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第五章
效法上帝(五1-7)
保罗在基督徒前面,立下了一个全世界最高的标准。他说基督徒要效法上帝。以后亚历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大胆的说,真正的基督徒聪明人学习做上帝。保罗所讲的效法,他用的文字是希腊的智慧人所能了解的。Mime{sis效法是在训练一个演说家的过程中主要的一部份。修辞学的老师宣称,学习演说,依赖三件事──理论、效法、练习。他们训练的主要部份是研究及效法以前演说大师。保罗似乎是说,‘如果你们受训练要成演说家,你们要效法演说大师。因为你们受训练的是人生,你们必须效法主的一切善良生活。’
首先,基督徒必须效法上帝的爱心和赦免。保罗应用富有旧约特色的短语‘馨香的供物’,这事乃与献祭一样的古老。当祭牲放在祭台,献上的时候,焚烧祭牲的香气上升到天上。接受祭牲的神的盛筵就是这些香气。有馨香之气的祭牲,为神所喜悦,特别为神接受。
保罗以这古老的,当时以为神圣的短句──在旧约圣经里人约有五十次──用于耶稣献祭给上帝。耶稣的祭是上帝喜悦的。
这祭是什么?这是主耶稣完全顺服上帝,完全爱人的生活。这顺服是绝对的;这爱心是无量的;他接受十字架的苦难。保罗说的是:‘效法上帝。你们只有像耶稣般的以牺牲的爱,去爱人;像上帝般的在爱里去饶恕人;方才可以说是效法上帝。’
保罗继续讲另外的一件事。有的说,贞洁是基督教介绍给世界的一种新道德。真的,在古代的世界里,性的不道德算不得什么,好像不是罪一样。男人有外遇,好像是当然的事。有的地方,像哥林多,大的庙宇有百数的女祭司,她们是圣妓,其收入维持庙宇的开支。
西塞禄(Cicero)在他的演讲中说,‘如果有人想,青年人应当绝对的禁止爱妓女,他实在是太严厉了。我不能否认他提出的原则。我不能同意的是不只我们这时代所给的特许,也是我们先祖的习俗和许可。什么时候未有过这种事?什么时候有人找麻烦?什么时候否决过这种特许?什么时候我们今天说它合法的,说它不合法?’
希腊人说,梭伦(Solon)是第一个人准许在雅典操娼妓生涯,接建造妓馆;且把这种新的行业的收入,为爱勿洛大得(Aphrodite),爱之女神,建造新的庙宇。希腊人对于淫乱的观点可以从把妓女的收入,建造神的庙宇上的一件事,可以看见。
保罗重道德的纯洁,他建立了一种一般普通的外邦人,从未梦想过的标准。这是为何他这样热心的要求他们,这样严重的定下纯洁的律法。我们必须记得,这些悔改信主的基督徒是从这种社会里出来的,并且仍住在这种社会之中。在整个历史中,没有什么事件,像基督教的道德的神迹。
以罪为戏(五1-7)(续)
我们必须注意保罗所给的两个警告。
(一)他说这些可耻的罪,连题都不可。希罗多德(Herodotus)告诉我们,波斯人有一条规则,‘对于一切不准做的事,连说也不可以。’以一件事为戏,或常常把它作为谈话的资料,就是把这件事积在心里,接近行动的边缘。保罗警告我们,有些事谈论作戏,都不安全。这是对于人类本性可怕的评论,许多书籍,许多戏剧,许多电影,得以成功,不过是因为他们的内容是被禁止的丑恶的事。
(二)他说,他带领悔改信主的人,必不可以受虚浮的话的欺哄。他的意义是什么?那就是在古代的世界里,甚至在今日的教会里,教导人不要把身体的罪,看得太重的论调。
在古代的世界里,有一种思想的体系,称为诺斯底派。它开始辩论的依据是灵是善的,物是恶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接下去是灵是有价值的,物是完全受轻视的。现在,人是由两部份组成的;他是体与灵。依照这种观点,只有灵是重要的;他的体毫不重要。因此,有些诺斯底派的人继续的辩论说,一个人可以随意对待他的身体。他可以恣意满足他的欲望,因为做与不做,没有什么不同。身体和性欲的罪毫不重要,因为这是体的罪,不是灵的罪。
