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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书第一章

 

255.腓立比教会的“监督”是什么圣职,与当时的“长老”及今日教会的监督有何异同?(腓一章1节)】

    这里所说的“监督”,,原文是EPISKOPOS(*tafco7roQ,原意为“在上细心观察者”,英文应译作OVERSEER,但钦订本则译为BISHOP(即主教或监督),英文最新译本沿用之,用在注脚处则写OVERSEER。不过BISHOp一词也是从EPISKOPOS一字转变而来。

    但监督一词引起了误会,以为腓立比教会已经有了“主教”或中文圣经所译的“监督”,但原文该处是用多数字,表示腓立比有许多“监督”或许多“主教”,那是难以使人相信的。

    新约圣经除在腓立比书用过此字外,还有几处用过,即:

    提前三章2节,保罗指示提摩太,作监督者的条件。

    多一章7节,也是作监督者的条件。

    彼前二章25节,彼得称主那稣为“灵魂的牧人监督”。

    以上均同用此字,只有在提前三章1节所说的“监督的职份”一词原文用EPISKOP E(*tolco7t*,与“监督”一词同一字根。此字在使徒补选一人代替犹大时也用过,是引用诗篇的預言而用的,中文译为“职份”,但不指明什么职份,其实原文与“监督的职份”同字。

    保罗与以弗所的长老们的话别时,曾用过此宇,说:“圣灵立你们(众长老)作全群的监督”(徒二十章1728节)。

    因此,历来的解经家都同意,保罗当时所说的“监督”与“长老”是完全相同的,“长老”是表示在年龄上比一般人为大,“监督”则为长老的职责。腓立比教会有“诸位监督”亦即“众长老”之意,与今日有些教会采用监督制度,全教会不过只有一位监督不同。

    保罗对提摩太说,“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提前三章6节,但原文此节并无监督一词,不过语气与上文相接),这就表示保罗所说的监督与今日教会所采用监督制的监督大不相同,监督只是与长老相同而已。

    有人称长老为管理行政的,监督则负责讲道的,两者相同,但在工作上有别。所以在提摩太前书五章17节所说可能指“长老与监督”职份之别,保罗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那劳苫传道教导人的……”,前者为管行政的长老,后者为负责传道的长老,即

督。

    教父耶柔米(JEROwtE)、奥古士丁等均主张保罗所说的长老与监督相同。

    至于今日有些教会所用的监督制度,则始于纪无后3世纪,他们以监督(或主教)为各教会或各教区的最高领袖。

    腓立比教会的监督,亦即长老,相信是保罗与同工们在布道时所按立的(参徒十四章23节),保罗也按立不少同工接受圣职,是与众长老一同按立这些同工的,提摩太即其一例(提前四章14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256.保罗在本书透露有些不良的传道人,似乎与保罗为敌,到底那些是什么人?(腓一章15l7节)】

    仔细研究腓立比书,可以看见记载多种保罗传福音的敌人,这些敌人未必是腓立比教会里面,保罗可能指着他在各地传道时所遇见的,以提醒腓立比教会要提防。但也有人认为腓立比教会最少也有一两种传福音的敌人在其中,企图破坏教会或信徒与保罗间的深切友谊。

    一、动机出于嫉妒分争的传道人(一章15节)。他们嫉妒保罗传道的成就,于是“在台上讲真理,在台下讲是非”;今是教会也有这种传道人,这些嫉妒保罗的人,企图分化信徒的属灵力量,引起分争及另立党派(17节),并且反对保罗,不同意他的属灵见解,及因信称义的真理

    因此许多学者认为这与在加拉太教会所引起的问题相同,那些信了耶稣又主张必须行割礼的传道人,到处与保罗作对,他们可能也到了腓立比教会。在本书三章35节保罗表示割礼不重要,劝勉腓立比信徒防备他们。

    二、犬类与作恶的及妄自行割的人(三章2节)。当时人如果骂他人为“犬”,那是很大的侮辱。圣经中所记载的狗,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有如下的印象:

    狗是到处流荡的(诗五十九篇614节)。

    狗吃被弃之物(出二十二章31节)。

    狗舔死人的血(王上二十二章38节).

    狗也吃死尸(王上十一章14节)

    狗吃了桌子下的零碎(太十五章27节)。

    自称为狗,表示最卑贱(王下八章13节)。

    狗是不圣洁的(太七章6节)。

    狗回食所吐的(彼后二章22节)。

    狗是外邦人犯邪淫的方法之一(申二十三章18节小字)。

    犹太人轻视外邦人,称之为犬(太十五章22节,主耶稣在此则表示被轻视之犬亦可蒙恩)。

    犹太人轻视他人称之为狗,与中国人骂人为猪相同。保罗是一个灵性高深的大使徒,何以也骂别人为狗?相信是不得己的,因为那些“狗”破坏教会,他们是作恶的和妄自行割的,应受咒诅。

