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三章
教会的领袖(三1-7)
从教会的政制观点来看,这是一段非常重要的经文。它论到教会里一个职任;这个职任在英文钦定本和标准修订本中,皆译作会督(bishop);而本注释则译作监督(overseer编者按:中文和合本译为‘监督’)。
在新约中,有两个字是用来形容教会中的主要职任;他们在每一个会众中选出担任监督的职责;教会的福利全系于他们的品德与管理。
(一)有称为长老(prsbuteros)的人。长老的职任可说是在教会中历史最悠久的一个名称。犹太人设有长老制度,而它们的开始可以追溯到摩西的时代,当时以色列民在旷野漂泊,摩西选派了七十位长老协助他治理和照顾他们(民十一16)。每一个犹太人的会堂都设有一位长老,他们是犹太人社团中的真正领袖。他们主领会堂的崇拜;有需要的时候,他们便执行谴责并负责纪律;他们可以处理纠纷,而别的民族则由当地法庭去处理。在犹太人中长老通常都是受敬重的人,他们以父辈的身份督导每一个犹太人社区中的灵性上和物质的事务。其实不只限于犹太民族;别的民族也有长老。斯巴达人有一个主持的团体称为\cs
(二)但是,新约有时用另一个字──episkopos;英文钦定本与修订标准本把它译作会督(bishop);这个字的原意就是监督或主教(superintendent),它也有一段悠久而光荣的历史。希腊文圣经七十士本是从希伯来文直译过来的,它用这个字描写督工(taskmasters)督工就是监管公共建筑事务的人(代下卅四17),希腊人用这个字描写由自己本城被遣派到远方新发现的殖民地管理事务的人。他们使用这个字描述,我们可以称为特派负责城市政务的专员(Commissioners)。罗马人用这个名称呼叫在罗马监管出售食物的官员;或者用来称呼皇帝的特派代表团,负责视察所立法例是否执行。Episkopos时常包括两件事情:第一,监管一个地区或监管一些工作的范围;第二,向较高层的政权负责。
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初期教会中长老(presbuteros)与监督(episkopos)两者到底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现代学者一致认为在初期教会中,presbuteros与episkopos两个名称所指的是同一个职任。关于这个认同理由有下列各项:
(甲)在每一个地方都有长老的设立。保罗与巴拿巴在他们第一次传道旅行以后,建立的所有教会都立长老(徒十四23)。提多亦接受指示,要在革哩底岛的各城市分别选派并接立长老(多一5)。
(乙)Presbuteros与Episkopos两者的资格在实际上是相同的(提前三2-7;多一6-9);
(丙)在腓立比书的卷首语中,保罗的问安是写给诸位监督与诸位执事(腓一1)。我们知道当时每一个教会已设立了长老。保罗绝不会在信中漏写的;故此我们相信监督与长老实在是指同一个职任。
(丁)当保罗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的时候,曾送信给以弗所的长老,叫他们在米利都和他相会(徒廿17)。在他对他们的谈话之中,他称他们为上帝所立的episkopoi,所以他们必须牧养上帝教会的羊(徒廿28)。故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保罗先称他们为长老,后来又称监督;因此两者是完全相同的。
(戊)当彼得写信给信徒的时候,他是以长老的身份向教会的众长老说话(彼前五1);接提及他们的职责是监管(oversight)上帝的羊(彼前五2)。这个动词:监管(episkopein),就是从episkopos而来的。新约中这些例子证实长老(prestuteros)与监督(episkopos)是相同的。
这样会引起两个问题。第一,两者既然是指同一个职任,为什么会有两个名称呢?我们找到的答案就是prestuteros用来描写教会领袖的个人实况,他们年纪较大,他们是社团中比较老练和受人敬重的人。但Episkopos则描写他们的实际职责;他们监管教会的生活和工作。前者形容领袖本人;后者形容领袖的职责。
第二个问题:倘若长老与监督原来同是指一个职任,‘监督’这个名称怎样成为他实际上所担当的工作呢?有一个简单的答案。教会中的众长老必然需要一位领袖,他们当中必须有人领导,所以这职位必然出现;教会越重于组织,这样的人物越必然兴起。因此在众长老中,最具领袖才干的一位便当作领导人;他因此而被称为episkopos,即教会的监督(Superintendent)。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指明,他只在地位相等的人之中作领袖,事实上,他本身也是一位长老;因为环境和他个人的资格,被选作领导教会的工作。
