主;另一方面,对主所应许要给我们的赏赐,却应存着十分爱慕和珍视的心。
注意:“为基督受凌辱”这句话,说明了虽然在摩西逃至米甸时,至基督降生还有将近二千年的时间,但摩西那样受凌辱,乃是为那二千年后降生的基督而受的。显见旧约有信心的人所信的,与我们现今所信的一样──都是信基督;不过他们是因信从远处仰望那未来之基督,而我们则是因信仰望那已经降世而升天的基督而已。
27 4. 使他离开埃及不怕王怒
本节所记的,是关乎摩西杀死埃及人之后,逃到米甸去的事(出2:15),但这里却说他是因信离开埃及;按出埃及所记载,说他是因惧怕法老而逃亡,这里却说他是“不怕王怒”而离开埃及的,这是为什么呢?这大概是因为出埃及记所记的,只注重记述他杀埃及人的经过,但本书所记的,是按摩西向神的整个信心情形而论。虽然单就摩西杀埃及人那一件事而论,摩西曾有他属肉体的软弱,但按摩西对神的应许与埃及人之财物比较而论,摩西仍算为“因信”和“不伯王怒”而离开埃及的,因他勇敢地拣选了“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这一边,而丢弃了去埃及“享受罪中之乐”的那一边。
“因为他恒心忍耐”,是指摩西住米甸的事。这句话也解明上句“不怕王怒”的意思,不是指他杀埃及人那一时的勇敢,乃是指他住米甸的几十年生活,因米甸离埃及不远,法老若要认真追捕摩西,并不困难;所以摩西几十年来在米甸的日子,也是生活在法老的威胁下的。
“恒心忍耐”这句话,也说出摩西逃到米甸寄居,并非毫无目的地隐居度日,他乃是存忍耐有恒的信心,等候神拯救他的同胞;否则,圣经不会称他在米甸的生活为“恒久忍耐”,而只算是消闲度日罢了。
“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这句话暗示摩西在米甸寄居的灵性生活,是与神十分亲密的。
28 5. 使他领导以色列出埃及
第一次守逾越节的经过,是以色列人历史中最大的一件事。神藉摩西所降的十灾,杀长子是最利害亦是最后的一样灾祸,以色列人因照摩西的吩咐,守逾越节,杀羊羔,行洒血礼等,得免长子被杀,使埃及全国的人都震惊,法老便不敢再留难以色列人,任他们离开埃及了。但注意,若以色列人不守逾越节,则不独长子也同样被杀,而且因为与埃及人显不出分别来,埃及人便不会认为是以色列人的神对他们降罚,就不会让他们离开埃及;所以这杀长子与守逾越节是相连的。一方面是神对埃及人刑罚,一方面是以色列人对神有信心,而接受神的拯救。但在这件事上,最重要的是摩西本人的信心,若他自己不深信,神会藉这逾越节的方法拯救以色列人,就无法使全以色列人守逾越节,其结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圣经在这里提及守逾越节时,把它当作是摩西个人的信心所成功的一件大事。
B.以色列人(11:29-30)
29~30 从以色列人出埃及至进迦南的经过中,过红海和围绕耶利哥,算是他们最值得记录的事了。过红海,是出埃及的大事,绕耶利哥,则是进迦南的大事。这两件大事,有它相同的性质,就是,都是对付敌人的一种胜利。过红海是在被敌人追击、危急、绝望之中,因神的拯救变为大胜利;围耶利哥是向敌人进攻,开始支取神的应许、进占迦南的第一个大胜利。这两次大胜利,都是用信心得着的。虽然在这两次大胜利之中,以色列人还有无数次的失败,但这里不提那些事,只以这两件大事来劝勉信徒,神在最失败的信徒身上,也能因他们的信找到可称许的地方。正如罗得虽是一个完全失败的信徒,但彼后2:7-9记载他的事时,仍带著称许的语气。
C.喇合(11:31)
31
喇合接待使者的事,引自书2:1-24;6:15-25,在新约中太1:5;雅2:25均曾提及。这里的记载解释了喇合接待使者的行动,是出于信心,及不愿与“不顺从”神的人一同灭亡的缘故。雅各书说喇合接待使者,是因行为称义,乃是注重她信心所表现之行为方面,因为真信心是必然会有行为的(详见《新约书信读经讲义》雅各书2:25注解)。
13.信心的各种功效(11:32-38)
32 “何必再说呢?”即不再“一一细说”如上之意,并非果真不再往下说。所以下文起,著者便很简略地提起众士师及众先知之信心事迹,然后结束本章论题,并引致下章之劝勉。著者这种语气,显见在他的观念中,以为历代以来的信心英雄,所留下的无数搒样,已十分充足地证明神的恩典和信实,是我们所无法“一一细说”的。这种观念,证明著者亦必属于信心英雄之列,因为惟有有信心的人,才能在人人处处都看出神的大能和奇妙的作为;那些没有信心的人,却只知为眼前的困难而怨渎神。在此提及的士师计有:
A.基甸(士6章-8章)
那时以色列人受米甸人欺压,基甸原是玛拿西支派中至微小至贫穷的(士6:15),但因着信,只带着三百人,击败米甸全军,使以色列人享受四十年的平安日子。
B.巴拉(士4章-5章)
巴拉作士师,是在以色列人受耶宾王辖制的时候,那时底波拉是以色列的女先知,她照神的旨意吩咐巴拉领军攻击耶宾王。虽然巴拉曾要求底波拉同行才肯出战,似乎是他胆怯的表示,但同时也是他信心的表现。他要一位代表神说话的先知,能将神的启示告诉他的先知和他同去,就是表明他相信神过于相信自己的勇力,他并不看重在人面前能否维持一个勇敢的荣誉,他所看重的,乃是在战争中能否得着神的指导和同在。
