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提要
1. 使徒的代求带来有关神能力的讨论,这能力至高的表现,就是祂使儿子耶稣基督死而复活。保罗所求的,是读者能够知道神的属灵能力在他们的生活中,也能够达到这个深度(一19-20)。他又提到他们蒙召进入教会——祂的身体,并且刻意表明犹太人、外邦人一同归入这身体的伟大真理。但在未讨论这一点之前,他首先指出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样在复活了的基督里面,与祂一同得着新生命。原文本段为一长句子,主动词在第5节才出现。本节的祂叫你们活过来加插在此,是为使译文流畅而已。原文以宾语“而你们”(“and you"直译)开始。和罗马书一至八章关乎基督救恩的伟大诠释一样,使徒也是等到他把全人类都犯了罪、陷于绝望困境,清清楚楚地解释成无可逃避的事实之后,才表明神的恩典(参:西一21-22)。
人类的困局,不仅是因为与环境或别人不能和平共处,更是在于他们“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四18)。换言之,他们真正的属灵景况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上述两个名词大概没有重要的分别:前者字根的意思是“不中鹄的”,后者是“失足”或“痛弃正途”。两个字都表示人未能按能力所及作当作之事而活。他们按神的形象被造,为要作神家的儿女,晓得祂的同在,欢喜快乐地接受祂的领导。神赐人自由,但亦警告说,悖逆可能随之而来,不顺服会导致死亡(创二17)。这死亡主要不是肉身上的死亡,而是失去所赐的属灵生命。这生命,能够与神交通,因而有能力作出属灵行动,在灵里成长。因此,本节的描写并非只是比喻,也不独是描述罪人将来的情景而已,它所描述的是这些人现今的状况。圣经其实亦因此一再指出,人类因为罪处于灵性死亡的状态中(如:结三十七1-14;罗六23,七10、24;西二13)。惟有从神而来的新生命,才能满足其需要(参:弗五14,约三3,五24)。
2. 在向神方面的活动而言,人类在罪中的状况,是没有生命、毫无动静的。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生命却可以用“行走”来描述:人一步一地,走在邪恶之中(参:四17)。犹太人称约束他们行为的律法为“哈拉卡”(Halachah),意思就是“行走”(参:可七5;徒二十一21;来十三9,AV旁注;例:来十三9,直译“如此行的人”,和合本:“那在饮食上专心的”)。以弗所书后面(二10,四1,五2、8、15)和新约其他地方(如:林后五7;西四5;约壹一6;约贰4),都使用这个意象来描写基督徒生命的成长。但在本节经文中,它却用来形容活在悖逆神的权势下的人生。
圣经从三方面形容这种悖逆的权势:它在世上的势力、它属灵的本质、它在人生命中的活动。首先,它随从今世的风俗。其中风俗(aion;通常译作“世代”)和世界(kosmos)两个字眼,新约经常用来形容与神隔离、受限于属地动机的人生,并拿它来与接受神的王权,认识祂同在而活的人生相对比(参看一21注释)。本节同时使用这两个字,无疑是为了强调。如斯托得所言,两个字都是“表达整个与神隔绝的社会价值系统。这系统渗透、甚至支配了非基督教社会,使人成为其俘虏。何处有人的人性被剥夺——剥夺者无论是政治逼害或官僚暴政,是世俗(鄙弃神)、非道德(鄙弃绝对的标准),或物质主义(崇拜消费市场)的人生观,是贫困、饥馑或失业,是种族歧视或任何形式的不公——我们就能在何处察觉到‘今世’或‘今代’低于人类的价值观之存在”34。
其次,它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这句原文文法艰涩,但基本意思却很清楚,所描写的是魔鬼。保罗虽说魔鬼的权势是“在空中”,他未必赞同天空是邪灵居处和领域的现代说法。他的意思基本上是:这个控制世界(参看六12注释)的邪恶势力之存在,是属灵而非属物质的。
其三,保罗描述这个权势是现今在悖道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这句话虽然也有文法上的疑难,但作为所有格名词的灵不论是从属于首领还是掌权者,其基本意思仍很清楚。没有神在旧生命中运行(参:一11、20),邪恶的势力就会运行于其中(希腊原文,energountos),恶者就是控制这势力之灵的源头。人的内在生命若不降服在神的工作底下,就要降服在邪恶势力之下(参:路二十二3;约十三2、27;徒五4;特别参看路十一22-24)。人若向邪恶势力屈服,其生活习惯就会与永生神相违背,称他们为悖逆之子是应当的(参:五8)。