在新约中把episkopos译作监督,在意义上来说,容易产生误导,较佳的译法还是视察者或监察(overseer或superinterdent)。
教会领袖的选任和职责(三1-7)(续)
这段经文更为有趣的是,它告诉我们有关教会领袖的选任和职责的事。
(一)他们是正式被分别出来担当这个职位的。提多接受指示,要在各教会中按立长老(多一5)。故此担当教会职任的人不是被秘密选派;他是在众人面前被分别出来的;教会的荣誉是当众交在他的手中。
(二)他们必须受一段试验的日子。他们必须首先接受试验(提前三10);没有人用事先不如以试验的金属品建造一座桥梁或一部机器。教会用试验过的被拣选的领袖,能更为严谨,教会的发展一定很好。
(三)他们担当受薪的工作。劳力的工人应当领取他的工资(提前五18)。基督徒领袖虽不是为薪酬而工作,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教会既然拣选他工作,就应该供给他生活所需。
(四)他们可能受到责难(提前五19-22)。在初期教会中,担任教会工作的人应当肩负双重的职责。他既是教会的领袖;又是教会的仆人。他的管家职分叫他向教会负责。教会的任何工作人员都不应自恃,以为自己不需要向任何人负责;其实他必须向上帝和上帝交托给他牧养的信徒负责。
(五)他们必须负起主持基督徒聚会及教导基督徒会众的责任(提前五17)。故此一位基督徒工作者也应该有双重职责;行政和教导。这很可能是现代教会的悲剧之一,教会的行政职责,差不多完全把教导的职责剥削了。举例来说,这是一种悲惨的现象,在教会积极从事主日学教导工作的长老何其少。
(六)初入教的不可作教会的职员。这句劝勉有两个理由。第一个是非常清楚的,‘恐怕他自高自大。’;第二个理由不容易立即看出来──正如英文标准修订本所载:‘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这句令人觉得诧异的话有三种可能的解释。
(甲)昔日的魔鬼本来是位天使──露西弗(Lucifer);但他因为骄傲的缘故而背叛上帝,于是被逐出天堂。这句话可能再次警告人,骄傲的危险。
(乙)这可能指一个升级太快的基督徒犯了骄傲的罪,便给魔鬼机会对准他攻击;一个自负的教会工作者会给魔鬼批评教会的机会:‘看哪!这就是你们的基督徒!这就是你们的教友!你们竟然会有这样的一位工作者!’
(丙)魔鬼(diabolos)这个字有两个解释,它可以解作魔鬼,这就是英文修订标准本的译法;但是这个字亦可以解作说谗言的人;事实上在第十一节中,这个字就是用来禁止女人说谗言。所以这句话可以解作初入教的人,若被选担任教会的职分,他可能自高自大,因而给那些爱说谗言的人一个好机会。他的不得体的行为成为教会怀有恶意者的枪弹,用以攻击教会。无论我们采取那种解释,这句话的要点乃是:一个自负的教会工人必然令教会受到损毁。
但是,正如初期教会所见,教会工作者的职责从始至终并不限于教会里。他的责任还包括另外两个不同的领域;倘若他在那方面失职的话,他一定也在教会里失败。
(一)他的第一个责任领域是他自己的家庭。‘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会呢?’(提前三5)人若不能使自己的家成为基督化的家庭,他实在很难成功治理一个教会。人若不能教导自己的家庭,他就不能成为教导教会家庭的合适人选。
(二)他的第二个责任领域就是这个世界。他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提前三7)他必须在他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受到别人的敬重。在积极注视的人之眼中,教会人士在自己的工作和社会生活中,令人误会他们所承认的信仰和教训的箴言,对教会的伤害最大。做一个教会的工作者,必须先做一个好人。
基督徒领袖的品格(Ⅰ)(三1-7)(续)
我们刚才已看见基督徒领袖必须赢得众人的爱戴。在这段经文中,有许多描写他应有的品德的重要字句,值得我们逐一查考。但当我们研究之前,我们可以参阅两段著名的异教徒思想家描写他们认为伟大领袖本身具有的品格,这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尼提亚斯(Diogenes Laertius七116-126)曾将那些坚忍学派(斯多亚派)的哲学思想传给我们,‘他必须结婚;他必须不骄傲;他必须有节制;他必须以外在优美的行为配合内在审慎的心思。’有一位名叫奥罗山大(Onosander)的作者也有另一段描述:‘他必须审慎,节制,镇静,节俭,耐劳,聪明,不贪恋金钱,无论长幼,可能是一家之主的父亲,能讲话合宜,并且有好的声誉。’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异教徒和基督徒在这方面的描写竟然巧合!
