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联合在基督的死和复活里
(六1~12)
第五章给我们看到源头的问题,第六章叫我们看到联合的问题。源头和联合就把救恩里的事实显明得非常完整。源头是说到人里面的事,联合是说到人外面的事,里面与外面,都是完整地和基督发生关系,里外都是主,就是非常完整的恩典。
又一个问题
第六章带出联合的事实是这样开始的。五章末了提到,你若活在主作源头里,就是有再多的过犯,神赦免的恩典都盖过了。人的思想总是动得很快的,人会想,“既然是这样,我可以多犯些罪也无所谓了,因为越多犯罪也能越多得赦免,越多得赦免就越发显出恩典的浩大。”(参六1)这是人的想法,这种想法在我们碰到福音朋友时就常常可以听到的,他们心里最不服气的就是“你们信了耶稣就可以随便犯罪,犯了罪也有赦免的恩典。我们没有信主的人就一点罪也不能过去,这是很没有道理。”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我也承认那真的是没有道理。但是问题在此,一个实在将自己联到基督作源头的,是不是能那么随便的犯罪呢?他们是不是可以多多的犯罪呢?是不是他们越多犯罪就越多尝到恩典,就越感觉舒适呢?这是不了解救恩的人才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如果真实地认识救恩是怎么回事的,这个问题就不会发生了。我们感谢赞美我们的主,虽然人可以去这样的想,但等到有一天,他认识了救恩是怎样一回事,他就不会再问这一类的问题了。
第六章一开始,就藉这样的一个问题,把在救恩里的人与主联合的事实引出来。人在那里问说,“我们可以仍然留在罪里面,让恩典显得更多吗?”这是人不领会神所要作的,才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圣灵在这里所提到的答案很干脆,非常清楚,一点也不含糊,“断乎不可。”(2)这答案是很绝对的,绝对不能以要显明恩典而犯罪。为什么不能呢?这里有一个属灵的事实,也是十字架在我们身上作工的历史。我们是已经向罪死了,或者说我们这个人已经因定罪而被处死了,既然是处死了,所以对罪就是死的。(参2)
在救恩里的人都是如此,对罪死了,对罪不发生反应了,罪在他的身中上不能再起任何挑动的作用。这样的人怎能继续在罪中生活呢?有一个福音故事把这事实说得很清楚,死了的人,你无论怎样去对待他,他都不会有反应,因为他死了。故事是这样说,“有人将一块大石板放在一个尸体上面,然后用大锥敲打石板,而那个死人没有反应。此人以为敲打得不够重,整个人就跳到石板上,在上面蹦跳,但死人还是没有反应。”圣灵就向我们说出这个事实,十字架已经把我们带到死地,十字架在我们身上已经刻下了一道历史的痕迹,让我们看到我们是已经死了,对任何在旧造里面的事是没有反应的,对罪是没有反应的。
有人说这是基督徒的幻想,一些新派的人说,“这不过是一些象征性的事。”但这绝不是一个象征的事,而是实实在在的历史。道理是这么清楚,历史也是这么清楚。我们是向罪死了的,我们是已经被定了罪,而且因罪的缘故也已经被处死了。既然因罪而被处死了,因此对罪就没有欠什么,或者再有什么反应,我们感谢赞美主,这一个十字架的历史,在每一个基督徒的身上都是这么明显的。
受浸表明救恩的实际
任何一个真正顺服主的人,他在蒙恩得救以后,都会接受一个受浸的见证。在当时来说,每一个信主的人都接受受浸的事实,因为主是这样的吩咐,不像现在有人说,“受浸是一个仪式,浸也好,不浸也好,只要你相信就行了。”我们必须要看清楚,当然救恩并不因为受浸或不受浸而增加或减少什么,但是一个真正在救恩里的人,一定会顺服主的安排,所以每一个信主蒙恩的人都有受浸的见证。圣灵就藉保罗向问这些话的人指出一个问题,你们看基督徒,他们都受浸的,你们知道他们受浸是什么意思吗?圣灵在这里说话了,“岂不知我们这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浸归入祂的死?”(3)不受浸就没有显明你是归入基督的。归入基督是归入祂的死,受浸是表明归入基督的死,同时也是归入祂的埋葬,在主的死和埋葬上有了归入,这样就带出一个结果,叫受浸的人活在一个新生的样式里,就像基督在神的荣耀里从死里复活,这新生的样式就是复活的基督的样式。(参3~4)
我们看整句话就能更清楚地了解,在受浸这件事上,主向人说明了一个非常严肃的事实。因为那是旧造的结束,又是一个新造的开始,这些都是因归入主而发生的。因为归入主,这些事就在我们身上发生了。归入主的死,归入主的埋葬,我们旧造的一切就在这里结束了。我们也归入主的复活,所以在我们身上也就活出了基督的样式,那是新造的开始。在受浸的动作中,就把这个意思清楚地表达出来了。
受浸说出了与基督的联合
但是圣灵不仅仅说外面所表达的,而是说到这一个属灵的事实,就是信主的人和基督有了一个完全的联合,在基督的经历上有一个完全的联合。在这里所提的联合只是限于死,埋葬和复活,但在整个救恩里所有的联合都是根据这个死而复活的事实。死是结束旧的一切,复活是开始新的一切。在复活里,我们不仅是活过来,而且从复活带进基督所有的荣耀和丰富,权柄和能力。每一个基督徒藉受浸来表明这一件事。
