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三章

伍 请求代祷及再次代祷(三1-5

保罗为帖人所作的祷告(二16-17)可能使他想到,他和同工也需要帖人为他们的福音工作祷告,因此他就请求他们这样作(三1-2)。藉“信心”和“信实”二字间的“文字游戏”,保罗的思想轻易地过渡至第二小段(三3-4),在其中他表明了他对主及对帖人的信任。最后他再一次为也们献上祷告(三5)。

一 请求代祷(三1-2

1弟兄们,我还有话说: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开,得荣耀,正如在你们中间一样;

2也叫我们脱离无理之恶人的手;因为人不都是有信心。

1“弟兄们,我还有话说:请你们为我们祷告”

这是保罗在信上第五次直接称读者为“弟兄”(参一3注释),标志新一段的开始。更清楚的标志是在原文句首的“我还有话说”这片语,1此语有时确是“最后”(新译、当圣)或“末了”(现中)之意,但在本节它可能有过渡性作用(如在腓三1,四8一样;参冯:“腓立比书” 332445),意即“此外”(思高)或“我还有话说”;前书四章一节只用此片语内的那个形容词(注1第二个字),也是同样的意思(参“帖前释” 283-284)。事实上,该节和本节以非常相似的方式分别开始前书和后书的后半部分(参二17注释末段)。

“为我们”的原文片语2在古典希腊文的意思是“关于我们”,按此意思来解释,保罗的请求只是:“请以我们作你们祷告的题目”;3不过按新约时期的希腊文用法,此片语跟前书五章十节论基督“为我们”死(思高、现中)所用的片语4可以有同样的意思,即是“为我们的缘故/益处”5(相反的情形,即是以注4那个片语表达“论到、关于”之意,已在二1出现过──那是两个结构可以交换使用的另一个例子,只是两个例子的方向不同)。保罗通常是在信末才请求代祷(帖前五25;罗十五30;弗六19;西四18),但并非总是那样(西四3;参林后一11;腓一19);6他在这里重复了前书五章二十五节的请求,但更进一步提出他请求代祷的事项。“祷告”原文(帖前五1725;帖后一11;参“帖前释” 440-441)所用的现在时态,表示一种持续的活动;保罗请求代祷,不是一次过的为一种特别的、可能很快使成为过去的处境祷告,而是继续不断地为他所常处于其中的宣教士的处境及其需要代求。7代祷是信徒参与福音事工的重要方法。

1 to loipon.

2 peri he{mo{n.

3 Lightfoot 124.

4 hyper he{mo{n.

5 Cf. H. Riesenfeld, TDNT VI 54.

6 在上列七节经文中,所用的介系词有两次是帖后本节用的peri(帖前五25;西四3),三次是hyper(罗十五30;林后一11;弗六19);又弗六18“为众圣徒”一语中用的是前者,19节“为我”则为报者;这两点都表示两个介系词在这种文理或“意域”中可交换使用。

7 Best 324.

“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开,得荣耀”

“为我们祷告”的内容分为两部分。首先提及的是“主的道”(新译),即是以主耶稣为创始者的福音,如在前书一章八节一样(参“帖前释” 91-92)。就如他在腓立比书一章向读者报告他的现况时,所提及的其实是他的遭遇对福音事工的影响,照样,他在这里请求读者为他和同工祈祷,他首先关注的是福音的进展(同样的情形亦见于弗六19-20;西四3-4)。

“快快行开”的原文8直译是“奔跑”,此字在新约共用了二十次(保罗书信占半数),其中十一次有它的字面意义,即是“跑”(约二十4)──按文理而进一步得“跑来”(约二十2)、“跑过去”(可五6)、“跑去”(太廿七48;可十五36;路十五20;太廿八8)、“跑到”(路廿四12)等意思9──包括一次指“许多马车奔驰上阵”(启九9,思高、新译),另两次指在运动场上的徒步“赛跑”(林前九24ab)。其余九次属比喻性用法,其中八次仍以运动场上的徒步赛跑为基础(或背景),分别用以比喻“人的……努力”(罗九16,现中,参思高、新译)、基督徒的人生(林前九24c26)或信心旅程(加五7;来十二1),以及保罗的使徒工作(加二2ab;腓二16);另一次则指主的道“快快传开”(帖后本节,新译、现中)。

除了启示录九章九节外,只有在本节,动词“奔跑”的主词是物而不是人;换言之,这里用了拟人化的说法,强调了在保罗的观念中“福音的那种本有的、几乎是独立地存在的、属神的能力”10(参罗一16;林前一18),就如前书一章五节不说“我们把福音传到你们那里”(思高),而说“我们的福音来到你们那里”(原文直译;参“帖前释” 76)。这种说法可媲美路加的做法,他形容神的道“兴旺起来”、“日见兴旺,越发广传”(徒六7,十二24)。拟人化说法有旧约的先例可援──耶和华“向大地发出自己的语言,他的圣旨便立即迅速奔传”(诗一四七15〔七十士译本4〕,思高)──旧约亦有“太阳……如勇士欢然奔路”(诗十九5〔七十士译本十八6〕)的比喻性用法,因此本节“奔跑”的图象不一定是来自希腊运动场的竞赛;从“快快传开”此意思(详见下一段)看来,这图象较可能是取自旧约,不过对希腊读者来说也是不难明白的。11

“顺利展开”(思高)这译法,反映了一些释经者的见解,即认为“奔跑”不但表示迅速,且具有“没有从敌人方面来的阻拦和干扰”的含意。12但此见解值得商榷,理由有二:(一)保罗常在信上提及他(和同工)在福音事工上所遭遇的逼迫、反对及所受的患难、困苦(例如:帖前二215-16,三7;林前四12-13,十六9;林后四8-9,十一2426;提后四11),并且教导信徒要预期会遭受反对和逼迫(例如:帖前三3-4;腓一28-30;提后三12),因此他大概不会不切实际地希望主的道能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顺利展开。(二)本节末句“正如在你们中间一样”并不支持上述的见解──因为福音事工在帖城开展绝对不是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发生的(参徒十七5-7;帖前一6,三3;帖后一4-7)──除非该句是只形容“得荣耀”一语的;但“也像在你们那里一样”显然是同时形容“快快传开”及“得荣耀”二个动词(新译,参思高;此二译本都把该句放在两个动词之前,避免意思上模棱两可)。基于上述理由,“奔跑”在此大抵并不含“不受阻拦及干扰”之意,而只有“迅速广传”(当圣)的意思;所提示的意象不是赛跑者的努力,而是传令官或报信者迫切地将命令或信息传开。13

主的道“迅速广传”不等于它被人接受信服,因此保罗随即加上“并得到光荣”(思高)一语(这两个动词这样连起来,在希腊文圣经中只见此处)。

“得荣耀”的原文动词14是跟一章(1012节)所用的复合动词同字根的简单动词;此词在保罗书信的用法,详见一章十节注释。该处的资料显示,保罗书信中以“主的道”为“荣耀”的对象的,只有本节。但使徒行传十三章四十八节记载,外邦人听了福音就“赞美/颂赞主的道”(新译/现中),因此有释经者认为,本句的意思即是“被人存崇敬尊重(的态度)来接受”(参现中:“得到尊重”),或认为本节与该节有同样的意思,即是当人相信并接受福音时,就是把荣耀归与神。15不过,同一个动词在两节的意思似乎有所不同:该节的“赞美/颂赞”是此词一个较弱的意思,本节的“得荣耀”则指主的道的真正价值及其能力得以彰显并且被人承认和接受16(“归荣耀与神”可能是主道“得荣耀”的自然或必然结果,却不是此词本身在这里的意思)。帖人听见保罗等人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 神的道”(帖前二13),他们又经历这“确实是上帝的”道运行在他们里面(14节),正是“主的道……得荣耀”(新译)的具体说明。

8 trecho{. Cf. BAGD 825-826(s.v.).

9 以上五次,原文用了三种不同的结构:“跑”的分词之后有限定式的动词(头三次)、“跑”字之后以另一动词的不定词表达目的(第四次)、以介系词结构表达目的地(最后一次)。

10 Neil 187.

11 Cf. Marshall 213. Frame 291则认为是来自希腊的徒步竞赛(如在另外八次比喻性的用法一样);cf. Holland 50.

12 Ellicott 124a; Frame 291; BAGD 825(s.v. 2b).

13 Cf. Pfitzner, Agon Motif 108. L. -M. Dewailly(as reported in NTA §9[1964]-264)则认为“奔跑”一词不但并非暗指赛跑,且亦不含迅速之意,而只是表明主的的道的流动性及其活力。

14 doxazo{.

15 依次见Lightfoot 124; Marshall 213; Acts 231.

16 Ellicott 124a; Thayer 157(s.v. 4b).

“正如在你们中间一样”

如上文指出的,此句是形容“迅速广传〔并且〕得荣耀”(当圣,参现中),而不是只形容“得荣耀”。原文并无动词,因此“也像在你们那里一样”(思高、新译)的意思,可能不是仅指“从前在你们那里”(当圣),也不是仅指福音事工现在于帖城的进展,而是包括从过去(保罗在帖城初传福音:参帖前一6-9,二13;徒十七4)延至现在(保罗写信时:参帖前一3-4,三6-10,四19-10;帖后一3-5)的整段时间。17这话的含意就是保罗在帖城传福音的工作异常成功,其果效亦令他大得鼓励,以致福音在帖城的植根及进展足以成为日后福音事工的准绳和模范(参帖前一7,二19-20)。

17 此三种看法依次见B. Reicke, TDNT VI 722('even as with [when it came to] you'); Frame 291; Morris II 245. Marshall 213则认为是或指过去,或指现在。

2 “也叫我们脱离无理之恶人的手”

这是保罗请求帖人“为得们祷告”的第二部分内容。

“脱离”或“救”(现中)字的原文18已在前书一章十节出现过,此词在新约共出现十七次(保罗书信占了十二次),主要分为三种用法:(一)没有介词片语表明“从什么”获救或获救“脱离什么”,五次,分别指:犹太宗教领袖讥笑耶稣,说:“让上帝现在救他吧”(太廿七43,新译);保罗的信念是神“而今仍在施救”,他同时“切望〔神〕将来还要施救”(林后一10bc,思高);神“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彼后二7);以色列的“拯救者”要从锡安出来(罗十一26,新译)。(二)以介词片语表达所脱离的是何事物,九次,分别指:以色列“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路一74);罗马书七章那个“真是苦”的人的呼喊是,“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24节);保罗见证神曾救他和同工“脱离那极大的死亡”(林后一10a),主把他从所受的“一切迫害”中救出来(提后三11,思高),他曾“从狮子口里被救出来”(提后四17);也相信主会救他“脱离一切邪恶的事”(提后四18,新译);神救信徒“脱离了黑暗的权势”(西一13,新译、现中);也们等候“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帖前一10);“主知道如何拯救敬虔的人脱离试炼”(彼后二9,现中)。19(三)以介词片语表达所脱离的是何人,三次,分别指:主祷文中的一项请求是,“救我们脱离那恶者”(太六13,新译,参现中);保罗请求罗马的信徒为他祈求神,使他“脱离犹太地不信从的人”(罗十五31,新译),又请求帖人为他和同工祈求神,使他们“脱离邪恶的人”(帖后本节,现中)。20

译为“无理”或“不讲理”(新译)一词的原文21在保罗书信只见此处,在新约另外亦只用了三次;此字原意是“不得其所”、“不适当”或“不正当”,由此而得“罕见”、“惊人、不寻常、出乎意料之外”的意思,如在使徒行传二十八章六节:米利大岛上的土人看不出被蛇所咬的保罗“有什么异样”(徒廿八6,现中),即是“见他无害/平安无事”(和合/新译)。由此再发展至伦理意义上的“不对”、“不义”,如在七十士译本(例如:伯廿七6;箴三十20;马加比贰书十四23──三处皆指行为上的坏事或错事)及新约其余的三次:与基督同钉的两个犯人中的一个说:“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即是“不对/不正当的事”(新译、思高);非斯都指保罗对犹太人的首领说““那人若有什么不是〔现中:“不法的行为”〕,就可以告他”(徒廿五5);保罗请帖人求神救他脱离“坏人”(帖后本节,思高)。

上一段的资料显示,“无理”一词的原文用来形容人而非事,在新约只见此处;所谓“无理之……人”的意思不是“不可理喻”(石106)或“无理取闹的……人”(当圣),而是行为不当的“坏人”。“坏人与恶人”(思高)这译法看来是指两班人,但原文直译可作“那些坏而恶〔即又坏又恶〕的人”(“恶”字的字词研究见“帖前释”454-455),所指的只是一班人(参现中:“邪恶的人”);“救……脱离恶人”一语可能是旧约句子的回响(七十士译本:赛廿五4;诗一三九〔马索拉抄本一四○〕2)。22在七十士译本中,“恶”字常与“无法”(参二8)一字连出现(例如:赛九17〔现中:“无法无天……邪恶”〕;马加比壹书十四14);23有释经者认为,保罗以“坏”字代替了“无法”,可能是因他在上一章(3-8节)曾用后者来形容那不法的人,亦有认为更可能是因他现在所特指的敌人是犹太人(他们不是“无〔律〕法”的)。24不论“又坏又恶的人”这独特的片语(在希腊文圣经中绝无仅有)是如何得来的(我们不应排除作者自创此语的可能性),从上文下理可知,所指的是不信基督、并拦阻福音进展的人。

此片语在原文有冠词(“那些”,新译、当圣),这意味帖人知道保罗当时的处境,他不是笼统地提及一些“坏而恶的人”,而是具体地特指某一班人。虽然有释经者认为这班人的身份无从证明,因保罗常常遇上来自犹太人及外邦人的麻烦,25但鉴于保罗当时正在哥林多传福音并且受到犹太人的“反对……毁谤”(徒十八6〔现中〕,参9-10节;亦参12节,不过此节所载的是保罗在哥林多停留的末期才发生的事),保罗所说“又坏又恶的人”最自然的解释,就是指(或至少主要是指)帖人对他们也有亲身经历的“不信的犹太人”(参徒十七5;亦参帖前二15-16;罗十五31)。这也是多数释经者的见解。26按此了解,保罗请求代祷的内容首部分是笼统性的(主的道迅速广传,并且得荣耀),次部分是较为特别的(针对他当时的处境),尽管此部分亦可以按广义来应用。

18 rhyomai. Cf. BAGD 737(s.v.).

19 以上九次,原文所用的介系词有八次是ek,只有一次是apo(提后四18)。

20 以上三次,原文所用的介系词都是apo.太六13如此翻译,而不是“救我们脱离凶恶”(参思高),为上述两个介系词在新约与“脱离/救”字连用时大致用法上的分别(前者指脱离非个人性之物,后者指脱离有位格的人物)所支持:cf. M.J. Harris, NIDNTT III 1176.

21 atopos. Cf. BAGD 120(s.v.).

22 有关的两句在原文依次为:apo anthro{po{n pone{ro{n rhyse{i autous, Exelou me......ex anthro{pou pone{rou.

23 有关的原文片语依次为:pantes anomoi kai poneroi(复数), panta anomon kai poneron(单数)。

24 依次见:Best 325; Marshall 214.

25 Best 326. Bruce 198也是认为“那些……人”不限于特别的某一类人。

26 Cf. Ellicott 125a; Lightfoot 125; Frame 292; Neil 188; Morris II 245; Whiteley 107; Moore 112; J. Schneider, C. Brown, NIDNTT III 203; 多马斯266

“因为人不都是有信心”

这句解释了为何有那些又坏又恶的人存在──“因为‘信’不是属于所有人的”(原文直译)。“信”字原文(详见“帖前释”64-65)理论上司解为指客观的信仰内容(参腓一27,冯:“腓立比书” 177;亦参加一23,冯:“真理” 90),即是“福音”或“基督教”,27但此词在这里的意思显然是“信德”(思高),指福音所要求的、人对福音的主观回应,因为只有这样解释,保罗的思想才可以自然地藉“信心”与“信实”二字间的文字游戏从本节过渡至下一节。28“不是人人都有信心”(新译)这句话,像“不是所有的人都顺从福音”(罗十16a,新译)一样,其实是一种低调的说法(留意罗十16b:“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意即很多人都是没有信心的;而在这许多的不信者当中,有些更是积极地反对福音及使徒和信徒的人(参林前十六9;腓一28)。本句一方面为下一节铺路(提供与“信实”一词的联系),另一方面亦表示,虽然保罗请帖人为福音工作的成功祷告,他同时认识到一件事实,就是并非所有人都相信或会相信的。29

27 依次见:Lightfoot 125; Moffatt 51b.

28 Holland 87则认为pistis在此应解为“信实”:不但“并非人人都是信实的”与“主是信实的”相对,“信实”亦与“离道反教”(二3)相对。但“并非人人都是信实”此意思与上文不大相符。

29 Marshall 214.

二 表示信任(三3-4

3但主是信实的,要坚固你们,保护你们脱离那恶者。

4我们靠主深信,你们现在是遵行我何所吩咐的,后来也必要遵行。

3 “但主是信实的”

本节跟上一节有两方面的联系:(一)上节最后一个字是“信心”,本节原文第一个字是“信实”,两字字音近似,构成一种“文字游戏”;1(二)二字亦构成思想上的对比,由“但”或“但是/然而”(现中/当圣)一字引介出来:又坏又恶的人(迫害者)是没有信心的,但主是信实的,因此有信心的人(被逼迫者)可以倚靠信实的主而得到鼓励。2“信实”或“忠信”(思高)原文的字词研究,见“帖前释”469-470。在前书该节(五24)被形容为“信实的”呼召者是神,保罗书信另外有三次说“神是信实的”(林前一9,十13;林后一18);这里称为信实的是主,不是因为“主”此“神”与“那恶者”构成更佳的对比(神常以撒但的末世性对头的姿态出现,例如参:罗十六20),而是因为本段(三1-5)的重点是在主而不是在神的身上(二字出现的次数分别为四次与一次)。当然,这两种讲法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神的一切应许是在基督里获得兑现(林后一20),基督的信实反映并证明了神的信实。不过,在上列四次“神是信实的”一语中,原文并无“是”字(读者自然会在思想上补充这个动词),但本句是有的,这就强调了主的信实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实。3

1 pistis, pistos = paronomasia(BDF 488.1). 参罗三3“不信……信实”(新译):apistia......pistis.

