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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概论

 

加拉太书:律法的总结是基督

 

本卷书讲出福音的三根柱石:

     一、福音的本质,是神的恩典,不是行律法

     二、福音的接受方法,是人的信心,不是靠行为

     三、福音的完成,是圣灵运行,不是肉体的妄行

 

本卷书三个钥字:恩典,信心,圣灵

一、恩典:8

     1. 3  恩典(),从父神而来

      2. 6  基督的恩典召你们

      3. 15 施恩典的神,母腹里召我

      4. 9  知道赐恩典给我的神,差我去外邦传福音

      5. 21 若律法赦罪,就废掉神的恩典

      6. 4  靠律法赦罪,就从恩典中堕落

      7. 22 圣灵结的果子之一是恩典慈爱

      8. 18 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住在你们心里

二、信心:24

      1. 22 信入基督的犹太教会

      2. 16 罪得赦免不是遵行律法,乃是信入耶稣基督

      3. 16 我们也信入基督耶稣

      4. 16 使我们因信入基督,罪得赦

      5. 20 因信入神的儿子而肉身活着

      6. 2  因听见信入福音,而得着圣灵的生命

      7. 5  听见信入福音,而得圣灵生命有神的作为

      8. 6  亚伯拉罕因信入神,算为无罪

      9. 7  以信入主为根基的人,与亚伯拉罕一样算为无罪

      10. 8  神为了使外邦人因信入算无罪,预先以亚伯拉罕为例子,显明因信入而得的福

      11. 9  以信入为根基的人,将得着亚伯拉罕的福

      12. 9  亚伯拉罕因有信心接受神而得福

      13. 11 神算为无罪的人,必因信入耶稣基督而得着永远的生命(哈二4)

      14. 12 律法与信心无关,遵行律法就必活着

      15. 14 因信入耶稣基督得着神应许的圣灵生命。神七次应许亚伯拉罕,因着信入神将得着一块迦南美地,和一个后裔以撒所预表的基督。若全人类与亚伯拉罕一样信入神所差来的耶稣基督,也必一样信入神所差来的耶稣基督也必得着圣灵的生命,就是神应许亚伯拉罕的一块田,一个后裔。从神应许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得生命,直接到达新约耶稣基督降世为人,使全人类也因信称义。中间430年 的律法时代是外添的,如同夏甲是多余的,因着人类需要启发认识自己是无可救药的罪人,而去求告耶稣基督。

      16. 22 神应许得生命,是归给信入耶稣基督的人

      17. 23 因信入耶稣基督得生命的真理还未来到以前,众人都在律法的定罪之下

      18. 24 律法显明我们不能遵守律法,引我们信入接受耶稣基督,才有新生命能力遵行律法

      19. 25 因信入耶稣基督得生命的真理已经来到,主耶稣已经钉了十字架,使信入耶稣基督的人不再受律法的定罪

      20. 26 因信入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

      21. 5  靠圣灵动工,凭信心接受,等候所盼望的义,就是耶稣基督

      22. 6  在基督耶稣里恩典的时代,受割礼与否全无功效,唯有爱神的信心才有功效,蒙神悦纳

      23. 10 我在主里相信你们必不怀别的心,单相信主基督,不受犹太人的搅扰,要你们守律法来成全救恩

      24. 22 圣灵的果子之一是信心的实际

三、圣灵:17

      1. 2  因听见道信入福音而接受圣灵

      2. 3  靠圣灵进入救恩的门灵得救,也靠圣灵继续向前魂得救,不是靠自己肉体继续得救,灵魂体全然成圣

      3. 5  神赐圣灵生命并作工给信入祂的人

      4. 14 信入神的人,得着祂赐的圣灵生命

      5. 6  神差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

      6. 29 老亚当生的逼迫圣灵生的

      7. 5  靠圣灵凭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耶稣基督

      8. 16 顺服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新生命征服老生命

      9. 17 情欲与圣灵相争,老生命与新生命相争

      10. 17 圣灵与情欲相争,彼此为敌,新生命与老生命相争

      11. 18 受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定罪之下

      12. 22 圣灵结出九样果子

      13. 25 靠圣灵作工而得生命

      14. 25 得了生命,就靠圣灵遵行神的事

      15. 1  属于圣灵的人当帮助犯罪的弟兄

      16. 8  顺从圣灵撒种的人,有永远的价值

      17. 8  必从圣灵收永远的生命

 

