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六章
第廿六章
保罗的自辩
这一章所记述的保罗的悔改,与前两章(第九及廿二章)的立场有点不同。第九章是以一个大马色教会的基督徒来谈保罗的悔改;第廿二章以一个犹太基督徒的立场而谈保罗的受逼迫。本章则以受逼迫的基督徒或教会谈他们的信仰。前两章都提到亚拿尼亚作为保罗蒙召的媒介。这一章省略了亚拿尼亚,使保罗的蒙召悔改和得启示正如他的书信所说的,是从上帝直接来的,不是经人手而成的(参阅加一1)。
保罗这一次受审问时庭中没有控告者。审讯保罗的人物只有罗马的千夫长和该撒利亚的显贵们陪座(廿五23);亚基帕王对摩西的律法和犹太教的礼仪并不关心,何况说热心?他的妹妺百尼基的行为也是违反摩西法律的(利十八9)。他们的目的也不是要来审问保罗,只是要听听这位拿撒勒人耶稣的门徒所说的是什么(廿五19),也许他们对耶稣的事有点好奇。
行传的作者不可能列席去听他们审查的经过,但作者知道亚基帕来访非斯都时曾谈论过保罗的事。作者藉这一次的审问保罗来表白一些受压逼的基督徒之信仰立场。
在本章的辩诉里,没有提及保罗是否污辱圣殿的事,可见重点不在这里。又因为保罗是犹太公会控告的人,罗马官员不敢轻易地发落。整章的结构可看出作者在本章里重视基督徒的护教立场过于一切,因此他愿藉保罗的口说出一些当时教会想要说的话。本章的内容安排,对基督徒来说是个好的护教场所;对非斯都来说这是一个联合调查庭,使他有具体的资料,可供保罗上诉皇帝时呈报上去(廿五26)。本章共可分为三段:一、保罗自述与犹太教的关系(1~11节);二、保罗重申悔改蒙召的经过(12~18节);三、保罗的宣教工作(19~30节)。
对于使徒行传来说,这一章的目的是要澄清基督徒信仰的立场和申诉基督徒处境的不公平。
一 保罗自述与犹太教的关系 廿六1~11
廿六1~3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亚基帕王阿……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属万幸。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 保罗这次受审,没有与士兵绑在一起,但他身上是有锁炼的(29节),他那时可能只有一手受锁炼,也许炼相当长也绑得很松,因此他可以双手分开举起来。
亚基帕王受教育于罗马,他自己的政治立场是站在罗马那边的,罗马和犹太人作战时,他以罗马统治者的姿态帮助罗马人打仗。当时特有这种态度的,不只亚基帕王一人,连史学家约瑟夫也是,他曾多方劝犹太人投降罗马。他们之所以站在罗马的那一边,是因为看出犹太人打不过罗马人。不必为这一口气而损伤多人性命。但他到底是犹太血统的人,比一般的罗马人对自己的文化多少比较关心和有兴趣。他也曾有为犹太人说项的记录。
保罗那样对待亚基帕,说他自己能够见到亚基帕是“万幸”,这些都是恭维的话。无论如何,亚基帕是犹太人,在他的面前来辩明他的宗教信仰立场,总比在罗马人面前来得贴切,这也许是保罗觉得万幸的地方。
保罗悔改时,复活的主曾预言说他要在君王的面前宣扬祂的名(徒九15)可以说在此已经应验了。然而使徒行传对“君王”这个概念真正感到兴趣而关心的,并非指亚基帕王,而是指罗马皇帝。
廿六4、5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我从起初,是按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 保罗是一个从小就住在耶路撒冷,在犹太地长大的人吗?在廿二章3节我们已经讨论过。最低限度,保罗没有全家搬到耶路撒冷来,因为当保罗在耶路撒冷受逼迫时,基督徒们把他带到该撒利亚,送他往大数去(徒九30),直到巴拿巴从大数把他带出来(徒十一25、26)。至于保罗说他有生以来就生活在本国人民当中,我们也不能根据这一句话肯定他是一直住在犹太地的。因为根据文献记载,在外邦的犹太人,他们常常设有犹太人区,住在犹太人区的人也常说他们一直是住在犹太人当中。但保罗提这些,其目的只在证明自己对自己的同胞民族原是很忠实的。