基督徒领袖必须无可指责(anepile{ptos)。Anepile{ptos。用来形容无懈可击的地位,不会受人责备的生活,一件天衣无缝的艺术品或巧夺天工的技能,和一种不能更改的合约。基督徒领袖必须不单不会陷于确有弱点,而受人指控的错误中;他还必须有美好的品格能不受批评。莱茵本新约圣经(Rheims)用一个极不寻常的英文字irreprehensible把它翻译出来,意即全无过失。希腊人自己给它一个定义:‘不让仇敌抓住任何把柄。’这就是一个完全的理想的状况;我们不能完全获得这种美德。但事实上,基督徒领袖,必须设法给这个世界一个纯洁的生活,不要现出任何漏洞而受到别人批评。
基督徒领袖必须只结婚一次(中文圣经:‘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就是希腊文的原意。)有些人把这句话解作:‘基督徒领袖必须是个已婚的人。’这个解释也有可能性。一个已婚的人当然比一个单身汉更容易受人信任,而且在许多不同的环境中,都能够给人以一种特别的同情与了解的帮助。少数人认为这句话应解作基督徒领袖是不准再婚,甚至当他的妻子去世后也不可。他们并引述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章的教训作佐证。不过我们若照本段上下文的内容来阐释,这句话的意义当然希望基督徒领袖是个忠实的丈夫,在婚姻方面完全纯洁。到了后来在使徒教规(Apostolic Canon)中制订了一条规则:‘经洗礼后,结婚两次的人,或娶有妾侍的人,不准被选为会督。’
我们会问,这既然是明显的事,为什么要郑重订立出来呢?我们必须明白当时写这封信的世界环境。我们已经说过,基督教能带进这个世界的唯一全新的道德就是贞洁。从多方面来看,古代世界的道德生活是黑暗混乱的,甚至犹太人的社会也是如此。我们虽然会觉得希奇,但事实上,有些犹太人也有多妻的。在犹斯丁(Justin Martyr)的一本著作与特福对话(Dialogue with Trypho)中,作者与一位犹太人谈论基督教的信仰,里面写了一句话:‘甚至现在,犹太人仍然可以拥有四个至五个妻子。’(与特福对话134)约瑟夫(Josephus)也曾写过:‘一个人若依照古代传统的习俗,他可以娶多个妻子。’(犹太古事记一七1,2)
除了这些并不寻常的例子以外,离婚在犹太人的社会中,是一件极普通的悲剧。犹太人对婚姻本来有一个极崇高的理想。他们说一个人宁可舍生而不愿犯谋杀,拜偶像或奸淫的罪。他们相信婚姻天定。在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之中,经文说:‘这事乃出于耶和华。’(创廿四50)这句话就是说婚姻是由上帝安排的。同样的意思也见诸箴言十九章十四节:‘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在次经多比传(Tobit)中天使对多比说:‘不要惧怕,她从开始的时候,已经准备许配给你。’(多比传六17)犹太人的拉比也说:‘上帝坐在天上,替人撮合姻缘。’又说:‘当一个婴孩还未成形之前四十天,天上便有声音宣布他的配偶。’
虽然如此,犹太人的律法却准人离婚。他们真的推崇婚姻的理想,但同时亦容许离婚。换言之,他们相信婚姻是‘不可侵犯的,但并不是不能解除的。’犹太人认为当婚姻的理想一旦受到残暴或不贞或不合的打击而致破碎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准许两人离异,让两人从头做起。但遗憾的就是作妻子的在离婚事件中,没有任何权利。约瑟夫说:‘对我们来说,丈夫解除婚约是合法的,但是倘若一个妻子离弃丈夫的话,她不能够与别人再婚,除非她的前夫主动休妻。’(犹太古事记Antiquities of the Jews,十五8,7)到了新约时代,设若两人同意离婚的时候,他们只需两个见证人便够了;根本毋需惊动法庭。一个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作藉口而休妻;而妻子最多只能请求法庭劝丈夫写一张休妻书;而法庭却不能强迫丈夫如此做。
面对这种环境,事情便会很自然的发生了,‘女子拒绝缔结婚约,而男子则独身到老。’于是西门.茜提子(Simon ben Shetah)便想出一条律例,以免这种情形蔓延下去。通常一个犹太女子结婚的时候,必定随身携带嫁妆(Kethubah)送给丈夫的。茜提子的立例订明丈夫在遵守婚约期,他可以自由的使用妻子的嫁妆,但是若丈夫与妻子离婚,则丧失这种权利,并且必须把他用去的嫁妆全部清还,甚至‘倾家荡产’也要偿还欠款。此举虽阻止了离婚,但是犹太人的制度始终没有改变,妻子在离婚事件中,完全无权。
