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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注释

D 哥林多人容易受骗(十一1-6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先说到“愚妄的话”(夸耀他的使徒资格),在本章后半和下一章中还会继续说。同时他解释道,因为他很关切他的读者容易受骗,而不得不这样作。他恐怕他们的心会被那些怀疑他使徒资格、传不同福音的人引诱,而偏离对他所传基督的委身。

1 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保罗以他以下要提到的(十一21b-十二13),展示他使徒资格的事,是一种愚妄的行为。特别是他才说到:“因为蒙悦纳的,不是自己称许的,乃是主所称许的。”(十18)但根据哥林多的情况来看,保罗是不得不说到他的资格。而这些资格也不是他想定的,而是根据反对他的人所喜欢的,是哥林多人明显接受的。为了适应情况的需要,保罗就用愚妄人的愚妄来回答愚妄人。当他对他们说,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时,更有可能是表示他对自己如此作感到不好意思,而不在乎他的读者是否感到合宜。

2-3 保罗显明他之所以要愚妄的自我推荐,其实他至深关切的是: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上帝那样的愤恨。当他看到哥林多所发生的一切时,保罗心甚激动,因为他分担了上帝为祂的百姓所起的愤恨。这里用到婚姻的隐喻,因为下面说到: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婚姻在保罗时代的犹太人中,牵涉到两种礼仪,订婚(许配)和成婚,成婚礼后才算完成婚姻。通常两者之间相隔一年,但在这段期间,女子在法律上就算是男子的妻,虽然在交往上而言,她仍是处女。订婚合约是双方都当守的,只有因死亡或正式的离婚文件才可除去合约。订了婚的女子若有不忠或违约,就算犯奸淫,可因此施予惩罚81。这种婚姻习俗,就是保罗在此所说的背景。

保罗看自己是上帝的媒人,透过他把他引领归主的人许配给基督。他感到自己有责任,要在最终透过婚礼完成婚姻时(也就是基督再临时),确实保证哥林多人就像贞洁的童女一样,嫁给一个丈夫。从哥林多最近发生的事看来,保罗不得不说,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为了描述他所见的险象,保罗用夏娃在乐园中受诱惑的例子来作比较(“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三13)。重要的是蛇对夏娃的“引诱”不是性方面的,正如一些拉比的解释;而是迷惑她的心思,否认上帝所说的真理(创三1-7)。因此夏娃的故事巧妙地指出哥林多人所面对的那种危险,那就是:他们的思想(心)会受诱惑而偏离。和合本翻译作心(noēmata)这个字在新约中只用六次,都用在保罗著作中,其中五次用在哥林多后书。除了这段经文使用之外,保罗用这个字说到撒但的“诡计”(二11),“心地”刚硬或瞎了(三14,四4),将人所有[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十5)。上帝出人意外的平安,保守“意念”(腓四7)。在此处经文中,保罗是关心他们的“心思”不被诱惑(不是道德方面的妥协)。他指的是什么,下面第4节会有说明;但在接下去看之先,我们必须强调,基督徒的心灵是蛇(保罗用以等同撒但,参14节)攻击的主要目标,目的是要引诱他们偏离对基督的献身。

4 哥林多人的心被那些传另一个耶稣、另一个福音的人引诱偏离了。就好像夏娃被蛇引诱,否认上帝的话的真实性;保罗引领归主的人也同样被那些否认他所传福音真理,代之以他们自己的另一个福音的人引诱,而偏离了。

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保罗所谓另一个耶稣指的是什么?如上十12注释所指出的,正是保罗的敌对者用以评价使徒职分的标准;在性质上而言,是一种得胜主义,没有软弱、受苦经验容身之地。可能在他们传讲的信息中,过分强调基督的荣耀,而完全不顾保罗也认识软弱、羞辱、逼迫、受苦和死亡的事实。保罗传讲基督是钉十字架的主,因此如上所列的信息内容,对保罗而言,就是传讲另一个耶稣。

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如果根据以上所提的来解释另一个耶稣是合理的话,那些用同样的思想路线来解释保罗所说,他们已接受的另一个灵,应当也不成问题。哥林多人原先所受的灵,是当他们回应保罗所传的福音时(参,林前二12,三16,六19)所受的,也是保罗在传道中赋予他能力的(参,罗十五18-19;林前二4;帖前一5);这个灵也是使祂所内住的人能结出仁爱、喜乐、和平的德行的灵(加五22)。而保罗的敌对者所运用的灵是独裁的、强迫性的(十一20)。按照保罗的理解,这种灵感的来源是出自撒但(十一13-15)。如果哥林多人听从这些人的话,他们就是接受了一个与当初接受保罗的福音时,完全不同的灵。

