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三章
二.顺服与爱心(13:1-14)
1.
顺服掌权者(13:1-7)
A.因权柄出于神(13:1-2)
12
这两节说明神对于我们所处的社会,是藉着政府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秩序的。在正常的情形下,顺服政府的法令而生活,就是在神的旨意中生活,除非政府的法令违背我们的信仰,使我们背叛神的命令时,我们就只好“顺从神不顺从人”了(徒5:29)。那是因为政府本身已违背神。除此之外,政府的权柄就是神的权柄,所以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注意,当保罗说这话时,不论犹太人或希利尼人,都在罗马的政权底下,罗马政府并不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反之,乃是他所不欢迎的政府,但使徒却要他们顺服掌权的。
B.因掌权者是赏善罚恶的(13:3-4)
3-4 在此使徒是以那些按照神的旨意,管理百姓的好官员来说。这等作官的,不是叫行善的害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上文既命令信徒当顺服掌权者,则若掌权者叫我们去作恶,去反叛我们所事奉的神,怎么办呢?使徒劝勉信徒,只要行善就不用怕掌权的,一方面指出信徒之本分,另一方面也说明作官的责任,是赏善罚恶,绝非纵恶欺善的。第4节两次提到“他是神的用人”,证明我们上文所说,使徒在此是以大公无私,真正良善的典型好官而论的。
“行善”,按百姓对政府而论,最大的善行是守法顺命,神常藉着看得见的权柄,以教导人明白当顺服那看不见之神的权柄。
神是赏善罚恶,为人伸冤的,但人怎么知道神是这样的一位神?藉着看得见的掌权者表明出来。不过今日地上看得见的权柄,常常不能代表神的权柄了,因有权柄的人常误用他的权柄;所以今日神所要用的是忠心的基督徒,不是用属地的权柄以表明神的公正,乃是用勇敢为真理作见证的人,叫人从内心慑服的那种看不见的权柄,以彰显神的公义。
C.应按良心顺服掌权者(13:5)
5 信徒不但要为国家律法的缘故顺服掌权的,也要为良心的缘故顺服。
“顺服”有两种,一是因惧怕而顺服,就如这里所说──“因为刑罚”;另一种则是因自己良心的要求──要求我们顺服真理。这种顺服非因怕刑罚,而是要在神前有无亏的良心。
基督徒之顺服政府,应当不是只为怕刑罚,乃是要在神前无愧,就算不受刑罚也当顺服,因为那些在上掌权的是神的用人,是从神领受权柄的。
D.应按理纳粮付税(13:6-7)
6-7 使徒保罗特别以向政府纳粮上税为例,解明信徒应当遵守国家法令之理;似乎暗示当时的犹太人,对于向罗马政府交税纳粮这件事,十分不甘心,常在可能中逃避或反抗。保罗的教训与主的教训相似,我们既在当地的政府治理和保护之下,就有义务向他们纳税。政府既须维持地方治安,保护人民之安全,人民当然该纳粮上税了。至于政府方面若没有好好治理国家又当怎样?在这里圣经未提到掌权者方面的责任,只提人民方面当尽之责任;但从旧约历史和先知书中,可知若在上掌权的人不尽他的本分,神必要审判他们,他们的国家和政权必被夺回,交给别人。
2.爱与律法的关系(13:8-13)
使徒为什么忽然提到爱与律法之关系呢?他的用意是要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基督徒,仅仅不犯国法是不够的,还得用爱心行事才对。
A.如何实行爱心(13:8)
8 本节包括爱心两步的实行:
1.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
意即无论什么事,都不要叫别人吃亏,不可使人因你的缘故受亏损,不占人的便宜,不叫人受累。这是实行爱心在消极方面应当做到的。爱是给予的;但在未能给人之先,总得先做到不占取别人应得的份,才能谈得上“给人”。例如委托人办事,应当不叫人无端为你在金钱上或精神上受亏损;请人买东西应先给钱,不当让人为难;有人甚至东西已经买了好久却不还钱,这就是亏欠人。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也暗示信徒应尽可能不向人借钱。尤其是传道人,“不向人借钱”是信心生活原则之一。
2. 要常以为亏欠
意即常自觉在爱心上未尽当尽的责任,应当善待人的未曾善待,该帮助人的没有帮助,常想到自己对人应有之爱心,而不是常想到别人当如何用爱待自己,这样才能真正爱主爱人。