3. 使徒说话对象首先是外邦人,但如今他改用第一人称(参看一11注释),说自己和所有读者也都包括在悖逆之子的范围内(参:罗二1-9,三9、23)。凯尔德说:“法利赛人保罗曾激烈否认犹太人在这方面与外邦人同等……,但基督徒保罗已经发现拥有摩西律法,并不能保护人不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即天性催逼和虚假想法的影响。”另一个解释,是将本节开始的关系代词片语(“in which”,直译“在其中”;和合本:在他们中间),视为指过犯罪恶;保罗的意思可能是我们从前也都是活在过犯罪恶中。但两个读法在意义上没有基本的分别。旧的生活方式是放纵肉体的私欲,过着罪恶和悖逆的生活。“肉体”一词在新约的用法,首先可以解作身体的实质,本身并不包含任何邪恶的含义——神的道也可以成为肉身(约一14)。它又可以指人类本性在没有神重生和成圣之灵的情况下,粗鄙卑下的一面。圣经里通常译作“肉体的情欲”一语,不宜太狭义地解释,而当解作以自我为中心之生命的渴想和冲动(参:罗八4-9;加五16-21)。不和神恢复正常关系,没有圣灵内住的人,不仅会被自我中心的欲望支配,更会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译作心中(dianoia)的字眼是个复数,这字通常以单数的形式出现,意思是“思想”、“宗旨”、“理智”。这字清楚表示邪恶自私的人生,并不限于影响情感而已,连理智和推理过程也深受其害(参:西一21)。
保罗最后说犹太人和别人一样(hoiloipoi,他不少同胞都用这鄙称描述外邦人),按本性都是可怒之子。很多人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生来的本性,使得我们在实际犯罪之前,已经在神忿怒之下。如此一来,本节不但有了“原罪”的教义,更包括了“原咎”或“传递的咎”〔译按:“罪”(sin)和“咎”(guilt)的分别,在于前者主要是指犯罪的行为,后者是指在法律上“罪名成立”的状态〕。然而,可怒之子和“按本性”(和合本:本为)两句话,似乎都很清楚地与人出生时的状况没有必然关系。这里的子字是用来描绘某个类别的人,不一定是特指其父母的身分,或从父母继承了什么。单在以弗所书已经有“悖逆之子”(二2)和“光明之子”(五8直译),新约还有其他例子。“按本性”很多时候是指一个人天生,因遗传造成的情况(罗二27,十一24;加二15),但也有不是如此的时候。例如罗马书二14,证明了它也可以指因人积习而成的情况,这是他们自己发展出来的结果,不一定是天生的本性。因此NEB如此翻译:“我们在天然状况下和其他人一样,都卧在神可怕的审判之下。”此外又有人诘问:在逻辑上先设之“传递的咎”(倘若保罗真有此意的话),会否好像本节一般,写于句末。反之在此出现的,是圣经一贯的次序:人在思想和行为上的罪,结果导致神的忿怒。实际上,本段只用寥寥几句话,就总括了保罗在罗马书一至三章有关罪及其结果的精采论述。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同样犯了罪,违背了他们所得到、所知道之律法亮光,因此“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三19)。
4. 人类就是处于这种困境。然而,神却介入其中。在此,斯托得称之为“强大的对照”。与“堕落人类绝望状况”相对比的,是“神主动施恩与自主的作为”。动词的主语从本章开首,直到现在才亮相。保罗按照自己的常例(参:一17,三9、15-16),在提到神的圣名,并对祂美善和大恩作出生动描绘后,到了下一节主动词才出现。祂不仅怜悯人,怜悯那些完全不值祂怜悯、不配祂怜悯的人;祂有丰富的怜悯(参看一7注释)。这怜悯的源头是祂的爱:祂爱我们的大爱。神内心的渴想,是要人类——我们,如今同时包括了犹太人、外邦人——在祂所安排最高、最美好的计划里面,恢复原有的地位(参:约三16;约壹四9-10)。因此,祂自显为满有怜悯、向人施恩的神。
5. 未描述神的爱作出什么行动之前,使徒又回复了动词的宾语,再次强调我们人类的状况和绝望的困境。纵使我们死在过犯中(参:罗五6、8),祂的慈爱纡尊降贵地临到我们身上,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上面已经说过,我们绝不可缺的是新生命。基督藉着死亡和复活,确然已“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了(提后一10)。祂死是为罪受苦,从而除去罪所造成的、使人不能与神交通的障碍;祂复活是显明属物质和属灵的死亡,都已被祂胜过。赦罪的意思,是与神建立正常的关系,亦即新生命(参:西二13)。基督既已死而复活,死在罪中的人也就能够再次兴起,与基督一同得着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参:罗六4-8,八11;林后四14)。在这里,和在下一节再度出现两次的一同,在希腊原文中,是在动词前面加上介系词的字首syn-保罗经常用它来表达与基督的合一(参:罗六6、8;西二12;提后二11-12);在本节,他似乎进一步创造了一个新字,来表达这个新的启示。这个介系词可能还暗示不论来自什么种族或国籍,这些人都一同在基督的团契中,被带进这个新生命35。下一个段落将会详细讨论这个主题。