但圣灵的话不是停在这里,圣灵的话是更深的进去,所以在第五节中就让我们看到什么叫作“联合”,联合的实意是什么。第六章上半段的信息就在“联合”这两个字上。所以必须把“联合”来弄清楚。联合是否就是两个人联结起来?三个人也联结在一起,四,五,六,七……许多人都联结在一起,是否就叫“联合”呢?圣经在这里说,我们与主的联合不是这么一回事。这里所提的“联合”,读英文圣经时,你们会看到并不是United这个词来表明的。那么这个“联合”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英文圣经里是用 Identify 这个字。我们从香港来的都知道,香港人有一个身份证,叫作
Indentification Card。在这里如果没有驾驶执照的人,也可以到交通部去申请一个身份证,身份证和你的关系是什么呢?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当然绝对不会是两个人,我就是这一个人,身份证上所说的也是我这个人。身份证与我的关系其实是一个关系,这个身份证就是表明你是谁。
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微妙,所以绝对不是两个人合成一个就叫作“联合”,三个人合成一个叫作“联合”,仍然是那一个人,原来就是那一个人,多少个人合起来,还是多少个原来的那个人。我们了解了这个意思再来看这里所说的“联合”,“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5)或者说,“我们在祂死的形状上有了认同”,“认同”的意思就是归入,这就是这里所提到的联合。联合还是两个人,归入是两个变成了一个,三个也成为一个,许许多多的认同仍然是成为一个。没有了原来的单位,失去了原来的单位。
为什么我们说,受浸是一个表明呢?就是因为在那里有一个认同的功用。不仅是认同的动作,也有认同的实际。“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认同”或者说,“在祂死的形状与祂一致,也必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一致”(5)这就回答了上面的问题,救恩是很完整的,是以死而复活这个完整的事实作为根基。所以你接上这个死,也必接上这个复活,你不可能只要一半。许多时候,有人传福音只传一半的救恩,传一半的基督。当然主耶稣为我们死是没有说错,但在救恩里,主耶稣不是单单为我们死,祂也为我们复活过来。一位死的耶稣还不能救我们,必须是死而复活的基督才能拯救我们。所以在你一信主时,你是相信一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而不是只相信一位被钉死的耶稣。
因为你除非不认同祂,你若认同祂,你不仅是在死的事上认同祂,在复活的事上也认同祂,认同是完全地无条件地接受。在救恩中,在十字架的历史中,我们是认同主的所作的,我们也认同主的所是。我们已经认同了,主就是我们,我们就是主。也许这个话要说清楚一点,主所作的成了我们所作的,主的所是也成为我们所有的。这就叫作“认同”,这就是圣经里所说的“联合”。在你相信主的那一刻,你就和主发生了认同,这一个认同是叫主和我们一个一个的人产生了联合的事实。这个联合的事实一次联结了,就再也分不开了。
为什么主说到夫妇的关系是“二人成为一体”呢?福音书的话说得更清楚,“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这里面就是有认同的关系在,认同的事实在,你认同了,就不再保持原来的形状,而成了一体。感谢赞美主,这实在叫我们蒙了很大的恩典。所以在这里就说到一件事,当你接受主的死的时候,你接受主的死成了你的死,并且与此同时,你也接受了主的复活,主的复活就成了你的复活。
受浸是认同了联合的实际
上面所提的旧造的结束和新造的开始,就是根据这样一个认同而发生的。你认同了主的死一定是连同认同了主的复活,所以当旧造在我们身上结束的时候,新造也定规在我们身上开始。如果一个信主的人,信了主以后仍然是活在旧造的光景中,那很可能他还没有在救恩里,他只不过是懂得一些救恩的道理,而没有进到救恩的实际里。因为任何一个进入救恩实际里的人,虽然新造并不一定在他身上很明显地显出来,但是新造已经开始的事实是一定不能缺的。如果连一点新造的气味都没有,仍然是从前的那个人,从前爱发脾气,现在一样发脾气。从前以自己为中心,现在还是一样以自己为中心,从前是贪心的,现在还是一样贪心,从前如何,现在还是如何,那就是没有新造的气味,就是新造在他身上根本没有开始,旧造也没有结束,所以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圣灵也藉保罗在这里指出这个事实,一个真正信主的人,新造在他身上开始,旧造在他身上结束,一个活在这种光景里的人怎么可以继续停在犯罪里面呢?这是非常明显的一个事实,所以圣灵在这里把与基督认同的事实交通清楚以后,接下去就提到这一个认同所引出来的结果,这个结果是使在基督里的人绝对不能在罪上放纵的,因为没有条件让他们在罪上放纵。