基督教要应付这种教训,开始就说,体和灵一样的重要。上帝是两者的创造者,耶稣基督取上人身将之成圣,身体是圣灵的殿,基督教拯救的是全人──灵、魂、体。
(三)那些攻击都是从教会外面来的;但是更危险的攻击是来自里面。在教会里,有人歪曲了恩典的教义。
我们在罗马书第六章里,可以听见保罗和他们辩论后面的声调。他们的论证是像这样。‘你说上帝的恩典是在全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是的。’‘你说上帝的恩典这样的广大足以遮盖每一种罪?’‘是的。’‘那么,让我们继续犯罪罢,因为上帝的恩典能洗除一切的罪。事实上,我们犯的罪愈多,上帝的恩典也显得愈大。’
基督教坚持恩典不是一种特权,乃是一种恩赐,以应付这样的话;这是一种责任与义务。实在的,上帝的爱是能,也要,赦免;不过就是上帝爱我们的这件事实,在我们身上就有一种义务,所做的一切有,要尽量的使我们配受这样的爱。
一个人对另一人最大的损害是叫他想罪是算不得什么。保罗请求他带领归入基督的人,不要被虚浮的话欺骗,把罪的可怕的观念除去。
光明的子女(五8-14)
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那暗昧无盓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题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保罗看外邦人的生活,是在黑暗中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是在光明中的生活。他切愿以生动的笔法写出,他没有写,外邦人是黑暗之子,基督徒是光明之子;他说,外邦人是黑暗,基督徒是光明。他有好几点说到,耶稣基督带给人的光明。
(一)这光产生好的果子。它产生良善,公义,诚实(现代中文译本:真理)。良善(agatho{sune{)是一种慷慨的精神。希腊人自己给公义(dikaiosune{)的定义是‘给人和上帝他们应得的份’。真理(ale{theia)在新的思想里,并非只是头脑把握住的理智的事;它是道德的真理,不只是知道,也是实行。基督给栽们的光,使我们在这世界上,成为有用的公民;使我们男的女的,无论在神的或是人的事上,不会失职;使我们有力量做我们知道是对的事。
(二)这光能使我们分辨什么是上帝喜悦的事,什么是上帝不喜悦的事。我们的一切动机及一切行动,必须在基督的光下,接受试验。在东方的市场上,店铺只是简单围起来的摊位,没有什么橱窗。顾客要买一段丝绸,或是什么铜器,他拿到街上,高举在日光下,看有什么瑕疵。这是基督徒的责任,把每一行动,每一决定,每一动机,赤露敞开的放在基督的光下。
(三)光照亮罪恶。要除掉世界上任何罪恶,最好的方法是把它拖到光里。只在暗中进行,这事会继续下去;只要把它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它必会自然死亡。
洁净我们自己内心深处及和我们有关社会的惯行,其最好的方法是把他们赤露敞开地放在基督的光下。
(四)最后,保罗说,‘每一件被光显明,就成了光。’(弗五13下──译自巴克莱自己的英译。)他的意思,似乎是说,光有一种洁净的作用。在我们的时代里,知道有许多疾病,只要让日光照进来,就能克服。基督的光就像这样。我们必不可以想,基督的光只是定罪;它也是医治。
保罗引用一段诗句,作为这段经文的结束。现代中文译本这样说:
醒过来吧,睡的人,
从死人中起来!