从圣经对它的解释,可知这新生命亦可形容为从罪中得拯救。保罗在此情不自禁地,加插了他最喜欢用来总括福音的话语(稍后他才会阐述其中含义):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人类的处境不单可以从属灵死亡的角度形容,也可以从被罪恶奴役、缠绕无法挣脱的角度描绘。基督解放人脱离的,就是这种捆锁(参:罗六12-23)。本节严格挑选所用字眼的形式,以突出两个要点。保罗一再强调得救完全在乎神的恩典,是人原不配得的恩宠,是祂白白的赐予。此外,救恩被呈现为一既成之事实。新约用不同方法,把救恩描绘为现在(林前一18,十五2;林后二15)或将来(罗五9-10)的经历。它现在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末日又要救人脱离罪的所在。如果所形容的是拯救人脱离罪的惩罚,白白的赦免,救恩就要用完成时态描述,表示作为已经成就,有“持续而永久”的果效(罗宾逊)。
6. 保罗继续用优美的文字,述说神的恩典在基督里的工作。有人怀疑这些经文有不少原本是崇拜礼仪的文字,至少以弗所书赞美和祈祷所用的措词,往往合乎仪式的应用。我们在一章20节读过圣父能力的宣言,不但使基督死而复活,更成就“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的事实。因此,在本章谈到祂使我们和基督一同得生时,又继续指出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使徒在一章3节说过,神“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如今他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得着了生命,与基督一同作王。即使其他保罗书信没有直接提及这一点,其意义仍包含在歌罗西书三1-3等经文中。人类因着基督征服了罪和死,高升在天,便得以“从地狱最深之处”,被提升到“天堂本身”(加尔文)。在天上,我们拥有天国子民的身分(腓三20);在那里,我们不受世界条件所限制,也无需顺应世界的标准(罗十二2),可以拥有真正的生命。
7. 按照保罗的了解,神为教会所定的旨意,超乎教会本身,亦超乎个人的救恩、光照、重生,超乎合一和团契交通,甚至超乎教会对世界之见证。教会是向万有显示神在基督里之智慧、慈爱、恩典的见证。〔本节所用的动词endeiknymi不止是“告知”这么简单,而是“展示”(NEB)或“显明”(RSV、和合本)的意思;这字在罗二15、多三2中,都显示相同的用法。〕一章6、12、14节,已经约略提及神在基督里向人提供属灵福气,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三章9-10节,将会更具体讨论。本节指出我们在基督里得着新生命,和与祂一同升高、得到天国子民身分的宗旨,是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
有人认为后来的世代,是指世界在现今制度(指教会时代)之下的各个阶段或时期。虽然这个词汇在新约并没有完全平行的例证,本节的用语并不支持这观点。(参看一21注释;又参:太十二32;可十30)保罗从不认为现今制度之下的世界,有这么多的阶段,或这么长的愿景。基督再来的逼切性,在保罗后期的书信的确较不明显,很可能是因为他看见了未完成任务之艰巨;但是,他从来没有容许自己和主再来之间,以世代绵延的概念取代原有的逼切感,也没有改变他对必须随时作好准备迎见主面的强调(参:腓一10,二16,三20,四5;西三4)。我们必须参较三章10节,帮助我们诠释本节。在使徒的心目中,教会在神旨意中的责任已经被提升到超越现今制度的层面:“在无限的未来,世代接连世代的千秋,神恩典至高的展现,永远是祂对所赎之民所施的恩慈……”(布鲁斯,EE)。
我们应当留意恩典一词,在此必须进一步厘清,以显明施予之神的奇妙(参看4节)。本节再次显出这丰富的恩典(原文直译“恩典的财宝”),是永恒的真财富(参看一7注释),是神在基督里向人类所展示,无可限量、极度(这分词与一19形容神能力“浩大”的相同)、浩荡、满溢的财宝。这恩典更表现在恩慈(chrēstotēs)中。恩慈,指的是藉行动彰显的爱(参:罗二4,十一22;多三4),即亲自向需要最大之人,作出同情和帮助。
8. 本节重复第5节附带提到的话,并且加以增述和说明。今世的人怎能得着天上的生命呢?神透过其创造的万有所彰显的爱,我们如何能学习、赞叹呢?因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这救恩完全是神的工作,是祂赐下的无限的爱。人之接受恩典,只能用也因着信几个字来形容(参:罗三22、25;加二16;彼前一5)。存着缺乏、软弱、虚空,愿意接受祂所提供——主自己——的态度而转向神,就是这信的最佳定义(约一12)。