2 Best 327.

3 Cf. Frame 294; Morris II 247.

“要坚固你们,保护你们脱离那恶者”

这是主的信实带来的双重结果──原文有“并且”一字将两个动词连起来──亦可说主的信实“会”(现中,原文动词是未来时态)显明于祂对帖人的“坚固”和“保护”上。“坚固”是“保护”的方法:帖人若得坚固,就能同时受到保护,得以脱离那恶者。“坚固”(字词研究见“帖前释”228-229)在这里所指的,不是信徒“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得坚固(二17),也不是他们的心被坚立到在圣洁中无可指摘的地步(帖前三13),而是(像在帖前三2一样)他们在逼迫患难中仍然坚持信心(参一4)。4

“保护”原文5在新约一共用了三十一次(保罗书信占八次),显示了五个意思:(一)一次指牧人“守夜〔更〕”(路二8,思高)。(二)四次分别指士兵“看守”彼得(徒十二4)及保罗(徒廿八16),保罗“〔被〕拘留”在希律的王府中(徒廿三35,新译,原文为被动语态),以及格拉森被鬼附者“被拘禁”/“被看管”(路八29,现中/思高)。(三)四次(均为中间语态)分别指“戒避”一些事物(徒廿一25,思高),“躲避/远离”一切的贪婪(路十二15,思高、现中/新译),“防备”或“提防”(思高)恶人(提后四15)和错谬的教训(彼后三17)。(四)十一次的意思是“遵守”,所遵守的分别是:神的律法(徒七53,廿一24;加六13〔后二节参思高、新译、现中〕)、诫命(太十九20;可十20;路十八21〔后二者原文为中间语态〕)、律法上公义的要求(罗二26,参原文)、神的道(路十一28)、耶稣的话(约十二47)、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所定的规条(徒十六4),以及保罗给提摩太的教训(提前五21)。(五)另十一次是“护、保存、保守”等意思,分别指:壮士“守”自己的家园(路十一21,现中),保罗曾为杀害司提反的人“看守”衣服(徒廿二20),神在洪水的审判中“保存”了挪亚一家(彼后二5,思高、新译),耶稣说“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必会保存生命到永远”(约十二25,新译,参思高、现中);6神能够“保守”信徒不至跌倒(犹24),保罗深信神能够“保守他所付托给我的”(提后一12,现中,参思高);他嘱咐提摩太要“保守”所托付他的(提前六20),靠着圣灵“保守”所交托他的善道(提后一14,新译、现中);信徒要“保守自己远离偶像”(约壹五21,新译);基督在世时“护”了神所赐给祂的人(约十七12),主亦会“保护”信徒脱离那恶者(帖后本节)。

用“保护”一词的原文来指主的保护,在保罗书信中仅此一次,但亦见于旧约(诗一二一〔七十士译本一二○〕3457ab8,一四一〔一四○〕9;参出廿三20)。“那恶者”(新译同)此译法把原文的“恶”字7(三2;帖前五22;详参“帖前释”454-455)看为阳性,“免于凶恶”(思高)此译法则把它视为中性;8前一个看法较为正确,理由如下:(一)“那恶者”比“凶恶”与“主”构成更鲜明有力的对比;(二)上文提到又坏又恶的人(2节),他们对使徒和信徒的攻击不是出自抽象的“凶恶”,而是由他们的父(参约八3844)──即“那恶者”──的煽动而起的;(三)本书和前书曾不止一次描写“那恶者”的活动(二9;帖前二18,三5),如在其他的保罗书信一样(例如:林后二11,四4,参六15);(四)原文片语在新约的用法支持此看法:除本节外,此片语在新约共用了十七次,其文法格式清楚表示它是阳性的有六次(太十三19;路六45a;林前五13;约壹二1314,五18),表示它是中性的有一次(罗十二9),在其余的十次中,较难决定是中性抑是阳性的有两次(太五37:“那恶者”抑“邪恶”〔思高〕?太六13:“凶恶”抑“那恶者”〔新译〕?9),文理清楚表明它是中性的只有两次(路六45bc:“恶”与“善”相对),表明它是阳性的则有五次(太五39,留意下文一连串的“有人”或“有……的”;太十三38,下一节提到“魔鬼”;弗六\cs1616,参11节“魔鬼”;约壹三12,上文〔810节〕提及“魔鬼”,且有二13-14的提示;约壹五19,上一节刚提过“那恶者”),余下的一次(约十七15)本身是模棱两可的(“那恶者”抑“邪恶”〔思高〕?),但在约翰壹书上述的那些经文的提示下,可能也是阳性的。本节的原文片语的用法是像上面那五次一样,即是文理表明它是阳性而非中性的。基于上述四项理由,笔者赞同多数释经者的见解,即保罗的意思是,主会保护信徒脱离那恶者。10

一章四、五节及前书三章三节等经文足以表明,“保护你们脱离那恶者”或“使你们不受那恶者的侵害”(现中)这话的意思,不是说神会使信徒兔受逼迫患难,而是说神会“使〔他〕们坚强”(现中),就是使他们有坚定的信心去渡过一切的逼迫患难,以致他们不会被那恶者所胜(参约壹四4);除了现今的逼迫患难之外,也许“那恶者”在这里还暗指撒但在末期更加强烈的活动(二9),11而本句所应许的,就是信实的主会坚固信徒,使他们不但在现今的苦难中不为那恶者所胜,就是在最后不法者横行时,仍能屹立不倒(参串释三3-5注释)。

4 G. Harder(TDNT VII 656) 认为是指道德方面的坚固。但本句的文理并不支持这看法。

5 phylasso{ . Cf. BAGD 868(s.v.).

6 以上四次动词是用在字面意义上,以下七次则为比喻性意思。

7 tou pone{rou.

8 (可以脱离)罪恶”(当圣) 是较松散的意译。有学者在同一本书的不同地方,把原文分别解为““那恶者”和“凶恶”(Guthrie,Theology 109, 627). G. Harder(TDNT VI 561) 解为中性,并认为所指的是犹太人祷文中的邪恶,尤其是末日的灾难;cf. G. Bertram, TDNT IX 241. Holland 51则认为作者是在想及一种特别的“恶”,即是(读者)偏离从作者所受的传统教训。

9 关于此节,参三2注释注20.

10 Cf., e.g., Lightfoot 125-126; Frame 294; Neil 189; Best 327-328; Marshall 215; Bruce 200;W. Foerster, TDNT II 80, VII 160-161; E. Achilles, NIDNTT I 566; H.G. Schu/tz, NIDNTT II 135. 2注释注20所提出的一点,亦进一步支持这个结论。

11 Cf. Moore 113; Robertson, Pictures 4.57; Bruce 200.

4 “我们靠主深信”

上一节表明了保罗对信实的主的信任,本节继而表达他另一方面的信任,是关乎读者的。保罗的思想在这里回到二章十三至十五节一段的主题上(仿佛二16-17的祈愿和三1-2的请求代祷是一段插入的话):就如他在该段为读者蒙拣选接受救恩的事实而感谢神之后,便进而呼吁他们尽上自己的本份,坚守所学到的传统,照样,他在本段表明了“主会保护他们”这种信心后,便继而表示他深信他们会遵行所受的吩咐──亦即是间接地呼吁他们要如此遵行。12这样,两段都先后提及神的工作和信徒的责任。

译为“深信”的原文13在保罗书信另外出现二十一次(新约全部五十二次),主要分为四种用法:(一)主动语态(除了完成时态及过去完成时态外)的意思是“劝(人)”(林后五11)──即是“尽力使人相信我们”(思高);或是贬义的“哄骗人”──为要“得人的欢心/讨人的喜爱”(加一10,新译/思高)。(二)被动语态(完成时态除外)的意思是“顺从(真理)”(罗二8;加五7)。(三)完成时态被动语态的意思是“深信”(罗八38,十四14,十五14;提后一512)。(四)完成时态主动语态的意思也是(l)“深信”(罗二19;林后二3;腓一625,二24〔现中〕;门21)、“(自)信”(林后十7)、“笃信不疑”(腓一14;但参思高:“依靠”),或是(2)“倚靠”(新译、现中:林后一9;腓三34)、“信任”(加五10,思高,参现中)。

本句原文(除了连接词外)由三部分构成,依次为:(1)动词、(2)介词片语“在主内”(思高)、(3)另一介词片语“对你们”(现中)。14若把(3)直接连于(1),得出的意思便是:“我们在主内信赖你们”(思高),意即“我们对你们的信任是从主而来的”,亦即是,“主使我们对你们有信心”(现中)。按此解释,本句的意思便与加拉太书五章十节相同(唯一的分别是主词是单数抑众数):“我在主内信任你们”(思高)。不过,该节原文的次序是这样的:(1)动词、(2)介词片语“对你们”、(3)另一介词片语“在主里”。15换言之,本节与该节的原文次序有一点重要的分别:该节的次序支持“我信任(1)你们(2)”这个译法,但本节的次序则支持“我们深信(1)在主里(2)”──即是“我们靠主深信”(新译、当圣同)──这个译法。按此了解,本句的意思便是:我们的信心(信任)是“在主里”的,而这种信心是“向或关乎你们”的。16

但“在主里(深信)”是什么意思呢?原文结构亦见于罗马书十四章十四节,17其意思可能是“凭〔我〕跟主耶稣的密切关系(确实知道)”(现中),或进一步有“基于主耶稣明确的教训”之意;18相同的结构在另外两处──“在主里笃信不疑”(腓一14,参冯:“腓立比书” 119-120)、“靠主我相信”(腓二24,新译)19──的意思,都是说主乃所谈及的信心的基础。本句的“靠主深信”可以同样解释,即是保罗对帖人的信任是以主为基础,是来自他对主的信心;他深信主会在帖人身上继续祂所已开始的善工(一3;帖前一6-8,二13-14,四9-10;参腓一6),因而相信帖人会继续遵行所受的吩咐。另一个解释把“在主里”看为信心在其中生效的范畴,就是说,保罗等人之所以能对帖人有信心,是因为他们双方都“同在主的生命里”(现中,于加五10的意译);但即使按此解释,保罗的信心到头来仍是对主的能力与信实的信心。20

12 Cf. Moore 112; Marshall 216.

13 peitho{. Cf. BAGD 639-640(s.v.).

14 pepoitharmen de(1) en kyrio{i(2) eph Hymas(3).

15 (ego{) pepoitha(l) eis Hymas(2) en Kyrio{i(3).

16 本句与加五10的另一点分别是,该节用的介系词是eis本节用的是epi,如在林后二3(pepoitho{s epi pantas hymas)一样。

17 pepeismai en Kyrio{i Iesou.

18 Cf. Cranfield, Romans 712-713.

19 原文依次为:en Kyrio{i pepoithotas, pepoitha de en Kyrio{i.

20 Cf. Best 328-329; Marshall 216.

“你们现在是遵行我们所吩咐的,后来也必要遵行”

本句表达了保罗和同工对帖人所存的信心的明确内涵。有释经者将“我们所吩咐的”解为保罗刚在上文发出、要读者为他和同工祷告的“命令”;21此说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即使该节命令式语法的动词“(为我们)祷告”可视为表达命令而不是请求,该项命令并不符合本节众数的“所吩咐的〔东西/事情〕”(原文的中性关系代名词是众数的)。“吩咐”这动词表达一种带权柄的命令(帖前四11(参“帖前释” 331-332),同字根的名词见帖前四2),反映了保罗和西拉的使徒权柄(参“帖前释” 141-142),以及提摩太作为主的工人所有的权柄;此动词在保罗书信多数指有关伦理道德或教会生活(而不是教义方面)的“教训和嘱咐”(当圣)。“我们……吩咐”原文是现在时态,因此“我们所吩咐的”应指此信上的教训,但帖人怎么可能“现今(已是在)实行”(思高)他们尚未收到的信上的教训?这个表面上的难题的答案,可能就是保罗认为自己在此信上只是重复(至多是详述或增补)了先前所给的教训(二15;连教义方面的教导也是如此,参二5),因此他可以有这样的信心,相信他在信上所吩咐的,至少已部分为读者实行出来了。22

保罗深信,帖人不但“是在实行,并且要继续实行”(现中)他所吩咐的;类似的信念或盼望(在原文,同一个动词的未来时态紧随其现在时态之后)亦见于哥林多后书一章十节(“他…¨而今仍在施救,¨…¨将来还要施救”,思高),及十三至十四节(原文14节:“你们现在领会……以后会完全明白”,现中)。本节的“后来”或“将来”(思高)所指的,大抵是读者接获此信之后;保罗对他们表示信任,相信他们“以后还是一样〔当圣〕会遵行我们吩咐的〔新译〕”,其实也有劝勉的作用,只是不像“要照你们现在所行的,更加勉励”(帖前四1,参10)那么直接。由此看来,亦鉴于“命令”此动词在下文重复出现(三612,参10节),也许在“我们所吩咐的”这笼统性的词语背后,保罗特别想到他对“如何处置闲懒不作工者及不听劝戒者”此问题所要提出的教导,而本节可说是为下文(6-15节)预备道路的伏笔。23事实上,保罗在此信上“所吩咐的”,除了二章十五节外,就只有下文该段;该段可视为前书四章九至十二(尤其是十一、十二)节的补篇:前书那段是对信徒直接的、正面的教训,后书那段是关乎他们中间的不良分子的、较负面的教导,因此,单就本节与下文该段的关系而论,“你们现在是遵行我们所吩咐的”实质上可指前者(帖前四9-12),而“后来也必要遵行”则指后者(帖后三6-15)。

“遵行”(新译、当圣同)或“实行”(思高、现中)的原文24在保罗书信一共出现八十三次(新约全部为五六八次),显示了多种不同的用法:有九次以中间语态的格式与一个名词连出现,二者构成一种“纡说法”,25合起来的意思分别是:“提到”(罗一9;门4)或“提起”(现中:弗一16;帖前一2)、“祈求”(腓一4;提前二1,现中)、“(身体)增长”(弗四16)、“凑出捐项”(罗十五26)、“(为肉体)〔作出〕安排”(罗十三14)。其余的七十四次都是主动语态。(一)动词单独使用(即是并无副词),但其受事词可从文理补充而得:“办……事”与“起……意”相对(林后八1011);帖人“现在所做的”(现中)就是“彼此劝慰,互相建立”(帖前五11);信实的神必“成就”使信徒全然成圣及得蒙保守的事(帖前五24);保罗“将来还要作”的,是他现今作的(林后十一12b,思高);他知道腓利门会甚至“超过我所说的”去作(门21,思高)。(二)以副词形容行动的方式:“作得好”(思高:林前七3738a)、“作得更好”(林前七38b,思高)、“照样做”(林前十六1,思高)、“这样做”(罗九20)──即是“造成这(个)样子”(现中、新译);有一次,“你们……做得好”(腓四14,思高)其实意即“多谢你们这样做”(参冯:“腓立比书” 474-475)。(三)以随后的分词表达行动的方式:主“完成他的判决”是“彻底迅速”地(罗九28,思高)作成的;保罗从前对神亵渎,是“由/出于无知而作”的(提前一13,新译/思高)。(四)指人制作的活动,如陶匠用泥“造”器皿(罗九21,新译、现中)。(五)“工作、达成、预备”等意思:保罗嘱咐提摩太,要“作传福音者的工作”(提后四5,新译);神在基督里“成就……永恒的旨意”(弗三11,新译);祂会为受试探的信徒“开一条出路”(林前十13);基督已“成就(了)和平”(弗二15,思高、新译);信徒当远离“制造纷争和绊脚石”的人(罗十六17,思高)。

(六)原文以中性的形容词或代名词或类似的字来表达所作的是什么:(l)“行善”(罗七21,现中;林后十三7b,思高、新译;加六9;罗十三3)、“不论行了什么善事”(弗六8,思高);26(2)“作恶”(罗三8,十三4)、“不做任何坏事”(林后十三7a,现中);27(3)神能“成就一切”(弗三20),保罗“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林前九23,新译),信徒“做一切事”都不可抱怨或争论(腓二14,思高),“一切”都要为荣耀神而作(林前十31b,思高);(4)原文单数关系代名词分别指:“无论……什么”(西三1723)、“我所恨恶的”、“我所不愿意”、“我所愿意的”(罗七151619)、“他所愿意的”(林前七36,直译)、“神所应许的”(罗四21)、保罗自食其力,不成为信徒的经济负担(林后十一12a),众数的关系代名词28指信徒所没有的“义行”(多三5,原文直译);(5)动词的受词有五次是没有译出来(罗七20)或意译为“这样”(罗十二20;林前十一2425;提前四16)的“这事”,一次为“正是这件事”(加二10,参现中),29还有“这些事”(加五17,原文)、“同样的事”(弗六9,原文)、“什么”(林前十五29,思高)、“无论……什么”(林前十31a)、“无事”(原文:提前五21;门14)、“它”(帖前四10,原文;思高作“这事”)、“它们”(原文:罗一32,二3,十5;加三1012)。30(七)动词与随后的连接词31合成“使”的意思(西四16,思高:“使这封信也在……宣读”)。(八)原文用双受词的语法,分别指:行淫的信徒简直是“把基督的肢体当作娼妓的肢体”(林前六15,新译、现中);神“使那不认识罪的,替我们成了罪”(林后五21,思高);基督“使双方(犹太人与外邦人)合而为一”(弗二14)。

(八)此词一次与表达时间的副词连用而得出“度过一日一夜”之意(林后十一25,思高)。(九)“行善”(罗三12)在原文32跟上文(六)(1)所引经文的“善”字不同,这里的意思是“实行“恩慈”(加五22)的美德”。(十)“行”字亦用来指“犯罪”(林后十一7;林前六18)以及“作……不正当的事”(罗一28,新译,参思高)。(十一)此词数次有顺从或遵行之意:信徒从前所行的是“肉体和心意所喜好的”(弗二3,新译),如今他们应“从心里遵行 神的旨意”(弗六6);受割礼者“有责任遵行全部的律法”(加五3,新译);没有律法的外族人亦可能行出合乎律法的事(罗二14,参现中);保罗深信帖人“现在以及将来都会遵行我们所吩咐的”(帖后本节(两次),新译)。

21 Lightfoot 127.

22 Marshall 216.

23 Cf. Ellicott 126; Frame 295; Best 329.

24 poieo{ . Cf. BAGD 680-683(s.v.); Thayer 524-527(s.v.).

25 Periphrasis.

26 以上五次,原文依次用to kalon(头三次),to agathon(第四次),ti agathon(最后一次)。

27 以上三次,原文依次用ta kaka, to kakon, kakon me{den.

28 单数与复数分别是o{(首二节依为o{ ti ejavv o{ ejavv) .a{

29 以上六次,原文依次为touto, auto touto.

30 以上十二次,原文依次为:tauta ta auta, tiv, ti,me{den, ouden, auto, aura(最后五次)。

31 hina.

