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一章
Ⅰ 问候(一1~2)
1~2. 后书收信地址和前书完全一样,只不过父神写成神我们的父:为了强调神不只是主耶稣基督的父,也是众信徒的父。第2节的问候内容除了平安后面加了从父神和主耶稣基督(NIV 在最后面)外,也跟前书相同。这几个字或许不在前书中,但在这里则是如假包换。这种较长的问候后来成为保罗常用的方式,其实除了帖撒罗尼迦前书(另外在歌罗西书中也省去“和主耶稣基督”等语),其他每一封都是这样。基督徒恩惠平安的源头正是神自己。保罗通常将恩惠连接于基督,而平安则与父神并提,但在问候语并不区分。请注意父神和主耶稣基督紧连在一起(只用一个 apo“从”)。
Ⅱ 祷告(一3~12)
A 感恩(一3~5)
3. 跟前书一样,保罗一开始即因基督的恩惠能显明在他们身上而献上感谢。保罗在前书对帖撒罗尼迦信徒有一些称赞,但很有可能他们后来自己觉得不配接受这样的赞美。保罗则坚持他的赞美是合宜的:我们该为你们常常感谢神。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颇为生硬和正式的语法,跟前书的完全不同;不过这观点被紧接而来的温馨驳倒了。希腊文 opheilomen,我们该,传达一种个人义务的观念(另一常用在类似经文的 dei,则表示一种外在环境所产生的强制力)。这本是合宜的不单单重复上述的意思,更是指“没有比你们更配受赞美的”。保罗认为帖撒罗尼迦信徒的优点并非虚假,他有义务来肯定此一事实。
保罗感谢的有两点,即信徒信心的增长和爱的充足,在前书(三10、12)他曾为此祷告。那时他为他们的信心(帖前三5~7)担忧,现在则为其信心满有增长而感恩。动词 hyperauxanei(新约中只此一处)表示“格外增长”。充足(pleonazei)是另一强有力的动词;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专指有机体的长大(例如一棵健康的植物),后者则含有扩散之意,除了团体所表现的爱,还有每个个人的(你们众人彼此相爱的心)。在治理教会方面,保罗固然对他们有些善意的责备,却很乐意在信开头无保留地赞美那充溢信徒之间的基督徒之爱。
前书他已为他们的信心、爱心和“因盼望我们主耶稣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而献上感谢;这里“忍耐”没有出现并不是它不重要,因为下一节经文中他用了相同的字(译为“不屈”;译注:中文和合本同样译为“忍耐”)。
4. 信心和爱心增长的结果(ho{ste,因此,表示归结;译注:中文和合本译为“甚至”),是保罗向其他基督徒夸耀帖撒罗尼迦信徒。那些认为这封信较前书冷淡的人,实难以解释这里所用的强调语气。舍去简单的我们(译注:中文和合本采此译法),保罗用强有力的“我们自己”(autous he{mas);另外译为夸口的动词(snkauchasthai 是个复合字,新约中只此一处)也不是他一般用的单一动词。这似乎意味着,为信徒夸口并非这些传道人的习惯(帖前一9是别人向保罗夸口,不是他向别人);但在这里,帖撒罗尼迦信徒因为确实极为优秀,以致连建立该教会的保罗,都不得不为他们歌颂赞美神。
他们夸口信徒的不屈(见帖前一3注释,该处译为“忍耐”,译注:中文和合本这里亦译为“忍耐”)和信心。在此信心因与“忍耐”并用,而被一些人认为是“坚贞”和“忠实”的意思,但这是不妥当的。Pistis 可以表示“忠实”,可是新约中它几乎都是指“信心”(见三2注释)。况且前一节已经这么用,这里似乎没有理由不一样。在逼迫患难中,他们仍然信靠神(参帖前三5注释):
逼迫是指针对基督信仰而加诸基督徒身上的种种攻击;患难(thlipsesin)所指的更广,不管是不是逼迫,任何遭受到的困苦和麻烦都包含在内。现在式你们在所受的显示这些困难并非过去的历史,而是写信当时正在发生的。