本卷大纲:一、福音的源头是神      一~二章

         二、福音的性质是基督钉十字架 三~四章

         三、福音的效果是得着基督   五~六章

      (4)指出耶稣基督降世的目的,是为全人类受死刑,拯救众人脱离魔鬼的掳掠(约壹三8,五19)。主耶稣客观上成就了这个旨意,主观上在于各人的相信与否。接受主耶稣以后生命长进与否,是否在实际上脱离了世界,撒但,肉体三条锁炼?(弗二2~3)

      (7)顺从另一个福音必受咒诅,狭义上是指得救以后必须遵守律法,行割礼才算得救。广义上是指违背林前十五章3~4节,20~25节明文指出的神的福音,都是另一个福音。

      (10)若为了得人的心,讨人的喜欢,明哲保身,违背神的福音,都不是基督的仆人(伯卅二21)。这是窄门小路,有否为了保全房子财产不进监牢而放弃信仰?有否为了安逸的生活,宗教世界的名声而向巴力屈膝?受财主,宗教领袖的辖制,传扬他们的教义,扶持他们的势力范围?从人领受的还是耶稣基督启示而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而来的吗?(罗十17)

      (11~二章)一个大数凶手的见证

      (15)在母腹中就分别出来:雅各,撒母耳,耶利米,施洗约翰,以赛亚预言的古列王,神人预言的约西亚王等都有这个见证。创世前人的一生神就预定预知写在册子上了(13916;徒十七26)

     扫罗(名意有欲望的),后改名保罗(名意小),曾拥抱了三个世界:大数的文化世界;犹太公会的议士,宗教世界;罗马公民的政治世界。受法利赛人的严格训练,却残害基督徒,直到他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了主,物质的眼睛瞎了,里面的眼睛亮了。神使他在宗教世界中经历了头手资料,能帮助人脱离宗教世界的捆绑,进入基督里的自由。

     去亞伯拉的旷野,在基督的光中再次读圣经,看见亚伯拉罕的后裔是单数,乃是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加三16)。启十九10

     不受名望人的传统捆绑,不容让顺服他们叫提多行割礼,坚定在神的旨意中,已经与基督同钉死,向己死向神活,不再是我,乃是基督。

    指责彼得的骑墙,装假,使彼得回到真道上来(彼三15)。当面的责备强于背地的爱情(箴廿七5)

     既然因信入基督而算无罪,还要行律法才算完全吗?难道主的救恩不完全吗?需要律法来补满吗?

      (9)教会四柱石是书信的四位写者:

     雅各:信心的实际,祷告以致膝盖如骆驼皮

     彼得:职业撒网,传国度的福音,彼得前后书着重魂的得救

     约翰:职业补网,约翰福音恢复耶稣的身位,三封书信恢复耶稣的身体,启示录恢复耶稣的王权

      保罗:职业织帐棚,十三封书信讲教会成长的路

      (~四章)人听到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福音,圣灵作工使这福音活显在人的心中,人似乎在各各他底下看见主耶稣满身披血,为人代死。主的十字架活刻在人的心中,人决定信入接受主,圣灵进入人的灵中,点活人的灵,人得着永远的生命,与主联合而得救了。得救以后,新生命长进的路不是守律法维持这个得救,乃是顺从圣灵,思念天上圣灵的事,不思念肉体自己的事,不顺从肉体(罗八5)。靠圣灵进入救恩的门,继续靠圣灵走前面的路。主的十字架主观实行在人的一生中,十字架继续在人身上作拆毁建造的工作。

     约六章29节,信入主耶稣,这就是作神的工,与基督联合,向己死,向神活,接受神在自己身上一切的工作,神的工作就从自己身上作出去。众人原在律法咒诅之下(under),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撤去律法的死刑判决书(over),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out)。自从基督钉十字架以后,不再需要守律法,基督已经全守了律法,且高过律法。律法的总结是基督(罗十4),人有了基督就能守全部的律法。

     1982圣经教师陈恪三问我:「还需要守律法吗?」我说:「当然要守阿,因为律法是神设立的。」他问我:「你两只手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如何去守道德律阿?圣殿己经拆掉了,仪文律如何用阿?」他就讲了基督已经完成了律法,满足了神所有的要求,我们有了基督就能满足律法的要求。

      附图:律法与恩典的比较(从缺)

      律法把人都圈在罪中,叫人知道什么是罪,认识自己是判了死刑的人,而需要拯救。人接受了主耶稣,被圣灵浸入基督的身体,披戴基督有基督内住作生命,外得基督的能力作事奉的恩赐,如同启十二1 ,身披日头的妇人是教会的整体。