32 poiein Chre{stote{ta(from Chre{stote{s)

三 再次代祷(三5

5愿主引导你们的心,叫你们爱 神,并学基督的忍耐。

5 “愿主引导你们的心”

保罗的思想从他对主的信心(3节)转到帖人对他的教训的回应(4节),现在再转到为他们祷告(5节);就如在第二章末,他的思想从他对神的信心(神拣选了帖人接受救恩,13-14节)转到读者对他的教训应有的回应(15节),然后又转到为他们祷告(16节)一样1(参三4注释首段)。不过,前一次祷告的对象是主耶稣基督和神(二16;参帖前三11),这次则只是主;这是由于本段(三1-5)的重点是在主而不在神(参三3首句注释)。

“引导”的原文是祈愿式语法的动词,2已在前书三章十一节的祈愿中出现过(参“帖前释” 262-263);它的过去不定时时态并不表示一次过的引导,只是把重点放在引导的事实(而不是过程)上。“引导(某人的)心”一语常在七十士译本里出现,例如:罗波安行恶,因“他没有引导他的心去寻求主”(代下十二14,原文直译,下同);相反的,先知耶户说约沙法的善行之一,正是“你曾引导你的心去寻求主”(代下十九3),但就算在约沙法年间,百姓仍“没有引导〔他们的〕,心归向主”(代下二十33);“求你引导也们的心归向你”(代上廿九18)正是大为以色列民的祈求。3在这些例子里,此语表达了全人努力以赴(为要达到目标)之意。4“心”字在本节也是指人的整个内在生命(如在二17及帖前二417,三13一样),因此“引导你们的心”5在实质上跟“引导你们”(现中)并无分别,只是强调了这种引导是内在生命的事。

“心”字原文6在保罗书信一共出现五十二次(新约全部一五六次),一贯的意思都是指人(不论是否已蒙救赎)的整个内在生命,包括思想、感情和意志各方面;不过,不同的文理会给予此字略为不同的重点。兹分述如下:(一)“心”作为思维与了解(包括属灵的了解)的官能,重点在“意”(与“情”、“志”区别)方面──“心里说”(罗十6)意即不作声的思想,“人心……未曾想到”(林前二9)原文直译是“(某事)未尝进入〔人的〕心〔即思想〕中”;神已“用光照亮我们〔信徒〕内心”,为使我们得以认识祂那照耀在基督脸上的光辉(林后四6,现中);保罗祈求神使读者“心灵的眼睛明亮”,使他们知道某些属灵的事实(弗一18,新译);“法律的命令”,即是律法所要求的行为,是刻在外邦人心上的(罗二15,现中),另一方面,“他们冥顽不灵的心陷入了黑暗”(罗一21,思高);以色列人诵读摩西之书时,有帕子“盖在他们的心上”(林后三15,思高、新译);保罗叫罗马的信徒提防一些背道的人,他们“以甜言蜜语”(思高)“欺骗老实人的心”(新译,罗十六18)。(二)“心”作为愿望、欲念、感情(尤指爱)的所在,重点在“情”方面──神任凭人顺“心里的欲念”去作污秽的事(罗一24,现中);保罗“心里所愿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罗十1),为了他们的不信,他“心里时常伤痛”(罗九2);他曾在“心里虽过痛苦”的情况下写信给哥林多人(林后二4),他感谢神“把我对你们那样的热情,放在提多的心里”(林后八16,新译);“你们常在我们心里”(林后七3)意即“我们多么地爱你们”(现中),“你们常在我心里”(腓一7)可同样解释;神的爱藉圣灵“已倾注在我们〔信徒〕心中了”(罗五5,思高)。

(三)重点在“志”方面,指人的意志及其决定(包括道德灵性方面的决定)──存“不悔改的心”等于为自己积蓄忿怒(罗二5);真正的割礼是“心里”的(罗二29);主会显明“人心里的动机”(林前四5,新译、现中);保罗告诉信徒要让基督的和平“在你们心里作裁判”(西三15,现中),“各人要照心里所决定的捐输”(林后九7,新译),如果有人“心里坚决,……决心让她〔女儿或女友〕持守独身”,这样作也是好的(林前七37ab,新译);在“保守你们的心思意念”一语中(腓四7),“心思”的重点是在感情与意志方面,“意念”的重点则在思维方面(参冯:“腓立比书” 442-443)。(四)“心”代表性情或气质──外邦人是“心里刚硬”的(弗四18);作仆人的应以“真诚的心”听从肉身的主人(弗六5,新译;西三22,思高)。(五)信徒的心是神的居所──神“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林后一22),祂“差遣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里”(加四6,新译);保罗为读者祈求,“使基督藉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弗三17,新译)。

(六)用在概括性的意义上,“心”指人的整个内在生命(1)心与口相对,口可表达内在的生命:保罗说他所传信心的信息是“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罗十8,新译);信徒“口里宣认……心里相信”的,是神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罗十910,现中);保罗对哥林多人“口是张开〔新译:坦率〕的,心是宽宏的”(林后六11);信徒要“在……心中歌颂赞美主”,“在……心内……歌颂”神(思高:弗五19〔参和合:口唱心和的〕;西三16);(2)“凭外貌不凭内心夸口”(林后五12)是外表与内在生命的对比,在“仅是面目离开,而不是心离开”(帖前二17,思高)一语里,“心”尤指内在生命中的意志和感情;(3)保罗以哥林多教会为他和同工的荐信,是“写在我们的心里”(林后三2)、“写在血肉的心版上”的(林后三3,思高);他对提摩太两次提到“纯洁的/之心”(思高:提前一5/提后二22);“从心里顺服”(罗六17)意即诚心诚意地顺服;(4)未信者“心里隐秘的事”可能会在教会的聚会中显露出来(林前十四25);神是“洞悉心灵/洞察人心的”(罗八27,思高/现中);(5)保罗打发推基古,目的是要“鼓励”读者的心(现中:弗六22;西四8),他自己尽心竭力,也是为要使信徒的心“受到鼓励”(西二2,思高);神不但是“察验我们内心”的神(帖前二4,现中),祂也能“坚固”(帖前三13;帖后二17)、“鼓励”(帖后二17,思高)和“引导”(帖后本节)信徒的心。

1 Moore 113.

2 Kateuthynai(from kateuthyno{ {) Cf. BAGD 422(s.v.).

3 四段的原文依次为:

oute{n kardian autoute{n kardian sououte{n kardian

tas kardias auto{n

4 Moore 113-114.

5 257192.

6 kardia. Cf. BAGD 403-404(s.v.); Thayer 325-326(s.v.).

“叫你们爱 神,并学基督的忍耐”

保罗愿主引导帖人的心“进入神的爱及基督的坚忍里”(原文直译)。“神的爱”及“基督的坚忍”此二词各有至少两个不同的解释。“神的爱”若解为信徒对神的爱,得出的意思便如和合本及思高圣经的翻译(“去爱天主”)。7若解为神对信徒的爱,“进入神的爱……里”的意思便是:“使你们对上帝的爱有更深的体验”(现中,参当圣:“能深入地了解上帝的爱”)。8若合并上述两种解释,“神的爱”便同时包括神对信徒的爱(这是信徒所经历的),以及信徒对神的爱(这是他们所表达的),其中以前者为主,因后者是由前者引发的回应。9还有一个解释,认为保罗要读者显出神对他们所已显明的那种爱,显出之法,就是藉为保罗祷告。10笔者认为第二种解释最为可取,理由如下:(1)保罗很少提到人对神的爱;在他提及人对神的爱的四段经文中,所用的都是动词而不是(如在本节)名词(罗八28;林前二9〔引赛六十四4〕,八3;弗六24;参二13注释,动词“爱”字的字词研究第〔二〕点)。(2)本节原文所用的片语(见注7)在其他的保罗书信出现三次,三次都是指神对人的爱(罗五5,八39;林后十三13;参二10注释,名词“爱”字的字词研究第〔一〕点)。11(3)若保罗的原意是“引导你们的心去爱神”(参思高),较自然的表达方式是在限定式的动词“引导”之后用不定式语法的“爱”字(而不是名词)。12按此解释,本节“神的爱”一语单指神对人的爱;不过,就事实而论,信徒若对神的爱有深刻的体验,他们便会(或至少应当)向别人反映神的爱,即是向他们显出自己所已经历的、神对他们所已显明的那种爱,“使你们有上帝的爱”(新译)这种译法,也许正好把片语的原意及引申而得的意思同时包括在内。

“基督的坚忍”(思高、新译、当圣)在原文,13是与“神的爱”相同的结构(参注7),因此同样引起了几种解释。(一)有谓所指的是信徒虔敬地耐心等候基督再临(参帖前一3)。14但“坚忍”一词的原文在保罗书信另外出现十五次,一贯的意思都是“坚忍”,却没有一次有“忍耐等候基督再临”之意(参“帖前释” 67-68的字词研究);此意思按理应由与前书一章十节“等候”一词同字根的名词表达出来,15或以该动词的不定式表达;因此,这个解释大抵不是正确的。(二)另一说将原文片语解为“在基督身体之内坚贞不移的忠诚”;16但这样把所有格“基督的”看为相等于介词片语“在基督里”是有问题的做法,并且(像前说一样)破坏了“基督的坚忍”和“神的爱”二者间的平行状态。(三)在此平行状态的提示下,并配合“坚忍”一词在上文(一4;参帖前一3)及保罗书信一贯的意思,“基督的坚忍”最自然的意思是基督本身所显出来的坚忍(参来十二2-3);17但保罗显然愿望读者在自己的生命中显出基督所表现的那种坚忍来,18因此“进入……基督的坚忍里”或“有……基督的坚忍”(新译)同时包含基督所表现的坚忍以及基督所激发或“所赐”(当圣)的坚忍这两个意思,后一个意思有罗马书十五章四至五节的支持。19虽然坚忍亦是信徒应当追求获得的一样美德(参提前六11;多二2),故此“学基督的忍耐”或“学习基督的坚忍”(思高、当圣)这些译法本身的意思是没有错的,不过在本节的祈愿中,保罗想到的较可能是基督的激发或赋予,而不是信徒的学习。20(四)还有一个解释合并了第一个和第三个解释的部分,而得出以下的意思:“愿那些信徒致力于了解基督的忍耐(第三解释首部分)到一个地步,以致此了解会把忍耐等候末日〔的能力,第一解释〕灌输入他们里面。”21鉴于上述对第一个解释所提出的反对理由,笔者亦未能接受此解释为“进入/有基督的坚忍”一语本身的正确解释,尽管就事实而论,信徒对主之再来的盼望和确信,会使他们越发能够显出基督那样的坚忍(帖前一3),而了解基督的坚忍,亦会使信徒更能忍耐等候祂的再临。

按此处所接受的解释,“基督的坚忍”此片语反映了保罗对历史中的耶稣某方面的认识。虽然保罗不大可能曾认识在世为人的耶稣,但这不等于他对耶稣的生平一无所知;尽管他在他的书信中较少提及耶稣的生平和教训,而较多集中注意力于复活的主身上,认为保罗对历史上的耶稣不感兴趣此一说法,仍然与保罗书信显示的证据不符。22本句正是这证据的一小片段,它表明在适当或有需要时,保罗是能够采用关于历史上的耶稣广泛的传统的。23

本节祈愿的内容对读者十分适切:帖人若深刻地经历神对他们的爱,又获赐基督所表现的坚忍,就能得力量去坚守他们所已领受的传统(二15)及保罗现今要给他们的教训(4节、6-15节),并且继续在那恶者(3节)所发动和利用的逼迫患难中,“仍然存坚忍和信心”(一4,新译)。24本节更可说展示了“基督徒内在和外在的特色。内在的特色就是对神的爱的认识体会……。外在的特色就是基督所能赐的坚忍。…¨一个人心中有神的爱,生命中有基督的力量,就能面对任何事情。”25

7 (te{n agape{n) tou theou = objective genitive. Cf. MHT 3.211; E. Stauffer, TDNT I 50 n.140; Calvin 415; Ellicott 127a; Jewett, Anthropological Terms 322.

8 tou theou = subjective genitive. Cf. Guthrie, Theology 104-105.

9 tou theou = both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genitive. Cf. Lightfoot 127-128; Moore 114; Morris II 249-250.

10 Marshall 217: tou theou = genitive of quality. 参下面注18.

11 原文片语在新约另外出现五次(约壹二5,三17,四9,五3;犹21);它的意思在第四段显然是人对神的爱,在第三、五两段是神对人的爱,在第一、二两段则较为模棱两可。

12 Cf. Best 330.

13 te{n hypomone{n tou Christou.

14 tou Christou = objective genitive. Cf. Calvin 415-416; Jewett(as in n.7); F. Hauck, TDNT 586 with n.19.

15 anamone{ (Cf. anameno{ {): Whiteley 108.

16 MHT 3.212: 'Steadfast loyalty in the Body Of Christ'(tou Christou = 'mystical' genitive).

17 tou Christou = subjective genitive. Cf. Bruce 202, II 1165a; Ellicott 127; Morris II 250; Best 330; W. Grundmann, TDNT IX 546; U. Falkenwrath, C. Brown, NIDNTT II 775.

18 因此,按Marshall 218 的解释, tou Christou = genitive of quality(参上面注10)。

19 Cf. whiteley 108; Neil 190. 另一些释经者则只接纳“基督所激发”或“基督所赋予”之意,分别见:Frame 24; Best 330.

20 Zerwick 38(tou Christou = 'general' genitive) 则认为“基督的坚忍”包括(1)由仿效基督之忍耐的愿望所激发的忍耐,以及(2)此忍耐在基督里显明出来(参林后一5)两个意思。

21 Moore 114: tou Christou = both subjectve and objective genitive. 参上面注9

22 对有关说法的反驳,参冯:“真理” 83-85Fung, Galatians 76-77.

23 Cf. Guthrie, Theology 225; Ladd, Theology 412.

24 Cf. Frame 289, 296; Best 330.

25 Barclay 216.

陆 劝勉(三6-16

保罗在结束他这封信之前,再次就前书已谈及的一个问题向读者提出劝勉,就是关于闲懒不作工的信徒的问题(帖前五14,四11-12)。在前书四章十二节的讨论中(见“帖前释”336-338),我们达到了这样的结论:该问题与主再来的问题无关,而是由一些会友误解彼此相爱的道理并滥用别人爱心的济助引起的(参帖前四11-12串释注释)。就本段而论,同样有释经者认为,有些信徒继续闲懒不作工,是直接因他们相信主再来的日子已迫近眉睫,或认为问题还有另一个成因,就是他们持希腊人对体力劳动的典型看法,以之为只属奴隶的工作,不是享自由身者所应做的;1另一个看法谓于前书已窥见一二的“信徒中有人终日闲散不作工的情形……此时更可能因为误解主的日子已到而益显严重”(串释三6-15注释)。2但在本段如在前书一样,并无片言只字把两个问题连起来,3而且本段的内容显示,保罗是在讨论一个伦理性而非关于“已实现之末世观”(参二2)的问题,因此上述对前书四章的结论,仍然适用于本段。鉴于保罗在上文(4节,一3-4)所表达对读者的称赞和信任,本段所反映的问题大抵只涉及教会中少数的信徒,它不是个普遍的问题,更没有达到构成“危机”的程度。不错,本段比起前书用来处理同一个问题的篇幅长多了,但这不一定是由于问题变得更为严重,4而较可能是因为那些出了问题的人仍然执迷不悟,所引起的处境仍然未有改善,故此保罗需要较详细地处理这个问题。5

关于那些闲懒不作工者,保罗嘱咐读者要远离他们,并举出自己和同工自食其力的事实为帖人当效法的榜样(三6-10);他直接劝戒怠工者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三11-12),又向读者指示应如何对待不听从保罗的教训的人(三13-15),最后以祷告结束本段(三16)。

1 依次见:Moffatt 52; Neil 191; Marshall 219;及Morris II 251-252.(最后一位作者所提那另一个成因本身却是可接受的;参三10注释注\cs1571及所属正文。)

2 Cf. Frame 18. 作者认为另一个成因是:那些受了保罗之托要警戒闲懒不作工者(帖前五14)的教会大部份的信徒,在履行他们的责任上不够机智而处理失当(帖后三1315)。

3 Collins(Letters 234) 正确地指出,在讨论怠工者的一段里面,并无明确地提及主的再来,在信上关于末日的部份及劝勉部份之间,看来并没有正式的关连。Schmithals(Paul 198) 亦谓,保罗似乎并不认为那些“专管闲事”者的狂热是由他们对末日来临的过份热切期待引致的,不然的话,他便得解释为何虽然末期已迫近眉睫,信徒仍必须工作,或是指出这种期待的错处。亦参三10注释注70及所属正文。

4 Cf.Morre 114-115.

5 笔者在“帖前释” 337末行以括号加上的一句话──“此问题到保罗写帖后时显得更为严重”──说得过份肯定,最后六个字应改为“仍然没有改善”(如在该书初版的勘误表所作的)。

一 关于闲懒不作工者(三6-10

6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

7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

8也未尝白吃人的饭;倒是辛苦劳碌,昼夜作工,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

9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

10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

6 “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

这是信上第六次直接称呼读者为“弟兄们”(参一3注释)。“吩咐”或“命令”(现中)此动词1(亦见于41012节;参“帖前释” 331-332)比“劝”字(帖前四10;参帖后三12)较为强硬;除了在本书及前书(四11)出现共五次外,此词亦在提摩太前书出现五次(一3,四11,五7,六1317),但在保罗这两组书信之间,只在哥林多前书出现两次(七10,十一17);同字根的名词(见注1)在前书出现一次后(四2),要到提摩太前书才再出现两次(一518)。换言之,就保罗书信而论,此组字汇几乎完全集中在他这两封早期的书信和那封属最后期的教牧书信;这是因为帖人信主的年日尚浅,需要使徒给予强有力的领导,而教牧书信所反映的异端,则亟需受到严词谴责。2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名”字详参一12注释)此介词片语的原文在保罗书信中另外出现五次(林前五4,六11;弗五20;腓二10;西三17),介系词的意思因文理而稍有分别(参冯:“腓立比书” 256-257);在本节(如在林前五4,该段亦是在论及教会惩治的问题),“奉”即“基于其命令及权柄”之意,“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思高)意即“因为蒙了主耶稣的委任与授权”。3保罗及同工之所以能“命令”帖人,正是因为他们有主所赋予的权柄,但他们之所以能吩咐“你们”,则是因为帖人是“弟兄”,即是承认了基督为主,理应顺从基督(因此亦顺从基督所委派的人)的信徒。

1 parangello{. Cf. BAGD 613(s.v.)同字根的名词为parangelia.

2 是项观察得自夏里逊教授(参“帖前释” 459636)。

3 H. Bietenhard, TDNT V 271, NIDNTT II 654; cf. O. Schmitz, TDNT V 764.

“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

较贴近原文次序的译法是:“要远离所有游手好闲、不遵守我们教训的弟兄”(现中,参思高)。“凡有弟兄”原文是“每一个弟兄”;这是“弟兄”一词在信上首次不是用来直接称呼读者(另一次在15节)。有释经者认为这种讲法似乎表示所指的情况只是偶一出现──这里一个,那里一个;4但此推论似乎有欠稳妥,因为在结构与此非常相似的“各种坏的(灵恩现象)要远避”(帖前五22;见“帖前释”453-456)一语中,5并不见得有“只偶一出现”的含意。“凡有弟兄”这讲法只是强调,保罗现在提出的规定,是适用在符合他的描述的“每一个弟兄”身上,无一例外。

“远离”一词的原文6可能是个航海用语,指将帆缩短(与“扬帆”相对),从而得出“抑制”、“阻止”,以及(中间语态则有)“退(缩)”之意;后者正是此词在七十士译本玛拉基书二章五节(与“敬畏”构成同义的平行状况)的意思。7此词在新约只出现两次(都是中间语态),另一次的意思是“防范”(林后八20,思高),即是力图避免(参现中:“十分谨慎,免得……”)。同字根的复合动词8在新约出现四次,一次为主动语态,指彼得在安提阿时因怕那些守割礼的人而“退避/退缩”(加二12,思高/现中),不再跟外邦信徒一起吃饭;三次为中间语态,分别指保罗于以弗所时没有“避讳”不说任何一件对信徒有益的事(徒二十20),而是把神的全部计划毫无“保留”的传给了他们(徒二十27,新译、现中),以及神的心不喜悦义人“后退”(来十38,新译)。

“远离他”的意思不是把他“开除”(现中:林前五213;参3-5节)或逐出教会,而是“不和他交往”(14节,见下面注释)。9保罗在此提出这种“排斥”的做法,表示他关注的重点,不是在于把不良分子从教会“铲除”(林前五13,思高),而是在于教会要保守自己清洁(参林前十五33)。10保罗从正反两面描写了这应受教会其他成员孤立的弟兄的生活方式是怎样的。首先,他是“不按规矩而行”(当圣同)。“行”字(参“帖前释” 168-169)本身的意思,及所用的现在时态,都表示所指的是这人惯性的行为举止和态度。“不按规矩”在原文是个副词(在新约仅见此处及11节),是与前书五章十四节同样译法的那个形容词同字根的;副词加上“行”字的意思,等于同字根的动词(7节,新约仅此一次)。11“不按规矩而行”这译法,反映了此动词在古典希腊文的意思,即是“违犯法令”或“不受约束”,但此词在当代的蒲草纸文戏上的用法,支持“旷职、怠工”等意思(参“帖前释” 429-430),因此“游手好闲”这译法(思高、新译、现中)较为可取。本节所论的弗兄,是前书该处所论那些弟兄之中的一分子,即是个不负责任,不亲手作工,反而用“弟兄相爱”的藉口倚靠别人的供应来度日的人。12

第二,保罗说这弗兄“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较贴近原文的译法是:“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而)生活”(思高),13而且原文含有一子句,新译本译为“你们从我们……领受〔的传授〕”,另一些抄本则以“也们领受”代替“你们领受”。14支持“你们领受”此说法的释经者认为,此说法与下一节的“你们……知道”相符,若保罗这里是说“他们领受”,下一节便应说“他们知道”才对;原来的“你们领受”其后被改为“他们领受”,可能是抄者看错了“传授”一词的结尾部分所致。15笔者认为支持“他们领受”此说法的理由较强:(一)刚提及的那个解释的说服力不大,因为有关的那两个字并不是那么相似(参注15);(二)“他们领受”的原文(见注14第二个希腊字)是个较不寻常的格式,因此虽以想像是抄者将原来的“你们领受”改正而得的结果;(三)上下文都多次用复数的第二人称,因此第三人称是“较难的异文”,其后可能有抄者在第七节的“你们知道”一词的影响下“改正”为第二人称的“你们领受”。16不过,两种异文所引起实质上的分别不大,因为若是“你们领受”了,则“他们”也自然领受了;保罗的重点仍然是在这弟兄的生活方式有违他(和其他信徒)从保罗等人所领受(此动词参“帖前释” 181)的“传授”(思高)此事实上。

“传授”(原文为单数;参二15注释)包括保罗“口传的〔和〕信上写的”教训(二15);此词在本节特指关于“信徒与工作”的教训,包括前书所载的教训(四11-12)、保罗和同工的个人榜样(7-9节),以及他们对帖人重复的口头教导(10节的“吩咐”原文为未完成时态,表示重复的行动),其中有该节下半节那项明确的指示。17

nbsp;

4 Hendriksen 199.

5 比较:
Stellesthai...(本节)
apo pantos eidous...apechesthe
(帖前五22

6 stello{. Cf. BAGD 766(s.v.).其中间语态为stellomai.