保罗切望清清楚楚地,强调这信心的本质和恩典的本质。藉着本节和下一节的修饰句,他排除了任何人能靠功德或一己努力获取这救恩的可能性。首先,他在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声明上,加插了这样一句话: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有人将这句话解作是指信心本身,惟有靠神的恩赐才能得着。若接受这解释,我们便要将第8节的下半视为插句,因为第9节必然是指救恩而非信心。特别是有鉴于第8节和第9节的对偶(并不是出于自己……“也不是出于行为”),较佳作法,似乎是将这些修饰句全部当作是强调靠恩典得救。使徒的意思,乃是主动把这救恩以及其中每个细节向人提供的,完全是神自己的作为。“属神的是这赏赐”,是最能表达希腊原文的字序重点的翻译。“人被神所丢弃,就完全绝望。使人兴起、使人苏醒,使人思想查问的,是神的声音;给人力量作出行动的,是神的能力;同时也是这能力提供了新生命所需要的帮助。” 36
9. 其次,我们再次回到罗马书和加拉太书的用语——不是出于行为——保罗时代的犹太人高举律法,因此对他们来说,这是事关重大的题旨。这是人之常情:每个世代、每个种族都有自欺欺人的人,以为能够活出令神满意的善良生命。至今,本节所说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仍是一针见血的提醒。救恩若是靠神的恩典,只要信心就能得着,就不是出于行为(罗三20、28,四1-5;加二16;提后一9;多三5)。
“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要承受罪的结果,被摒诸与神有交通的生命之外。而进一步的意义,就是没有人能够在神面前自夸,因为每个人的蒙接纳都是以恩典为根据。加尔文说:“只要功德在恩典之外有任何作用,人就总有夸口的余地。”但功德是全无地位的。神不容许任何人自夸(参:罗三27)。本节的措词可能暗示,为了排除人的骄傲(参:士七2),这其实是神旨意的一部分,以及祂用这方法赐给人救恩的理由。即或不然,我们仍然可以视之为结果:“没有可供任何人夸口之处”(NEB)。无论怎样解释,圣经总是很清楚地,表明犯罪之人在其创造者兼审判官面前惟一正当、惟一可取的态度,就是忏悔和谦卑倚靠。惟一值得骄傲之处,是他们赖以得救的十字架(加六14),和在其上受苦的救主(林前一29-31;腓三3及下)。
10. 新生命的赏赐与救恩的赏赐,被形容为是神在基督里的工作。圣经在此进一步表示,因为这是神的新创造,人无法靠自己使之实现。在我们得到的新生命、新本性之内,我们是祂的工作。希腊原文再次用词序来显示其重点:将本节所强调之祂的置于句首。所用的名词“工作”(poiēma),与上一节的“行为”(ergon)来自不同的字根,新约只在本节与罗马书一20出现;这字在罗马书中,是描述神最初创世的工作。人类从一开始就是祂的创造,如今由于这工作已经被罪所毁坏,神就作出了新的创世行动。因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五17;又参:弗四24;加六15;西三10)。在基督耶稣里——五节之内,这片语第三次出现——在信中与祂合一,那些被失败和罪恶损伤毁坏的生命,得以重新创造。
圣经摒除了“行为”,不容许它成为累积功德、赚取神恩宠的方法。惟有神的作为,才能跨越神和有罪的人之间的鸿沟。与神契通的新生命,必须由神创造,而不是出于我们的作为。但话说回来,行善依然是新生命的基本质素。这里所用的前置词〔希腊文epi;AV:“去”(unto);RV和RSV:“为了”(for):和合本:为要〕,显出本节的含义不仅是“行善是新生命目标”,或“人得赎好成为热心为善的子民”(多二14;参:西一10);它更将善行以“不可分割之条件”的形式,“牵涉”在新生命之内(艾博特)。祂的新创造必须能够称得上是“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4)。它所具有的,是必须如此表现出来的特质。
保罗又说,这些善行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进一步表明这是神的旨意。这话的意思,未必是神定旨要我们作某些具体的善行。这观念并不须加以反对,因为认定全能全知之神的预知,并不违反神所赐的自由意志。但本节所讨论的,大抵还是人生历程的整体。神预定了基督徒行为的本质和特性,和他日常生活“行走”(参看二2注释)的路向。这样一来,本节就完全符合了一章4节,将拣选的结局和目标形容为“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的话了。戴尔这样说:“枝子如何在葡萄树上被造,我们也同样是在基督里造成的;枝子如何按照它从葡萄树所领受的生命之律结果子,我们与基督联合而产生的善行,也同样是基督生命之律所预定的,祂是我们的生命……。”