在异教徒的社会中,情况更坏得多。根据罗马人的法律,妻子也是没有权利的。加杜(Cato)说:‘倘若你拿到妻子行淫的证据,你可以惩罚并杀死她,而且毋需法庭判决;但当你自己行淫,她却不敢动手触犯你,因为这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越来越恶化,婚姻成为使人极其厌烦的事。到了公元前一百卅一年,有一位有名的人叫马其顿尼加(Metellus Macedonicus)的罗马人说了一段话;后来亚古士督引述:‘倘若我们能够毋需妻子而一样地生活的话,我们不如废除这讨厌的事;但实际上天性既然定下我们有妻子,生活并不好过,而根本又不能没有妻子而生活。所以我们必须作长远计,而不要只贪一时的享乐。’
甚至当时的罗马诗人也目睹这可怕的情况。贺瑞斯(Horace)曾写过一句话:‘许多世代充满罪恶;最先受到玷污的是婚姻和家庭生活;罪恶从此而滋生蔓延。’蒲洛柏夏斯(proppertius)说:‘海水尽干,天空裂开而星星坠下,会比我们的妇女改变得还要容易。’奥维德(Ovid)写了一本名著,其实也可以说是臭名远扬的书,名叫爱的艺术(The Art of Love)。但从开始直到结束,完全没有提及婚姻范围以内的爱。他以一种愤世嫉俗的笔调写道:‘惟独没有人勾搭的女子才是贞洁,因妻子与别人有染而忿怒的男子则是粗野的村夫。’辛上加(Seneca)宣称:‘任何人的风流爱情没有变成声名狼藉,并且不付已婚妇人每年的供养费的话,其他的妇人必会讥笑他只是追求少女,而不能养妻子的人;事实上,得丈夫只是作引诱情人的工具。’他又说:‘惟有丑女子才会忠贞。’‘满足于只有两个男子侍从自己的妇人是一个具有美德的模范女子。’塔西图(Tacitus)称赞当时被认为野蛮的日尔曼部落(即德国),因他们‘没有讥笑邪恶;也没有染上诱人作不道德行为的当代风气。’当人结婚的时候,他们的新居通常都是以青绿的月桂树叶作装饰布置的。犹文拿里(Juvenal)说,有些新婚男女还未待那些青绿的树叶褪色,已经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了。在公元前十九牛,有一位名叫维斯彼劳(Quintus Lucretius
Vespillo)的人替他的妻子坚立一块石碑,上面是这样刻写的:‘很少人的婚姻会白头偕老而没有离异的;但我们持续了四十一年的快乐时光。’在当时的人看来,美满的婚姻是使人惊奇的例外事件!
奥维德和庇尼(Pliny)各有三个妻子;凯撒(Caesar)与安东尼(Anthony)各有四个;苏拉(Sulla)和庞贝(Pompey)各有五个;希律(Herod)有九个;西塞罗(Cicero)的女儿台尼亚(Tullia)有三个丈夫。尼禄王乃是波皮亚(Poppaea)的第三任丈夫,也是麦茜莲娜(Statilla Messalina)的第五任丈夫。
教牧书信订定教会领袖必须是只有一个妻子的丈夫这个规条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当时世风日下的世界,甚至连最高尚的地方,都充满不道德,基督教会必须把基督徒家庭的贞洁、稳定和神圣表明出来。
基督徒领袖的品格(Ⅱ)(三1-7)(续)
基督徒领袖必须有节制(ne{phalios);并且不因酒滋事(paroinos...)。在古代世界中,饮酒是一件极平常的事;当时的食水供应不足,有时会危害人的身体,所以酒使成了饮料之中最平常的一种,新酒会使人和上帝喜乐(士九13)。当以色列被掳的归回,他们必再栽种葡萄园,喝其中所出的酒(摩九14)。浓酒给将亡的人喝;清酒给苦心的人喝(箴卅一6)。
这并不是说古代世界完全不知道烈酒的害处。箴言告诉我们,酒在杯中发红闪烁,人若观看便会生出乱子(箴廿三29-35);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箴二十1)。也有一些因过度饮酒而产生可怕后果的故事。我们看见挪亚的例子(如九18-27);罗乃的例子(创十九30-38);暗嫩的例子(撒下十三28,29)。虽然古代人经常用酒,作为最普通的饮料,但他们都晓得最有节制的方法是以两分酒和三分水的比例混合而饮的。在一个普通异教徒的社会中,人若醉酒,会视为羞耻;何况基督的教会,当然更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在本段经文中,所用的两个字皆有双重意义,这点实在相当有趣!Nephalios可以译成节制,但也可以解作儆醒和守夜;paroinos可以释作酗酒,也可以解作争吵和暴行。教牧书信在这里的训示就是基督徒切不可放纵自己,而致减弱他的基督徒儆醒,或玷污他的基督徒品德。
