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一章
第一章
本章是由几个主题组织而成的。它最重要的目的是使本书与路加福音之间有个连续性(一1~5)。在作者的时代,教会也许曾遇上了对圣灵误解的问题,作者藉复活的耶稣的话,使人对圣灵有个正确的了解(一6~11);然后作者也提出当时的教会对使徒传统的看法,他们选出马提亚来补满以色列“十二”的神圣数字,以代表耶稣使徒的神圣传统(一12~24)。
一 升天前的对话 一1~8
一1
提阿非罗 提阿非罗的希腊文意思是“上帝的朋友”。到底谁是这一位上帝的朋友?初代教会没有保留任何可靠的资料,以便告诉我们这位收信者是谁。也许他所指的是一位特殊的人物,也许是指一群敬爱上帝的基督徒,他们被称为上帝的朋友。因为当时的基督徒作品都是暗中抄写传阅,不能公开地写作;因此作者不敢具自己的名字,也不敢公然地注明要写给谁,否则便有危险。如果照现有的字面看起来,它好像是写给一位特殊而有地位的人物提阿非罗。但如果他是真正的一位特定人物的话,为何在使徒行传里不再提起?
我已经作了前书 作者声明有关耶稣的事迹(生平、信息)都在第一部书,路加福音里提过了。由此看出行传的作者有意地要把路加福音书当作是记述耶稣生平和信息的书籍,把使徒行传当作是记述教会创立史的书,路加福音的续集。路加福音是福音信息的根源,使徒行传是教会创立及发展的范本。
作者提到第一部书时又有意地要让读者知道第二部书的性质是要向全世界进军:基督教从犹太地方的小宗派要变成世界性的宗教。
一2
直到他藉圣灵吩咐所拣选的使徒 路加福音的最后一段(廿四45~49),耶稣升天前曾指示门徒,使他们明白他受难的意义,作门徒的职责(传福音作见证);并且重新吩咐他们要在耶路撒冷等候那“从上头来的能力”。门徒从上头得到能力是基督教之所以能够开创新纪元的原因。
耶稣离世升天前,要他的门徒记得,他们是福音的受托者;他们要做他的生平和信息的保存者,并为他的受难、死而复活作见证;并藉圣灵作福音的传播者。
一3
他受害之后……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向他们……讲说上帝国的事 由于使徒行传如此地强调耶稣复活的事,可见在行传写作的当时有人怀疑耶稣是否有复活。行传特别提供了许多可信的凭据:耶稣复活后四十天里向门徒显现,向他们讲论上帝国的事,使复活的事件成为可信、可接触的历史事实。
耶稣在世的时候曾向门徒讲论过天国的事,特别是在耶稣受难的事件上,门徒无法了解天国的道理;然而藉复活的事件,门徒都能了解天国的道理。复活的事件促使他们接受耶稣为基督、明白天国的道理、热心传福音。复活的前后,门徒的心情和生活形式改变之大前后判若二人。
一4
不要离开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应许的 路加福音特别强调耶路撒冷的重要性,它是耶稣受难、复活升天和上帝赐圣灵的地方。当外邦教会──使徒行传写作的教会,提到福音的发源地时,他们都以耶路撒冷为母会。耶路撒冷这城市对马可福音来说是个逼害先知的地方。马可福音把加利利当作是福音的发源地,因为耶稣在那里长大,讲论天国的信息。其实领受圣灵的这个应许要到第二章才有应验(参看二16~18彼得演讲时引用先知约珥的话)。不过在本章的开始就指出天父的应许──圣灵的降临,对使徒时代的重要性。这一个新的时代是否能够开展,端看他们是否领受到这一个应许。
一5
约翰是用水施洗……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按照最早的福音书,马可福音书的记载,约翰的洗礼是一种邀请人悔改的行动。初代教会把约翰的行动定义为“用水施行悔改的洗”。耶稣受过约翰的洗。约翰福音书提及耶稣给人施洗(约三26),但在第四章第二节就否定是耶稣亲自为人施洗,而是耶稣的门徒行施洗。
耶稣复活以后,以保罗书信为主的教会不再为人举行像约翰那样悔改的洗礼;而是奉耶稣的名使人受洗归人耶稣基督的名与耶稣同死同活(罗六3;加三27)。使徒行传的特点是悔改受洗信耶稣(二38),并且受洗时有圣灵降临在他们当中为记号(十九1~6)。
初代教会采用洗礼作为加入基督徒团体的条件,这也许是要表示他们是一个终末的团体,是新的以色列。受水洗礼只是一个悔改的象征而已,奉耶稣的名受圣灵的洗则有赦罪和救赎的要素。