7 MM 587(s.v.).

8 hypostello{. Cf. BAGD 847(s.v.).

9 Cf. H. Greeven, TDNT VII 854 n.19;石 109.

10 Cf. K.H. Rengstorf, TDNT VII 590.

11 原文依次(副词、形容词、动词)为:atakto{s, ataktos, atakteo{.

12 Jewett 105则坚持原文形容词的基本意思是“反叛的”或“不服从的”,并记为两段(帖前五14;帖后三6-15)所指的,都是一些坚决抗拒权柄、本身却可能声言有权接受其他教会成员供养的人。Holland 52-53提出类似的理论:本节所论的人没有遵守传统的教训,却自命为赋有属灵权柄,有权受教会供养;他们是一班“反对者”,后书的作者就他们的行为和教义两方面攻击他们,此释经者进一步认为,这些人跟帖前五14的“不守规矩的人”并非同一班人,后书的“不守规矩”的情况根本与前书的“不守规矩”者无关,只是后书的作者借用了前书的一个短语来描写一个新的处境(同书82)Ellis(Prophecy 20-21, cf. 11 n.36) 认为帖后这些“游手好闲”的人是一群同工,保罗劝他们要像他那样自食其力(cf. also Collins, Letters 234-235).三个理论都缺乏说服力,参导论第壹节丙部下之第五说及笔者的评论,三15注释注48,及导论第贰节注6及所属正文。

13 但此译本在本句之前的“或”字,似乎是原文kai字错误的翻译:“或”字表示这里所说的是两种人──“游手好闲”的,以及“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生活”的弟兄;但原文那个连接词其实有解释的作用──“游手好闲”即是(或:因而、这样就)“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生活”。本书参考的另外四本中译本都(正确地)没有把那个小字译出来,特别留意现中此处所用的顿号。

14 原文依次为parelabete, parelabosan/parelabon.在后面这两个复数第三人称的异文中,前一个是较不规则的格式(解释见Bruce 203 n.b),因此受到一些学者的怀疑(Milligan 113b; MHT 1.52),但为近代学者所接纳(BDF 84.2; Marsahll 220; F. W. Beare, IDB IV 629a).

15 Frame 300; Morris II 252 n.9. Cf. parelabosan with paradosin.

16 Cf. Best 335; Metzger 637; MOore 116; also, Lightfoot 129-130; Ellicott 128b.

17 Cf. Russell, 'The Idle' 108.

nbsp;

7 “你们自己原知道应当怎样效法我们”

原文于句首有“因为”一字,18表示本句是支持上一节所给的命令,它特别解释了“他们从我们所领受的传统”一语,保罗的思路似乎是这样:你们当把闲懒不作工、不按得自我们的传授而生活的弟兄孤立起来,因为你们(包括那弟兄)自己知道这传授是什么,并知道应按此传授来生活,效法我们的榜样。“你们自己知道”(现中)这种强调的讲法已在前书出现三次(二1,三3,五2;参“帖前释” 82);这里强调“你们本来就知道”(新译)此一事实,为要表明上节“要远离他”的命令是非常合理的。“应当”的原文不是一章三节和二章十三节所用、表达个人责任感的“该”字,而是前书四章一节所用、表示信徒的本份乃基于神的旨意的“该”字。19“应当怎样效法我们”是“应当怎样行,以致可以效法我们”(参较帖前四1)的缩写;20这种缩短的讲法使“效法”一字更为突出,因而受到强调。以上两点(所用的“应当”一字、缩短的讲法)所产生的果效,就是强调了使徒之传授的权威性质,而保罗这么强调帖人要遵守他的教训和“效法我们的榜样”(当圣),是因为闲懒不作工者的问题,虽然经过保罗在前书的指示(四1-12),仍未获得解决。

“效法”一词的原文21,除于本节及第九节出现外,在新约另外只用了两次,分别指信徒应效法教会领袖的信心(来十三7)和效法善(约三11;现中:“学好”)。同字根的人物名词“效法者”22在新约共用了六次:希伯来书的作者愿望他的读者会“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来六12);保罗要信徒效法他,就如他效法基督(林前四16,十一1),也要他们效法神(弗五1);帖人成为使徒和主的效法者,是在于他们在患难中带圣灵的喜乐接受了真道(帖前一6,参“帖前释” 84-85),他们也成为犹太地众教会的效法者,是在于他们和那些教会分享了同样的受逼迫的经历(帖前二14,参“帖前释” 184-185)。同字根的复合人物名词“一同效法者”23在新约里只出现一次(腓三17),指保罗要读者一同效法他。可见此组字汇除了前书那两次外,都有主动地仿效一个榜样的意思,此主动的意思在三章九节特别清楚。

nbsp;

18 gar.亦见于1011节句首。

19 dei(not opheilo{ ); cf. Moore 117; W. Grundmann, TDNT II 25.

20 po{s dei mimeisthai he{mas = a brachylogy for po{s dei hymas peripatein ho{ste mimeisthai he{mas(Lightfoot 130).

21 mimeomai. Cf. BAGD 521-522(s.v.).

22 mime{te{s. Cf. BAGD 522(s.v.).

23 symmime{te{s. Cf. BAGD 778(s.v.).

nbsp;

“因为我们在你们中间,未尝不按规矩而行”

现代中文译本及当代圣经的翻译并无“因为”一词,这反映了一些释经者的看法,即是原文那个小字是与上一句“怎样”一字前后呼应,指出“怎样”的实际内容。24但“因为”(思高、新译同)是原文自然和合理的翻译,它引出本句来解释为什么帖人知道怎样效法保罗。25“在你们中间”意即“(我们)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现中);“不按规矩而行”在原文只是一个字(见注11),此字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意思是“游手好闲”(新译;参6节注释)。原文的过去不定时时态将保罗和同工在帖城传道的整段时间综合起来,在此期间,他们“并不偷懒”(现中),“未尝”游手好闲,从“没有闭散过”(思高)。这是另一个低调说法26的例子(参2节:“人不都是有信心”;帖前二15:“不得 神的喜悦”);较准确的描写可见于下一节。

nbsp;

24 hoti = 'that'(Bruce 205). 但此字在同书203的经文翻译中则被译成'because'. RSV, NEB, NIV像现中、当圣一样,没有译出此字。

25 hoti = 'because'(NASB), seeing that', 'in that'(Ellicott 129 a), 'for'(AV, RV; Frame 301; Lightfoot 130).

26 meiosis or litotes. Cf. Milligan 114.

nbsp;

8“也未尝白吃人的饭”

这是保罗等人未尝游手好闲的自然结果,就如“闭散/偷懒”的结果便是要“白吃人的饭”。原文直译是“也没有白白的从任何人〔那里〕吃面包/食物”。译为“吃饭”的原文片语27是希伯来语法,指用膳(出二20;撒下九7;王上十三15;王下四8;路十四115)或进食(创三19;撒上二十34;太十五2;可三20),但“从任何人(那里)”此片语提示我们,“吃饭”在这里的意思可能是“接受供养”、“靠……维持生计”;无论如何,“从任何人那里吃饭”此语在整本希腊文圣经中似乎再没有完全相同的例子。28

译为“饭”字的原文29在保罗书信共用了十次(新约全部为九十七次),其中七次指主的晚餐所用的饼(林前十一23;参太廿六26;可十四22;路廿二19)或圣餐时“我们〔信徒〕所擘开的饼”(林前十16):“只有一个饼,……我们都是分享同一个饼”(林前十17ab,新译),“这饼”(林前十一2628)称为“主的饼”(林前十一27)。一次指作食物用的面包:神是那“赐种子给撒种的,又赐食物给人吃的”上帝(林后九10,新译、现中)。其余两次泛指食物,“吃自己的饭”(帖后三12)与“吃别人的饭”(本节,现中)相对。

“吃”字原文30在保罗书信共用了四十三次(新约全部为一五八次),主要分为五种用法:(一)单独使用──“吃(的人)”与“不吃(的人)”相对(罗十四3〔四次〕、6〔四次〕;林前八8ab);“谁若怀疑心吃了,便被判有罪”(罗十四23,思高);在某种情形下,信徒要“为良心的缘故不吃(献过祭的食物)”(林前十28);哥林多人聚集在一起吃的时候,本应彼此等待(林前十一33),他们却在吃的时候,各人急享用自己的晚餐(21节),保罗吩咐“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34节);“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二)“吃”与“喝”多次在哥林多前书连出现──使徒“有权利吃喝”(九4,新译),即是“有权利靠传福音吃饭”(现中);在家里“吃喝”意即在家中用膳(林前十一22);“吃喝”可指严肃的献祭的餐(林前十7)或圣餐(林前十一29ab,参现中);“吃吃喝喝”(林前十五32)指一种无忧无虑,甚至是看重享受或放荡不骗的生活方式;信徒“或吃或喝”都当为神的荣耀而行(林前十31)。(三)以介词片语形容“吃”字──“人若因食物绊倒弟兄,对他来说〔直译为:对那吃而引致(弟兄)跌倒的人31〕,这就是恶事了”(罗十四20,新译)。(四)以介系词表示所吃之物──牧放羊〔者〕吃羊的奶”(林前九7b,思高),就如“在圣殿供职的,就吃殿中的供物”(林前九13,新译);“人应当省察自己,然后才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林前十一28,新译)。32(五)用直接受格表示所吃之物──“吃蔬菜”与“(吃)所有的食物”相对(罗十四2ba,新译)、“吃肉”(林前八13)与“喝酒”相对(罗十四21)、吃“祭偶像之物”(林前八107〔参新译〕)、“吃〔葡萄〕园里的果子”(林前九7a)、(昔日的以色列人)“吃了一样的灵粮”(林前十3,新译、现中)、“吃祭物”(林前十18)、吃“肉巿场上所卖的〔一切〕”(林前十25,现中,参新译)、吃“凡摆在你们〔赴宴者〕面前的”(林前十27)、“吃主的晚餐”(林前十一20)、“吃主的饼”(林前十一27)、“吃这饼”(林前十一26)、“吃自己的饭”(帖后三12)与“吃别人的饭”(本节,现中)相对。

“白白的”原文副词33在新约共用了九次(保罗书信占四次),分为三个主要意思:(一)“徒然”(加二21)──“如果义是藉律法而来的,基督就白白的死了”(新译,参现中、思高)。(二)“无缘无故地”(约十五25,现中;引诗卅五〔七十士译本卅四〕19,六十九4〔六十八5〕)。(三)“白白地”,即是当作礼物,不用付钱──信徒是“因上帝的恩典,藉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新译);上帝“要把生命的泉水白白地赐给口渴的人喝”,“谁愿意,都可以白白地接受生命的水”(现中:启廿一6,廿二17);耶稣吩咐十二个门徒,“你们白白地得,也要白白地给”(太十,现中);保罗“把上帝的福音白白的传给”哥林多人(林后十一7,新译);他和同工在帖人中间“从来不白吃人家的饭”(帖后本节,当圣)。

nbsp;

27 arton phagein.

28 Frame 301-302.

29 artos. Cf. BAGD 110-111(s.v.).

30 esthio{. Cf. BAGD 312-313(s.v.).

31 to{i anthro{po{i toi dia proskommatos esthionti.

32 所用的介系词三次都是ek.

33 do{rean. Cf. BAGD 210(s.v.); H. Vorla/nder, NIDNTT II 41.

nbsp;

“倒是辛苦劳碌,昼夜作工,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

“倒是”或“而是”(思高)与上文的“未尝……也未尝”或“没有……也没有”(思高、新译)成强烈对比。34这下半节的其余部分,跟前书二章九节的有关部分(即是除了“弟兄们,你们记念”及“传 神的福音给你们”等字外)几乎完全一样,只是该处说“我们的辛苦劳碌”,本节则说“以(/在)辛苦劳碌(中)”(原文直译);故此这下半节的解释,可参“帖前释” 156-16135帖撒罗尼迦教会的成员,似乎主要都是一些来自基层的人士,如技工或作小买卖者,他们可能甚至在经济上遭受某程度的剥夺;36鉴于此点,这里提出的、保罗和同工自食其力的动机──“免得加重你们任何一人的负担”(新译,参思高)──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nbsp;

34 ouk......oude......all'.

35 “黑夜白日”(思高)在原文用nyktos kai he{meras,意即保罗和同工“在晚间和在日间”都工作。用直接受格的异文(nykta kai he{meran) 强调他们长时间的工作(“整夜和整日”),可能是抄者为要加强保罗的话而如以修改的结果(Metzger 638)。石 110谓“作工包括传道工怍及织帐棚的工作”;笔者认为“作工”只是指为着“维持生活”(当圣)而作的工,而这工作不是“织帐幕/棚”,而是以皮匠的身份制造帐幕(参“帖前释”158-159)。

Bailey('II Thessalonians' 139) 认为,保罗在帖城时并非完全自给自足,因他不止一次从腓立比教会获得资助(腓四15-16),帖城的信徒必定知道这事;此事发生未几,保罗便写帖后三7-8节的话给帖人,叫他们在这方面效法他,是极不可能的事──多年后另有人以保罗的名义写了这些话,是可能得多。可是,(1)保罗在帖城时获腓立比教会的资助其实只有一次(参“帖前释”480-482)(2)即使帖人知道此事,亦不影响保罗在这两节的一个重点──“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因保罗并不是接受帖人的资助; (3)我们不晓得保罗在帖城时所获得的资助有多少(参冯:“腓立比书” 486)。

36 Cf. Jewett 118-123(esp. 121-122).

nbsp;

9 “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

“这并不是”(省去“因”字)正确地译出了原文片语37的意思;此语(亦见于林后一24,三5;腓四1117)的功用是要避免读者对上文刚说过的话产生误解,因而加以进一步的解释(参林前九15)。上文刚提过保罗与同工在帖人当中从没有游手好闲或接受他们的供应,而是辛勤作工,自食其力(7b-8节),这事实可能使读者误以为保罗等人根本“无权要求生活上的供给”(现中)或“接受供应”(当圣),因此他在这里明说,事实并不是这样。这种“权利”(思高、新译、当圣)是主耶稣差派门徒出去传道时赋予他们的(太十10;路十7);保罗晓得,“传福音的人靠福音为生”是主的吩咐(林前九14,新译;参提前五18),他自己以使徒的身份就更有这种“不劳作”而“取得饮食”的权利(思高:林前九64)。本节这句话的含义,就是保罗等人虽然享有这种权利,却“没有用过这种权利”(新译:林前九12,参15节)。保罗申明他和同工其实有这种权利,为要使他们的个人榜样更为有力;与此同时,他这种申明还有两个作用,一是使别的传福音者靠福音养生的权利获得保障,二是免使他的使徒权柄、因而连同他所传的福音受到怀疑(这种怀疑在保罗与哥林多教会的关系上是个重要的因素,参林后十二1113)。38

“权柄”或“权利”的原文39在保罗书信共用了二十七次(新约全部为一○二次),分为三个主要意思:(一)“抉择上的自由”、“权利”──十次,分别指:一个人“随自己的意愿处置〔某人〕”的自由(林前七37b,思高;与“有不得已的事”相对)、信徒吃祭过偶像之食物的“自由”(林前八9,参思高)、陶匠“用同一团的泥,又造贵重的、又造卑贱的器皿”之权(罗九21,新译)、保罗“在传福音上所有的权利”(林前九18,思高)、他和巴拿巴理论上“带信主的妻子往来”的权利(林前九5,新译)、他与同工“不劳作”而“取得饮食”的权利(思高:林前九64)、从哥林多人那里“收获一些物质的供应”的权利(新译:林前九12a,参12b),以及从帖人那里“接受供应”的权利(帖后本节,当圣)。(二)“权柄”──三次,分别指主所赐的使徒权柄(林后十8,十三10),以及妇女头上“服权柄的记号”(林前十一10,新译同)。(三)统治者所行使之权力的行使“范围”,或“行使权力者”本身──十四次,分别指:“黑暗的权势”(西一13;与“他〔神〕爱子的国”=“他亲爱的儿子的主权”〔现中〕相对)、“空中的领域”(弗二2,原文直译;参现中:“天界”)、灵界的“掌权者”(与“执政者”连出现:单数:西二10;复数:〔思高〕弗三10,六12;西二15;与“执政者”和“有能者”连出现〔单数〕:林前十五24,现中;与“在位者、统治者、执政者”连出现〔复数〕:西一16,现中;与“执政者”、“统治者”及“有能者”连出现〔单数〕:弗一21,参现中),以及地上的“政府”、“政权”以及“执政者”(现中:罗十三1ab23;多三1)。

“有”字原文40在保罗书信共出现一百六十一次(新约全部为七○七次),都是主动语态的,其中三次作不及物动词用:两次与介词片语连用而得“准备停当”、“预备好”之意(思高:林后十6,十二14),41一次与副词连用而得“不是这样/是不同的”之意(提前五25,原文直译)。42作及物动词用的一百五十八次,可分为六个主要意思:(一)“穿戴”(即“有……在身上”)或“持守”──(1)“蒙头”(林前十一4)直译为“有〔东西〕从头上〔垂下来〕”,43这是女人应有的“服权柄的记号”(林前十一10);(2)人至基本的罪在于“不愿意持守关于上帝的真知识”(罗一28,现中),某些个人的信念,自己“在上帝面前持守”便好了(罗十四22b,新译),作监督的一项资格是能“使儿女凡事敬重顺服”(提前三4,新译),作执事的必须“用清洁的良心持守信仰的奥秘”(提前三9,新译),提摩太应把从保罗所听的健全道理,“奉为模范”(提后一13,思高)。(二)“有”即是“本身包括”──操练敬虔“享有今生和来世的应许”(提前四8,新译)──或是“(根基)上面刻”(提后二19,新译)。(三)“视为”──“尊重”(腓二29)直译是“把(这样的人)看为宝贵”,保罗相信腓利门是把他“看作同伴”(门17,新译)。(四)“有”字加上不定式语法的动词,意即“能”、“可”──如在“有力量帮助贫穷的人”、“无话可说”(现中:弗四28a;多二8)等词语中。(五)“有”字用于较为特别的词语中,分别指“争讼”、“在日常生活上……应审判的事”、“彼此……诉讼的事”(思高:林前六147)、“嫌隙”(西三13)和毒瘤的“蔓延”(提后二17,新译)。