C.参孙(士13章-16章)
参孙的事迹,是士师记中记载得最详细的一位士师。他被列为信心英雄之一,完全是因为他勇敢对付非利士人的方面,而不是在他的生活方面。参孙在生活方面是失败的,但因他的信心,他有可被神使用的地方,并且他被神所使用之处,比较他本身的软弱,对神的选民关系更重大。基督徒当然应当追求圣洁的生活,但若以为每一个人,要在各方面都完全了之后,才能被神使用,这种观念不正确,若是这样,自古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被神使用过;但事实上,许多被神使用过的人,仍有其本人特有之弱点。不过,毫无疑问的,如果一个人只有信心在工作上被神使用,却在人的生活上失败,其结果必使自己受亏损,正如参孙的悲剧所告诉我们的一样。
D.耶弗他(士11章-12章)
耶弗他的出身,可算得是众士师中最不好的了,他的母亲是一个妓女,自己则是一个匪首,堪当为罪人中之罪魁而无愧!但他却也因着信,而变成被神所重用以拯救以色列人的士师!耶弗他的例子,再一次告诉我们,神的恩惠如何因人的信心临到人的身上,使一个卑污不堪的罪人,变成神贵重的器皿。
E.大卫(撒上16章-17章)
大卫是以色列人最著名的一个王,在童年时期即曾因信杀死巨人歌利亚,向歌利亚骂阵说:“你来攻击我,是靠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撒上17:45)这是他信心的第一个大胜利。以后他又因信战胜群敌,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
F.撒母耳(撒上1章-4章)
撒母耳是以色列士师时代末的一位士师,又是列王时代的第一位先知,他从童年到老年,终身尽忠事奉神,常将神的启示教训百姓,可算是以色列人的“国父”(参撒上12章)。
G.众先知
就是旧约时代中的众先知,他们所说的预言都有一个中心,就是论及耶稣基督。主复活后曾向以马忤斯路上的两个门徒讲解预言──“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24:27)。
33-38 这几节中所讲的信心英雄,都是关乎胜过苦难方面的信心,并且都没有明明提及他们的名字。这些人都是信心的无名英雄,他们因信而为神忍受了各种苦难,不肯苟且。他们所留给我们的见证,与上文的信心英雄们同样足为我们的勉励。
从这几节中提到的各种受苦情形而论,都是圣经中的信心英雄所经历过的;但这里没有指明任何人的名字,则这里的话当然也包括那些虽然不是圣经所记载,却也同样因信而忍受相似苦难的一切无名英雄在内。他们所遭遇的一切,也同样是神所记念和称许的。
“他们因着信制服了敌国”──如大卫(撒下8章-9章),亚撒(代下14章-16章),乌西雅即亚撒利雅(代下26:1-15),希西家(代下32:1-23)。
“行了公义”──如先知以利亚(王上17:1;18:1-46;21:1-29),约西亚王(王下22章-23章)。
“得了应许”──如亚伯拉罕得了以撒(创21章),迦勒得着所应许之地业(书14:6-14)。
“堵住了狮子的口”──如但以理在狮洞中平安无事(但6:22);如大卫(撒上17:34-35)。
“灭了烈火的猛势”──如但以理的三友: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但3:16-27)。
“脱了刀剑的锋刃”──如大卫救了以色列人免受非利士人的刀剑(撒上17:1-55),他又屡次逃脱扫罗刀剑的追逼(撒上18:16-21;19:8-24及撒上23:15-29……)。
“软弱变为刚强”──如撒拉已衰败仍能生子(创21章),彼得、约翰原本胆小变为勇敢(徒4:13)。
“争战显出勇敢”──如基甸以三百人击败米甸全军(士7:15-23),参孙一人击非利士人一千(士15:15)。
“打退外邦的全军”──如约书亚战胜迦南诸国(书10:1-43)。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如书念妇人之子复活(王下4:17-37),拿因寡妇儿子复活(路7:11-17)。
“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如耶利米忠心说预言,虽受严刑不改变其信息(耶37:16-21及耶38:7-13),使徒保罗屡次受苦仍尽忠如故(林后11:23-29)。
“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磨炼”──如众使徒等。徒4:1-4;5:26-28;40-42;8:1-4;9:1;启1:9;2:10……)。
“被石头打死”──如司提反(徒7:56-60)。
“被锯锯死”──经中无明显例子。
“受试探”──在此大概不是指一般罪恶的试探,乃是指他们受恶人之诡计陷害方面,如主耶稣在世时,亦曾屡次受敌人的诡计试探(太22:15-22……)。