基督要光照你们。
保罗所引用的话,似乎是人人所知的,不过没有人知道它的出处。有的说法是很有兴趣的。
几乎可以很确定的说,这是早期教会的一首诗歌,因为这是诗句。很可能这是从一首洗礼的诗歌来的。在早期的教会里,所有的洗礼几乎都是成人。他们都是外邦人归入基督教,洗礼时要有认信。或许这是他们从水里上来时所唱的诗句,象征他们从外邦人的沉睡,进入基督教清醒的人生的过程。
另一种的说法,这些诗句是一首诗歌的一部份。这首诗歌是有关,在最后的一次号,向全地吹响的时候,天使长召聚众人。于是大觉醒的时候,众人要从死的睡眠中苏醒,接受基督永远的生命。
这些事都是猜测,不过有一件事似乎是确定的,当我们念这些诗句的时候,我们在念教会所唱的最早诗歌里的一首的残片。
基督徒的团契(五15-21)
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上帝。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保罗的一般要求,以向他引领归主的人劝告,像智慧人般生活,作为结束。他们所处的时代是罪恶的时代;他们必须抢救时光,不为世界罪恶所用。
他继续把外邦人的集合与基督徒的集合,作一个对比。外邦人的集合往往是一种放荡醉酒的集合。我们今天几个人讨论一个题目,在英文里还是称为‘辛浦净’(symposium);在希腊文里‘辛浦净安’(sumposion)的意思是酒会。有一次,威尔契(A. C. Welch)用‘要被圣灵充满’经文讲道。他开始用一句突然而来的句子,‘你必须在人里面充满些东西。’外邦人以充满酒和世上的快册为乐;基督徒则以充满圣灵为乐。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可以收集一些有关早期教会的事实。
(一)早期的教会是一个歌唱的教会。其特点是诗章、颂词、灵歌;它有喜乐,使人歌唱。
(二)早期的教会是一个感谢的教会。它有一种本能,在任何事上,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存感谢的心。屈梭多模,一个较后教会里伟大的讲道者,有一种奇异的想法,一个基督徒能够为地狱感谢,因为地狱能够给他警告,走在正路上。早期教会是一个感谢的教会,因为其会友仍是惊讶于上帝屈身拯救他们奇妙的爱中;这是一个感谢的教会,因为其会友有这样的意识,他们是在上帝的手中。
(三)早期的教会是一个互相敬重,互相尊重的教会。保罗说,他们之间之所以能互相敬重,互相尊重是因为他们都敬畏基督。他们之间,互相看待,并不依据他们的职业,或是社会地位,乃是在基督的光下;因此他们看见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尊严。
宝贵的结合(Ⅰ)(五22-33)
在二十世纪,读这段经文,不大会令人觉得伟大。这些年来,基督教的婚姻观,已经普遍的被接受了。就是在这放任自由的时代,大多数的人仍然以此为模范。就是在实行上,对于这标准,有缺欠的地方,这仍然时常保存在住在基督教环境中人的心里。婚姻是男女之间,身心灵的完全结合。不过在保罗写信的时候,情况就大不同了。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所立的标准,在一个不道德的世界里,放射出纯洁的光辉。
让我们简单的看一下,保罗写这一段经文的时代背景。
犹太人轻视妇女。在早上祷告中,犹太男子有一句感谢上帝的话,因为祂没有造他成为‘一个外邦人,一个奴隶,或是一个妇女’。在犹太的法律里,妇女不是一个人,乃是一件东西。她一些也没有法律上的权柄;她绝对的是她丈夫的持有物,可以任他摆布。
理论上,犹太人有最高的婚姻标准。拉比们有他们说的话。‘每一个犹太人必须牺牲他的性命,不去犯拜偶像、凶杀,或淫乱。’‘一个男人休弃他年轻时的妻子,每一祭台在流泪。’不过在保罗的时代,很可惜的,离婚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有关休妻的法律,归纳在申命记第廿四章第一节里。‘人若娶妻以后,见他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他,就可以写休书交在他手中,打发他离开夫家。’很明显的,其关键是在于怎样解释这不合理的事。以著名的煞买(Shammai)为领袖的比较严格的拉比一派认为这不合理的事是指奸淫──只是奸淫,并且宣称,一个妻子就是像耶洗别一样的恶毒,做丈夫的也不能休她,除非是犯了奸淫。以一样有名的以希列(Hillel)为领袖的比较宽大的拉比一派把这一句的范围尽量的扩大。他们说,这句的意思是指一个人可以休妻,如果她在棻里摆多了盐弄糟这餐饭,如果她在大众前行走没有蒙上头,如果她在街上和男人谈话,如果她的丈夫听见她对他的父母说不敬的话,如果她是一个大声高喊的妇女,如果她常常喜欢作乱或是吵架。有一个名叫亚及巴(Akiba)的拉比解释‘不喜悦他’的意思说,一个丈夫可以休妻如果他发现了另一女子比她更有吸引力。这很容易看见,那一学派的思想会占优势。