(六)最常见的意思(一四○次)是“拥有、享有、具有”或“得到”──(1)“照所有的”与“照所无〔=没有〕的,相对(思高:林后八1112ab),“似乎一无所有”与“却是样样都有”相对(林后六10),44“没有的人”(林前十一22b,思高)即是“穷人”(现中),信徒没“有什么不是领受的”(林前四7),某些类别的人不能在基督和神的国里“承受产业”(弗五5,思高)。(2)“有”指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人:“丈夫”(加四27;林前七2b13)、“妻子”(林前七2a1229ab)、“儿子”(加四22)、“儿女”(多一6)、“儿女或孙儿女”(提前五4,现中)、“自己父亲的妻子”(即是“同……姘居”:林前五1,思高)、“上万的导师”(林前四15,现中)、在天上的“主人/主子”(西四1,现中/思高)、家中的寡妇(提前五16)、“信主的主人”(提前六2,新译)、作榜样的使徒和同工(腓三17,参冯:“腓立比书” 396-397)。(3)指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一个身体有许多肢体”(新译:罗十二4a;参林前十二12)。(4)“有”即是可供自己使用:“有家”(可在家里吃喝:林前十一22a)、“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可于聚会中与众人分享:林前十四26〔五次〕)、“有言可答”(林后五12)、有“同心的人”(可供保罗差遣:腓二20,参冯:“腓立比书” 301-302)。

(5)“有”指身、心、灵各方面的状况──如“肉身上的痛苦/肉体上的苦难”(林前七28,思高/新译)、“瑕疵、皱纹,或其他类似的缺陷”(弗五27,思高),以及下列各项:“爱”(林前十三12c3)、保罗对哥林多人的爱(林后二4)、信徒间彼此“同样的爱心”(腓二2,新译、现中)、歌罗西人“对众圣徒的爱心”(西一4,新译),“信心”(罗十四22a)、“全备的信心”(林前十三2b,思高),“信心和无愧的良心”(提前一19,新译),腓利门“对主耶稣和众圣徒〔的〕爱心和信心”(门5,新译),盼望(罗十五4;林后三12,十15;弗二12;帖前四13〔后三次参新译、现中〕),“知识”(林前八110),“惧怕/警惕”(提前五20,新译/思高、现中),“忧愁”(林后二3)、“忧上加忧”(腓二27),“喜乐和鼓励”(门7,现中),“向 神〔的〕热心”(罗十2),对神的“感谢”(提前一12;提后一3a),对神的“不认识”(林前十五34,原文是一个字),对人的“记念”(帖前三6;提后一3b〔新译〕)、“放胆”(门8),对己的“自信”(林后三4,思高),对肉体的“倚靠”(腓三4,新译),45身体和心中的“安宁”(新译:林后七5,二13),以巴弗的“辛劳工作”(西四13,现中),保罗要“到你们〔罗马人〕那里去的心愿”(罗十五23b,思高)以及“离世与基督同在”的意愿(腓一23)。46(6)“有”指在一己里面:有“孕”(罗九10;帖前五13〔思高〕),有死刑的宣判(林后一9,参现中),“有(某人)在心里”(腓一7,原文直译;参冯:“腓立比书” 94-95)。(7)“有”指有一样东西在一己之上,自己处于其下或牵涉在内:有某种“需要”(思高:林前十二21ab;帖前一8,四9,五1;现中:林前十二24;帖前四12),“有需要的人”(弗四28b,原文直译)即是“贫乏的人”(思高)、有“不得已的原因”(林前七37a新译)、有“律法”(罗二4ab)、有“主的命令”(林前七25)、有某种“规矩”(林前十一16),即是“风俗”(思高)或“习惯”(新译)、有某种特别的“职分”(林后四1)、有某种“争战”(腓一30)或“奋斗”(西二1,思高、新译);47背弃起初誓约的年轻寡妇必因此“取罪/招致惩罚”(提前五12,思高/现中),身体上的肢体都各有不同的“功用”(罗十二4b,新译、现中)。

(8)“有”指得到或享有某种优势、利益或属灵的福气:神是“那独享不死不灭”的(提前六16,思高)。信徒所享有的包括:“救赎”(弗一7;西一14)、不必受割礼而得以称义的“自由”(加二4)、“跟上帝……和睦的关系”(罗五1,现中)、“基督的灵”(罗八9),即是“从上帝那里领受的”(林前六19,新译)“圣灵作为初熟〔的〕果子”(罗八23,新译)、“基督的心意”(林前二16,思高、新译)、“信心的灵”(林后四13,新译附注)、“进入现在的这恩典中”(罗五2)、“进到父面前”(弗二18)及“坦然无惧……的进到上帝面前”(弗三12,新译)的通路、48“成圣的果子”(罗六22)、“这属灵宝物”(林后四7,现中)“得知 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6节)、神的某些“应许”(林后七1)、“在一切事上常十分充足”(林后九8,思高)、各人不同的“恩赐”(复数:罗十二6;林前十二30;单数:林前七7)──其中一样是“先知之恩”(即是说预言的恩赐:林前十三2,思高),并于死后获得“天上的住宅”(林后五1,现中)。信徒归主前没有什么好“果子”(罗六21,参思高),但他们归主后的一生都是行善的“机会”(加六10,参冯:“真理” 376-377);我们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各人应察验自己的工作与行为,这样,若有“可夸耀之处”也是“只在自己而不在别人了”(加六4,依次见思高、新译);亚伯拉罕若是因行为称义,便有夸耀的根据(罗四2);保罗在基督里的夸耀行动是有所根据,因而是正当的(罗十五17),他有一次甚至以此种夸耀的事实作为起誓的根据(林前十五31,参思高)。49保罗不要一种因守律法而得、可谓“属于自己”的义(腓三9);他相信他有“上帝的灵在指引我”(林前七40,现中);他传福音若是出于自愿的,就可以“获得酬报”(林前九7,现中);他在“从耶路撒冷直到以利里古”这一带“再没有可传〔福音〕的地方”(新译:罗十五23a,参19节);他曾多次决意往罗马人那里去,要在他们中间“得些果子”(罗一13);保罗原先所定的旅程,是要哥林多人“获得第二次的恩惠”(林后一15,思高)。身上不俊美的肢体,我们使它们“越发得俊美”(林前十二23);我们若行善,就会得到执政者的“嘉许”(罗十三3,现中);犹太人自以为“在律法上得了整套的知识和真理”(罗二20,新译);作监督的必须“在教外有好声誉”(提前三7,新译)。歌罗西异端的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西二23);末世时人们徒“有敬虔的形式”(提后三5,新译)。“我们是怎样进到你们那里”(帖前一9)原文直译为“我们有怎样的‘进入’到你们那里”。50“有”字以“权/权利/自由”一字为直接受事词的共有六次(罗九21;林前七37b,九456;帖后本节──详见上面“权柄”一词的字词研究下之第〔一〕个意思)。

37 ouch hoti. 在此之前大抵应补充动词estin或类似的字(MHT 3.303).另一些释经者则认为此片语 = ou lego{/legomen hoti(Milligan 114b; BDF 408.5). 无论如何,hoti的意思不是'because', 而是'that'.

38 Cf., respectively, Frame 303; Calvin 418; Whiteley 109.

39 exousia. Cf. BAGD 277-279(s.v.)

40 echo{. Cf. BAGD 331-334(s.v.).

41 介词片语依次为en hetoimo{i, en hetoimo{s.

42 ta allo{s echonta = 'those [works] Which are otherwise'(NASB, cf AV, RV).

43 kata kephale{s echo{n.

44 个“有”字原文依次为echo{, katecho{.

45 最后两节原文用的字都是pepoithe{sis.

46 “心愿”及“意愿”原文依次为epipothia, epithymia.

47 最后两节原文用的字都是ago{n.

48 在最后三节,“进入”和“进到”原文皆为名词prosago{ge{在新约只出现此三次;参较注50)。最后一节的“坦然无惧”在原文也是个名词,parre{sia.

49 以上四节,原文依次用kauche{ma, kauche{sis(各两次),分别指夸耀的根据和夸耀的行动或事实。

50 本节的“进到”或“进入”原文是eisodos(参较注48)。

“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

保罗现在从正面表明他和同工放弃接受教会供应、反而自食其力的目的。“给你们作榜样”在原文是“把我们自己作为一个榜样给你们,51这样的次序把重点放了在“我们自己作为榜样”这个思想上;52与此同时,保罗说“为……给你们”(思高)而不是“为要使你们有……”(参腓三17原文;冯:“腓立比书” 396-397),强调了他们这样放弃自己的权利是一种因爱而自我牺牲的行动(参帖前二8)。53从句子的构造看来,保罗等人为帖人所立的榜样,只在于他们自食其力、拒绝成为任何人的负累(7b-8节),而并不包括他们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此点(9a),54因为在本节里面──“我们这样做,不是说我们无权要求生活上的供给,而是要作你们的榜样”(现中)──“要作你们的榜样”是“这样做”的目的,而“这样做”只是指上文第七节下半和第八节所说的,并不包括“不是说我们无权要求生活上的供给”这话的含意(即是“我们有权,但放弃了这权利”)在内;而且,“放弃接受生活上的供给之权”也不是帖人所能效法的,因他们根本没有此权利可以给他们放弃。不过,这正是保罗等人的榜样之所以是非常有力的原因:他们本来有权接受帖人的供给,却放弃这权利而辛勤工作、自食其力,免得他们任何一人受累,那么根本无权受别人供给的帖人,就更当辛勤工作、自食其力,免得成为别人的经济负担了。55

前书二章九节已提出保罗和同工自食其力的目的,是“免得叫你们一人受累”,本节则进一步提出另一个目的,就是“要以身作则,给你们留个榜样”(当圣);还有一个目的可见于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七至十二节。这些目的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同一经历的不同方面(参“帖前释” 160-161),因此没有理由认为,本节与前书二章九节不同的目的,显示两段是出自不同作者的手笔。56

“叫你们效法我们”是“给你们作榜样”的目的;“榜样”与“效法”是自然地互相关连的。保罗等人的个人榜样,把具约束力的口头教导(10节)和成文教导(帖前四11-12;参本章12-15节)具体生活化起来;榜样和教导同是帖人从使徒所受的传统(6节)中的部分,二者皆见证了神所赐之信心生活的真实,因此这里所说的“效法”,一方面含有承认权柄之意,另一方面亦是在信心的生活中才能达成的。57这里当效法的榜样不是由保罗一个人构成,而是由他和同工一起构成的(这是原文单数的“榜样”的意义;参注52),如在腓立比书三章十七节下半节一样;这事实部分答覆了“保罗要信徒效法他是否表示他不够谦卑,或简直是傲慢”的问题;较详细的讨论可参冯:“腓立比书” 395-39958

51 heautous typon do{men hymin. heautous为复数第一人称(本节;帖前二8)及第二人称(帖前五13)的反身代名词,此现象的解释见Bruce 118 note d.

52 “榜样”原文(字词研究见“帖前释” 89-90)是单数的,如在帖前一7一样。MHT 3.25把它看为distributive singular, 但见“帖前释” 91125.

53 Cf. Frame 304.“给”字的字词研究见“帖前释” 289-291.

54 Cf. Best 337; Marshall 222 over against Moore 117.

55 Cf. Bruce 206; Frame 302-303.

56 So, Correctly, Moffatt 13; Marshall 222, 223.

57 Cf. L. Goppelt, TDNT VIII 249, TDNTA 1193(on typos); W. Michaelis, TDNT IV 667(on mimeomai).

58 Cf. also Best, Paul 69-70, 149-150.

10“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

原文开始时有两个小字,其中一个是“因为”,即是第七节开首那个小字(见注18),这表示本节是支持第六节的吩咐的第二个理由:像第七、八节(第一个理由)一样,本节特别解释了“他们从我们所领受的传统”一语,进一步指出帖人不但有保罗等人的个人榜样,“并且”(思高,正确地翻译了原文另外那个小字59的意思)有他们重复的口头教导(“吩咐”〔字词研究见“帖前释”331-332)原文为过去未完成时态,表示重复的行动)。“并且”原文理论上可译为“甚至”,从而得出“甚至我们还在你们那里的时候,便早已不止一次吩咐你们”的意思(参帖前三4,合并思高、新译的译法);不过上文刚提过“我们在你们中间”时一方面的情形(7-9节),因此在这里较可能的意思是“并且”,指出“当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思高)的另一件事实,60即是他们曾屡次这样吩咐:61

59 kai.

60 “在你们那里”意即“跟你们在一起”(pros);此介词结构这种用法(pros with accusative denoting 'punctiliar rest': M.J. Harris, NIDNTT III 1204)亦见于二5;帖前三4;林前十六67;林后五\cs158,十一9;加一18,四1820;腓一26;可六3,九19等处。

61 原文有touto(“这”)一字为动词“吩咐”的直接受词,前者放在后者之前,表示强调;随后的hotihoti recitative(cf. BDF 397.3),它引出以讲者自己的话表达的那项吩咐,与“这”字前后呼应。

“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

部分释经者认为,本句是(或极可能是)基于创世记三章十九(或十七至十九)节、为犹太拉比所常用的谚语。62最近似这句话的犹太例子,是拉比雅巴户的话,他说:“我若不作工,便没有得吃”;63不过,这位拉比是在申诉他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而不是定下一项原则。二世纪的希腊讽刺诗人路其安努立下这规则:一个学生若进步得好,你们就给他吃,不然就不要给他吃。64“十二使徒遗训”教导人如何对待奉主名来的访客:“若果来者是个旅客,要尽力帮助他,但他不可在你们那里留宿多过两天(或者,若需要的话,三天)。倘若他想在你们那里住下来,又有一门手艺,就让他自食其力。但若他没有一门手艺,你们就要按照你们的聪明才智所许可的来供给他,免得有任何人以基督徒的身份闲懒地住在你们那里。他若拒绝这样做,就是以基督为商品;这样的人你们要提防”(十二2-5)。65事实乃是,在现存的文献中,没有一个例子跟保罗这句话完全相同,因此另一些释经者认为,这话很可能是保罗自创的;66笔者赞同这个看法。无论如何,自从此语在本书信出现,它已成为基督徒耳熟能详的一句格言了。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所关涉的不仅是“不做工/不工作”(现中/当圣)的事实,而是“不肯作工/不愿意工作”(新译同/思高)的基本态度。

“肯”字原文67在保罗书信共出现六十一次(新约全部为二○八次),除了一次的意思较为特别,即是“以……为乐”(西二18),68主要分为两个意思,分别指表达愿望的“愿意”以及表达意志、计划和决心的“愿意”。(一)(1)所愿之物以直接受词表达──保罗问哥林多人“愿意怎么样”(林前四21);在教会中,他“宁愿用理智说五句话去教导人,胜过用方言说万句话”(林前十四19,新译);他要断绝那些“找机会”的人的机会(林后十一12,思高);他怕和哥林多人见面时,彼此所见的都是“不如……所想的”(林后十二20ab,新译)。(2)所愿之事以不定式语法的动词表达──“你愿意/想不怕掌权的吗?”(罗十三3,思高/新译);“不愿意脱去”与“(愿意)穿上”相对(林后五4,新译);保罗“恨不得”现今就在加拉太人那里(加四20,思高、新译)。(3)所愿的事以直接受格的代名词及不定式语法的动词表达──犹太主义者愿意加拉太人“受割礼”(加六13);保罗愿意罗马人“在善上〔即是向善的方向、为善的目的〕聪明”(罗十六19),愿意“大家都像我一样不结婚”(林前七7,现中),愿意哥林多人“无所挂虑”(林前七32,思高、新译),愿意他们“都说方言”(林前十四5),不愿意他们“跟鬼来往”(林前十20,现中)。“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罗一13;参十一25;林前十1,十二1)或“我们不愿意你们不知道”(帖前四13,思高、新译;参林后一8)意即“我〔/我们〕愿意你们知道”(林前十一3;西二1〔新译〕)。

(二)(1)单独使用──“那定意的”及“那奔跑的”与“发怜悯的 神”相对(罗九16);“主若愿意”(林前四19,思高、新译)包括了“主若许可”(和合)之意在内;神“按照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一一放在身体上(林前十二18,新译),就如祂“照自己的意思”给种籽一个形体(林前十五38,现中);祂“愿意(怜悯)谁就怜悯谁,愿意〔使〕谁(刚硬)就使谁刚硬”(罗九18ab,新译)。“立志”与“行事”(腓二13)、“立志(为善)”与“行出来”(罗七18)、“起……意”与“下手办”(林后八10)、“愿意”与“完成”(林后八11,新译)相对。69(2)所愿之事以直接受词表达──“我所愿意的”(罗七15)与“我所不愿意的”(罗七1620)、“我所愿意的善”与“我所不愿意的恶”(罗七19ab)相对;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一个人对他的“女儿”或“独身的女朋友……可以照自己的意思去作”(林前七36,新译);圣灵与肉体为敌的结果,就是信徒不能作“所愿意的事”(加五17,思高)。(3)所愿之事以直接受格的名词及不定式语法的动词表达──神“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提前二4,思高)。(4)以过去不定时时态不定式语法的动词表达──神“愿意显示自己的义怒,并彰显自己的威能”(罗九22,思高);“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西一27)意即“上帝的计划是要他的子民知道”(现中)。妻子于丈夫死后“可以自由的嫁给她愿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林前七39,新译);妇女在会中若“想要学/知道什么”,可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林前十四35,新译/现中)。保罗“只想问”加拉太人一件事(加三2);他“不想只是顺路见见”哥林多人(林前十六7,新译);他说“即使我愿意夸耀,我也不算是狂妄”(林后十二6,思高);他未得腓利门同意,“什么都/也不愿意做”(门14,现中/思高);他和同工“立心”要到帖人那里去(帖前二18,当圣〔17节〕)。加拉太的煽动者“想要改变基督的福音”(加一7,现中),想把信徒“关在外面”(加四17,小字),“想以外表的礼节来图人称赞”(加六12,思高)。(5)所愿之事以现在时态不定式语法的动词表达──“愿意为善”(罗七21)、“愿意去〔赴宴〕”(林前十27)、“愿意在律法之下/生活在法律下”(加四21,新译/现中)、“情愿再作……奴仆”(加四9,新译)、“想要做律法教师”(提前一7,新译)、“想结婚/再婚”(提前五11,新译/思高、现中)、“立志在基督耶稣里过敬虔生活”(提后三12,新译)、“不愿意工作/不肯作工”(帖后本节,思高/新译同)。

本句的原则是保罗在帖城初传福音时就已屡次教导帖人的,而且保罗在这里复述此教训时,对主的再来只字不提,这两点都提示我们,那些闲懒不作工者的问题并非由于他们误信主的再来是迫近眉睫而起的,因为若是的话,我们就难以解释为何保罗不斩钉截铁的说,“人人都应当继续工作,直到主来”,或说,“不要停止工作,因为主未必像你们想像中那么快回来”。70问题的起因在于部分帖人误解了弟兄相爱之理而滥用较富裕弟兄的爱心和慷慨(参林后八1-5);当时希腊文化中所流行对体力劳作的轻蔑态度,亦有助于此问题的形成,但保罗拒绝希腊文化的这个特色,71坚持自食其力、不负累别人才符合基督徒彼此相爱的原则(参帖前四9-12)。有释经者认为,教会中较富裕的成员觉得有责任帮助穷乏的人,也许尤其是在教会整体一起用饭之时(当中包括领受圣餐,参林前十一20-22),又或者帖城的教会亦有分派饭食给穷人的做法,像早期的耶路撒冷教会一样(参徒二44-45,四32-11,六1-6)。72但此说的两点都是基于别些经文而作的臆测,并无后书(或前书)本身的证据支持,因此缺乏说服力。

如上文指出,本节所处理的是“不肯作工”的问题;帖城那些闲懒不作工者不是因有先人的遗荫而“不用作工”,不是因患病或因年高体弱而“不能作工”,也不是因社会经济不景而“无工可作”,而是有工作机会,亦有能力作工,却缺乏工作的意志73因而拒绝作工的人。掌握此点对本节的应用是重要的,尤其因为随医学的突飞猛进,人的寿命愈来愈长,因高龄而不能作工的老人亟需照顾,不能以“不作工者不可吃饭”一语遣散之;另一方面,若一个国家的经济及福利制度容许一些有能力作工的人倚赖别人的工作维生,就显然有违本节的原则了,此原则同时提示,长期失业是基督徒的良知所不能接受的,信徒颇有责任对此现象提出抗议。74加尔文提醒我们:“工作有不同种类,任何人若藉他的勤劳──不论是藉管理他的家、经营公共或私人事业、给予指导或教导,或以其他方式──使社会得益,就不能被视为没有工作。保罗所谴责的,是那些无所事事的寄生虫。”75

62 E.g., Lightfoot 131; Moffatt 52b; Neil 194.

63 Rabbi Abbahu as cited in Genesis Rabba 2.2 on Gen. 1:2; see Bruce 206; Marshall 223.

64 Lucian, Parasite 13, cited in BAGD 313(s.v. esthio{ 1 d).

65 Cited in Bruce 206-207.

66 E.g., Frame 304; Moore 118.

67 thelo{. Cf. BAGD 354-355(s.v.).

