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六章
1-3 信徒当力求长进
信徒既已学习了基要的真理,便不应停留在此初阶。
1
“道理的开端”:与下文之“根基”意思相同。
“死行”:并非指遵守律法的行为,而是指引致死的罪行。
2
“洗礼”:原文为复数,指犹太人的洗濯规矩(见串5)。
“按手之礼”:与接受圣灵有关(见4及本章串6;旧约的先例见民27:18; 申34:9)
。 上述基础性的教训,犹太教早已具备;早期教会承接了这些教训,并灌以耶稣救恩的内容。
4-8 警告:背道者不能重新悔改
4-6
那些曾经尝过神恩典的人,若他们故意背道而行,就没有办法使他们重新悔改。(参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5
原文作“并尝过神话语的好处,以及来世的大能”。后者乃指属于来世的神迹异能,初期教会藉此充分地证明神国度的降临(见太12:28; 徒8:13; 来2:4)。
6
“重钉十字架”:可解作“把自己放在那些钉祂十字架之人的处境里”。
7-8 这等人如同吸收过雨水的田地,既长出荆棘来,就必被废弃。
6:9-20 务要坚持盼望承受应许
9-12
信徒虽然已有救恩的表现,但仍须努力,如旧约圣贤一般,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
9
“近乎得救”:原指“属乎救恩”,或“是救恩所产生的表现”,足以证明得救经历之真实。
13-15
以亚伯拉罕为信徒该效法的榜样:神应许赐给他无数的子孙。(创13:16; 15:5)
当时他虽然没有儿子,却仍相信神的应许(创15:6),终于因耐心等候而得着了。
16-18
信徒应持守那摆在面前的盼望,因神已藉着“两件不更改的事”──祂的应许和起誓──保证了这盼望的可靠。
19-20
我们的盼望,乃建基于那为我们排除神人之间的阻隔,进到神的宝座前的耶稣基督,永远的大祭司。
“进入幔内”:旧约的大祭司一年一度于赎罪日带着祭牲的血,通过将至圣所与圣所隔开的幔子,进到至圣所(神的所在地),为民赎罪(利16章)。耶稣身为新约时代的大祭司,更藉死把信徒带到神面前(见来9:11-14; 参可15:38及注)。──《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