在犹太律法里,有两件事实,使事情更糟。第一,妻子没有离婚之权,除非她的丈夫长大痲疯,脱离犹太教,或做为人唾弃的行业。一般说来,在犹太人的律法之下,一个男子可以用任何的理由休妻;一个妻子则不能与丈夫离婚。第二,离婚的手续是太过容易,造成灾害。摩西的律法说,如果一个男子要休妻,必须要给他妻子休书。休书上写:‘这是我写给你的休书。今后你得自由,有权嫁与任何男子。特此证明。’这休书须由一位拉比毫无错误的写出。休妻男子只要在两个见证人面前,把这文件交给妻子。手续就完毕,其唯一另外的一个条件是那女子的嫁奁,必须归还。
基督来到世上的时期,犹太人中,婚约出现危机,由于犹太女子因为作妻子的地位不可靠,她们不愿结婚,致使婚姻制度受到威胁。
宝贵的结合(Ⅱ)(五22-33)(续)
在希腊的世界里,情况更坏。娼妓是希腊生活重要的一部份。狄摩西尼(Demosthenes)写下了一条为大家接受的生活规则:‘我们有妓女作乐,我们有妾与拼妇同居,我们有妻子传宗接代,忠心的管家照顾家务。’在希腊,有身份阶级的妇女完全渡与社会隔绝的生活。她并不参与公开的生活;她永不单独在街上行走;她永不参加筵会或社交活动;她有自己的居处只有她自己的丈夫可以进来。其目的,正如色诺芬(Xenophon)说的,是‘她可以见得最少,听得最少,问得最少。’
希腊有身份的妇女所受的教养,很难使她将来在婚姻里,有好的团契和伴侣。苏格拉底说,‘你是否有人,把重要的事信托他,尤甚于你的妻子──你是否有人,说话比你妻子少?’范洛(Verus)是伟大的马可.奥热流(Marcus Aurelius)的王廷同僚。他的妻子责他与别的女子交往。他的回答是:她必须记得妻子不过是一个体面的尊称,不是真正快乐的名词。希腊人对于妻子期望是治理家务,照顾儿女;丈夫在别处臒得他的情侣和快乐。
更坏的是,在希腊,离婚没有什么律法的程序。正如有的人这样说,离婚是随随便便的算不得什么。妻子唯一保障是嫁奁必须归还。家和家庭生活几乎没有,忠实全然不复存在。
宝贵的结合(Ⅲ)(五22-33)(续)
在罗马,情况又进一步的恶化;道德的退步是一件悲惨的事。在罗马共和国,在其开始的五百年中,没有一件离婚事件。第一次离婚的纪录是在主前二三四年的施不利斯.卡维留.鲁茄(Spurius Carvilius Ruga)。在保罗的时代,罗马的家庭生活是崩溃了。辛尼加写说,结婚是为离婚,离婚是为结婚。在罗马,罗马人普通不以数字表明年代;他们用执政官的名字;辛尼加说,妇女以她们丈夫的名字表明她们的年代。马细阿尔(Martial)告诉我们说,有一个妇女有十个丈夫;犹文那里(Juvenal)说,有一个在五年里有八个丈夫;耶柔米(Jerome)表明这是在罗马的一件实有的事,一个妇女嫁给她的第二十三任的丈夫,而她自己是他的二十一任妻子。我们都知道,当时李维亚(Livia)已经有了身孕,可是罗马皇帝亚古士督仍然强逼她的丈夫与她离婚,这样他可以娶她。甚至西塞禄(Cicero)在他老年的时候,和他的妻子忒梭地亚(Terentia)离婚,这样他可以和一个年轻的,有大批财产承继的女子结婚,以偿付他所欠的债。他自然就是那女子的财产保管人。
那并不是说,那时一点贞节的事都没有。绥屯妞(Suetonius)告诉我们,有一个罗马的女子,名叫马罗尼亚(Mallonia),她誓死不嫁给皇帝提比留,结果自杀。不过综合起来说,当时的淫风甚盛。婚姻的结合,朝向崩溃的道路。
保罗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写这段经文。这段可爱的经文,并非叙述当时一般人的见解。他呼召男女人们,在婚姻生活,朝向一种新的纯洁和一种新的团契。我们很难以笔墨形容,基督教在古代的世界里,对于家庭生活所起的洁净作用,和带给妇女的好处。
保罗思想的长进(五22-33)(续)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见了,保罗在婚姻上,实在的思想。有些保罗写的有关婚姻的事,很令我们困扰,我们希望保罗没有写过这些事。不幸的,这些事常被引用,以为是保罗的婚姻观。