与基督联合的结果
这一个认同带来什么结果呢?第一,地位改变了,这是关乎人与罪的关系。这个地位的转变在第六节里就说清楚了。“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6)从前我们就是不想犯罪也没有办法不犯罪,因为是罪的奴仆,连一点反抗的力气也没有。感谢主,现在这个关系转变了,我们的地位也转变了,不再是罪的奴仆了,罪没有权柄再向我们发号施令了。这是第一个变化,藉与基督的认同,罪不能再辖制我们了。没有信主以前,我们没有力气反抗罪。而与主认同的第一个结果叫我们的地位起了变化。
第二,不仅是地位上起了变化,实际上也起了变化,这是关于死的问题。上面提到不再作罪的奴仆,在第九节就提到,“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就是说在实际的问题上又起了变化。没有一个人可以不死的,但是基督徒可以不死,如果有机会等到主再来时,许多活的基督徒都不会死了。虽然等不到主来就死了,但这个死不叫作“死”,基督徒的死叫作“睡”,只不过是睡觉而己,以后还要醒过来的。死与我们再不发生关系了,过去我们与死是结了不解缘,现在我们跟死一刀两断了。因为我们认同了主的死,也认同了主的复活,死在我们身上再也不能发生任何的影向,如同罪在我们身上再也没有任何辖制一样。
在上面有一句话我们没有提到,就是“我们的罪身灭绝”(参6)的那件事,罪身就是指我们这个犯罪的身体,给旧人所控制的那个身体。我们与主认同了,我们的旧人就死了,虽然身体仍然是那个身体,但是已经没有那个旧人在作指挥了。所以对罪来说,我们这个身体失去了效用。不是说它不能再作这样的事,而是说没有那个可以指挥它的旧人了。这是消极的一面,答覆了在救恩里的人不会随便犯罪的问题,他们不可能长久停留在罪里面,也不再被死来威胁,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希伯来书告诉我们,为什么我们会作罪的奴隶,原因就是我们怕死,我们都是“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感谢赞美神,现在我们因认同主的结果,就叫死不能再作我们的主,我们不再在死的权柄下,我们可以向死亡夸胜。就是在主再来之前已经睡了的基督徒,他们也一样可以向死亡夸胜。
因我们在地位上的改变,在实际上的改变,就引出了第三个结果,就是很具体的生活态度。这个认同的结果,叫我们在救恩里的人在生活态度上也起了很大的变化。生活态度起了变化,整个新人就显明出来了,把旧造里的思想,意念,感情,爱好都停止了,而把基督的生命活出来。根据基督的生命来决定我们的生活,这是生活态度上的一些变化。
从前我们是为自己活,现在我们懂得为主而活,这就是生活态度的转变。虽然我们现在很多时还是为自己活,但总不像以前是那样绝对的,毫无保留地为自己活。现在生活态度起了变化,如果我们在神的面前一直活在这个生命里,我们就会发觉一件事,我们为自己活的成份越来越减少,为主而活的成份越来越增加,这件事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是那么清楚的。
向罪死与向神活
接下去就讲到,因为我们的主“向罪死了,只有一次。”(10)这话很有意思,为什么我们的主向罪死只有一次,而没有第二次呢?圣经原来的意思和以弗所书第一章里说到的,“祂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那一个说法是一样的,并不是说祂到地上来作人只有一次,所以就死了一次。而是说一次过就向罪死了,一次过就把向罪死那件事完结了,以后永远不再死,以后永远不再和罪接上关系。是这样的“只有一次”,是一次过的动作结束了所有的问题。
我们的主是一次过向罪死了,所以对罪祂永远是死的。另一方面,祂是向神活,这里没有说祂向神活是只有一次,没有。上面所说的是一次过就结束了那样的事,下面说的是祂活是永远不住地向神活。看希腊文对时间的表明是这么的意思,神选用希腊文来写圣经是有意思的,任何的文字都没有这种表达的方式,在这句话上就可以看到不一样。
我们感谢主,在我们认同基督的时候,基督的死而复活就引出我们生活态度的转变,对罪的事情就再也提不起我们的兴趣,对不能叫神喜悦的事再也提不起我们的兴趣。对神所喜悦的事,我们越过越感觉兴趣浓厚。这都是因为我们认同基督所带来的生活态度的转变。基督是一次过向罪死了,却是不断地向神活。我们也是这样,向罪是死了,向神却看自己是活了。因为我们里面的生命是基督从死里复活的生命,这是何等奇妙的一件事。
因人的质问,圣灵就向我们解开一个多么宝贵的属灵事实,也是一个恩典的奥秘。这些仍然是基督所作成的,我们藉信与祂认同,基督所作的就成了我们所作的。我们感谢主,因为基督所作的全是神要作的。虽然人因不认识救恩的奥秘而发出一些无聊的问题,但是却给我们得认识救恩奥秘的恩典,我们感谢主。──
王国显《罗马书读经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