     律法中一切的日子,节期都不必守,这些都是影子,真体耶稣基督已来到,影子成为过去,凡教会守任何节期与牧师制度居间阶级的祭司事奉,是不认识新约时代,不认识神永远的旨意步步向前的计划。

      (~六章)基督释放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使我们不再是魔鬼的奴隶,罪得赦免律法失效。在基督里有不犯罪的自由,有甘心作主爱奴的自由,客观上肉体邪情私欲已经钉死在十字架上了,主观上若顺从圣灵,就不作情欲的事,若顺从自己,就行情欲的事。若不化功夫读经祷告亲近神,就没有能力向己死向神活。没有一个人能顺从圣灵,唯有耶稣基督能,人讨厌十字架,不愿接受十字架,想以割礼来代替十字架。若借着亲近神人就愿意顺从神,神就让耶稣基督的顺从从他里面活出去,这就是靠圣灵得生命,靠圣灵行神的事。神轻慢不得,靠情欲行事的人必败坏自己。                           

     人的魂生命是何等脆弱易受引诱,在帮助犯罪的弟兄时,也会被他说服。

     人若不受世界引诱,乃看世界已死,世界看钉十字架的人是死的,不再相互引诱。人都不能搅扰一个钉十字架的人,因他已完全属于基督耶稣,身上烧上了祂的烙印,证明这是祂的奴隶。祂的爱如死亡一样坚强不能逃避,如烧上的烙印,刺上的戳记永远存留(歌八6)―― 张向晨《圣经六十六卷》

 

219.加拉太是一个城还是个地区?在罗马帝国版图何处?】

    “加拉太”(GALATIA),看圣经地图6,便知它的范围,它是一个很辽阔的地区名字,并非一个城的名字。它在亚西亚之东,加帕多家之西,基利家与旁非利亚之北,本都与庇推尼之南,在地中海与黑海之中,但南北均不到海边,似乎是罗马皇帝亚古士督的妙计,使这些加拉太人困居大陆,不使他们有海港可由海路与别国来往。

    约在纪元前280年左右,有数万北欧人“高卢族”(GAULS)南迁,占据此地区北部。他们本是游牧民族,性情浪漫、热心、勇敢而善变。这些高卢族另外一支进驻法国地区后,便成为日后的法国人。

    高卢族有王,其著名者为“亚民他”(AMYNTAS)。纪元前25年当他在位时向南部进军,占据了弗吕家、彼西底与吕高尼等地区。高卢人亦逐渐南迁,接触罗马政治与希拉文化。亚民他王逝世后,加拉太地区即直属罗马政府,改为一行省,称加拉太省,但加拉太省只指加拉太人南部地区而言,包括旧有的吕高尼区、彼西底区在内。至于加拉太北部,仍被当地人称为加拉太。于是在人们日常的谈话中,“加拉太省”则指南加拉太而言,而“加拉太”(不加“省”字)则指北加拉太而言。北加拉太人当时仍保持原始生活方式,不愿与进步的南加拉太人有太多的接触。他们仍然通用高卢语,但南加拉太人则逐渐采用拉丁语及希腊语,与其他附庸国的国民一样。当保罗到南加拉太传道的时候,他们均已通晓希腊语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220.加拉太与保罗传道事工有何关系?到底保罗曾否到过北加拉太?抑只在南加拉太传道?他写加拉太书只是给加拉太省信徒,抑包括北拉太信徒在内?】

    一、使徒行传很清楚地叙述保罗在南加拉太、即加拉太省四个主要城市传道的情形。该四城市即安提阿(与叙利亚的安提阿不同,该二城均为纪念罗马著名将军安提阿而建)、以哥念、路司得与特庇(见徒十三章14节,十四章67节),这是保罗与巴拿巴由安提阿被差遣到外国布道的旅程所到之处。

    二、使徒行传第十六章所记是保罗在第二次旅程中布道的情形,他这次是与西拉同去的。他们重游旧地,再到特庇、路司得,并在路司得认识了提摩太。但第6节有一句颇使解经家困惑的乃是:保罗“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有些解经家以为“弗吕家是民族的名称,加拉太是地区的名称,两者相同”,意即弗吕家即加拉太,或最少,弗吕家也是加拉太省的一部分。可是根据正确的罗马帝国地图来研究,弗吕家是在加拉太地区之西,在亚细亚地区之东,是另一种民族所占有。该地区之东有一部分伸入加拉太,可能保罗准备到庇推尼去之前,曾路经弗吕家向东伸人加拉太的一部分而北上到“北加拉太”地区,然后西行到“每西亚”的边界(徒十六章67节)。