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保罗在说到使加拉太教会几乎失落的犹太化的教导时,也同样用别的福音(加一6-9)。有人认为保罗在哥林多的敌对者所传的,可能就是同一个福音;这福音强调外邦人不只需要相信基督,还要负起律法的轭、守割礼,才能列在真正上帝子民的行列中。但是这种看法从两方面来看是不可能的。第一,哥林多后书十至十三章未曾提到守律法的要求(无论是饮食条例,或安息日和其他特殊的守节日等),或要行割礼。第二,我们在哥林多后书十至十三章中发现,它所强调的〔譬如讲话的技巧、知识(十一6)、权柄的展示(十一20)、异象和启示(十二1),和行使徒的神迹(十二12-13)〕,在加拉太书中都找不到。因此,最好还是以解释另一个耶稣和另一个灵的方法,来解释另一个福音;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强调基督的荣耀权能的福音,很少有基督是钉十字架的主存在的地位。

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保罗在此用的动词与在第1节中所用的相同。保罗既已知道他们能够如此容让那些传另一个福音的人,那么他感到要求他们也容让他,就不足为奇了。

5 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之下。从表达他的关切,保罗现在转而为自己辩护。有关最大的使徒之身分的讨论,请见导论。本注释所采取的立场是:这些人就是那些传另一个福音的人(4节),也是保罗称之为假使徒和撒但的差役的人(14-15节)。在保罗宣称不在(这些人)……以下的同时,他并不是指他们就与他同等。他只是回应他们的自称。稍后他会宣称他的身分,并肯定他是超过他们(21b-33节)。

6 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前一句话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保罗直接让步,承认他在公开讲论时,对修辞技巧的应用不如敌对他的人。第二,这是修辞上的一种策略,保罗有意把自己放在比敌对者较低的地位,但是他自己清楚(同时盼望他的读者也清楚),事实上,他是超越了他们。第一种解释比较切合上下文,因为保罗的用意,似乎是在比较不重要的修辞技巧方面,承认他不如他的敌对者,但在更重要的知识的范畴,他却远远超过他们。

谈到知识,保罗主要是指对福音奥秘的真知灼见(参,西一26-27;弗一9,三1-6),这也是他的敌对者没有适切理解的。这其中可能也包括理解上帝赐予那些相信之人的恩赐(林前二10-13),还有所谓的“上帝各样的旨意”(徒二十27)。谈到这一切,保罗说,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无疑他指的是他用了至少十八个月的时间,在第一次拜访该城时用上帝的话教导哥林多人(徒十八11),以后还写信教导他们。

E 金钱酬劳的问题(十一7-15

在这几节经文中,保罗针对别人对他的批评,指责他在哥林多传道时不索取,也不接受任何听道之人的经济酬劳。因此之故,他似乎受到两方面的批评。第一,哥林多人可能感到受侮辱,因为保罗拒绝接受他们的援助,特别是在这同时,他还必须亲手作工来支持自己,而这种工作又是他们认为是一个使徒不该去作的(7节)。第二,这种拒绝的态度被他们认为是保罗并不真正爱哥林多人的凭证。如果他不接受他们的金钱,当然就是表示他对他们没有真正的爱护之情(11节)。即使有这些批评,保罗还是告诉他们,他仍无意改变他的作法;原因是他希望藉此断绝他的敌对者所宣称的,与他一样工作的说法(12节)。然后就有一段强硬的口头攻击,保罗以讽刺的口吻,毫不留情的说到他对这些敌对他的人的看法(13-15节)。

7 我……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按照使徒行传十八1-4,保罗首次在哥林多停留时,是以织帐棚来供应自己的需要。这样作等于自居“卑微”;因为在希腊人当中,他们认为一个哲学家或游行教师还需要亲手作工供应自己需要,是一件羞耻的事。保罗显然知道这点,他以嘲讽似的夸大语气问他们,难道我因为白白传上帝的福音给你们,如此自居卑微,也算犯罪了!他问道:若为了不必你们花钱,我白白把福音传给你们,我自居卑微,使你们升高,这也算是罪吗?