68 'delight in'BAGD 355(s.v. 4 b); Bruce, Colossians 118 n.115; O'Brien, Colossians 142.

69 在以上四节,与to thelein相对的原文依次为:to energein, to katergazesthai, to poiesai, to epitelesai.

70 Cf. Moore 118. 参三6-16注释引言注3及所属正文。

71 Cf. Stanley, 'Imitation' 136: 'Paul's solution represents one of the rare occasions on which he refused to yield to the demand of acculturation.' 亦参三6-16 注释引言注1

72 Marshall 219. 参石 111:“在帖撒罗尼迦教会可能有一种公共饮食,供给为信仰受逼迫而无饭吃的人。……但是有些游手好闲的人却乘机不做工或偷懒而来吃公共饭食。”

73 G. Schrenk(TDNT III 45 n.7) 则认为ou thelei = 'does not like', 'has no desire for',即是采纳字词研究所提的第一个意思(见注67所属正文)。

74 依次见:Guthrie, Theology 941; Whiteley 109; Moore 118; Guthrie, 'Social Responsibility' 48-49.

75 Calvin 418.

二 直接劝戒怠工之人(三11-12

11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什么工都不作,反倒专管闲事。

12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

11“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

现代中文译本的译法──“我们说这话,是因为……”──正确地表达了本节与上文的关系;“这话”指上文(6-10节,尤其是6节)的教训,这教训是给教会整体的,保罗嘱咐他们要远离所有游手好闲的弟兄。在他直接的劝戒这些人(12节)之前,他首先正面的(不像在6节那样侧面的)道出有此问题存在的事实。“我们听说”原文是现在时态,此时态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我们重复的或不断的听说”,也不是“我们在写信的当儿听到”;这现在时态的动词相等于过去未完成时态的“我们听到了”,意即“有人告诉我们”(参林前十一18,现中)。1有关的消息大抵是与帖人误以为主的日子已到的消息同时及以同样的方式达到保罗和同工的耳中。

“听说”原文直译为“听”,这字2在保罗书信共出现三十四次(新约全部为四二七次),除了一次的意思是“听得懂”(林前十四2,思高、新译、现中)之外,主要分为两种用法:(一)指字面意义上(即听觉方面)的听或听见──(1)单独使用,如在“耳朵不能听见”(罗十一8)或“听众”(思高:弗四29;提后二14)等词语中。(2)所听之人(讲者)以所有格表达:“听你的人”(提前四16)可意译为“你的听众”(思高)。(3)所听见之物以直接受事词表达,包括“真理的道”(弗一13)、“法律的话”(加四21,现中,参思高)、“不可言传的话”(林后十二4,思高)或“不能用言语表达……的事”(现中)。(4)除以直接受事词表达所听见之物外,还用介系词表示从何处(何人)听见:保罗怕别人对他的估计是“超过了他……由我所听到的”(林后十二6,思高);他要提摩太“把从我所听的健全道理,奉为模范”(提后一13,思高),3又“把……从我这里听见的,交托给那些又忠心又能够教导别人的人”(提后二2,新译)。

(二)指因获告知而晓得──(1)单独使用,如在“没有听过,(罗十18,思高)、“未曾听过”(罗十五21)等词语中。(2)所听之人以所有格表达:“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十14a)是辞令式的问句;在紧随的问句里──“没有人传扬,怎能听见呢?”(罗十14b,新译)──可从上文补充“他”字。(3)所听见之事物以直接受词表达,包括:“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林前二9)、“上帝的恩典”(西一6,现中)、“上帝恩惠的计划”(弗三2,新译)、“福音的盼望”(西一23)、“关于他〔基督〕的事”(弗四21,现中;原文作“听过他”)、“关于你们〔腓立比人〕的事”(腓一27,思高)、“淫乱的事”(林前五1,动词为被动语态)、“我〔保罗〕从前在犹太教中的行事为人”(加一13,现中)、“你们〔收信人〕在主耶稣/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对众圣徒的爱心”(新译:弗一15;西一4)、“你〔腓利门〕对主耶稣,和对众圣徒所表现的爱德与信德”(门5,思高)、腓立比人在保罗身上“所见过、现在又听到”的争战(腓一30,新译),以及他们在他身上“所学习……所听见……”的(腓四9,新译)。受事词有两次可从文理得知:“我们从听见的那天起”(西一9,新译)意即“自从我们得到了报告、听到了有关你们的消息那天起”(合并思高、现中);“(叫)外邦人都听见”的,就是上文刚提到保罗所传的福音(提后四17)。(4)所听见的事以连接词引出的子句表达:腓立比人听说以巴弗提病了(腓二26);犹太境内各教会不断的听说:“那曾经迫害我们的〔保罗〕,如今却传扬他曾经想消灭的信仰了”(加一23,思高)。(5)所听见之事以直接受格的代名词及分词或不定式语法的动词表达:保罗听说哥林多人“在聚会的时候……中间起了分裂”(林前十一18,新译),他和同工听说在帖人中间“有人游手好闲”(帖后本节,新译)。

“不按规矩而行”的原文(分词加副词)已在本章第六节出现过(见该处注释),意即“过游手好闲的生活”(现中)。“行”字是现在时态的分词,这时态在此表示一种正在发生、仿佛在作者跟前展示的行动或情况。4“有人”(新译、现中同)或“有些人”(思高、当圣)这种含糊的讲法可说是典型的保罗用语,因此不一定表示保罗不知道这些人是谁。5无论如何,他们大抵只是少数的人,因为保罗对他们直接发出的命令只有一节(12节),其余的劝勉都是给教会其他的成员,而且他称这些人为“你们中间有些人”(思高)。6保罗不说“你们中间的一些人”而说“在你们中间有人”,7有释经者认为这可能有以下的意义:他们的行为已使他们丧失了正式的(即是享有全部权利的)教会成员之身份,在他们及其同侪之间多少竖起了一度障碍;8但这种推论似乎有欠稳妥,尤其因为保罗仍然称这样的人为“弟兄”(6节),并嘱咐读者也“要劝他如弟兄”(15节),可见他没有失去正式会友的身份,不过需要接受纪律处分而已。按原文的次序,“在你们中间”这片语是与“有些人”一字由分词“行”字隔开的(参注7),显出此片语有强调之意:有些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事实,似乎已成为一种公开的丑闻,此片语暗示,教会整体对这些在他们中间、使教会的名誉受损的分子有当尽的责任。9此责任已在第六节清楚的说明了,同时亦隐含于第十节所述的原则里面──帖人应停止供给游手好闲者的生活所需。

1 akouomen = perfective present: cf. Moods and Tenses 16; BDF 322; MHT 3.62.

2 akouo{. Cf. BAGD 31-33(s.v.).

3 此节的关系代名词原本应是直接受格的hous, 但在它所指的hygiainonto{n logo{n之所有格的影响下(attraction)而变成所有格的ho{n.

4 Ellicott 131a.

5 参:“有人”(林前六11,八7,十五1234;林后十2;提前一619,四1,六1021)、“有些人”(林前四18;加一7;现中:罗三8;林前十五6;提前一3;新译:林后三1;腓一15ab;提前五15)、“一些人”(思高:加二12;提后二18)、“某些人”(林后12,思高)。原文皆用复数的tines,如在帖后本节一样。

6 Best 339.

7 Not tinas(ex) hymo{n, but tinas......en hymin. Cf. en hymin tines(林前十五12)。

8 Morris II 255.

9 Cf. Frame 306; Moore 119; Marshall 224.

“什么工都不作,反倒专管闲事”

这话描写了那些“过游手好闲的生活”(现中)的人两方面的特征。当代圣经的意译──“不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而且专管闲事”──将“什么工都不作”看为进一步解释“游手好闲”,又将“专管闲事”看为与“游手好闲”对等,并且把原来的“反倒”(新译同)改为“不但……而且”;但原文的结构和字眼并不支持这种了解。“作工”(参81012节)与“专管闲事”(新译、当圣同,参现中)在原文构成一种意思相对的叠韵法,10显见“什么工都不作”与“反倒专管闲事”是对等的片语,而二者是同时解释“游手好闲”的正反二面。消极方面,这些人“什么工都不作”──与“亲手作工”(帖前四11)的嘱咐背道而驰。积极方面,他们“好管闲事”(思高),这与“办自己的事”(帖前四11)刚好相反,可说是“无所事事”(当圣)的自然恶果。11

译为“专/好管闲事”一字的原文是和“作工”同字根的复合动词,它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此字在古典希腊文的基本意思是“做多余的工作”,常有“好管闲事”之意,蒲草纸的文献亦不乏这用法的例子。12同字根的形容词13在新约只用了两次,一次有半专技性的意思,指“邪术/巫术”(徒十九19,现中同/思高、新译);14另一次指“好管闲事”的年轻寡妇(提前五13)。在彼得前书四章十五节译为“好管闲事”(新译、现中同)的原文复合形容词15是个不同的字,但也是在新约只出现一次。

按一些释经者的推测,帖城的游手好闲者不但由于持错误的末世观(以为主的日子已到)而自己停止作工,更试图游说其他的信徒也照样不作工;他们所爱管的“别人的闲事”(现中)可能不是别人的私人事务,而是别人的灵性──要他们为那大日子做好准备。16但这种推测完全没有经文的根据作为支持,因为(如在上文指出的,见10节注释)这整段(6-15节)完全没有提及主的再来。因此“好管闲事”较宜按此词的广义来了解,指不正当地干涉别人的、与自己无关亦无权过问的事情,而成为别人讨厌的人。17

10 ergazomenous......periergazomenous = paronomasia used in a contrast(BDF 488.1b).叠韵法在保罗书信的其他例子包括:me{ hyperphronein par' ho dei phronein, alla phronein eis to so{phronein(罗十二3, hoi chro{menoi ton kosmon ho{s me{ katachro{menoi(林前七31, ha anagino{skete e{ epigino{skete(林后一13, gino{skoene{ kai anagino{skomene{(林后三2, ho{s me{den echontes kai panta katechontes后六10, enkrinai e{ synkrinai......synkrinontes(林后十12)。

11 are not busy; they are busybodies'(NIV); 'minding everybody's business but their own'(NEB); 'busy only with what is not their own business'(Jowett as cited in Whiteley 109); 'doing no business, but being busybodies'(Ellicott 131b); 'busybodies very busy doing nothing'(Manson, Studies 272).

12 D.H. Field NIDNTT I 266, s.v. periergazomai (= peri + ergazomai); cf. MM 505(s.s.).

13 periergos.

14 Cf. D.H. Field, NIDNTT I 267; MM 505(s.v.). 前一位作者指出,在古典希腊文的用法里,此形容词的一个意思是“有好奇、爱发问的心”,因而得“巫术的”之意;其另一意思是“好出主意、好管闲事”(266)

15 allotriepiskopos.

16 Cf. Neil 194; Morris II 256.

17 111)这话是否正确,颇值得怀疑。

12“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

按原文的次序,本句是以“这样的人”开始的(参现中),这样把受事词突出来有强调的作用;“这样的人”自然是指上一节所描述的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爱管闲事者,现在保罗要直接的劝勉他们。不过保罗仍然不是用第二人称“你们这些……”,而是用第三人称的“这样的人……他们”(参现中、思高)。这是一种笼统和较委婉的讲法:保罗的命令是向“这样的人”发出的,适用于任何符合上一节的描述的人。

译为“这样的人”的原文形容词18在保罗书信共出现三十二次(新约全部为五十六次),主要分为三种用法:(一)作为关系形容词,三次出现在“怎样……也怎样”(林前十五48ab,思高)、“如何……也如何”(林后十11b)此结构中。19(二)六次作形容词用,其中五次与名词连用──(1)有冠词:“这样的一个人”(林后十二3,原文直译);(2)无冠词:“这样的规矩”(林前十一16)、“这样〔的〕自信”(林后三4,思高)、“这样的盼望”(林后三12);(3)其意思由随后的关系子句表明出来:“这样的淫乱〔即是〕连外邦人中也没有〔的〕”(林前五1)。另一次在“像我这”一语中出现(门9;参现中)。(三)二十三次作名词用──(1)七次(皆为复数)指事:一次用在“遇这样的事”(林前七15)、即是“在这种情形之下”(思高、新译,参现中)一语中,其余六次皆指“这样的事”(加五23;弗五27〔原文〕),其中四次在“行这样事的人”此片语中出现(罗一32,二2〔思高〕、3;加五21)。(2)十六次(全部有冠词)指人:“这样的人”(单数九次:林前五511;林后二67〔原文〕,十11a〔思高〕,十二2〔原文〕、5〔思高〕;加六1〔原文〕;多三11〔思高、现中〕。复数七次:罗十六18;林前七28〔新译、现中〕,十六1618;林后十一13〔新译〕;腓二29;帖后本节)。

“靠主耶稣基督”的原文直译是“在主耶稣基督里”;此片语可能不仅有“靠主耶稣基督〔所赋的权柄〕”(新译)、因此即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现中、当圣)之意,并且表示保罗觉得基督有份于他“吩咐、劝戒”的行动(详参“帖前释” 286)。“吩咐”或“命令”(现中、当圣)有权柄的含意(参“帖前释” 331-332);“劝戒”(新译同,参现中:“警告”)原文为“劝勉”,这字加在严肃的“吩咐”之上,使保罗的语气变得较为温和,不过“吩咐……并劝勉”(思高)仍然是比“请求和劝勉”(帖前四1,思高)较强的讲法(参思高:帖前二12,“劝勉……忠告”;提后四2,“反驳……斥责……劝勉”)。20这是因为帖城这些问题人物经过保罗在前书的劝喻后(四11-12)仍没有痛改前非,故此保罗要严肃的“命令”他们,但同时亦“劝他〔们〕如弟兄”,就如他稍后教导帖人的(15节)

18 toioutos. Cf. BAGD 821(s.v.).

19 hoios......toioutos.

20 Cf. O. Schmitz, TDNT V 796.“吩咐”比动词(就如“主耶稣基督[的名]”一样)在6-12节的首尾都出现,藉着这种称为inclusio的文学技俩,全段的教训显为一种权威性的命令(Collins, Letters 233).

“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

“安静”原文是名词,与前书四章十一节的动词“作安静人”同字根,在新约另外只出现三次(详参“帖前释” 329)。原文用的介词片语,其功用等于副词(“带安静”=“安静地”),21所形容的是紧随其后的“作工”这分词,二者合起来(“安静作工”)则形容(即是解释了如何可以)“吃自己的饭”。这里的“安静”有释经者解为心灵的平静,与因误以为主的日子已到而引起的兴奋或忙乱相对,但从文理看来(其中并无提及主的再来),“安静”是与上一节的“专管闲事”相对,22就如“作工”与“不肯作工”(11节)相对,“吃自己的饭”与“白吃别人的饭”(8节,现中)相对。“安静作工”可能有“安份守己”(当圣)的含意,23不过此意思在这里显然远不及在哥林多前书七章十七至二十四节一段那么清楚。无论如何,“要……自食其力”(新译、当圣)、即是“亲手做工来维持生活”(现中)这项明令,除了一些明显的例外(例如提前五9),是所有信徒都当遵而行的,24经文中“这样的人”尤其需要遵从这命令。

21 Cf. M.J. Harris, NIDNTT III 112.

22 So Ellicott 132a; Lightfoot 132; Best 341 over against Milligan 116a; Frame 306, 307; Morris II 256 n.19.

23 Calvin 420 干脆把“安静地”解为“保守自己和平地在所蒙之召的范围内”。

24 Cf. Mare, 'Pauline Work Ethic' 368.

三 关于不听劝戒的人(三13-15

13弟兄们,你们行善不可丧志。

14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

15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13“弟兄们,你们行善不可丧志”

本节原文以强调格式的“你们”一字开始,随后有“但是”(现中)一字,1这两点表示保罗这段话的对象不再是上两节那些闲懒不作工者,而是教会其他的成员。强调的“你们”意即“至于你们”(思高),不管其他人如何。这是信上第八次亦是最后一次直接称读者为“弟兄们”(参一3注释),这称呼同样表示本节是一个新段落的开始。

“丧志”的原文动词2在新约共用了六次,总是与否定词“不”字连出现,其余的五次显示两个略为不同的意思:(一)“厌倦”(加六9,思高);(二)“灰心”(路十八1)、“丧胆”(林后四116;弗三13)或“沮丧”(新译)。厌倦很容易变成灰心,灰心不虽变成沮丧。本句与加拉太书六章九节上半非常相似,3意思亦是“你们行善,不可厌倦”(当圣),由后面的动词引申而得“松懈”(现中)、“懈怠”(思高)、“灰心”(新译)、“丧志”等意思。

“行善”的原文是个复合动词,4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但由“行”与“善”这两个字合起来的“行善”一词则在保罗书信出现了至少八次(罗七21〔现中〕;林后十三7〔思高〕;加六95罗七18〔思高、新译、现中〕;6罗二10;加六10;弗四28〔新译:“作正当的事”);7罗十三3b;参罗七19〔思高:“我所愿意的善,我不去行”);弗六8〔思高:“不论行了什么善事”〕8)。“行善”的意思有时是“做对的事”(罗二10,七1821,十三3b;林后十三7;加六9),有时是“善待(别人)(加六10)。

“行善”在本节有两种解释:一说认为此词的意思是“做对的事”,而所谓“对”的事又至少有三个解释──我们不能确知所指的是什么;指挽回犯错中的弟兄;指“用不给食物来惩戒游手好闲的人”。9但较简单和自然的做法,是将“行善”了解为“善待(别人)”之意。按此了解,“行善不可厌倦”这句话本身可视为一项笼统性的原则(如在加六9一样),但较可能仍是针对闲懒不作工者的问题而发,因为紧接的下文(14-15节)显然与上文(6-12节)有关连。保罗说这话的用意,似乎是要勉励那些忠于自己的工作的、教会大部分的成员,不要因少数游手好闲的人滥用弟兄相爱的道理,而放弃对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10“不可厌倦”这话的原文结构11所表达的意思──“不可〔现在〕开始感到疲倦〔而松懈、放弃〕”──支持这个解释。

1 hymeis de.

2 enkakeo{. Cf. BAGD 215(s.v.)

3 比较:to kalon poiountes  (加六9ame{ enkake{se{te kalopoiountes(帖后本节)

4 kalopoieo{.

5 以上三次原文用poieo{ + to kalon.

6 原文用katergazomai + to kalon.

7 以上三次原文用ergazomai + to agathon.

8 以上三次,原文依次用:poieo{ + to agathon, poieo{ + agathon, poeio{ + ti agathon.