5. 有个难题是“逼迫患难”看来似乎抵触而非证明这正是神公义判断。但我们不应把这明证与这些苦楚画等号(像 Rutherford,“这些痛苦证明神的公正”)。最重要的不是逼迫本身,而是帖撒罗尼迦信徒在艰困中的态度。这种坚定与信心,只能说是因为神在他们中间作工,且神若向他们如此启示,那么这显明是神要叫他们配得神的国(参帖前二12注释及腓一28)。或许我们也应注意希米昂(Charles Simeon)的观点,即我们不可认为,不公正似乎正胜过道德之神;比如:逼迫之类的“恶行之确确存在”,正是“将有‘神公义判断’的‘明证’”74。
赖富特把判断(更正确地说是“公义审判”,te{s dikaiaskriseo{s,在保罗作品中只此一处,不过罗马书二5有相似的用法,而且贝里指出“这是保罗思想中的基本观念之一”)称之为“将来让受害者得安息和逼迫者得报应的赔偿法”。不过这里固然有这种意思(6节),它的意义却更广泛。以苦难使子民达到完美,是神公义审判的一部分。原希腊文的文法结构(介系词 eis 与不定词并列)已表达出这种意思;审判是为了叫他们可算配得神的国。动词 kataxioo{ 不是“使配得”,而是“宣告配得”或“算是配得”之意(像保罗另一重要语汇“称义”,dikaioo{,意思是“宣告为义”)。可见保罗即使看重受苦,却完全排除人类功绩的可能性;他强调配得神的国,不是人努力的结果,而是由于神的恩典。
你们就是为这国受苦并不表示“为了得到它”,而是“为了它”。这正是他们受苦的非功利本质,受苦是证明神与他们同在。
74 Simeon, p.377.
B 神的审判(一6~10)
保罗举出审判的一般原则,并陈明一些有关最后审判的真理。有人觉得这里有太多的“以牙还牙”,因此认为是犹太人所窜改。但这是无稽之谈,毫无根据,事实上此一观念是纯属基督教的。在一道德宇宙中,罪是不能免于刑罚的。罪人总希望能逃避刑罚,但因神鉴察一切,所以根本不可能。“刑罚是罪的另外一半”(Denney)。
6. 保罗用“既是”(eiper)的句法不是一种疑问命题,而是修辞学上的轻描淡写,用以表示像圣灵住在信徒里面(罗八9)或到处有偶像(林前八5)等极为显然的事情。这里新国际本英文圣经只译为神是公义的,可说抓住了这句的真义。保罗把对最后审判的确信,建立在神公义的本性上。因为神是公义的,我们必能见到一切的恶至终必要归正;神要报应“似乎是任何有关神审判之教导中的基本要素”(Best)。耶稣教导说有些人“有祸”,而有些人则“有福”(路六\cs1620~26)。动词报应(antapodido{mi)含有“应得的”之意(见帖前三9“报答”注释,而患难见帖前一6注释,该处译为“大难”)。
7. 保罗在说明报应的消极面之后,继之以积极的一面,他肯定受患难的人要得平安(anesin,即解除紧张,这个字常指松弛紧绷的弓弦)。他带给帖撒罗尼迦信徒在苦难中平安的盼望。有人认为这种动机没价值,但讲这些语的人通常是那些享受着安乐的人。历史证明没有一个为主受苦的人不看重末后的福分。这虽非福音的全部,却是它真实的一部分,而我们有限的智力是无法测透的。与我们同得提醒我们,保罗等人也一样受逼迫。那是“一种为自己而发的叹息”(Flndlay,CGT)。
从这里到第l0节完,文字架构极富韵律,因此有学者认为保罗引用犹太诗歌。韦义(Arthur S. Way)称之为“主再来之歌”。保罗也许确实有引用,但他是用自己的话语,没有理由认为这段文字不属于他。
最重要的是主耶稣再来。保罗真正的意思是说“在主耶稣的显现中”;并非基督显现时才施行报应:报应本身就是显现的一部分(“显现包含了公义的彰显”,Ward。)最后的完成乃是一次 Parousia(主再来,参帖前三13等),我们发现它是指 apokalypsis(显现,像林前一7;彼前一7、13等),亦即打开、揭露;那是现在仍隐藏的位格的显现。祂要在火焰中降临是新约中不常出现的概念。不过旧约(例如出三2;赛六十六15~16)和启示录(启一13~14等)中,火则常随神而出现。这里火是再来之主的外袍。衪有能力的天使(his powerful angeIs)比译为“祂能力的天使”(the angels