8 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保罗在这里用的sylaō(“亏负”),是一个很强烈的字。在蒲草纸文件中,它是用来指“掠夺”,而在古典希腊文中,它几乎都用在军事场合中,指“剥夺”(剥去已死士兵的盔甲)。保罗为何选择用这么强烈的字,很难下定论。可能他要哥林多人深深了解到,他为了免费传福音给他们,费了多大的劲;甚至于到了“偷取”其他教会的地步;意思是接受他们的资助,在哥林多工作,而为他奉献的人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好处。

9 保罗在此说到“亏负(偷取)”别的教会,到底是指哪些教会。我在你们那里缺乏的时候,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因我所缺乏的,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都补足了。补足这个字是译自prosanaplēroō的不定过去叙述语态,意思是“补满”或“藉增加而补满”。在这段经文中,保罗亲手工作所得显然供应了他某些需要,因此后者“藉增加而补满”很能适切地表明从马其顿来的奉献所发挥的功用。从保罗书信中提供的证据,可以看到在马其顿众教会中,腓立比教会是对使徒需要的主要供应者。他们从信主开始,甚至当保罗下监,写腓立比书时(参,腓一5,四1014-18),他们都一直在经济上支持保罗,不断分担保罗的传道事奉。

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总不至于累着你们。因为保罗的需要若不是靠他自己劳力所得,就是靠马其顿人的奉献;因此他可以谨守,不必成为哥林多人的重担。他也保证以后他还会坚持如此。

10 既有基督的诚实在我里面,就无人能在亚该亚一带地方阻挡我这自夸。亚该亚一带地方指的是罗马帝国的亚该亚省,哥林多就是该省的主要大城市和行政中心。保罗以起誓的口吻,断言他在这一带传福音不索取任何费用,这样的自夸没有人会阻挡。无疑的,敌对他的人一定很乐意看到保罗这自夸被阻挡,希望保罗妥协,接受金钱酬劳;但保罗心意坚决,绝不会如此(参12节)。

保罗这种政策可能被哥林多人认为是对他们的侮辱;特别是他们刚刚才知道这件事(9节);如果他们过去又一直被蒙在鼓里,原来过去保罗在他们中间时,事实上是有些需要,却一直接受别处来的帮助,而拒绝他们的帮助。

保罗为什么拒绝哥林多人的帮助,有几点可能的理由。第一,他通常是存心传福音而不求利益。对他而言,福音是不得不传的,而传福音时不索取费用是他自己的选择(参,林前九15-18)。第二,他的希望是不使他自己成为他服事对象的负担。也许我们还可以说,他不希望因为在经济上必须向任何人负责,而失去他的独立自主性。在保罗的世代,接受赞助就等于成为赞助人的“顾客”,多少要牺牲一些个人的自主性。

但我们还是感到好奇,为什么保罗要接受马其顿来的帮助呢?也许他对一些愿意参与他在外地传道工作的教会,接受这些教会的帮助,他感到比较自在。在这种情况下,他传福音不索费的心志不必妥协;同时赞助他的人也有比较小的机会,把他当作是他们的顾客。

11 保罗的敌对者既不能阻挡他的自夸,就进一步想办法破坏他与哥林多人的关系,说他拒绝他们的帮助,正足以证明他并不是真爱他们。保罗也知道他们的阴谋,所以他问了一个修辞性的问题:为什么呢?是因我不爱你们吗?他根本不与他们讲理了,相反的,他要求上帝为他作见证,他只是简要的肯定他对他们的爱:这有上帝知道!

12保罗又重述他在第9b节所说的,但说的方式有点不同:我现在所作的,后来还要作,也就是:他不会把任何经济方面的担子,放在哥林多人身上。从他的敌对者在哥林多所从事的活动来看,保罗又多了一项仍要如此作的理由——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这一段话很难翻译,也难解释。但RSV的翻译可能最能掌握保罗的用意。保罗的敌对者为了巩固他们在哥林多的地位,很希望能够说,他们就如同保罗所作的一样:在哥林多执行他们的使命。但是,在他们所作的事当中,有一方面是与保罗大不相同,而且是很重要的——就是他们向哥林多人要求金钱酬劳。如果他们是货真价实的使徒的话,他们大可不必关心这一点不同,因为大多数使徒都接受酬劳(林前九3-7),连保罗自己也曾长篇大论,说基督工人有权如此作(林前九7-14)。很有可能保罗的敌对者不只接受酬劳,而且予取予求(参20节);这就使他们对把他们的行为与保罗作比较,所产生的丑陋的对比,更加耿耿于怀。如果保罗不再坚持不接受捐助,他们必能大舒一口气;但保罗也正是因为如此,坚持不接受,使他们无法再扬言他们是与保罗所作的一样。