11. 基督为人类得救所成就的工作,并不限于上一段所说的,把新生命个别地给予本来死在罪中的人这么简单。第一章已经暗示过祂有更超越的旨意,本段如今表明这工作是把上述每一个人,不论种族背景,联结成为神合一的子民。就此而言,它促使外邦人的处境产生重大的改变。本段和第1-10节一样,都是以表明外邦人昔日的光景作为开始。斯托得说,“人类与神隔绝的写照”之后,是“成就和平之基督的写照”,最后是“神新社会的写照”。保罗呼吁读者记念几件事,好激起爱心和感谢的心。首先,他们要思想自己和那些称为神子民的犹太人之间的关系,究竟发生了多大的转变。希腊人怎样蔑视住在他们城邦以外的人,称他们为(“异教徒”)ethnē;所以,注重外表、不属灵(按肉体)的犹太人从他们自己的角度,亦同样鄙称列国为外邦人(ethnē),不把他们视为分享对神认识的对象(参:创十二3;赛四十二1、6,四十九6)37。他们称外邦人为没受割礼的,意思是他们身上没有神与祂子民立约的记号。这是那些自称为受割礼之人的骄傲偏见;然而,从在基督里之人的立场,受割礼之人所拥有的不过是凭人手加在肉身上的记号而已。
保罗在其他书信中,亦将属灵的割礼和仅是人手所作、属肉体的割礼,作一对比。我们也可以参较新约用同样的措词形容圣殿、会幕(可十四58;徒七48;来九11、24),与保罗在第21节提到的属灵的殿作一对比。保罗并没有看轻割礼这个制度的意思,对他来说这是神所赐予的立约记号。然而这个外在的记号,如果没有相称的内在信心和对盟约生命的顺服,就会变成属肉体的工作,毫无益处(林前七19;加五6,六15)有价值的割礼是戒除犯罪、顺服基督的属灵割礼,外在记号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罗二25-29;腓三2-3;西二11)。
12. 但对外邦人来说,最基本改变却不是犹太人如何看待他们这么简单,而是在于他们实际状况的改变。本节用概括性的字眼,描述他们地位卑微、没有机会的处境。那时他们未曾认识、也没有经历过神的恩典,并且与基督无关。这句话可以解释作最初对外邦人地位的描述(RSV),也有可能是根本的描述,其余的描述都是以此为基础衍生出来的(AV)。按照第二个诠释,我们可以将整个段落,视为外邦人没有弥赛亚指望之前的一切结果,与他们“在基督耶稣里”(13节)之后的情形之对照。
他们在以色列国民以外。不但没有那些可以确实自称为神子民之人的团契和地位(参看罗三1-2及九4-5的描写)更与之隔绝。四章18节和歌罗西书一21,与本节译作在……以外的字眼,都是描述人类因犯罪与神隔绝的情景。译作国民的字除本节以外,只在使徒行传二十二28出现过,用来形容备受渴慕的罗马公民籍。无论旧约曾经如何提及神在外邦人身上的旨意,事实上,他们几乎完全无分于以色列的属灵地位。犹太人确实容许外邦人皈依犹太教,但入教的手续十分困难,而且入教之后隔离的情况也没有完全消除。至少,外邦人一出生,在所应许的诸约上,已经是局外人了。神应许犹太人的是弥赛亚的应许(应许,希腊原文有定冠词,表示这是某个特定的应许),与神和亚伯拉罕、列祖(创十七1-14,二十六24,二十八13-15)、摩西领导的以色列国(出二十四1-11)所立的约,息息相关。这些约,使以色列与神建立起一蒙恩典的特殊关系,以致他们能够有得拯救和将来荣耀的盼望。这些盟约素来没有包括外邦人;他们是没有指望之民。
外邦人不但没有以色列所有的盼望,事实上他们一点真盼望也没有。这是耶稣降临时,外邦世界一个十分明显的特征。人对将来没有憧景,来生也没有任何保证。例如希腊人只会回顾从前的黄金时代,不会展望将来的荣耀;比较哲学性的人,则视历史只是一周期性的循环。因此,他们没有万事向着同一目标行进的概念;他们对死亡的看法,是毫无盼望最清楚的例证。
最后,保罗说他们没有神。本节所用的希腊文atheoi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们拒绝相信神,或被神弃绝,或在行为上邪恶放荡;而是说他们没有真正认识神。他们通常都有很多崇拜的对象——许多的“神”,许多的“主”——但这些都不过是名义上的神而已(林前八4-5;加四8)。有人试图透过哲学寻找“独一”的真理,又有人试图皈依犹太教。但总括来说,外邦人活在世上,就被世上的事物所限制。他们面对世上一切的熬炼、忧患,以及令人费解的事物,却没有神的知识可以从整体解答问题。
13. 但如今对外邦人来说,一切都与以前不同了;他们由“与基督无关”(12节),变成在基督耶稣里。他们在祂里面找着了生命。这些从前远离——不但远离神,和与祂立约之民更有鸿沟相隔——的人,已经得亲近了。犹太教的拉比有一个说法,外邦人本是远离盟约地位的,进犹太教就是得以亲近38。但保罗所说的亲近方法,是更为基本、更为奇妙地靠着祂的血(参看一7注释)。人疏离的根本因素是罪,基督却为全世界的罪,牺牲自己为祭(约三16,十二32;林后五19;约壹二2)。因着祂的死,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两者都能够以前所未有的程度亲近神,亦因而能够彼此亲近。双方的分裂能够得以克服,不是因为任何一方面主动接近或接纳对方,而是因为基督来到,为双方成就了和平。