9 依次见:Best 342; Morris II 257; 多马斯276.用来支持“做对的事”此解释的一个理由,就是强调kalos指本身是对的事, agathos才是指对人有益的事(cf. Milligan 116b)。但新约的用法似乎并不这样严格地区别这两个字;参“帖前释” 438567; 亦参注5-8及所属正文;E. Beyreuther, NIDNTT II 102(作者将帖后本节的kalopoieo{ 与提前六18agathoergeo{ 视为同义词)。

10 Cf. Calvin 420; Moffatt 53b; Whiteley 110. Marshall 226则认为保罗是要帖人不但继续善待(即是接济)其他有需要的会友,而且继续善待那些游手好闲的人;作者认为下文(14-15节)所表达的精神支持此看法,此看法亦完全符合早期基督教的精神,就是以爱对待那些不配得到爱、亦不回报爱的人。但继续接济闲懒不作工者的做法,与保罗在上文的主旨(尤其是1012节)背道而驰;因此作者此看法值得怀疑。此外,作者在上文(219)曾谓保罗所建议的惩治包括不让他们继续接受教会供给的食物,前后的说法似乎不一致。

11 m{e + aorist subjunctive(on which cf. MHT 1.124), not me{在这动词(见注2)与me{(而非ou,如在林后四116)字连着用的四次中,三次是现在时态(enkakein, 路十八1;弗三13enkako{men, 加六9),只有帖后本节是过去不定时时态(见注3)。

14“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

“但是如果有人”(思高)这译法反映了原文有一小字,12此字在这里可能是个没有实际意义的过渡词(因此许多中英译本都没有把它译出来),13但较可能是个反语词,不过它不像另一个(通常译为“但是”的)反语词14那么强烈,中译可作“不过”。15这个“不过”引出与上一节不同的情形和相应的教训。

“有人”原文是单数的“任何人”(第十节的“有人”则为复数的“一些人”),表示保罗不是在想及一班人,而是个别的会友;他可以想像,在那些游手好闲者当中,“也许有人”(现中)会不“听从”(字词研究见一8注释)“我们这信上的话”──意即“我们在这封信上所吩咐的话”(现中)。16在二章二节和十五节,“信”和“话”是表达信息的不同方式,但在本节(如在林后十11)“信”是表达“话”的媒介。17保罗在“我们……的话”之后(按原文次序)加上“在这封信上”(现中)此片语,也许是为了免得有闲懒不作工者以为,保罗(和同工)既不再在他们中间,便可不必理会他(们);无论如何,他这句话有这样的含意:他信上所写的话,跟他亲口面授的吩咐有同样的权威,并且他“在这封信上”对有关的题目所写的话就是他最后的结论。18这“话”特指本章六至十三节(尤其是12节)的“教训/训勉”(当圣/新译);这教训基本上重申了保罗原先的口头教导以及在前书的劝勉(10节;帖前四11-12),因此不听从“这信上的话”的人,其实已不止一次漠视保罗的教训,是难逃顽梗倔强之罪名的。

12 de.

13 和合、新译、现中、当圣;RSV, NEB, NIV. Cf. AV, RV, NASB('and').

14 alla.

15 Cf. Frame 298: 'however'.

16 to{i logo{i he{mo{n dia te{s epistole{s.“我们”和“藉着这封信”都是形容“话”字的。此处的介词片语之前不必重覆冠词,此点可参BDF 269(2); MHT 3.187; Ellicott 133b; Lightfoot 133.同一个片语在林前五9(“在信上”,思高)并不指林前本身,因此“信”字之前有冠词并不一定是“这封信”之意,不过就本节而论,原文片语的意思确是“〔藉着〕这封信”(新译、现中)而不仅为笼统性的“〔藉着〕书信”(思高)

17 Cf. G. Kittel, TDNT IV 101.

18 依次见Lightfoot 133; Moffatt 53b.

“要记下他”

此句较贴近原文次序的译法是:“这样的人,你们要留意”(现中),即是“这样的人”占强调位置。不过原文不是用较笼统的“这样的人”(12节,复数),而是用单数的“这人”,19指上一句刚提及的那固执顽抗的人。“记下”(新译、当圣同)或“记出”(思高)的原文动词20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这字在七十士译本(中间语态,如在本节)也是只用了一次(诗四7:“主阿,你的面光已放在我们身上为记号”),21它在蒲草纸文献中惯常用来指收据或正式通告上的签署,文法学者则以它的主动语态来表达“注意”的意思。22中间语态在革利免壹书四十三章一节的意思是“记/录下”(“摩西把所给了他的一切命令都记下在圣书上”23)。就本节而论,有释经者认为这字应解为信徒以某种方式通知教会(其含意即是由教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由教会正式“点名”“把这人记出”(思高),加尔文甚至把它解为向使徒本人报告;24不过,教会要集体对这人采取正式的行动此一意思在经文中并不明显(参较林前五3-5),因此,原文较可能的意思是要那些忠于使徒的教训的信徒,各人个别地“留意”(现中)那不听从此信上教训的人。按此了解,“要记下他”跟“要留意(躲避)他(们)”(罗十六17)同义。25

事实上,按一位释经者的看法,鉴于罗马书十六章十七至二十节跟本章十四至十六节的相似处(该段同样提到读者顺服保罗的教训,强调要避开引起麻烦的人,并提及赐平安的神),保罗在本段所关注的不仅是闲懒不作工者的行径,而且包括他们用来支持这种有失基督徒体统之行为的错谬教训,即是二章二节所言有关主再来的教训。26不过上文已一再指出,认为游手好闲者的问题是由他们对主再来的误解而起此一看法,其实缺乏经文的支持(参三6-16注释引言注3及所属正文),因此笔者亦未能赞同上述这位释经者的论点。

19 touton(from houtos).

20 se{meioomai = middle of se{meioo{. Cf. BAGD 748(s.v.)

21 ese{meio{the{ eph' he{mas to pho{s tou proso{pou sou, kyrie. Cf. Bruce 210; K.H. Rengstorf, TDNT VII 266.

22 MM 573(s.v.).

23 Mo{y/se{s ta diatetagmena auto{i panta ese{meio{sato en tais hierais biblois. Cf. Bruce 210.

24 依次见Ridderbos, Paul 470 n.126; Whiteley 110; Calvin 421. Holland 55谓此动词指“将某人或某事看为一种征兆”:这人的“不听从”大抵表示“离道反教”之事存在于教会之中;参同书149-150.

25 Cf. K.H. Rengstorf, Bruce(as in n.21). 罗十六17的“留意”原文是skopeo:“留意”的目的在该节是为要“避开”(新译),在腓三17是为要“效法”,在加六1(“小心”)是为免“陷入诱惑”(思高),在路十一35(“小心”,思高)是为免“内里的光成了黑暗”(思高)。此字在新约出现的其余两次(林后四18;腓三4),意思都是“顾念”或“关心”(现中)。

26 Cf. Marshall 227.

“不和他交往”

从文法的角度看,这是跟“记下他”平行的另一个命令,27但按逻辑来说,“不和他交往”是“记下他”的目的;换言之,保罗要读者“留意”这个人,为要进一步不与他交往。“和〔某人〕交往”的原文动词28在新约另外只用了两次:保罗曾写信告诉哥林多人,“不可与淫乱的人来往”,其后他在哥林多前书要澄清“淫乱的人”的意思,就是指“称为弟兄,却是行淫乱”的人,他说“这样的人,不可和他来往,连和他吃饭都不可”(林前五911,新译)。在本节,“不和他交往”这话的内涵是什么?释经者提供了至少三种答案。

(一)加尔文和一些近代的释经者认为所指的是革除这人的会籍,把他完全摒诸教会的门外;29按此了解,“不和他交往”是完全避开他,“远离他”(6节)才是指不与他有亲密的来往。但本段不但没有用“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把那……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5〔参2〕、13),或“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十八17)等严厉的话,而且正面的要读者“劝他如弟兄”(15节),可见在保罗心中,这人仍有“弟兄”的身份,仍是教会一分子。30(二)另一说认为保罗在此提倡的做法正是他在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一节所说的(“与他吃饭都不可”);帖城的信徒不应把饭食供给闲懒不作工者,因为这样作等于鼓励他们去继绩过游手好闲的生活。31但在哥林多前书五章十一节,“与他相交”跟“与他吃饭”显然是分开的两件事,“连一起吃饭也不可”(思高)这种讲法更表示“与他相交”是比“与他吃饭”更强的关系。32因此,本节经文所说的“不和他交往”,不能干脆地解为不和他一起用饭。33(三)第三个看法认为“不和他交往”包括不和他一起吃饭,后者则解为“不让他参与爱筳及圣餐”,或除此之外亦不在家中款待他。34但“不让他参与爱筳及圣餐”是教会整体(或其领袖)才能做到的事,而上文已指出(“要记下他”一语注释),教会要集体对这人采取正式行动的意思在经文中并不明显,经文亦没有明明提及“一起吃饭”的事或提出他可否继续参加聚会的问题,35因此(四)“不和他交往”较宜解为其他信徒与这人在个人关系的层面上(不是在教会聚会的层面上)不可和他有经常的、亲密的交往,36不和他交往大抵包括(仍是在个人关系的层面上)不和他一同用饭,37更不容他白吃别人的饭;因此这话对于那有闲懒不作工者“寄生”在其身上的弟兄,有特别的适切性,按这话去做能有效地逼使这人自食其力。这解释的含意就是,这人仍可参加教会的棸会,包括参与圣餐。下一句话所指出的动机,和下一节所表达的宽大精神,似乎支持这种推论。尤其值得留意的一点,就是本段(6-15节)对读者的教训的重点,是在于他们自己要“远离”那闲懒不作工者,要“不和他交往”(614节),而不是要把那人驱逐或禁止他参与教会的某种活动,此点是第四个解释的有力根据。

27 synanamignysthai = infinitive for imperative(Frame 308) or imperatival infinitive(Hendriksen 206 n.134).

28 synanamignymai. Cf. BADG 784(s.v. synanameignymi).

29 Cf. Calvin 421, 422; H. Greeven, TDNT VII 854, 855. Schmithals(Paul 199-200)也是这样解释,并谓此词在保罗书信中是个专门术语,指排拒于教会团契之外。

30 Cf. J. Jeremias, TDNT III 753 n.84; Ridderbos, Paul 470; Bruce II 1165b.

31 Moore 120.

32 Marshall 228似乎赞同H. Greeven(TDNT VII 854-855)对林前五11下半的解释,即是认为“不可与他相交”的意思由随后的“不可与他吃饭”表达了,整句的意思等于:“这样的一个人,你们不应和他一起纪念主的晚餐。”但是在me{ synanamignysthai......me{de synesthiein这结构中,把me{de看为解释me{('not to associate, that is to say, not to eat with them')这做法是颇有疑问的。参下面注37

33 这种解释的另一例子是石 113:“不和他交往……在此可能是不让他们和大家一起吃公共饭食,或领享圣餐及爱筵。”

34 依次见Best 343; 多马斯 275(引句出处); Marshall 228.

35 Best 343-344 及多马斯 275皆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36 Hendriksen 200, 205.

37 Cf. Grosheide, First Corinthians 129-130:“不与人交往强过不一起吃饭。前者指经常的交往,包括一起用饭,后者指一起吃一顿饭,并不包括经常的来往。”Robertson Plummer(First Corinthians 107) 认为林前五11的“连一起吃饭也不可”(思高)并非指圣餐而是指彼此款待。

“叫他自觉羞愧”

这句表达了“不和他交往”的目的。保罗假定,当教会其他成员都以实际的、某程度的“排斥”行动表明他们并不赞许游手好闲者的生活方式时,这人便会静思己过38而“自觉羞愧”──从而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使之符合使徒的教训和榜样。

“自觉羞愧”在原文只是一个字,此字39在新约共出现九次,分为三个用法:(一)主动语态一次,意思是“使(你们)觉得惭愧”(林前四14,现中)。(二)被动语态六次有中间语态的主动性意思,即是“尊敬”(太廿一37;可十二6;路二十13;来十二9〔现中〕)、“尊重”(路十八24)。(三)被动语态另外两次的意思是“感到羞愧”(多二8,思高)、“觉得惭愧”(本节,新译、现中、当圣)。同字根的抽象名词40在新约只用了两次,两次都是在“我说这话,是为叫你们羞愧”(思高:林前六5,十五34)这句子里面。

38 Robertson(Pictures 4.61; Morris II 259) 谓原文动词的被动语态的意思是“把思想转到自己身上”。虽然此词源式的解释有待商榷,但“自觉羞愧”很可能牵涉“静思己过”在内。

39 entrepo{. Cf. BAGD 269(s.v.).

40 entrepe{.

15“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但”(新译同)、“可是”(思高、现中)、“只是”(当圣)等译法,都是把原文的连接词看为反义词,41但此词最通常的意思是“而且”。这里用“而且”而不用“但是”,有释经者认为可能有这样的含意:这人一自觉羞愧,其他的信徒便应把他当基督徒看待。42较自然的看法是,保罗在此把另一项命令加在上一节的命令上,本节的命令与前一个命令是和谐一致的,上一节的命令其实也是基于本节的原则,即是以挽回那人为目的。43也许最好的解释,就是认为保罗的本意是以“而且”一字引出“要警戒他,不过要像对弟兄一样警戒他,不是把他看作敌人”这意思(即:“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并且警戒他”三者平行),但由于保罗急于要缓和他心中所想的警戒的严厉性,句子的结构在“而且”一字之后便有所改变:“要把他当弟兄规劝”(思高)这个主要意思,反被形容它的“不要把他看作仇敌”(新译)这个次要意思超前而占了句子的首位。44

“以(他)为”的原文动词已在前书五章十三节出现过(字词研究参“帖前释” 424-425),在这里的意思是“把(他)看作”(新译)、“把(他)当……看待”(思高);“当作敌人”(现中)意即“仿佛(他)是个敌人似的”。45有释经者认为,这话可能反映了旧约及犹太教拉比的看法,即是要恨恶仇敌,并认为这里所指的不是个人的仇敌,而是教会的仇敌,即是与教会为敌的人,这样的人,信徒不应与他交往;46按此了解,“仇人”有主动之意。但保罗这话显然不大可能有以下的含意:“倘若他是个仇敌,你们便可恨恶他”;在“不要把它当仇敌看待,但要把他当弟兄规劝”(思高)此对比中,重点显然是在后一句,前一句只是给后一句做衬托;因此(基于上述两点),“仇敌”的意思较可能是被动的,此句意即“不要把他看为你们敌意的对象”(参伯十九11),“不可敌视他”(当圣)。这个被动意思此主动之意更符合文理:对一个固执不改的游手好闲者,人性的自然反应就是厌恶甚或憎恨,保罗却提醒使徒,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也不可存愤恨、敌意待他。

“仇人”(当圣同)或“仇敌”(思高、新译)的原文47在新约共出现三十二次(保罗书信占了九次),其中两次是形容词,都有主动的敌对之意(太十三28:“敌人”即是“存敌意的人”(原文有“人”字);西一21:“与他〔神〕为敌”)。其余的三十次都是作名词用,其中三次有被动的意思,都是单独使用,但从文理可知有关的“仇敌”是谁的仇敌(即是敌方是谁):一次是人(帖后本节),另二次是神(罗五10,十一28;在后一节“是仇敌”与“是蒙爱的”相对)。

余下的二十七次都有主动的意思,分为三种用法:(一)单独使用──分别指以色列人的“仇敌”(路一74)、基督的“仇敌”(林前十五25),指魔鬼(太十三39;路十19),指死乃“最后〔的〕仇敌”(林前十五26,现中)。(二)敌意的对象是物,以所有格表达──“一切正义的仇敌”(徒十三10,思高、现中)、“基督十字架的仇敌”(腓三18)。“你〔耶路撒冷〕的仇敌”(路十九43)是拟人化说法,因此可视为介乎这用法及下一个用法的过渡性例子。(三)敌意的对象是人、基督或神,以所有格表达二──(1)对象为神:“与世俗为友的,就成了上帝的仇敌”(雅四4,新译)。(2)对象为基督:神应许基督,要“把你的仇敌放在你的脚下”(新译:太廿二44;可十二36),“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新译:路二十43;徒二35;来一13);这正是基督现今在等候的(来十13)。(3)对象是人:“人的仇敌”(太十36)、“我〔的〕这些仇敌”(路十九27,原文;即是“敌对我……的人”〔思高〕)、“我们的仇敌”(路一71,原文;与“恨我们之人”平行)、“你们的仇敌”(路六27,与“恨恶你们的”〔现中〕平行;太五44,与“迫害你们的”〔新译〕平行;路六35〔思高:“你们的仇人”〕;加四16)、“你的仇敌”(罗十二20;太五43〔与“你的邻舍”相对〕)、“他的仇敌”(太十三25,新译)、“他们的仇敌”(启十一512)。

“但要把他当弟兄规劝”与上一句“不要把他当仇敌看待”(思高)在原文构成交叉式排列法,即是:不要(A)当仇敌(B)看待,乃要(B)规劝(A)如弟兄;48这种排列法的效果,就是把重点放在“不是当仇敌,乃是如弟兄”这对比上。在上一句,“当”字的意思是“仿佛他是”,但在本句“当/如”字则有“按他(真正)……的身份”之意;49这个人不仅是“称为弟兄”的(林前五11),故此其他的信徒除了要“远离他”、“不和他交往”外(614节),还要“劝他如弟兄”。

译为“劝”字(新译、当圣同)的原文动词已在前书用了两次(五1214),两次的重点都是在于对信徒提出警告和警戒(参“帖前释” 423-424);本节的对象是比前书五章十四节所提到的闲懒不作工者“更进一步”的犯错者,因此动词在这里不大可能仅是“劝导”(现中)或“规劝”(思高),至少也是“劝戒”(帖前五12),更可能是“警戒”(帖前五14)之意。劝戒或警戒大抵包括对犯错者指出他的不是之处,解释其他信徒所采取的“纪律行动”(“远离他”、“不和他交往”)的原因和目的,并警告他执迷不悟的严重后果(参多三10;太十八17)。不过,“如弟兄”这片语表示,这种劝戒或警戒必须是存爱心(包括“温柔的心”,加六1)、并以挽回弟兄为目的而发。爱心与警戒并不互相排斥,因为“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箴廿七5),一种在有需要时也不加以谴责的“暗中的溺爱”(思高)在道德方面是无用的。50

有释经者认为帖人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实行这句话:他们不可主动与犯错者交往,但遇到与他们有接触时,却应利用机会来警戒他们;或是由教会的领袖执行这警戒的任务。51但若“不和他交往”并不表示这人不可继续参加教会的聚会(见14节注释),“劝他如弟兄”这句话便可较自然地解为在教会的聚会中警戒他;这是教会整体(即所有信徒)的责任(帖前五14;参罗十五14;西三16),尤其是教会领袖的责任(帖前五12)。52

总括这两节的教训,保罗吩咐读者处理固执的游手好闲者的方法主要有两方面:在个人关系上,他们要不和他有经常的、亲密的来往,藉此激发他羞愧之心;与此同时,他们要在教会的聚会中劝戒或警戒他,为使他们觉悟而痛改前非。这可说是颇柔和的“教会纪律”,远不及哥林多前书五章的指示那么严厉,这个分别反映了两个问题(闲懒不作工,犯乱伦之罪)的严重性不同;我们今天把有关的经文应用出来的时候,也应按问题的严重程度施行不同程度的“教会纪律”。53

41 kai = 'and yet'. Cf. Dana-Mantey 221(2).

42 Bruce 210. Holland 56认为14-15节的指示只能应用在那些因这封信(帖后)而悔改的“不守规矩”者。

43 Ellicott 134; Morris II 259.

44 Lightfoot 134.

45 ho{s echthron = 'as if he were an enemy'BDF 416(1); MHT 3.161.

46 W. Foerster, TDNT II 814; H. Bietenhard, NIDNTT I 554.

47 echthros. Cf. BAGD 331(s.v.).

48 me{ ho{s echthron (A)  (B) he{geisthe

noutheteite (B)   (A) ho{s adelphon.