一6
他们……问耶稣……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 初代教会和当时犹太人的终末思想很相似:他们都从各方面的象征而猜测世界末日已到。例如耶稣的死、复活或耶路撒冷的毁灭等,都会被他们看为世界末日的象征。因为他们相信这世界的末日来到,世界受审判时,便是以色列复兴的时候。
一7
父……所定的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 当终末思想的气氛这么浓厚时,使徒行传的特色就是要改变这种想法。它要读者们注意:所谓“终末”,并不是指世界的末日,而是福音要传遍外邦的成熟期。
一8
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能力……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这一句话让门徒在本章第六节所遇到的疑惑“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可以得到澄清。耶稣复活的时代原是一个使人类社会得到希望的时代,是一个可使福音广传的时代;不是一个使世界等候受审判的时代。在使徒行传里,教会不是一个神秘而固步自封的团体。他们是一个负有传福音的使命的教会:是个要突破文化社会的障碍,是个要翻山越岭,冲过惊涛骇浪,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到犹太全地、到撒玛利亚、到天涯海角,以全传遍地极的教会。这伟大艰钜的工作,要藉基督徒的甘心奉献、藉圣灵的同在而得以完成。这一句话同时也要让读者清楚:福音传到外邦原是出于复活主的旨意,犹太基督徒的反对是不合理的。使徒行传的写作可以说是以这一节为全书的蓝图,而最后以福音传到地极──罗马为结束。
得能力 圣灵的能力并不像世上那些意气之力,可以打击对方;也不是智谋之力,可以智胜敌人;又不是超然之力,可以用非凡的能力解决传道者的困难。纵观使徒行传,所谓得到圣灵能力的教会和保罗个人,他们首先是认识信仰耶稣基督的可贵,接受他复活和应许的见证,然后热心传道,广爱世人,施医救难。每当他们遇到困难和受逼迫时,他们都俱有无比的耐心和毅力,并且时时怀逼切的心情去完成自己被托付的使命。
二 耶稣升天 一9~11
一9
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 这里不同于路加第廿四章的记载,路加福音里的耶稣升天是在耶稣复活后就发生的;本节则在耶稣与门徒生活四十天后,才在众人的注视中被接升天的。
耶稣升天的时候有云彩环绕他,然后,消失在门徒的注视中。看见耶稣升天的门徒要为这件事作见证。有一云彩只表示升天的耶稣在他们的视线中,在天空里消失而已,并不表示他以云彩为坐骑,或以云彩的速度升天。云在他们宗教思想的概念上,表示一种属天的记号,不是属地上的东西。换句话说,耶稣升天的景象,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告诉我们:他已经从现在的、可触摸的现世,转换为超越的、属天的存在。
一10
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 在次经玛喀比传下卷第十一章8节写说,在天上的人物都穿发白的衣服。这两位站在门徒身旁的人所穿的,和路加第廿四章4节所记的那两个站在耶稣墓旁的人一样。他们两位出现为的是要向那些对耶稣的死、复活和升天的事件有疑问的人说话。似乎要告诉那些人,凡对这些事件有疑问的,都不得由属世的知识中求得解决,而必须由属世以外的存在来求得解决。新约圣经告诉我们有许多信仰的事件,例如耶稣的复活和升天等等,不只是历史层次里的事,也不都是超越历史里的事。只是对于这类事情,我们只能从对上帝的信仰中,或从教会的信仰宣告中得到信仰的内容和意义,而不只是从看得到的“真”像中去了解。
一11
加利利人哪……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 “加利利人哪”也许是一个宗教团体的代号。耶稣最早期的跟随者大都是加利利人。他们开始跟从他时,以为他是先知里的一位;因为他会行许多的神迹。虽然有彼得的承认耶稣为基督,但这个概念并没有普遍或清楚地被了解。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耶稣,受难后会复活和升天。