廿六6、8
现在……我受审,是因为指望上帝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这应许,我们……都指望得……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保罗受控告的原因是因为他对上帝给他们祖先的应许存盼望。这盼望与耶稣有关系,就是保罗把耶稣认为是上帝的应许,特别是弥赛亚的应许。这应许已由耶稣的复活而得到说明。相信耶稣是弥赛亚,并宣告耶稣已经复活,这两件事情都是犹太人觉得不能容忍的;也是基督徒受逼迫的原因。保罗提醒亚基帕王,上帝能够使死人复活是可信的。换句话说耶稣是弥赛亚,是基督也是可信的。
廿六9~11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我……也曾这样行了 这一段与前面那一段(6~8节)是个强烈的对比。前一段的保罗是一个忠实的基督信仰者;这一段所记述的保罗是一位忠实的犹太教徒。他以这一段来显示他对犹太教的忠实,但这样说,刚好与一件重要的事相反,就是第八节所说的:上帝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最令人难解的是保罗原是相信有死人复活的法利赛人,在那时却逼迫相信耶稣复活的人(原来法利赛人相信的只是到终末时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受审判,基督徒相信的是耶稣先复活,作初熟的果子,然后在最后审判时,众人都要复活)。扫罗或法利赛人逼迫基督徒是因为他们相信一个有血肉之躯的耶稣为弥赛亚,并宣称他已复活,况且耶稣生前是一个不热衷于传统律法的人。他的许多思想和言行都与传统律法相悖。
保罗从前逼迫教会的事实有:(1)反对拿撒勒人耶稣。当时他反对的不只是耶稣的个人而已,也反对因耶稣而产生的教会团体,耶稣的神学思想,生活方法;以及耶稣对上帝,对世人(犹太教人轻视外邦人,基督徒接纳所有的人)的态度。(2)抓信徒坐监。在使徒行传里我们看到的是彼得和其他没有被提到名字的使徒,他们曾因信耶稣而坐过监(五17及下文;十二3及以下);其他一定还有许多被抓的信徒但没有记录在书上。(3)判处死刑。被判处死刑的人,行传只提到司提反而已(七54及下文;十二2),其他的人无法得知。保罗“赞成”基督徒被监禁和判死刑,并不是指保罗有审判的投票权。这里只指他的态度上赞成犹太公会如此对待基督徒而已。(4)强逼基督徒放弃信仰。保罗如何强逼基督徒放弃他们对耶稣的信仰呢?希腊语的经文是说强逼他们亵渎,是指亵澶耶稣(的名)。强逼人亵渎神圣的行为,犹太人不可能做出来。但教会史上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就是罗马任比推尼的长官皮黑纽(Pliny──主后61~113年)。他在主后108年上书给罗马皇帝他雅努(Traianus),书中述及他强逼一些被怀疑为基督徒的人咒诅耶稣。如果咒诅了,就把他们放了;如果不咒诅,一定是真基督徒。当然在那情况中,有许多“真”基督徒,因为害怕受害而咒诅了耶稣。亵渎耶稣的事不知是始于何处,是皮黑妞先这样作呢?或是早已经有人这样作了?行传的作者目的不在乎告诉我们正确的历史资料,他只是把在罗马帝国里,种种逼迫基督徒的事实反映在书中而已。
这一段记述教会的受逼迫,可反映出许多事实:(1)当时的犹太教人把反对耶稣、逼迫基督徒当作是正当的事,是忠于犹太教的行为。(2)逼迫的范围是由耶路撒冷,伸展到国外的城市(十一节)。(3)他们把这原本可能的事实(耶稣复活)的信仰者,处以监禁和死刑。
二 保罗重申悔改蒙召的经过 廿六12~18
廿六12~15