49 ho{s adelphon = 'as in fact he is, a brother', 'in his character as a brother'.此点足以使Holland 52-53的理论(见三6注释注12)显出十分值得怀疑。

50 Cf. Kidner, Proverbs 165.

51Marshall 228. Holland 75干脆认为不能同时“远离”及“警戒”一个人,后书的作者在15节对14节的指示作出修正,可能是故意的要使其教训与帖前五14a的指示(“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相符。

52 Cf. Hendriksen 207; Best 343-344.

53 关于在今天实行“教会纪律”的困难,参Marshall 229-230的讨论。亦参余达心、蔡元云等着:“呐喊文粹”(香港学生福音团契1989),页110-114, 122-128

四 第三次为读者祷告(三16

16愿赐平安的主随时随事亲自给你们平安。愿主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16“愿赐平安的主随时随事亲自给你们平安。”

本句原文以略为强调的“亲自”(思高同)一词1开始,如在二章十六节(及前书三11,五23)一样;此词的解释见“帖前释”261456-457。这是信上第三次的祈愿,它的对象不是神2(如在帖前五23),也不是神和基督(如在二16;帖前三11),而是基督,像在本章五节一样;这大抵是由于保罗重复了他在第五节的做法,上文刚提及“主耶稣基督”(12节),因此他在本节更有理由以基督为他祷告的对象。

保罗称基督为“赐平安的主”,就如他多次称神为“赐平安的 神”(帖前五23;保罗书信另四次,详参“帖前释” 457);比较之下,可见在赐平安的事上保罗把基督看为享有与神一样的特权(参一2;帖前一1)。原文并无“赐”字,“平安的主”,像“荣耀的主”(林前二8)一样,是一种以名词代替形容词的闪族语法,3因此,单就此片语本身而论,“平安”可指基督本性的一面,但鉴于随后的“给你们平安”这句话,“平安的主”在此的主要意思可能确是“赐平安的主”,不过我们应当记,祂先享有平安,然后才能赐下平安(参冯:“腓立比书” 441)。

“愿……主……赐你们平安”(当圣)似是旧约祭司的祝福里“愿耶和华……赐你平安”(民六26)一语的回响。4“平安”(字词研究见“帖前释”387)在原文有冠词,表示所指的是这位“平安的主”所赐的平安5(参约十四27:“我的平安”;亦参西三16:“基督所赐的和平”〔现中〕)。有释经者认为保罗面对的情况,就是那些闲懒不作工者与其他的会友可能分裂,因此“平安”在此的意思可能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平安,即是没有纷争;6可是,信上并无证据表示帖人在“彼此和睦”(帖前五13)的事上发生了严重的问题,7那些游手好闲者似乎只是少数的人(参11节注释第四段),其余的人仍要“劝他〔们〕如弟兄”(15节),因此,“可能分裂”是言过其实的。特别在民数记六章二十六节的提示下,“平安”较宜按其广义来解释,指健全的状态(与“救恩”几乎同义),而这种正面的状态自然包括(或说假定了)没有负面的情况(如教会内的纷争);这广义的解释从接的(按原文次序)“随时随事”这笼统和概括性的话进一步获得支持。8

“随时”(新译、现中、当圣同)的原文结构9在保罗书信只出现另一次(罗十一10,引诗六十九23〔七十士译本六十八24〕),意思是“时常”或“常常”(思高),在新约另外用了八次,也是这个意思,分别指:旧约的祭司“常常进入第一进会幕,执行敬拜的事”(来九6,新译),大“时常看见主”在他面前(徒二25〔引诗十六8,七十士译本十五8〕,现中),耶稣升天后,祂的门徒“时常在圣殿里颂赞上帝”(路廿四53,现中),哥尼流“常常祷告 神”(徒十2),保罗力求对神对人都“时常保持良心无愧”(徒廿四16,思高),信徒的使者在天上“常常”见到天父的面(太十八10),他们应“常常把颂赞的祭品献给上帝”(来十三15,新译);有一次“常”的意思由“昼夜”加以补充和说明(可五5)。“时时”(思高)在本节亦是“继续不断”之意。

“随事”似乎只是一种意译。“随地”(新译、当圣)或“处处”(思高)及“用各种方法”(现中)这两种译法分别反映了原文两个不同的说法。10前者是较常见的词语(参帖前一8;林前一2;林后二14/提前二8:“各处”/“随处”),后者却比基本上同义的片语11较为笨拙,而且“随时随地”是个比“随时用各种方法”较自然的对比,因此有抄者将后者改为前者比相反的做法可能得多;换言之,“用各种方法”应被采纳为原来的说法。12这样,保罗此祈愿的第一部分,就是愿主继续不断地并以各种方法赐读者平安,即是让他们经历“平安”此福泽的丰富内涵(健全康泰、与神和好、与人和睦、内心和谐一致)。13

1 autos de. Cf. MHT 3.40-41.

2 笔者在“帖前释” 290-291误把本节列入以神为“给”字之主词的经文中;故290页第二段首二行的“二十二次”应为“二十一次”,291页第五行的“九次”应为“十次”。

3 二词依次为ho kyrios  eire{ne{s, ho kyrios te{s doxe{s. Cf. H. Bietenhard, NIDNTT II 513.

4 此语在七十士译本作kyrios......do{ie{ soi eire{ne{n;参帖后本节do{ie{ hymin te{n eire{ne{n. do{ie{ {亦见于罗十五5;提后一1618。“赐给”(思高)一字的字词研究,详见“帖前释” 289-291

5 Bruce 212.

6 Whiteley III. Holland 77同样地把“平安”解为会众之中各种困难(参12节)获得解决的结果。

7 So, correctly, Ellicott 135a.

8 Cf. Best 345-346.

9 dia pantos, with chronou understood(BAGD 179, s.v. A II 1 a). 有时写成一个字diapantos.

10 en panti topo{i, en panti tropo{i. Lightfoot 134-135采纳前者。

11 Panti tropo{i(“无论怎样”,腓一18, kata me{dena tropon(“〔不要……〕任何方法”,帖后二3,思高)。Cf. kata panta tropon(“各方面”,罗三2:思高、新译、现中)。tropos的字词研究见二3注释。

12 Cf. Ellicott 135a; Milligan 118a; Metzger 638.

13 Cf. H. Beck, C. Brown, NIDNTT II 781.

“愿主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这是保罗祈愿的第二部分;原文无“常”(当圣同)字。14“愿上主与你/你们同在”此祈愿早见于旧约(思高:士六12/得二4),在新约他处亦有出现(路一28;参同义的“愿主与你的灵同在”,提后四22a);因此,虽然此特别格式在保罗书信出现只有这一次,此点却不能成为保罗不可能用了此格式这看法的理由。15上一句求平安的主赐平安给读者,本句求这同一位主与他们同在;罗马书十五章三十三节的祈愿则求赐平安的神与读者同在;这两点都提示我们,赐恩者(赐平安的主)与所赐的恩(平安)不能分割,后者不能离开前者而单独存在(参冯:“腓立比书” 457507)。保罗在“你们”之前(按原文次序)加上“众人”一词(参18节;林前十六24;林后十三13;弗六24〔原文〕;多三15),反映了他爱心的宽宏大量:“大家”(现中)不但包括为神的国受苦者(一45)、在主的日子何时来到一事上可能被错谬的教训误导者(二2)、坚守遵行保罗和同工的教训者(三4,参二15),连那些闲懒不肯作工者(三6,参12节)也包括在此祈愿之内。16

14 亦无动词。但顺应着上一句祈愿式语法的动词(见注4),本句可合理地补充另一祈愿式语法的动词eie{ {('may he be').

15 Cf. Marshall 230-231(against W. Trilling).

16 Cf. Neil 198; Morris II 261.

柒 结语(三17-18

这是保罗书信的结语(详见“帖前释”4741)中最短的一次(在原文只有二十四个字──提前及腓利门的结语依次为二十五和二十六个字),由“亲笔问安”及“最后祝福”两部分构成。

一 亲笔问安(三17

17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凡我的信都以此为记,我的笔迹就是这样。

17“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

蒲草纸的文献清楚显示,在新约书信成书那段时间的同期内,私人的信札常是由代笔人书写,然后于结束时由发信人亲笔问安。有若干的例子在信上注明,这是由于发信人没有受过教育或写字写得慢;1不过,即使写字没有困难的人也常雇用代笔人,大抵因为他们可以用颇相宜的代价便能省去要取得写信所需品的麻烦。2这做法清楚反映于本节及另外数封保罗的书信(罗十六22;林前十六21;加六11;西四18;门19)。

本句的原文在另二封保罗书信的结语部分出现(林前十六21;西四18),“我(保罗)亲笔写”一语亦见于加拉太书(六11,现中)及腓利门书(19)的结语部分。在这五节经文里,“笔”字原文是“手”,即是“手”有“手笔”、“笔迹”之意。

此字3在保罗书信另外出现十二次(新约共一七七次),除了一次以手代表敌意的力量外(林后十一33:保罗“逃脱了〔在大马色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的手”〔思高、新译、现中〕),其余的十一次都有其字面意思:“手”,像“脚”和“眼”,是身体上的肢体(林前十二1521);律法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加三19);关于以色列人,神说:“我整天向悖逆违抗的民族,伸出我的手”(罗十21〔思高〕,引赛六十五2);男人要“举起圣洁的手”祷告(提前二8);保罗(提后一6)和“长老团”(提前四14,思高)一同参与为提摩太按手之礼(参冯:“恩赐”126-127),也指示提摩太,“不可随便给人行按手礼”(提前五22,现中);从前偷窃的应“亲手作正当的事”(弗四28,新译),所有信徒都当像保罗等人一样(林前四12),“亲手作工”(帖前四11)。

本句的原文直译是:“这问安〔是〕用我保罗的手〔写的〕”4。即“问安”是个名词(字词研究见“帖前释”476-477)。有释经者认为此“问安”所指的是第十六节,因为该节提及“平安”,而“平安”正是中东的人,尤其是犹太人,问安的内涵;按此了解,保罗亲笔写的是十六至十八节。5可是,此句在保罗书信出现的另外两次(林前十六21;西四18),其上文都没有提及“平安”,该二次的“问安”显然就是“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这话本身;比较之下,本句在此亦应同样解释,现代中文译本正确地把它意译为:“我亲笔写:‘保罗祝你们好。’6换句话说,保罗亲笔写的,只是本节和下一节,7就如他在前书亲笔写的也只是最后两节(参“帖前释”481)。

1 me{ idotes grammata/agrammatos, or dia to bradytera auton graphein.

2 Cf. Longenecker, 'Ancient Amanuenses', 282-288(esp. 287-288).

3 cheir. Cf. BAGD 879-880(s.v.).

4 ho aspasmos te{i eme{i cheiri Paulou(gegraptai). The use of genitive Paulou in apposition with dative eme{i 5 Best 347. Longenecker('Ancient Amanuenses' 291) 也是认为保罗亲笔写了16-18节,但他所用的理由与前一位作者所用的不同。

6 Cf. Marshall 231; H. Windisch, TDNT V 502.

7 Neil 199则认为是从Paulou一字开始(参注4)。

“凡我的信都以此为记”

较贴近原文的译法是:“这是我每/每一封信的记号”(思高/新译)。“这”字在原文是中性的关系代名词(因此在文法上与上一句阳性的“问安”及阴性的“手〔笔〕”都不相符,而只与下一句中性的“记号”相符),它引起的问题是:保罗的每一封信都以之为记号的是什么?换言之,这里所说的“记号”是由什么构成的?答案不可能是“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这句话本身,因为(如上文指出的)这话只在另二封保罗书信的结语部分出现(林前十六21;西四18);这记号也不是保罗“每封信都这样签字”(现中),因为他在信未签字的也是只有这三封信。“这”所指的最可能是他亲笔问安的事实,而重点不在“问安”,乃在“亲笔”,8他的笔迹就是个“记号”,即是“真确之凭据”,证明有关的信确是保罗的原作。9这解释从下面一句获得证实──“我的笔迹就是这样”(新译同)或“这是我的笔迹/字体”(现中/思高)表示,保罗要读者特别留意的,乃是他亲笔问安时的笔迹或字体是怎样的。当代圣经把“这就是我的笔迹了”一句提前放在“凡从我而来的信都有此记号”之前,把“我的笔迹”就是“此记号”的意思表达得非常清楚。

若此信是写于前书之后,前后书都是出自保罗之手(如笔者所持的看法),这话的自然含意就是,看过保罗在前书亲笔写的那部分(五27-28)的读者,会认得保罗在后书亲笔写的那部分的笔迹,后书的读者若将此信有关部分的字体和前书有关部分的字体比较,便可看出后书是否真正来自保罗的信。正因为这样,若后书是(写于前书之后的)冒名之作,则作者想藉本节的话使读者信以为真,其成功的机会是不大的。10

就现存的保罗书信而论,此信只是第二封(若前书是最早的)或第三封(若加拉太书早于帖前),因此,若“我每一封信”(“信”字的字词研究见“帖前释”48224)是指此信之前的保罗书信,这话便意味保罗还写了其他的信,是今已失传的;11这是个合理的推论,因为保罗一蒙召作使徒便立即开始传福音的工作(参加一17;冯:“真理” 63-68),他的所谓“首次布道旅程”(徒十三、十四章)亦已是距今(保罗写此信时)十二、三年前的事了,若谓在这期间他只写了一、两封信(而且帖前只是与帖后同一年之内写的,加拉太书亦只是早两年写的),是难以相信的。但若“我每一封信”是指此信及以后的书信,这话的含意便是:连那些没有(如在罗十六22)提及代笔人或(如在本节;林前十六\cs1621;西四18;加六11;门19)明说保罗“亲笔写/问安”的信,亦含有保罗亲笔问安的话。12以上两个解释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合并起来:除了现今仍存的保罗书信外,还有其他写于此信之前或之后、但今已失传的保罗书信,大抵都有他亲笔问安的部分,尽管他不一定特别指出此点来吸引读者的注意。13

8 Cf. Ellicott 135a; Lightfoot 135; Milligan 118b; Moffatt 54a; Whiteley 111; Bruce 216; Marshall 231-232.

9 Cf. K.H. Rengstorf, TDNT VII 259: se{meion probably means 'proof of authenticity'.作者指出,这字在此相当于偶尔出现的symbolon(xymbolon)一字,后者指古代信札由作者亲笔加上的部份。

10 So, correctly, Jewett 185-186; Marshall 232. Bailey('II Thessalonians' 138) 谓三17的话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一语的作用:冒名的作者惟恐此信会被人怀疑为并非保罗所作,因此刻意指出此亲笔问安就是他(保罗)每一封信的记号。可是,虽然保罗在其他地方(林前十六21;加六11)亲肇写下结束部份,但其目的并不是要证明该信的真确性;而且前书并无亲笔问安,足见三17不大可能是保罗写的。但是,(1)前书很可能有保罗亲笔写下的部份(五27-28,参“帖前释” 481);(2)17不必解释为冒名作者弄巧反拙的结果(见正文上文);(3)我们难以想像有冒名的作者竟如此“大胆”用这种“欺诈”的手段(Bailey, art. cit. 144谓我们必须承认作者存心欺骗)来表明其作品真是保罗的书信(F.W. Beare, IDB IV 626a)

11 Cf. Lightfoot 136; Ku/mmel, Introduction 251.

12 Cf. Neil 199; Longenecker, 'Ancient Amanuenses' 288-292.按后一位作者的了解,保罗亲笔写的有以下各段:罗十六25-27;帖后三16-18;林前十六\cs1519-24;西四7-18;加六11-18;门(全书);林后十三11-13;弗六21-24;腓四21-23;帖前五25-28;提前六17-21;提后四19-22;多三15。这些结论部份有待商榷。

13 Cf. H. Windisch, TDNT I 502.

“我的笔迹就是这样”

此句原文直译是:“我是这样写的”。14副词“这样”的意思,不是“我每封信都亲笔问安”(这是上一句话的意思),而是“我现在〔在这两节〕所写的字体就是我的笔迹了”。“这样”自然的含意,就是保罗的字体跟代笔人的字体之间有可见的、认得出来的分别。

“写”字(参帖前四9,五1)的原文(见注14末字)在保罗书信共出现六十三次(新约全部为一九○次),主要分为三种用法:(一)三次指写字的动作(本节;加六11;门19)。(二)二十一次指写信给某人,所用的词语包括:“我们现在写给你们(的话)”(林后一13);15“我写给你们(的)”(加一20;林前十四37);16“我写信给你们”(罗十五15;林前五911;林后二4,七12);17“我写信给你”(门21)、“我(把这些事)写给你”(提前三14,新译);18“我写了(那信)”(林后二9,思高);19“写信给你们”(林后九1;帖前四9,五1);20“你们……所写(的事)”(林前七1,思高)。所写的内容(即动词的受词)包括:“这封信”(罗十六22,新译、现中)、“这些话”(新译:林前四14,九15;林后十三10)、“同样的事”(腓三1,原文直译,参思高)、“这样/那样的信”(林后二3,新译/思高)。

(三)此字有三十五次是用来指旧约圣经的记载(尤其是用于引句之前),所用的词语包括:“如经上所记”(十九次:罗一17,二24,三410,四17,八36,九1333,十15,十一826,十五3921;林前一31,二9;林后八15,九9;林前十7);21“因为经上记”(八次:罗十二19,十四11;林前一19,三19;加三10a,四2227;加三13);22“经上……这样记载说”(林前十五45,思高);23“摩西写说”(罗十5),“在摩西的律法上记说”(林前九9,新译),“律法上记”(林前十四21);24“经上所记载的这句话”(林前十五54,思高),“正如经上记说”(林后四13),“律法书上所写的”(加三10b,新译),“不可过于圣经所记”(林前四6)。25其余的四次,“写”(罗四23,十五4)或“记载”(林前九10,思高)有“记/记录下来”(林前十11,新译/思高)之意。26

保罗为什么特地要读者留意他亲笔问安的事实呢?有释经者认为这是由于保罗预期,在那些游手好闲者当中有人会以“并非出自保罗之手”为托辞而拒绝听从保罗在信上的教训;27但此说的臆测成份甚高,因此缺乏说服力。另一个答案是:保罗怀疑可能有冒名的书信以错谬的教训搅扰读者(参二2),因此强调他亲笔问安的记号,不过本节并不证明确有冒名的书信存在。28事实上,就是二章二节“似乎出于我们的书信”那句话也并不清楚表示冒名的书信确实存在(参该处注释),“我保罗亲笔问你们安”这句话另外出现的两次(林前十六21;西四18),完全不需要解为是因保罗怀疑有冒名的书信而说的;因此,也许保罗在本节的用意并非要否认可能存在之冒名书信的真确性,而完全是要强调此信的真确性及其中的教训的重要性,他的亲笔问安和他的签字,构成一种双重的保证,证明这确是来自使徒保罗的信,故此其中的教训赋有使徒的权威,是读者所当遵行的。29

14 houto{s grapho{. Cf. BAGD 166-167(s.v. grapho{ ).

15 graphomen hymin.

16 (ha) grapho{ hymin.

17 egrapsa hymin.

18 egrapsa/grapho{ soi.

19 egrapsa.

20 graphein hymin (前二节), hymin graphes(后一节)。

21 katho{s gegraptai(前十八节), ho{sper gegraptai(最后一节)。

22 gegraptai gar(前七节), hoti gegraptai(最后一节)。

23 houto{s......gegraptai.

24 graphei(首节), en......gegraptai(后二节)。

25 以上四次,原文依次为ho logos ho gegrammenos, kata to gegrammenon, tois gegrammenois en to{i biblo{i tou nomou, to me{ hyper ha gegraptai.

26 egraphe{.

27 Cf. Frame 24, 311.

28 Cf. Best 43-44, 347.

29 Cf. Marshall 232-233, 36.

二 信末祝福(三18

18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除了加上“众人”一词外,本句与前书五章二十八节完全一样(参“帖前释”484-485)。这里的“众人”回应了第十六节的同一个词,其意义亦与该处的“众人”相同(参该节注释)。

──《天道圣经注释》

n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