14. 基督不单带来和睦,“它是我们的和平”(原文直译,和合本:祂使我们和睦)。人来到祂里面,并持续居住在祂里面,就能与神相和,来到可以和谐相聚的场所;不论种族、肤色、阶级、信念,都不再像以前一样把他们分隔开来。这是祂降世的目的(路二14),祂是和平之君;事实上,先知预言祂来临,也是用同样的措词(赛九6-7,五十三5;弥五5;该二9;亚九10)。因着祂的降世,和至终的十架,将我们两下合而为一。希腊原文直译是“祂使两件事物成为一件事物”(稍后,在15节则使用拟人化的位格)。犹太教组织和外邦世界,不再像往昔一样彼此对立。对于在神面前的地位来说,分歧和区别已经不复存在。神能使原有分别的,如今合而为一(参:约十16,十七11;林前十17,十二13)。
不过,保罗最为关注的,是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分隔开来的最大分歧。两者之间,向来都有一堵隔断的墙;这是一个实质上和属灵上都存在的障碍。耶路撒冷圣殿范围和外邦人院之间,建筑了一堵石墙,墙上有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双语告示:“外国人不得进入围墙及圣殿四面之内院。被捉拿处死者,责任自负。”39相当奇怪却意味深长的,保罗最后在耶路撒冷被犹太人逮捕、定罪,竟是因为被人诬告他带以弗所人特罗非摩越过这堵隔断的石墙(徒二十一29-30)。但是这座象征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阻隔开来的圣殿围墙,现在已经被基督折毁了。
15. 但要拆毁这座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隔断的墙,首先还得处理严守律法之犹太人心中两个重要的症结。旧冤仇必须除掉。怨恨和仇视心态必须代之以团契的心。第二,记在律法上的规条必须废除(参:西二14、20)。关乎礼仪,以及洁与不洁法例之详细规条的律法,形成了障碍,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制造仇恨。实际上,所有人都违犯的道德律,也使得全人类被定罪,并与神隔绝。“耶稣同时废掉了礼仪律法的规例和道德律的定罪”(斯托得)。
基督既已来到,又成就了藉着自己的身体所作的作为——特别是祂的死(参:西一22)——救恩和神对其子民的悦纳,便得以降临到全人类;得着的条件是悔改和相信。神差遣彼得与哥尼流会面,吩咐他不必再顾虑洁与不洁的分别(徒十)。犹太人有割礼和其他律法上的规条,外邦人则无;教会在耶路撒冷大会一致同意,据此产生的障碍已经不复存在(徒十五)。主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太五17)。律法有很大的部分(如:献祭的律法)是为预备和预表基督而设的,已经在祂降世时的作为中成全。律法中的道德要求和原则,基督不但没有削减,反而使之更加丰满完备(太五21-48)。律法众多的详细规例,要求人学习顺服的纪律,启示人以是非黑白,其作用是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在绝对的层面上,说律法在基督里毫无功用是不对的(罗三31)。但是作为“具体、严格、外在”,并且有隔离犹太人和外邦人作用的法典,“其外表规条已经成就”(魏斯科),已经废掉了(参:西二20-22)。
主降临是要除去隔离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因由,在两者之间成就……和睦。律法不再是犹太人试图就近神的方法,也不再是他们的专利。如今就近神的方法是恩典,是神新造之工,犹太人、外邦人都没有分别。基督的宗旨,是要“用两者在自己里面创造一个新的人类”(NEB)。这个“在基督里”(和合本:藉着自己)的新人类,是单一的实体。神与犹太人、外邦人的一切交往,都是以这个单一实体为根据。再者,神不仅是将外邦人擢升到与犹太人同等的地位而已,而是两者都成为新而更大的事物。这里所用的新(kainos)字也很重要,这字所表示的不是时间上的新近,而是如巴克莱所言,“其新是在于它为世界带来前所未见的事物,属于新的种类,具有新的本质”(参看四23-24注释)。
16. 人与神相和,以及人与人彼此相和的双重主题,在这段落从头至尾,密不可分地缠结为一。基督的目标,是要藉这十字架使人与神和好(参:罗五10;林后五18-20;西一20)。祂在十架上受死,结束了人和神之间因罪而有的冤仇。祂担负了我们的罪,使我们能得赦免。除了如此使犹太人、外邦人两下,与神和好以外,祂更使他们(以及世上所有彼此分歧的人类团体)互相和好,令他们归为一体。如此,两者之间的冤仇就被消灭。祂一次藉“肉身受死”(西一22)所作的,如今在教会这一体中成就。但我们应当留意,本节的重点,和形容教会是基督身体的一章23节稍有不同。本节强调的事实,是这个有生命的机体,将一切各式各样的不同肢体联结在一起(参:四4;林前十17,十二13;西三15)。