13 保罗现在不再讽刺,为自己辩护,解释他在钱财接受上的政策;而是一针见血地揭露他的敌对者的真面目。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基本上他们是骗子,却假装是基督的使徒,其实他们根本不是,因此保罗可以用假使徒来称呼他们。

14 这些人的狡诈并没有太使保罗惊奇,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保罗可能想到创世记第三章,蛇用诡计“启发”了夏娃。在犹太人的伪经著作中,也有一些故事说到魔鬼或撒但以天使模样出现欺骗了夏娃(亚当与夏娃的生活九1-十一3;摩西启示录十七1),保罗也可能用这些作例子。或者更简单的来看,保罗可能从他的传道经验中,认识到撒但的诡计(二11)。

15无论是什么促使保罗在第14节中说到撒但伪装成光明的天使,他的结论却是很清楚的。从较大的推论到较小的,他说:所以它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保罗的敌对者就是撒但的爪牙,却伪装成仁义的差役。撒但对教会的攻击很少是正面的,而往往是潜伏性的,从里面破坏,误导教会,达到它的目的。保罗就是恐怕这种情形会发生在哥林多教会,就好像十一3-4清楚显示的。

论到那些在哥林多服事撒但的人,保罗说: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保罗在五10提醒他的读者,众人都必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根据他们在肉身所行的受善恶之报。在其他书信中,每次提到那些抵挡上帝真理,攻击上帝使者的人时,保罗也断言他们必要面对上帝的审判(罗三8;林前三17;腓三19;提后四14)。

F 愚妄人的话语(十一16-十二13

i 接纳我这愚妄人(十一16-21a

保罗从这短短的几节经文,开始他一连串“愚妄人的谈论”,他在其间以自己的资格、使徒的试炼、见异象的经历、所行的奇事神迹而自夸。他知道这样属世的自夸是很愚蠢的;但以他所带领信主的人已受了别人的自夸影响,而摇摆不定的情况来看,他又感到不得不稍微夸口。所以这一段一开始,保罗就请求他的读者接纳他,让他们清楚知道,他下面要说的话不是凭主的权柄说的。然后又以刻薄的反讽提醒他们,他们容忍其他的愚妄人,已经受够了,要学聪明一些!这些愚妄人行事专横,又趾高气扬;但保罗以反讽的语气说:“我们没有那么大胆!”

16 我再说,保罗刚才要求过他的读者,要宽容他“这一点愚妄”(1节),在说完第2-15节之后,他又以稍微不同的方式重复要求: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纵然如此,也要把我当作愚妄人接纳,叫我可以略略自夸。保罗深知他将要有的自夸行动是愚蠢的,但他不希望哥林多人也把他当作愚蠢的。事实上就是因为哥林多人那么容易受假使徒欺骗,而迫使保罗不得不自夸一番(十二11)。但即使他们认为保罗的自夸是愚蠢的行动,让他们就如此接纳他吧!听听保罗如何自夸,就好像他们接纳了其他的愚妄人(保罗的敌对者),听他们自吹自擂一样。

17-18这两节经文在RSV中是放在括弧内,这样处理是对的,因为他们算是一种旁白,是保罗为了清楚表明他下面要作的自夸,不是凭着主的权柄而作的。我说的话,不是奉主命说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胆自夸。最后一句话也可译成“在这自夸的事上就像愚妄人”,但无论如何翻译,保罗否认是出于主的用意是很明显的。他接下去说明促使他愚妄夸口的动机:既有好些人凭着血气自夸,我也要自夸了。凭着血气自夸(kauchōntai katasarka)这句话的意思是照世人的样子自夸,也就是夸人的成就、权势、特权,甚至夸属灵的经验;而不把上帝所喜悦的事考虑在内,保罗乃是因为有好些人(他的敌对者)凭血气自夸,又因为他引领信主的人折服在这样的自夸之下,迫使他感到为了他们的缘故,也必须自夸一下;即使他痛苦的发觉,这样的自夸纯然是愚蠢的行为。