接有两个希腊字描写基督徒领袖所必须具有的伟大质素。他必须自守(Sophron)和端正(Kosmios)。
我们虽然把它译作自守(Prudent);其实它的内涵意义是不能完全译出来的。它被译成不同的字:健全的心志,庄重,谨慎,节制,贞洁,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情欲。这个希腊字是由两个字组合而成,它的意思是:保持心志安稳和健全。与它相当的名词是So{phrosune{;希腊人也曾对这个字写过许多,想过许多,它与失去节制和缺乏节制力量的意思相反。柏拉图(Plato)解释它是一种‘控制享乐和欲念’的意思。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给它的定义是:‘能依照法律的命令使用身体享乐的力量。’斐罗(Philo)的定义是:‘对欲望的某种限制和导引,它能清除外在和多余的欲念,对必需的则处理得合时且又适度。’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说:‘它是灵魂安息的基础。’。伊暗比加(Iamblichus)说:‘它是生活中最高雅习惯的护。’欧里披蒂(Euripides)说:‘它是上帝所赐的最佳礼物。’泰莱(Jeremy Taylor)说:‘它是理智的腰带;也是情欲的马辔头。’特仁赤(Trench)称so{phrosune{是‘对情欲和想念的完全控制,使之不得越过法律和正确理由所许可的地步。’剑拔摩雷(Gilbert Murray)对so{phro{n这个字写过一段话:‘有一种思想会产生破坏性的力量;有一种思想则会产生拯救的力量。能够具有so{phro{n的男女生活于这个美丽而又凶险的世界中,感觉有爱,喜乐,忿怒和其余的感受;他经历这一切的七情六欲,心中有一种拯救的力量。它拯救谁呢?它不但能救自己,并且能挽救整个大局;它能阻挡即将来临的邪恶,便之不能发生。’勃朗(E. F. Brown)引述圣多默(Thomas Aquinas)的一句祷文而阐释so{phro{sune{,就是祈求‘静止我们肉体的和灵性的一切冲动。’
因此一个具有so{phro{n的人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本性各部分;这就是说,具有so{phro{n的人必然会让基督在他心中居首位。
另一个随伴的字是kosmios,我们把它译作:端正(well-behaved)。如果一个人能够在外表有kosmios的行为,这是因为他内在具有so{phro{n的美德。kosmios这个希腊字可以解作有条理,忠实和举止高雅。在希腊文中,它有两个特别的用法。第一个是通常对死者作赞美的颂词,和刻在基石上的言辞。第二个是一般用来形容良好公民的美德。柏拉图曾替这个字作出一个定义,凡有kosmios的人,就是‘一位在地方上循规蹈矩的沉静公民;他对一切加诸自己身上的义务,必会完全履行。’这个字比单单是良好行为的含义还要广泛。它描写人持有一个美丽的人生,而他的品德能叫万物和谐地合在一起。
教会领袖必须是一个具有so{phro{n,他的每一种本能和欲望都必须完全受到控制;他必须是一个具有kosmios的人,他的内在本质既然受到控制,就流露出一种外在的高雅。教会的领袖必须让基督的力量在他心里作主,在他的生活上能反映基督的荣美。
基督徒领袖的品格(Ⅲ)(三1-7)(续)
基督徒领袖必须乐意接待远人(philoxenos)这是新约极力强调的一种质素。保罗吩咐罗马教会必须‘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13)彼得说:‘你们要互相款待,不发怒言。’(彼前四9)黑马牧人书(Shepherd of Hermas)是初期教会著作的一本书;在它里面订下一条守则:‘作监督(episkopos)的人必须是好接待客人的人;他必须时刻乐意迎接上帝的仆人进入家中。’基督徒领袖必须有一个好客之心,也有个迎客之家。
古代的世界对客人的权益是很关注的。他们相信一切陌生人都会受到‘陌生人守护神’(Zeus Xenios)的保护。在古时客店很差,是众人皆知的事。在阿里斯多芬尼斯(Aristophanes)所写的一出短剧中,主角克拉高对他的同伴说:‘我们今晚在什么地方下榻呢?’那人回答说:‘在跳蚤最少的一间客店!’柏拉图也曾谈到一个像海盗般的客店主人,他捉拿了客人,而要求赎金。客店的一般情况都是非常肮脏,租金昂贵,并且最坏的一点,就是常用作不道德的场所。所以古代人制定了一种客旅友谊的制度。历代以来,许多家庭安排彼此接徒作留宿和款待的地方。许多时候前来投宿的亲友是素未谋面的,他们利用一种辨认标签的方法(Tallies)介绍自己。只要主人和客人所执的一半符木互相配合,主人便安心款待这个陌生的亲友;而这个客人亦知道这位主人的确是宗亲的老朋友了。