of his power,JB)”差一点,这里强调的并非天使的能力,而是主的。摩尔认为,事实上根据马可福音十四章62节,能力“可能是保罗用来指耶稣神性的一种方式……耶稣要和天使显现,合乎且强调了祂神性的本质”。
8. 要报应表明这是神独自的作为(申卅二35),把它归诸基督,显示保罗完完全全视耶稣为神(5~6节中他视神为审判者)。这个字不单单狭窄地指惩罚,而多少具有“祂要施行审判”之意(NEB)。
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各有一个定冠词。最合理的解释是指两群人。有人确信前者为外邦人,后者是犹太人(参 Way,“那轻忽神的异教徒和那拒绝顺服的犹太人”)。不过,此种解释似乎太钻牛角尖了。那不认识神的可以指任何人,不管其为异教徒与否,只要犯有恶意轻忽不认神的罪,都有可能含括在内,这是拒绝为他们所预备的光(像帖前四5)。那些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成为不认识神的特例,他们悍然拒绝神救赎工作的终极启示。另外我们注意到整节经文有明显的希伯来风格;就旧约经文而言,后者只是用来使前者的意思更加完全而已(参耶十25)。
9. 把性质关系代名词(hoitines)译为他们,意即“属于这一类的人”;他们合当接受刑罚。要受罚更确切地说是“要服刑”,最后一个字(dike{)和“公义的”(dikaios)同语根;它不是一种莽撞的报复性惩罚,而是功过分明的赏罚。保罗进一步说明这种刑罚。沉沦不是指“毁灭”,而是完全堕落,即丧失一切使生命值得活下去的东西。永远(译为“永恒”较好,例如 RSV)沉沦和永恒的生命对立。在伪经马加比书十章十五节(新约中则找不到别的例子)有详确的描述,说那是邪恶
这些教训说明恶者命运之无可逃避的结局。正如丹尼所言,“如果圣经中有任何真理,那么其中之一,是那些顽固地拒绝福音且不愿去爱和顺服耶稣基督的人,在末日主再来时要遭到永远无法挽回的失丧。他们落入永无黎明的黑夜中。”
10. 导出这节经文的“当”(见 RSV,译注:NIV 和中文和合本都译为“那日子”)是没有明确期限的 hotan,主再来是必然的,但何时来则不知道。不管这事何时发生,其显著特征就是荣耀;保罗说那是要在衪圣徒身上所得的荣耀。此一表达方式并不容易懂(见 Bailey 所举出的各种可能性)。动词是一个复合字,只出现在这里和本章12节;它的意思是“在……得荣耀”(be glorified-in),且后面还有一个“在”(in)。主必荣耀,祂的荣耀也必在圣徒身上(参约壹三2;“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马松、汤姆斯(Robert L. Thomas)和其他一些人认为,这里意思是祂要在祂圣徒的会中得荣耀(参诗八十九7),不过这种说法似乎不太可能。那日子的荣耀要远胜过我们所知的(显为希奇);它会使我们讶异非常。
一切信的人中的不定过去分词曾引发一些奇特的解释(赖富特举其中一个例子,“这里用过去式表示过去信心坚定,而今却已不再”)。不过把它解释为信心的起步较好;而一旦相信就等于是个基督徒。保罗的意思是指那些已经信靠神的基督子民。
这节经文末尾的文法结构需注意,大致上意思是“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所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侯特发觉很难做推测性的修正,那是最不得已的手段(他很少这么做)。他认为 episto{the 是“确定了”,而 episteuthe{ 是“信了”,这种看法为莫法特和尼科(W. Robertson Nicoll,EGT)所接受。另外赖富特的建议可能较适当,他认为这段经文是省略用法,因而原意是“在一切信的人,所以也包括在你们,因为我们的见证在你们之中被相信了”(“……我们对你们所作的见证被相信了”较好)。保罗他们向帖撒罗尼迦人所作的见证,达到预期的效果。