19接着第17-18节的括弧之后,保罗又说到他的请求;如果哥林多人看他是愚妄人,他们也应当如此接纳他,宽容他稍微为自己夸口(参1节),他又用反讽的口气说到,你们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保罗所指的,他们甘心忍耐的愚妄人就是他的敌对者,潜入哥林多教会的人。因此,就好像哥林多人已经证明他们是如何甘心忍受这些愚妄人;他同样问他们,如果他们把他当愚妄人看待,就同样甘心忍受他吧!你们既是精明人这种语气,可能是露骨地暗示哥林多人常常以他们自己的智慧夸口(参,林前三18-20,四10,六5,八1-7,十三2)。

20 假若有人强你们作奴仆……你们都能忍耐他。保罗认为自己是与他们同工,使他们喜乐,而不是在信仰上辖制他们(一24);但那些潜入哥林多教会的人却不同,他们好像主人一样“辖管”那些受他们影响的人。保罗一方面暴露敌对他的人可鄙的独裁者心态,一方面提出哥林多人没有必要如此忍耐他们。他用四个紧密相连的片语,勾划出哥林多人“受奴役”的实质。他说,如果有人或侵吞你们,或掳掠你们,或侮慢你们,或打你们的脸,你们都能忍耐他。侵吞(katesthiei)可能是指“侵入哥林多教会的人”贪求报酬。掳掠(lambanei)这动词保罗在十二16也用到,“罢了!我自己并没有累着你们,你们却有人说,我是诡诈,用心计牢笼(elabon)你们”这正足以解释lambanō这个动词在此段经文中的不寻常用法:哥林多人是被保罗的敌对者“套住”或“诈取”了。侮慢(epairetai)是指目中无人似地高抬自我。保罗在十5也用同样动词说到“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的事”。打你们的脸保罗用的动词是derō,意思是替动物“剥皮”,或更普遍的指“鞭打”。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26也用到这个字;是比较普遍的意义,指“打”(“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此处可能也当作如此解。这样看来,就说明保罗的敌对者的自我膨胀到一个程度,可以肆无忌惮的,真的动手打那些服在他们权柄之下的人。

21a 保罗用另一种尖酸刻薄的语气来总结这一段:我说这话,是羞辱自己;好像我们从前是软弱的!哥林多人对保罗的敌对者批评他是软弱的(十10)还蛮在意的。保罗现在就这事加以还转,事实上他说:“的确,我感到羞愧的说,我们从前是太软弱了,没有像那些溶入教会的人一样,可鄙的展示他们的专横独裁!”

ii 保罗的犹太世系与作使徒的试炼(十一21b-33

下面这部分是保罗对那些声称有卓越犹太血统,且是基督的仆人,同时又是敌对他的人的回应。他估且承认他们所宣称的;(但对后者他是否定的,见13-15节);但他却宣称他自己的犹太人资格也不比他们差,而且是基督更好的仆人(21b-23a节)。为了加强他是基督更好的仆人,保罗提出他所受的使徒试炼(23b-29节),可以分为四个部分:(a)第23b-25节,包括下监、鞭打、冒死,也详细说明这些经过的遭遇;(b)26节,经常性的远行,并旅行中遇到的危险;(c)27节,劳碌、困苦,和其中的艰苦;(d)28-29节,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并举例说明缘由。最后他说到从大马色落荒而逃的故事,进一步说明他作为一个使徒的“软弱”(30-33节)。

21b-23a 保罗用下面的话开始“愚妄人的谈论”,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说句愚妄话),我也勇敢。使徒保罗会一件一件提出他的敌对者所夸口的事:他们的犹太血统,他们是基督的仆人(22-23节),见异象,得启示的经历(十二1),并行异能(十二12)。他也会稍微夸他自己,以显示他在这些方面并不比他们差。此处(21b23a节)和其他三处地方(十一30,十二111)凡是有关夸口的事,保罗都显得不太自在——我是像愚妄人说话。

他们是希伯来人吗?我也是!希伯来人的称谓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表示种族上的纯净,如“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即纯种的希伯来人。第二,用以区分住在巴勒斯丁,讲亚兰语的犹太人(希伯来人),和分散在各地,讲希腊语的犹太人(希腊化犹太人)(参,徒六1)。但是第二种分法并不是那么绝对,因为碑石上曾刻有“希伯来人的会堂,建基于哥林多(见导论);如此看来,即使是散居的犹太人也自称是“希伯来人”。从此段经文的上下文来看,最好还是当保罗宣称他与他的敌对者所宣称的一样,都有纯粹的犹太血统。从上下文中,我们无法断定他们是巴勒斯丁或希腊化的犹太人。