复活的耶稣在以马忤斯的路上责备门徒,因为他们对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毫无了解(路廿四25、26)。门徒不能相信这些事都是在上帝的安排下发生的。在本节里,这两位“非凡”的穿白衣者也是如此地劝导这群加利利人,这位升天的耶稣也要如此的再来。因为文中没有提到升天的耶稣何时再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到;也许升天的耶稣在云中消失和犹太教的人子驾云从天而降(太廿六64)的思想来自同一个渊源。因为接下去的使徒行传不再谈论或期待耶稣的再来,因此没有办法更进一步地确定使徒行传对耶稣再来的见解。
三 最初代的基督徒聚会 一12~14
耶稣升天以后,圣灵降临以前,这一段时期的基督徒信仰生活都由使徒领导。这时期的团体生活可说是教会的最原始雏形。
一12
有一座山名叫橄榄山……门徒从那里回耶路撒冷去 橄榄山位于耶路撒冷的东北面,在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内,约有半哩。本节并没有暗示我们耶稣是在安息日升天的。路加福音的升天地点是在伯大尼(路廿四50)。虽然两个地点相离不远,但说法并不一致。马太(廿八16)和马可(十六7)复活的耶稣都是往加利利去与门徒见面的。因为这段记载并不是要向我们提供确定升天的地点和时间,因此我们不必太费心于计较一个确定的时间和地点。
门徒听了天使的话后,就回到耶路撒冷去等候上头来的能力。
一13
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 当初门徒的聚会地方是以家庭为主。他们平时参加圣殿的礼拜(徒二46,三1),只是为了耶稣的缘故大家在一起作一个特别的聚会。也许那聚会的内容还是富于犹太色彩的颂赞上帝,分享食物(二46~47);也许分享食物中已有主的圣餐的意义存在。但他们自觉是一群与耶稣有特殊关系的人物,为耶稣的缘故而聚集,等待上帝的应许。
本节有一份使徒的名单,以彼得、约翰和雅各为先。十一个使徒中只有这三个在使徒行传里出现,其中以彼得为最主要人物。
一14
这些人……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最初的基督徒聚会是以一个敬虔的宗教团体出现。也许是像昆兰的终末教团一样,为期待上帝国的来到而过敬虔的生活。但初代教会没有离群隐居,也许像约翰的门徒一样(参路七18及下文),是入世的,过一个敬虔祷告的生活。
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兄弟 这一群人包括耶稣的家属。其他的妇女大概不是门徒的家眷,也许那些妇女就是见到耶稣复活的人。这一群聚会的人以三种角色见证耶稣:第一群是耶稣的门徒,他们跟从他,与他生活在一起,和复活的主讨论上帝国的事。第二群是妇女,他们是门徒以外的人物,最先见过耶稣的复活,是门徒以外的目击者。第三群是耶稣的家属,他们起先不信他,把他当作疯子(可三21),他的兄弟们起先也不信他(约七5)。但当他复活以后,他的家属都信他,并且为他的缘故和门徒们一起聚会。
四 补选使徒 一15~26
这一段记述是为了四件重要的事情而组合的。第一,强调使徒的职份是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人;耶稣的遭遇正像大一样,被他亲近的人所出卖。然而使徒的职份是为耶稣的复活作见证;因此使徒的缺额必须补上(一21、22)。第二,确定使徒的资格;他们必须是从耶稣受约翰洗礼,直到耶稣被接升天为止,始终与耶稣及众使徒同在的人,足以见证耶稣的生平、信息和复活。第三,使徒的产生不是出自人的意思,乃是出自上帝的意思;由抽签产生。第四,“十二”是以色列民族的代表数目。初代教会有意把自己当作是新的以色列。所以选出马提亚以使新约教会合乎新以色列的数目。
一15、16