最可讶的章节之一是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他所讲的是婚姻与男女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保罗的教训是只因为避免有更不好的事发生,方才许可婚姻。‘但要免淫乱的事,’保罗写说,‘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他许可寡妇结婚,不过最好还是不结婚。(林前七39,40)。他赞成不结婚,寡妇不再嫁。但‘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七9)。
保罗的所以这样写,有他的理由。这是因为他随时期待耶稣的再来。因此,这是他的信念,没有人应当受任何什么事的缠扰,各人应当集中一切,利用短短的时间,准备主的再来。‘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林前七32,33)。
在哥林多前书与以弗所书之间,隔开大约有九年之久。在这九年内,保罗觉察到,耶稣再来没有像所想的这么快;事实上,保罗和其他的人不是住在临时的情况之下,乃是住在比较永久的情况之下。在以弗所书里,我们获得保罗对于婚姻确实的教训,基督徒的婚姻是在人生中最宝贵的关系,只有基督和教会的关系可以比拟。
很可能,在哥林多书信里的一段经文,染上了保罗自己经验的色彩。保罗是一个狂热的犹太人,在他的日子里,很可能是“三合林”(Sanhedrin,和合译本译“公会”,现代中文译本译“议会”)的会员。当他讲述他怎样对待基督徒的时候,他说,‘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徒廿六10)。结婚似乎也是作为一个三合林会员的资格之一。因此保罗必然是一个结婚的人。不过他从没有说起过他的妻子。为什么?很可能,当保罗成为一个基督徒的时候,她起来反对他。很可能,当他写哥林多前后心的时候,他不只是期望基督即刻要再来,他也觉得他自己的婚姻,是他最大的问题,最使他心碎;因此他看到婚姻乃是基督徒的阻碍。
爱的基础(五22-33)(续)
有的时候,这段经文的重点放错了地方;若单单引用‘丈夫是妻子的头’,念起来似乎要点是妻子在丈夫之下。但是这段经文的基础,并不是管辖;乃是爱心。保罗说到好几件事,做丈夫的必须怎样的爱他的妻子。
(一)这必须是一种牺牲的爱。他必须爱她,像基督爱教会,把祂自己给教会。这必不可以是一种自私的爱。基督爱教会,并不是教会为祂做事,乃是祂为教会做事。屈梭多模把这段经文扩大得非常的好:‘你有否看见顺服的程度多么深?请也听听爱的程度。你是否要你的妻子顺服你,像教会顺服基督一样?你要照顾她,像基督照顾教会一样。如果需要的话,你要为她牺牲,或是粉身碎骨,承受任何痛苦,在所不辞。……祂并不用威胁、恐吓,或像这一类的事,使教会顺服;祂乃是因爱心的照顾。因此,你也要这样的对待妻子。’
丈夫是妻子的头──是的,保罗是这样说的;不过他也说,丈夫必须爱他的妻子像基督爱教会一样。这种爱并不
(二)这必须是一种净化的爱。基督在教会的信徒认信的那一天,用水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很可能在保罗的心里,存一种希腊的风俗。在希腊结婚的礼俗里,新娘在出嫁之前,要在某神或某女神圣河的水里洗浴。譬如在雅典,新娘要在雅典女神的圣河加娄荷(Callirhoe)的水里洗浴。在保罗的思想里,是指洗礼。藉洗礼和认信,基督为自己构成教会,清洁神圣,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任何爱,使人堕落的,不是真爱。任何爱,使人格低下而不高尚,必须使用欺骗手段,削弱道德能力,都不是真爱。真爱对于人生起有很大的洁净的作用。
(三)这必须是一种照顾的爱。人必须爱他的妻子好像他自己的身体。真正的爱并不是规避服事,只求自己的安适;它珍惜他所爱的人。无论有意的或无意的,把妻子作为煮饭、洗衣、整理屋子,及照顾孩子的人,这是极大的错误。
(四)这是一种颠扑不破的爱。为这爱,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他与她结合,好像身体的各肢体结合;他想和她分开,正好像把肢体割开一样。在今天男女改变他们的配偶,好像改换穿衣一般容易的时代,这里正是一个标准。
(五)整个的关系是在主里面。在基督徒的家庭里,基督乃是时常同在,一个非目所见的宾客。在基督教的婚姻里,不是两个伙伴,乃是三个──第三个就是基督。──《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