他们是以色列人吗?我也是。到底在保罗心目中,以色列人与希伯来人有何不同,我们很难了解。但既然归化犹太教的人是容许成为一个以色列人,却不能理所当然的称自己是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所生的),那么“以色列人”应当是指一个犹太人在宗教和社会层面上的称谓。

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吗?我也是。以色列人和亚伯拉罕的后裔,这两个称谓到底有何不同,实在很难定论;特别是保罗自己在罗马书十一1中,也作同义词用。也许可以这么说:如果希伯来人是指血统上的,而以色列人是指宗教和社会层面的,那么亚伯拉罕的后裔当是指神学上的,与上帝对亚伯拉罕后裔的呼召和应许有关的。

虽然这三个称谓不容易分清楚,但保罗的强调重点是很清楚的。无论敌对他的人在与犹太人有关的资格上如何自夸,保罗也可以同样自夸。

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当回应他的敌对者有关犹太世系方面的声言时,保罗只不过认为自己与他们同等;但在此回应声言是基督的仆人时,保罗特别修辞强调,他更是基督的仆人。他是胸有成竹,为了争论他主要争论的事,他承认了他在前面所否认的事(13-15节),也就是当他们也是基督的仆人,为的是显出他比他们更是基督的仆人。他说道:我说句狂话,显示他对卷入这种“愚妄人的谈论”仍感到不自在。他在前面已警告过哥林多人,不要拿基督的仆人比来比去(林前一11-16,三4-921-22,四1),现在为了情况的需要,他却不得不拿自己与别人比。

23b-25 有关保罗所受的试炼,第一部分一开始说到,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履次有的。多受劳苦可能是指保罗在传道工作上的艰辛操劳,远比他的敌对者辛苦,甚至比其他使徒辛苦(参,林前十五10)。使徒行传只记载一次下监,是在腓立比的监狱中过夜(徒十六19-40),发生在写此信之前。保罗在此简略地提到他多下监牢,正可提醒我们,他所受的试炼比使徒行传所记载的更多,我们对他的传道生涯所遇到的种种,所知也相当有限,即使有使徒行传可资参考。

24-25节说明了,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履次有的是指什么。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耶稣曾警告他的门徒,他们会在会堂里受鞭打(太十17;可十三9),保罗在悔改信主之前也曾煽动人作这事(徒二十二20,二十六11)。信了他过去所反对的信仰之后,在写这封信之时,保罗自己也在会堂里受了五次鞭打。这就间接显示,虽然有诸多敌对,保罗并没有因此而放弃他与犹太教或会堂的关系,而完全活在外邦人的世界中。申命记二十五1-3特别说到,鞭打的刑罚不能超过四十下,为了持守律法,保罗时代的犹太人就限制为四十下减去一下,免得万一计算错误,多打了一下,而违犯了律法。

被棍打了三次,我们知道有一次是发生在腓立比(徒十六22-23)。事实上罗马的行政长官是不准鞭打罗马公民的(保罗就是罗马公民);但这一次却发生了;从一些古代文献中也可以看到,这一条法律并不见得人人遵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这事发生后不久,保罗写信时谈到“在腓立比被害受辱”(帖前二2);也因为同样的原因,罗马官吏为他们所作的事向保罗道歉(徒十六38-39)。

被石头打了一次,丢石头可能是执行犹太人的法律(参,利二十四1416),也可能是群众的暴行。保罗在路司得所遇到的情况就属于后者,他当时被石头打得半死(徒十四19)。

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从使徒行传中,我们知道保罗只碰到一次船坏,且是在写这封信之后发生。但使徒行传记载在保罗写此信之前,共有九次海上航行;加上未记录下来的,相信还有更多。在这么多航行中,保罗必然遭受了船坏之苦。在深海里漂流一昼一夜,必定使保罗有与死亡面对面的机会,就好像在路司得被石头打得半死一样。

26 又履次行远路。这句话开始讲到第二部分保罗所受的试炼,下面所提的事也让我们了解到他在诸多旅行中所面对的各种危险。这些危险包括江河、盗贼、同族的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危险;还有城里的、旷野的、海中的和假弟兄的危险。最后一项可能是指反对保罗和他的福音的基督徒同仁(参,加二4);而此处更有可能是指那些在哥林多反对他的人。