还有,基督教会有许多到处去作教师和传道的人,也需要人款待。许多奴隶也没有自己的家庭;他们若有权利进到基督徒的家庭住宿,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特权!基督徒的家庭常欢迎同心合意的人进来作客,是一个最大的福气。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仍然有许多人离乡背井。许多时候他们身在异乡为异客,许多人生活在不易作基督徒的环境。基督徒的家庭必须为他们敞开;基督徒主人的欢迎之心应当向这一切的人表现。
基督徒领袖必须善于教导(didaktikos)。有人说,他的职责就是‘向未信主的人传道;并且教导那些已信主的人。’我们在这件事上可以提出两点。教会未能发挥她应有的‘教导’功能,是现代灾祸之一。教会的讲道专题和劝勉的内容并不缺乏。然而只晓得劝勉人作基督徒,却没有告诉他作基督徒有什么意义,就没有什么用。所以基督徒领袖与传道人的首要职责乃是教导。第二点就是:最有效的教导不是言教,而是身教。所以甚至一个没有口才的人,也可以教导,就是藉他基督徒的生活行为,让别人看见他反映出主的样子。有人给圣徒下一个定义:他是‘让基督在他身上再活出来的人。’
基督徒领袖必须不打人(ple{kte{s动手打人)。这并不是一项不需要遵守的法规。我们可以从教会最早期的使徒法规(Apostolic Canon)看见类似的条例:‘当会督,祭司或执事,看见信徒做错事,或非信徒伤害人,因而想藉责打来阻吓他们,我们命令要革除这等人;因为我们的主从来没有教训我们这样做。当他受人谩时,他不应还人辱骂;当他受人殴打时,他不应回击;当他受痛苦时,他也不应恫吓别人。’今天的基督徒领袖不会随手打人,但有一个事实仍然存在:言语夸大、欺吓、易怒,还有一切坏脾气的言语和行为,这也是基督徒所不可有的。
基督徒领袖必须温和。这个希腊字是epieike{s,也是不能直译出来的字;它的名词是epieike{ia。亚里斯多德(Aristotle)描写它‘矫正一事,成为公正。’至于它本身‘是正直的,就比公正更胜一筹。’他说它能够修正法律,因为许多时候,法律实在过于一般化以致犯了错误。他的意思是有时只执行严厉的法纪,反而显得不公平。特仁赤(Trench)解释epieikeia就是‘叫人放弃照字面墨守成规,而保持正确的精义’。同时,‘这种精义意识到人不能谨守一切形式上的法律;它也意识到坚持合法的权益会产生危险,以致逼人犯道德上的错误……这种精义能修改并矫正存在公正里面的不公平之事。’亚里斯多德把epieikeia的行动完全描写出来:‘它能宽恕人的过失;体察制定法律者的原意,而不止看法律本身;看人的动机而不止看行为;观察整件事的过程,而不止看一部分;从结局去看当事人的人格,而不看目前的片刻;纪念人的好处,而不是他的恶,就是从人接受的好处,多过看他曾做过的善行;能忍受创伤;希望用言语,而不是用行动去解决一件事。’倘若有一件争执的事,我们可以查看处理事务程序的书,或者求问耶稣基督的指示去解决。倘若有一件争辩的事,我们可以依循法律去解决,或者用爱心去解决。倘若教会里能多有epieikeia,许多教会的气氛必会有急剧的改变
教会领袖必须不争竞(amachos);这个希腊字的意思就是:不愿意打斗。我们可以这样说,有人在与人相处之中,是以‘撩倒别人才高兴’。但是真正基督徒领袖必须渴望与别人保持和睦,不计较其它。
基督徒领袖必须不贪财。他绝不会只为利益而去做事。他会知道有些价值是远远超越一切金钱的。
男执事(三8-10,12,13)
在初期教会中,执事的职责多参与一些实际的事奉方面。基督教从犹太人继承了一个极大的慈善助人体制。没有别的民族像犹太人那样,对贫穷的弟兄姊妹有深切的责任感。他们的会堂有一个正规的组织,以帮助凡有需要的人。犹太人反对个人直接帮助个别有需要的人;他们较为喜欢利用一个团体,特别是会堂,来做这种工作。
每逢礼拜五,在每一个团体中,都有两个正式的赈济收集员前往街市和每户人家,为穷人收集金钱和救济品。然后由两人组成,或按需要而增设委员会,将之分派给有需要的人。社区中的穷人可以领取十四餐粮,以每日两餐计,便足够一星期之用;领取粮食的人则不许再领救济金。赈济穷人的慈善金称为:篮子(kuppah)。此外,他们每天都会逐户收集慈善食物分给那日有紧急需要的人。这种慈善金称为:碟子(Tamhui)。基督教承受了犹太人的慈善体制,并指定是由执事承担这工作。