我在路上……看见从天发光……用希伯来话……说……为什么逼迫我 这一段里所记述的情景,保罗在行传第九与廿二章大致上都已经述说过了,但这段与前面两章也有不同的地方:(1)大马色的信徒亚拿尼亚的名字没有在此出现。(2)保罗遇见强光时没有提到他是否瞎了眼。(3)耶稣在保罗遇见他时,随即指示他将来应作的事。(4)虽然经文上说复活的耶稣以希伯来语称他为“扫罗”,但接下去的那句话你用脚踢剌原来的意思是“你像公牛用脚踢主人的刺棒,反而伤了自己”,这句是希腊的通俗谚语。行传之所以要引用这一句话,是要使说希腊语的读者知道,保罗是完全降服于基督的。耶稣是保罗的主人,保罗所反抗的对象,原来就是那位他应当服从的主人。(5)这一段记述的内容比较接近保罗书信的记述,叙述保罗的受召,是从天上来的召命。
廿六16~18
你起来站……我……向你显现,要派你……作见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归向上帝……得蒙赦罪……和……成圣的人同得基业 “你起来站”这一句好像是上帝勉励先知以西结的话(结二1)。这情形如果是指在大马色路上主对保罗说的,可能是在保罗仆倒于地上时的情况下而勉励他的。如果这段话是以整个保罗传的立场而讲的话,这句话可能是指保罗时常受逼迫、受打击、被关监狱,当他身心都焦虑无比时所讲的。但这句话也可能是保罗有感于多年来屡受的逼迫和困苦,行传藉这个机会,使人知道他的蒙召和经历,以及主的扶助。“要派你”的“派”这个字可解释为“选派”。保罗是被“派”为他所见到的复活的主而作见证;比起彼得为这位从加利利传道到耶路撒冷的耶稣所作的见证有所区别。为了完成这样的“派”,复活的主时常救他(17节)脱离犹太人的陷害和各种的逼迫。
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转向光明这种神学思想是引自以赛亚书第四十二章:上帝的仆人要将上帝的道传给外邦人,使他们像瞎子一样地见到光明,从迷途中引上正路。行传第廿二章里保罗是被召要为那公义的仆人作见证的(14节)。但第九章15节与本章18节的保罗都是以第二以赛亚(第四十二章)的神学思想出现,就是把保罗直接当作是那位受苦的仆人;他被上帝差遣,将上帝的道理传到众海岛,使众百姓听从上帝的道理。在这一段里作者也关心外邦人在救恩史里的地位;他们不是次等的被赎者,或次等的天国国民。原来有部份的犹太基督徒认为外邦人要先变成犹太人(守犹太律法)后方能成为基督徒,方才与救恩有份。这思想就把外邦基督徒当成次等的天国国民了。但这一段直截了当地说:外邦人信从了耶稣,罪得赦免,要在上帝选民的当中有平等的地位。后面这一段叙述保罗的受命为外邦使徒,使外邦人不但像犹太人一样地蒙上帝恩典,而且更进一步的,先犹太人而得救赎,承受上帝的基业,或者说在上帝的国里有地位。
三 保罗的宣教事工 廿六19~29
廿六19~21
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先在大马色……耶路撒冷,犹大全地……外邦,劝勉他们……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没有违背从天上来的异象,等于说他服从了那异象。初代教会的福音信息就是坚信这信息是从天上来的,或从上帝来的。例如耶稣死后复活升天,圣灵从天降临,保罗受复活主的召唤。既然基督教的信息是从天上来的,无论谁都要服从。服从的行动就是要悔改。保罗不但自己服从那信息的呼召,而且受差遣去宣扬这信息,就是去劝犹太人和外邦人悔改,服从那天上来的呼召。犹太人想要杀他,表示犹太人不悔改,不服从那从天上来的信息。
廿六22~23
我蒙上帝的帮助……对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就是基督必须受审,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保罗的传道生涯充满了危险和苦难。他曾经向犹太人和外邦人传过福音。至今能够站在亚基帕王的面前作见证,他认为这是上帝的帮助。这种见解,不只是要从他多难的实际经历中才能经验到,也是要有一个事事充满感恩心怀的人,才能从中感受到而发表出来。
