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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三章

1-8 神的信实和公义

保罗在此一方面陈明犹太选民的优势,表明神是信实的,既许诺必实

践;同时要应付一些诡辩式的问题 (5, 7-8), 声明神是公义的,有

罪必罚。

2 “圣言”:指旧约圣经。

4 经文引自诗51:4

9-20 普世人的罪

9 本节与20节是1:18-3:20全段的结论。

10-18 引用旧约诗篇与以赛亚书的话(见串7-12),将人类一网打尽

,证明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要面对神的审判。

3:21-31 因信称义的彰显

21-23 上文(1:18-3:30)刻划了人犯罪、在神面前该受永远惩罚的光

景,本段继续1:16-17的思脉,指出一个新的转机(“如今”)

:神给人预备了救法,将义人的身分给予那些相信耶稣基督的

人。神所赐的这义,不是靠人守律法而得(是“在律法以外”

),但也符合神在旧约的启示(“有律法和先知为证”)。正

如所有人都犯了罪(既不荣耀神,也亏缺了神对人所期望的荣

耀表现),同样,所有人 ── 只要相信耶稣 ── 都可以得着

这义。

24-26 虽然人只须相信便白白的得称为义,但这恩典是以昂贵的代价

换取的:藉着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人才得以从罪的权势

中救赎出来(24),且得以脱离神公义的忿怒(25“挽回祭”

,见林后5:21; 9:5注)。 耶稣的代赎将神公义的本性显明出

来,证明祂只是暂且容忍以前世代之人的罪,而不是置之不理

,也证明祂有理由在今时称信耶稣之人为义。

27-28 既然人无法因行律法、作善行(4:2, 4)被神称义 , 这“立功

(积德)之法”便告无效,不能成为人夸口的根据。

29-30 神既是一位,祂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视同仁,要称凡信耶稣

者为义。

31 信称义的原则维护了律法对公义的要求(见第6章)。

思想问题(第三章)

1.从第2章和第3章看来,犹太人为何也是罪人?

  他们所犯的是“无知”的罪、还是“故犯”的罪?

2.保罗在本章1-8节表明了神的信实和公义。

  面对神的这些属性,你的态度和行为应当如何?

3.保罗在这里(9-20节)语调强烈坚定,他所强调的是什么?

  你同意保罗的看法吗?

4.英国著名诗人约翰.米尔顿说:人类之所以失去乐园是因反叛神

  之故。你同意吗?

5.既然行律法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称义,那么,人凭自己还可选择什

  么途径呢?

  神的安排又是怎样的呢?

6.古希腊神话中薛西弗斯王被神惩罚,要把石头推上山顶;但石头

  总是要滚下来,而薛西弗斯就要一次又一次的把石推上去。

  假如罗马书就在3:20完结,你认为人类的命运是否如薛西弗斯一

  样?

──《罗马书串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