执事的资格之中有许多与监督(episkopos)相同。他们必须有高尚的人格;他们必须无不良嗜好;他们不可用不名誉的方法赚钱而玷污双手;他们必须经过一段考验时期;必须言行一致,好叫他们以无亏的良心持守基督教的信仰。
他们还需要一项新加的品德:就是不一口两舌。这个希腊字dilogos的意思就是:说两种语调,即因人而异。约翰本仁(John Bunyan)在天路历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一书中,描写住在‘巧言乡’的人。这是透过‘利徒’(By-ends)的口说出来,有我的主‘机变’;我的主‘趋时’;我的主‘巧言’,这城就是以他们祖先的名字而命名的,还有‘令色’先;‘随和’先生;‘俱可’先生;那个教区牧师就是‘百舌’先生。一个执事到各户人家收集慈善金和救济品,又要应付生活上有需要的人,故此他们必须是正直的人。魔鬼会一再的诱他以一点点合时的假冒为善与‘圆滑’的话来逃避争论。但是做基督教会工作的人必须正直。
人若能在执事的岗位上做得好,显然有机会晋升至较高的‘长老’职分;而在信德上亦会赢得人的信任,就更能担当牧养教友的工作。
女执事(三11)
从希腊文的字义来看,这里所指的可以解作执事的妻子,或担当相同职位的妇女。这句话似乎解作参加教会慈善工作的妇女更为相近。有些助人的善工,只有妇人对妇人做才最适当。在早期教会中,一定会有女执事的设置;她们的职责包括对女信徒讲解教义,主持并参与妇女的洗礼,因为当时是采用全浸的仪式的。
教牧书信认为必须警告这样的妇女工作者,不要说谗言,并且必须绝对忠心可靠。当一个年青医生毕业,在正式执业之前,必须起希波克拉底的誓言(Hippocratic oath希波克拉底是古希腊名医);其中一部分是他保证绝不复述在病人家中听闻的话;或者有关病人的任何事,甚至从外界听的,也不向别人复述。在赈济的工作中,很容易听闻许多关于他们的实情;倘若把它传开,便会做成严重的损害。所以教牧书信禁止她们说谗言,这一点并不侮辱妇女。但从实际生活来说,女人说谗言比男人危险。男人的工作范围较广;而女人的生活圈子则较窄,正因为这个缘故,她们可谈的事物较少,这会增加她们在人际关系中说谗言的危险。其实,无论男女,搬弄是非讲述别人私事的基督徒皆是一个怪物。
在希腊文化的社会中,担当教会工作的妇女必须保持她们的庄重。受人尊敬的希腊妇女惯常深居简出,她从不独自外出,从不与家中别的男子吃饭交谈。培里克里斯(Pericles)指出雅典母亲的本分就是过一种主理中馈的生活,她的名字绝不受男人毁誉。此外色诺芬(Xenophon)也叙述一个有关他的好朋友娶了一个非常年轻的妻子的故事。他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他说:‘当我娶她的时候,她会希望知道一些什么事情呢?当我把她带进我家的时候,她还未到十五岁;她从小就受到极严谨的教养,尽可能的不让她看到或听见任何事,也不准她发问。’这就是培养高贵的希腊少女的方法。色诺芬对这些少女妻子之一作非常生动的描述,这些童媳后来逐渐‘习惯适应与丈夫一同生活,并且极其柔顺的和丈夫交谈。’
基督教把妇女解放,使她们从奴役中获得自由。但也有相当的危险。当她们一旦获得这种新自由后,她可能误用它!这个爱体面的世界会因妇女的这种新解放而震惊。故此教会在这方面必须立例,妇女必须善用她的自由,而不要误用;这样,妇女便可以在教会中占一个可夸耀的地位,那是她们现在所有的。
在教会中生活的特权和责任(三14,15)
我们在这里看见写教牧书信的目的是什么;它是要告诉人们在教会里应该怎样行。译作行的希腊字是anastrephesthai;这字我们可以称为人的行事为人;这字概括一个人整个的生活和性格;但它特别指出他与别人的人际关系。就这个字本身来说,它已指明教会中的教友的个人品格必须最优美;当他与别人交往的时候,亦必须有一个真实的团契。教会的会众是与上帝为友的团体,而且会众之间也彼此做朋友。保罗接用四个字,描写教会四个不同的重要功能。
(一)教会是上帝的家(oikos)。家的观念必须放在最前头。当纳尔逊在一场海战中获得胜利后,他在告捷书中,指出他这次胜利归功于他‘有幸指挥一班弟兄共同努力。’除非教会团结一切真正的弟兄姊妹,否则一点也不是教会。上帝的爱只存在弟兄友爱之间。
(二)教会是永生上帝呼召出来的人聚会地方(ekkle{sia)。Ekkle{sia的字义是指一被上帝呼召出来的人;它完全没有指这些人是被拣选或挑出来的。在雅典城中ekkle{sia就是治理全城的一个组织;这个组织的会友由在会中的所有巿民组成。但是,很自然的,这种大会从没有一次能召齐全体市民出席。号召是向全体市民发出来,然而只有部分人肯回应前来。上帝的呼召是向全人类发出的,但只有一部分人接受;这些人因此就被称为ekkle{sia(教会)。这并不是说上帝对教会的教友作选择。上帝的邀请是向全人类发出的;既然有邀请,就必须有回应。