17-18. 人与神之新关系,和人与人彼此之新关系这两个概念,在接下来的两节中继续连结在一起。基督降临表示和平可以作为福音,传给住在远处,本来“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12节)的外邦人,又传给那近处,拥有“所应许的诸约”(12节)、属神子民的犹太人(参:申四7;诗一四八14)。对两者而言,这都是神的平安,同样是两者所亟需的;所带出的结果,亦包括了两者间的平安与和谐。本节(13节可能也是如此)除了暗指以赛亚书五十七19以外,可能也暗指讨论传扬平安的以赛亚书五十二7。两段旧约经文(徒二39和罗十15都有引用)原来的意思,都不是谈外邦人得平安的方式。只是这些深印在保罗心中的经节,可以合宜地应用在这个奇妙的新处境之中。由于本节的表达形式受到旧约经文的限制,诠释不宜过度渲染。我们不应将焦点置于传讲和平福音的时间,到底是在复活之前还是复活之后,是五旬节之前还是五旬节之后一类的问题。重要的是,基督“与和平的福音”同来(摩法特)。祂藉十架成就了平安,又藉着自己的教会,将和好与平安的信息,带给全世界(参:徒十36;林后五18-20)。
使徒又进一步说:我们两下藉着祂——耶稣基督——得以进到父前。RSV“通道、途迳”(access),大概是prosagōgē最理想的翻译(和合本:得以进到);但是这字也可译作“引见”。在古代近东的宫廷中,专司引导人觐见君王的官员叫作prosagōgeus,本节可能有将基督形容为这位官员的意思。但全句的表达形式,却支持藉祂才有接近的通道(参:三12)之解释。祂是门,是接近圣父的道路(约十7、9,十四6)。藉着祂,纵使身为罪人,我们也能因为祂已使我们和好之故,“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来四16)。圣经又补充道,犹太人、外邦人两下都“在一灵里”(直译;和合本: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参:林前十二13)。为全人类而设的,有一条道路、一个圣灵;靠着这灵在他们心中的工作,他们就有确据,能够好像儿女亲近父亲一样,来到神的面前(罗八15-16;加四6)。本节所指的,很明显是有位格之神的灵。片语的形式也当留意:保罗除了在本书中一再使用“在基督里”以外,也好几次使用“在圣灵里”,强调对基督徒的新生命来说,“圣灵一直是环绕支持的力量”(魏斯科)。
19. 基督徒在“一个圣灵”中的合一,是第四章将要详述的重点,使徒如今则再次转向外邦人,进一步论述他们身分和地位的改变。他们从前是“在以色列国民以外”(12节)。与立约之民相比,他们是外人(xenoi)和客旅(paroikoi);换言之,是住在同一国中,但却没有土地,只有最表面的公民权利之人。这虽然是他们昔日的处境,现时却不再如此。使徒说,如今他们是与圣徒同国了。他的意思也许是旧约圣徒,也许是基督教会,这词包括了教会全体的成员(参看一1注释);但最有可能的,是任何可称神子民的人。他对外邦人说,他们如今是以同等的地位,归为其中的一份子。
成为神子民的公民,生动地描绘了犹太人和外邦人,如今在神国度中享有同等地位的真理。但是在其中,还有一个表达进一步真理的描述。这描述突出了基督徒与神,以及彼此之间所拥有的、更亲密的关系。犹太人、外邦人,不论什么种族、肤色、阶级的人种,都在同一个大家庭里面,是神家里的人了。加拉太书六10,用同一个希腊字眼(oikeioi),来描述“信徒一家的人”。这字虽然没有完全表达出所有人都是藉着信靠基督耶稣,才能成为神儿女的真理(加三26;又参看一5注释)但这思想的重点依然是家中的人,而不是强调其建筑物(参:来三2、5-6;彼前四17)。
20. 然而接下来经文所载的真理,最适合以“家”(oikos)是座建筑物来描述。相信基督耶稣的人,就像一座建造(epoikodomēthentes)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的华厦。有人诘问,这句话是否与哥林多前书三11对房屋的描绘发生冲突?保罗在该处经文说:“在已经立好的根基之上,再无其他根基;……那就是耶稣基督自己”(NEB)。要克服这个假定的难题,有人提出应该将本节解作他们在别人生命中、或在自己工作上所奠定的根基。其实这种解释是不必要的。我们只需理解本节是用稍为不同的手腕,处理哥林多前书三章的意象而已(参:启二十一14,可见到怎样用不同、却不相冲突的方法,处理同样的意象)。在哥林多前书,保罗视自己和其他人为建造房屋的工人;在此,则说自己是建造房屋所用的石头。一如艾伦所说:“教会是奠基于一个完全而独特的事件之上:这事件的中心是基督。但使徒和先知有圣灵的充满和带领,在特别亲近基督的情况下工作。他们亦有不可抹煞、不可旁贷的贡献。”神在基督里的话语,以独特的方法启示给使徒和先知(参:三5)。他们接受、相信、见证这话语,就成为这房屋开始建造的根基,其他人都得建筑于其上(参:太十六16-18)。