弟兄们……领人捉拿耶稣的犹大……是必须应验的 基督徒之间的亲密称呼叫弟兄们,在使徒行传的演讲里出现了许多次。这种称呼最早出现于希腊语的旧约圣经。在新约圣经耶稣教导他的门徒,要以上帝为父,称凡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为亲属和弟兄(可三34、35)。使徒时代基督徒之间互称为弟兄,这是从耶稣学来的。
对于耶稣受犹大的出卖,新约有两种看法。有些教会把犹大的事看为是必然实现的事;这正应验了律法和先知(参路廿四26、44)。也有些教会把害死耶稣的行为看作出于犹太长官的无知(徒二23及下文,三13~17,七52,十三27),这两种不同的看法,一个是由路加福音提出来的,另一个是由使徒行传提出来的。这两种思想在初代教会就早已存在。前者是预言(律法和先知)和应验的观点,认为万事都出于上帝的安排,人的作为只不过在历史中完成了上帝的旨意而已;后者重视人在上帝面前的责任,人必须顺从上帝圣善的旨意行事为人。后者虽然重视人的主权,在历史中的选择性,但并未否定上帝的作为。因为犹大虽然违背了上帝的善性而出卖耶稣,但上帝在历史中的主权就是让耶稣复活,完成上帝自己的旨意,没有被人的行为操纵(参徒二23、24)。
一17
他本来列在我们数中,在使徒的职任上得了一份 犹大虽然是耶稣亲自选的,但他也有放弃这个职份的自由。犹大因为不尽忠于他的职份,无形中早已放弃了成为使徒的权利,因此不能得到作使徒应有的光荣。
一18
身子仆倒,肚腹崩裂 初代教会有许多关于犹大之死的传说。马太第廿七3~5节说他是上吊自杀的。本章说他仆倒而死。另有Papias记载说他得了浮肿之病而死。虽然他死的说法不一致,但都说他的死是应验了先知的预言。可见初代教会重视每件事情与先知的关系。他们不太注重事件发生的经过详情,却重视事情的宗教意义,这是圣经的特殊历史观,因为圣经认为历史中的每一件事都与上帝有关。
一19
给那块田起名叫亚革大马,就是血田的意思 作者以这样的口气说话,一定不是讲给说亚兰语的犹太人听的,否则不必把“亚革大马”翻译出来。使徒行传的写作,不但要使基督徒在历史(时间上的)事件上建立基督教的传统,他也要在地理上建立基督教的传统。因此作者在书中提起了好多的地点,并且地点都与事件连合。从此基督教不是“据说”之类的事,而是实地实情的历史事件。
一20
愿别人得他的职份 这一节经文分别引自诗篇六十九25和一百○九8;都是描述恶人遭报应的景象。每一种职份都是上帝的恩赐,因为职份的目的是要服侍上帝和祝福人类。职份空没有人去尽职,就是浪费了上帝的恩赐。愿人替代他的职份,取得犹大放弃的恩赐和尊荣,这是上帝对犹大的责罚。
一21、22
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 从耶稣受洗到他被接升天是历史的耶稣最重要的时期。在这段期间以前耶稣的事鲜为人知;对基督教的信仰也不占重要的份量。所以使徒们的见证以这段期间为主。
一23、24
选举两个人……众人就祷告说,主啊……求你……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 别号巴撒巴的犹大,虽然没有被选上为使徒,还是一直在教会里活动。使徒行传十五22再出现他的名字。他和西拉同被教会推派与保罗为同伴,带了耶路撒冷教会的决议到安提阿教会去。马提亚虽然被选作使徒,但却没有在新约中再出现。可见职份不是最重要的,个人的工作态度和努力的程度和成果才是最童要的。人若作了伟大的工作,付出了重大的努力,完成了美好的事工,虽然他不在高职位上,他也可以算是伟大的人。相反的,在高职位上而没有努力贡献的人,是一个没有用的人。
既然使徒是由耶稣亲自选召的,初代教会也就把补选使徒的权利交给上帝。这一次的选举不是由使徒们按手设立的,而是抽签由上帝来决定的。
一25、26
于是,众人为他们摇签,摇出马提亚来 在旧约的传统里有抽签(箴十六33)决定何者为上帝旨意的习惯。也有以乌陵和土明(出廿八30;利八8)作辨明上帝旨意的方法。在新约里除了这次以外,再也不采用这种方法来决定人的职务。都由使徒选立(徒十四23,十五22),或由会众选举(徒六3~5,十五2);或由圣灵选派(十三2,二十28)。
现今教会的领导人物,大都采用会众推选制度。这种方法能够养成会众对自己所推选的人物负责,被推选的人也要为自己的职务负责。并且无论推选的人与被选的人都要向上帝负责。使徒行传重视个人在上帝面前负自己应有的职责,可以由此处看出。──《中文圣经注释》