B.爱如何完全了律法(13:9-10)
9-10 律法各种规条,都是为禁止人加害于别人。就如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等,都不过是防止人侵犯别人的权益。这种禁止是消极的和外表的,只从外面禁止而已;但“爱”却使人从内心不加害于人,因爱而不愿加害于人,且要使人得着益处。这“爱”的原则是从里面做起的,是积极地给人好处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所未能兼顾的部份和律法未能达到的目的。律法只是公义的一面,若没有爱就不完全。
“完全”pleeroma在可6:43译作“装满”,约1:16译作“丰满”。
3.劝戒信徒儆醒等候主来(13:11-14)
这几节是一些劝勉和警戒的话,从主再来的时候已近方面,说到信徒应当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一切不法的事,无非都是叫人放纵情欲,但主来的日子既近,我们应当趁时儆醒准备迎见主,不该只顾纵欲枉法,行为邪荡。
这几节论到等候主再来,包括为什么要等候主来,和怎样等候主来两方面的意思。
A.为什么等候主(13:11-12上)
11-12上 1. 因黑夜已深
怎么知道黑夜已深?看社会的混乱,人心的险恶,道德的堕落,国与国之间的争战不安,真理与是非之颠倒,各种怪异的异端之发生,人只顾肉欲的享受,厌烦纯正的真道,不法之事的增加,教会之不冷不热……,不就是黑夜已深的时候吗?
黑夜既已深,白昼自然是将近,到了深夜没有人会怀疑白昼必来;照样在世代已经进入深黑的夜间时,我们应当确知基督就要再来了,所以我们应该趁早“睡醒”。
“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使徒不但把一切在各种情欲中放荡的人,都当作是睡着的人,也把那些全不觉悟这世代的结局快到,主来的日子已近的信徒,看作是睡着的人。这些原是信徒所“晓得”的,但不是所有信徒都会因此儆醒,因他们不想“趁早”预备,只想在接近的时候才预备。使徒警告信徒,现在已经是应当趁早儆醒的时候,不当再拖延了。
2. 因我们得救已近
“得救”原文soteeria是名词,与路2:30;1:69,77;约4:22;彼前1:5之“救恩”同字,中文圣经常将soteeria译作“得救”,按杨氏经文汇编,此字新约共用过四十四次,其中有四十次译作salvation“救恩”。
所以这里的意思不是说信徒还未得救,而是指救恩之全部实现(基督再临时之身体得赎)已比初信时更近了。
最重要的是本节经文显出使徒心中一直计算着主来已近的态度,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他把初信主时与现今比较,既然现今已信主若干时日,当然比以前更近主来的时候了。他是存这样的盼望劝勉信徒的。
B.要怎样预备主来(13:12下-14)
12下-13 暗昧的行为指13节下半的荒宴醉酒,好色邪荡,争竞嫉妒……。光明的兵器指13节上半的端正行事。在消极方面我们要脱去暗昧的行为,积极方面,要有光明正大的生活,作为我们为福音的见证以及与罪恶争战的兵器。
14“披戴”原文endusasthe,字根enduo,中文圣经多次译作“穿”或“穿上”,如太6:25,29,31;可6:9;15:20;弗4:24;西3:10等。但林前15:53-54译作“变成”,其小字作“穿”;加3:27译作“披戴”;弗6:11译作“穿戴”;在提后3:6译作“偷进”是比较特别的用法。
披戴耶稣基督,意即:
1. 凡事表彰基督,隐藏自己。
2. 在行事为人中使人看见基督的荣美。
3. 常住在基督里面。
4. 让基督为我们应付试探、罪恶、世界,由祂去接触一切。
消极方面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为肉体安排就是为满足肉体的要求而筹算计划。这表示那个人的心已经被肉体的事所占据,这样为肉体安排是没有止境的,最后便是放纵私欲。
问题讨论
基督徒为什么要服从政府的权柄?要怎么顺服?自己不喜欢的政府也要顺服吗?在什么情形下才可以不顺服?新约圣经有什么例证?实行爱心有那两方的步骤?“爱完全了律法”怎么解释?基督徒要怎样预备主再来?“我们得救……比初信……更近”这得救是指灵魂得救吗?披戴耶稣基督是什么意思?──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