使徒和先知一语的词序,以及两者在希腊原文中都受同一个定冠词所限制,清楚表示本节的意思,指的是基督教会而非旧约的先知40。(留意同一片语在三5的用法,至于有关基督教先知事工的讨论,请参看四11注释。)
这个房屋的意象,将基督耶稣自己形容为房角石。这概念来自诗篇一一八22,主自己(可十二10)和初期教会(彼前二7;又参:徒四11 ),都引用过这段经文:“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话主要表示祂在建筑物中地位尊荣,同时又描述其他石头如何与祂配合,惟有藉着与祂的关系,才能找着自己真正的地位和用处(参:西二7;彼前二4-5)。
学者对于房角石在房屋中的确实位置,意见各有不同。但它最有可能是安放在地基一角的石头,作用是联系其他石头,为墙壁定界41。彼得前书二章在引用诗篇一一八22时,又同时引用以赛亚书二十八16,该节经文将安放在锡安的石头形容为“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本节将基督描绘得如此重要,排除了一切使徒可能取代主自己作为根基的说法。
21-22. 房角石的确实位置在哪里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圣经直接说出了比喻的重点:建筑华厦的材料全部都在基督里互相联络。他们被建造在祂里面,就从与祂的关系中找着自己真正的地位和功用。从翻译的角度而言,“整个房屋”的译法似乎不尽正确,因为原文并无定冠词。比较严格的译法应该是“每座房屋”、“不同的房屋”(RV;和合本:各房):这个翻译虽然准确,但是将教会形容为许多座不同的建筑,应该不是太忠于使徒的思路。所用字眼(oikodomē)含义广泛,有时指个别的房屋(如:可十三1-2);但在新约中,很多时候指的是整个建筑的工程,有“建立”、“造就”的属灵意义(如:四12、16、29)。现在式的分词联络,和接下来的动词,都显示本节所描写的是整个建造的过程(大概类似林前三9)。因此,我们可以将这话译作“所有被建造之物”,或按照腓力斯(J. B. Phillips),作“建筑物的每个部分”。
工程仍在进行之中,在主最后的日子到来之前,教会还不能说是已经建成了的华厦(参:启二十一)。她要按照神的定旨成长。建筑物的意象在此超越了极限,因为它无法比喻有机的生长;这些都是“活石”(彼前二5)。要表达这一点,最好是将教会形容为身体(正如:四15-16)。然而建筑物的意象仍适合继续使用,因为接下来的经文,大概才是保罗选择它的主要理由。他从旧约选用了一个类比,来传达深奥的真理;这房屋将会“长成为圣殿”(RSV,和合本: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其中真理,从原文的字汇清楚展现。本节的圣殿,不是一般用来形容整个圣殿范围的hieron,而是形容内部圣所的naos。在旧约时期,圣殿——尤其称为naos时——最重要的功用是作为神与祂子民相会之处。这是神荣光降下的所在,是祂临在的地点。基督来了,废除了人手所造的圣殿和会幕。祂自己就是神在人间居住的所在;这是约翰福音一14和二19-21特别强调的真理。这个圣殿现在已经不存在世上了,神今天居住的所在,是愿意让祂藉圣灵进入内心的生命。
关于使徒的思想架构,还有两个值得提出的要点。第一第21节按照原文以在主里作结,第22节的结尾则是在圣灵里(和合本分别作主的和藉着圣灵)。再次强调只有在基督里、在圣灵里(参看二18注释),才能建造成为神居所的工作。住在基督里和基督在祂子民里面,是不可分离的真理(参:约十五4-7)。没有在基督里得着生命的人,就不能在神永恒的圣殿里有真正的地位。第二,本节提醒我们,新约的思想和我们个人主义的概念,是有很大分别的。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19,确实说过每个基督徒的身体都是“圣灵的殿(naos)”,基督徒社群作为圣殿(林后六16),或作为永生基督所内住的机体,才是他思想的主题。合一,的确与组织无关,而是分享身体的共同生命和任务。但每个基督徒都当正视的危险,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事奉,并认真对待那些阻挠共同生活和合作同工的事物。保罗在腓立比书二l-3和四2,谴责私人竞争所导致的分裂,在哥林多前书第一章和第三章又警告说,高举某些领袖而非基督,以致分党结派,是很危险的事。保罗在本节的顾虑,是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怨恨,在初期教会中有将教会一分为二的危机。如今他对外邦基督徒,则说出了很多犹太基督徒昔日同样不乐意接受的话: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