27 第三部分所提到的试炼先有标题,受劳碌,受困苦,然后再举例说明。如多次不得睡。如果这是指焦虑而睡不着,那可能应当包括在28节;因为在那里保罗谈到他对众教会挂心,心情沉重。但既然是包括在劳碌、困苦的例子中,那么此处不得睡应当是指因为讲道、教导至深夜(参,徒二十7-1231),让那些白天要工作的人可以自由来听道;或者是指因为他白天要到处传道,必须利用晚上用手作工来养活自己(帖后三7-8)。又饿又渴,又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虽然有手工赚的钱,也有从马其顿来的捐献,有时候保罗还是有缺乏(腓四10-13),没有食物、饮料、遮体的衣服(参,罗八35;林前四11;提后四13)。

28-29 此第四部分所列的试炼与前三部分不同,因为是主观方面的事,而不是客观所碰到的。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值得注意的是,保罗此处的忧虑不是庸人自扰的紧张挂虑,好像耶稣要他的门徒们小心防范的(太六25-34);而是为别人的好处,好像耶稣自己也经验到的健康的忧虑(路十三34)。哥林多书信中有很多例子,让我们看到以保罗的牧者心肠,难免会为这些情况忧虑。他自己用了一个例子: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这就反映出保罗关切那些信心软弱的人,那些因为别人自夸信心刚强,而行为使他们跌倒的人(参,罗十四1-23;林前八1-13)。当保罗看到基督徒信心软弱,他就同情他们容易受伤害;当他看到他们被别人绊倒,他就为那些使他们跌倒的人的行为而焦急。

30-33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说到他初信主不久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补充了他为自己夸口的试炼,但同时似乎也在调侃自己如此夸口。这段经文是这样开始的,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使徒又再一次表示他实在不愿意自夸,也预示他现在要把整个自夸的事作个了结。第23b-29节所提到的试炼可以当作是得胜凯旋主义(也就是“这一切困难我都克服了,为的是达成我的使命”);但与此得胜凯旋主义不同的是,从大马色落荒而逃这件事,实在没有什么好炫耀的。

那永远可称颂之主耶稣的父上帝,知道我不说谎。在往下叙述之前,保罗请求上帝作见证,证明他所要讲的是真的。他可能也希望藉此强调他上面所提到的试炼也都是真实的,即使这些试炼大都是人尽皆知的事。从文法上的结构来看,永远可称颂的是父上帝,而不是主耶稣。

在大马色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马色城要捉拿我。亚哩达王四世(主前9年至主后39年)82是拿霸天(Nabataeans)的君王,拿霸天是阿拉伯的一个国家,大马色城也曾在它的版图之内。到了新约时代,大马色被并入罗马的叙利亚省。但是在加利古拉(Caligula,主后37-41年)在位时,他的政策是将帝国东部的省份恢复为附庸国的地位,因此亚哩达有统管大马色的权柄,可能也因此指派手下的提督管理该城。果真如此,那么保罗从大马色逃脱应当是发生在主后三十七年至三十九年间83

按照使徒行传九23-25有关保罗逃脱的记载,是一些不怀好意的犹太人反对保罗直言不讳,传讲耶稣是弥赛亚,而计划要杀他;他们打算把守城门,等他要离开时捉住他。保罗在这里所作的见证是指出把守城门的人是提督。我们可以得到结论:是犹太人说服提督对保罗下手,就好像其他城市的犹太人也说服当局,作同样的事,如以后所发生的。

我就从窗户中,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脱离了他的手。保罗在这种情况下逃出大马色,与他早期逼迫别人的作法不相同。当时他是以热心的犹太教徒的姿态,“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并求见大祭司,准他带着文书给大马色的各会堂,将所有“信奉这道”的人,都捆绑着带到耶路撒冷(徒九1-2)。但现在他自己却成为他的同族犹太人追杀的对象,只因为他传讲耶稣是弥赛亚。他被迫要逃出大马色,被人放在筐子里,好像货品一样,从城墙上缒下去。这可能是保罗初尝受逼迫的羞辱,必定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是一种饱尝羞辱的经验,而保罗在此提出,可能是为了对他整段自夸的目的留下一个讽刺的意味。即便如此,它也为下面他真正要自夸的事铺路(十二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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