“被刀杀”──如使徒雅各被希律所杀(徒12:1)。
“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如旧约之众先知,新约之众使徒,历代之众圣徒等,都有类似的经历。
“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这句话总括上文的一切人,他们虽然在神眼中看来是宝贵的,但这世界却不欢迎他们,他们在世上时并未享受什么荣耀,这世界没有他们的地位,他们是被视为“不配有”的人。正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所说的:“……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林前4:11-13)。
14.信心所得之证据和应许(11:39-40)
39-40 “证据”原文与第2,4,5节的“证据”、“见证”同字。在此“得了美好的证据”,就是得了神为他们所作的美好见证,证明他们都是神所悦纳的人的意思。
“所应许的”,指神所应许他们的救赎主,因只有这救赎主才是旧约有信心的人所共同盼望的。所以这里的“应许”不是指普通的任何事物,乃是特指基督而言。
本章中这些信心英雄,他们为信神的应许,已经作了美好的见证,付了重大代价,表现出各种忍耐、勇敢,舍已的行事;但他们都是存着信心死去,并未得着所应许的──并未得着神所应许他们的救赎主。他们虽然已经因信盼望这位神所应许的救赎主,而得了神喜悦的明证,但他们直到死时,仍未得见神所应许的救赎主来到,他们一直保持他们的信心,直到进入永世的安息里。这样,这些信心英雄们,既能在终身未见神的应许实现的情形下,仍因坚持所信而表现了各种勇敢的行事;何况现今我们已经看见救赎主的来临、受死、复活、升天、坐在高天至大者右边,岂不更当用坚定的信心,等候祂的二次降临么?
“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这“更美的事”应当与上句“所应许的事”是同一件事,因下句说:“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可见神为我们所预备的,和神所应许他们的,是相同的事,是“他们”和“我们”所能共同得着的。所以所谓“更美的事”也就是上文所说的:神所应许的救赎主。但为什么这里要用“更美”的字眼,而上句则只说“所应许的”?这“更美”并非表示我们所得的与旧约有信心的人所得的不同,乃是因为这位救赎主的降世,对他们而论,只是在应许中的,是未实现的,但就我们而论,却是已经应验的应许,所以这位救赎主,对我们可说是“更美”的。
但另一方面,基督完全的救恩所包括的,尚不止于祂的降生、受死、复活、升天,也包括祂的荣耀再来,我们身体复活,与祂永远同住。所以这“更美的事”对我们有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向后看,是神已经应验的应许,是比在旧约尚未应验时更美的;另一方面也是向前看,等候这“更美的事”其余的部份应验,也就是比现在所已经应验的更美的──身体复活及主荣耀降临。
“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这句话使我们看见基督的救恩,不是只为某一个时代或某一部份的人,如果撇下了某些应该得救的人而未拯救,就不完全;神所赐这救赎的恩典,若所有应当有分于这恩典的人,还没有都得着,就不完满。(“完全”,原文字根teleio{有完全、补满、应验等意。在路2:43译作“满了”,路\cs313:32译作“成全”,约5:36译作“成就”,本书的7:28;12:23译作“成全”。}
在此“我们”所包括的范围,不只是当时的希伯来信徒,乃是一切蒙恩的信徒。注意本章所列举的信心伟人,并非只限于亚伯拉罕的子孙,也包括亚伯拉罕以前的亚伯、以诺、挪亚等人,由此可见,一切有信心的人,都是在同样的应许下,同一的救法中蒙恩的。
问题讨论
默出第1节并予以解释。第2节之“证据”与第1节之“确据”有何不同?
亚当为什么未被列入本章?
亚伯献祭何以比该隐更美?神为他作了那两样见证?亚伯的信,向我们说什么话?
按本章所记以诺生平有那两个特点?
简述挪亚的信心对神、对家人、对当时世代及自己发生什么作用?
亚伯拉罕蒙召进迦南有几次?为什么在此圣经未提他的失败?
简述亚伯拉罕献以撒之信心的五大特点。
以撒误为雅各祝福不是以撒的软弱吗?怎么能被当作他生平的特点而记在本章?
雅各临终为约瑟二子祝福,并扶着杖头敬拜神,有何意义?
为什么圣经特别注意以撒、雅各、约瑟临终的信心?
摩西父母的信心有什么特点?
“信心”在摩西身上发生了什么功效?
本章提及那几位士师的名字?他们信心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解释本章39-40节中之“证据”,“所应许的”,“更美的事”。──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