C 保罗的祷告(一11~12)
这不是保罗像往常一样,惯例地在他的论说中所插入的一段实际的祷告,而是他保证要常常为他们祷告。
11. 因此或许是指前面的整个段落。保罗为帖撒罗尼迦信徒祷告,是为他们感谢神和盼望那将要来到的美事。祷告中他以各种方式祈求他们有属灵的增长。首先是看你们配得。这不是一段祈求神保守他们的祷告。保罗的注意力倾注在世界末了的荣耀,他为他们那时能配得过所蒙的召祷告,亦即在现今他们就要过这种生活,以确保能被神看重。虽然贝斯特认为 axioo{ 在这里表示“使……值得”而不是“看……配得”,但我们还是应该以这个字的正常用法为主(参5节)。召(kle{sis)常指神藉以召人归己的最初的行动(例如弗四1;腓三14);这里可能就是这个意思。但保罗似乎也指那呼召之终底于成。他说我们的神是把他自己和信徒们结合在同一位主之内。
用大能是用在两方面:保罗祈祷别人能在他们的良善和信心的功夫上,看出神的能力;因为单靠人的力量,没有一样能做到。希腊原文没有你们(的),因此有人认为那是神的(参 AV“祂的”)。但新国际本英文圣经的译法是正确的。按字面来说是“善良的意愿”(eudokia
agatho{syne{s),而新约中对神从来不用“善良”这个字。它是指人的善良,是圣灵的果子之一(加五22;译注:中文和合本都译为“良善”)。保罗祈求神激发他们善的意愿(eudokia),便能产生善的行为。就如安立甘教会的复活节祷告词中说的,“我们谦卑恳求你,在你奇妙恩典的带领中,赐给我们善的意愿,这样我们靠你不断的帮助,便得以行出善来”。有些解经家也持这种看法。跟这相配合的是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除了缺少定冠词,这里和译为“因信心所做的工夫”(见帖前一3注释)一样。信心不是被动的,它是永远主动,拥有神的祝福,运用神所赐的能力来服事神。
12. 名在圣经时代代表整个人,所以说“荣耀这名”就是荣耀这个人。保罗盼望帖撒罗尼迦信徒具有基督徒的特质,使得在他们中间成就此等大能工作的救主,能被称颂赞美。有人认为荣耀基督的名和基督再来有关(Best),然而这里尽管不无主再来的意思,但最主要还是在强调,帖撒罗尼迦信徒因有主内住而彰显出来的生活品质(Rigaux,支持这种看法)。因为祂在你们身上得荣耀,你们也在衪身上得荣耀(参耶稣自己的话语,约十七1、10、21~23);信徒不是“与”祂同得荣耀,而是“在”祂身上得荣耀,祂也在他们身上得荣耀。这是最紧密的合一。
这一切都是照着我们的神并主耶稣基督的恩。每件事的第一因都归之于神。帖撒罗尼迦信徒自己无法为神增加丝毫荣耀,但靠神的恩典就能(见帖前一1注释)。恩强调神对我们这些不配的人的爱,一种因基督所成就之事而确实可得之爱,更是一种白白的恩典。这些恩典的目的是要人能活出应有的生命,正如前面所说的。
文法上我们的神有可能被认为与主耶稣基督是同义的,因为共有一个冠词;而托纳(Nigel Turner)也确实武断地指出,“我们的主和神耶稣基督”才是正确的译法75(参 GNB mg.,“我们的神和主耶稣基督”)。但 kyrios(主)像一般的固有名词一样,通常都不用冠词,因此大多数解经家认为这里是指父和子。当然,也不能排除单指耶稣的可能性;但不管怎样,我们应注意基督和神不可分的关系。
75 N. Turner, Grammatical Insights into the New
Testament(T. & T. Clark, 1965), p.16.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