    这里的“妄自行割的”一词,原文是一个字,该字并非指”行割礼”,原文为KATATOMxaroroV初.指当时外邦人的一种恶习,那些崇拜假神的祭司和善男信女们时常割断自己的手或脚或身体某一部份以取悦假神(参加拉太书五章12节所说把自己割绝一语,亦暗指该种恶习而言)。这种“自割”的恶习毫无宗教的真正利益,不过自残身体,与亚伯拉罕因信的行割礼有天渊之别。

    “割礼”一词原文为PERITOMlleptrotL初,保罗在此运用写作的“字技”,将此字与上文“自割”相对,该两字末一半是相同的。我们有理由相信保罗的第二种仇敌与第一种不同,这些是犹太教人士,他们虽然相信了那稣,仍然提倡行割礼,甚至混合外邦邪教“自割”身体的恶习,在腓立比这纯洁的教会中引起混乱。

    三、第三种敌人是三章1819节的“放纵派”。他们轻视肉身,矫枉过正,他们认为身体既然不重要,不必像自割派那样用刀去伤害它,不如用放纵的方法,暴饮暴食来制服它(参林前八、十章所记,哥林多地方流行这种主张)。所以保罗说他们以自己的肚腹为神(颇似广东人所说的祭五脏庙,以饮食祭祀五脏)。因此他们无所不吃,毫无节制,保罗认为他们的结局是沉沦的,他提醒腓立比这个富有的教会人士勿入他们的圈套。

    保罗统称这些人为“敌人”(一章28节),而且勉励信徒不怕他们的恐吓。

    四、有人认为保罗在三章12l6节暗指另外一种自称为“完全人”的信徒,也是保罗的仇敌。他们自称为完全人,而藐视保罗及别人不是完全人。保罗在这里解释“完全”有两种:一是静的完全,一是动的完全。静的完全是“有完全人”的地位(15节),他们有一颗做完全人的决心。动的完全是“在一条达到完全的路程上前进”(1214节)。正如一个小学生,入了学校,作了学生便有学生的地位,他念六年小学毕业的时候,便在小学的学业上已经“完全”了,这是静的完全。但他还要入中学和大学,这便是动的完全了。

    可能有这一种自称为完全人而不努力在动的完全上追求的人,在腓立比教会中妄自称大,或轻视别人。保罗在15节所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一语,是勉励还是讽刺,是颇堪玩味的。

    保罗对于头一种不良传道人的心胸是宽大的,他认为“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只要基督能够传开,保罗便不介意。这种肚里能撑船的宰相大度量,是每一个传道人所应具备的,但也是今日教会所缺乏的。――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257.保罗所说“终必叫我得救”一语,如何解释?(腓一章19节)】

    显然的,这不是指灵魂得救,乃是指身体从监狱里得释放而言。圣经中亦有数次用“得救”一词表示身体得释,与灵魂无关。

    一、保罗乘船往罗马受审时,船遇风险,他与许多人一同在米利大岛登陆,“众人都被救上了岸”(徒二十七章44节)。

    二、保罗受苦难使哥林多信徒得慰、得拯救(林后一章6节),也是身体方面的拯救,与灵魂无关。

    三、妇女在生产上得救,是在生产上母子均安之意(提前二章15节)。

    四、挪亚全家得救,是避洪水之意(来十一章7节)。

    五、保罗的得救,是暗示他快要从监牢中获得释放之意。――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腓一21我活着就是基督。」

       这并不是保罗作了多少年的基督徒,达到了一个地步,纔说「我活着就是基督」。保罗的意思乃是说,这是我的路。神把基督给我们作生命,代替我们活着。不是我们自己靠着主的能力活着,乃是主在我们里面代替我们活。基督徒的生活,用不着我们自己的力量,因为基督徒的生命是一个律,是自然而然的,不必我们花工夫。比方你手里拿一件东西,你一放手,这一件东西必定落在地上。因为地心吸力是一个律,律能自然而然的显出一种现象,是不必花力气就有的。─ 倪柝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腓一29...你们蒙恩...要为祂受苦。」

       神开办了一个学校。校中许多功课,都是要在眼泪中费力学习的。裴克斯脱说:「哦,神啊,我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五十八年的训练。」他的困难变成了他的胜利。

       我们在这个学校里受训练的日期是有限的,所以我们不再逃避难学的功课。如果我们能高高兴兴的忍耐到底,直到学成毕业,进入荣耀里,我们一定会觉得冠冕更美丽,天堂更可爱了。─ 克勒

       最精细的瓷器,至少经火烧过三次,有的还不只三次。为甚么瓷器要经过多次的猛火呢?一次应当够了。两次应当够了。不,瓷器必须烧过三次,然后其上的颜色纔会更美丽和牢固。

       人生也根据这个同样的原则。试炼一次、两次、三次的临到我们,感谢主,靠着祂的恩典,这些美丽的颜色会永久存留在我们身上了。─ 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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