(三)教会是真理的柱石(stulos)。在以弗所书之中写出柱石这个字。柱石这个字具有特别的意义。以弗所以有亚底米神庙(Temple of Diana or
Artemis)为极大的光荣;而使徒行传十九章廿八节记述一句话:‘大哉,以弗所人的亚底米阿!’是当时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这庙的特色之一是它的柱子,总共有一百廿七条柱石;而每条柱石都是由一位皇帝捐赠出来的。它们全部是用大理石建筑,有些还镶了一些珠宝并包上金片。以弗所人很知道,柱石是多么华美,在他们心中早已存一个先入为主的念头。柱石在这里的意义可能指陈设的美丽,多过解作支持之用──因为柱石必须倚靠一个根基作支持。在一条柱石的顶上常安放一个著名人物的塑像──这个人像高高在上而且盖过一切平凡的事物,使人从远处可以清楚看见。柱石这个字指出教会的职责必须高举真理,好叫四周的人都可以清楚看见。
(四)教会是真理的根基(hedraio{ma)。根基是用来支持整座建筑物的,能保持建筑物屹立而不摇动。这个世界不愿意面对真理,教会必须高举真理,叫所有的人都能看见。这个世界欢喜除掉不受人欢迎的真理,教会却必须努力支持真理,并且抵挡所有想毁灭真理的人。
古教会的一首圣诗(三16)
这段经文使人最感兴趣的地方,是我们在这里看见早期教会的一首圣诗的片段。这首诗的背景是叙述对基督的信仰,本身的字句具有诗的风格,可以配合音乐当作信经而歌颂。我们在诗的体裁中,不能像读信经一般找出里面精确的含义。但是可以试看它们每一句的内容。
(一)祂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这首诗一开始已经强调耶稣的真实人性。它说:‘你们看看耶稣;你们从祂身上真的可以看见上帝以人可以明白的方式显明祂的心思、意念和行动。’
(二)祂被圣灵称义。这句话在阐释上是相当困难的;它可以指三方面而说。
(甲)它可以解作耶稣在地上生活的时候,圣灵的力量保守祂不至犯罪;这就是能给人作指引的灵;我们的错误就是常拒绝祂的带领。耶稣能完全顺服上帝的灵,那灵保守祂不犯罪。
(乙)它可以解作耶稣的宣称,因为圣灵住在祂里面的行动,获得证实。当耶稣被文士和法利赛人指控祂用邪灵医病赶鬼的时候,祂回答说:‘我若靠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太十二28)耶稣里面的力量就是圣灵的力量;祂所行的神迹奇事证实祂的伟大宣称。
(丙)它可能指耶稣的复活。他们捉拿耶稣,把祂作罪犯钉在十字架上;但是藉圣灵的大能,祂复活了。就此而论,证实人的判断是错谬的。祂因此而被称义。我们无论接受那一个解释,有一点意思我们可以明白;圣灵是证实耶稣自己所宣称的力量。
(三)祂被天使看见我们在这里也可以提出三个可能性的解释。
(甲)它可能提示有关耶稣来到世界之前的生活。
(乙)它可能指耶稣在地上的生活;虽然祂在地上,天军仍观望祂与邪恶作巨大的对抗。
(丙)它可能联想到耶稣在世时人们的普遍信仰;他们相信空中充满魔鬼和天使的力量,其中有许多与上帝和人类为敌的,它们定意除灭耶稣。保罗在谈论之中最低限度有一次,提到他们因无知而图杀害耶稣;但耶稣把那在创世以前隐藏的智慧显给他们和世人观看(林前二7,8),这句话可能解作耶稣甚至把真理带给那些从来不认识真理的天使和魔鬼。我们无论采用那一个解释,它的意思都是告诉我们耶稣包括天上和地下的非常伟大的工作。
(四)祂被传于外邦。我们从这里看出一个伟大的真理,耶稣不单单属于一个种族。祂来到这个世界,不是单单作犹太人的弥赛亚,只将他们建立成地上的伟大民族,乃是作世人的救主。
(五)祂被世人信服。这个差不多像神迹般的真理,竟用极简洁的话表明出来。当耶稣受死、复活、和升天到祂的荣耀里以后,跟从祂的只有一百二十人(徒一15)。这班门徒只有一个故事可以告诉别人,一位加利利的木匠在巴勒斯坦的一个山头,被当作罪犯钉在十架上。还不足七十年,这个故事已传遍地极,而每一族的人都信服这位曾被钉十架的耶稣为救主和主宰。从这简单的一句话已看出教会的奇妙扩展;而这个扩展从人看来,是难以置信的。
(六)祂被接在荣耀里。这是指祂升天而说的。耶稣的故事是以天上作开始,也以天上作结束,祂曾过仆人的生活;祂被人指为罪犯;祂在十架上被钉死;当祂复活的时候仍带钉痕;但最后被接在荣耀里。──《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