    保罗首次出外与巴拿巴同工时,曾在加拉太省上述的四个城市成立了教会,但在第二次外出与西拉同工时,可能只到过加拉太北区而未建立任何教会,所以使徒行传未有记载保罗在北加拉太的什么工作表现。但保罗到过北加拉大的西部,正如上述,是毫无疑问的。

    三、保罗第三次到加拉太是记载在使徒行传第十八章23节,该节也将加拉太与弗吕家相提并论,但有点分别,那就是在十六章6节先说弗吕家后说加拉太,这里却先说加拉太后说弗吕家。这就表示这次的行程与上次的路线相反,一个是“去程”,一个是“回程”。这次在旅程还有一点不同的就是,上次是“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然后到每西亚边境,并没有提及布道的情形。这次却说“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表示这一次的行程与布道圣工有关,是否上次只是“撒种”,这次却是“收割”呢?如果是的活,那么北加拉太、或说北加拉太之西、与弗吕家接壤的地区,也有了信徒和教会,不过路加未清楚记载在使徒行传中而已。

    四、至于保罗所写的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的信徒,抑包括北加拉太的信徒在内,解经家对此有两派见解:

    一派认为是包括整个加拉大的信徒而言,他们认为保罗在北加拉太也曾建立教会,而且在加拉太书中所描写加拉太人的个性坦白、易变,与北加拉太人的个性甚为相同。

    另一派则主张加拉太书是只为加拉太省那四个地方教会信徒而写,因为保罗在北加拉太并未建立教会。

    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提及与巴拿巴同上耶路撒冷,因巴拿巴曾与保罗同工,在加拉太省四个城市一同布道,为他们所认识,保罗提起他来,加拉太省的信徒都觉得亲切。因此足以证明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那四个城市的信徒,是毫无疑问的。

    在加拉太书四章13节有“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他们”一语,表示保罗在加拉太省传道不只一次,还有第二第三次,可能亦即使徒行传十六章和十八章所提及的那两次。既是这样,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的四个教会的,应无可疑之处。

    同时,我们可以说:加拉太书是一封“地区的书信”,不是只写给某一个教会,乃是写给一个地区各教会一同所读的,正如歌罗西书是写给歌罗西与老底嘉两教会共读的(西四章15节),以弗所书是写给亚西亚省各教会一样(见该两书难提研究)。

    假如保罗在北加拉太也曾建立教会的话,这封加拉太书也可能在加拉太各地的教会被诵读。

    彼得在他写“前书”时也曾提及加拉太。他的书信是要寄给加拉太与其他数处寄居已经信那稣的犹太人(彼前一章1节),有人认为是指上述加拉太省四个城市的犹太人而言,但另有人因为彼得前书是写给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力帕多加、亚西亚和庇推尼”五个地区的犹太信徒,而这五个地区的本都与庇推尼都在北部,所以如果提到加拉太,一定是指北加拉太而言(见地图)。

    同时,有趣的是,圣灵不准保罗到庇推尼去,因为神有计划要他把福音推广到欧洲去。但彼得书信也是写给庇推尼的信徒,可能彼得以后曾到过这些地方。――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221.保罗在何时何地写加拉太书?】

    这问题和上面的问题是有连带关系的。

    一、主张本书是写给北加拉太信徒的解经家谓:保罗既然曾两次在加拉太布道(徒十六,十八章),则写此书信时一定是在两次布道之后,因为在本书四章13节保罗说,他头一次传福音给他们,是因身体疾病,这就表示曾两次到过加拉太。以后因为保罗听说加拉太教会有异端发生,所以写这些信帮助他们,因此著书地点很可能在以弗所,时间约在纪元后5557年间。

    二、可是主张本书是写给加拉太省(即加拉太南部)四个城市信徒的解经家,认为上述第一个主张与历史的时间不符,因为,耶路撤冷首次大公会议是在纪元后50年(徒十五章,这次大会是辩论外邦信徒应否受割礼之事),大会决定外邦信徒不必行割礼,所以如果加拉太书是写在纪元后5557年之间,那时“外邦人信主应否受割礼问题”,早已解决,大会所决定的也由各使徒通知各地外邦教会,加拉太教会便不会受这些“主张割礼的假师傅”所恐吓,正如加拉太书所讨论的。

    所以本书可能是着于耶路撒冷大会之前,即纪元后约49年,即第一次海外布道之后,地点在安提阿。――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