保罗所要见证的事并不是他的一生如何受主的照顾。他的见证主题是耶稣就是那位摩西和先知们所预言的弥赛亚,他曾受害,并从死里复活。耶稣从死里复活是上帝给人的信仰和盼望。但由于产生这信仰和盼望的事牵涉到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就是使罪得赦免,使人听从上帝的旨意,使人成为上帝的子民,使上帝承当了人存在的依据──作为世人的父。因此这信仰产生了救赎的功效。这拯救的功效也就是使人从黑暗转向光明的亮光。
廿六24~28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保罗说……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亚基帕王阿,你信先知么……亚基帕……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阿 这一段是初代教会的时代,政府与教会之间最真实的写照。这一段无论是如何取来的,无论是否保罗与王庭上真实的对话内容,或者是作者的杰作,我们都不得不佩服作者能够抓住这样重要的角度:就是基督徒的信仰,在罗马政府的眼光中并不被他们当作一回事。非斯都的话“保罗,你癫狂了……”可能是基督徒在罗马政府眼光中的评价。非斯都代表罗马政府把这群人看作是“癫狂了”的。保罗说:“我说的乃是真实”这是基督徒的见证。基督徒对福音的信念是又真又实的道理;他们是这又真又实的复活主之见证人。至于犹太有关当局,他们不敢否认先知,不敢否认上帝对他们祖先的应许,也不敢否定上帝有奇妙作为的可能性,例如使耶稣从死里复活。亚基帕王代表所有犹太人听了福音的信息后,不敢正面地拒绝,也不敢正面的拿出勇气来接受。他们在犹豫不决中间对保罗说,你想你稍为劝诱一下,就会使我作基督徒吗?以上这些事实不但是当时的人对基督教的矛盾状态,也是今日的人对基督教信仰的真实心态的写照。亚基帕上没有提出可以反驳保罗的见证之事实和理由。他和今天的许多人一样,大概碍于情面,他怕被劝而作了基督徒。
廿六29
保罗说……我向上帝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一切听我的……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有这些锁炼 这是一句非常优美而高度修辞的话,它不但充满了许多的暗示、机警、爱心,也带幽默。从这一句话里,它以爱心向上帝祈求在座的人都像他一样成为基督徒,但以他身上的锁炼抗议基督徒的被逼害是莫须有的罪名。但他仍然以一个充满幽默的语气,祝望所有的人都作基督徒,只是别像他带这些锁炼。这是一种自我解嘲的说法,叫听见的人无可奈何。这种优美的自我解嘲的说法,会叫听见保罗这句话的有关人士既觉得自责又同情保罗,因为他们在保罗身上带上了这些锁炼。
廿六30~32
王和巡抚……追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亚基帕又……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这时听诉的人都退到后厅自由地商量保罗的罪状。他们的结论是:保罗是无罪的。但他们没有当庭宣告保罗的无罪。他们不这样宣告的最大原因,照历史背景的判断是他们不愿意因为基督教的缘故而在犹太人当中另外产生了一个新的反感,引起作乱,而保罗是这个作乱的头目之一(徒廿四5)。罗马政府为了压制这个新的作乱而关禁了保罗。但照本章32节的说法是因为保罗要上诉皇帝才没有释放他的。但无论如何,保罗是无辜被关禁的。当时的罗马政府并没有给保罗有个明确的理由关他或释放他,只是推东推西地关他。作者藉这个调查庭审查的经过和官员的对话来宣告基督徒的无辜,并提醒罗马政府应公平地善待基督徒。不要为了某些政治目的,例如为了要讨好犹太人,而无缘无故地逼害基督徒。这样做的结果,不但破坏了律法的公正功能,也败坏了审判者的良知。──《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